麻風病化療方案精選11篇

來源:文萃谷 2.31W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方案要怎麼制定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麻風病化療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麻風病化療方案精選11篇

麻風病化療方案1

麻風病是由麻風分枝桿菌引起的一種慢性的傳染病,主要侵犯包括皮膚和周圍神經等部位。得到早期治療的麻風病人可以沒有任何畸殘,若得不到及時治療可以導致嚴重的畸殘。1982年世界衞生組織(WHO) 推薦麻風聯合化療(muhidrug therapy,MDT) 方案以來,麻風病的治療取得了突飛猛進的成績,可以達到滿意的療效。本文就近年麻風的臨牀治療進展做一概述。

1麻風病MDT 的藥物

1.1 氨苯碸(diam inodimethyl sulfone,DDS)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 氨苯碸(diam inodimethyl sulfone ,DDS) 是麻風病標準化療藥物,廣泛用於多菌和少菌型麻風病的治療。氨苯碸對麻風桿菌主要為抑菌作用。氨苯碸治療的優點是療效肯定,服用簡便,耐受良好和價格低廉,當時是治療麻風的首選藥物。缺點是療效慢,療程長,需終身服用。但長期 DDS單療在許多地區出現D D S耐藥,導致治療失敗。有人用長效的氨苯碸衍生物—二乙酰氨苯碸對高危人羣進行預防性治療, 獲得較好的效果。更多的抗麻風菌藥物如利福平( rifamipin ,RFP ) 和氯苯吩嗪( clofazimine, CFM ,B663 ) 陸續用於治療麻風病[1]。

1.2 利福平( rifamipin,RFP )

RFP 是迄今為止對麻風桿菌最有效的殺菌性藥物之一。近來發現利福平的同類藥物利福噴丁( rifapentine,RPT) 對麻風桿菌的殺菌活性比利福平強8倍[2]。

1.3 氯苯吩嗪( clofazimine, CFM,B663 )

CFM是一種吩嗪染料,通過與分支桿菌的DNA 結合抑制轉錄而產生抑制分支桿菌生長的效果,對結核分支桿菌和牛分支桿菌的MIC 為0.1~0.33μg/ml。一般起始劑量為200~300 mg/d,當組織飽和(皮膚染色)時減為100mg/d。它的另外一個重要作用是與β干擾素合用,可以恢復由結核分支桿菌25片段引起的細胞吞噬和殺菌活性的抑制作用,從而成為吞噬細

胞的激發劑,屬於免疫治療的一部分[3]。具有抗麻風桿菌和抗炎作用,對麻風性結節性紅斑有治療和預防作用。CFM 已作為多菌型麻風標準聯合化療方案的藥物之一。然而每月1次大劑量服用時,其潛在的胃腸道不良反應令人關注。不良反應有: 皮膚色素沉着、 魚鱗病樣改變、消化道反應、眼變化等。

1.4 氧氟沙星(Ofloxacin)

有温和的抗麻風菌作用,其對麻風桿菌作用機理未知, 但通過對其他細菌研究結果顯示,其是通過抑制細菌DNA 合成而起殺菌作用的。它的作用靶位有2個,分別為D N A 旋轉酶及拓撲異構酶Ⅳ,兩者均參與了 DNA的複製。細菌對氧氟沙星的耐藥可由染色體和質粒介導,由染色體介導的此類抗菌藥的耐藥機制有: 作用靶位的改變、細胞膜的主動泵出機制和外膜孔蛋白缺失造成外膜通透性降低,已證實麻風桿菌 GyrA基因錯義突變導致產生耐氧氟沙星麻風菌[4]。

1.5 甲紅黴素(clarithromycin , CLARI)

屬於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在小鼠和人體內對麻風菌有顯著的殺菌作用。500mg / d 口服, 在治療28d 和56d 可分別殺死患者體內 99%、99.9 %的麻風菌。其殺菌作用認為與紅黴素相似, 抑制細菌蛋白質的合成相結合的核糖, 抑制肽酰轉移酶的活性, 影響肽鏈從受位移位至供位的過程, 阻止肽鏈延長, 從而抑制細菌蛋白質合成。推測甲紅黴素的耐藥似乎與23 SrRNA 基因的錯義突變相關,而也有研究發現麻風菌耐甲紅黴素菌株與 23SrRNA基因突變不相關[5]。

1.6 米諾環素( minocycline )

屬於四環素族抗生素, 有顯著的殺滅麻風菌的作用。其對麻風菌的殺菌作用比甲紅黴素強,但比RFP 和氧氟沙星低, 標準劑量是100mg/ d。四環素類藥物抑菌的主要機制是通過與核糖體 30S亞基結合,從而抑制氨基酰2tRNA 與核蛋白體結合, 阻斷蛋白質的合成[6]。對四環素耐藥的微生物大都產生一種核蛋白體保護蛋白,這種蛋白能與核蛋白體相互作用使其不受四環素的作用,從而使微生物蛋白質合成不受影響, tetM基因則是這種核蛋白體保護蛋白的編碼基因。

2 麻風的聯合化療

2.1 WHO推薦的麻風病聯合化療方案

2.1.1 多菌型方案: 利福平 600mg每月 1次, 監服; 氨苯碸100mg /d ,自服;B 6 6 3 3600mg 每月 1次,監服 和 5 0 mg /d ,自服; 療程 24個月[7]。

2.1.2 少菌型方案: 利福平 600mg每月 1次, 監服; 氨苯碸100mg /d ,自服; 療程 6個月。

2.1.3 單皮損少菌型方案: 由利福平 600mg、 氧氟沙星400mg 和米諾環素100mg3種藥物組成,僅服用1次,適用於單皮損少菌型麻風比例較高的國家[8]。

2.2 聯合化療 的療 效

2.2.1 多菌型麻風:

聯合化療方案能迅速終止傳染和防止耐藥的發生。多菌型麻風用聯合化療治療,細菌指數( BI) 每年平均下降 0.62。用現有抗麻風藥物無論單療還是聯合化療,均不能改變多菌型麻風細菌指數的下降速率,這是由於多菌型患者固有的免疫缺陷所致。然而多菌型麻風用世界衞生組織 2年固定療程的 MDT方案治療,由於利福平的強效殺菌作用,在停止MDT 後,細菌指數還會繼續下降,直至陰轉[9]。故一般認為多菌型麻風無需採用MDT 連續治療到皮膚查菌陰性。

有人[10]對 158例多菌型病人MIYF 2年後,59.5 %的病例皮損全部消退。餘 40.5 %的病人皮損轉為不活動。BI ≤3的42例轉為陰性,其餘的病人BI 也逐漸下降。MDT 的複發率比DDS 單療低得多,一般在 1%以下。但也有高的報告,有人[11]報告BI > 2.71 的患者完成 2年聯合化療後隨訪≥12年, 複發率為 13%. 多菌型麻風用聯合化療治療2年的復發危險與療前的菌量有關,BI 愈高復發的危險愈大。有人[12]把固定 2年的MDT 和治療至細菌陰性的MDT 對比,結果前者的複發率為2.04 %人年,後者的複發率為 1.01 %人年。複發率 的差異主要表現在停止 MDT4年以後。同時發現,BI ≥4病人的複發率 4.29%人年,比BI

2.2.2 少菌型麻風:

由於少菌型患者機體有一定的免疫力,停止治療後,活動性皮損會繼續逐漸消退。報告[14],對2892例少菌型患者於MDT 後平均隨訪10年,複發率為 1.9 %。

2.3世界衞生組織推薦用於特殊情況的聯合化療方案

2.3.1 因變態反應或肝病不能服用利福平或對利福平耐藥的多菌型麻風[15]: B663 50mg /d 加氧氟沙星400mg /d 、米諾環素100mg /d 、克拉黴素500mg /d 中的兩種,治療6個月,繼之以B663 50m g/d 加米諾環素100mg /d 或氧氟沙星400mg /d ,再治療18個月。

2.3.2 因皮膚色素沉着而完全不能接受B663治療的多菌型麻風: 以氧氟沙星 400mg/d 或米諾環素 100 mg /d 替代聯合化療方案中的B663; 鑑於B663對 Ⅱ型麻風反應有預防和治療作用,應儘量説服患者接受B663治療[16]。

2.3.3 對氨苯碸治療有嚴重毒性作用者:應立即停止氨苯碸治療。多菌型麻風用多菌型方案中的利福平和B663兩種藥物治療即可,可以不服氨苯碸,亦無需加用其它藥物;少菌型麻風其菌荷在 106以下,對任一抗麻風藥物治療均不會產生耐藥[17]性。如果少菌型患者對氨苯碸治療有嚴重不良反應,可以B663代替,劑量同多菌型方案,療期為6個月,也可單用利福平治療。

3 麻風的免疫治療

麻風免疫治療的臨牀實驗始於上世紀 五十年代。由於有相當一部分病人(瘤型) 對麻風桿菌有特異性免疫缺陷,使得藥物治療瘤型麻風效果不夠理想,易復發。因此,通過免疫治療提高機體抵抗力,殺滅殘留活菌,對麻風病的治療來説具有特殊的意義。

3.1卡介苗( BCG)

BCG可通過刺激T 、B 細胞增殖,活化和增強巨噬細胞吞噬能力,促進IL-1、IL-2和腫瘤壞死因子等細胞因子的產生和釋放,並增強 NK細胞殺傷活性,從而非特異地增強機體免疫功能。實驗研究顯示[18],重組BCG 能刺激機體產生IL-18,增強免疫調節功能,由巨噬細胞產生的IL-18有助於Thl 細胞分化,它和IL-12一起在抗細胞內感染的細胞免疫中起關鍵

性作用,且與干擾素起協調作用。有人[19]把36個高菌荷病人分為3組:1組MDT+BCG 0.1mg 每 6個月1次,2組 MDT+w疫苗每6個月1次,3組MDT+安慰劑對照,3組病人均治療至細菌陰性,結果細菌陰轉時間分別是3.5年、3年、5年,疫苗組均無不 良反應。等亦獲得類似的結果,他把60個多菌型病人隨機分為 3組,A 組用 MDT+ BCG,B 組用 MDT+w疫苗,C 組用MDT+鹽水對照。結果A 組和B 組臨牀改善均比C 組明顯。每年BI 下降A 組為2.4O ,B 組為2.05,C 組則為 0.85。

3.2 DNA疫苗

DNA 疫苗近年研究較多,但僅限於動物試驗。在這方面,有人[20]把麻風桿菌和鳥分枝桿菌( Mav)編碼35×10蛋白基因克隆人含鉅細胞病毒啟動子的質粒Pjw4303,製備DNA 疫苗Mav35和DNA-ML35,用C57BL /6 (H-2) b鼠和遠系繁殖瑞士白化鼠來測定疫苗的免疫性,結果顯示,接種DNA-ML35疫苗後,針對相應疫苗T 細胞和干擾素增加;接種麻風桿菌7個月後,鼠墊活菌量減少,其保護作用和BCG 相當。另外發現[21]DNA-Mav35和含IL-12基因的質粒共用,比DNA-Mav35單用更能刺激有關淋巴細胞亞羣和干擾素產生,加快Mav 的清除,由於DNA-Mav35與DNA-ML35存在95%同源,預示着DNA-ML35和含IL-12基因的質粒共用,對麻風桿菌更有保護作用[22]。

3.3 免疫調節劑

鋅作為免疫調節劑常用於臨牀,在麻風治療中也有報告。鋅的缺乏會引起免疫功能早熟,使佔優勢的Thl 細胞分化轉向Th2細胞分[23]化。其它作為免疫治療的物還有RACA854、秋水仙鹼、左旋咪唑等藥

經過長期的臨牀實踐與研究,麻風病已由單一的氨苯碸治療,發展到有多種藥物可供選擇的聯合化療。聯合化療可減少耐藥的產生,降低複發率,使麻風病可以治癒。高菌荷病人結合免疫治療,能提高療效,但大面積推廣應用於臨牀尚在研究階段。

麻風病化療方案2

為加強我國消除麻風病危害工作,積極推進各地衞生部門貫徹落實《全國消除麻風病危害規劃(2011-2020年)》,如期完成消除麻風病危害的目標和任務,結合我國麻風病防治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分解

(一)到2015年,全國麻風病患者數量較2010年減少20%,即控制在5300例以內。到2020年全國麻風病患者數量較2010年減少50%,即控制在3300例以內。

(二)到2015年,全國所有縣(市)麻風病患病率控制在1/萬以下,患病率在1/10萬以上的縣(市)控制在156個以內;到2020年,患病率在1/10萬以上的縣(市)控制在70個以內,各省份分解指標詳見附件1。

(三)到2015年和2020年,新發現麻風病患者中2級畸殘者在一類地區分別控制在20%和17%以內,在二、三類地區分別控制在25%和23%以內。

二、任務及要求

(一)建立多部門協調管理機制。各級衞生行政部門要負責牽頭成立由各有關部門參與的消除麻風病危害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省級麻風病防治工作協調會議制度,一、二類地區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通報當地麻風病防治工作進展,研究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與問題。

(二)完善麻風病防治服務體系。完善各級麻風病防治專業機構建設,合理配備人員。一、二類地區的省級防治專業人員不少於3名,地市和縣級不少於1名。三類地區省級防治機構必須有麻風病防治專職人員,地市和縣級防治機構應當配備麻風病防治兼職人員。

基層醫療衞生機構應當配備相應工作人員,參與患者發現、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建立健全省級和地市級消除麻風病危害技術指導組,為轄區麻風病防治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各地在指定麻風病診治定點醫療機構時,要優先考慮當地有條件的皮膚病專科醫院或具備麻風病診治能力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

(三)加強麻風病防治培訓工作。各地要按照分級培訓的原則,對相關醫務人員進行麻風病防治知識培訓,並納入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管理。培訓對象包括麻風病防治專業人員、醫療機構皮膚科和神經科醫師、基層醫療衞生機構門診醫師和防保人員、村醫。對麻風病防治專業人員主要開展防治管理、疫情監測、診斷治療、殘疾預防、實驗室檢查等方面的培訓。對皮膚科和神經科醫師主要開展麻風病診斷與鑑別診斷、麻風不良反應的處置等方面知識的培訓。對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的人員主要開展麻風病防治核心知識(見附件2)、不良反應監測、殘疾預防等知識與技能的培訓。

一類地區省、市、縣三級,二類地區省、市級,三類地區省級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培訓,一、二類地區鄉村醫生培訓由縣級麻風防治專業機構承擔。到2015年,對防治機構專業人員培訓覆蓋率達到100%;對醫療機構皮膚科和神經科醫師培訓覆蓋率達到80%;對一、二類地區鄉村醫生培訓覆蓋率分別達到80%和70%。

(四)加大病例早期發現力度。一、二類地區要有針對性地開展疫點調查、線索調查、密切接觸者檢查、治癒者複查、皮膚科篩查等措施,力爭做到當年發病,當年發現。對所有新發病例開展疫點調查。對所有麻風病患者的密切接觸者每年進行1次隨訪檢查。社區衞生服務機構和村衞生室的醫務人員在日常診治及為居民建立健康檔案過程中,及時發現並報告麻風病可疑線索。患病率在l/10萬以上的縣(市)至少每2年開展一次消除麻風運動。

各級醫療衞生機構對於發現的麻風病可疑患者,要及時轉診至當地麻風病防治專業機構進行確診,對確診病例須在24小時內進行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並將有關信息錄入全國麻風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統。

落實麻風病病例發現激勵機制,對於麻風病確診病例的線索報告人,要積極爭取省級財政給予報病獎勵。

(五)規範麻風病治療與管理。根據世界衞生組織的推薦,對於少菌型和多菌型麻風患者,分別給予6個月少菌型和12個月多菌型方案的聯合化療。對於發生嚴重麻風反應、神經炎和藥物毒副作用的患者,應當由定點醫療機構及時給予治療處置。如患者發生非麻風的綜合性疾病,應當由當地醫療機構給予診治。

麻風病患者在完成聯合化療規定療程後,要加強隨訪,如果其活動性症狀(活動性皮損或周圍神經疼痛及壓痛等)消失,無麻風反應,多菌型患者皮膚塗片查菌陰轉,應當及時臨牀判愈。

對於聯合化療期間的麻風病患者,前6個月每月1次、以後每3個月1次由專業人員對其進行周圍神經功能評價,對確診為神經炎的患者給予及時處置。對於殘疾者,應當開展眼、手、足自我護理知識與技能培訓,併為其提供相應的防護用品。對於符合手術適應症者,要及時實施手術矯治。

(六)大力普及麻風病防治知識。各級衞生部門要充分利用“世界防治麻風病日”等契機,加大麻風病防治知識宣傳和政府開發力度,利用多種媒體形式,介紹麻風病相關知識和我國防治工作成效,普及麻風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理念,促進政府和各有關部門進一步關注和支持麻風病防治工作,促進公眾消除麻風病歧視。要將麻風病防治知識納入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教育常規工作。要為宣傳、教育、廣電等部門開展麻風病防治宣傳教育提供技術支持。各地要按照衞生部制定的調查方案,分別於2015年和2020年對本地區麻風病核心知識知曉率進行調查。

三、督導與評估

(一)各地衞生行政部門要將消除麻風病危害工作目標和任務層層分解,納入對有關醫療衞生機構和人員的年度目標考核管理。

(二)各省級衞生行政部門要定期組織對轄區規劃落實情況進行現場督導,一、二類地區至少每年組織1次,三類地區至少每2年組織1次。

(三)2015年和2020年,衞生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中期和終期評估。

麻風病化療方案3

1.化學藥物

(1)氨苯碸和利福平是治療麻風的有效藥物,但易於發生耐藥性世界衞生組織推薦使用以下聯合用藥方案:

①對於少菌型麻風患者,給予氨苯碸和利福平口服半年,氨苯碸的劑量為每天100mg自服;利福平的劑量為每月600mg,監督服藥;

②對於多菌型麻風患者,用利福平、氨苯碸和氯法齊明3種藥物聯合治療至少2年。劑量分別為:氨苯碸每天100mg自服;利福平每月600mg,監督服藥;氯苯齊明每天50mg,口服300mg,每月監督服用1次一些其他藥物如氧氟沙星、米諾環素和甲紅黴素等也可選用。

(2)氯苯吩嗪(B633)不但可抑制麻風桿菌,且可抗Ⅱ型麻風反應。長期服用可出現皮膚紅染及色素沉着。

2.免疫療法

正在研究的活卡介苗加死麻風菌的特異免疫治療可與聯合化療同時進行。其他如轉移因子、左旋咪唑等可作為輔助治療。

3.麻風反應的治療

酌情選用反應停(酞咪哌酮)、皮質類固醇激素、氯苯吩嗪、雷公滕、靜脈封閉及抗組胺類藥物等。

4.併發症的處理

足底慢性潰瘍者,注意局部清潔,防止感染,適當休息,必要時須擴創或植皮。畸形者,加強鍛鍊、理療、鍼灸,必要時作矯形手術。

得了麻風病,要根據病情選擇最合適的治療方法,儘可能的讓麻風病早一點康復。在患病期間,一定要做好麻風病的護理工作,避免病情的擴散,也要防止傳染給別人,做好了這所有的工作之後,麻風病的治療速度就會大大的提高,它帶來的這種種危害也會隨即消失了。

麻風病化療方案4

消除麻風病危害是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要實現的任務之一。為確保20xx年實現消除麻風病危害目標,根據《彌勒市20xx年消除麻風病危害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東山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的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貧攻堅的決策部署,全面加強麻風病發病嚴重的地區防治工作力度,落實“以聯合化療為中心、發現病人為重點,以健康教育、人員培訓、醫療與社會康復為基礎”的綜合防治措施,爭取早日實現消除麻風病危害目標。

二、工作目標

(一)總目標

1.最大限度早期發現麻風病患者,並及時給予聯合化療,減少患者畸殘發生。

2.提高基層醫務人員的麻風病防治水平。

3.健全以鎮衞生院為樞紐、村衞生所為基礎的麻風病防治網絡。

4.提高羣眾對麻風病防治知識的知曉水平,構建一個不恐麻、不歧麻、麻風病防治人人蔘與的社會氛圍。

(二)具體目標

1.舉辦鎮、村兩級防保人員麻風病防治知識培訓班,覆蓋率達100%。

2.開展大眾麻風病防治知識宣傳及健康教育,以自然村為單位,覆蓋率達100%。

3.對歷年治癒者及其家屬進行全面體檢,體檢率達97%以上。

4.對現症病例及其家屬進行全面體檢,體檢率達98%以上。

5.在有麻風病現症患者和歷年治癒者的自然村10—65歲人羣中開展口頭調查,以自然村為單位,調查人數不得低於該人羣的20%。

6.由市疾控中心、東山衞生院派出專業人員負責技術指導,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重點疫村所屬村委會及村小組開展一次村民普查工作,普查率達95℅。

7.在無病例的自然村10—65歲人羣中開展口頭調查,以自然村為單位,調查人數不得低於該人羣的10%。

8.對提供的可疑線索進行核實,複核率達100%。

9.加大可疑麻風病線索的搜索與上報,以鎮為單位不低於40條,其中重點疫村鄉村醫生線索轉診上報每年不低於4條。

三、實施時間

20xx年4月至6月。

四、組織保障

成立以鎮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東山衞生院、東山中學、東山中心校、東山派出所、東山鎮財政所、東山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文化廣播電視服務中心、鎮宣傳辦和各村委會等為成員的全鎮消除麻風運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東山衞生院,由楊永紅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鎮消除麻風運動的組織實施和日常工作的管理協調,定期對工作進行督導、檢查以及考評、驗收,對我鎮消除麻風運動的開展提供業務技術指導與支持、人員培訓以及相關工作事務的處理。

五、實施與步驟

(一)召開消除麻風運動啟動會暨業務技術培訓

按照市級安排,20xx年4月2日前,東山鎮組織召開消除麻風危害工作啟動會暨業務技術培訓會,並安排部署具體工作。同時完成鎮村幹部、各村衞生所醫務人員培訓。

(二)健康教育與宣傳

20xx年4月6日前,各村委會、各單位採取宣傳單(冊)、標語、牆報、海報、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在轄區範圍內集中宣傳“麻風病可以治癒、畸殘可以預防”的防治方針,使“消除麻風運動”家喻户曉,並進行健康教育效果評價。

(三)病例調查發現與治療

20xx年6月10日前,對重點疫村開展村民普查工作、歷史疫村開展普查登記工作;開展接觸者檢查、非疫村調查、線索報告,病例確診與治療等工作。

1.相關調查

(1)接觸者檢查:由衞生專業技術人員對歷年治癒者及其家屬、現症病例及其家屬進行全面體檢。

(2)歷史疫村普查:通過召開村委會、村小組長及鄉村醫生會議、培訓,開展以户為單位的鄉村醫生入户普查登記等方式,最大限度發現麻風病。調查工作結束後,由鄉村醫生收集調查表。

(3)重點疫村普查:市疾控中心、東山衞生院派出專業技術人員負責技術指導,各村委會負責組織重點疫村村委會及村小組開展一次村民普查工作。

2.可疑線索上報

(1)經調查有麻風病早期臨牀表現或疑似麻風病症狀者由村衞生所防保員將線索信息上報衞生院,由衞生院初步篩查後,上報市專業技術指導組。

(2)報病獎勵。經市級專業技術指導機構初診,州級專業技術指導機構確診為麻風病的,給予線索信息上報、患者自己報病者、他人報病(互報)者適當獎勵。

3.病例確診與治療

市專業技術指導組抽派專業人員對可疑病人逐個開展免費檢查,上報並經州專業技術指導組確診為麻風病患者的,給予免費治療。

4.相關表冊上報

彌政辦發﹝20xx﹞31號文件附件1-9由衞生院負責按相關要求填報。

(四)其他工作(6月11日至年底)

按照本工作實施方案,繼續做好社會宣傳、病例監測報告、病例管理治療、關愛救助等麻風病防治工作。

麻風病化療方案5

為切實做好我縣20xx年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規範和完善傳染病管理制度,提高疫情報告質量,加強監測和促進疫情處置能力。特制定縣20xx年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方案:

一、培訓學習

加強對《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管理條例》、《省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信息網絡直報工作和技術要求》、《傳染病診斷標準》、《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等規定的學習。

二、加強疫情報告規範化管理,提高疫情報告質量

1.各醫療單位傳染病疫情報告和管理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範》,《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規範》執行。及時,準確的上報各類疫情資料,建立和完善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管理制度。

2.加強對轄區內各網絡直報點傳染病報告管理工作的督導。疾控中心按照每季度對上季度存在連續3個月未報告傳染病的醫療機構督導,督導覆蓋率100%;按照《州20xx年法定傳染病報告管理督查方案》每年對轄區內醫療機構至少開展一次督查,督導覆蓋率達100%,並寫出總結報縣衞生計生局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3.凡有重大疫情發生,必須按《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管理條例》規定的時限將發病時間,波及範圍,發病人數,發病原因,已採取的措施,發病趨勢等以最快方式上報,並及時錄入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網絡。及時完成初次報告,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要求初次報告:

①在確認事件2小時內完成網絡報告,及時審核;

②有報告單位,報告人及通訊方式等記錄資料(傳真記錄,電話記錄)。

進程報告:

①寫出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及可能因素;事件的發展態勢和危險性評估;

②落實控制措施情況;

③資源使用情況。

結案報告:

①在確認事件終止後2周內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影響因素;

②事件的危害與損失及其補償建議;

③評價措施效果;

④事件處置成本效益分析;

⑤提出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措施和處置建議。

4.加強組織建設,鞏固疫情絡,完善縣對鄉鎮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考核制度,不斷提高疫情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保持疫情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

三、疾病監測

1.每日監測。傳染病網絡管理人員必須每日隨時(至少四次)上網審核,監測轄區內疫情動態,發現新發,暴發疫情及時請示上級和預警,指導和參與疫區的現場調查,疫源檢索,正確處理暴發疫情。

2.重點疾病的監測。凡有脊灰,麻疹,新生兒破傷風,百日咳,白喉,炭疽病例報告的鄉鎮必須做個案調查和採樣並送檢。如有暴發疫情發生,需在當月的疫情分析中簡要描述,內容包括:暴發疫情流行病學特徵,發病原因,疫情發展及防治措施,控制情況等。並寫出專題調查報告並上報。

3.傳染病自動預警。收到傳染病預警信息後應及時調查核實,並在24小時內完成異常卡片的填報工作,如是疑似病例應及時到現場進行防控處置。

4.流感的監測。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加強對哨點醫院(縣人民醫院、縣藏醫院、縣婦幼保健院、班佑鄉衞生院)流感監測工作的督導和技術指導,嚴格按照《州流感監測方案》(阿州疾發〔20xx〕25號)的相關要求,做好流感樣病例登記和標本採集(每週5-15份),同時按照要求做好標本保存,運輸工作,進一步提高流感監測工作質量。州疾控中心負責標本的檢測工作。

各醫療單位、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加強流感病例監測工作。特別是對學校,托幼機構等集體單位要高度關注,嚴格按照要求,加強對暴發疫情的調查,處理,每一起暴發疫情應採集10份左右咽,鼻拭子標本(如果現症病例在10例以下的,應當儘量全部採樣)。對不能明確診斷的可酌情增加採樣批次和採樣數量。標本採集後應當在4攝氏度條件下,於24小時內運送至流感監測網絡實驗室(州疾控中心)。進行流感病毒和其他呼吸道病原體的實驗室監測工作。縣疾控中心按月完成轄區內流感病例月分析。

5.手足口病的監測。凡有重症手足口病和死亡病例報告的必須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和採集標本,送樣檢工作,檢驗結果反饋及時訂正。

四、編碼維護

每年11月完成轄區內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標準編碼的維護工作。

五、各類報表及文字資料的上報

1.傳染病月報表。每月3日前向縣衞生計生局報告上月轄區內發生的傳染病發病,死亡數(即月報表),全年共12期。年報及半年時間另行通知。

2.疫情分析。每月6日前報出上月傳染病與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月分析(共12期),7月15日前報出上半年疫情分析,疫情年終分析時間另行通知。分析內容包括:總體發病,死亡情況,重點疾病發病分述,防治對策及建議。

3.傳染病疫情預測預報。在4月15日和10月15日前完成夏秋季及冬春季傳染病疫情預測預報。

4.傳染病自動預警信息分析。於20xx年3月前完成20xx年轄區內傳染病自動預警信息年分析。

5.每年一期重點傳染病專題分析報告。

麻風病化療方案6

我市將以貫徹落實《南通市消除麻x病危害規劃(20xx-20xx年)》為主旨,進一步推進全市麻x病防治事業建設進程。年度工作計劃如下:

一、目標

(一)完成年度中央及省公共衞生項目麻x病防治項目麻風密切接觸者檢查、疑似病例報告等指標和任務;

(二)完成年度全市麻x病控制績效考核指標;

(三)完成全市麻x病防治專兼職人員登記註冊;

(四)村級醫療機構《麻x病 早知道》使用率≥95%;

(五)市年度麻x病防治培訓任務完成率100%;

(六)市業務部門對轄區的麻x病防治工作2次以上督導完成率100%。

(七)市及麻x病防治項目縣在省、市疾控網站或《江蘇省疾控信息》至少刊用一篇麻風防治信息完成率100%;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貫徹落實《南通市消除麻x病危害規劃(20xx-20xx年)》

市疾控中心協助衞生行政部門,制訂《消除麻x病危害規劃(20xx-20xx年)實施方案》;落實市、縣、鄉麻x病防治專兼職人員和市級麻x病定點醫療機構;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要點;召開年度麻x病防治工作會議,佈置落實工作任務;完成年度麻風防治工作各項任務指標及總結。

(二)貫徹落實20xx-20xx年麻x病控制績效考核相關工作

根據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績效評估標準(20xx年版)有關麻x病控制指標,接受省級相關培訓;完成年度麻x病控制績效考核指標佐證材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三)做好20xx年中央及省公共衞生項目麻x病防治項目工作

1、制定年度麻x病防治項目實施方案

市及各縣(市、區)疾控中心、皮防所協助本級衞生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上級部門下發的相關實施方案制發本地區年度麻x病防治項目實施方案,做好項目任務和資金分配工作。及時召開項目啟動會,佈置項目實施工作任務。

2、加強各級麻風防治機構及專兼職人員能力建設

一是參加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江蘇省消除麻x病危害技術培訓班”,重點培訓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及醫務人員,提高其貫徹執行省消除麻x病危害規劃的能力;

二是提高無麻x病專業機構的市轄區(崇川區、港閘區、開發區、濱海園區)區級綜合醫療機構及鄉鎮衞生人員識別、報告麻x病工作能力。

三是為年度中央財政麻風項目和中殘聯康復手術項目任務提供技術保障。

四是積極參加第三期麻x病防治骨幹防治技能短期強化培訓,選派1-2名麻x病防治骨幹赴全國麻x病高流行區接受短期培訓,提高其現場處置麻x病的工作能力。

五是選拔麻x病防治骨幹,備戰全國麻x病防治知識技能大賽,力爭取得好成績。

3、繼續加大發現病人力度

(1)開展麻風密切接觸者檢查

有現症麻x病人的`縣(市、區)按照《江蘇省麻x病麻風密切接觸者檢查實施工作方案》的要求,年內分別對每位現症麻x病人周圍的4名麻風密切接觸者(主要為病人家屬)進行檢查。全市年度完成麻風密切接觸者檢查24例。

(2)鞏固麻x病監測點

鞏固20xx年設立的如東縣麻x病監測點,按照《江蘇省麻x病監測點實施工作指南》的要求,落實麻x病監測“四個”制度,提高監測工作質量。

(3)各縣(市、區)完成6例以上麻風疑似病例報告任務。其中如皋市、如東縣完成10例以上麻風疑似病例報告任務,全市全年完成56例麻風疑似病例報告任務,任務完成率100%。

4、開展麻x病人免費救治

對全市年內新(復)發麻x病人和現症病人進行免費救治和管理,確保各類嚴重不良反應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5、開展重症病人手術和醫學處置

(1)提供潰瘍治療和自我護理防護包

對全市現症麻x病人及部分殘疾者每人提供1個自我護理防護用具包(防護用具包內的消耗護理用品1年補充1次),通過專業人員指導後使用,並使麻風畸殘疾者掌握簡單的自我護理技能。

(2)提供防護鞋

為全市560例麻木足患者每人提供2雙防護鞋,預防足底潰瘍發生。

6、開展麻x病健康教育

(1)“世界防治麻x病日”慰問活動。市及各縣(市、區)按照省衞生廳的統一部署開展年度“世界防治麻x病日”慰問活動,及時總結慰問活動開展情況,報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彙總總結後報省中心備案。

(2)做好發放使用麻x病健康教育材料工作

根據省級要求,開展公眾麻x病防治核心知識抽樣摸底調查,發放使用好麻x病防治核心知識摺頁,引導村醫宣傳普及麻x病防治核心知識,提高羣眾對麻x病的知曉率。繼續做好20xx版《麻x病早知道》宣傳材料發放和使用工作,村衞生室及社區衞生服務站發放使用率95%。

(3)麻x病防治核心知識抽樣調查

開展全市公眾和麻x病密切接觸者麻x病防治核心知識抽樣調查,為規劃階段性效果評估提供依據。

(4)加強各類麻風防治信息的報道

為宣傳我市麻x病防治工作進展和取得成效,推動社會各界瞭解和支持麻x病防治工作,市和如皋市、如東縣在省、市疾控中心網站或《江蘇疾病控制信息》或市級報刊至少刊用1篇麻x病防治信息或報道。

7、推進麻x病防治一體化項目試點

為推進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逐步均等化,順利實現消除麻x病危害規劃的目標,年內在如皋市開展麻x病防治一體化試點項目工作,為推進低流行狀態下麻x病的防控工作可持續發展創造條件。

(四)進一步做好全市麻風防治資料工作

各地以全省麻x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統為平台,以提高麻x病專科病歷質量為核心,進一步做好各類麻x病防治資料的收集、整理、總結、分析、歸檔工作,資料實行檔案化管理。

(五)工作督導與評價

市疾控中心將適時組織人員對市消除麻x病危害十年規劃的落實情況、年度中央及省公共衞生麻x病防治項目實施方案執行情況,工作資料、部分縣(市、區)麻風防治工作質量等進行2次以上綜合督導與評價。

麻風病化療方案7

定的目標任務,為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消除麻風病危害,結合我市健康扶貧工程、精準扶貧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加強全市消除麻風病危害工作的組織領導,保障各項工作順利推進,成立文山市消除麻風病危害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衞計局,由張邦榮兼任辦公室主任,張恩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全市消除麻風病危害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實施工作,按年度組織召開協調會,及時協調解決消除麻風病危害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領導小組成員若有變動,由成員單位自行調整,報領導小組備案,不再另行發文。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發改部門:負責將麻風病防治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依據國家有關規劃和要求支持有關業務用房建設。

教育部門:負責在各級各類學校開展麻風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落實麻風病患者子女的入學工作,保障麻風病患者和康復者子女公平享有入學的權利。

公安部門:依法打擊侵害麻風病患者和康復者及家屬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落實麻風病患者的身份證和户口本辦理工作。

民政部門:為符合條件的麻風病患者和康復者提供基本生活和醫療救助,做好流浪乞討麻風病患者救助工作;為住在麻風村(院)內的康復者和村外孤、殘、老麻風康復者繳納新農合參合費;將居住在麻風村(院)內的康復者納入城鎮低保,散居在麻風村(院)外的麻風病畸殘康復者和麻風病現症患者根據家庭經濟情況將其納入城鎮或農村低保,以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

財政部門:要將麻風村(院)的運轉經費、住麻風病村(院)康復者的生活和醫療等消除麻風病危害工作經費納入每年的財政預算給予保障。

人社部門:負責按規定將麻風病患者和康復者納入醫療保障範圍,提高麻風病患者和康復者的基本醫療保障水平,讓麻風病患者和康復者病有所醫。

宣傳部門:每年組織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網等公眾媒體開展30次以上的麻風防治知識公益宣傳。

衞計部門:牽頭協調有關部門制訂麻風病防治規劃、政策、策略和措施;層層簽訂市、鄉消除麻風病危害工作責任目標書,按年度進行考核;繼續將麻風病防治工作納入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管理,根據工作量適當增加防治經費。穩定防治隊伍,保障縣級防治專業機構人員數量,加強麻風病防治科人員配置,市皮防站按每人負責1個鄉(鎮)的標準配置麻風病防治科人員,各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要有麻風病防治專職人員負責轄區內防治工作;積極開展麻風病治癒者隨訪,家屬健康檢查,在10年內麻風病疫村組織開展皮膚健康體檢,做好麻風病人的治療工作,提高麻風病人發現率、治癒率和康復率。

殘疾人聯合會:為所有麻風病II級以上畸殘者辦理《殘疾人證》,為符合條件的患者安裝假肢、矯形器,發放輪椅、枴杖,及時維護和更換。

紅十字會:積極籌措款物,開展對麻風病患者慰問等人道救助活動。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轄區內消除麻風運動組織、協調、宣傳、動員工作,將轄區內麻風病貧困人羣納入低保,解決因疾病、孤寡、殘老等生活不能自理病人養老問題。組織鄉、村廣播站(室)開展麻風科普知識宣傳,消除社會對麻風病的歧視。

二、目標任務

根據《文山州消除麻風病危害規劃(20xx—20xx年)》要求,20xx年底全市麻風患病率控制在0.1/萬以下,達到消除麻風病危害目標。20xx年6月向州級申報消除麻風病危害達標考核驗收,20xx年10月前通過省級達標考核驗收。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將消除麻風病危害工作納入市、鄉(鎮)人民政府和消除麻風病危害成員單位年度工作目標,層層簽訂責任目標書,並按年度進行考核。領導小組每年至少要組織召開1次部門協調會,協調解決消除麻風病危害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其他各部門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組織和領導下,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共同做好消除麻風病危害工作。

(二)強化部門協調,提高工作效率。各級消除麻風病危害成員單位要建立協調溝通機制,齊抓共管,及時解決麻風病患者和康復者居住條件、醫療救助、生活救助、《殘疾人證》辦理、假肢安裝、肢具維護、子女入學和畸殘康復等社會民生問題,提高麻風病患者和康復者的生存、生活質量,消除社會歧視。各單位要安排本單位工作聯絡員,協調解決消除麻風病危害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三)強化監督考核,實行責任追究制

1.年度考核。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牽頭,每年對各鄉(鎮、街道)、市直有關部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和考核,並形成書面報告向文山市消除麻風病危害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2.達標驗收及終期評估。由市消除麻風病危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雲南省消除麻風病危害達標考核驗收方案》(雲衞疾控發〔20xx〕56號)要求認真開展自檢自查,並向州衞生計生委申請達標考核驗收,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積極配合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考核驗收工作。同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消除麻風病危害規劃(20xx—20xx年)》及國家、省級安排開展終期評估要求,於20xx年6月前完成自查工作,10月接受上級組織的終期評估。

3.責任追究。對因貫徹落實決策部署行動遲緩、措施不力影響全市消除麻風危害進程的鄉(鎮、街道)、部門和個人,按規定嚴肅問責。

麻風病化療方案8

我國對麻風病推行大規模的聯合化療(MDT)工作,已取得顯著的近期療效。為評估MDT的遠期療效和對畸殘的'影響,特制訂療後監測實施方案如下:

一、MDT監測的目的:

(一)觀察病情變化,及時發現復發病例,並予以治療;

(二)及時發現、處理麻風反應和神經損害,預防和減少畸殘。

二、MDT監測的起始時間:

不論患者MDT實際療程多久,均以完成規定療程即開始計算其監測時間。即多菌型(MB)方案者規則接受24個月MDT劑量後(24個月療程可在36個月內完成。每月自服藥物不得少於20天,此月才計入療程;連續中斷治療超過4個月者須重新開始治療);少菌型(PB)方案者規則接受6個月MDT劑量後(6個月療程可在9個月內完成。每月自服藥物不得少於20天,此月才計入療程;連續中斷治療3個月以上者,須重複6個月療程)。

三、MDT監測期:

現規定:用MB方案治療者為10年,用PB方案治療者為5年。

各型患者在MDT後達到規定的監測期,如未見覆發,即為完成監測。

四、MDT監測的內容:

(一)各型監測期患者,在達到臨牀不活動(即臨愈,指麻風活動性症狀完全消失,皮膚查菌陰性)前,仍應監測其近期療效。MB患者及PB原查菌陽性患者,每年需臨牀檢查和皮膚塗片查菌各一次。PB原查菌陰性患者,每年需臨牀檢查一次,出現有可疑皮損者則需作皮膚塗片查菌。

(二)各型監測期患者,在達到臨牀不活動(臨愈)後,每年需臨牀檢查一次。MB患者及PB原查菌陽性患者每兩年及完成監測時,需作皮膚塗片查菌一次。

(三)監測期間,必要時可酌情隨時進行臨牀檢查、皮膚塗片查菌及皮膚活檢。

五、MDT監測的實施:

(一)要主動、廣泛地向患者及其家屬、基層衞生人員、行政領導等有關人員宣傳MDT後監測的意義和具體措施。

(二)使患者認識到在完成MDT後,有發生復發或麻風反應、神經損傷的可能性,並將如何識別復發和/或麻風反應的早期症狀與體徵的知識,向患者交待清楚,要求他們在一旦出現上述情況時,立即向專業機構報告和接受檢查。

(三)在監測期,專業人員應按規定定期上門訪視患者,或請患者到指定機構接受檢查。

(四)每次的監測結果,均應及時記錄。

(五)縣(市)專業機構,每年應按不同型別、療程等,分別彙總應監測及實際監測人數、復發人數和反應人數,並做出初步評價後逐級上報。

六、完成監測後的隨訪:

完成MDT監測後的患者,每2-3年需隨訪一次,必要時進行有關檢查。應鼓勵他們與專業機構保持聯繫,以期及時發現個別復發或麻風反應病例。隨訪期的檢查可由專業機構或經過專業培訓的鄉、村醫務人員進行,並予以記錄。

對有畸殘、保護性感覺喪失和慢性眼疾等患者,仍需要給予長期的關心和醫療照顧。

七、MDT復發定義及其診斷標準:

(一)定義:麻風患者完成WHO聯合化療的規定療程或達到臨牀不活動(臨愈)後,重新出現的病情的活動(不包括麻風反應)。從管理的目的出發,分為早期復發和晚期復發。

(二)診斷標準:

1、早期復發:各型麻風患者完成聯合化療的規定療程後,病情進步,但尚未達到臨牀不活動(臨愈)時,出現下列情況者可考慮為早期復發:

(1)原皮損緩慢地加重、擴大和/或出現新皮損,和/或伴有進行性神經功能障礙加劇;

(2)多菌型患者皮膚塗片查菌任一個部位較前增加至少2+,並見到完整菌;原皮膚查菌已陰性的少菌型患者經過重複檢查出現陽性結果;

(3)皮損活檢有活動性麻風特異性病理改變。

2、晚期復發:各型麻風患者完成聯合化療的規定療程,並達到臨牀不活動(臨愈)後,出現下列情況者可考慮為晚期復發:

(1)原有的皮損再現、擴大和/或出現新的皮損與進行性神經功能障礙;

(2)皮膚查菌陽性(經重複檢查),並見到完整菌;

(3)皮膚活檢有活動性麻風特異性病理改變。

診斷為復發者,臨牀上應注意與麻風反應相鑑別(尤其是與Ⅰ型反應區別。方法可參見《全國麻風聯合化療工作會議資料彙編》第17頁)。僅有進行性神經功能障礙加劇者,應排除無痛性神經炎。如疑為多菌型復發,應進行鼠足墊接種證實。

(三)確定復發病例程序要求:

1、對懷疑復發的患者,必須經縣級以上兩位有經驗的專業防治人員詳細瞭解病史,作全面臨牀、細菌和病理檢查,分析復發原因,排除分型錯誤、選擇治療方案不當、治療不規則、提前停藥等引起的治療失敗病例,做好各項記錄。對MB復發患者不要急於重新治療。初步診斷為復發者,應上報省級專業防治機構複查確診。凡考慮為多菌型復發者,省級專業防治機構應即與衞生部全國麻風疫情監測總站(設在中國醫學科學院皮膚病研究所)聯繫,組織鄰近地區的專家會診確認。

2、專家會診確認,考慮為多菌型復發、且任一部位皮膚查菌細菌密度≥3.0者,有關省或會診專家即應與中國醫學科學院皮膚病研究所聯繫,安排有關單位作鼠足墊接種證實,以檢測其麻風菌的活力和/或對MDT各種藥物的敏感性。在完成接種取材後,立即開始抗麻風治療。

3、已確診的復發病例,由省級專業防治機構上報衞生部全國麻風疫情監測總站。

八、MDT復發病例的處理:

復發病例應列為現症病人管理,各型患者均應採用MDT的MB方案規則治療至臨牀不活動。如系利福平或氯苯吩嗪耐藥菌所致,則應變更用其它藥物的聯合化療。

麻風病化療方案9

為更好地完成我縣麻風病防治一體化試點項目任務,全面落實“江蘇省麻風病防治一體化項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我縣初步形成以政府為主導,建立以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業務管理和指導中心,依託縣、鄉、村綜合性醫療機構為服務實體,有效開展麻風病監測、病人管理、社會宣傳、提供就近醫療救助和康復等服務的麻風病防治工作機制,推進麻風病防治一體化進程,推動麻風病防治工作的服務均等化和可持續發展。

二、具體指標

1.鄉鎮衞生院麻風疑似病例年報告不少於常住人口的三萬分之一、縣第一人民醫院麻風疑似病例年報告不少於2例、縣人民醫院、中醫院麻風疑似病例年報告不少於1例;

2.執行麻風病監測“四個”制度100%;

3.麻風病人及其治癒者存活者健康檔案建檔率100%;

4.麻風病人及其治癒者獲得就近醫療服務覆蓋率90%以上;

5.村醫培訓覆蓋率90%以上;

6.麻風殘疾者鄉村醫生康復訓練指導率90%以上;

7.鄉村醫生麻風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曉率90%以上;

8.年內縣疾控中心在省、市疾控網站或《江蘇省疾控信息》至少刊用麻風防治信息一篇,完成率100%。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患者個人健康檔案

縣疾控中心提供歷史病人登記信息,由各鄉鎮衞生院對轄區現症病人及治癒存活者進行走訪調查,建立《麻風病患者及其治癒存活者健康檔案》(附件1)。對已經建檔的患者,要通過隨訪,及時更新相關記錄,反映並滿足病人的實際健康需求。

(二)麻風病監測

落實麻風病監測四個制度:一是各醫療機構嚴格執行麻風疑似病例月報和零報告制度;二是麻風防治專業機構對綜合性醫療機構督導和對其醫務人員培訓制度;三是麻風防治專業機構對麻風疑似病例在一週內核實診斷制度;四是對推薦麻風疑似病例並經專業機構最終確診為麻風病的醫務人員實行報病獎勵制度。

各醫療機構通過日常門診和對麻風治癒者及現症病人密切接觸者隨訪,以及雲、貴、川等高流行省份外來人口的門診體檢,主動發現麻風疑似病例。發現疑似病例後,及時登記《江蘇省麻風疑似病例登記表》(附件2),填寫《江蘇省麻風疑似病例轉診單》(附件3)轉診至縣疾控中心進行復核確認。

(三)麻風患者及治癒者管理

1.現症麻風病人管理工作。有現症病人的鄉鎮、街道的村醫對現症麻風病人每半月至少進行1次訪視,特別是病人服用抗麻風藥物的1-3個月內,協助縣麻風防治專業人員做好病人的用藥管理,麻風反應、神經炎、藥物毒副反應等麻風嚴重不良反應的發現和報告工作。

2.麻風治癒者隨訪管理工作。村醫對本村現存活無殘疾麻風治癒者進行每半年1次隨訪檢查,填寫《麻風病治癒者隨訪記錄表》(附件4),瞭解其生活及醫療需求。

(四)畸殘及醫療康復服務

鄉村醫生對有康復需求的麻風殘疾者,有針對性地給予眼、手、足自我護理知識培訓和指導,協助專業機構發放潰瘍換藥包、防護鞋等物品;對有較重其他疾病及較特殊困難者,通過爭取鄉鎮及村支持,給予適當關懷和照顧。對身患其他疾病的麻風病人及其治癒者,村醫根據病人的病情提供力所能及的醫療服務或轉診建議,使患者獲得就近醫療服務。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階段(5月21日):縣衞計委組織召開麻風病防治一體化項目啟動工作會議,簽定責任狀,並對相關人員進行麻風病防治一體化項目以及防治知識培訓。各醫療衞生單位要根據要求成立本單位實施“江蘇省麻風病防治一體化項目”工作領導小組,並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工作計劃。

(二)實施階段(5月22日-9月底):各鄉(鎮)衞生院於5月31日前對所轄鄉(鎮)村醫進行培訓,並開展麻風病知識宣傳,《麻風病早知道》張貼到相關科室和每個村衞生室。6月至9月底,正式啟動實施“江蘇省麻風病防治一體化項目”工作。

(三)評估階段(7月中旬、10月中旬):縣衞計委將組織對各單位項目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將考核結果納入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考核中。考核採取查看資料、現場走訪等方式進行,並抽查一定比例調查對象進行復查。年度考核結束後,縣疾控中心對項目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和彙總上報,召開項目總結會,並做好迎接省、市考核驗收準備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宣傳,消除羣眾疑慮。

各醫療單位要加強政策宣傳,進一步消除對麻風病人的歧視。鄉、村兩級醫務人員利用《麻風病早知道》等宣傳材料向羣眾開展麻風病症狀以及麻風病防治核心信息等知識宣傳,消除羣眾對麻風病的恐懼和歧視,提高羣眾對麻風病的認識和報病能力。村醫針對麻風患者存在的畸殘、老年常見病多發病等健康問題給予相應的諮詢和轉診建議。

(二)明確分工,加強組織領導。

縣衞計委負責項目的組織協調工作,制定項目實施工作計劃,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的項目工作領導小組;縣疾控中心為項目實施單位,具體負責項目的實施,明確專人負責項目工作,成立項目技術指導小組,定期對項目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完成項目進度、工作總結等資料上報任務。

(三)政策支持,保障患者權益。

一是積極與政府部門協調,將特困麻風病員納入農村低保或五保户對象,確保其基本生活;二是將麻風殘疾者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確保其醫療得到基本保障;三是不得排斥、拒診拒治、推諉麻風病患者,充分保障麻風病人的其他醫療就醫權益,形成醫防結合分工合作,共同做好麻風病防治工作。

麻風病化療方案10

病情分析:麻風病以藥物治療為主,常用藥物包括氨苯碸、利福平、氯法齊明等,應當早期、及時、規範、聯合用藥。

一、藥物治療

1、氨苯碸:此藥對麻風桿菌是抑菌藥物,但在較大劑量時也有殺菌作用,本品價格低廉,療效較好,是目前治療麻風的主要藥物之一。臨牀治癒後,仍需繼續鞏固治療,時間長短按不同臨牀類型而定。

2、氯法齊明:可干擾麻風桿菌的核酸代謝,又有抗炎作用。

3、利福平:對麻風桿菌有顯著和較迅速的殺滅作用,最低抑菌濃度為0.3mg/L,最低殺菌濃度為0.9mg/L,半衰期近3小時。

4、乙硫異煙胺、丙硫異煙胺:此兩種藥的劑量及作用相似,對麻風桿菌有中度殺滅作用,其殺菌速度較足,比氨苯碸治療稍快,而比利福平慢。

5、氧氟沙星:一種較強的殺麻風桿菌的藥物,可用此藥組成新的治療方案。

6、中草藥:掃風丸口服宜從小劑量開始,以後逐漸增量。苦蔘散對少菌型麻風有一定的效果。

7、免疫調節劑:主要包括潑尼鬆、沙利度胺,潑尼鬆口服治療I型和II型麻風反應,至消退後減藥。沙利度胺直到II型麻風反應被控制,然後減量維持一段時間。

二、手術治療

麻風病一般不需手術治療。

麻風病化療方案11

按照省衞生健康委《20xx年遵義市麻風病防治工作實施方案》、《餘慶縣20xx年麻風病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繼續鞏固我鎮麻風病防治項目工作,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項目目標

加強病例發現。我鎮完成麻風病症狀監測人數不低於2名,可疑者篩查數不少於2名。

二、項目內容

1.麻風病症狀監測

衞生院門診醫師積極主動登記、上報、轉診麻風病可疑症狀和體徵者,促進麻風病的早期發現。

工作要求:衞生院負責麻風病疑似症狀監測工作的組織實施、技術指導、培訓等。衞生院門診醫師負責就診人羣中監測對象的發現、登記、報告、並轉診至公共衞生科。配合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完成監測對象的追蹤和複核工作。

2.麻風病線索病例篩查

衞生院組織開展麻風病線索病例篩查,對村衞生室上報的麻風病線索病例進行登記並上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配合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現場醫學檢查,提高麻風病診斷的準確性。

工作要求:

(1)衞生院採取多種形式和方法,對門診醫師和村衞生室人員進行麻風病防治知識培訓,培訓率達95%以上,覆蓋率達到100%。對於無故不參加培訓的按照要求進行通報,納入年終績效考核。

(2)開展公眾的麻風病知識宣傳工作,衞生院和村衞生室至少更新2期以上的麻風病防治知識宣傳專欄;村衞生室長期張貼麻風病防治知識宣傳畫。

(3)村衞生室對麻風病可疑線索實行“零報告制度”。使用全省統一的線索報告卡。

3.報病獎勵

本年度確診的麻風新、復發病例,給予一定的獎勵,獎勵金額按照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標準下發。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務:通過廣泛開展對公眾的麻風病知識健康教育,使公眾麻風病知識知曉率不斷提高,麻風病防治核心知識公眾知曉率達80%,麻風病密切接觸者知曉率達到95%。

工作要求:要以提高廣大人民羣眾對麻風病科學知識的知曉率,逐步消除對麻風病人的歧視和偏見為目的,改善麻風病人生存和就醫環境,幫助麻風病人主動就醫。

(1)衞生院應在“世界防治麻風病日”開展宣傳活動,按時以書面和電子版形式上報至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不定期到學校、村(社區)宣傳麻風病防治知識。

(2)應將麻風病宣傳工作常態化,要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宣傳麻風病防治知識,在羣眾中樹立“麻風病可治、不可怕”的觀念。在中國小校開設麻風病防治知識健康教育課,並採取牆報、宣傳欄等方式,向學生宣傳麻風病的防治知識,增強青少年的健康意識;開展諮詢活動,宣傳防病知識,發放宣傳資料,解答羣眾疑惑。

5.人員培訓

工作任務:

衞生院要對各門診醫師、村衞生室人員、村(社區)幹部和學校進行麻風病防治知識培訓,要求培訓覆蓋率達到95%以上,村(社區)幹部、教師、學生,培訓率達到90%以上。

工作要求:

衞生院在選派人員參加培訓時,要選擇業務能力強、工作認真負責的青年醫務人員參加縣級培訓。

6.督導指導及考核評估

工作任務:衞生院制定督導考核方案,每季度對村衞生室麻風病防治工作進行督導考核。

工作要求:所有督導考核應採取查資料和線索報病情況進行。每次督導考核後要及時書寫督導考核報告,同時還應將有關情況向村衞生室反饋。

三、項目組織實施

1.組織形式

衞生院負責麻風項目工作的組織實施、技術指導、培訓等保證各項防治措施落實到位。

2.資金安排

嚴格按照市縣方案要求發放到位。

四、項目執行時間

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項目工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