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企業應急預案編制的主要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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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建築企業應急預案編制的主要範圍

建築行業是一個高危行業,建築企業制定有效的應急預案對於減少企業的事故損失和儘快恢復生產具有重大的意義。我國《安全生產法》第69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48、49條都對建築企業應急預案的編制做出了規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OHSMS18001)中的要素4.4.7和環境管理體系標準(ISO14001)的要素4.4.7也都是應急準備和響應的要求。為了滿足法規和認證的要求,建築企業紛紛編制了自己的應急預案,但是,這些應急預案種類繁多,形式各異,有的企業編制的應急預案有幾十個,有的企業編制的應急預案卻只有一兩個。作為一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審核員,我曾經審核過數十家建築企業,通過與企業中預案編制人員的接觸,我感到對應急預案編制範圍認識不清是建築企業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這一問題帶來結果的典型表現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把應急預案編制的範圍擴大,不分青紅皂白,只要是危險源,有可能造成傷害就編制應急預案;另外一種情況恰巧相反,“一個應急預案打天下”,一個預案模版只是把項目和人員的名字修改一下就“適用”於所有的項目所有的緊急情況。不管是哪種情況,其最終的結果是相同的,即應急預案“不應急”,這顯然已經失去了制定應急預案的意義。

2、緊急情況的識別

建築企業在什麼情況下需要編制應急預案,需要編制那些應急預案呢?要解決這個問題,首先需要識別出潛在的緊急情況。

應急預案是英文“emergency plan”的中文翻譯,顧名思義就是在緊急情況發生時應當立即採取的行動方案。那麼,哪些情況屬於應急情況呢?“emergency”根據美國傳統詞典有兩種解釋:一是指突然發生並要求馬上處理的嚴重情況或事件;二是指緊急,急需行動或幫助的狀況。由此可見應急情況的識別需要把握以下三點特徵:

突然性,即出乎意料之外突然發生;

後繼性,需要立即採取行動或處理,如果不立即採取行動,還將會有一系列的事情發生;

嚴重性,如不採取措施,會有更加嚴重的後果。

突然性和後繼性決定了應急預案編制的必要性,在突發事件的情況下,如果沒有應急預案指導,將會導致行動的忙亂,救援物資的缺乏,甚至使形勢更加惡化,損失加重,有些突發事件瞬間發生,但是不具有後繼性,則不存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必要。

嚴重性則決定了應急計劃編制的級別和程度,對緊急情況的評價可以從緊急事件的影響範圍和預期損失的嚴重程度兩方面進行。對後果嚴重性的評價和接受準則是應急預案編制範圍確定的關鍵。

3、緊急情況的響應級別

根據緊急情況的影響範圍和損失的嚴重程度以及應響應主體這三個方面的因素,可以把緊急情況分為以下四個級別,見表1。

表1? 緊急情況的響應級別

級別

影響範圍

損失程度

響應主體

國家級

全國範圍,如地震、海嘯等災害事件

巨大

中央政府

地方級(行業級)

地方、區域,影響多個組織,如毒氣泄漏事故

重大

地方政府

或行業主管部門

企業級

企業內部,如腳手架倒塌,坍塌等

整個企業

個體級

少數個體,如觸電

相對較小

現場人員

4、應急預案的類型

應急預案從功能與作用上可以劃分為4種類型:綜合預案、專項預案、現場預案和應急救援方案。

綜合預案是總體、全面的預案,以場外指揮與集中指揮為主,側重在應急救援活動的基本程序、職責分配和組織協調等。

專項預案主要針對某種特有和具體的事故類型或災害種類,如架橋機失穩傾覆、隧道塌方、火災、深基礎坍塌等。這類預案的制定應抓住典型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針對本行業多發的或曾經發生過的具體某一類事故的共性特點,重點抓住其中應採取的通用性應急措施。

現場預案則以現場設施或活動為具體目標而制定和實施的應急預案,如針對深基坑開挖過程中有可能出現的坍塌情況,隧道施工中可能出現的瓦斯突出情況等,現場預案要具體、細緻,結合現場實際情況。

應急救援方案主要是針對突發具體緊急情況,現場決策後並付諸具體行動的方案。由於緊急情況事先不可能完全預料到,或及時制定有應急預案,也不一定能把動態變化的現場的所有因素都考慮周全,所以,實際救援工作中,還應結合現場實際進行決策確定最終實施的具體應急救援方案。嚴格講,這種方案已經不屬於預案的範疇了。

5、建築企業應急預案編制的範圍與類型

5.1 建築企業應急預案編制範圍的界定

實際工作中,很多建築企業對應急預案編制的範圍把握不準:一些企業針對地震、颱風、洪水等緊急情況制定應急預案,而這些應急預案本應當由政府制定,企業在這些重大災害面前所要做的工作是做好企業範圍內的事前防災工作,如在台風來臨之前的防護措施;還有一些企業針對觸電、中暑等緊急情況制定應急預案,而這些緊急情況通常需要採取一些急救措施就可以了,其影響範圍還不足以編制應急預案。

建築企業應急預案編制範圍的確定應該針對企業級的緊急情況,判斷是否為企業級的緊急情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衡量:

(1)損失主要由企業承擔,而且在企業可以承擔的限度之內;

(2)企業在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中處於主導地位,能夠掌握和支配應急救援所需的資源或尋求到足夠的外部支援。

(3)影響範圍較大,需要動用多個部門的力量和較多的資源。

5.2 建築企業應急預案的編制類型

建築企業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區分企業和項目部兩個層次。

企業層應當編制綜合性的應急預案和專業性的應急預案。所謂綜合性的應急預案,實際上就是本企業關於應急預案編制的統一內容要求和程序,而專業性的應急預案則是指企業針對本組織生產經營的業務範圍,常見工作環境因素以及事故類型所編制的通用的指導性的應急預案。另外對大量的影響範圍較小的個體級的緊急情況,如煤氣中毒、觸電、摔傷可以採用通用應急預案加急救常識來應對。以上這三種應急預案最好由企業的安全管理部門統一組織編制,並且儘可能的全面,這樣可以更好的為項目現場應急提供指導,並且大大提高企業應急預案的編制效率,降低應急預案的.編製成本。

項目部應當主要編制現場應急預案。現場應急預案強調的是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項目部應當在項目經理的組織下,進一步明確項目應急預案的範圍,編制現場應急預案。現場應急預案不用太多,主要應針對本項目的一些關鍵施工工藝或施工部位有可能產生的重大緊急情況,如整體模板拼裝失穩、深基礎塌方等。現場應急預案的編制應參考企業綜合預案的要求和專業應急預案的指導,對應急措施的編制還應當考慮項目本身的結構特點、生產工藝、設備、現場具體環境和周邊可利用資源的情況,措施要具體,例如現場的逃生路線,滅火器的擺放位置、到達最近醫院的時間等。

此外,對於現場有可能發生的個體級的緊急情況,如觸電、摔傷、軋傷等,很難假定具體情形,而且影響範圍不大,不可能也沒有必要針對每種情況都編制應急預案,只需採用企業編制的統一應急預案,必要時加以適當補充即可,但是,項目經理應組織對通用應急程序和急救常識的學習和培訓。

6、結 語

建築行業是一個高風險行業,建築企業編制應急預案是其安全管理體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環,但是如果不能正確地確定緊急情況處理的範圍,採用合適的應急預案的類型,即使編制了應急預案那也只是一種形式。安全管理來不得半點馬虎,建築企業的有關人員應當認真嚴肅地對待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在編制應急預案之前,通過調查研究弄清楚本企業的應急預案的範圍,並區分應急預案的類型,再去組織編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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