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運行保障方案(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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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運行保障方案(11篇)

供熱運行保障方案1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呂梁市關於做好供熱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斷提升供熱服務水平,確保20xx年度供熱季安全穩定運行,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保障20xx年度供熱季安全穩定運行為重點,按照安全、平穩、優質、高效供熱的要求,合理調度運行,嚴格巡查監管,強化應急處置,全面提升供熱管理水平和供熱服務質量,全力保障羣眾安全平穩用熱,最大限度滿足羣眾採暖需求,不斷推動供熱民生保障邁上新台階。

二、供熱時間

20xx年度冬季集中供熱採暖期自20xx年11月1日開始至20xx年3月31日止。

三、工作任務

用户室內採暖温度參考標準為18℃±2℃。

(一)全市城區集中供熱總面積1530萬平方米,換熱站283座,熱源任務由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承擔。

(二)應急補充熱源由城東熱源廠和孝義煤矸石發電公司(東義熱源廠)承擔。若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發生故障且24小時內無法恢復正常,由城東熱源廠和孝義煤矸石發電公司(東義熱源廠)共同分擔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負荷。若遇極寒天氣,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無法單獨滿足供熱需求,適時啟動城東熱源廠和孝義煤矸石發電公司(東義熱源廠)。

1.孝義市熱力公司城東熱源廠主要負責崇文街以北、北外環以南、中和路以西、三環路兩側130萬平方米供熱區域,具體負責旺順1、旺順2、盛世蘭亭、東興帝豪、檢察院、沃爾瑪1、沃爾瑪2、夢幻海、崇德苑、崇德國小、留義、桃園堡清潔、蘇家莊東區清潔、蘇家莊西區清潔、宋家莊清潔、看守所、大地、煙草大廈、公安局、西北壓煤1、西北壓煤2共21座換熱站供熱。

2.山西孝義煤矸石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東義熱源廠)主要負責永安路以東、梧桐街、敬德街兩側150萬平方米供熱區域,具體負責梧桐新區1-9#、曹村1#2#、橋南、驛馬、下柵、鐵匠巷、供電倉庫、城東廉租房、東南壓煤村莊共18座換熱站供熱。

(三)20xx年冬季,三大礦區燃氣鍋爐供熱總面積123.6萬平方米。

1.高陽礦供熱管理中心承擔供熱面積36.9萬平方米。具體負責高陽礦轄區及周邊供熱;包括新區、68樓、木廠樓、鵬陽溝、舊區、醫院和東大院共7個換熱站供熱。

2.水峪礦供熱管理中心承擔供熱面積46.1萬平方米。具體負責水峪礦轄區及周邊供熱;包括鍋爐房、工村、旺家垣、公寓、高層、寺溝國小共6個換熱站供熱。

3.柳灣礦供熱管理中心承擔供熱面積40.6萬平方米。具體負責柳灣礦轄區及周邊供熱;包括柳灣1#2#3#4#、陽泉曲共5個換熱站供熱。

四、實施階段

(一)集中供熱前期準備階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按照20xx年11月1日零時供熱時間要求,市城市管理局、熱力公司等有關部門和各供熱企業要細緻、全面做好今冬集中供熱各項前期準備工作,結合供熱經驗和實際情況,及時預判解決供熱運行可能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做到進展有序、準備充分。11月1日前若遇氣温驟降、天氣明顯轉冷等突發情況,確保隨時供熱。

1.如期高質量完成供熱工程建設。市熱力公司要對目前未完成且影響正常供熱的工程,倒排工期、加快推進、嚴把質量,確保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所有工程竣工後,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規範要求,組織竣工驗收,確保供熱設施安全正常運行。

2.全面做好供熱管網維護和節能技改。市熱力公司要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手段,加快老舊一次管網更新,推進一次網全網平衡和二次網節能改造,穩步實現小區、樓宇、樓道按需分配熱量;全面推行“遠傳智能表閥”分户控制,採取舊區替換和新區配套方式,在10月20日前完成年度計劃表閥安裝和系統升級工作,穩步實現用户室温精準調節,形成智慧供熱、節能環保、高效調控的供熱運行體系,建立城市住宅供熱計量收費機制,着力提升城市供熱服務能力。

3.全面排查檢修設施設備。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要對供熱設施設備全面排查、檢修,特別要加強重點部位、重要設備檢修,對新發現的問題隱患及時消除;對人員到崗、值班安排、通訊聯絡、運行記錄、安全防火等工作全面檢查;對末端邊緣用户針對性開展回訪檢查;對新發展用户嚴格把關驗收內部系統。各小區(單位)要對庭院供熱管網系統沖洗、打壓、防腐、保温,保證不漏熱、不堵塞、不生鏽、不失水,提高管網運行效率和供熱質量,確保10月20日前各系統、各環節具備運行條件。

4.加強崗前業務技能培訓。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要及早調配技術力量充實崗位,配齊配足業務骨幹和技術操作人員。要開展全員崗前技術、制度培訓,加強帶班管理人員、重要崗位人員、新到崗人員的培訓,嚴格進行培訓考核,確保儘快熟練和掌握各項業務技能和規章制度,保證人員到位、技術到位、精力到位。

5.保障供熱生產燃煤燃氣的儲備與使用。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要提前儲備供熱用煤,確保用煤儲量至少滿足兩個月運行需求。市屬各產煤企業要積極服務民生,優先供應供熱用煤;市交通、交警等部門要開闢綠色通道,確保供熱物資運輸暢通;市熱力公司要提前與市天然氣公司對接,協調礦區生產用氣總量,保證氣源充足;市天然氣公司要繼續執行居民氣價,保障礦區供熱安全平穩運行。

6.提前做好供熱調試運行。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要提前進行聯車調試,市熱力公司要做好管網系統注水和換熱站調試。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一網和二網注水,組織供熱系統冷運行;10月30日開始升温,達到隨時供熱條件;保證10月31日下午6時前各熱用户室內温度達標。

(二)集中供熱穩定運行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1.加強分階段運行管理。20xx年11月1日準時開始集中供熱,採取分階段調節方式運行。

初寒期(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15日):市熱力公司要按規定抽測住户室温,保證住户室温合格率不低於98%。同時,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要根據天氣變化調整總供回水温度,在保證住户室温達標的基礎上,採用低流量低温度運行方式,確保節約能源,科學運行。初寒末期要落實後續燃煤儲備,逐步提升設備穩定運行能力,確保嚴寒期連續平穩供熱。

嚴寒期(20xx年12月16日—20xx年2月25日):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要採用大流量高温度運行方式,高效連續供熱,並隨時調整運行狀況。城東熱源、東義熱源要做好極寒天氣下準備啟動各項工作。元旦、春節期間,各熱源廠要保證用户室温比平時高出1—2℃,確保羣眾温暖過節。

末寒期(20xx年2月26日—20xx年3月31日):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要持續抓緊抓實安全運行,認真做好供熱收尾工作,為開展夏季設備維檢修作好準備。

2.加強故障應急處置。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要進一步完善供熱應急搶險預案,確保搶險器材、設備配備齊全。特別是重要設備、易損設備要做到一備一用。要加強應急搶險隊伍建設,充實有經驗、懂技術的熟練工作人員,確保人員充足、能力過硬。各熱源廠要制定首站搶險應急預案,對出現的故障立即組織搶險,儘快恢復供熱,同步上報市熱力公司調度室,並通過電視台、公眾號等媒體通告熱用户。

3.加強用户訴求服務。市熱力公司要加強我市無人管理小區用熱服務,特別是要及時處理解決因管網設施老化跑造成冒滴漏等問題。其中一級管網維搶修費用由市熱力公司承擔;小區二級管網維搶修費用由小區業主集體分擔;用户户內維搶修費用由用户自行解決。市熱力公司要定期回訪用户,做到有報必查、有訪必回,切實解決羣眾供熱訴求。因供熱管網或設備發生故障,出現用户室温不達標時,搶險維修隊伍應在15分鐘內到達現場,小故障應在4小時內解決,大故障處理不得超過24小時,要及時公佈處理結果或作出運行調整;如因其他問題導致用熱效果不佳的,市熱力公司要積極協助解決。

4.加強供熱安全管理。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要提高安全生產意識,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細化崗位安全職責,認真做好管網、設備、電器等重點設備定期巡查,全面做好管線、電路等關鍵部位動態監測,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嚴防各類供熱安全事故發生。各小區(單位)要做好內部管網系統安全管理,定期檢查用熱設施設備狀態,持續關注內部管網運行,確保用熱安全高效。

5.加強值班值守管理。各相關單位和熱源企業要嚴格制定供熱期間值班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制度、崗位職責制度、值班信息報告制度,時刻保持聯絡暢通,嚴禁值班時間空崗、脱崗、離崗,確保供熱問題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處理。各有關鄉鎮、街道值守時間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供熱單位、熱源企業自供熱系統滿水升壓日至停熱停爐日,實行24小時值守。

五、費用結算

(一)熱源費用結算

1.吉焦結算。市熱力公司要提前與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電廠簽訂供用熱合同,嚴格執行合同規定,每月底向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結付一次熱源費。熱源價格暫定按每吉焦18元結算(市財政熱價補貼每吉焦9元,市熱力公司支付熱源價每吉焦9元)。

2.虧損補貼。市財政局要結合熱源生產成本、應急補充熱源保障成本、三大礦區供熱成本等,嚴格按照熱源成本的審查與核算結果,及時向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撥付虧損補貼。

(二)採暖費用收繳

1.採暖費用收繳標準。20xx年度,我市採暖費價格按照孝義市發展和改革局《關於調整孝義市城區供熱價格的通知》(孝發改發〔20xx〕110號)規定執行。即:按建築面積計算,居民住宅每採暖期每平方米17元;機關團體用户每採暖期每平方米27元;商業經營性用户每採暖期每平方米31元。

2.用熱報停業務辦理。本年度不用熱用户,在10月15日前需向市熱力公司提出申請,符合報停條件的,按照應繳採暖費的30%繳納基礎熱費,由市熱力公司將鎖閉分户閥門或切斷報停樓宇。

3.採暖費用收繳辦法。各熱用户單位(小區)在10月31日前,將本年度採暖費用一次性全額交付市熱力公司。由財政支付採暖費用的機關事業單位,市財政根據市熱力公司與採暖單位核定的採暖面積,直接將採暖費用支付市熱力公司。

4.嚴格採暖費收繳秩序。市熱力公司要認真做好採暖費收繳工作,確保應收盡收,對惡意欠繳採暖費行為要聯合有關部門嚴厲查處,對截留、挪用、侵佔採暖費的單位或小區有關負責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嚴厲打擊搭車收費。各小區物業要嚴格執行市政府批准的收費標準,堅決杜絕借採暖費名義,加價收費、搭收其他費用,不得以收繳採暖費限制其他公共服務。市市場監管局要常態化開展價格稽查,對加價收費、搭車收費等不按規定收費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六、組織領導

為切實保障冬季供熱平穩運行,成立20xx年市冬季城市集中供熱工作領導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和城市管理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財政局、市場監管局、房產中心、城警大隊、熱力公司、供水公司、供電公司、供氣公司、各所涉駐市單位、各有關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晉能、東義、城東熱源廠負責人及華博水務有限公司、泓源達水處理有限公司負責人組成。

領導組負責統籌協調、指導推進全市20xx年冬季供熱工作,定期召開供熱例會、組織現場辦公,及時研究解決供熱運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督促檢查各供熱單位工作情況。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熱力公司,辦公室主任由馬紅兵同志兼任,負責及時調度、協調解決供熱相關問題。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單位要堅持把冬季供熱工作作為重要民生,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狠抓落實,層層傳導壓力,確保供熱運行平穩、重大問題及時處置。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企業要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堅持以人為本、安全供熱、用户至上的理念,細化目標任務,健全規章制度,完善運行和搶險方案,保障全市集中供熱安全穩定。

(二)狠抓責任落實。市城市管理局要加強對供熱單位的督促檢查,積極協調幫助解決供熱中的困難問題。市財政局要認真落實政府供熱補助政策,保證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市供水公司和華博水務有限公司、泓源達水處理有限公司要保障各熱源廠、換熱站的水量和水壓。市供氣公司要協調上游氣商,充足供應三個礦區燃氣鍋爐天然氣,要繼續執行居民氣價,全力保障礦區居民温暖過冬。市供電公司要提前兩小時告知停電計劃。各有關鄉鎮(街道)及所轄村(社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各小區物業機構的管理,積極化解供熱矛盾,協調做好小區及住户供熱設施的檢修管護和採暖費用收繳工作。各駐市國有企業、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完善本單位供熱運行、搶險工作方案,積極配合開展供熱各項工作,確保今冬供熱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格運行管理。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企業要強化運行管理,加強人員教育培訓,及時預測分析供熱需求,嚴格落實值班值守及信息報送制度,做實做細應急處置各項工作,確保安全穩定運行。各熱源廠要認真履行供熱職責,嚴格執行供熱調度指令,確保安全供熱、穩定供熱、保質供熱。市熱力公司要強化內部管理,加強巡查監管,確保供熱管網系統運行穩定。

(四)嚴格巡查檢查。市城市管理局和熱力公司要組建專門檢查隊伍,嚴厲查處破壞表閥、竊水竊熱及偷接轉供等行為,堅決取締違法安裝、使用管道循環泵、換熱水箱、放水閘閥等行為,堅決維護全市供熱正常秩序。

(五)加大宣傳引導。各責任單位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供熱知識、用熱常識及供熱服務等方面的宣傳,引導用户安全、合理、經濟用熱;要進一步暢通監督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羣眾和社會各界監督,妥善解決羣眾合理訴求,確保羣眾温暖過冬。

供熱運行保障方案2

為切實做好20xx-2023採暖季供熱運行保障工作,不斷提升供熱服務水平,給廣大市民創造一個温暖舒適的環境,依據石家莊市供熱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冬季取暖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羣眾滿意,領導放心,社會好評”的工作目標,以保障供熱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為重點,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更好地服務和改善民生,確保廣大羣眾温暖過冬。

二、工作任務

(一)認真做好物資儲備,確保滿足供熱需求

熱源單位要做足煤炭等各類生產物資的儲備,擴大煤灰庫容,制定大氣預警狀態下的燃料存儲及運輸應急預案。燃氣供熱單位要科學計劃、留有餘量,確保燃氣供應充足,提高冬季能源穩定供應能力和水平。

發改部門會同其他職能部門按照“多籤、多儲、多疏、多增、多開、多減”的原則,確保燃氣單位按需足額簽訂供用氣合同;確保儲氣設施建設完善,儲氣量充足,滿足應急調峯需求;確保天然氣管輸能力滿足高峯月高峯日用氣負荷;確保“壓非保民”應急預案完善,能夠保障迎峯度冬要求;排查電網負荷能夠滿足高峯時段需求。

(二)全力做好供熱設施檢修及運行調試,確保按時達標供熱

各供熱單位作為責任主體,提前開展供熱設施檢修保養工作,10月25日前,城區集中供熱完成對各換熱站保壓試水工作,農村“雙代”户完成壁掛爐安全檢修工作,同時強化產權單位自管熱力站的監管,確保10月31日所有供熱設備全部實現安全穩定運行。

(三)做好供熱熱價監管工作,確保民生保障有力

今年居民採暖價格按照每平方米18元執行。縣屬各機關單位、垂直部門、駐正單位辦公和商業採暖價格按縣物價局部門核定的價格核算。垂直部門和駐正單位的居民採暖蒸汽價格,按照縣物價部門核定成本價核算,換熱站熱價補貼,由本單位和上級部門解決(已移交熱源企業管理的換熱站除外)。多層建築居民採暖熱費,按建築面積扣減10%公攤計算;有電梯和有消防通道的,按建築面積扣減15%公攤計算;平房和單位建築(包括二層以上)不存在公攤面積,按建築面積全額繳納熱費。

(四)深入排查整改供熱隱患,確保供熱效果明顯改善

各供熱單位對上一採暖季運行故障率較高、羣眾投訴集中、供熱效果不佳的老舊小區,再次進行拉網式排查,走訪到每一户居民家中,檢查供熱設施,建立台賬,及時消除供熱隱患;特別是對今年進行供熱設施改造的老舊小區以及新竣工首次供熱居民小區,要認真做好設備調試工作,避免因設備運行不暢影響用户供熱效果;運行期間要安排應急保運隊伍駐場,及時處置供熱問題,確保供熱效果明顯提高。

(五)加強崗位人員技能培訓,提升供熱服務水準

供熱單位、燃氣單位以及相關物業單位要對負責供熱人員進行崗前培訓,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提升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服務意識。進一步加強24小時供暖熱線值班值守,及時接聽羣眾訴求,快速反饋處理相關問題。暢通以服務窗口、服務網點、服務熱線以及APP服務平台為載體的“線上線下”高標準服務系統,形成申請、受理、維修、收費、諮詢及投訴為一體的全方位、系統化辦事服務體系,提高行業工作效率。

(六)充分發揮供熱智能平台作用,確保提高供熱管理水平

各供熱單位要在供暖季前期做好供熱智慧監管平台系統啟用準備工作,確保供熱設施數據採集完善、居民小區室温採集全覆蓋,供熱期間指派專人盯守供熱智能平台信息,及時掌控熱源、熱力站、熱用户的運行狀態,對預警信息、上級轉辦、督辦交辦、用户投訴等問題及時處置並反饋結果,提高隱患處置效率。

建立天氣、熱源智能聯動機制,結合室外天氣變化、智能平台監測、投訴問題和運行實際等情況,指導熱源企業提前調整運行參數,確保用户室內温度穩定達標。嚴禁供熱單位因室外温度升高間斷供熱,致使室內温度降低現象。

(七)不斷強化供熱運行管理,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嚴格落實《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修訂)》、《石家莊市供熱服務標準》的各項要求,加強供熱用熱管理,規範供熱用熱行為,推行供熱服務標準化、規範化,認真落實供熱質量網格化監管,全面提升供熱服務水平,按照“誰建站、誰主管,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部門分包責任制,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熱源企業、房地產開發公司(物業公司)、各鄉鎮是供熱工作責任主體。城區集中供熱工作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各村“雙代”工作、新民居供熱工作由各鄉(鎮)轄區負責;醫院、學校等公服單位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八)切實加強應急管理,確保及時有效處置突發事件

加強應急防範。各供熱單位要及時修訂完善本單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確保突發事故科學、及時、有效處置。同時,堅持技防人防有機結合,嚴格落實供熱期間領導帶班和值班制度,嚴格內部無縫隙安全監管,嚴格執行運行期全程檢查、班次安全巡查要求,配備足額小區服務搶修人員,全力保障供熱設備安全運行。

強化應急搶修。堅持“誰供熱、誰負責、誰搶修”的原則,各供熱單位要提前做到設備、材料、人員“三落實”,切實與技術力量雄厚、設備先進的應急搶修隊伍簽訂合作協議,確保重大突發爆管等事故能夠快速及時處置。

強化主幹熱源熱網應急保障。熱電聯產熱源企業要全面加強主、備用設施設備的檢修調試工作,嚴格規範操作,切實做好熱電聯產熱源應急保障相關措施。

(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和防範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各供熱單位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規範操作,堅決杜絕和防範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規程,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加強鍋爐房、燃煤場、燃煤運輸、壓力管道維修等關鍵部位、關鍵環節的安全管理,特別是對一些使用時間長、曾經出現過泄漏的管段,安排專人緊盯,嚴防死守,確保供熱管網安全運行。各區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安全無事故。

各鄉(鎮)要切實擔負屬地責任,排查鄉村清潔取暖燃氣安全問題,保障老百姓取暖安全。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問題台賬,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時限,全面整改到位,避免發生安全事故,重點對涉氣第三方施工是否按要求實行全面安全管理問題;燃氣安全隱患是否全面整改到位;是否按照“一村一案”制定農村燃氣應急預案,是否按規定開展應急預案;安全用氣知識是否宣傳到位;是否在10月底前完成燃氣管道、壁掛爐安全檢查工作。

(十)積極完善投訴處置制度,確保妥善解決供熱問題

各供熱單位在小區顯要位置張貼供熱明白牌,公佈供熱諮詢服務報修電話,確保24小時暢通,積極迴應羣眾訴求,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確保羣眾投訴事項件件有迴音、事事有着落。切實提高單位報修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

供熱主管部門要藉助信息化手段,結合室温監測設備數據分析,加大日常監督管理力度,依法依規對人為縮減供熱運行時間、降低服務質量的供熱單位予以處罰。

供熱主管部門成立投訴輿情小組,健全供熱輿情的監測、研判、迴應機制,切實增強輿情意識,對媒體、羣眾反映的問題迅速核實,妥善處理,及時迴應社會關切,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迴應,第一時間解決,避免反應遲緩、被動應對現象,防止小問題積成大矛盾。

三、有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

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以極端負責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態度、連續作戰的作風,切實把冬季供熱這一事關民生和發展的重大政治任務堅決、有力地做實、做細、做到位,把黨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萬户,不斷增強羣眾供熱服務獲得感。

(二)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

供熱工作是當前一項緊迫的民生問題,也是一項龐大繁雜的系統工程,各鄉鎮、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充分履行職責,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強化管理服務,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管供熱違規行為,確保供熱工作健康有序發展。各供熱單位要轉變觀念,改善服務,以良好的供熱質量取信於民。

(三)健全工作機制,嚴格考核問責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全面抓好冬季供熱工作的督導調度,對熱點難點問題安排專人負責、專題督辦,建立供熱日協調、周調度制度,及時掌握供熱運行情況。要不定期召開供熱工作會議,加強聯絡協調,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檢查,及時協調解決供熱問題。建立督查通報制度,對由於工作不到位而導致供暖不達標、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等造成社會影響的突出問題,予以嚴肅查處,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追責問責。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作用,加大供熱政策法規宣傳力度,加強新聞輿論監督,為供熱正常運行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廣泛宣傳供用熱常識,引導廣大羣眾科學用熱、安全用熱。

供熱運行保障方案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組織和調動全辦各方面力量,做好全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濱州市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理調查處理規定》和《沾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標準、規範。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下列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農村清潔取暖安全事故的先期處置工作。

2、超出鎮應急處理能力,或者跨區域、跨領域的事故。

3、涉及傷亡人數多,社會影響較大,鎮政府事故災難應急領導小組認為有必響應的事故。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清潔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幹作用和人民羣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小組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清潔取暖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小組和村安全員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採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科學決策。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組織體系職責

(一)鎮政府設立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鎮長李坤曉擔任,成員由黨政辦、信息室、安監辦、派出所、環保所、經委、總工會、民政所、人保所、衞生院等相關部門及事故發生地的村委會負責人組成。

特大、重大、較大生產清潔取暖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辦,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履行以下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

3、緊急調用本行政區域內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有關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

4、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6、適時發佈事故公告;

7、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鎮政府根據根據實際情況設立10個應急小組,每個應急小組負責6-7個村,每村20名取暖户配備一名安全員,負責街道清潔取暖工作應急處理,具體涵蓋到每一個村,每一個取暖户。

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通訊聯絡

辦公室值班電話:7560003(夜間)

安監辦值班電話:7560530(白天)

(二)事故報告

涉及清潔取暖事故發生後,各小組必須做到:

1、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黨政辦公室、安監辦和歸口管理部門,並由其迅速分別轉報區府辦、區安監局和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採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三)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向鎮長報告,同時通知派出所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安監辦)接報後,應立即前往事故現場,瞭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

(四)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

(一)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實施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搶險情況報縣政府及縣有關部門。

(二)交通、供水、供電、通訊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當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三)公安部門應當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衞、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匿。

(四)衞生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救配合工作。

(五)經貿、交通部門應當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六)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或拒絕。

(七)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連鎖反應和損失擴大。

(八)事故發生後,由牽頭部門負責組織搜尋工作,事故發生地羣眾要積極配合搜尋。

五、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一)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由鎮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範圍制定。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由派出所負責制定;

2、水上交通事故由農機水利站負責制定;

3、火災事故由派出所負責制定,其中林業火災事故由林業站負責制定;

4、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事故由安監辦負責制定;

5、工程建設事故由城建辦負責制定;

6、急性中毒事故由衞生院負責制定;

7、學校、幼兒園事故由教委負責制定;

8、其他事故按照其職責範圍由有關部門制定。

(二)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內容:

(1)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機構;

(2)應急救援預案的指揮機構和日常協調機構;

(3)相關部門在應急救援中的職責和分工;

(4)危險目標的確定和危險性評估;

(5)應急救援組織狀況和人員、裝備情況;

(6)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

(7)緊急處置措施、人員疏散措施、工程搶險措施、現場醫療急救措施;

(8)社會支持和援助;

(9)應急救援的經費保障;

(10)應急救援預案的其他內容。

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是本預案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本預案共同構成濱州市沾化區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

六、宣傳、培訓和演練

(一)宣傳

各有關業務口和應當小組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鎮信息室應當提供相應的支持。

(二)培訓

各有關部門應當組織應急管理部門、企業及兼職救援人員經常開展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方法、處置程序等陪訓,以提高應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三)演練

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和相關業務口要定期開展生產事故應急演練工作。每年取暖季前必須組織一次事故應急演練。各小組應當根據自身工作,經常性村級安全員應急演練。

七、附則

(一)本預案是涉及清潔取暖事故發生後,鎮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搶救工作並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國家其它有關規定進行。

(二)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有參加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三)應急救援經費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墊支,不足部分由辦事處財政預支,事故救援結束後,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對救援組織不力,造成事故擴大的,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五)各村居委會、各有關部門及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結合本地、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本單位的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八、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供熱運行保障方案4

為解決供熱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問題,着力提升全市供熱能力和水平,根據《石家莊市20xx-2015年供熱提質升級實施方案》要求,20xx年重點實施“三大提升”工程,繼續推進“兩大改革”,確保羣眾温暖過冬,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20xx年供熱提質升級工作總體目標

一是提升熱源保障能力。按照“調整供熱能源結構,禁止原煤熱源、控制燃氣熱源,充分利用廢熱資源,使用其他清潔能源作為補充”的原則,全面加快熱源建設,大力推進廢熱利用和其他清潔能源開發,力爭用三年時間構建起市區及周邊縣(市)廢熱利用集中供暖管網體系,形成6個主力熱源(西柏坡電廠、上安電廠、裕華電廠、鹿華電廠、大良村電廠、循環經濟化工基地),1個市內互聯管網,N個熱力公司的6+1+N的供熱格局。

今年,重點完成西郊供熱燃氣調峯備用鍋爐、裕華熱電廠高背壓改造;新增供熱需求優先考慮採用裕華熱電技改增能、污水源熱泵項目、諾奇水煤漿、天燃氣、電採暖等清潔能源供熱;在三環附近建設調峯爐,確保新增供熱能力20xx萬平方米,保證實現市區供熱應供盡供。同時,檢修熱電二廠、熱電三廠等所有熱源點老舊設施,消除故障隱患,保障安全運行。

二是提升熱網輸送效能。完成鹿華、裕華供熱管網聯網工程;對老舊一次管網檢修或更新;一次熱網安裝智能設施,初步實現全市熱網管理智能化。對100個老舊居民小區進行二次網、户內串改並改造,提高老舊小區供熱效果。

三是提升供熱管理水平。落實供熱企業一管到户,推進熱計量改革,理順供熱價格體系,完善《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配套管理辦法,理順市、區、部門、企業以及基層組織之間的管理職能,初步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作、企業負責、層級明晰、分工明確、調度科學、管理有力的管理體制。

二、20xx年供熱保障攻堅具體任務

(一)供熱管理體制改革

一是明確政府管理職責。按照屬地管理、轄區負責的原則,實行市、區、街道(鄉)三級網格化管理。市級供熱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供熱規劃、政策的制定、供熱價格的調整、熱源熱網建設的協調以及各供熱企業運行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作等。市內各區供熱辦負責區域熱源建設初步審批、老舊小區改造、監督管理協調等工作。街道、鄉鎮明確專職供熱管理負責人,主要負責交換站、二級網運行情況的管理與監督、協助熱費收繳以及供熱糾紛的協調等。

二是規範供熱企業行為和服務標準,強力推進一管到户管理模式。按照住建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規定,市供熱辦同所有供熱企業簽訂供熱特許經營合同,以合同的形式規範供熱行為和供熱服務標準。對老舊小區二次網、交換站進行改造升級,落實一管到户(兩種方式:優先考慮由現有供熱企業接管、採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責任分工:市建設局和各區政府負責,各供熱企業配合)

(二)供熱運行機制改革

一是調整供熱價格體系。新參加集中供熱小區的二次管網、熱交換站、樓內公共供熱管道建設,由有資質的供熱企業來做,並且一管到户,實行計量收費。研究調整供熱價格,同時解決熱交換站運行費用、二次管網維修資金不足問題。

(責任分工:市物價局、財政局負責,市建設局配合)

二是實施成本監審。對所有供熱企業進行成本監審,每個採暖季結束後2個月內完成成本監審,3個月內供熱補貼落實到位。

(責任分工:市財政局牽頭,市發改委、審計局、物價局、建設局配合)

三是完善考核機制。20xx年5月底前制定供熱服務考核辦法,供熱服務質量與財政補貼掛鈎,引導企業提高服務質量。

(責任分工:市建設局、各區政府負責)

四是統籌全市各縣市供熱情況,掌握指導各縣(市)供熱工作。

(責任分工:市建設局負責)

(三)供熱工程方面

一是鍋爐置換工程。全部完成鍋爐置換工作。5月底前將市區剩餘的9台分散燃採暖煤鍋爐拆除置換,並完成鍋爐置換工程的決算工作。

(責任分工:鍋爐拆除由市建設局牽頭,各區負責;鍋爐置換由各區政府和產權單位負責;純居民鍋爐決算由市財政局、建設局負責)

二是熱源建設工程。加快部署上安電廠、西柏坡電廠廢熱入市工程各項前期工作,儘早開工建設。推進裕華熱電廠技改項目,增加其供熱能力。20xx年新增供熱需求通過鹿華、裕華電廠技改擴能、三友污水供熱管網擴建、電供熱、天然氣、煤粉鍋爐等供熱方式解決。

(責任分工:市建設局各區政府牽頭,市發改委、環保局、規劃局、土地局、財政局等單位配合,各供熱企業配合)

三是檢修供熱設施。所有熱源、熱網設備冬病夏治,確保供熱設備檢修保養到位。

(責任分工:各供熱企業負責)

四是二次管網和户內串改並改造。20xx年9月底前完成100個老舊小區的户內供熱管網串改並、供熱二次管網、換熱站更新改造,解決老舊小區供熱不達標問題。户內改造費用由居民承擔;熱交換站、二次管網、樓內公共部分由市財政、區財政、供熱企業按照4∶3∶3比例承擔。由供熱企業負責實施其供熱區域內的改造任務,改造完成後由供熱企業一管到户。

(責任分工:市建設局牽頭,各區政府負責,各供熱企業具體實施)

五是實施管網聯通。20xx年10月底前完成鹿華與裕華的管網聯通。

(責任分工:石家莊華電供熱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實施)

六是推進計量改革。20xx年9月底前完成64萬平方米的既有建築熱計量改造任務,並確保按計量進行收費。推進新建建築熱計量設施安裝和實行熱計量收費,20xx年底前,住宅供熱計量收費面積達到市區住宅集中供熱面積的40%以上。

(責任分工:市建設局牽頭,各供熱公司負責)

七是建設管控平台。20xx年10月底前建成市、區供熱智能管理指揮中心,完成供熱企業一次管網智能設施安裝,進一步完善户內温度監測採集遠程傳輸體系安裝,實現熱源、熱網及換熱站運行狀態和户內温度的實時監測和科學調度。

(責任分工:指揮中心建設由市、區政府負責;一次網智能設施和温度採集體系安裝由各供熱公司負責)

八是熱二南廠區、熱三替代。推動廢熱替代熱二南廠區、熱三改造工程及其相應“汽改水”工程。

(責任分工:市建設局牽頭,各區政府和市規劃局配合,供熱公司負責)

九是在熱源廠新建燃煤、石灰石、粉煤灰等物料存放場地,存儲量應滿足在實施大氣應急預警時不低於3天的用量。

(責任分工:市環保局牽頭,建設局配合,熱源廠負責)

三、資金籌措和來源

一是鍋爐置換工程。已在20xx年鍋爐拆改中列支。

二是熱源建設工程。上安電廠廢熱入市工程、裕華電廠高背壓改造及三友管網完善工程投資由企業自籌。市內區域調峯供熱站投資由企業自籌。

三是檢修供熱設施。所有熱源、熱網設備“冬病夏治”,確保供熱設備檢修保養到位。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政府適當財政補貼。

四是改造二次管網。20xx年9月底前完成100個老舊小區户內供熱管網串改並及供熱二次管網和換熱站更新改造,解決老舊小區供熱不達標問題。市財政、區財政、企業按4∶3∶3比例出資建設。

五是實施管網聯通。20xx年10月底前完成鹿華與裕華的管網聯通。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

六是推進計量改革。20xx年9月底前完成64萬平方米的既有建築熱計量改造任務,並確保按計量進行收費。資金來源為中央財政資金。

七是建設管控平台。20xx年10月底前建成市、區供熱智能管理指揮中心,完成市內供熱一次管網智能設施安裝,進一步完善户內温度監測採集遠程傳輸體系安裝,實現熱源、熱網及換熱站運行狀態和户內温度的實時監測和科學調度。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政府適當補貼。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工作責任。市內五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正定新區管委會和市政府有關部門以及各供熱企業要將各自承擔的任務進行細化梳理,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分工,明確完成時限,確保各項工作得到有效落實。市政府督查室和供熱提質升級指揮部要定期對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跟蹤督查、評比考核,對工作進展快、效果好的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拖沓、進展緩慢的給予通報批評。

(二)健全保障機制。建立供熱應急資金,用於供熱應急工程。建立應急處理機制,落實供熱事故搶修搶險人員、設備和物資,加強事故應急演練,確保及時有效處置突發事故。

(三)加強協調聯動。供熱工作涉及面廣、任務繁重,需要各級、各部門的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市規劃、城管、園林、發改、環保、土地、電力等部門在辦理規劃、破路和綠化移植等手續時,要本着特事特辦、全力支持原的則,從速審批、儘快辦理。

供熱運行保障方案5

為進一步做好採暖期集中供熱工作,提高供熱管理服務水平和保障能力,確保我區集中供熱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現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立足資源供應實際,構建上下積極聯動、部門協調一致的集中供熱保障體系,統籌集中供熱保障工作,落實集中供熱企業供熱主體責任和各相關職能部門用熱保障屬地監管責任,強化集中供熱事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跟蹤問效,規範供用熱行為和市場秩序,解決好各類集中供熱問題。確保集中供熱安全穩定、高效有序,人民羣眾温暖過冬。

二、組織領導

為強化集中供熱工作組織領導,成立新城區集中供熱保障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卓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張建平區城管局局長

成員:區政府辦、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城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棚改事務中心、公安新城分局、交警新城大隊、西一路街道辦事處、中山門街道辦事處、解放門街道辦事處、長樂西路街道辦事處、長樂中街道辦事處、韓森寨街道辦事處、胡家廟街道辦事處、太華路街道辦事處、自強路街道辦事處、幸福路地區管委會、房地產經營三公司、西安新城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分管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城管局副局長王輝同志兼任。辦公室具體負責統籌協調各成員單位,研究提出集中供熱工作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及建議,督促、檢查領導小組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服從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度,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協調聯動,按照各自職責,全力保障集中供熱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三、責任分工

(一)區級部門

1.區城管局:向區委、區政府及時報告集中供熱重大問題;加強轄區集中供熱行業管理;加強對集中供熱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指導轄區集中供熱企業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督促轄區集中供熱企業建立完善的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對轄區集中供熱企業的安全生產、供熱質量、供熱服務、設備檢修等方面,聯合有關部門持續開展督導檢查和考核;督促、指導、協調集中供熱企業處理相關問題;查處集中供熱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2.區發改委:組織冬季高峯供氣保障工作,面向上級發展改革部門協調爭取氣源,處置天然氣氣源保障突發事故,負責集中供熱工程的項目審批和職責範圍內集中供熱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3.區住建局:督促物業企業履行供熱管理相關規定,督促物業服務公司開展小區內部供熱設施巡檢,協調解決小區內部供熱問題;督促物業服務公司按時啟動小區內部供熱設備,及時公示收費、退費及供熱故障等信息;教育、引導、督促物業服務公司依據相關法規及合同規範供熱,對發生瞞報、漏報、少報供熱面積等“偷熱”問題的物業服務單位督促其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會同市場監管部門計入全市不良信用信息;處理小區物業管理範圍內的供熱問題投訴。

4.公安新城分局:依法查處物業服務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偷熱”以及借供熱矛盾擾亂社會秩序等行為。

5.交警新城大隊:協調市級部門為供熱事故搶修車輛辦理相關通行證件,確保在執行供熱搶修任務期間不限號且通行順暢。

6.區財政局:根據相關規定,做好資金保障工作。

7.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集中供熱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督促落實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責任。指導、協調、督促區級集中供熱行業管理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培訓、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開展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治理等工作;指導區級集中供熱行業主管部門做好集中供熱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指揮工作。

8.區市場監管局:依法開展供熱合同行政監管,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做好集中設備監察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物業公司、集中供熱企業違規收費行為,處理有關天然氣氣源保障和燃氣供熱價格問題投訴;依法組織開展熱能表計量檢定工作。

9.區政府辦:負責將12345、96100、人民網等平台的供熱問題投訴及時準確地向相關單位交辦。關於供熱質量和物業服務公司的服務質量問題,向屬地街道辦事處交辦;關於價格、收費方面的問題,向市場監管局交辦;關於“偷熱”行為的問題,向公安部門交辦;對於其他問題,按照本方案職責分工向相關部門交辦。

(二)各街道辦事處、區城棚改事務中心、幸福路地區管委會

各街道辦事處、城棚改事務中心、幸福路地區管委會要建立集中供熱保障協調機制,研判轄區集中供熱形勢,制定相應工作方案,對集中供熱工作專門安排部署,每週對轄區各換熱站、居民用户進行走訪調研;落實用熱保障的“屬地”管理責任,建立供熱用户台賬,完善轄區內集中供熱的相關數據及資料的統計、收集、上報;開展訪民問暖活動,處理回覆轄區羣眾集中供熱方面投訴,及時溝通、協調、處理採暖期集中供熱質量問題;督促轄區集中供熱企業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嚴格按照“壓非保民”原則落實鍋爐分級保供預案和用户調峯方案。組織轄區集中供熱小區物業服務公司召開供熱工作宣傳動員會議,安排部署相關工作。發現有違反相關法規及合同的行為,對屬於物業服務公司責任地督促其進行整改;定期巡查管線查處並上報損毀集中供熱管網設施的行為。

(三)房地產經營三公司、西安新城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

負責履行所管理的小區供熱管理相關規定,開展小區內部供熱設施巡檢,協調解決小區內部供熱問題;按時啟動小區內部供熱設備,及時公示收費、退費及供熱故障等信息;每週對轄區各換熱站、居民用户進行走訪調研;落實用熱保障的管理責任,建立供熱用户台賬,完善管理範圍內集中供熱的相關數據及資料的統計、收集、上報;開展訪民問暖活動,處理回覆管理範圍內羣眾集中供熱方面投訴,及時溝通、協調、處理採暖期集中供熱質量問題;組織召開供熱工作宣傳動員會議,安排部署相關工作。嚴格按照相關法規及合同規範供熱;定期巡查管線查處並上報損毀集中供熱管網設施的行為。

(四)集中供熱保障企業

1.天然氣公司:做好冬季採暖期天然氣需求預測,科學調度,合理組織氣源供應。制定完善採暖期集中供熱天然氣保障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及時與集中供熱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和“供用氣安全合同”,明確約定雙方承擔的相應責任和義務;在“壓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無備用燃煤鍋爐的集中供熱企業採暖期天然氣鍋爐用氣,盡力保障其他集中供熱天然氣鍋爐用氣;集中供熱燃氣設施管理人員24小時駐場值班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組織針對性應急演練,加強備品備件準備,確保應急及時有力。

2.集中供熱企業:不斷完善安全生產、供熱服務、節能減排等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標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供熱工作保障方案、“壓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氣鍋爐缺氣時的應急預案;儲備充足的應急保障物

資、裝備、人員及經費,做好隨時投入搶修搶險工作的準備;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突發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執行天然氣“壓非保民”措施,分階段、分鍋爐、分區域實行限供;統籌燃煤鍋爐、天然氣鍋爐、熱電聯產餘熱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熱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積極爭取氣源,提前儲備煤炭,應對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定期巡查、及時維護供熱設備設施,建立問題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及時更換老舊供熱管網,指導物業服務公司做好小區內部供熱設備檢修;落實24小時電話值班,及時辦理12345市民熱線等平台轉辦的投訴;高度重視維穩工作,及時妥善處理投訴集中的供熱問題,就地化解;開展訪民問暖活動,向用户宣傳供熱知識,收集供熱意見建議,現場解決供熱問題。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應急保障處置機制

一是建立集中供熱應急保障協調機制,由區城管局牽頭,區政府辦、區發改委、區市場監管局、區住建局、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各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各集中供熱企業配合,研究協調集中供熱重大問題,及時研判供給和需求形勢,保障集中供熱平穩高效。二是建立集中供熱投訴應訴處理機制,各相關部門及集中供熱企業要安排專人處理12345、96100、人民網等平台轉辦涉及供熱保障職責的各類投訴,並及時做好用户的安撫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各集中供熱企業要保證供熱服務熱線暢通,及時受理羣眾投訴,及時解決用户各種問題,堅決杜絕電話虛設、無人值守現象的發生。

(二)做好宣傳輿情管理

各相關部門一是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對供熱知識、用熱常識及供熱服務等方面的宣傳,推廣普及供熱法規和相關政策,引導用户安全、合理、經濟用熱,並通過正規途徑反映訴求。二是要制定完善輿情處置機制,及時對轄區內供熱輿情進行研判,通過媒體正面宣傳,引導社會輿情。強化對突發事件的媒體管控,加強部門協調溝通,防止出現集中供熱問題炒作現象。

(三)強化信息報送

供熱期間,各集中供熱企業每日向供熱保障專班辦公室報送鍋爐運行、供熱能力、天然氣消耗、天然氣缺口及採取的應急措施、總體保障供熱情況。區住建局每週向區城管局報送投訴物業問題處理情況及物業服務公司信息公開情況。區市場監管局每週向區城管局報送供用熱合同違約問題及違規收費問題處理情況。各街道辦事處每週向區城管局報送對轄區各換熱站、居民用户進行走訪調研情況。

(四)加強督導檢查

集中供熱是重大民生工程,各相關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相關工作,區城管局牽頭,各相關部門和集中供熱企業抽調專人組建聯合督導組,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開展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措施落實到位,對工作不主動、進展緩慢或出現重大問題的責任單位和主要負責人進行通報、約談及問責。

供熱運行保障方案6

為落實市委、市政府在全市開展“三重四創五優化”和“三基”建設年活動,加快建設現代省會經濟強市的實施意見,緊緊圍繞做好20xx-2022採暖季供熱保障工作,結合我區實際,明確目標,夯實責任,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優質服務和舒適供熱為着力點,以技術創新為手段,提升供熱保障能力,用心、用情、用力為民服務解難題,促進供熱民生保障上台階,增強廣大市民供熱幸福感、獲得感,打造石家莊清潔供熱、優質服務的靚麗名片。

二、工作任務

(一)推進供熱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清潔供熱保障能力

工作要求:獨立熱源應具備30%的應急儲備能力,有應急備用熱源保障方案,並報主管部門備案。鼓勵採用管網互通、應急備用熱源共享的方式降低運行成本。對熱源應急儲備能力不足的供熱企業,應調減保障區域。

完善西柏坡電廠廢熱入市工程

1.玉石高營、築融、瑞帕克等供熱企業負責完成相關區域大温差熱泵建設,提高廢熱利用率及管網輸送能力。

2.啟動東輸配線至東兆通和原高新熱電廠供熱管網聯通及大温差供熱設施建設,提升長安區東北二環外區域和良村電廠區域供熱保障能力。

3.統籌區域調峯熱源養護維修,統一調配調峯使用。由西嶺、築融、瑞帕克、國融安能、國家電投、城投天啟等供熱企業負責做好轄區內的天然氣鍋爐設施檢修工作,調峯備用。

(牽頭部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部門:區發改局、區行政審批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主體:桃園鎮、高營鎮、西兆通鎮,相關供熱企業)

(二)改革供熱模式,優化供熱系統

工作要求:因地制宜,挖掘城市熱源潛力,深化供熱機制體制改革,優化管理模式,發揮城市優勢,兼顧環保和民生保障,最大限度節能減排,實現清潔供熱。

1.提高污水廠中水、原生污水、工業廢熱利用等供熱能力。優先推廣使用原生污水源供熱;所有熱源均應有多能互補能力,避免單一熱源的運行風險;應急熱源保障方案未報主管部門備案的,不能發展新用户。

(牽頭部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部門:區行政審批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主體:各街鎮,相關供熱企業)

2.推廣地源、空氣源熱泵,電供熱等清潔供熱新技術。因地制宜適度發展地源、空氣源熱泵,電供熱等新型清潔供熱方式。在新建城市綜合體、辦公樓、醫院、學校等項目優先採用清潔供熱方式。結合城區用電規劃和電網配置情況,推進谷期電蓄能供熱,助力全市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新技術供熱方式實施供熱質量擔保制。

(牽頭部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部門:區發改局;責任主體:各街鎮、相關供熱企業)

3.推行智能化分户採暖。新建項目鼓勵採用石墨烯、電熱膜、發熱電纜、空氣源熱泵等智能化分户採暖方式,通過熱用户按需供熱、行為節能,實現節能減排。

(牽頭部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部門:區發改局;責任主體:各街鎮、相關供熱企業)

4.研究將城市集中供熱系統作為基礎保障的供熱模式。多措並舉,降低城市冬季供熱整體能耗,推進節能型城區發展。基於市智慧供熱管理平台的大數據分析,合理測算供熱基礎保障能耗,研究城市集中供熱梯級熱價方案,推進電、空氣能等輔熱模式發展,優化供熱系統,推進多能互補,節能減排,增強城區供熱保障能力。

(牽頭部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部門:區發改局;責任主體:各街鎮,相關供熱企)

5.新建小區入網換熱站全部建設大温差熱泵。為減少城區既有管網運行壓力,增強運行可靠性和輸送能力,按照市大温差供熱技術路線要求,新建小區換熱站全部建設大温差熱泵。

(牽頭部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部門:區發改局;責任主體:各街鎮,相關供熱企)

(三)紮實做好“冬病夏治”工作,提升供熱設施安全保障能力

工作要求:以《石家莊市冬病夏治工作導則》為依據,堅持問題導向,依靠多方智慧,實事求是解決問題。

1.開展供熱設施檢修保養,確保設施安全穩定運行。各供熱企業根據設施檢修規程及採暖季期間供熱設施存在的運行問題,制定檢修和整改方案,9月底前完成檢修。熱電聯產機組停機檢修工作10月底前完成。區市場監督、應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督導、檢查,由專家組進行專業驗收。

(牽頭部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部門:各街鎮;責任主體:各供熱企業)

2.深化進社區、訪民情、聽民意活動。堅持問題導向,認真收集羣眾對供熱管理和服務工作的意見建議,有針對性地解決共性和個性問題,同時向居民宣傳供熱相關知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3.建立重點小區供熱問題掛牌督導制,全區篩選不少於25個,建立四個清單(問題小區清單、小區薄弱用户清單、整改措施清單、整改結果清單),逐步解決影響居民達標取暖的疑難問題。

(牽頭部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任主體:各街鎮、相關供熱企業)

4.加大老舊供熱設施改造力度。華電、國家電投等相關供熱企業制定改造方案,報區供熱主管部門批准,在市供熱事務中心備案後實施,完成供熱二次管網改造57.01公里。選定1個試點小區安裝二網智能平衡系統,解決小區冷熱不均問題,智能平衡系統數據上傳至區供熱信息平台,進行監測評價。

(牽頭部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部門:區行政審批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主體:各街鎮,相關供熱企業)

5.開展私接亂改供熱設施整頓工作。建立和完善相應治理整頓政策法規,各企業對私接亂改供熱設施的現象進行摸底排查,各街鎮組織力量牽頭查處整改,供熱企業配合,區政府督辦。

6.開展老舊小區串改串和串改並工作。開展主城區老舊串聯繫統小區三年集中改造行動,以户內改造為主,户外管網改造為輔,通過串改串、串改並改造,解決老舊串聯繫統小區供熱不達標問題。改造方案應具備遠程分户控制、分户調節的功能。

7.熱費清欠工作納入各街鎮“冬病夏治”督導和監管範疇,落實責任,強化考核,切實解決供熱企業收費難的問題,營造我區正常的供用熱秩序。

(牽頭部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任主體:各街鎮,相關供熱企業)

(四)完成供熱智慧平台建設,打造供熱智能管理中樞系統。工作要求:建設區級供熱智慧平台,對供熱運行參數、户內室温達標情況進行數據傳輸,實現供熱智慧化運行監管。

1.完善網上服務功能。完善區、供熱企業供熱智能化平台系統數據採集、信息共享及指揮調度聯動,研發客户端服務APP,創建居民用熱網上服務便捷機制,實現網上申請、受理、收費、諮詢、宣傳及投訴等功能,方便羣眾,提高行業工作效率。

2.實現居民小區室温採集裝置全覆蓋。各街鎮、各供熱企業負責,對室温採集裝置進行查漏補缺,確保全市居民小區100%全覆蓋。對供熱投訴多、供熱薄弱小區,推行固定式室温採集裝置與政府購買室温監測第三方服務相結合的方式,達到有效督導供熱質量的目標。

3.實現熱源點、隔壓站、大温差機組、換熱站數據自動上傳全覆蓋。華電公司、國家電投等供熱企業對尚未實現運行數據自動上傳的熱源、隔壓站、大温差機組、換熱站進行改造;未實現一管到户的換熱站,由各街鎮負責組織供熱企業和管理單位進行改造。

4.強化平台輿情監測和處置功能。完善輿情監測智能模塊,蒐集網絡輿情,及時轉辦責任單位處置,並跟蹤核實處置情況,妥善解決輿情反映問題,消除隱患。

(牽頭部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部門:區發改局;責任主體:各街鎮,各供熱企業)

三、規範供熱管理

深化落實《石家莊市城市供熱服務標準》,促進供熱質量、經營、服務、安全、信訪、監管等工作標準化、規範化。

(一)多主體協同管理機制

1.領導分包督查制度。區冬季供暖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區城管局領導分包督查街鎮供熱保障。通過信息平台掌握供熱運行情況,督促所分包區域責任單位及時解決發現的各類問題,確保供熱平穩運行。

2.雙網格管理服務制度。各供熱企業負責,以每一個熱力站為一個網格,明確網格負責人,建立熱力站運行記錄台帳和小區、樓、熱用户取暖民情台賬,做好熱力站覆蓋範圍內的居民供熱用熱情況排查、登記,及時解決各類供熱問題。各街鎮負責,以每一個小區為一個網格,明確網格負責人,建立一樓一户供熱台賬,做好供熱質量監管和服務工作。網格負責人重點盯住供熱末梢、老舊小區、串聯繫統底層住户,發現供熱隱患和問題及時上報、整改解決。

(二)供熱運行問題處置機制

1.值班值守制度。採暖季實行24小時供熱帶班值班制度,值班地點設在區信息平台和政府12345投訴平台,帶班人員由區供熱中心人員組成,值班人員由街鎮抽調人員組成。帶(值)班人員負責分類轉辦羣眾投訴問題,全面掌握運行狀況,及時報告突發供熱情況,落實領導批示指示要求。

2.供熱日報告制度。各街鎮每日向區供熱中心報告轄區供熱運行情況。區供熱事務中心根據各街鎮日報告,結合信息平台監測數據,梳理彙總全區供熱工作情況,掌握供熱運行動態,為及時決策提供依據。

3.新增供熱項目開發商負責制度。新竣工建築供熱設施驗收納入行政審批聯合驗收範圍,首個供熱季實行整體供熱;兩年保修期內,供熱設施維修保養、故障處置由開發商負責。

4.供熱服務人員定額制度。供熱企業小區服務搶修人員人均服務面積不高於3萬平方米。

5.快速反應制度。一是限定時限。各企業供熱服務電話保持24小時暢通,接到用户電話反映問題,供熱企業維保服務人員10分鐘內與用户取得聯繫;對供熱設施漏水報修,供熱企業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處置;對上級交辦事項,各街鎮、各供熱企業在2小時內落實;突發重大供熱事件,在規定時間內按程序和要求上報,快速啟動應急響應。二是及時解決和反饋。各街鎮、各企業承辦事項,在24小時內解決並反饋;不能24小時解決的,制定解決方案書面報告供熱主管部門,並做好羣眾告知和善後處置工作。

6.後評估制度。採暖季期間區供熱事務中心、城管大隊聯合成立督導小組,通過現場核實、電話回訪相結合的方法,每日對上一日發現的供熱問題,督導檢查、逐項評估。對影響居民供熱超過24小時的企業啟動督辦、執法程序。

7.應急接管制度。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拒絕供熱、企業出現重大經營問題、不能保證供熱質量的,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用熱的,供熱主管部門協調、督促後仍無效的企業供熱許可區域,報請區政府同意後,由街鎮應急接管,符合委託條件的委託供熱企業進行保障運營。

8.實施供熱户內有償服務制度,提高企業服務積極性和服務質量,確保居民供熱問題及時解決。

(三)獎優罰劣機制

採取日通報、周總結、月約談、年度綜合考核排名方式,獎優罰劣,提高服務質量。

1.供熱服務擔保制度。11月10日前,供熱企業在銀行開設供熱服務擔保金專用賬户,企業將年應收熱費的5%存入該帳户,最高1000萬元,最低50萬元,或開具等值的銀行保函,用於應急處置和居民退費。專用帳户由供熱企業、供熱管理部門共同監管,每採暖季綜合考核結束,兑現獎懲和退費後,解除監管。

2.供熱事故處罰制度。供熱設施出現事故,造成居民停暖超過24小時以上的,供熱企業除按規定向居民退費外,供熱主管部門對供熱企業依法依規處罰;對造成居民停暖超過24小時,影響面積100萬平方米以上或公司供熱面積30%的企業,進行公開曝光,企業主要負責人公開道歉,企業不得評先;對影響面積超過400萬平方米或公司供熱面積50%的企業,市政府對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問責。

3.供熱運行日常考核制度。每日對企業供熱投訴率、室温合格率、室温優良率、運行事故率、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率等五項指標考核排名、對各街鎮、各企業事故發生和處置情況、當日投訴率情況通報。對於連續5天日考核排名後三的企業,區供熱事務中心進行約談,並在行業內通報;對於連續10天日考核排名後三的企業,區城管局進行約談,並在媒體通報。每月對企業綜合考核排名,對排名後三的企業,區城管局進行公開約談、媒體曝光;同一採暖季被區城管局約談兩次的企業,區政府對其約談。被區政府和區城管局約談的企業,取消評優資格。

4.年度評比獎懲制度。供熱結束後,依據行業基礎指標、供熱設施新改擴建及冬病夏治指標、採暖季運行指標、羣眾滿意度評價等指標對各企業進行供熱服務年度考核,對排名後三位的供熱企業亮黃牌;對連續兩年考核進入後三位、用户反映強烈,以及連續三年考核進入後三位的企業亮紅牌,由市供熱中心報請省住建廳取消供熱經營許可、清除出石家莊供熱市場。

四、保障措施

(一)頂層設計,統籌安排

1.區供熱工作指揮部,負責全區供熱指揮工作,區政府主要領導任指揮長,主管領導任副指揮長,區重點工作大督查辦公室、各街鎮各相關區直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局,負責日常工作。各街鎮成立相應機構,主要領導掛帥,主抓供熱工作。

2.健全供熱監管機制。以區智慧供熱管理平台的信息化建設為基礎,建立健全供熱監管機制,形成街鎮、企業等供熱監管與服務人員的智能終端工作體系,充分利用先進技術提高監管效率。

3.接受檢閲,供熱開放。10月23、24日定為20xx年為全市供熱開放日,各街鎮、各企業以小區熱力站為開放點,印發供熱宣傳資料,讓居民近距離接觸自己小區的供熱設施,瞭解用熱常識。企業和居民面對面交流,解決居民反映的供熱隱患問題,接受居民合理化建議,提高供熱貼心服務水平。

(二)落實責任、齊抓共管

1.區級供熱管理責任。指導全區供熱工作,制定供熱政策、全區供熱規劃,制定並督導落實年度區級供熱保障實施方案,督導處置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負責跨區域大型熱源、熱網運行監管,監督、考核各街鎮、各企業;確定新建項目供熱方式,組織新建居民小區供熱設施驗收。

2.街鎮供熱管理責任。組織網格人員對小區換熱站、小區管網等供熱設施的檢修、維護進行監督,組織協調老舊小區“串改串”、“串改並”工作;組織協調二級網智能平衡改造工作;負責轄區供熱安全、達標運行監管,協調糾紛;對居民小區供熱運行網格化管理全覆蓋。

3.供熱企業責任。在特許經營的範圍內按照全市統一規劃,建設充足熱源、全覆蓋的管網;維護、更新既有供熱設施,實施老舊小區“串改並”和“串改串”及二級網智能平衡改造;負責新建居民小區供熱設施驗收及運營移交接收;實施供熱“一管到户”,達標、優質、安全、穩定供熱;及時解決居民用熱問題。

4.職能部門責任。發改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行政審批局等部門各負其責,為熱源、熱網建設項目辦理手續,確保供熱項目規範建設;教育局、衞健委、民政局等部門負責做好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等公服單位的供熱保障協調管理工作;市場監督管理局協調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及時對企業供熱鍋爐、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檢驗檢測;區應急管理局開展供熱安全生產檢查;大氣辦、區交警大隊保障大氣預警和雨雪等極端天氣下供熱運行必需的生產物資運輸通暢。

(三)嚴格考核,失職問責

對工作不主動、進展緩慢或出現重大問題的責任單位和主要負責人,根據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作用,宣傳供熱用熱知識,建立正確的供熱用熱標準理念,為供熱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建立媒體溝通平台,及時收集媒體發現的供熱隱患問題。供熱管理工作人員和重點企業定期做客媒體直播間,解答羣眾關心的問題,排解羣眾供熱揪心事、煩心事。

供熱運行保障方案7

為應對今年煤炭供應緊張形勢,保障供暖運行平穩,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結合我市供暖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決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保障供暖的工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保持底線思維,既要算經濟帳,更要算政治帳,堅決打好打贏供暖攻堅戰。

二、工作目標

保障全市各熱源企業、供暖企業供暖用煤充足和安全平穩運行,供熱價格和供暖質量保持穩定,抓大不放小,保障百姓温暖過冬。

三、組織保障

為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吳世民市長任組長,相關副市長任副組長的保障供暖工作專班,專班負責統籌協調供暖工作中的煤炭供應、電力保障、交通運輸等工作,定期調度相關工作,研究解決供暖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

(名單見附件)

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董培崢擔任,成員由住建、發改、工信、公安、交通、供電公司負責同志組成。辦公室負責具體協調推進供暖相關工作,每週現場調度煤炭供應、電力保障、交通運輸等相關工作,並向專班組長、副組長彙報;及時處理解決供暖中遇到的問題,重大情況隨時報告。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市、縣(區)兩級包保責任制。負責協調包保企業煤炭儲備、電力保障、交通運輸、供暖安全平穩等工作,具體分工如下:

市長吳世民包保國電投本溪熱電分公司、本溪華通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和遼寧華興熱電集團;

副市長孟廣華包保衡澤熱力公司和廣惠熱力公司;

副市長高巍包保本鋼熱力公司和惠湧本溪公司;

副市長於慶偉包保捷誠物業公司、本溪嘉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本溪中機國能熱源供熱有限公司和本溪市鼎典物業公司。

本溪縣、桓仁縣和高新區按屬地管轄包保屬地內供暖企業各項工作。

(二)建立行業包保責任制。逐一落實企業煤炭供應合同履行、煤炭運輸、電力供應和供暖安全運行情況。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供暖煤炭供應;由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負責供暖煤炭運輸;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本溪供電公司負責供暖電力保障;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統籌協調供暖工作,負責各供暖企業設施、設備安全平穩運行。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董培崢負責包保國電投本溪熱電分公司、本溪華通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和遼寧華興熱電集團;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唐鵬飛負責包保衡澤熱力公司和廣惠熱力公司;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趙廣利負責包保本鋼熱力公司和惠湧本溪公司;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鬍萬重負責包保捷誠物業公司、本溪嘉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本溪中機國能熱源供熱有限公司和本溪市鼎典物業公司,負責彙總供暖情況。

(三)壓實供暖企業主體責任。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與各熱源企業及供暖企業簽訂保障供暖責任狀,督促各企業儘快履行合同全覆蓋,盡全力達到計劃用煤量;若儲存場地緊張,由企業所在地縣(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解決。

(四)部門合作同向發力。住建部門與發改部門密切配合,開拓煤炭貨源,積極推進省煤洽會要求落實、落地。發改和住建部門每日調度各熱源企業和燃煤供暖企業的煤炭用量及庫存量,每週進行分析研判並由發改部門向專班報告,為專班決策提供依據。

(五)加強省、市聯運和信息共享。發改部門、住建部門要密切聯繫省級部門盯緊煤炭貨源信息,千方百計拓寬煤炭採購渠道。

(六)形成企業間資源共享機制。由合同履行較好的供暖企業牽線為有煤炭需求的供暖企業搭橋;發改、住建部門組織供暖企業赴供煤企業洽談,提高煤炭儲備。

(七)為供暖企業減負。由住建部門摸清各級財政及其他單位拖欠供暖企業賬款底數,由各級政府負責協調儘快清償賬款。

(八)制定應急預案。啟動華興備用熱源的準備工作,一旦國電投熱源出現問題,立即啟用備用熱源保障供暖。各燃煤供暖企業實行煤炭存量互通,保障供暖臨時應急,市級政府層面無法協調解決的問題,由工作專班第一時間向省政府報告。

(九)開展行業從業人員技能和安全培訓。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邀請業內專家對行業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夯實供暖安全平穩運行基礎。

(十)建立督查、督導問責工作機制。由市政府督查室牽頭對煤炭儲備、電力保障、交通運輸、供暖安全平穩等各項工作進行督導檢查考核,考核結果納入當年績效考核中。對縣(區)和部門及相關責任人履職不到位的,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相關部門要追責問責。

五、工作要求

(一)全市上下要統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保障供暖工作的重要意義,全力以赴保障供暖安全平穩。

(二)認清煤炭供應的嚴峻形勢,採取有力措施防範風險,全面完成煤炭採購、電力保障、交通運輸、供暖平穩等工作任務。

(三)各單位、各部門要細化措施,明確責任,加強合作,確保實現省政府確定的工作目標;對推諉扯皮、敷衍塞責,不作為、慢作為的責任人要嚴肅追責、問責。

供熱運行保障方案8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最大程度減少集中供熱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儘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和集中供熱,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實施細則》《西安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市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與處置管理辦法》《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文件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在供暖期發生的造成城市居民生活用熱無法保障或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於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把安全防護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保障。

2.以人為本,保障重點。

堅持把人民羣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採取一切措施降低、減輕集中供熱事故對人民羣眾生活產生的影響。同時對可能受影響的重點區域、單位、羣體採取必要的保障措施,防止集中供熱事故次生、衍生事件的發生。

3.整合資源,科學應對。

通過整合集中供熱事故的監測和預警信息、應急物資、應急隊伍、應急專家,降低應對集中供熱事故的成本。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制定科學有效的應對機制和處置流程,採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減少處置中的資源消耗和浪費。

4.依法依規,科技支撐。

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充分藉助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二、應急組織體系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西安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

市城管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衞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信訪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總工會,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集中供熱方面的法律法規,分析、研究集中供熱事故防範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

(2)組織指揮集中供熱事故市級層面的應急處置;

(3)指導、協助區縣(開發區)開展集中供熱事故的應對工作;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辦事機構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長兼任。

主要職責:

(1)傳達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指示和批示,對集中供熱應急管理工作的相關事項提出建議;

(2)負責集中供熱風險信息和事件信息的收集、流轉,並組織開展統計、分析和研判;

(3)根據集中供熱風險信息和事故信息的分析研判結果,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提出預警發佈和應急響應的相關建議,經批准後發佈或傳達相關信息;

(4)完成上級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及搶險救援情況的發佈,處置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輿情;協調新聞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和應急知識宣傳。

市委網信辦: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相關網絡輿情的監測,根據情況開展輿情應對和處置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協調落實熱電企業發電負荷,組織協調氣源,做好熱電企業、供熱企業等單位生產用氣調配和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組織教育系統內部做好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

市工信局:負責協調通信運營商,做好應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集中供熱事故現場及周邊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時可依法實行臨時性交通管制。經上級公安機關和市政府批准,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突發事件,根據情況實施現場管制措施。

市財政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市人社局:負責為集中供熱事故中遭受傷害的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期間,污染事件處置的統籌協調、監督及調查。

市住建局:負責協調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建築的安全鑑定和應急監測;督導物業服務企業配合應急處置和協助人員疏散避險。

市城管局:承擔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職能;協調供熱企業開展供熱設施的應急搶修;負責收集、報送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參與集中供熱事故調查處理;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協調集中供熱事故現場人員和物資的運送。

市水務局: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過程中的應急供水保障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過程中相關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市衞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衞生機構做好集中供熱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督促供熱相關行業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督導集中供熱承壓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和隱患整改工作;協調特種設備專家制定承壓特種設備搶修方案;參與集中供熱事故調查,並協調開展承壓特種設備的技術鑑定。

市信訪局:負責指導責任單位做好羣眾的信訪接待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和羣眾思想穩定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及時為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提供氣象分析和預測預報。

市消防救援支隊:參與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現場火災撲救和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市總工會:負責協助相關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企業職工進行疏散避險;參與對受傷人員的慰問和安撫;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國網西安供電公司:根據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需要,為處置工作提供電力保障;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供電線路、設施進行保護或搶修。

西安城投集團:組織下屬供熱搶修隊伍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設施、管線的搶修,參與制定相關技術方案;組織下屬供熱單位開展應急響應期間本單位供熱管線、設施的風險監測;協調公交車輛協助人員疏散避險;協調配合進行天然氣臨時供應;組織下屬單位參與應急知識宣傳和信息發佈。

西安水務集團:負責協調下屬單位對集中供熱事故周邊供排水管線、設施進行風險監測,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供排水管線、設施進行保護或搶修;協調下屬單位進行臨時供水。

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督導本轄區內供熱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預警措施的落實,收集與上報相關事件信息;組織預案啟動前的先期處置工作;組織疏散避險和臨時安置,協助維持相關秩序和提供臨時生活保障,安排鎮街、社區(村)做好羣眾的宣傳和勸導工作;協助提供應急處置辦公後勤保障;組織或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四)應急工作組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組成綜合協調、專業處置、宣傳輿情、安全穩定、物資保障等工作組,按照各自工作職責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衞生健康委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綜合協調工作,向各應急組傳達指令,聯繫督促各應急組工作;根據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需要聯絡上級主管部門協調集中供熱事故相關事宜;組織專家組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專業處置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事發地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制定搶修、搶險等恢復集中供熱的對策措施;擬定並組織實施集中供熱搶險救援方案。

宣傳輿情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市城管局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組織相關成員單位發佈集中供熱事故事中和事後信息,統一進行現場媒體接待;組織開展網絡輿情的監測和應對。

安全穩定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現場的安保維穩、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嚴厲打擊編造傳播謠言、製造社會恐慌等違法行為,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依法及時、有效處置由集中供熱事故引起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

物資保障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衞生健康委、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保障指揮通信、搶險救援、疏散轉移、醫療救助、現場辦公所需的裝備、設備和物資,並根據需要協調相關裝備、設備和物資的生產和徵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撥付應急資金;保障因集中供熱事故受到影響的水、電、氣臨時供應。

(五)專家指導組

在集中供熱事故預警發佈、應急響應和後期處置期間,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邀請或聘請供熱、搶險救援、輿情應對、應急管理等領域專家組成專家指導組,為集中供熱事故的預警行動、搶險救援、風險監測、警戒疏散、善後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諮詢,必要時直接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三、監測預警

(一)預防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加強集中供熱安全生產檢查、風險隱患排查及隱患整改工作,根據供熱特點,梳理隱患風險因素,劃分監督管控風險等級,明確監督監管計劃,必要時組織相關專家、技術人員對較大或敏感度高的風險源進行評估,提出防範對策,督促落實隱患整改措施,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方案或應急預案,做好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二)監測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配合,建立集中供熱事故信息監測預警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信息;市政府有關部門發佈可能會影響正常集中供熱的其他突發事件預警後,各成員單位應對重點部位、危險源進行持續性監測,有針對性地提出防範要求。

(三)評估

在信息監測的基礎上,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對監測信息進行分析、彙總,及時對隱患進行評估,必要時請相關專家對事故產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發展趨勢進行會商研判、評估,為下一步採取預防措施提供依據;對外地已發生的集中供熱事故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範、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四)預警

1.預警發佈。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信息,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同意後,依照相關規定發佈預警信息,各成員單位接到預警信息後應及時做好相關工作,並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反饋預警信息接收和預警行動落實情況。

當市政府有關部門發佈可能會影響正常集中供熱的其他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時,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將預警信息轉發給各成員單位,並要求其做好相關工作。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信息的發佈可採用文件、電話、短信、傳真、社交軟件工作羣等方式發送,發送時需附《西安市集中供熱事故預警信息發佈單》(見附件2),內容包括預警範圍、保密要求、聯絡方式、集中供熱風險情況概述、預警措施、發佈單位和發佈時間等。

2.預警行動。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發佈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應根據集中供熱風險情況決定採取相應預警措施,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和相關成員單位督導供熱企業或可能受影響區域內的相關單位,配合落實以下一項或多項預警措施。

(1)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組織預警期間值守工作,要求各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開展值守並保持聯絡暢通;

(2)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確定風險信息報送頻次並要求相關單位報送集中供熱事故風險信息變化情況;

(3)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指導組,聯合制定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控制方案,並開展相關協調工作;

(4)相關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落實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控制方案;

(5)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成員單位統計可能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區域周邊道路交通、避難場所等情況,檢查應急物資、裝備和設備,確保其處於可用狀態,聯絡協調搶修隊伍,要求其做好響應準備;

(6)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督導有關集中供熱企業對存在隱患的設施、管網進行緊急關停,估算影響的時間和區域;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在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的指導下發布相關信息,相關成員單位依據職責開展受影響區域內羣眾的疏導和安撫;

(7)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與相關成員單位制定疏散計劃,組織集中供熱事故影響區域內的人員提前撤離,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8)市公安局組織維持治安和交通秩序,清空並封閉高風險區域;

(9)市委網信辦組織開展網絡輿情監測,適時發佈權威信息,避免造成過度恐慌;

(10)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調集相關應急物資、裝備、設備存放於指定地點,並調集專業處置隊伍、消防救援隊伍趕赴集中供熱事故風險區域參與風險控制工作;

(11)市城管局督促有超淨排放燃煤鍋爐的供熱企業存儲一定數量的煤炭;

(12)上級指揮機構和市供熱指揮部主要領導認為有必要採取的其他措施。

3.預警解除。

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消除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解除的建議,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副總指揮或總指揮批准後,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發佈預警解除信息。

四、應急響應

(一)信息報送

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報送分為首報、續報和終報。首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相關成員單位或區縣(開發區)報送的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後,對其進行核實並上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續報和終報:綜合協調組對各應急工作組的應急處置信息進行彙總後,交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整理報送市供熱指揮部。其中終報應在應急響應結束後進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在向市供熱指揮部報送信息時,應將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同時上報市應急委值班室,對於影響比較大的集中供熱事故須按照相關規定向上級報送信息。

集中供熱事故的首報、續報和終報應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報告,隨後補報書面報告。電話報送需明確報送單位、報送人和聯繫方式,書面報告需填寫《西安市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報送單》(見附件3),並採用紙質文件、傳真等形式於電話報送後30分鐘內提交;供熱企業和使用單位(企業)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後,應於30分鐘內報告屬地區縣(開發區)供熱行業主管部門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

首報內容應包括髮生集中供熱事故的單位概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現場情況,事件的類型和簡要經過,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可能造成的危害,已經採取的措施,以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續報內容應包括集中供熱事故搶險救援進展,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及醫療救治情況,已經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事發地周邊風險監測和氣象情況,人員疏散避險情況,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情況等。

終報應包括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的措施、過程和結果,次生、衍生事件風險的控制情況,事件初步調查結果,需要善後處置的事項等。

(二)先期處置

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後,屬地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集相關人員、隊伍、車輛及設備趕赴現場,全力開展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最短時間瞭解並掌握事件情況,確定事件等級,及時報告事件發展趨勢與應急處置情況;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疏散、轉移或採取措施保護受災人員。

(三)分級響應

根據集中供熱事故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市級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Ⅲ級響應、Ⅱ級響應、Ⅰ級響應三個級別。

1.Ⅲ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Ⅲ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150萬平方米以上、3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②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50萬平方米以上、80萬平方米以下。

(2)組織指揮

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後,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研判分析,需要市級部門進行指導、協助處置的,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副總指揮同意後,啟動Ⅲ級響應。市城管局立即組織調動應急資源和力量,指導、協助事發地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必要時,可成立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應對工作指導小組或應急處置專家組,指導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響應措施

①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②調度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

③視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進行交通管制;

④視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集中供熱事故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

⑤安全穩定組做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置警示標誌;

⑥必要時,通過媒體進行信息發佈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2.Ⅱ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Ⅱ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②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300萬平方米以上、5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③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80萬平方米以上、150萬平方米以下。

(2)組織指揮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當集中供熱事故的事態發展持續蔓延、危害影響繼續擴大,需要統籌多個市級部門共同處置、需要調動市級主要應急資源和力量時,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後,啟動Ⅱ級響應。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全面組織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及時向市政府主要領導和省住建廳報告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提出集中供熱事故處置資源力量和響應級別調整的`意見建議。

(3)響應措施

在採取Ⅲ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視情調度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設備趕赴現場參與處置;

②安全穩定組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

③通知相關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工作;

④在天然氣短缺的情況下,啟動超淨排放燃煤鍋爐進行供熱;

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Ⅰ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Ⅰ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0萬元以上,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②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500萬平方米以上,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③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150萬平方米以上。

(2)組織指揮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當集中供熱事故的事態發展持續蔓延、危害影響繼續擴大、需要繼續補充應急資源和力量,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後,啟動Ⅰ級響應。Ⅰ級響應在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應急指揮機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指揮,全面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的應對工作,及時向省住建廳報告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並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提出請求支援需求,接受上級工作組的指導,積極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3)響應措施

在採取Ⅱ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採用空調、電暖器等取暖;

②對非居民用户用熱進行限供,優先保障居民用户用熱;

③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④對於供熱管網互聯互通的區域,可進行熱力調劑,保障受事故影響區域內居民用熱;

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疫情封控期間響應措施

疫情封控期間,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後,在採取分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應與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揮部保持有效溝通,以便及時、高效處置封控期內發生的集中供熱事故。

供熱企業應在所在區(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提前辦理市政設施搶修通行證,以便於供熱搶修工作的開展。搶修人員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個人防護工作的前提下開展搶修工作。

(四)應急結束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組織專家指導組和相關應急工作組,對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進行研判,認為事故已全部得到有效處置,風險被已全部排除,且無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時,可作出應急結束的決定,由市供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各應急工作組和參與應急處置的各方力量,終止響應。

(五)信息發佈

信息發佈應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科學公正的原則,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或者授權宣傳輿情組統一協調、組織報道,通過接受記者採訪、召開新聞發佈會等多種方式,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重點新聞網站、微博、微信等多種途徑,發佈事件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迴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集中供熱事故信息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報請市政府批准後,按要求統一發布。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權威信息,並根據集中供熱事故發展情況,組織做好後續信息發佈工作。信息發佈內容應當包括事件概況、嚴重程度、影響範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採取的措施、公眾防範常識和處理進展情況等。

未經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發佈集中供熱事故信息。

五、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應急響應結束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派相關成員單位成立善後處置組,開展集中供熱事故善後處置工作,妥善救治受傷人員,慰問傷亡人員家屬,統計並撫卹因公殉職人員,保障轉移安置人員的飲水、食物、住宿和衞生等基本需求,收集、清理和處置事件現場有毒有害物質,鑑定評估受損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督導保險機構做好理賠工作,確保社會秩序穩定。

(二)調查、評估和總結

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組成事件調查組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評估和總結工作,並形成報告。調查、評估和總結主要內容包括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救援處置情況,造成的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和影響範圍,發生原因和事件性質,責任認定以及對相關責任者的處理建議,防範和整改措施,應急處置的經驗教訓等。

(三)現場恢復

集中供熱事故應急響應結束、現場勘查和污染處置等工作完成後,立即開展現場恢復工作。應制定科學、合理、可行的現場恢復工作實施方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審批通過後組織實施;現場恢復工作包括供熱的恢復,受損建築物和構築物的修復,疏散避險人員的回遷,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範圍內生產、生活秩序的恢復等。

現場恢復由區縣政府(西鹹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實施,需要上級支持的.,應按照相關規定提出請求。

六、應急保障

(一)通信信息保障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應急值班制度,設立值班電話並派專人值守;應急響應期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發地報送的信息,並及時將事件信息通報各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應保持全天24小時通信暢通,並按照本預案信息報送要求及時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送事件信息。

(二)應急隊伍保障

各集中供熱企業搶修隊是集中供熱事故應急隊伍的主要力量,應定期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急培訓和演練,增強專業搶險能力。如遇產生重大影響的集中供熱事故,必要時可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協調供熱企業相關搶修資源(包括:搶險救援隊伍、大型機械設備資源),實現資源共享,提升搶險效率。

(三)應急資金保障

集中供熱企業應保障集中供熱風險監控、監測預警、演練培訓、搶修搶險等工作的資金需求,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責任單位承擔應急處置費用。

市級層面集中供熱事故監測預警、預案修編、宣教培訓、應急演練等應急管理經費,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提出計劃,按照相關規定審批通過後,由市財政予以安排。

(四)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局根據交通管控相關規定,保障疏散避險、傷員轉運、物資運輸等通道的開闢和暢通,統一協調公交車、出租車和地鐵等運輸工具,保障人員疏散避險和物資的運力需求。

(五)治安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警力對集中供熱事故現場開展警戒、維持治安秩序和保護現場等工作,保護集中供熱事故周邊重點區域、重要場所及設施,保障搶險救援、疏散避險、醫療救援和事件調查的順利開展。

七、預案管理

(一)宣教培訓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本預案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成員單位和供熱企業,開展本預案法律法規、應急職責、指揮協調、信息報送、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搶險救援、疏散避險等方面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相關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督導集中供熱企業結合本預案,開展面向本單位(企業)工作人員和公眾的供熱安全教育培訓,廣泛宣傳集中供熱安全知識,事件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供熱企業應定期或者不定期開展搶險搶修技能培訓,並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做到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常備不懈。

(二)應急演練

本預案每3年至少舉行1次演練,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按照《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組織制定方案和實施演練,並於演練結束後進行評估,也可聘請、委託第三方進行評估,在演練結束後30個工作日內形成演練評估報告,並將評估報告和演練資料報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演練對周圍公眾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實施3日前進行公示,並通報相關部門。

(三)審批與備案

本預案由市政府審批,發佈後向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四)預案修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城管局應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集中供熱事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八、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負責考核集中供熱事故預警和應急響應工作,對集中供熱事故信息上報和先期處置及時,採取和落實各項措施得當,有效降低或避免事件損失,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表揚或獎勵。

對未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未按要求落實預警措施、未按規定履行相關職責,行動不力、處置不當、貽誤時機導致集中供熱事故發生或危害擴大;不服從統一指揮,遲報、謊報、瞞報、漏報集中供熱事故信息;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截留、擠佔、挪用應急資金等情況的單位或個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九、附則

(一)説明

本預案有關等級的表述中“以上”含本級(數),“以下”不含本級(數)。

(二)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管局負責解釋。

(三)預案發布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運行保障方案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應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供熱用熱實際,編制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新樂市行政區劃內因供熱設施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供熱棄供棄管,供熱用煤、氣、水、電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巨大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後恢復等工作。

(2)主管部門。新樂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户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後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1.5事件等級劃分

按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IV級)四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本市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億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

(2)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50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5萬户以上居民連續停熱72小時以上的;

(3)出現供熱用燃料嚴重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熱。

1.5.2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Ⅱ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市政府、相關單位和供熱企業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件;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

30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3萬户以上5萬户以下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25萬㎡以上。

1.5.3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Ⅲ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調度相關單位和供熱企業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件;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爆裂泄水,造成10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1萬户以上3萬户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5萬㎡以上,25萬㎡以下;

(4)居民室温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萬㎡以上,協調無果;

(5)影響重點用户(如:醫院、學校、政府機關辦公場所)正常用熱。

1.5.4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V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相關單位能夠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下;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漏水,造成3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3000户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1萬㎡以上,5萬㎡以下;

(4)100萬㎡供熱面積或1萬户以上居民供熱低於18℃持續48小時以上;

(5)供熱設施突然損壞,可能影響供熱200萬㎡供熱面積以上或2萬户以上。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主城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供熱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新樂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衞生健康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氣象局、市供電公司、承擔主城區供熱的電廠和供熱企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

2.2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職責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2)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調用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

(3)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供熱企業(單位)做好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導各相關單位和供熱企業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

2.3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職責

負責供熱應急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各相關單位、各供熱企業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應急救助和善後處理工作。

2.4成員單位職責

(1)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新樂市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及時瞭解城市供熱事件情況,依據應急指揮部判定的事件等級,提出啟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議,報送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准後執行;根據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指示,組織供熱專家赴事件現場參與應急工作,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負責組織對市政道路、給排水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組織應急專業隊伍建設、應急演練和宣傳培訓等工作;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對影響正常供熱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及時掌握並向市政府報告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和後續措施。

(2)市應急管理局: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彙總、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參與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統一協調、調度和指揮聯絡工作。

(3)市委宣傳部:負責把握險情、搶救應急工作的宣傳導向,正確引導輿論;負責組織、指導各新聞媒體做好有關宣傳工作,幫助協調市外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工作。

(4)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電煤及天燃氣氣源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民警維持事件現場的治安及秩序,會同、協助有關單位對事件現場及周邊危險區域人員進行疏散,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負責事件現場的交通秩序維護,確保應急道路暢通;負責做好網絡輿情監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協調、組織羣眾安置,視情組織開展慈善捐助工作,負責慈善捐贈監管工作。

(7)市財政局:負責保障應急工作經費。

(8)石家莊市生態環境局新樂分局:對較大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開展環境應急監測,配合指揮部組織專家提出控制污染擴大的建議;指導、監督危險廢物依法依規處置;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參與制定環境恢復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協調物業公司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小區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住建系統建設的未移交市政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

(10)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車輛運送城市供熱搶修應急物資,協調轉移受災羣眾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設用地範圍內公路設施的搶修、交通疏導工作。

(11)市衞生健康局:負責組織指導緊急醫學救援和後續傷病員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鑑定。

(13)市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測和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為應急處置提供現場氣象信息服務。

(14)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消防指戰員參與事件滅火、搶險、救援工作。

(15)市供電公司:供熱期遵循“以熱定電”原則進行電網調度,在確保電網安全的前提下優先保障供熱;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

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門按照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部署,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5各供熱企業職責

各供熱企業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資金、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儘早恢復。

3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信息監測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反映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信息。市供熱管理部門與各供熱企業保持聯絡暢通,與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保持密切聯繫,隨時瞭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市供熱管理部門及供熱企業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並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其下設的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温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程度、影響時間、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四個預警級別。

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IV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Ⅲ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I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隨時會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3.2.2預警發佈

(1)預警發佈主體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發佈,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發布。

(2)預警發佈內容

預警發佈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可能後果、警示事項、發佈機關、發佈時間等。

(3)預警發佈的形式

預警的發佈和傳播可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户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3.2.3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佈後,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及時作出響應;加強應急職守,採取防範措施,做好相關工作。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藍色預警響應應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落實24小時帶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收集;向受影響用户發佈有關信息;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檢查、調集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範性、保護性措施。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黃色預警響應應在採取藍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加強對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警,組織專家對事件可能的影響範圍和強度、事件級別進行研判,並提出相關建議;按規定發佈可能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有關採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採取各種方式,提示受影響或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單位和居民,利用自備設施等做好應急供熱等應對工作;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指令市級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並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並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橙色預警響應應在採取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者多項措施:相關部門(單位)做好受影響範圍居民應急供熱的準備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組織市級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協同處置;做好省、石家莊市領導或工作組來新指揮的相關準備工作。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紅色預警響應應在採取橙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者多項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做好啟動應急熱源等其他應急供熱措施的準備工作。

3.2.4預警變更與解除

預警發佈單位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重新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單位應當立即宣佈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

3.3信息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後,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範圍等信息即時向市級供熱管理部門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送。

一般和較大供熱突發事件,各市屬相關部門、各企業必

須在事發50分鐘內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1小時內報市委、市政府。重大、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各市屬相關部門、各企業事發15分鐘內電話、25分鐘內書面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供熱應急指揮部20分鐘內電話、30分鐘內書面內報市委、市政府。

對於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羣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不受分級標準限制,應在1小時內向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政府報告。

報告內容: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採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佈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羣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繫電話等。

接到國家、省、市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應及時向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報告,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彙總,分別向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市政府報告。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佈和新聞報道工作,必須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並按相關規定發佈。

4應急處置

4.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調動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接報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按照預案和有關規定,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羣眾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4.2分級響應

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V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啟動應急預案,並全權負責指揮處置。以事發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供熱主管部門、供熱企業(單位)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必要時,市政府分管負責人、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派人到現場,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Ⅲ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批准啟動應急響應。以市政府為主進行協調處置,政府負責人應趕赴現場,政府分管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主任要趕赴現場,協助市政府制定應急方案,指導、督促、協詢並參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應急工作。

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Ⅱ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批准啟動應急響應。指揮部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應立即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到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級):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市政府主要領導批准啟動應急響應。指揮長與相關副總指揮長應立即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涉及我市2個以上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以突發要件發生地為主,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國家、省、石家莊市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組後,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4.3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根據供熱突發事件情況成立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設指揮長,並實行指揮長負責制,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擔任,現場指揮部下設若干工作組。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下設以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及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及時傳達省委、省政府,石家莊市委、市政府和新樂市委、市政府領導關於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示和領導批示,協調各工作組的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調配救援人員、資金、物資、設備器材等。

(2)事件搶險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供熱企業及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現場傷員的搜救、搶救及事件後對市政及公路設施進行修復等。

(3)醫療救護組

組長單位:市衞生健康局

成員單位:屬地政府、事發單位及主管部門等

主要職責:負責根據事件等級組織指導緊急醫學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4)安全保衞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局

成員單位:屬地政府、事發單位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件現場交通安全保障,設置現場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事件現場,進行治安巡邏及人員疏散等。

(5)事故調查組:由國家規定的單位牽頭,應急管理、公安等相關單位組成。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6)輿論宣傳組

組長單位:市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事發單位、屬地政府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件處置現場的新聞報導工作等。

(7)專家諮詢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有關專家

主要職責:負責對事件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安全措施,為應急指揮處置工作提供技術諮詢等。

4.4響應程序

4.4.1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後,供熱單位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瞭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並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級別,及時向上級主管單位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採暖用户通報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情況。

4.4.2市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儘快恢復供熱。

4.4.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並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根據事件級別和種類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4.4.4供熱應急指揮部根據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4.5處置措施

一般突發事件(IV級)處置措施: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調度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視情進行交通管制;視情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置警示標誌;向停熱或受影響居民推送停熱或影響時間信息,必要時通過媒體發佈信息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較大突發事件(Ⅲ級)在採取一般突發事件(IV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視情調度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設備趕赴現場參與處置;相關部門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啟動相關的備用熱源;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發事件(II級)在採取較大突發事件(Ⅲ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啟動全部備用和應急熱源;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對非居民用户用熱進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熱;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在採取重大突發事件(II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對非居民用户用熱進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熱;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擴大響應

如果供熱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或者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向駐新部隊或石家莊市、省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4.7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後,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准後,由市政府宣佈應急結束。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或市政府宣佈應急結束。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

4.8信息發佈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佈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要在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及時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向社會發布基本情況,隨後發佈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範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

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信息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發佈。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由市政府負責發佈。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宣傳部、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要組織做好輿情引導,及時迴應羣眾關切問題。

5恢復與重建

5.1善後處置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按事件級別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後恢復計劃,並儘快實施。

必要時,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5.2社會救助

民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信息。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開展心理諮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5.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5.4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後,對採暖季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5.5恢復重建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和有關部門要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進行全面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並組織實施。

6保障措施

6.1三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市、街道(鄉鎮)、村三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並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6.2救援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

各供熱企業應建立滿足處置一般供熱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企業應急救援隊伍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市應急部門給予支援。

市政府應建立滿足處置較大供熱突發事件需要的專業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應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及時調派搶險救援力量赴現場參與處置。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依託市供電公司、市供水公司、新樂東方熱電有限公司、新樂凱源節能熱力有限公司、新樂中燃翔科燃氣有限公司建立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隊伍運行機制,完善物資儲備。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根據現場處置需求,及時調遣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能力不能滿足搶險需要時,市政府和相關企業可採取合同履約或有償預約服務的方式,與上級專業搶險救援隊伍或設備物資供應單位建立合作關係,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優先調用。

建立搶險隊伍和物資共享機制。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及時調派或臨時徵用機關單位或相關企業搶險隊伍和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組織協調有關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完善處置供熱突發事件通訊網絡和信息發佈渠道,加強日常調度,確保供熱應急工作聯絡暢通。

應急響應期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揮部領導、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及應急處置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渠道暢通。

6.4交通保障

市大氣辦、鐵路、公路、交管等部門應確保救援人員和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救災物資、救援設備優先運輸。處置突發事件期間配備有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制發的應急標誌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和交通工具可以優先通行,事後應當及時回收應急標誌。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恢復,確保運輸安全。現場應急指揮部要按照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徵用程序的規定,徵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現場應急指揮部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6.5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關部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積極發動和組織羣眾,開展羣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後勤保障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各有關部門(單位)動員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負責彙總統計參加搶險救援隊伍、人數情況,組織街道辦事處(鄉鎮)等單位配合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應急供熱燃料保障

建立市級應急供熱燃料市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於20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峯和應急能力。

6.8應急救助保障

市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6.9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期間,供熱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經協調無效,行業管理部門可按相關規定和程序對供熱單位採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6.10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財政負責保障應急工作經費,確保本市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開展捐贈和援助。

7宣教培訓和演練

7.1宣教培訓

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7.2應急演練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並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8附則

8.1預案制定

根據本預案,熱電廠、供熱企業等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每年採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人員調整情況,修訂採暖季供熱工作指揮系統圖和供熱保障及搶險預案,明確責任人、聯繫方式及搶修隊伍等。

8.2預案更新

本預案每三年進行一次修訂完善。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對本預案進行適時修訂。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供熱運行保障方案10

為做好採暖季天然氣供應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氣需求,建立應對天然氣供應短缺的應急工作機制,確保我市天然氣安全、平穩供應,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保障目標

保障採暖季城市民生用氣所需,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人民羣眾温暖過冬。

(二)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壓非保民”的保障原則,統一指揮、協調運作、有序高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採暖季全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因天然氣氣源供應不足或其他突發情況,出現緊急狀態的應急保障協調工作。

(四)實施機構

西安市天然氣保供指揮工作組(以下簡稱市保供工作組)。

(五)保供次序

按照《陝西省民生用氣保障責任書》的保供次序,將已配置氣量分層配置給城燃企業和終端用户,無條件優先保障民生用氣需求。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炊事、生活熱水、居民採暖、城市公交車、出租車、醫院、幼兒園、養老院、福利院、學校、政府機關、職工食堂、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酒店、工商業等公共服務設施用氣;

2.帶有公共服務設施和採暖用熱的熱電聯產、分佈式能源用户的安全負荷和載客汽車、環衞車等以天然氣為燃料的運輸車輛用氣;

3.重點工業企業等斷氣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害或設備嚴重損壞企業的安全負荷用氣;

4.國家重點工程、軍工企業用氣。

二、應急響應

(一)常態化措施

1.鼓勵多能源供熱。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氣,確保人民羣眾温暖過冬,按照中央和我省“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和“以氣定改、先立後破”的供暖工作要求,結合採暖季天然氣供需狀況,暫停集中供熱燃煤鍋爐拆除工作,符合環保排放標準的集中供熱燃煤鍋爐可視情況繼續使用。鼓勵使用電、地熱能、太陽能等多種能源供熱,緩解天然氣保障壓力。

2.加強節約用氣宣傳。加強對全社會進行採暖季節約使用天然氣的宣傳工作,倡導全市天然氣用户節約用氣、錯峯用氣。對工業用户及商業用户積極宣傳採暖季中央和我省、我市“壓非保民”天然氣保供政策,爭取理解支持,確保減限措施執行到位。

(二)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天然氣供需缺口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從低到高設定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共四個等級。

1.Ⅳ級響應

預警特徵:藍色預警(一般,天然氣日供需缺口小於5%)。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户、商業用户酌情減、限、停氣。具體停氣名單由各城燃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批准後實施。

2.Ⅲ級響應

預警特徵:黃色預警(較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為5%—10%)。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户、商業用户酌情減、限、停氣。對公服鍋爐(指機關單位和一般辦公樓供熱鍋爐)限、停氣。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限氣量不超過30%)。對小區採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或輪換供氣。對10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採取錯峯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具體停氣名單和減限量由各城燃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批准後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

3.Ⅱ級響應

預警特徵:橙色預警(嚴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為10%—20%)。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户、商業用户酌情減、限、停氣。對公服鍋爐(指機關單位和一般辦公樓供熱鍋爐)限、停氣。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用氣(限氣量不超過50%)。對小區採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或輪換停氣。對5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採取錯峯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具體停氣名單和減限量由各燃氣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批准後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市委、市政府酌情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4.Ⅰ級響應

預警特徵:紅色預警(特別嚴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超過20%)。

處置措施:根據用户分佈情況,結合管網現狀,儘可能平均分配用氣需求,全市主城區範圍共劃分為9個區塊,在缺口超過20%時,9個區塊進行輪換停氣減限(分片區停氣時,盡力保障對醫院、養老院、幼兒園的供氣)。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個區塊輪換減限,直至達到供需相對平衡。輪換減限措施報市保供工作組批准後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市委、市政府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主城區以外區域由當地政府和城燃企業執行各自保供限供應急方案。極端情況下,由市保供工作組統一指揮調度。

(三)響應啟動與實施

1.指令批准。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根據各城燃企業報送的供需信息及啟動應急預案建議,召集成員單位研究,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及相應預案級別的建議後,報市保供工作組審批。應急響應指令經市保供工作組組長審核簽發後,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第一時間分別向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備。

2.指揮協調。預案啟動建議獲得批准後,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根據應急等級發出相應指令,組織實施預案相應處置措施,並做好應急預案執行信息的發佈工作。

3.指令傳導。各成員單位接收到預警信息後,第一時間提出具體應急組織實施意見,待市保供工作組作出決定後,各成員單位具體組織實施。應急響應指令下達後,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組織落實應急措施,加強值班,保持聯絡暢通,做好各項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4.工作開展。各成員單位按照響應級別對應的預案,組織做好本單位本系統相應措施的執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天然氣應急供應保障工作。並及時向市保供工作組彙報工作進展情況,防止輿論對天然氣保供問題進行炒作。

5.信息報送。應急響應啟動後,各成員單位應於每日17時前將前一日16時至當日16時期間的應急工作日報(電子版、蓋章紙質版)報送至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週末和節假日仍需報送)。各城燃企業每日按要求報送供氣情況及採取的應急保供措施,情況緊急時隨時報送。

6.響應終止。當天然氣短缺或其他緊急情況得到緩解後,市保供工作組經研判做出停止應急響應或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決定,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立即向各成員單位發出相應指令,明確結束響應或執行降低響應級別。

7.總結評估。各成員單位在每次應急響應工作結束後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本單位應急工作評估(內容包括領導檢查情況、工作開展情況、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等),並以書面形式報送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

8.監督檢查。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應急措施落實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本預案在市保供工作組的統一領導下實施,各成員單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積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凡無故拖延應急處理工作或不服從統一指揮者,將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各城燃企業、集中供熱企業應按照本預案的組織和調控原則,擬定本企業的處置響應預案,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備案。

3.各有關單位要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本預案和各級預案內容,明確各自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內容。

4.應急響應結束後,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要及時總結工作情況,分析存在問題,改進工作措施,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供熱運行保障方案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保障春節期間全市城鎮居民正常採暖供熱,有效應對採暖供熱運行中的突發事件,及時、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臨汾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1.3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屬地管理、落實責任”的原則。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供熱採暖工作。

(2)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處置的原則,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強化安全監管制度,確保城市供熱安全有序運行。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熱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

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①臨汾市區連續24小時以上停止1萬户以上居民供熱、各縣(市)連續24小時以上停止5千户以上居民供熱或影響城市供熱範圍三分之一區域供熱的特大突發性情況。

②供熱管網重大破裂、鍋爐爆炸等。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政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各縣(市、區)政府建立、完善和實施城市供熱採暖應急預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制定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城市供熱採暖應急預案,建立相應的應急組織體系;各供熱企業與當地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相銜接,負責制定本單位採暖供熱應急預案,建立相應應急組織。

2.1臨汾市供熱採暖應急指揮部

為快速、有序、高效地處置春節期間城市供熱突發事件,市政府成立臨汾市供熱採暖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

(名單見附件)

主要職責:

指導和協調供熱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啟動應急預案,部署市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2.2市供熱採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與保障供熱運行協調組

2.2.1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值班電話:12319),辦公室主任:宿青平(兼),副主任:陳保金(兼)。

主要職責:

(1)及時傳達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督促檢查有關執行情況;

(2)在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全市城市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及上級部門彙報有關信息;

(3)起草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工作計劃,組織收集與分析相關信息,提出城市供熱突發事件處理建議;

(4)建立與指揮部領導和成員單位的信息聯絡機制,保證信息暢通。

2.2.2保障供熱運行協調組

組長:宣為民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韋明市建設局督查室主任

劉連鎖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經理

馮強臨汾河西電廠廠長

主要職責:

按時保質做好冬季供熱工作。保障城市供熱安全正常運行。

2.3城市供熱採暖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有關供熱情況的宣傳報道。

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必要的資金調撥籌備工作。

市經委負責對供熱企業煤炭儲備進行總體協調調撥。

市煤炭局、省煤炭運銷公司臨汾分公司負責供熱煤源供應的組織協調。

市交通局負責對供熱儲煤運輸提供支援。

市安監局、市建設局負責供熱企業的安全運營監管及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市交警支隊負責保障供熱儲煤運輸車輛在城區道路的正常通行。

市物價局負責燃煤價格及供熱價格的核定監管。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春節期間有關氣象信息。

市建設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對事件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

市房產局負責協助堯都區政府做好市區集中供熱以外物業小區的供熱監管工作。

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負責保障市區集中供熱正常運行。

臨汾供電分公司負責保障集中供熱企業用電工作。

煤炭運銷臨汾分公司負責為集中供熱企業購進用煤提供便利、高效、快捷服務。

堯都區政府負責市區集中供熱以外物業小區的供熱協調工作,同時負責做好市區供熱信訪穩定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日常預防和預報

各縣(市、區)政府及供熱主管部門負責當地城市供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市建設局負責臨汾市區城市供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明確影響的範圍、信息渠道、時限要求、監督管理、責任制等。

3.2預警預防行動

(1)加強監督檢查。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縣(市、區)政府應當對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和供暖設施的日常監測、維護、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做好應急準備。從事城市供暖運營的企業要根據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習,對所有供熱系統運行設備每天進行盤點、巡查、維護、加油保養,對機械設備定期進行檢修。加大對生產區域、重點要害部位的巡邏檢查力度,防止停暖事故的發生。供暖企業各運行崗位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責任到人。各供熱企業要提前儲存7—10天優質原煤,確保鍋爐煤炭供應。

(3)建立值班制度。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縣(市、區)政府春節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履行值班查崗制度,及時處理供熱運行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認真處理用户投訴,對供熱區域內出現的影響供熱的問題進行協調。做到出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春節期間供熱安全運行。

(4)公佈應急熱線電話。各縣(市、區)政府及臨汾市區要向社會公佈城市供熱應急熱線電話。臨汾市區24小時供熱應急熱線電話為2157001、2157100、12319。

(5)開展宣傳教育。各縣(市、區)政府及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宣傳手冊等媒介,廣泛宣傳城市供暖相關知識,提高公眾應急反應能力和安全用暖、規範用暖意識。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城市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發生事件的供熱企業應在第一時間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相關人員和設備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發展,將危害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4.2報告程序

城市供熱發生突發事件後,發生事件的單位應立即向歸口管理部門、當地政府和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同時報告市人民政府。

4.3響應行動

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城市供熱突發事件報告後,應詢問出事地點、波及範圍、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同時嚮應急指揮部進行報告,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建議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並立即聯絡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事件狀況及發生事件原因,提出應急處置措施建議。並做到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緊急協調組織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及時報告事態發展趨勢及狀況。

4.4信息發佈

城市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的公開發布由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新聞中心對外發布。信息發佈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5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決定,並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

5後期處置

5.1總結評價

(1)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有關單位應在應急響應結束一週內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出書面報告。

(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書面報告後,應及時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原因和在應急期間採取的主要行動。

5.2調查報告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件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建議。

6應急保障

6.1指揮保障

各級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地點,由市、縣政府指定專門的場所,配備必要的設備,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

6.2通訊保障

各級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必須保障通訊聯絡暢通,應急響應期間,通訊工具必須保證24小時暢通,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值守,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應急指揮部與市政府、市級應急組織及供熱企業通訊聯絡的需要。

6.3物資保障

各縣(市、區)政府及市建設局制定緊急情況下供熱設施搶險設備、物資儲備和調配方案,報市政府備案。供熱企業儲備的專用搶險車、工程車輛等常規設備要運行正常,鐵鍬、洋鎬、鋼絲繩、毛爪、繩子、撬槓、橇棍等搶險工具要儲量充足。定期維護要安排專人值守待命,隨時應對突發事件。

6.4隊伍保障

各供熱企業按照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應急處置隊伍,開展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應本着就近就快的原則,以事發地應急組織先期處置為主。

7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縣人民政府對在處置城市供熱應急事件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逃脱、擅離職守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

8附則

8.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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