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送温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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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那麼大家知道方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冬日送温暖方案 ,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冬日送温暖方案

冬日送温暖方案 1

為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維護流浪乞討一的基本生存權益,根據民政部《關於開展“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的通知》(民電〔20xx〕173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貫徹“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宗旨,依法依規做好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保障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順利過冬,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務水平,切實維護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基本權益,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營造城市文明做出積極的'貢獻。

二、工作目標

按照屬地管理與分塊救助的原則,整合資源,科學調配救助管理力量,加強縣鄉(鎮)聯動,協調部門互動,開展街頭巡查和流動救助,使我縣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及時有效地救助,確保不凍死、凍傷一名流浪乞討人員。

三、時間及範圍

專項救助行動從即日起至20xx年4月結束,工作範圍是我縣行政區範圍,重點是繁華街區、橋樑涵洞、地下通道、廢棄房屋、長途汽車站等流浪乞討人員集中活動和露宿區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民政局成立“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張淮

副組長:王衞華、周禮、劉心捷。

成員:社會救助局、社會事務科、局辦公室等相關科室負責人,各鄉鎮民政事務所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龐勝利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加強街面巡查和主動救助力度,擴大救助範圍。縣救助站要組織協調公安、行政執法、衞計等相關部門。建立聯合巡查機制,以繁華街區、橋樑涵洞、地下通道、廢棄房屋、長途汽車站等流浪乞討人員集中活動和露宿區域為重點,加大街頭巡查和救助力度,發現一例,救助一例;縣救助站根據冬季及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對街面上的流浪、乞討人員和有特殊困難需要救助的人員均要勸導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再甄別協調接送返鄉或安置。各鄉鎮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轄區內的易流浪乞討人員、流浪乞討返鄉人員進行排查登記,建立救助檔案,切實落實日常巡查制度,特別在降温降雪寒冷天氣要加強夜間排查登記並做好記錄和分類處置工作。

(三)強化基層消防基礎工作。縣救助站要嚴格按照民政部要求,切實加強規範化建設,完善電話接聽、救助接待、甄別查詢、安全檢查、值班巡視、跨省接送等環節的工作流程、處置程序和工作標準,嚴格按照要求,把每一環節做細、做好,依法依規開展“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

(四)做好救助政策宣傳工作,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各鄉鎮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救助管理政策宣傳,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保護的重大意義,引導社會組織和廣大人民羣眾自發自願作為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保護工作中。同時,各鄉鎮要積極發揮村(社區)對羣眾宣傳教育的功能,如遇到流浪乞討現象及時撥打救助熱線電話,方便救助工作及時救助,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幫助流浪乞討人員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值班和信息報送工作。分管領導要指導縣救助站落實好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幹部要帶頭值班,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保證通訊暢通,切實做好各項救助接待服務。遇到重大冰雪等惡劣天氣或緊急救助事項,要立即啟動救助應急預案,果斷採取措施進行處理,並按突發事件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上報縣局。

(六)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縣救助站要進一步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做好救助管理工作風險隱患排查,堵塞工作風險隱患漏洞;重點做好防火、防盜、放食物中毒、防傳染病感染等環節。

各鄉鎮、縣救助站要及時對“寒冬送温暖”專項行動進行總結並形成文字材料於20xx年4月19日前上報局辦公室。

冬日送温暖方案 2

根據10月13日貴州省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安排部署,結合州乞討救助辦〔20xx〕1號文件精神,為認真落實,切實做好嚴寒天氣下縣域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確保流浪乞討人員安全過冬、温暖過冬,從即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據氣象部門預測,今年冬季低温天氣較往年來得早,將給因離家在外、身處困境、自身無力解決食宿而處於流浪或乞討狀態的流浪乞討人員生活帶來較大影響,各縣(市、新區)各有關部門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關於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實增強工作緊迫感和責任感,抓緊抓細抓實“寒冬送温暖”行動,確保流浪乞討人員安全過冬、温暖過冬。

二、目標任務

“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的主要任務是:結合縣域“文明城市”創建活動,主動上街勸説、引導、護送流浪乞討人員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對不願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討人員和其他街頭生活無着人員,提供必要的飲食、禦寒衣被等救助服務。力爭實現城鄉主次幹道和重點區域無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的工作目標,堅決杜絕因失職瀆職而導致流浪乞討人員凍死凍傷等極端事件發生。

三、組織領導

在“貞豐縣流浪乞討人員‘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加強各部門協調聯動,壓實責任,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使“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工作落到實處。

四、工作措施

(一)規範救助管理,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救助管理工作機構全面排查在工作機制、安全設施、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風險隱患,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態化防控,做好體温檢測、健康碼掃描、佩戴口罩、應急演練等措施,儲備疫情防控物資,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準備,加強與上級救助管理機構溝通,密切聯繫,確保跨省救助工作順暢有序。

(二)加強街面巡查力度

牽頭部門和鄉(鎮、街道)統籌協調當地公安機關(派出所、協警)、城市管理部門加強街面巡查,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發現流浪乞討人員的,應告知其到當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對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動不便人員,應護送至救助管理機構並履行書面交接手續。對突發疾病人員,要按照“先救治、後救助,誰送誰結算”的原則,應當立即通知急救機構或直接護送到醫療機構進行救治,並通知屬地救助管理機構到醫療機構甄別其身份。民政部門要主動加強與公安、城管等部門協調聯動,制定街面巡查方案,細化巡查內容、巡查措施、巡查責任,強化巡查銜接,增強巡查合力,緊盯夜間低温時段,緊盯橋洞、車站等重點區域,全面深入開展街面巡查,確保無遺漏。

(三)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

發動鄉(鎮、街道)、村(居、社區)等基層工作力量,動員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公益慈善組織、志願服務組織、公交(出租車)司機等積極參與,制定常態化、制度化街面巡查制度,建立覆蓋全面、協同到位、服務及時的救助管理網絡,一旦發現流浪乞討人員第一時間報告救助管理機構,確保不落下一個流浪乞討人員,不出現一個救助盲區。

(四)強化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網絡、微博、微信等公眾平台,宣傳救助管理政策,公佈求助渠道、方法和電話。通過在重要時段播放公益廣告、在重點區域向社區居民發放求助宣傳卡等方式,擴大救助政策知曉度,引導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和羣眾及時撥打求助熱線。同時利用全國救助管理信息系統和全國救助尋親網等尋親信息發佈渠道,儘快幫助受助人員尋親返鄉。各救助管理機構要保持救助熱線24小時暢通,保證24小時接待求助人員,要加強輿情監測,及時妥善處理,要廣泛宣傳救助管理領域先進事蹟、先進人物,弘揚全社會共同關心關愛弱勢羣體、扶危濟困的強大正能量。

(五)加強身份查詢和尋親,及時安置滯留人員

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進行人臉識別、體貌特徵和指紋比對,快速查詢身份。對於通過快速查詢確認身份的受助人員,及時聯繫其親屬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機構,協調接送返鄉工作。對暫時無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滯留人員,要妥善進行安置,對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時為安置人員辦理户口。對已安置並已辦理户口登記手續、符合社會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討人員,及時落實社會救助政策,協助其辦理社會保險。

五、壓實責任,強化值班值守

“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按照職能職責規定,加強對本部門、本轄區“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和部署,確保“寒冬送温暖”行動紮實有效開展,統籌協調、周密部署、有效開展“寒冬送温暖”各項工作,強化值班值守,確保及時、迅速對流浪乞討人員實施救助,同時做好各種安全防事故工作、做好巡查巡檢和應對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按時間節點報送“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統計表和相關工作圖片,直至專項行動結束。工作中遇有特殊情況和突發事件要及時與領導小組彙報後由組長籤批上報。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要成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領導小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發現流浪乞討人員後,要在第一時間做好流浪人員的保暖、飲食、醫療等工作,確保被救助流浪人員在轄區內不出意外。

2.強化值班值守,成員單位要向社會公開救助值班電話,並保持24小時暢通,確保第一時間救助。

冬日送温暖方案 3

根據市民政局《轉發陝西省民政廳關於開展“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的通知》(寶民發〔20xx〕210號)精神,為切實保障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的基本權益,提升我縣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水平,現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工作方針,以滿足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需求為導向,加快流浪乞討救助規範化、專業化、信息化、網絡化建設,切實保障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合法權益。

二、工作目標

嚴格貫徹執行縣委辦、縣政府辦《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隴辦發〔20xx〕15號)精神,以主動救助、尋親服務、迴歸安置、有害乞討治理、基層源頭預防為主要內容,以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流入地與流出地聯動的工作機制為保障,以縣級救助管理機構和鎮、村救助網點為平台,以信息化為支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平台式、網格化、綜合性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體系,實現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保障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幫助其順利過冬。

三、救助範圍

城鄉離家在外、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正在或即將處於流浪或乞討狀態的人員。

四、專項救助行動時間

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4月15日

五、主要工作任務

根據救助對象實際需求,按照自願、無償原則,提供主動救助、生活救助、醫療救治、教育矯治、返鄉救助、臨時安置等救助服務。

(一)加強日常巡查,健全完善街頭流浪乞討人員巡查制度。縣救助站要把上街巡查作為“寒冬送温暖”專項行動的重點工作,由局分管領導帶隊,抽調專門車輛和相關人員,每週二、四、六固定上街巡查,擴大街面巡查範圍和頻率,在縣城的大街小巷,特別是橋樑涵洞、車站、公園、廣場、河道兩岸等重點地段,開展全方位分時段巡查宣傳,積極引導、護送街頭流浪乞討人員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對不願入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討人員,宣傳救助政策,現場發放棉被、棉襖、麪包等禦寒衣物和食品,同時告知求助電話,防止餓死、凍傷事件發生。針對“寒冬送温暖”專項行動,在日間街面巡查的基礎上,制定夜間街面巡查制度,即每週週一、週三19時—23時,組織進行夜間街面巡查,以確保巡查不留死角。

(二)建立救助網絡,開展對城鎮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的主動救助服務。以縣社會救助站、12個福彩救助服務點為依託,對符合條件的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提供及時的救助服務,對不願進入機構接受救助的,根據其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飲食、衣被等救助服務。發揮鎮民政辦、民政信息員等基層組織在信息傳遞、溝通協調、教育勸導、幫助扶持、臨時救助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為流浪乞討人員提供便利服務並強化源頭預防。嚴格貫徹落實《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精神,相關部門在執行公務時發現流浪乞討人員或接到羣眾報告有流浪乞討人員的,要在第一時間按照有關規定實施救助服務,不得相互推諉。對其中的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動不便的其他人員,應當引導、護送到救助管理站;對突發急病人員,應當立即通知縣人民醫院進行救治。重大節慶期間以及惡劣天氣等情況下,及時啟動部門聯動機制,組織開展集中救助專項行動。縣社會救助站要做好流浪乞討人員的返鄉工作。

(三)實行部門聯動,加大對有害乞討行為的綜合治理力度。加強對縣城主街道、車站、垃圾場等流浪乞討人員集中活動區域的巡查,對流浪乞討人員強討惡要、滋擾他人、擾亂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等行為,加大整治力度。縣救助管理站要進一步加強安全防範工作,確保機構內人員安全。同時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四)醫療救治先行,保證患病流浪乞討人員能得到及時治療。縣人民醫院、縣精神病院要堅持“先救治後結算、先救治後救助”的.原則,做好流浪乞討人員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險傳染等病人的救治工作,開闢“綠色通道”,確保患病的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及時醫療救治。治療終結後,由縣社會救助站負責接回。

(五)實施關愛救助,妥善安置流浪乞討人員中的特殊羣體。按照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身份查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要求,協調户籍部門運用DNA信息比對、全國救助尋親管理信息系統和救助尋親網等方式,建立流浪乞討人員身份快速查詢機制,尋親服務機制,身份查詢長效機制;對查找無着的滯留人員開展站外託養服務,納入特困人員供養。加強與鐵路、客運部門的有效銜接,建立定期溝通聯繫機制,做好生活無着救助對象的返鄉服務工作,制止跑站行為。對因智力障礙或其他原因無法查明身份、户籍等基本信息的流浪乞討人員,由縣民政局提出安置方案,報縣政府批准後予以安置。

(六)開展源頭治理,最大限度減少反覆外出流浪乞討現象。對轄區內返鄉或可能外出流浪乞討人員及其家庭,要及時進行救助、幫扶、管理和教育。對因貧困導致流浪的人員及其家庭,要根據政策規定及時納入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和孤兒保障範圍,協調落實農村危房改造、醫療、勞動就業、户口安置等扶助優惠政策;對遺棄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親屬或其他監護人,要加強教育管理,責令其履行撫養、贍養義務和監護責任,屢教不改的,依法嚴肅處理。

(七)加強機構監管,持續做好疫情防控和託養機構規範管理工作。縣民政局要進一步加強救助管理機構的規範管理和託養機構、醫療機構的有效監管。春節前要協調公安、衞健、應急、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成立聯合檢查組,對救助管理機構、託養機構、醫療機構的內部管理、生活照料、衞生防疫、食品藥品安全、消防安全、離站返鄉、站外託養等環節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列出問題清單,明確整改時限,確保不留安全隱患。救助管理機構要按照《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今冬明春民政服務機構(場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通知(民電〔20xx〕19號)》等文件要求,及時開展疫情防控排查,加強“人防”“物防”工作,堅持常態化精準防控和局部應急處置相結合,切實把防控責任和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強化縣政府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縣民政局要發揮牽頭作用,主動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定期通報全縣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情況。要明確職責分工要求,主動加強同各有關部門協作配合,促進各部門認真履職盡責。要安排經費,對救助管理機構開展“寒冬送温暖”、疫情監測預警和防控工作給予大力支持,確保救助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2.加強規範化建設。縣社會救助站要按照民政部《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工作規程》精神抓好落實工作。建立救助有關數據統計、報告制度,並及時錄入全國救助尋親管理信息系統。縣社會救助站要做好棉衣、棉被、口罩、洗手液、消毒劑等物資的儲備,嚴格杜絕存在風險隱患的人員或物品進入救助管理機構。要按照財政部、民政部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做好資金管理使用工作。要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制、首接負責制,實行24小時接待服務和值班制度,確保24小時救助熱線暢通。

3.加強宣傳引導。進一步加大救助管理政策的宣傳力度,充分發揮電視、報紙、網站、微信、微博、抖音、短視頻等媒體的宣傳作用,不斷拓展宣傳渠道,進一步提高救助工作社會知曉度,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對城鎮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關注、理解和支持。宣傳引導在繁華地段、重點街區路段、車站、活動廣場等人流較大地區的羣眾、工作人員、受助人員通過識別救助引導牌,瞭解救助管理機構的地址、求助電話、救助政策和救助服務等內容,方便受助人員主動求助,逐步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共同參與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圍。

4.嚴格責任追究。實行“首接負責制”。嚴格依據《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要求,公安、城管、民政、衞生、交通等部門執行公務時發現流浪乞討人員或接到羣眾反映有流浪乞討人員的,要在第一時間實施救助。對相互推諉、不履行救助職責,造成嚴重不良後果的,追究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強化鎮政府在流浪乞討現象源頭預防和治理中的主體責任,預防和治理因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討現象。

冬日送温暖方案 4

為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州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安排,切實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確保因務工不着、尋親不遇、被偷被騙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無定所、流落街頭的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幫助其安全、順利度過嚴冬,現結合我州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標要求

根據氣象部門預測,今年冬季低温嚴寒天氣較往年來得更早,流浪乞討人員是最邊緣、最脆弱的特殊困難羣體,及時有效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是各級黨委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義不容辭的重要職責。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增強工作緊迫感和責任感,抓緊抓細抓實本次“寒冬送温暖”行動,確保流浪乞討人員安全過冬、温暖過冬,堅決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的事件發生。

二、“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時間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

三、明確救助原則,合理開展工作

一是秉承自願受助,無償救助的原則。“自願受助,無償救助”是救助管理工作必須遵循的原則,救助對象有自願求助和放棄救助的自由,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對象應提供無償救助,不得向受助者本人或其家人收取任何費用。對拒不願接受救助的,要履行告知義務,根據其實際情況免費提供必要的食物飲品、寒衣寒被等救助服務,確保其不受凍捱餓。同時,要留下詳細的求助方式,保存好現場勸導救助影像資料等;二是秉承先救治後救助的原則。在日常救助及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門巡邏過程中,發現有重大疾病隱患、病情危重的流浪乞討人員要在第一時間送往指定醫療機構進行救治,待病情穩定後再進行救助或幫助其返鄉;三是秉承分類救助、按需施救的原則。根據受助人員的具體需求確定救助內容和救助方式。除日常救助外,要針對不同類型受助人員的生理、心理、文化水平、個性特徵進行必要的物質幫助和心理輔導、行為矯治、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特殊救助。

四、強化工作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一)制定街面巡查計劃表、動員基層開展排查工作

一是各級民政、公安和城管部門制定街面巡查計劃表,細化巡查內容、巡查措施、巡查責任,強化巡查銜接,增強巡查合力。注重民政部門救助管理機構要主動與公安、城管等部門協調聯動,開展針對橋洞、車站等重點區域、夜間低温時段集中巡查救助,同時做好巡查救助登記,文字記錄、視頻留存;二是廣泛動員基層幹部和相關工作人員成立排查隊伍、主動報告。要組織鄉鎮(街道)、村(居、社區)工作人員和網格員等在本轄區開展流浪乞討人員大排查,確保不落下一人,不出現一個救助盲區。各縣(市)和州救助管理站要將巡查排查工作廣泛告知並動員環衞工人、出租車司機、公交車司機,一旦發現流浪乞討人員第一時間報告當地救助管理機構和公安部門。

(二)加大巡查救助力度和廣度,及時儲備救助物資

一是各縣(市)民政、公安和城管部門要加大對轄區內的巡查救助工作力度,重點對車站、廣場、商場、居民樓道、橋樑涵洞、超市、銀行、爛尾樓、廢棄廠房、農村柴草堆等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時常活動和露宿區域進行不間斷巡查,遇到惡劣極端天氣,要增加巡查救助的頻率和覆蓋範圍,實行全天候巡查救助,切實做到發現一例、救助一例;二是各縣(市)要認真落實值班值守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嚴格實行巡查制度,民政救助必須保持救助熱線24小時暢通,救助站能夠24小時接待求助人員,救助車輛能夠24小時外出救助求助人員,確保不遺漏任何一個求助信息,不延誤任何一個救助服務。州救助管理站要加強與外省救助管理機構溝通,密切聯繫,確保跨省救助工作順暢有序。三是在流浪乞討人員集中活動區域增設開放式臨時救助點或臨時避寒場所,設置明顯標誌,方便流浪乞討人員就近求助避寒。四是各縣(市)財政部門要保障救助資金按時及時撥付,民政部門及相關部門要及時做好冬季禦寒物資儲備工作,要整合救災物資儲備資源,對寒冬救助對象急需用的毛毯、棉衣、棉被、食品、藥品等救助物質採購儲備充足,以確保滿足站內和街頭流動救助服務需求。州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成立調研組在“寒冬送温暖”專項行動期間不定期對各縣(市)物資儲備、發放情況和開展情況進行專項調研和暗訪。

(三)制定詳細應急預案,確保快速妥善處置受助人員

一-是制定應急預案。各地要針對寒冬季節氣候特殊、人員流動性大、重要時間節點多等特點,完善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處置措施,明確應急處置流程,切實加大救助服務保障力度,及時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討人員。二是強化發現與處置銜接,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各縣(市)相關部門和鄉鎮(街道)、社區、村(居)設立應急救援救助中心、臨時救助點、救助諮詢引導點等,明確聯繫方式、聯繫人、聯繫電話,確保溝通配合銜接順暢。對社會各界提供的線索,救助管理站及相關部門要及時到達現場並按要求實施救助。對距離較遠無法及時趕赴現場的,救助站要及時聯繫指導求助人員所在鄉鎮(街道)、社區、村(居)應急救援救助中心、臨時救助點、救助諮詢引導點實施應急救助,快速解除求助人員生存困難。三是及時妥善處置特殊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公安、城管等相關部門發現疑似精神障礙患者、傳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討人員,要立即通知急救機構、精神病醫院,及時送醫救治,救助管理站要第一時間到醫療機構進行對象甄別;醫療機構要第一時間進行救治;經甄別屬於救助對象的,救助管理站要明確專人進行跟蹤管理,配合醫院做好醫治工作,及時核實和結算醫療費用。

(四)落實疫情防控措施,規範站內管理和站外託養

一是各縣(市)要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做好體温檢測、健康碼掃描、佩戴口罩、應急演練等措施,儲備疫情防控物資,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準備。二是規範站內管理。各縣(市)要結合救助管理機構和託養機構安全隱患排查行動,近期對救助管理機構和託養機構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全面排查整改救助管理機構在工作機制、安全設施、部門銜接、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風險隱患。要按照照料服務達標專項行動要求,在站救助人員嚴格根據男女、成年人、未成年人、健康狀況等實行分區居住,提供必要安全的食宿、衞浴、取暖、無障礙設施等相應的生活照料和便利條件,確保其安全過冬。三是嚴格託養監管。對於發現凝似精神病的流浪乞討人員應優先送公立精神衞生機構,對在站外託養的流浪乞討人員,應優先送公辦養老機構並按照“誰送託、誰負責”原則嚴格加強監管,每半月對託養機構照料服務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探視託養人員,跟蹤掌握託養對象生活狀況,監督檢查託養機構安全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五)加強身份查詢和尋親,及時安置滯留人員

一是快速查詢身份。各縣(市)要按照“大愛尋親.温暖回家”行動要求,聯合公安部門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進行人臉識別、體貌特徵和指紋比對,快速查詢流浪乞討人員身份。對於通過快速查詢確認.身份的流浪乞討人員,及時聯繫其親屬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機構,協調接送返鄉工作。二是及時開展尋親服務。對經快速查詢未能確認身份的滯留人員,各縣(市)救助管理站要及時通過全國救助管理信息系統、全國救助尋親網站和黔東南日報、今日頭條等各類媒體發佈尋親公告,隨時更新完善公佈受助人員基本信息,報請公安機關採集DNA數據進行比對,加強省、州、縣聯動尋親工作,提高尋親成功率,幫助滯留人員儘快重返家庭。對暫時無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滯留人員,各縣(市)救助管理站要通過長期接觸、交流,採集有效信息,分析地名、人名、口音等關鍵信息,加強與公安機關溝通協作,繼續做好滯留人員身份查詢工作。三是妥善進行安置。各縣(市)民政局要按照集中開展落户安置行動要求,對於確實無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討人員,加強向當地政府彙報請示,按照程序擬定安置方案報送同級政府予以安置。公安部門對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時為安置人員辦理户口。對已安置並已辦理户口登記手續、符合社會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討人員,及時落實社會救助政策,協助其辦理社會保險。

(六)加強預防幫扶,強化源頭治理

一是各縣(市)要結合推進源頭治理行動,在前期排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對本地區已排查出的有流浪乞討經歷和習慣的人員,特別是精神障礙患者、肢體和智力殘疾人員、反覆流浪乞討人員等予以重點關注並納入台賬、落實責任人加強管理。要分析流浪乞討原因和動機,全面評估流浪乞討人員的困難和需求,加強教育引導,綜合施策,有針對性的採取幫扶措施。二是各縣(市)民政局要將符合兜底保障政策的全部納入保障範圍,幫助解決生活困難。要組織開展就業培訓,建立多層次源頭預防幫扶機制,確保流浪乞討人員接得回、留得下、過得好。

五、壓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協同

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州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下發的《關於印發<黔東南州20xx-20xx年“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有效協同,形成“寒冬送温暖”行動有效開展的強大合力。各縣(市)民政局要切實履行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業務主管部門職責,制定行動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加強溝通協調,強化工作調度,當好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和排憂解難;要督促指導救助管理機構和託養機構全面履行好各項工作職責,救助管理機構要切實承擔第一責任主體職責,嚴格執行工作規程,做好求助人員接待、安檢、生活照料、管理服務、身份甄別、接送返鄉等工作。各縣(市)政法委要將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納入平安貴州建設考核指標體系。各縣(市)公安、城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履行街面巡查和轉介處置職責。各縣(市)衞健部門要組織疾控部門指導救助管理機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導醫療機構做好流浪乞討人員醫療應急救治。各縣(市)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救助管理機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檢查指導。消防救援部門要指導民政部門加強對救助管理機構的行業消防安全管理,按照“雙隨機”要求開展消防安全監督抽查。各縣(市)要充分壓實街道(鄉鎮)、駐村工作隊、村(居)兩委、網格員等工作責任,及時排查發現處置流浪乞討人員。各成員單位結合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六、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各縣(市)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加強統籌協調,確保“寒冬送温暖”行動紮實有效開展。要精心制定“寒冬送温暖”行動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尚未建立聯席會議機制的縣(市),必須於12月底前籌劃建立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二)加強督促指導,強化工作調度。州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對本部門“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指導,加強與聯席會議辦公室對接。各縣(市)要及時掌握當地“寒冬送温暖”行動開展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問題。各縣(市)專項救助行動中發現的重大情況和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州聯席會議將不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各縣(市)“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進行調研檢查,檢查“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開展情況以及寒冬救助物資儲備及發放情況。各縣(市)於20xx年12月20日前向州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當地“寒冬送温暖”行動方案;於20xx年1月10日前向州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當地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制定情況;20xx年2月1日、4月1日前分別將“寒冬送温暖”行動推進情況和工作總結報州聯席會議辦公室。

(三)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縣(市)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微信、微博、公益短信等多種方式,加強救助管理政策法規宣傳,提高羣眾知曉率,引導羣眾或流浪乞討人員主動求助。要加強輿情監測,及時妥善處理。要廣泛宣傳救助管理領域先進事蹟、先進人物,弘揚全社會共同關心關愛弱勢羣體、扶危濟困的強大正能量。

冬日送温暖方案 5

各學院學工辦:

為貫徹落實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幫助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安心備考、順利完成本學期學業,決定在家庭經濟特殊困難學生中開展“冬日暖陽”送温暖系列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對象

1、家庭經濟特殊困難本專科生。

2、因特殊困難情況造成臨時生活困難的.本專科生。

二、活動形式

各學院開展一項以上送温暖活動。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及特色,通過形式多樣、各具特色的活動為家庭經濟特殊困難學生送上冬日的温暖,具體活動形式不限。

三、活動時間

12月5日至12月20日。

四、經費來源

以各二級學院助學基金為主,如有經費困難可向學生處申請專項經費。

五、工作安排和要求

1、認真審核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深入瞭解學生在校生活狀況,結合學生所獲獎學金、助學金情況及日常表現,綜合考量確定活動對象。

2、活動過程中如有涉及批量物資採購,物資金額在5000元以上,需向國有資產與設備管理處國資科申請,根據採購金額辦理相應的物資請購手續。(詳見附件)

3、請各學院於12月20日(星期四)前,將活動開展情況電子版發送至資助郵箱xx。(活動開展情況包括:活動清晰照片3-5張;300文字介紹word文檔)

冬日送温暖方案 6

為維護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基本生存權益,幫助其順利過冬,進一步做細做實流浪、乞討救助管理工作,根據民政部20xx年10月24日下發的《關於做好“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按照國家、自治區和呼倫貝爾市關於開展“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的要求,完善工作機制,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和部門分工責任制,深入開展摸底排查工作,準確掌握本地流浪、乞討人員的底數和基本情況,積極做好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營造我市和諧穩定的社會氛圍。

二、活動時間

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4月15日。

三、組織機構

為切實保障生活無着、流浪人員的生存權益,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成立牙克石市“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遲君德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民政局,辦公室主任:韓東美(兼),工作人員:王保(牙克石市救助管理站站長、未成年人社會保護中心主任),聯繫電話:13947027516,牙克石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社會保護中心)24小時求助電話:

四、具體措施

(一)高度重視寒冬救助工作

各鎮(便民服務中心)、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要把“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做好我市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返回户籍所在地的接收安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安置。確有困難的要先接收安置,並根據相關政策做好流浪、乞討人員的納入“三無”、“五保”、“低保”及實施醫療救助等基本生活保障相關事宜,切實保障流浪、乞討人員的基本生活權益。要總結歷年來“寒冬送温暖”工作經驗,真正把保障居無定所、流落街頭的困難羣眾的生活和安全當做大事、要事來抓。民政救助管理部門要以許帥同志精神為引領,真正做到“視救助對象為親人”,充分發揮救助管理機構“兜底線,救急難”的作用,確保不發生因工作不當而造成衝擊社會倫理底線的事件。

(二)協調發揮部門聯動機制作用

“寒冬送温暖”事關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權利保護和社會穩定,涉及多個部門,各鎮(便民服務中心)、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各部門、各層級具體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協調配合,齊心協力做好這一工作,特別是主動加強與公安、城管、衞生、交通、鐵路車站等部門等部門協作,細化部門職責和協作程序,聯合組織人員開展巡查,協調110指揮中心、24小時求助熱線等,落實發現報告制度和應急處置措施。

(三)抓實做細重點工作環節

各鎮(便民服務中心)、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要認真細緻佈置開展本轄區的巡查工作,加大重點區域巡查力度,在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可能露宿的建築工地、城鄉結合部、橋樑涵洞等地開展地毯式摸排,提高巡查頻率,擴大巡查範圍,確保重要地段無一遺漏,要針對不同人羣開展個性化救助。市救助管理站要切實規範工作流程,嚴格落實“六必須、六不得”的要求,把每一個環節做細做實,特別是在安全檢查、站外託養、機構管理等容易出現紕漏的環節,必須強化責任意識,排查隱患,堵塞漏洞,為流浪、乞討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提供臨時庇寒場所。對不願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的`人員,提供必要的禦寒物品和告知詳細的求助方式,後續定期進行跟蹤勸導,並留存好相關救助信息和資料。要在寒冬來臨之前做好應急準備工作,提前購置物資、部署人員、調度車輛,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機制,積極做好和公安、衞生等部門單位的.銜接和配合。

(四)強化救助管理機構建設,切實提高救助管理效能

各鎮(便民服務中心)、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一要依法開展救助工作,堅持自願救助、無償救助、教育預防的原則,對屬於救助對象的求助人員,要及時予以救助,對危重病人要先救治再救助,對不屬於救助對象的做好政策解釋和説服工作,及時做好與有關部門的溝通銜接。二要保障中央、自治區及呼倫貝爾市撥付的救助資金及時到位,積極改善救助工作設施和服務條件,切實保障救助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三要加強救助機構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好救助管理工作正常工作秩序,要對救助機構進行安全隱患全面排查,確保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運轉正常。救助管理機構一線工作人員任務重、風險大,在履職盡責的同時,要提高自身安全防護意識,確保自身與求助者的合法權益與人身安全。四要落實24小時值班制、崗位責任制、跟蹤檢查制,認真做好內部管理服務及外部溝通協調工作。

(五)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

各鎮(便民服務中心)、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要注重創新工作方式,指導社會力量參與發現報告、引導求助、志願服務等工作。注重調動民間信息員、出租車司機、環衞工人、公交出租司機、夜間安保人員等熱心羣眾積極性,主動提供救助線索。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瞭解民情、反應迅速的特點,及時提供救助線索。救助管理機構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導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公益慈善組織、志願服務組織等參與日常街面巡查和站內救助服務。

(六)強化宣傳引導

要注重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微信等公眾平台,宣傳救助管理政策,公佈求助渠道、方法和電話。可以通過在重要時段播放公益廣告、在重點區域向社區居民發放求助宣傳卡等方式,擴大救助政策社會知曉度,引導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和羣眾及時撥打求助熱線,同時利用全國救助管理信息系統和全國救助尋親網等尋親信息發佈渠道,儘快幫助受助人員尋親返鄉。對突發事件和重大輿情要及時應對,主動引導社會輿論。專項工作過程中或結束後,可以採取新聞發佈、邀請採訪等多種形式,介紹“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進展、成效和工作難點,宣傳救助戰線的優秀人物和先進事蹟,樹立工作良好形象。

(七)加強監督檢查,及時報送救助信息

市政府對各鎮(便民服務中心)、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的救助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對各鎮(便民服務中心)、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履行職責不到位、救助措施不得力、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各單位要於20xx年4月15日前將“寒冬送温暖”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報送至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址:牙克石市民政局三樓救助管理站求助中心,聯繫人:王保。

冬日送温暖方案 7

一、活動名稱:

——冬季送温暖

二、活動時間:

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6月1日

三、活動地點:

研智曲江校區(曲江一小對面)

四、活動內容概述:

1、凡是曲江一中和曲江一小的學生持學生證都可以在研智曲江校區免費的打印複印東西,免費的喝水,免費的上網。

2、中午為孩子們提供免費午休和做作業的地方。

3、有任何學習上的'問題,有專業老師給予免費的答覆。

4、凡是來校區的學生免費曾送學科精品分析課一次。

冬日送温暖方案 8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討人員順利過冬,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積極開展對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服務工作,確保他們及時有效地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避免傷亡等情況發生。

二、主要任務

(一)切實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各地救助管理機構要加大主動救助力度,合理安排街面巡查時間,組織力量在深夜、凌晨等重點時間對露宿在街頭、橋洞、公園等重點區域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集中救助,防止其出現意外。對確實不願入站受助的人員,提供必要的飲食、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在救助過程中,要注意視頻和錄音資料保全,同時派專人盯防,堅決杜絕事故發生。

(二)加強救助機構內部管理。各地要確保救助經費落實到位,不斷改善救助服務條件,配好工作隊伍。要堅守24小時工作制,對求助人員熱情接待、及時救助;要嚴格實行領導帶班和值班巡查制度,強化安全意識,及時排查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受助人員和機構工作人員的安全;要加強醫療救治,暢通定點醫院應急救治。

(三)特殊受助人員救助工作。對流浪未成年人堅持“發現一個、救助一個、決不能凍死一個”原則,要及時發現並做好救助工作;加大站內人員和接領人員的甄別、核查力度,防止未成年人被冒領、冒認和犯罪分子藏匿其中。對於無法核查身份的三無危重病人,加強部門協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請醫療機構提出救治意見並履行程序後予以救助。

(四)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發生。各市、縣救助管理站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活動期間救助管理工作各項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包括各類自然災害、火災、食物中毒、重大疫情、受助人員精神病發作、突發治安、刑事案件以及求助人員劇增等工作預案,杜絕各種不安全隱患,確保救助場所正常、安全運轉。遇到災害天氣等突發情況,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擴大救助範圍,及時對求助的羣眾提供應急救助,保障其基本生存權益,確保不出現安全責任事故。

(五)落實部門協同保障責任。各地民政部門要落實國家有關規定,利用聯席會議機制主動加強與公安、城管、衞生、交通等部門溝通銜接,細化部門職責,健全完善聯動響應機制。在協調各部門履職盡責基礎上,積極為社會力量參與救助工作提供保障,有效利用社會力量拓展街面巡查信息渠道,暢通信息員和救助管理機構及有關部門的溝通渠道,確保相關部門接到報告信息第一時間對遇困羣眾實施救助。

(六)持續做好“即時救扶”活動。各地民政部門要廣泛發動環衞職工、公交出租司機等熱心羣眾和志願者提供流浪乞討人員求助線索,做好主動報告、引導護送和應急救助工作。救助管理機構應通過“以獎代補”方式對參與救助工作的志願者、信息員、社區救助服務點、社區社會組織予以補助,鼓勵其積極參與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

(七)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市(地)、縣(市)按照區域劃分確保受助對象接送無縫對接,堅決杜絕丟人、甩人事故。對涉及到外省城市的,指派專人負責接送,確保跨省接送工作快速、安全開展。對省內受助人員要暢通返鄉渠道,按照區域救助原則,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安排專人護送返鄉,嚴格交接程序,確保安全。各縣級救助管理站對縣域範圍內受助對象接送負第一責任,各市級救助管理站對所轄區域受助對象接送負監管和兜底保障責任。如發生責任事故,將按照屬地責任劃分進行嚴肅追責。

(八)長期安置政策落實落靠。對於已經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討人員,流出地的民政部門落實屬地責任。對接送返鄉的流浪乞討人員,縣級民政部門建立專門檔案,加強迴歸穩固工作。返鄉流浪乞討人員沒有户籍或户籍已被註銷的,要協助其解決户籍問題;符合低保、特困人員供養等救助保障條件的,及時落實相關政策;監護人涉嫌遺棄未成年人、智障人員、殘障人員的,民政部門要主動協調公安機關加大打擊力度;對於確實無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討人員,流入地要承擔“兜底保障”責任。

三、方法步驟

本次專項救助管理行動,從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4月底結束。

第一階段:部署啟動。20xx年11月1日至9日,按照開展救助管理工作的相關文件規定,依託本地救助管理工作聯席會議機制,統籌救助管理工作資源和力量、制定集中救助管理工作方案,召開救助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啟動部署20xx年“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

第二階段:紮實開展。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4月底。加強集中救助管理工作的強度和密度,特別是在極端天氣期間,進一步加大巡迴救助管理力度。與媒體加強聯繫,報道專項救助行動和相關救助政策,使更多流浪乞討人員和市民羣眾瞭解本次專項救助行動的相關信息,暢通救助渠道。

第三階段:總結經驗。20xx年4月30日前,各地要對本地區專項救助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強化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長效機制;要宣傳推廣好經驗好做法,為下一步開展好專項救助管理工作提供借鑑,並將專項行動總結報告省民政廳社會事務處。

冬日送温暖方案 9

寒冬將至,根據省廳"大愛四川情滿救助"工作要求,為管控流浪乞討源頭,確保安居區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温暖過冬。區救助站將於20xx年12月至20xx年3月開展"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民政愛民、民政為民"工作理念,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宗旨,以保障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生命安全為出發點。進一步健全完善流浪乞討人員特別是流浪未成年人、流浪精神病人救助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內部管理與部門協調協作,加強主動救助力度,積極應對嚴寒等災害性氣候,確保各類生活無着人員得到及時有效救助服務,讓困難羣眾在寒冬中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温暖、社會的關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行動主題

美麗安居,真情救助

三、組織機構

成立"寒冬送温暖"活動專項工作組,由區民政局黨組成員、區福利中心主任、區救助管理站站長(兼)李偉任組長,區福利中心副主任兼救助站副站長潘柯為副組長,成員由楊科、張智、夏先剛、潘緒、張霞、王玉萍組成,具體牽頭工作由潘柯負責。

行動時間及範圍

行動時間為:20xx年12月起至20xx年3月底結束。

對區內車站、廣場、繁華地段、居民樓道、橋樑涵洞、超市、銀行自動取款室、拆遷未完工區域、爛尾樓、廢棄廠房、農村柴草堆等生活無着人員時常活動和露宿區域重點巡查,適時開展救助活動。

下沉到村、社區、學校對因病、殘、老、弱、幼喪失勞動力的家庭進行源頭管控救助。

五、主要任務

加強街頭主動勸導救助力度,每天安排專車專人堅持上街開展主動勸導救助。在做好城區重點地段和設施的常規巡查基礎上。加強與聯合城管、公安、鄉鎮、村(社區)的`聯繫和協作,加大對生活無着人員可能露宿區域的巡查力度,及時勸導救助各類生活無着人員。逐街逐點巡查到位,並對現場救助情況攝像登記備查。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視。要把"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工作作為一項階段性重點工作進行組織動員和安排部署。要認真總結借鑑近年來冬季主動救助、聯合救助的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積極爭取各鎮(街道)政府支持和公安、城管、衞生、環衞等部門配合,不斷完善部門聯動和快速響應救助工作機制,確保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及時得到救助服務,讓他們在寒冬中感受到黨和政府温暖、社會關愛。

(二)協調發揮部門聯動機制作用。發揮民政部門牽頭協調作用,建立部門協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同時加強政策銜接和工作對接,主動加強與公安、城管等部門的協調聯動,在轄區全面開展聯合巡查救助,如遇極寒天氣,要堅持全天候巡查。要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發現或接到生活無着人員線索的,區要在1小時內、各鎮(街道)要在半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實施救助。

(三)加大街面主動救助力度。密切關注天氣氣候變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環節和隱患之處,跟蹤監測重點區域,進行重點排查。對重要節假日,特別是極寒天氣時段,要做好夜間和降雪、降温期間的巡視救助,增加巡查次數,擴大巡查範圍。要按照保護性救助原則,及時護送流浪乞討未成年人、農村留守兒童、年老體弱、殘疾人、行動不便人員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護送流浪乞討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員到醫療機構接受救治和診斷,及時採集DNA數據。對拒不願接受救助的,要根據其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食物飲品、寒衣棉被等救助服務,確保其不受凍捱餓。同時,要留下詳細的救助方式,保存現場勸導救助視頻資料。

(四)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通過提供服務場地、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動員引導社會組織、社會工作機構、公益慈善組織和志願者團隊參與對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主動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務網絡,通過覆蓋城市鄉鎮(街道)、社區(村居)救助服務站點做好主動報告、引導護送和應急救助工作。要廣泛發動社區幹部、環衞工人、公交出租司機、夜間保安人員等熱心羣眾和志願者提供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線索,建立救助信息員隊伍,鼓勵其做好報告、引導和應急服務。

(五)搞好寒冬救助信息傳播。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公益短信、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種方式宣傳冬季救助渠道、救助機構等信息,積極引導羣眾及時撥打當地救助熱線。要建立完善信息發佈和公共關係工作機制,加強與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的互動溝通,通過媒體報道、網上直播等方式及時介紹冬季救助進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難點,宣傳救助戰線的優秀人物和先進事蹟,樹立工作良好形象,引導媒體和公眾客觀理性認識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

(六)加強內部管理。要不斷改善救助服務條件,配齊配強工作隊伍,救助經費和物資要及時足額落實到位,保障寒冬救助服務工作順利開展。救助管理機構要堅持並落實24小時服務接待制、首接負責制,對救助人員和電話要熱情對待,及時辦理。要嚴格實行領導帶班制和值班巡查制度,重點做好夜間巡查和值班記錄。要完善監控設備並保證正常運行,保全工作記錄、檔案等資料,加強精細化、標準化管理,切實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務水平。要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意識,開展站內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對所有救助專用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對站內消防設施設備、用電線路、電氣設備、煤氣管道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堅決杜絕火災、食物中毒、救助對象死傷等惡性事故發生。對因履職盡責不到位而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對相關責任人一律進行追責問責。專項救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況及時上報上級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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