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範文(精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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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那麼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範文(精選19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範文(精選19篇)

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我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機制,高效有序開展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範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1.4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專羣結合、軍地聯動,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森林火災發生後,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對工作。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1.6 響應分級

省級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森林火災發生後,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

2 主要任務

2.1 組織撲火行動

根據火情、地形、地勢和隊伍、物資準備情況,制定撲火方案,組織撲火隊伍開展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2 轉移疏散人員

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羣眾,及時進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2.3 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以及重大危險源安全。

2.4 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發生地社會治安管理,嚴密防範、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衞和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體系由省、市、縣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3.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3.1.1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成

設指揮長1名,由省政府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指揮長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長、省軍區副司令員、省政府副祕書長和省應急廳、林業局、消防救援總隊主要負責人及省公安廳負責人擔任;祕書長2名,由省應急廳、林業局分管負責人擔任。

成員: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遊廳、衞生健康委、應急廳、廣電局、河南日報報業集團、省糧食和儲備局、林業局、氣象局、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武警河南省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機場集團、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負責人。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應急廳,承擔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職責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擬訂有關政策和制度,組織制修訂《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全省火險形勢、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開展有關協調工作。

3.2省級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組織

3.2.1前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成立省級前方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火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前方指揮部指揮長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省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火災發生地市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組織成立綜合協調組、撲救指揮組、專家支持組、氣象服務組、人員安置組、後勤保障組、治安保衞組、宣傳報道組等8個工作組。根據火場情況,可調整工作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3.2.2後方指揮部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同時成立後方指揮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及省應急廳、林業局、氣象局、自然資源廳、糧食和儲備局、財政廳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並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應前方指揮部要求,及時調度救援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3.3撲救指揮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發生較大、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和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應對,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火災撲救工作。森林火災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共同負責應對。

本預案啟動後,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調度指令到達搶險救援現場,接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軍隊支援力量的調動、指揮按照中央軍委有關規定執行。火災發生地市、縣級政府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履行應急救援屬地責任,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方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救援力量,落實各項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預警和信息報告

4.1 預警

4.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1.2 預警發佈

各級應急、林業和氣象部門要加強會商,製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並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系統和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户通知等多種方式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發佈。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採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在必要時對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預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預警響應

當發佈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後,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制度;各視頻監控站(點)、防火瞭望台、檢查站和護林員要加強森林防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佈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視情靠前駐防。

當發佈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後,預警地區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帶隊檢查督導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增加預警信息播報頻度,做好物資調撥準備;各級各類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視情對力量部署進行調整、靠前駐防。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4.2 信息報告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準確、逐級規範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向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通報森林火災信息。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立即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1)省界、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原始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遊景區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

(5)可能危及重要設施或者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6)需要省政府組織撲救的森林火災。

5 應急響應

森林火災發生後,當地政府要立即採取措施,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火情會商,根據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啟動後,可視火情發展態勢,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5.1 Ⅳ級響應

5.1.1 啟動條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傷,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4)危險性較大、24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5)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祕書長宣佈啟動Ⅳ級響應。

5.1.2 響應措施

(1)進入應急狀態,及時調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發展態勢。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地區派出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通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增援準備。

(3)視情發佈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5.2 Ⅲ級響應

5.2.1 啟動條件

(1)達到較大等級且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1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宣佈啟動Ⅲ級響應。

5.2.2 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調派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民兵應急分隊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

(3)省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擇機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5.3 Ⅱ級響應

5.3.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3)發生在森林火災高風險區、危險性較大、3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或者副指揮長宣佈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3.2 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領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2)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立後方指揮部,負責研判事件發展趨勢並提出處置意見,為現場救援提供服務和保障。

(3)按照跨區支援撲火方案,增派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增援,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4 Ⅰ級響應

5.4.1 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達到特別重大等級。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者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火勢持續蔓延、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4)本省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的,向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宣佈啟動I級應急響應。必要時,省政府可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5.4.2 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帶領副指揮長和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火場,成立前方指揮部,組織開展撲救工作。

(2)根據實際需要,請求國家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跨省區域支援,並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火災撲救任務。

(3)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及時決定火災撲救的其他重大事項。

(4)配合國家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5.5 啟動條件調整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地點、時段,森林資源損失程度,經濟、社會影響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6 應急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後,各有關地方和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組織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6.1 撲救火災

森林火災發生後,由林業部門負責火情前期處理,火災發生地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立即就近組織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民兵、當地駐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調配航空消防飛機等大型裝備參與火災撲救;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幹部、當地羣眾等力量協助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但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各撲火力量服從前方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路線、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6.2 轉移安置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採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安全,保證轉移羣眾有飯吃、有乾淨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有必要的醫療救治。

6.3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醫療衞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6.4 保護重要目標

當林區和靠近林緣的重要民用設施、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原始森林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脅,保護目標安全。

6.5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森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藉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及傳播謠言、阻礙救援等違法犯罪行為。

6.6 發佈信息

通過授權發佈、發新聞稿、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迴應社會關切。發佈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等情況。新聞單位到火災現場採訪需徵得前方指揮部的批准,在採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加強對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佈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輿論氛圍。

6.7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後,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餘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並留足人員看守火場。前線指揮部組織檢查驗收,確認無火、無煙、無氣後,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6.8 應急處置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後果基本消除後,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9 善後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後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治、撫卹、褒揚。

7 後期處置

7.1 火場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被撲滅後,要保留不少於總撲火力量10%的人員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於36小時,防止死灰復燃。

7.2 火災評估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過火面積、受害面積、蓄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組織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查處涉火案件,打擊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7.3 約談整改

對因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地方,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及時約談相關市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採取措施及時整改。

7.4 工作總結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後,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向省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7.5 表彰與責任追究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森林防滅火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在撲火工作中犧牲的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8 應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會商制度

(1)火情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和單位,不定期開展火情會商,為撲火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2)撲火方案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林業、氣象等部門人員和撲火專家,分析會商撲救方案,為撲火指揮提供技術保障。

(3)重大決策會商制度。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對重大問題進行會商決策,統一調度指揮。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發佈、共享相關政策、會商結果、工作動態信息。應急響應期間,前方指揮部成員單位共享實時火情和相關基礎數據信息,包括火災預警監測、應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處理、交通管控、火場氣象、森林分佈、物資保障、立地條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度

(1)工作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承擔森林防滅火工作領導責任,做到組織機構、防火責任、基礎設施、工作經費、火災處置“五到位”。各部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林區經營單位在其經營範圍內承擔森林防滅火主體責任。森林公安隊伍任務分工按照“一條不增、一條不減”原則,原職能保持不變。

(2)督導監督機制。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對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職責的同時,按分工對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的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指導;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對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各成員單位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物資儲備、值班值守等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3)工作自查檢查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縣(市、區)或基層單位開展自查,市級以上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者主管部門開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火災核查統計報送制度,統計森林火災發生的基本情況、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情況,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逐級上報。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森林防滅火信息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進入森林防火緊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平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帶班,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由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帶班。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及時瞭解掌握火情、撲救進展等情況。出現高火險天氣時要了解有關重點林區火險等級和工作措施,發生火災後要主動了解火災地區範圍和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施救情況。

8.2 隊伍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時,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幹和主力,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突擊力量,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社會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處置與救援的輔助力量。

8.2.1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特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等,必要時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協調,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8.2.3 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市、縣級政府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業部門管理,少部分由應急部門管理),有較為齊全的硬件設施和撲火機具裝備,人員相對固定,防火緊要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做到訓練有素、管理規範、裝備齊全、反應快速。

8.2.4 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由林區縣(市、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林場、林區經營單位組建,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確保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森林火災高風險期集中食宿、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8.2.5 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

由各地政府、國有企業組建,是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的專業力量。

8.2.6 羣眾森林消防隊伍

以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以及林區居(村)民中的青壯年為主,主要參加火情處置、帶路、運送撲火物資、提供後勤服務、參與清理和看守火場等任務。

8.2.7 力量編成

森林火災發生後,按照屬地負責、就近調度原則,由火災發生地政府調度本地應急救援力量開展先期處置。省級森林火災Ⅰ、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後,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及先期處置情況,研究確定救援力量的編成和規模,必要時協調軍隊應急救援力量和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調度方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擬定,可參照《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力量編成表》。

撲火力量分為三個梯隊:第一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專業森林消防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地方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第二梯隊是火災發生地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第三梯隊是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行政區域外增援的各類隊伍按照上述標準納入編成。

8.2.8 力量調度

(1)下達指令。各牽頭部門協調聯繫救援力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統一下達書面調度指令(《請求調用應急救援力量的函》,《應急救援力量調度指令》),火情緊急時可先通過電話指揮調度,隨後補發書面指令。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火情信息通報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駐豫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支援撲救的,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省軍區、武警河南省總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周邊省份應急救援專業力量由省應急廳提請應急部協調增援。

(2)快速出動。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調度指令後,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緊急集結動員,快速做好準備,並將集結情況(包括指揮員、人員、裝備、行程路線等信息)報告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徵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後立即趕赴救援現場或指定地點。

(3)預置備勤。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救援力量部署,下達預備指令,預置備用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8.3 物資資金保障

8.3.1 救援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省財政按照政策規定安排森林防滅火經費,統籌用於省級森林防滅火應急儲備物資購置和各地森林防滅火補助。

8.3.2 救援裝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本預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為目標,加強省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裝備。市、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等救援裝備。

8.3.3 救災物資保障

省級救災物資包括帳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摺疊牀、救生船、救生衣、應急包、手電筒等,儲備在省級救災物資倉庫。

省級救災物資調用條件。森林火災發生後,受災地要先使用本級救災儲備物資,在本級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救災需要時,可申請使用省或中央救災儲備物資。申請調撥救災儲備物資應逐級上報,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可越級上報。

省級救災物資調運程序。省應急廳發佈物資調度命令,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救災物資調運工作。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後勤物資、生活物品等,由火災發生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8.4 氣象服務保障

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省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範圍和火場蔓延趨勢等信息。省氣象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循環制作火場區域氣象專報,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8.5 通信信息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後,通信部門要迅速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調度應急通信設備,保證通信暢通。在緊急情況下,廣電、通信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手段發佈羣眾撤離信息,配合應急救援行動。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火場區域及周圍地形、地貌、社區分佈、道路、資源等地理信息,為救援決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運輸保障

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摩托化輸送方式為主。在特殊情況下,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商請鐵路或者民航部門下達輸送任務。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搶險人員、轉移羣眾、撲火救援物資運輸。

8.7 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健康部門負責對災區疾病防治工作開展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衞生隊赴火場實施現場醫療救護,負責災區衞生防疫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

8.8 治安防護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林區縱火、破壞森林火災救援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行為,保障火災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或者經研判火災較為嚴重,需要航空消防飛機參與救援的,首先使用駐防的航護飛機;需要跨省調機支援時,由省應急廳嚮應急部提出申請,經批准後,由南、北方航空護林總站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接受援助省轄市(濟源示範區)支付。

9 預案管理

9.1 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要組織預案評估,並適時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或者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4)在森林火災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5)其他需要修訂應急預案的情況。

9.2 預案培訓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一組織預案培訓。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採取多種組織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緊要期前至少培訓一次。科學合理安排培訓內容,增強針對性,提升各級、各部門風險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9.3 預案演練

(1)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採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各級專業和綜合性救援隊伍要根據本地森林火災風險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3)鄉鎮(街道)、林場、涉林景區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9.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同時廢止。

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依法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森林防滅火管理體制;遵循“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原則,建立健全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確保應急處置準備充分、反應快速、決策科學、措施精準,最大程度確保人員安全、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浙江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紹興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森林火災的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認真組織實施各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各相關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軍民協同、密切配合,確保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響應迅速、保障有力。

2、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實行黨委領導下、以行政首長負責製為核心的森林防滅火責任制。依據森林火災的性質、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實行分級負責、分級響應。市政府是應對本市行政區域內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的主體,必要時,請求省政府給予協調和支持。

3、以人為本,科學撲救。在處置森林火災時,要把保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優先考慮救援人員安全,科學指揮、精準撲救、確保重點,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

4、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各級政府和森林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切實加強森林火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反應快速、處置得當。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森林火災(Ⅰ級):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

2、重大森林火災(Ⅱ級):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較大森林火災(Ⅲ級):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

4、一般森林火災(Ⅳ級):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災事故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森林防滅火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及紹興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武警紹興支隊負責人擔任副總指揮。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森防指辦”)設在市應急管理局,承擔指揮部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森防指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遊局、市衞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氣象局、紹興電力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紹興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武警紹興支隊等。

2.2 市森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森林火災和撲火救災情況進行新聞報道;組織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及時播放發佈森林火險天氣預報、高火險天氣警報等。

2、市委統戰部:負責做好設在林區的寺廟森林火災事故發生時寺廟人員和香客的安全疏散工作;負責寺廟人員和香客的森林防滅火安全教育;督促設在林區的寺廟設置或完善森林防滅火設施,落實森林防滅火職責。

3、市發改委:及時瞭解災情,負責災後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工作和森林防滅火體系建設的基礎設施規劃、年度計劃及重大項目安排等綜合協調工作。

4、市經信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現場通信保障;協助做好森林火災應急物資能源等保障工作。

5、市教育局:負責全市中國小校森林防滅火宣傳工作,把森林防滅火知識教學納入教育內容;當學校周邊發生森林火災時,及時組織學校師生和員工緊急轉移,確保人身安全。

6、市科技局:負責森林防滅火及火災撲救等科技項目立項,組織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7、市公安局:負責指揮事發地公安機關做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衞、火場交通管制和火災案件偵破等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侵害森林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

8、市民政局:推進殯葬改革,倡導文明祭掃,配合做好減少傳統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災風險工作;協調做好火災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9、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市森林防滅火工作經費預算,落實森林防滅火項目配套、森林火災事故預防、應急準備和撲救工作所需專項資金。督促各區、縣(市)落實森林防滅火工作所需資金。

10、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森林防滅火行業管理責任,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野外用火管理、防滅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經營單位開展專業隊伍建設、防滅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和督促檢查等工作。組織林業系統做好森林防滅火的科研、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森林火災綜合管理系統、信息通信系統、物資保障系統的建設;負責提供森林防滅火應用地理信息數據、森林資源分佈數據,及時提供火災影像資料及火燒跡地面積圖;指導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做好火燒跡地的更新工作;做好森林防火監管的協調、指導工作和森林火災先期撲救工作。

11、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救災時應急交通運輸工具的調集,扶持林區公路建設,改善林區交通條件,指導本系統做好公路兩側森林防滅火工作;協調解決撲救森林火災的公路、水路運輸問題,通知路橋收費站開設“綠色通道”,快速放行撲火救災車輛,確保撲火物資和人員運送到位。

12、市水利局:負責做好設在林區的山塘水庫的修復,加強“以水滅火”水源地建設;督促設在林區的水庫管理等經營單位完善森林防滅火設施,落實森林防滅火職責。

13、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協調做好發生森林火災時農村居民、牲畜和農業生產物資的疏散與轉移工作,搞好災後農業生產;負責協調做好山邊林緣生產性用火的安全。

14、市文廣旅遊局:負責做好森林旅遊景區森林火災事故發生時旅遊人員的安全疏散工作;負責導遊和遊客的森林防滅火安全教育;督促旅遊景區(點)設置或完善森林防滅火設施,落實森林防滅火職責。

15、市衞生健康委:負責協調森林火災中受傷人員的救治,當事發地縣級醫療機構無法滿足救助需要時,協調做好緊急藥品支援、衞生防疫、受傷人員救治等工作。

16、市應急管理局: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指導森林火災處置,統籌救援力量建設,組織、協調、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森林防滅火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綜合性工作,發佈森林火險、火災信息;牽頭組織編制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並指導預案演練;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工作;指導受災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協調處理因撲救森林火災死傷人員的救濟和撫卹事宜;承擔市森防指辦日常工作。

17、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全市生產、流通領域森林防滅火產品的質量監督。

18、市氣象局:負責做好氣象服務工作,及時提供天氣預報、天氣實況服務,組織管理林區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適時實施人工降雨作業,同時做好火險預報、高火險警報和衞星林火監測的發佈工作。

19、紹興電力局:負責穿越林區的輸電線路及林區電力設施的安全,並定期檢查,消除火災隱患,避免電器設備漏電、打火等引發森林火災;指導參與因高壓電纜、輸電線路引發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20、市消防救援支隊: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專門訓練,在市森防指統一領導下,組織綜合性消防專業隊伍參加森林火災撲救行動;協調各區、縣(市)綜合性消防專業隊伍跨區支援撲救行動。

21、紹興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專門訓練,並根據市森防指的要求,組織指揮所屬部隊和民兵應急分隊支援森林火災撲救行動;協調駐紹部隊跨區支援撲救行動。

22、武警紹興支隊: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專門訓練,並根據市森防指的要求,組織指揮所屬森林消防隊支援森林火災撲救行動;協調各區、縣(市)兵跨區支援撲救行動。

各成員單位除承擔上述職責外,還應根據市森防指的要求,承擔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2.3 撲火前線指揮部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當地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跨縣域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相關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市森防指負責協調、指導。跨市域的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市森防指和相關市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並建立市際間溝通協調機制。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應根據相關預案和工作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負責森林火災的指揮撲救工作。撲火前指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決策指揮機構,負責掌握火災情況,分析火情發展趨勢,制定撲救方案,組織撲火力量,科學撲救森林火災,向社會及時發佈火情及撲救信息。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2.4 專家諮詢機構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根據需要設立專家組,為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提供政策、技術諮詢與建議,必要時參與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行動。市專家組由市森防指辦負責組建和聯繫。

2.5 區、縣(市)指揮機構

縣級政府應當設立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以下簡稱“縣森防指”),鄉鎮(街道)設立森林防滅火指揮所,縣、鄉兩級指揮機構在同級黨委、政府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區域內森林防滅火工作。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大中型水庫)等森林經營單位,根據需要設立森林防滅火指揮所,在其隸屬的主管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領導下,負責其經營管理範圍內森林防滅火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3 火險預警、監測和信息報告

3.1 火險預警

3.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有關標準,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由高到低依次劃分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預警四個等級。

3.1.2 預警發佈

各級應急管理、自然資源和氣象等部門要加強會商,製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並通過預警信息發佈平台和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公眾發佈。必要時,市森防指向縣森防指發佈預警信息。

3.1.3 預警響應

鄉鎮以上政府及有關部門必須依據不同預警信息迅速組織開展森林火災的防範和撲救準備工作,採取應對性預防措施。

藍色預警發佈後,預警地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密切關注天氣等情況,密切關注森林火險預警變化,注意衞星林火監測熱點檢查反饋情況。

黃色預警發佈後,預警地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加強森林防滅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佈和森林防滅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落實防火裝備、物資等各項撲火準備;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橙色預警發佈後,預警地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管控野外火源,在重點區域設卡布點,禁止攜帶火種上山,做好物資調撥準備。

紅色預警發佈後,預警地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加大預警信息播報頻度,發佈禁火令,禁止林區一切野外用火,在進山入林主要路口設卡布點,及時消除森林火災隱患。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靠前駐防。市森防指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3.2 林火監測

市森防指辦根據國家林火衞星監測系統提供的熱點監測圖像及監測報告,及時督促各地核查和反饋熱點情況,掌握全市火情動態。森林火災發生地通過遠程視頻監控系統、瞭望台和巡護人員密切監視火場周圍動態。

3.3 信息報告

森林火災實行有火必報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按照森林火災信息報送有關規定,及時、準確、規範地將森林火災信息逐級上報至市森防指辦,並及時通報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的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

下列重大、緊急火情信息應遵循以下規定:

1、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發生下列森林火災,應按要求立即報告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

(1)過火面積50公頃以上或明火24小時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2)威脅居民區、重要設施等安全的森林火災,或正在蔓延有可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火災。

(3)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死傷5人以上的森林火災。

(4)受災50户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森林火災。

(5)發生在縣際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6)其他需要上報市委、市政府的緊急、重大信息。

2、向省森防指報告。有下列情形發生的,應立即報告省森防指:

(1)接到衞星熱點監測核查要求後,縣、市級森防指應在2小時內完成信息核查反饋工作,確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反饋的,應儘快答覆並説明原因。

(2)對已上報的正在撲救的森林火災,應根據情況隨時報告撲救進展情況。

(3)發生在市際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4)特殊的森林火災,包括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威脅居民區或者重要設施、高保護價值森林安全的森林火災;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需要國家、省協調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其他需要報告的森林火災。

4 應急處置

4.1 應急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火災發生後,鄉級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立即採取措施,積極處置,做到打早、打小、打滅。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和較大森林火災,由鄉、縣兩級指揮機構分別負責指揮撲救,同時啟動相應的森林火災應急響應;明火6小時仍未撲滅的,區、縣(市)政府分管負責人必須趕到火災現場指揮撲救;明火12小時仍未撲滅的,區、縣(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必須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初判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或明火24小時仍未撲滅的,市森防指啟動應急響應,市政府分管領導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初判發生過火面積500公頃以上或明火48小時仍未撲滅的,市政府主要領導趕到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必要時,可對指揮層級進行調整。

森林火災發生後,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市級應對工作設定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

4.1.1 Ⅳ級響應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市森防指啟動Ⅳ級響應:

(1)發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2、響應措施

(1)市森防指辦進入應急狀態,及時掌握火情信息,研判火災發展態勢,視情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視情協調相鄰地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做好應急支援準備。

(3)視情發佈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4.1.2 Ⅲ級響應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市森防指啟動Ⅲ級響應:

(1)森林火災初判達到重大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森林火災。

2、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市森防指辦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根據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的請求,市森防指調派跨區域增援撲火力量參加火災撲救。

(3)市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預報和火場天氣實況等信息,啟動人工增雨作業工作機制並擇機實施。

4.1.3 Ⅱ級響應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市森防指啟動Ⅱ級響應:

(1)森林火災確認已達到重大森林火災,火勢持續蔓延,過火面積超過600公頃。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市森防指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開展火情會商,分析火險形勢,研究撲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森防指負責人率相關人員趕赴火場第一線,成立市森防指撲火前線指揮部,並設立相關工作組和專家組。火場的撲火力量和後勤保障物資的調動和調撥,由市現場指揮部下達命令,市森防指辦協調調度。相關單位快速響應,配合做好各階段撲火救災工作。

(3)按照跨區域支援撲火方案,及時組織調動駐紹解放軍、武警部隊應急森林消防隊伍參加撲救工作。為確保跨區域支援撲火工作調度順暢,紹興軍分區、武警紹興支隊指派聯絡員到市森防指辦參與調度聯絡工作。

(4)市森防指辦及時向市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範圍和火勢蔓延趨勢等信息,市氣象局實時提供火場氣象服務,組織開展人工增雨作業。

(5)協調市級媒體加強撲火救災宣傳報道。

(6)根據實際需要,向省森防指請求支援。

4.1.4Ⅰ級響應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市森防指向市政府報告,並建議啟動I級響應。必要時,市政府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1)森林火災初判達到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2)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巨大。

(3)市內撲救力量已不足,無法有效控制火場蔓延。

2、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市森防指主要負責人趕赴撲火前線指揮部,指揮森林火災撲救;

(2)啟動森林火災撲救方案,全市範圍內調集撲火力量;

(3)加強高保護價值森林、重要設施和重大危險源的保護,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4)調派衞生應急隊伍加強傷員救治,安排生活救助物資,協調實施跨區域轉移受威脅羣眾;

(5)組織搶修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保障應急通信、電力及救援人員與物資運輸暢通;

(6)統一發布森林火災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加強森林火災撲救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7)根據實際需要,請求省調派專業力量和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實施支援撲火,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撲火任務;

(8)按照省森防指派出的工作組情況,落實相應保障工作。

4.2 處置措施

4.2.1 組織撲火

(1)組織與動員

發生火災時,事發地鄉鎮(街道)、重要目標單位及有關部門應當立即組織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民兵應急分隊展開撲救行動,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發階段。必要時可動員當地具有撲火常識且經過專業訓練的機關幹部、職工和羣眾等參與撲救保障工作。

當火災蔓延無法控制時,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向縣級森防指辦負責人彙報,請求支援。當火災威脅居民區、重要設施等安全時,縣級森防指辦負責人經縣級森防指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批准,指揮調令當地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參加撲救。根據需要,對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和武警部隊森林消防隊實行調度,開展支援撲救行動。

當事發地縣級撲救力量不足時,根據縣森防指的請求和實際需要,市森防指調派跨區域增援撲火力量參加火災撲救。

(2)裝備調度

根據火場態勢和實際需要,依據全市跨區支援機動撲火隊伍攜行裝備情況及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分佈情況,進行科學有效調配。

(3)撲火規則

撲火前線指揮部要儘快瞭解掌握火場情況,全面、準確分析火場各要素,迅速形成火災撲救方案,向各撲火隊伍下達命令。火災現場範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災現場劃分若干戰區,分別任命戰區指揮員,按照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戰區指揮員全權負責本戰區撲火的組織指揮。

撲救森林火災的戰區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確保撲火人員安全。不得動員殘疾人、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合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與撲火;上述人員自發參加的,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加以勸阻。

4.2.2 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應及時果斷採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預定的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安全撤離路線,有組織、有秩序及時疏散居民和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羣眾安置工作和必要的生活、醫療保障。

4.2.3 救治傷員

派出衞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設立臨時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

4.2.4 善後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善後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2.5 保護重要目標

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大中型水庫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採取開設阻隔帶、清除障礙物、局部交通管制等應急措施,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軍事目標、油庫、液化氣站、加油站、炸藥庫、變電所等重要設施目標周圍必須安裝森林消防栓,建設生物防火林帶或工程阻隔帶。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應急開設的阻隔帶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要求。

4.2.6 維護社會治安

當地公安機關在森林火災撲救現場派出警力維護交通秩序,加強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藉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4.2.7 火案查處

當地公安機關第一時間組織森警、刑警、治安警、派出所民警等警力,開展森林火災案件偵查破案工作。

4.2.8 發佈信息

通過授權發佈新聞稿、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等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迴應社會關切。發佈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具體按照《紹興市突發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相關規定執行。

4.2.9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撲滅後,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餘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並留足人員看守火場。較大森林火災需要留守火場2個小時以上;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需要留守火場6個小時以上。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後,留守人員方可撤離。

4.2.10 應急終止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後,由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宣佈應急結束。

5 後期處置

5.1 火災評估

森林火災撲滅後,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按相應等級(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由縣級、市級;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災由省級)組織相關部門及時對森林火災進行調查和評估,向當地政府和市森防指提交調查報告,按要求建立火災檔案。跨行政區域的森林火災,由共同的上一級應急管理部門協調。必要時,由省森防指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實地核查。

5.2 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後,森林火災發生地所在縣、鄉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及時進行總結,分析火災發生原因和應汲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按規定時限上報當地政府和市森防指。市森防指向省森防指上報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總結和調查報告。

5.3 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在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烈士評定條件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由相關部門辦理。對火災肇事者及其他違反森林防滅火規定的單位和人員,由有關單位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在火災事故中失職瀆職人員,依據國家及省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6 綜合保障

6.1 隊伍保障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應有計劃地開展撲火指揮員、撲火隊員的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培訓,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練,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能力。為羣眾義務撲火隊、幹部職工、企事業應急隊伍等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培訓,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後備力量。

撲救森林火災以專業和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為主,以應急、民間救援和羣眾森林消防隊伍等撲火力量為輔。必要時,可向市、省森防指請求支援,調動跨區支援力量支援撲救。各級政府應當為主要撲火應急隊伍提供意外人身傷害保險。

6.2 技術保障

建立市、縣、鄉、林場四級森林防滅火通信網絡,健全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特別是單兵通信設備、機動通信設備、通信指揮車輛等。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衞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台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為撲火工作提供通信和信息保障。

應急管理、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協商共建和管理森林防滅火專家庫,彙集各領域專家學者,為森林防滅火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負責有計劃地開展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安全知識和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能力。

6.3 物資保障

市、縣、鄉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根據森林防滅火任務,建立相應的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一定數量的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並及時進行維護和更新,確保各類機具裝備性能良好。市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可供300名以上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機具和裝備;各區、縣(市)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可供200名以上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機具和裝備;鄉鎮(街道)配備供50人以上使用的森林防滅火撲火機具和裝備,定人管理,定期保養。

發生森林火災時,先動用當地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不足時,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有權緊急調用下一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後勤物資,由當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必要時,按《紹興市突發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方案》等有關規定組織支援。

6.4 資金保障

各級政府應當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處置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等應急所需財政經費,按照《紹興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紹興市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執行。

6.5 培訓演練

預案實施後,市森防指會同有關部門適時組織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每三年不少於1次演練)。

7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和日常管理,適時組織修訂,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縣級政府應根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為提高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市森防指辦適時組織對各地編制、修訂和演練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情況,以及本預案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本預案有關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紹興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紹政辦發〔2013〕187號)同時廢止。

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3

為切實加強對我社區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協調指揮,預防轄區森林火災的發生,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1、在街道辦統一領導下,我社區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羣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實預防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二、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森林火災後,應根據火情大小報告街道辦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災持續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對居民居住的重要設施構成威脅的;

3、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並經街道辦批准,立即啟動本預案,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三、組織體系及職責

成立社區森林防火指揮小組。由社區書記任組長,其它負責人為成員。具體人員是: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本預案啟動後,社區森林領導小組立即成立“火場撲滅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同時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全面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四、預案處理措施

1、社區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接到森林火災事故後應採取下列措施:

(1)與火災發生點聯繫,弄清火災現場準確情況;

(2)邊界發生的火災報告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

(3)保持上下聯繫,最先知道火災現場情況;

2、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採取如下措施:

(1)召開相關會議,研究火災的撲救和處置方案,成立臨時撲火救災辦事機構,落實撲火責任人員;

(2)對發生重大以上火災要明確牽頭單位,成立聯合撲火救援指揮部

(3)發生重大以上火災或可能釀成特大火災及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火災,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委派其他成員帶領森林防火指揮部人員及派出所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火災事故。

五、火災查處和善後處理

發生一般火災,由社區同所在街道辦進行處理,發生重特大火災,要組織派出所、紀檢、林業部門成立職合工作組,督促和幫助火災發生地及時查明火因,對肇事者、相關責任人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進上報。

六、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要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4

為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置火災事故,保護公園森林資源安全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把森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我中心結合__山公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一)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領導小組下設五個組:

1.前線指揮組。主要職責:統一組織、指揮協調森林防火工作。

2.火災撲救組。主要職責:負責協調組織火災撲救工作,緊急制定現場撲火方案,並組織實施;準確掌握火情變化和發展趨勢,及時調整和調動撲火隊伍,並負責向上級報告進展情況及問題;及時報告撲救火災人力、物資需求計劃;根據上級部署和前線指揮部決定,調整作戰方案,做好火場清理、火場看守的人力部署工作。

3.後勤保障組。主要職責:根據前線指揮部提出的人力、物資需求計劃,及時組織撲火人力、物資(包括撲火人員、撲火工具、汽油、機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撲火需要;統一組織管理撲救火災車輛;負責組織財產轉移或受災羣眾的轉移安置等相關後勤工作。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組織協調現場醫療救護車輛和醫療衞生人員;及時組織搶救傷病員;搞好食品檢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災藥品。

5.案情調查組。主要職責:負責起火原因調查和火案嫌疑人的調查、拘留、審理工作;負責維護撲火現場治安秩序,保障各項撲火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三)成立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隊伍。本預案啟動後,公園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承擔本公園應急處置森林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

公園森林防火電話值班、森林火情動態變化監測、信息統計彙報、森林火災撲救協調等工作。

二、森林火災預防、監測、報告

(一)森林火災預防

1.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着重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典型案例、撲火安全知識、撲火科學知識。做到重點突出、全面覆蓋。

2.要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管護人員加強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口的檢查監督,做到見火就查、違章就罰,特別是對春耕生產季節燒灰積肥、清明節、端午節、春節前後上墳燒紙等野外用火嚴加制止,切實消除各項火災隱患。

(二)信息報告和處理

1.發生森林火情後,工作人員要立即向公園股上報火情動態及組織撲救情況,接到發生或即將發生森林火災的信息後,及時向公園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報告,並積極赴現場組織撲救。嚴禁組織動員殘疾人、老年人、孕婦、中國小生和兒童參加撲救森林火災。

2.出現較大火情時,我中心應在發現火情半小時內詳細準確地將森林火災發生時間、地點報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並在1小時內報告撲火力量及設備,現場指揮負責人及聯繫方法,火情動態,發生地森林資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狀況,火災現場氣象等情況。

(三)森林防火物資儲備

公園內要準備好柴刀、油鋸、滅火拖把、高壓水槍等充足的防火用具和森林防火警示牌、標誌牌等,要有充足的森林防火宣傳資料。

三、森林火災撲救

(一)火災撲救分工

火災撲救過程中前線指揮、火災撲救等五個小組分工合作。

1.應急處置

2.公園內的居民及巡山護林人員,要見火即報、見火即打,力爭把森林山火消滅在萌芽狀態。

3.發生一般森林火災時,由公園股、村就近組織力量撲救。

4.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應及時將情況上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

(三)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撲滅後,前線指揮組要及時組織人員對火場進行全面、徹底清理。確定無餘火後,報經公園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批准後方可撤離火場,同時要安排專人留守火場,經檢查確認無火後,方可撤出看守人員。

(四)撲火原則

1.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

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採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

3.在撲火戰術上,要採取整體圍控,各個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隔離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4.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撲火隊等力量為主,其他經常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的原則。

5.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段包乾、劃區包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四、森林火災案件查處

輕微違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原則上由公園股協同處理,其他森林火災案件報縣森林公安分局立案查處。

五、後期處置

(一)火災調查及評估總結: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後,要及時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調查,準確掌握火災面積、森林資源損失、組織撲救森林火災、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關情況。及時進行全面總結,分析火災發生原因和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股室和個人,參照《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規定執行獎勵與表彰;對火災肇事者,報司法部門依法查處。

(三)災後安置及災後重建:火災發生後,我中心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後重建工作。

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5

為進一步提高我街道森林防火能力,確保全街道森林資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省林地保護條例》、《國家處置重、特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結合我街道防火工作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切實有效地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財產安全,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街道轄區內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

二、目標要求

通過全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採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積極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達到全街道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切實有效地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任務

(一)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我街道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全面負責森林火災的應急工作。

指揮長:

副指揮長:

專職副指揮長:

總值班主任:

成員單位:林業站、派出所、財政所、安監站、城建辦、水管站、中國小校、農業辦、計生辦、農經站、綜治維穩辦、各村。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安監站,辦公室主任由安監站長兼任。指揮部下設防火辦、火場指揮組、宣傳報組、治安保衞組、撲救隊、醫療救助組。

(二)職責任務

指揮部: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撲救森林火災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解決撲火救災中的重大問題;根據撲火需要,指揮調動撲火力量、物資和裝備;指導發生森林火災的村委會完成撲火救災任務。

防火辦主要職責:1、及時掌握全街道有關災情;2、督促協調檢查各村、各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3、貫徹執行街道主要領導及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關於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4、負責處理各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5、加強值班。

防火辦主任:

副主任:

成員:安監站工作人員。

電話號碼:

火場指揮組組長:成員由安監站、各村工作人員。

火場指揮組織職責: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撲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宣傳報道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辦公室工作人員。

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指揮部新聞發佈的項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森林火災宣傳報道的規定,統一發布火情信息,對撲火救災的情況進行報道,協調新聞單位採訪報道的具體事宜。

治安保衞組組長:

成員:由綜治維穩辦、派出所工作人員和各村調解員組成。

治安保衞組職責:維護火災區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秩序;負責災區政府機關、機要部、金融部門及救災物資等的安全;負責火災撲救和預防。

後勤保障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民政辦工作人員。

後勤保障組職責:負責組織撲救組人員的集合,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負責災羣眾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災標準,發放救災款物;做好災情調查和統計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後工作和孤老幼殘人員的置;做好國內外社會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撲救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安監站工作人員。

撲救組職責:負責火場情況調度,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負責召集各有林村護林員當嚮導;召集各撲火隊伍報到,登記撲火隊伍單位、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線路,儘快撲滅火災,確保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醫療救助組組長:縣醫院院長

成員:縣醫院工作人員。

醫療救助組職責:負責做好火災區受傷羣的醫療衞生工作,負責搶救傷員和預防災後各種疾病的傳播。

四、強化宣傳,落實責任

1、廣泛深入開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進山作業、遊玩有關規定的宣傳,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並在山場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各村要採取張貼公告、書寫示語、召開户主會、印發給農户的一封信、廣播、宣傳車等形式,各學校要利用主題班會,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課,給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認真切實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2、落實村兩委幹部和林場護林員包片、包山頭、包路口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對自己所管轄的場要實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辦證和巡山執勤。村兩委要切實擔負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範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3、層層落實責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森防火工作。街道辦事處每年都要與各村、學校鑑訂森林防火責狀,進一步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各自抓好自己管轄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4、嚴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絕森林火災隱患。森林防火期內嚴禁下列用火:禁止在山上燒因災受損的斷木枯枝;禁止燒荒、燒田埂草、草木灰;嚴禁在林內和林緣地帶吸煙、野炊、上墳燒紙或其它祭祀用火;嚴禁燬林燒木炭;嚴禁小孩在林區內玩火。

五、撲救程序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立即撲救並向所在村或街道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街道、村接到火情報告後,必須迅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第一梯隊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部根據火情動態,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請增援。

4、後勤保障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後兩小時內,要把水與乾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後,應對火災現進行全面檢查,清除闇火,並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六、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二嚴禁、一報備”制。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羣眾,而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若干精幹的專業分隊實施突擊。“兩嚴禁”: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幹部,尤其是街道幹部到一線場指揮打火。“一報備”火場清理和守護實行指揮員姓名報鎮政備案制,嚴格責任,嚴防火場死灰復燃。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以隊伍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撒撲打,不準離組脱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繫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並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後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後送送後”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七、撲火器具的儲備

各村應儲備柴刀、滅火鞭、手電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證撲火設備完好,隨時添加,隨時動用。

八、災後事宜

1、災後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後二天內所在村應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説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街道林業配合縣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村要保護好現場,並協助做好調取證工作,儘快破案查處。

3、撲滅經費:撲火人員誤工補貼以及火期間的其它費用,由火災肇事者或所在村(單位)承擔。

4、獎懲辦法:災後負傷的救火人員以及因災給災民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由所轄村給予妥善處理;對撲有功人員,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

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6

為了確保火場通信暢通,結合現有的通信系統基礎條件,根據《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特制定鎮火場應急通信保障方案:

一、組織機構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組成通信保障組,具體負責火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組長:

成員:

具體工作任務:保障正常通信工作,在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能夠迅速集結對故障設備進行快速搶修同時,保證正常通信工作完成通信保障任務。

二、撲火指揮通信聯絡規定和紀律

1、火場沒有設立撲火前指時,鎮防火指揮部以撲火指揮通信聯絡為主,各村指揮車、撲火隊及現場指揮員為輔;火場設立撲火前指後,通信調度指揮中心前移,以撲火前指為主,各村為輔。

2、撲火指揮通信手段以使用對講機為主,用對講通話的通信聯絡方式進行火情報告、情況調度、傳達命令。固定電話、移動電話、衞星電話、短波電台等其它通信工具作為撲火指揮的輔助通信聯絡手段。

3、根據撲火指揮的逐級指揮原則,以隸屬關係為主實行垂直的通信聯絡方式,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橫向的互通聯絡方式。

垂直聯絡關係主要包括3種模式:鎮防火指揮部與各村撲火隊伍的通信聯絡;鎮防火指揮部與撲火前指的通信聯絡;撲火前指與撲火隊伍的通信聯絡。

互通聯絡關係主要包括2種模式:撲火隊伍之間的通信聯絡;指揮員之間的通信聯絡。

4、鎮撲火前指與市防火辦定點會晤,各撲火隊必須每小時主動同主台通信聯絡一次,撲火期間各台必須24小時開機守聽,遇有緊急情況隨時保持通信聯繫,未經批准不得關機。

5、撲火指揮通信調度與管理

鎮火場前指與所轄各村撲火隊聯絡以及各撲火隊之間的聯絡,首選對講機進行聯絡。各村、單位必須服從火場前指的通信調度。

通信聯絡時,呼叫和應答均用呼號,應答及時、口齒清晰、內容簡練,應答和結束要使用問候、致謝等禮貌用語。聽清楚內容要應答“明白”,重要內容必須進行復述確認。

三、正常情況下的撲火指揮通信聯絡方案

根據市的通信組網情況,在撲火指揮過程中,根據火場位置所處的通信網絡區域,採用相應的通信聯絡方案。現以超短波通信網的應用為主,制定以下具體通信聯絡方案:

(一)、同頻直通網絡通信聯絡方案。

當撲火前指距離火場較近(3公里以內),在同頻直通網絡覆蓋範圍內可以正常通話時,撲火前指與撲火隊伍以及火場內部的撲火隊伍之間,均採用同頻撲火信道進行通信聯絡。

(二)、其它通信工具通信聯絡方案。

利用固定電話或移動電話,向市森防指報告火場動態、通信設施搶修情況,保證政令暢通。

四、特殊情況下火場應急通信保障措施

對講機、電台如果發生故障,向市防火辦報告,組織技術人員攜帶必要的設備前往處置,排除故障。

火場通信設備不足時,鎮指揮部迅速派車將備用通信設備送到火場前指。

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7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市、縣森林草原和城鄉消防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確保全鎮清明節前後消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我鎮迅速召開黨委會議和鎮村幹部會議,安排部署了當前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以書記鎮長為組長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分管領導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牽頭負責抓好分管領域和聯繫村、社區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各相關部門參與開展森林防火巡查檢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各村(社區)支部書記、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對轄區工作負總責,組織召開組幹部會議和羣眾會議安排部署清明節森林防火及安全工作。督促護林員等相關責任人員認真開展工作,將責任落到實處。

二、具體措施

(一)強化應急管理。

1、完善應急預案。完善修訂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

2、加強隊伍建設。配備x支應急撲火隊伍,共計xx餘人。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和演練,提升撲火能力。各村、社區組織撲火隊員隨時待命,做好清明前後應急準備。

3、備齊應急物資。隨時清點應急物資,及時補充器材損耗,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增加裝備數量,隨時準備好滅火器材所用燃料,並保證存放安全。

(二)強化巡查排查。

1、“一包一”監管。在4月4日前對所有林區、交通、賓館、超市、敬老院、老舊小區房屋等消防安全重點場所進行一次全覆蓋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對隱患及時整改。同時,落實由鎮村社幹部、護林員山頭“一包一”責任,到所包山頭開展巡查,嚴格履職,將責任落實到人,落到實處,並設置標識牌。

2、設立勸導點。在各村、社區進山入口設置勸導點x個,對進山車輛人員進行勸導,並加強對進出山人員的登記。

3、嚴格管理火源。對進山人員進行現場宣教,發放森林防火宣傳單,講解森林防火危害,引導羣眾移風易俗,以鮮花進行祭祀,不帶火種進山。加強煙花爆竹零售安全檢查,要求零售業主對顧客進行安全宣傳,不將鞭炮帶入林區祭祀燃放。

(三)強化防火宣傳。

1、各村、社區立即召開會議貫徹落實,組織部署以清明節森林防火工作為重點的安全工作,落實人員,明確責任,立即行動,迅速響應。

2、利用村村通廣播、LED顯示屏、標語、宣傳車、微信短信等方式廣泛宣傳森林防火知識。發放森林防火倡議書,在進山入口對進山人員進行現場宣傳,形成全民防火,人人有責的氛圍。同時,學校也開展防火知識講座,教育學生不玩火、不放火。

3、設置舉報電話,羣眾一旦發現火情、焚燒秸稈、在林區燒火等行為可立即撥打舉報電話舉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督查檢查。由主要領導帶隊,對各村、社區森林防火巡查檢查工作進行督查,確保設點、巡山人員到崗到位,工作做實做細。

(二)及時報告。森林防火期間,各辦公室、各村、社區要通力合作,緊密配合,為森林火災防治和撲救提供保證。一旦發生火情,巡查人員第一時間撥打值班電話,指揮人員及撲救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撲救。

(三)加強值班值守。嚴格24小時值班值守,落實主要領導帶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到位,森林防火應急隊伍隨時待命,切實到崗履職,保持通訊暢通,一旦發生火情或安全事故,及時撥打值班電話XXXX。

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8

一、指導思想

為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護森林資源,促進林業發展,按照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xx鎮森林防火預案應急預案》的規定,圍繞防火責任、火源管理、隊伍建設、設施建設、撲火指揮、撲救戰術等六個方面的內容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工作。通過防火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提升全鎮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能力建設,促進森林防火工作上一個台階,確保森林資源安全,促進我鎮經濟和社會事務持續快速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由XX鎮人民政府黨委副書記、鎮長XX擔任,分管林業工作的副鎮長X為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任主任,XX任副主任。負責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成員由鎮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和村(社區)負責人組成。

(二)建立和規範森林防火責任

1、建立健全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責任制。依照《森林防火條例》第10條、第16條第3款、第22條的規定和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制定鎮政府與各村(社區)委會森林防火責任狀。

2、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三包”責任制。制定鎮黨政領導、聯點鎮幹部包村、村幹部包組、有工作責任心的老黨員老同志包山頭地塊的責任制。

3、建立林地經營聯合體和個人森林防火責任制。組織林地經營聯合體和個人按照《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的責任制、責任區、責任人以及加強設施、設備建設的要求,全面簽訂責任狀。

4、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考核辦法。制定森林防火考核辦法,規定考核內容、方法、程序、評定及懲罰措施。

(三)進一步完善野外火源管護機制

1、建立森林防火宣傳機制。重點從宣傳教育的時機、內容、形式、手段、組織方式等方面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在林區道路、易燃性高的地點、重點墳場、景點、寺廟等地設立宣傳警示牌及固定標語。

2、全面推行“四個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1)護林員100﹪在崗在位巡山護林,高火險時段,巡山管護100﹪覆蓋林地;(2)林區農事和林事生產性用火要100﹪執行用火許可證制度;(3)林區的聾、啞、痴、呆、精神病人要100﹪落實監護人責任;(4)對偏僻地方的山中墓主、山邊田主、進山業主、寺廟“蔡公”實行100﹪實名登記。

3、建立森林火險預警響應機制。按照《xx省森林火險預警警報響應主要工作內容及一般程序》的要求,對鎮、村(社區)兩級的工作內容和程序進行細化分解。

4、組織開展計劃燒除工作。重點是計劃燒除區域、責任單位、用火審批程序、用火規程、燒除組織實施以及經費保障等環節進行研究,形成工作機制。

5、建立野外火源巡查機制。重點對野外火源檢查進行分類梳理,從日常巡查、重點時段督查、重要部位嚴查的組織實施和處罰切入,形成規範工作機制。重點是建立督查和獎罰機制。

(四)推進森林火災撲救隊伍建設。

1、制定鎮撲火隊伍建設管理。明確鎮、村撲火隊伍人員數量、裝備標準,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鎮政府撲火隊人數x人,配備頭盔、手電筒、迷彩服、高幫膠布鞋等個人防護裝備。各村級撲火隊伍人數為x人。

2、組建鎮村(社區)兩級撲火隊伍。按照《森林防火條例》規定完成鎮撲火隊伍和村撲火隊伍的組建。

3、組織隊伍進行演練。組織鎮撲火隊進行演練、點演。

(五)強化撲火指揮體系建設。

1、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注重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從提高快速處置能力建設方面入手。

2、落實指揮場所建設。按照規定完成指揮場所(值班室)建設,並配備必要的設備。

3、明確指揮程序。組織制定指揮程序、指揮職責,並認真落實。

(六)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

建立撲火物資儲備庫,制定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倉庫建設管理制度。建立和規範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明確物資品種、數量、要求和日常管理制度。

三、工作方法

(一)防火工作方案按照分級組織,上下聯動的原則實施。具體工作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區林業局具體指導,鎮政府負責組織實施,並邀請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派員指導,形成以下為主、上下聯動機制。

(二)防火工作應採取“三先三後”方法開展。即先梳理(問題)後研究、先研究後開展、先總結後推廣。

(三)防火工作應全面而有重點。做到急需先幹,逐步完善,各村(社區)對防火工作內容可分項實施,成熟一項,實行一項,確保工作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森林防火不僅是一項社會工作,也是一項經濟工作,更是一項政治工作;必須從講政治、顧大局、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時刻把森林防火工作擺在突出的位置,森林防火是鄉鎮考核一票否決的硬指標。切實履行職責,杜絕森林火患是建設xx“璀璨明珠”的具體要求,更是打造xx生態文明的現實需要。提高對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切實抓好組織實施。鎮政府主要領導要經常深入各村(社區)指導檢查防火工作的開展,幫助基層協調解決防火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指導各村(社區)按照防火工作方案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強化指導監督。鎮政府要採取領導包村和加強督查的方式,落實防火各項責任。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將制定防火工作檢查指導方案,定期進行督導檢查,確保如期完成防火工作。

(三)嚴格落實責任。按照“分級負責”和“誰包村包點,誰負責”的原則,鎮聯點幹部及所在村的村支書為所在村的森林防火的第一責任人、村主任及各村分管領導為所在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直接責任人,護林員、守點員守卡員為具體責任人;細化方案,層層分解任務,確保森林防火工作內容落實到實處。同時,將防火工作列入各村(社區)森林防火目標管理責任書的重要內容,對防火工作開展好的,鎮政府將給予通報表揚。凡對試點工作馬虎應付,未如期達到防火工作目標,將給予通報批評,並取消評先評優的資格。

(四)落實經費保障。鎮村兩級在森林防火工作上,做到要人有人,要錢有錢,人有專責,集中精力落實工作。

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9

一、提高認識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我縣山高谷深,坡陡林密,加之林農交錯,林牧匯融,野外生產用火頻繁,極易引發較大森林火災,森林防火形勢十分嚴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始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從保護森林資源、維持生態平衡和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森林火災的危害性,進一步增強森林防火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列為今冬明春農業農村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監督管理到位,確保不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和重大人員傷亡事故,努力使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齊抓共管

層層落實防火責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形成政府負總責,部門齊抓共管,社會積極支持,羣眾廣泛參與的工作局面。

一是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部門職責,發揮職能作用。財政部門要將森林防火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經費落實到位;教育部門要在全縣中國小校組織開展五個一宣教活動;交通部門要免徵、免收森林消防專用車輛購置税和養路費、通行費;廣電部門要及時發佈和播出森林防火公益廣告;氣象部門要提供森林火險天氣預報;武裝、公安、武警、消防部門要積極參加撲火救災。

二是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執行分片掛鈎負責制,經常深入掛鈎片區檢查指導工作,全力以赴協助掛鈎片區抓好森林防火。掛鈎片區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及時趕赴火場,協助指揮撲救,嚴禁掛名不掛鈎,掛鈎不到位。

三是鄉鎮要進一步充實完善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落實森林防火指揮所成員單位分片掛鈎負責制,安排林業站集中精力抓好森林防火;鄉鎮領導班子成員要經常深入責任區檢查、督促工作,組織力量查找和消除森林火災隱患。

四是要全面落實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村民小組一條線、林業局林業站林場一條線和森林防火指揮部(所)指揮部(所)成員單位一條線的三線森林防火責任制,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將任務落實到山頭地塊,責任落實到個人。並把責任制落實情況作為幹部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嚴格考核和獎懲。

五是要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點放在基層和林區,充分發揮村民小組長、林場護林員、學校班主任和教師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三、多措並舉

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研究轄區內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勢、新特點、新問題,緊緊圍繞搞好森林防火,維護生態安全這一主題,充分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刊等媒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羣眾喜聞樂見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民防火意識和法制觀念。

一是要廣泛深入地向羣眾宣傳森林的多種效益和功能;宣傳森林火災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宣傳《森林法》、《雲南省森林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森林防火措施、森林火災撲救技術和火場避險自救常識;宣傳森林防火先進典型和火災肇事者典型案例。

二是在抓好大面宣傳的同時,要加強對農村、林區、中國小校的宣傳力度;在抓好長期宣傳的同時,要強化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等重要時段的宣傳工作。

三是各鄉鎮要成立森林防火宣傳領導組,由分管領導負責,根據轄區內林區分佈情況和野外用火特點,制定宣傳方案,並落實專人負責宣傳方案的實施。

四是教育部門要組織全縣中國小校重點實施好五個一工程。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識課,出一期有關森林防火的黑板報,寫一篇以森林保護、森林防火為題材的作文,寫一封致家長和青少年的公開信,寫一條有關森林防火的標語。

五是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在林區設置森林防火宣傳標牌,並把林區周圍農户和全縣中國小各個班級作為《森林防火户主通知書》的發放重點,切實消除宣傳死角和盲區,使森林防火變成廣大羣眾的自覺行動。

四、突出重點

強化野外火源管理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雲南省野外生產用火管理規定》,嚴格執行野外生產用火申報、審批、監督制度,規範野外生產用火行為。

一是各鄉鎮對在林區或林緣剷草燒灰等野外生產用火行為要全面排查,徹底清理,堅決予以制止。同時,要加強省界、縣界、鄉界沿線火源監控,搞好聯防聯治。

二是對重點林區實行重點防範。集中力量抓好馬廠林場各大林區、林業局局屬國營林區和重點集體林區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在高火險林區開挖防火隔離帶,清理林地衞生,減少火災隱患。

三是對重點時段實行重點防範。春節、清明、五一等重要節日要堅持加強巡山護林與嚴防死守相結合的原則,集中力量,重點設防,死守硬看,把火源堵在林區外。六是對重點人員實行重點防範。要加強對痴、呆、聾、啞、精神病、盲流人員及中國小生的責任監護,努力避免意外火情發生。

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10

為進一步加強森林火災防控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清明節”期間全鎮森林防火安全無重大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結合森林火災發生的規律和特點,全面深化森林火險隱患排查整治,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全力做好滅火應急救援準備,確保“清明節”期間全鎮不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營造良好安全的社會環境。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4月7日。

三、工作重點及措施

清明節將至,我鎮各地素有清明掃墓習俗,以燒紙錢、燃香燭、放爆竹等祭祀方式,掃墓時間主要集中在清明節前後幾天,且上山人員多,由於部分人不注意防範,極易引起森林火災。各村和有關部門要吸取去年“清明節”期間因掃墓引發森林火災的教訓,採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預防為主、積極撲滅”的方針,做好以下各項工作,確保清明節期間全市不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一)全面落實森林防火責任

嚴格執行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按照《普寧市森林防火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認真落實好管理責任、預防責任、撲救責任和部門責任,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發生。鎮包村同志要集中精力把節日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抓緊、抓實,確保全鎮森林防火安全。各村要結合實際,研究制訂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開專門會議,層層動員部署,推動工作落實。

(二)堅決管住管好野外火源

1、鎮包村同志要深入各村,組織“兩委”幹部進山入林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2、各村要嚴格落實普寧市人民政府《關於森林特別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有關規定,嚴查違規野外用火。

3、各村要落實專職護林員和村幹部加強對墳墓周邊、農村野外燒香拜佛的地方等關鍵部位的巡查監管,及時發現和消除森林火險隱患。

4、各村要加強對進山人員的防火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在主要路口設卡,勸導、收繳火種,杜絕火種火源進山入林。

(三)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

1、各村要充分利用宣傳媒介,廣泛宣傳《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普寧市人民政府《關於森林特別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普及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的基本安全知識,提高廣大羣眾森林防火意識。

2、加大投入,繼續完善森林防火宣傳基礎配套設施建設,新建一批永久性森林消防宣傳警示牌,並對現有森林防火宣傳牌進行及時刷新;各村要在主要進山路口布設森林消防宣傳標語和橫幅,森林防火宣傳車要開進xx巡迴廣播,提醒警示進山人員注意防火。

3、鎮民政和宣傳部門要教育和引導羣眾改變傳統陋俗,推廣鮮花祭祀、無煙祭祀、網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減少因掃墓引發的森林火災。

4、全體公職人員要做文明祭祀的倡導者,帶好頭、樹好樣,移風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親屬,引導以網絡祭掃、鮮花祭掃、植樹緬懷等祭掃方式,寄託對先人的思念。

(四)認真抓好應急值守工作

各村要研究制訂清明節期間森林火災處置專項應急預案,全力做好組織指揮、人員調配、機具裝備、通信聯絡和後勤保障等準備工作。全體森林撲火隊伍要靠前駐防,嚴陣以待,並備足撲火物資、器械,確保一旦發生山火,能立即出動,實現“打早、打小、打了”。

發生山火時,鎮林業部門人員要第一時間趕赴火場,精心組織、科學撲救,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儘快將山火撲滅。鎮包村同志也要第一時間到位,協助組織好撲火工作,並全力提供後勤保障。一旦發生山火,各村書記、主任必須立即前往現場組織處置火情;對發現有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處置不及時造成山火蔓延情況的,將嚴肅按照《普寧市森林防火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鎮林業站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嚴密監測火情,暢通火情信息傳遞渠道。“清明節”期間,全鎮不放假,鎮村幹部沒有特殊情況不得外出,保持通訊暢通,切實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全鎮實行森林火情“零報告”制度,各村每天下午4時30分前必須向鎮黨政辦報告情況。

四、工作任務和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即日起至xx年3月25日)。制訂實施方案、成立領導機構、組織召開會議,部署工作任務,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全面啟動清明節森林防火工作。

(二)排查整治階段(xx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對照任務要求,落實各級各單位的森林防火責任,組織專職護林員等開展巡山護林和森林火險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三)重點防範階段(xx年4月1日至4月7日)。加強值班工作,專職護林員開展全天候巡山護林,森林撲火隊員全部靠前駐防,重點落實鎮、村幹部在主要進山路口設卡檢查,收繳香燭紙錢、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杜絕火源火種進山入林。鎮政府將派出工作組加強督促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春季特別是清明節期間歷來是森林火災高發、易發時段,加之天氣轉晴、氣温回升,森林火險等級升高,容易引發大的森林火災事故。各村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各項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實處。鎮政府專門成立了由鎮長任組長的清明期間加強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各村也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進一步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統籌協調和調度指揮。

(二)強化督導,夯實責任。鎮政府將成立專項督查組,及時組織開展森林防火檢查督導工作,推動森林防火責任制、森林火險隱患排查、加強巡山護林等森林防火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問題早發現、早處置,消除山火隱患。同時,將嚴格落實森林火災事故責任追究工作,對火災防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顯,導致發生森林火災多發、頻發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11

一、指導思想

突出森林資源管護重點,狠抓源頭管理,以落實“五禁”決定為主要工作手段,以野外火源管理和禁止亂伐濫採為重點,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國務院頒佈的《森林防火條例》以及國家、省、市、縣森林防火工作會議及相關文件精神,確保全鎮範圍內不發生森林火災和亂伐濫採,切實把森林資源管護工作抓到實處,抓出實效,切實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生態環境安全,為全鎮經濟建設生態屏障。

二、工作重點

(一)全面開展打擊盜伐、濫伐林木行動。行動措施:各村(居)及時對照林木採伐許可證查採伐數量、範圍是否相符,並提出查處意見。對濫伐林木的要做到及時上報,協助林業執法部門統一處理。

(二)全面開展打擊非法佔用林地行動。行動措施:對全鎮所有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重點是佔用林地亂建房、亂修路、毀林開墾等佔用林地行為,及時上報和協助林業執法部門查處。

(三)完善各項林政管理機制,構建森林資源保護網絡。要全面落實“五禁”巡查網格化制度,鎮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村(居)駐村領導為所包村(居)第一責任人,村(居)支部書記和村(居)委會主為直接責任人,要全面落實鎮黨委、政府-村(居)委會-村(居)民小組森林資源保護和防火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書,將任務落實到組、地塊,責任落實到個人。對出現的問題和不足要引起高度重視,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查缺補漏,建立健全保護髮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並納入各村(居)考核重要內容,形成政府主導、村(居)組參與、部門協作的聯動機制,構建森林資源保護網絡。

(四)加強火情預警做好護林防火。各村(居)、有關單位要堅持預防在先、防管並重的防火原則,細化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大瞭望監測力度,切實做到有火及時發現,及時報告,要切實做好人為火防範工作。鎮上加強森林防火應急隊伍的規範化建設,建立一支能夠迅速出動、具有較強戰鬥力的撲火隊伍,各村(居)也要建立以青壯年為骨幹的義務撲火隊。鎮上要結合實際,要配備必要的森林草原防火風力滅火機、鐵鍬、防火服等防火物資和滅火器具,為森林草原防火滅火提供基礎保障。加大宣傳力度,動員社會方方面面的力量,實行聯防聯治,羣防羣治,形成齊抓共管的森林資源防火工作格局。

(五)建立羣眾舉報制度。在全鎮範圍公佈舉報電話xx,對舉報案件一經查實移交森林公安局處理。對所有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做到快偵、快破,從嚴打擊。

(六)突出重點。各村(居)要明確各自的森林資源保護重點區域、重點地段。要將特色林果基地、退耕還林區域、公益林區、通道綠化、育苗基地等作為今年森林資源保護的重中之重,確定專人巡護,豎立防火宣傳標牌,加大“五禁”巡查力度。

(七)加強值班制度。嚴格執行森林資源破壞和火災案件報告制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值班和領導帶班等制度。各村(居)主要負責人確定為本村(居)帶班負責人,堅決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要有詳細的值班、巡查記錄。一旦發現值班空缺、聯絡不通等現象,在全鎮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切實做到有濫採亂伐和有火情及時發現,及時報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居)、有關單位要從講政治的高度重視森林資源保護工作,堅決克服僥倖心理,把森林資源保護工作作為一件大事擺到重要議事日程來抓,做到抓嚴、抓細、抓實。認真落實森林資源保護責任制,分管領導和包村(居)領導要靠前指揮部署,村(居)黨支部書記和村(居)主任要親自落實,村(居)組幹部要層層落實責任,做到網格化責任管理,一旦發生破壞森林資源行為和火災而不及時上報,層層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從嚴巡護查處。各村(居)要進一步強化森林資源保護的主體責任,做好轄區內宣傳工作,加強野外火源管理,組織人員對重點部位的火災隱患進行排查整改。在森林火災高發期內,在林區內要增加巡查人員,進行全方位、不間斷巡查,進行死看死守,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三)加大檢查力度。各村(居)要切實落實好森林資源保護和防火的各項防範措施,加大宣傳和巡查力度。鎮上利用宣傳車定期與不定期到各村(居)進行宣傳檢查,向廣大村(居)民講解森林資源保護的重要意義及防滅火的相關知識,形成人人愛護林,人人抓防火的良好局面。

(四)加大問責力度。鎮紀委、監察室負責對森林資源保護工作中不作為或亂作為的鎮、村(居)幹部,依規進行問責;對出現森林資源管理秩序混亂、破壞森林資源的,亂採濫挖屢禁不止的,佔用林地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問責。

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12

為切實加強森林防火工作,鞏固我縣林業建設成果,保障林業產業正常發展,進一步促進林業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文件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設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決策有關重大事項。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由縣委、縣政府主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縣農林局、發改委、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門主管領導擔任。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林局,縣政府有關部門派人員參加。按照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決策,負責緊急火情撲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發展態勢,及時提出啟動、停止本預案及有關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並監督實施。

各鄉鎮設立相應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和辦公室,制定相應的預案,明確相關職責,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火災的預防、控制和撲救工作。

(二)部門職責

1、縣農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災的監測、預防,迅速對災情做出全面評估。

(2)劃定火點、災區、受威脅區,提出隔離封鎖建議,並參與組織實施。

(3)組織對災區、受威脅區內的易燃物實施緊急撲救、隔離、疏散工作。

(4)監督、指導對火點、災區內林木和場地實施清理。

(5)建立緊急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滅火專業設備、防護用品、交通及通訊工具等。

(6)評估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7)培訓防火人員,成立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9)組織實施對火點、火災區及周圍羣眾的宣傳工作。

2、發改委:負責森林火災控制保障體系、火災處理所需的專用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3、財政局:負責安排森林火災控制和物資儲備所需資金,保證及時足額到位,加強森林火災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4、民政局:負責森林火災區羣眾的安撫和救濟工作。

5、交通局:負責提供運輸車輛,優先運送撲救森林火災的人員、物資,配合縣農林局做好森林火災監督檢查工作。

6、公安局:實施森林火災區封鎖、隔離工作,做好森林火災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

7、司法局: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災報告、通報程序

(一)本區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災後,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應立即派技術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採取防範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不得拒絕或推脱。

(二)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形式:縣林技中心在報告、傳遞森林火災災情時,應當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緊急通知和有關要求,以電話、傳真等最快的形式進行。

(三)縣林技中心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內容:包括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災林木品種、面積,已採取的控制措施,災情報告的單位和個人及聯繫方式。

(四)森林火災災情報告程序:發現森林火災災情時,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在接到緊急災情報告後,30分鐘內趕赴現場,進行初步調查。同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並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除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對外界發佈災情信息。

如果今後國家對災情保密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應急措施

當森林火災發生時,必須啟動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應急預案,做出應急反應。

縣林技中心發現或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後必須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調查,立即對森林火災區實行撲救、隔離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火災報告後,要立即召開會議,決定啟動預案,針對火點、受威脅區分別做出撲救、隔離、封鎖、疏散羣眾等相關決策,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落實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撲滅火災,同時做好災區內生產、生活安排,保證災情控制工作順利進行。

四、保障系統

(一)物資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資儲備體系,由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儲備必須的防火專用設備,防火車輛、運輸車輛及人員防護用品。

(二)資金保障

縣財政每年列支緊急防火物資儲備、災情控制及監測等所需資金。

(三)技術保障

縣林技中心負責森林火災的調查、撲救、隔離等工作。

(四)人員保障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建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五、宣傳、培訓

(一)公眾宣傳教育

公佈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縣林技中心電話,向林木種植户、護林員及廣大羣眾發放森林防火技術資料,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廣大羣眾的森林防火知識和法律意識。

(二)培訓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應加強森林防火專業知識的學習,聘請專家對縣林技中心工作人員及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進行技術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應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則

本預案由縣農林局負責解釋。

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13

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提高政府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處置能力,做好各項撲火準備和制定科學的撲救措施、規範組織指揮程序和緊急事務處理辦法,確保在發生森林火災時能充分準備,撲救措施得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證廣大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新政鎮護林防火指揮部

成立由黨委書記李登明任指揮長,黨委副書記、鎮長羅雄林同志為副指揮長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具體工作由分管林業副鎮長王俊統籌安排。領導小組下設指揮部辦公室,由林業站站長李衞國任辦公室主任,林業站其餘幹部,各村(社區)支部書記為成員。各村(社區)分別成立森林防火應急小組,落實具體名單,職責分工。

二、護林防火指揮部職責任務

貫徹執行上級政府的有關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安排部署我鎮森林防火工作;檢查、監督各村、社區貫徹執行有關森林防火方針、政策、法規和重、特大措施的實施情況;並負責全鎮森林火災處置應急工作的決策、指揮,在緊急情況下,全力組織羣眾撲火,並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救,決定森林防火其它重大問題。

三、加強森林火災的預防、預測、預報和監測工作

1、對林業方針、法律、法規的宣傳,在全鎮大力宣傳保護森林資源,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意義,全面提高羣眾和社會各界依法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的森林防火意識;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的監督檢查、消除各種火災隱患;全面提高森林防火的綜合能力。

2、在森林防火期及高火險天氣時,作好森林火險預報和高火險警報。

3、鎮林業站工作人員要按分片要求對責任區域進行巡查;各村、組幹部、巡山護林人員密切監視林區動態,形成立體型林業監測網絡。尤其要在除夕全天,正月七年級對靈官廟,小東山,亮埡公墓等重點區域進行重點防控。

四、撲火原則

1、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

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採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人力打殲滅戰。

3、在撲火戰術上,要採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全力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損失。

4、在撲救力量上,全力組織當地青、壯年、老百姓和當地森警消防官兵。

5、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段包乾,劃區分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責任制度。

五、撲火安全和醫療救護

1、撲火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勢和火場勢態,要觀察風勢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2、因撲火造成人員傷亡時,發生火災的村,要積極開展救治工作。必要時,根據傷勢輕重情況,及時向上級醫院轉換,若有人員死亡、死難者由政府配合各村、組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妥善處置。

六、火案查處

小面積的森林火警,由森林防火指揮部牽頭,組織火災的查處工作,大面積的森林火災,由森林防火指揮部會同派出所、森林警察局及相關單位聯合負責事件的查處工作。

七、資金保障與撲火的準備

處置突發森林火災所需經費,由各村自行解決。黨政辦負責情況統計上報,車輛的安排;安辦負責撲火現場安全;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負責人員救治;林業站負責人員組織,撲火燈具、喊話器、撲火工作等的準備;其他人員聽從指揮長統一調動。

八、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救森林火災工作中貢獻突出的支部和個人的表彰獎勵,依據《四川〈森林防火條例〉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執行,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移交司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中,由於不及時報告、虛報、瞞報、失職瀆職、玩忽職守,導致森林資源受到重大損害,人民生命財產受到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或者雖然構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由其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14

為貫徹落實“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撲救、有效消災”的森林消防工作方針,建立健全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規範處置行為,提高處置能力,確保應急處置準備充分、反應快速、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最大程度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依據《浙江省森林消防條例》、《浙江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衢州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衢江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衢州市衢江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於舉村鄉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一、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鄉村聯動。在鄉黨委、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認真組織實施本預案。加強鄉村協調聯動,共同做好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

(2)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與森林消防工作相關的各行政村及各單位,根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確定的職責,盡職盡責、積極配合、密切協作,確保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快速響應、保障有力。

(3)以人為本,科學撲救。在處置森林火災時,應把保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學指揮、合理用兵、確保重點,切實保障人民羣眾財產、公共設施和森林資源安全。

(4)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各行政村和森林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各項森林火災預防措施,切實加強森林火災應急處置的思想、物資和工作準備,確保反應快速、處置得當。

二、組織指揮體系

1、森林防火指揮部

總指揮:陳衞華

常務副指揮:徐建芬

副指揮:鄒晶昌、邵露、段涵、吳嶽紅、葉輝

2、森林撲火組

組長:邵柴家

成員:鄉村幹部、森林消防員、護林員、網格員、基幹民兵

3、後勤保障組

組長:曾偉

成員:鄭世龍、楊立新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鄉指揮部負責指揮。根據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以下簡稱撲火前指),負責森林火災的指揮撲救工作。撲火前指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構,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指的統一指揮。

三、信息報告

森林火災實行有火必報制度。各行政村,鄉屬各單位要第一時間準確、規範地將森林火災信息上報至鄉指揮部,並及時通報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村。出現重要火情時,鄉指揮部應立即報告區森林消防指揮部和區政府。

四、應急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指揮機構和力量。森林火災發生後,鄉指揮部要第一時間採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由鄉指揮部負責指揮;初判發生較大森林火災,由鄉指揮部上報區指揮部,聽從區指揮部統一指揮;初判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報告衢州市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

森林火災發生後,各行政村和各單位要根據火情情況組織力量全力撲救,撲救森林火災應以森林消防隊伍為主,必要時動員經過撲火培訓的鄉幹部、當地羣眾等非專業力量參與撲救工作。

不得動員殘疾人、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與撲火工作,上述人員自發參加的,各行政村和有關單位應當加以勸阻。

撲火前指要儘快瞭解掌握火場情況,全面、準確地對火場各要素進行分析,迅速形成火災撲救方案,果斷向各撲火隊伍下達命令。在火災現場範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災現場劃分若干戰區,分別任命戰區指揮員,按照撲火前指的統一部署,全權負責本戰區撲火的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的規範化要求具體按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印發的《撲救森林火災前線指揮部工作規範》執行。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果斷地採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預定的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安全撤離路線,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和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羣眾安置工作,確保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的醫療保障。

維護交通秩序,加強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藉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等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森林火災撲滅後,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餘火清理工作,經檢查驗收合格,撲火人員方可撤離。同時,劃分責任區域,並留足人員看守火場。

撲火工作結束後,森林火災發生地、鄉指揮部及時進行總結,分析火災發生原因和應汲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按規定時限上報區指揮部。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撲火工作中犧牲或受傷的有關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對火災肇事者,由火災發生所在行政村和鄉調查處置組聯合依法查處;對在火災事故中失職瀆職人員,依據《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15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提高我村森林防火能力,確保轄區森林資源和退耕還林成果安全,按照《保安鎮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今冬明春護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保政發(20xx)13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村森林防火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明確責任,統一領導、分級指揮。在“村兩委”領導班子的統一領導下,由防火小組成員牛世宏負責協調組織實施本預案,同時指導各村小組制定本自然村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預案,按照統一領導、分級指揮的原則,落實火災事故處置責任制。

(2)、統一步調,快速反應。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協調本預案涉及相關村小組之間的工作配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本預案快速有效實施。

(3)、生命重於泰山、安全第一。堅持以保護森林火災發生地居民和撲火人員生命安全為前提,努力把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4)、以專為主、專羣結合,。撲救森林火災以專業撲火隊伍為主,羣眾撲火隊伍為輔,實行“專羣結合,機動靈活”的原則。鎮森林撲火專業隊伍統一由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調動指揮,我村羣眾撲火隊伍由組長牛海寶統一調動指揮。

(5)、警鐘長鳴,做好準備。隨時做好應對森林火災突發事故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物資準備、工作準備,做到有備無患、常抓不懈,建立森林火災事故的長效機制。

(6)、適用範圍。在全村範圍內發生一般以上(包括一般)森林火災事故處置時啟動本預案。

三、防火指揮部相關職責

(一)楊畔行政村護林防火指揮部組成人員

揮:牛海寶(村支書)

副總指揮:馬應文(村主任)

牛世宏(村主任助理)

員:白世忠(安樑村小組隊長)

劉德祥(楊畔村小組隊長)

段玉斌(前崾峴村小組隊長)

許佔俊(楊崾峴村小組隊長)

陳趙俊(楊芥子村小組隊長)

高喜軍(背水溝村小組隊長)

陳振元(老莊灣村小組隊長)

段青雲(下羅灣村小組隊長)

各村新老黨員、老支書、老隊長及知識青年等。

指揮部辦公地點設在村委會黨員活動室,辦公室主任為馬應文,副主任牛世宏(兼),森林火警電話:

(二)崗位職責

(1)總指揮:牛海寶,負責全村轄區森林防火工作,審定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及時發佈森林防火戒嚴令;指揮重特大森林火災,下達補救命令,調動全村各村小組社員參加森林火災撲救;決定是否需要上級支援本鎮火災撲救。

(2)副總指揮:馬應文,協助總指揮參與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指揮撲救;組織動員各級撲火隊伍;協助總指揮部進行科學決策。

(3)副總指揮:牛世宏,協助總指揮組織撲火力量撲救森林火災;督促檢查指揮部決定、命令的貫徹執行情況;協助指揮部進行決策。

(4)辦公室:擬定森林防火相關工作的指示、決定、命令、通知;協助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動員撲火隊伍;配合指揮部搞好撲火後勤保障工作。

(5)成員:本部成員由各村小組隊長、老黨員、幹部及知識青年組成,召集各村有效勞力,籌備臨時撲火工具,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16

為了切實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做好各項撲火準備和制定科學的撲救措施,規範組織指揮程序和緊急事務處理辦法,確保撲火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把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的適用範圍

森林防火,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災的預防和撲救,森林防火預案適用於發生在卓筒井鎮境內,受害面積在1公頃以下的森林火警和受害面積在1公頃以上的所有森林火災,其中受災面積在100公頃以上的為重特大森林火災。

二、森林防火的基本情況

(一)全鎮森林防火面積大,分佈有12個行政村。

(二)我鎮植被茂密、分佈均勻,火險等級升高。

(三)森林防火在山區和丘陵村社,具有山高坡陡,交通不便,通訊較差,林地和農業交錯,人火活動多,森林防火存在一定的困難。

(四)每年的春節前後和清明節期間,農村有上墳、燒紙、燒香的習俗,5月份小春作物收穫前後,農户有燒地邊草燒秸稈的習慣,羣眾又缺乏一定的森林防火意識,4-5月氣温回升,地被物乾燥,着火點高,這些時候是森林防火的關鍵時期,也是森林防火的重點部位。

(五)根據《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規定,我鎮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為森林防火期,其中,每年的2月1日至5月10日為森林高火險期。

三、森林防火機構

(一)成立卓筒井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鎮長鬍軍任指揮長,為全鎮森林防火的指揮長,呂李、李銘為副指揮長,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武裝部、派出所、黨政辦、社會事務辦公室、文化旅遊產業發展辦公室、財政工作辦公室、宣傳文化服務中心、衞生院、鎮內各中國小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領導和指揮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處理,負責收集信息並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情況。

(二)卓筒井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農業服務中心由蔣西負責日常事務,為村、社的預防撲救提供法律法規和材料及時向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報告情況,督促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

(三)鎮政府建立以鎮幹部為主體的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應急分隊,主要負責森林火警和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接受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的領導調度安排。

(四)各村分別以社建立三級半專業和業餘撲火隊,負責發現火情第一時間趕到火場,進行先期處置。

(五)森林火警報警電話:119

四、森林火警的監測和發現

依靠以下力量,進行林火監測,及時發現和報警:

(一)各村的兩委幹部及黨員羣眾;

(二)工程管護人員,基層民兵;

(三)毗鄰地區互相監測,互通情況;

(四)宗教寺廟監測和旅遊區管理機關監測;

(五)在森林防火期內,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24小時值班,一旦發生火情,及時報告,並及時傳達上級意圖和指示精神。

五、滅火力量的準備

(一)鎮政府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搶險隊伍。

(二)各村建一支以民兵為主的20-30人左右的應急撲火隊。

(三)各村滅火隊,由鎮政府組織培訓,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有責任向各村羣眾宣傳森林防火知識,滅火常識,安全注意事項等。

六、森林火災撲救原則

根據"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按照就近組織撲救,重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國家重要設施設備、歷史文化遺產的原則,科學撲火,及時有效地撲滅森林火災,將森林火災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一)撲救的基本要求:打早、打小、打了。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災要在2小時內徹底撲滅,邊遠、交通不便的村不能超過4小時。

(二)就近組織力量。發現火情後,村、社要立即組織撲火隊撲救,並爭取鄰近村支援,同時報告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119"。

(三)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温度低、風小、火弱的有利時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迅速控制火勢,徹底消滅餘火,防止死灰復燃。

(四)從火場的實際情況出發,服從消防專業人員的指揮,合理部署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撲救人員自身傷亡。

(五)根據火情,以人為主,重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家重要設施設備、歷史文體化遺產的安全。

(六)森林火災的撲救,不得動員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年齡在16週歲以下的人員參加。

七、森林火災的撲救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應當採取必要的撲救措施,並及時向鎮人民政府、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119"報告。

(二)鎮政府森林防火應急分隊必須到達火場,組織森林防火搶險分隊、村社撲火隊,應急民兵等進行撲救,同時按規定上報,接到撲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迅速趕到撲救地點,投入撲救。

(三)撲救森林火災要本着先人後物,重急輕緩的順序嚴密組織實施牢固樹立撲火安全意識,首先保證撲火人員的安全,避免造成新的損失。

(四)鎮政府森林防火搶險分隊人員到達現場後,要立即成立現場處置指揮部,並將到達人員分為撲救組、警戒組、後勤組、協調組等,各司其職,開展工作,保證森林火災的撲救統一、有序、有效地進行。

(五)村、社負責本轄區內森林火災撲救的`組織指揮,負責本地撲火隊的調動、使用,並組織後勤供應,工具調配,在撲救的同時將情況隨時報告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部獲悉後,要及時派員檢查、指導和根據情況作出支援決定。

(六)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全鎮較大森林火災的撲救組織指揮,負責調動協調森林搶險分隊,預備役部隊,公安機關,調配其它半專業或義務撲火隊,特殊情況可請xx支援,採取全社會調動人力、物力等特殊增援措施,必要時向上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請示援助,堅決遏制森林火災面積的擴大,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撲滅火災,並將情況隨時向上級人民政府或上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報告。

(七)森林火災撲滅後,對火災現場必須全面檢查,清理餘火,並留有足夠人員看守火場。

(八)撲救森林火災所耗物資和撲火人員的生活補助、誤工等由失火肇事的單位集體或個人賠償損失,並依法追究責任。

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17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處置應急能力,保護廣大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快捷的組成森林防火措施體系和撲滅山火,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森林火災

1.加強領導。建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以鎮長為組長,副鎮長為副鎮長,各責任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並劃分責任區,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實貫徹領導帶班,責任到人的預防方針。

2.廣泛宣傳。利用會議、標語、電視、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召開會議進行部署,嚴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並不斷提高羣眾森林防火意識。

3.準備必要的撲火物資。配足配齊鐵鏟、砍刀、鋤頭等工具,為撲火提供物資保障。

4.落實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組必須落實村級專職、兼職森林防火巡山員制度和村民輪流掛牌值班制度,確保山有人護,火有人管。防火期內,必須堅持領導帶班,並實行24小時值班。

二、強化監管,落實責任。

按照縣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規定,我鎮各部門要逗硬落實防火措施,立即開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檢查,加大巡山護林和檢查督促力度,切實整改火險隱患;加強林區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點防範區域內的枯枝落葉和雜草,嚴禁在林區亂扔煙頭、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別是在春節、清明節期間要倡導文明掃墓祭祖。對工作不落實、對火情不作為、殆誤戰機,造成重大損失的,政府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傳達

凡我鎮工作人員從各方面獲悉森林火情後,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鎮政府,同時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

四、徹底清理,不留隱患

火場清理的三項要求:一是要動態清理,不留盲區;二是要巡查指導,不留空檔;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嚴守細看,防止復燃

看守火場的四種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乾,責任到人;二是全線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跡地巡查,縱深到邊;四是居高瞭望,流動巡護。

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18

xx鄉地處偏僻山區,是xx、xx、xx的交界處,總面積有xxxxx畝,其中林地面積有xxxxxx畝。若遇上高火險天氣時,馬上就面臨着極大的火災隱患。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將xx鄉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以下幾點措施:

一、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組織機構

xx鄉實行xx鄉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其中xxx鄉長擔任xx鄉森林防火領導小組組長,xxx擔任副組長,成員有xxx、xxx等。我鄉以《森林防火條例》和《xx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為依據,以“抓基層、抓基礎”為重點,以抓具體措施為突破口,深入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不斷改革、不斷創新,建立“立足基層,立足基礎,鄉自為戰,村自為戰,羣防羣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機制。

二、 加強宣傳教育

根據xx鄉目前的實際情況,利用護林員每天早晚敲鑼二次、宣傳車巡邏、通告張貼、利用學生帶給家長的一封信進行廣大面積的宣傳。

三、 強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鄉政府的帶領下,每村成立防火領導小組,在高火險天氣,對各個緊要路口進行嚴防死守,不準放田坎、燒灰、燒紙錢、不準帶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戒嚴期間,鄉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時輪流值班,指揮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時進行巡邏,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向上級彙報,並做好撲火工作。

四、 加強森林防火隊伍建設

xx鄉政府以當地民兵為基礎,成立了一支近30人的`森林防火撲火隊伍,當那個村發生火災,馬上拉到那個村去撲火,平時加強訓練,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同時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隊伍,以在家青壯年為基礎,每支隊伍人數大約20-30人,一旦發生火災,他們馬上打頭陣,自覺上山撲火。

五、 xx鄉所採取撲滅森林火災的主要辦法是撲火法

根據xx鄉的實際形勢,火災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墳、燒田坎所發生的,墳邊、田邊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撲打法。當發生火災上山就帶森林防火拍進行撲打,方法即簡便又實效。當森林茂盛的地方發生火災時,以撲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災時,就得采取開設隔離帶的辦法,但目前為止這種方法都沒發生。

六、 在撲火過程中必須注意火場安全

為了防止出現傷亡事故,撲火人員尤其是撲火指揮員在火場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 時刻注意火場氣象條件及其變化,對火情瞭如指掌。

2、 遇事不慌,始終保持冷靜清晰的頭腦。

3、 事先安排好撲火隊伍的進路和退路。

4、 注意有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和環節。

5、 保持全方位的通訊聯繫。

6、 對撲火隊伍的行動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領導給撲火隊伍下達的指令必須明確、明瞭。

7、 每支撲火隊伍要有1-2名熟悉地形和道路的嚮導帶路,參加人員要遵守紀律,特別是不能擅自離隊。

8、 所有撲火人員都要勇敢戰鬥,不失時機地同森林火災作鬥爭,同時也不能魯莽行事冒險逞能。在撲火時,要特別注意風向和火頭變化,注意自身安全,特別需要強調的是進入山場時,都要走已經被林火燒的地方。

村級森林防火應急處理方案19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X鎮位於XX省XX縣東北25公里處,東與澄城縣堯頭鎮接壤,南與孫鎮相連,西、北與白水縣西固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後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X鎮先後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26500畝,天然保護林1460畝。

三、森林防火期

X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防範。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範圍和相關職能,由X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並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範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範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

五、應急演練順序及時間安排

1、森林防火應急演練(上午9點到10點)

由林業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2、防汛應急演練(上午10點到11點)

由水利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3、地質災害應急演練(上午11點到12點)

由國土所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六、工作要求

各單位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做好演習充分準備,為確保演習圓滿成功,演習期間嚴禁無缺席,並安排好本單位留守值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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