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股權激勵方案4篇

來源:文萃谷 2.51W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屬於計劃類文書的一種。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股權激勵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股權激勵方案4篇

員工股權激勵方案1

1、基本原則

一是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相結合的原則,將員工的個人利益和公司的長遠利益及價值增長緊密的聯繫在一起,堅持股東、企業利益和高層管理人員、核心業務骨幹利益相一致。保證企業長期可持續發展,實現收益與風險共擔,收益延期支付。

二是存量不動、增量激勵的原則。在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前提條件下,將企業淨資產中的增值部分作為實施股權激勵股票的來源。

三是業績導向原則。按照公司不同職位和風險的大小分配公司股權,將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確立公司收入公平的業績導向。

2、激勵對象的選擇

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包括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不包括獨立董事及其他僅在公司領取酬金的董事會或監事會成員),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經濟師、副總經濟師、董事會祕書、監事會主席、公司各部門經理等人員。

公司高級技術人員。包括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為企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各部門高級技工和業務骨幹、擁有會計師、高級技術員等職稱的相關人員。

業績突出人員。在本年度或連續幾個年度考核中,銷售業績、市場開拓、技術創新等某一方面工作異常突出的人員。

新進潛力人員。員工具有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擁有副高以上職稱、能力突出、有進取精神,符合公司長期用人標準。

3、授予股份的數量

公司授予激勵者股票數量是由獎勵基金總額除以期末股票每股淨資產決定的。公司依據年末激勵基金總額和上市公司股票期末的每股淨資產算出該公司授予股份的數量。按照公司具體標準將公司股份授予激勵對象。

4、回購

回購條件。當激勵對象在離職、退休或喪失行為能力的情況下,經董事會審核後可根據本人意願決定是否進行回購。在員工自動離職(從離職後兩個月後進行回購)、解僱(因重大過失造成公司巨大損失的)和因持有人發生同業競爭行為而擁有的股份,則需要公司強制回購。

回購價格。回購價格以回購年份公司上一年的每股淨資產計算。

個人回購收入=可回購的虛擬股份數額×(回購年份上一年的每股淨資產―授予年度每股淨資產)。

其中:每股淨資產=年度平均淨資產÷實收資本

年度平均淨資產=(年初淨資產+年末淨資產)÷2

回購資金來源。回購按照主體的不同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由公司員工出資進行回購,個人按照每股回購價格出資獲得相應股份。另一部分由公司回購,資金來源於公司的激勵基金,按照相關規定回購所需股份。

回購支付方式。除符合無償收回條件的情況之外,公司回購一般都採用延期支付的方式。從員工將股份所有權讓渡之後的那天開始算計,一年後公司可以回購股份的35%,兩年後可以回購股份的35%,第三年可以回購股份的30%。

5、股權激勵計劃的終止條件

上市公司發生如下情形之一時,應當終止實施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根據激勵計劃已獲授的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權應當終止行使。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

(3)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6、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實施環境分析

宏觀環境

從法律角度上來看,20xx年我國頒佈的新《公司法》中規定股份公司可以出資回購本公司的股票用以獎勵給本企業員工,收購的資金來自於企業税後利潤,但總體數量不得超過已發行股票的5%。這一規定為我國實施股權激勵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也解決了股票來源的問題。

20xx年11月,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就《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規範意見》(試行)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下文簡稱《規範意見》),對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進行了明確的規範,指出根據《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以實施管理層股權激勵。推動上市公司建立股權激勵機制,同時對股權激勵的實施程序和信息披露予以規範。《規範意見》以促進和規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機制的發展為目的,以股票和股票期權為股權激勵的主要方式,從實施程序和信息披露角度予以規範。這些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制定,為上市公司進行股權激勵掃清了法律的障礙,使企業在設計股權激勵方案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重新會計準則的角度上看,股權的會計處理有了依據。新準則“以股份為基礎的支付”規定按公允價值法進行確認和計量。以“公允價值法”衡量股票期權價值或確定酬勞成本時,在授予日按照公允價值進行計量取得的服務,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同時增加權益與負債;在等待期,在可行權日之前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對權益與負債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損益,長期待攤費用分期攤銷。新會計準則一方面提高了證券市場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也為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提供了會計處理的方法。

微觀環境

(1)高管年度薪酬。高管的薪酬制度反映股權激勵對企業吸引力的高低。如果高管年薪越高,為了避免同一公司員工薪酬差距過大,公司就越希望實施股權激勵制度,以平衡企業短期激勵和長期激勵,完善公司治理機構,改善企業資本結構,維護公司長遠利益。

(2)公司監督機制。公司監督機制和激勵制度是呈負相關性的,如果一個企業的監督機制比較完善,股東具有較強的監督能力,那麼企業的激勵制度就可能不太完善,就不傾向於實施股權激勵計劃,若實施股權激勵其效果也不會理想。如果企業的.監督機制不太健全,股東忽視企業監督方面的工作,則需要通過股權激勵制度實現對企業的約束,控制企業高管人員的行為,使其為實現企業長遠利益而不斷努力工作。

(3)經營風險係數。公司面臨的經營風險係數越高,對經營者的工作業績考察就越難,在企業無法準確考察員工努力水平的情況下,從員工的角度出發,可能會出現對其不公正的待遇,影響經營者的激勵性,不利於企業的經營和發展。因此,公司的經營風險越高就越傾向於實施股權激勵,且激勵的效果也越明顯。在分析公司經營風險係數的時候需要對企業經營風險、行業風險及市場風險等方面進行考慮。

(4)公司資本結構。有關專家通過研究得出:公司資本結構與股權激勵的實施呈負相關。如果企業的負債過多,債務壓力過大的企業不傾向於實施股權激勵。因為債務沉重一方面使企業沒有充足的資金進行股權的獎勵,也無法從二級市場對公司股份進行回購。另一方面負債企業的股票在證券市場的走勢也不會太好,這不但影響經營者行權,也會導致經營者的工作積極性下降,最終影響公司業績水平。

7、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重要性

吸引、留用人才的有效措施

實施股權激勵首先可以使員工分享企業的收益,增強企業員工主人翁意識和認同感,調動公司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其次,一旦員工離開企業,將失去這部分收益,這便增加了員工離開公司的成本。因此,實施股權激勵制度能有效留用人才,為企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人力資源保障。此外,股權激勵制度還能夠吸引優秀的人才,因為這種機制不僅針對現有公司員工,而且公司為將來新員工提供了同樣的激勵機制和利益預期,以便招攬大批優秀人才。

化解企業所有者與員工的利益矛盾

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公司的所有者(股東)往往注重企業長期發展和盈利狀況,而員工卻只在乎自己任期內的個人收益和業績。這兩種不同的價值取向必然導致兩種不同的行為,甚至會發生員工為實現自己的個人利益而損害企業利益的情況。實施股權激勵制度後,員工在一定程度上也成為企業的股東,使個人利益和公司利益趨於一致,為企業和諧、良性發展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平台。

有助於提升公司的投資價值

股權激勵可以有效地抑制高管層的短視行為,使其決策和利益取向符合公司價值目標;同時,也提高了管理效率和高管層的積極性、競爭性、創造性,增強了高管層的責任感,這些都有利於提高公司的運營質量和經營績效。此外,從公司的投資者――股東的角度來看,對於控股股東來説,建立在以會計為基礎、而又超越會計的績效評價制度基礎上的長期激勵計劃,能夠減少代理成本,有效激勵高管層為股東創造最大化的財富;從公司公眾投資者角度,他們認為擁有股票期權或以其它形式擁有公司股權的高管層更能夠真心實意地為公司的長遠發展考慮,因此他們更加信任這些公司的高管層,從而更加認可公司的投資價值。

員工股權激勵方案2

很多人都在問員工的股權激勵方案改怎麼設計,分出多少股份才是合適的呢?

員工股權激勵,可以分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兩大類。但是在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實施的時候,兩種企業會有很大不同。上市企業涉及很多股民的利益,所以需要證券管理部門的參與,會有嚴格的規定,非上市公司,則有較多的自由發揮空間。

因此,本文只探討非上市公司的員工股權激勵問題。

首先,股權激勵的最終目標是:

1、提高員工的工作投入度,創造更好的業績,比較為自己種田與替人種田,工作熱情與投入感是完全不同。關鍵崗位的員工持股,無非是希望員工改變打工心態,把企業當作自己的企業來對待,工作態度會完全不同。

2、能留住優秀員工,讓關鍵崗位的員工長期留在企業工作,與企業一起發展。

只有達到以上兩個目標的股權激勵方案,才是成功的!

第二:員工持股幾種類型:

1、分紅股(又叫乾股),員工沒有實際股份,只是享有一定股份比例的分紅,這類股份,員工不用出資購買,主要和業績掛鈎,員工達到一定業績目標,或工作一定年限,可以享受。分紅股,具有人身依附性,員工在企業工作,就享受,離開企業就喪失,也不可轉讓。也不用承擔經營風險,純屬一種福利性激勵。

2、期權,期權指的.是,在某個時間點,給員工一個約定價格購買一定的股份,約定在未來某個時間點行權(行使購買權),當行權時,實際股份價格超過約定購買價格時,持股員工,就可以享受股份增值的收益。一般來説,員工要行使購買權,必須達到約定的業績條件,才能行權,如果沒有達到約定業績目標,則喪失行權資格。如果達到行權條件,某些員工沒有足夠資金購買全部配額股權,則可以允許員工部分轉讓購買資格,這樣期權會更有吸引力。

3、出資購買股份,這類股份是企業實際性股份,而且在當下實施,原則上需要在工商登記。員工以現金購買,按出資比例享受股份收益和承擔經營風險。一般來説,企業為了激勵員工,可能會採取優惠價格讓員工購買,或者半買半送。

在操作上,採取用一定方法對公司股權進行估值,再按照每股估值價格給予優惠。比如,某公司股本1000萬股,每股收益1元。如果按照PE價格,每股大約8-10元,企業可以採取半買半送,或者按者市場價值4-6折,讓員工購買。

這類股份,與員工人身沒有依附性,即使員工離職,也可以擁有,或者轉讓。

以上三種持股方式,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可以單獨採用,或者混合採用。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會遇到各種問題。

第三:員工持股操作的十大關鍵問題:

1、股權激勵的前提是,企業要有長期發展戰略,方向明確,前景美好,否則,股權對員工吸引不大。一個沒有方向的企業,沒有前景的企業,薪水高,也不一定留住優秀人才,別説股份了。

2、股權激勵,是為了促進企業業績提升,快速發展,因此所有的股權激勵,要和業績有關聯。同時,員工出資購買股份,也可以增加企業資金實力,有助企業更好發展。

3、儘量讓員工掏錢購買股權,因為付出代價不同,珍惜度也不同。最後激勵效果也不同。

4、員工持股比例,原則上不能超過20%。佔比太大,企業後續引進資本時,股權太分散,致使企業缺少控制人,不利於企業發展。

5、員工持股方案,要充分考慮崗位價值,員工工作年限,以及個人能力與業績表現來分配股份數量,同時,避免全員持股。認購股份,需要資格,如果每個人都可以購買,就沒有稀缺價值。

6、持股員工數量過多時,建議採取代持股份的方式,因為公司法明確規定,有限公司的股東,最多不能超過50人。要規避這個限制,可以考慮股權代持,代持需要簽訂協議,制定相關操作規則,以避免紛爭。

7、企業要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財務必須透明,否則對員工的吸引力下降。

8、在考慮員工持股的同時,企業要建立公司治理結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需要建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並制定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以及經營班子的管理規章。員工在擁有公司股權,獲得收益的同時,要有機會,不同程度的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發揮其積極性,這樣員工才有成就感和歸宿感。

9、員工持有股份,要真正有吸引力,還是要讓股份能在企業內部能流通起來,一個,股份價格根據公司盈利情況而增加,會提高員工對公司盈利能力的關注,第二,股份可以在公司自由買賣或者大股東回購股份,這樣員工出資購買時,對購買的股份難以退出的顧慮會降低,有助於提高員工認購股份的積極性。

10、要做好員工股權激勵,還得有組織準備,一個要聘請專家顧問協助,提高方案的科學性與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公司要成立相關小組負責方案設計,後續還需要有部門來管理,這要才能使員工股權激勵方案真正落地,實現推動企業發展之目的。

以上建議,供廣大企業領導人蔘考。格局,決定成就,捨得分享的企業家,才能打造真正偉大的企業!

員工股權激勵方案3

為實現對企業高管人員和業務骨幹的激勵與約束,獎勵和留住企業需要的核心、優秀人才,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持續推動企業員工為公司創造更大價值,依法保障公司股東和員工共享公司成長收益,經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稱公司)股東會討論通過,現發佈本辦法供遵照執行。

一、股權激勵原則

1、對入股前的公司經營不享受權益,不承擔風險;入股後與公司股東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2、激勵股權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給公司股東和公司員工以外的人,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以後其所持股權可內部轉讓。

3、股權激勵員工(以下簡稱激勵對象)不參與公司股東會,不參與公司經營管理,不享有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權力。

4、在工商登記中,並不進行註冊資本和股東的變更登記,股權激勵不影響股東結構改變,不影響公司註冊資本改變。

二、股權激勵方案

1、經員工認可,公司從現有的收入和業務中調劑部分現金以及挑選部分業務,合計_______萬元。該部分業務和現金與激勵對象的出資融合一起,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共同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公司此前的融資款形成的業務一併劃轉過來,與激勵對象的出資融合一起共同經營。

2、前款融合一起的資金,由財務單獨建賬,單獨核算,與未劃轉過來的業務和資金不發生法律關係。未劃轉過來的業務和資金由公司原有股東承擔收益和風險。

3、公司分配給激勵對象的股權暫定為_____萬股。經公司股東會討論通過,可以根據公司發展情況增加激勵股權。

4、激勵對象在認購激勵股權的同時,應按照公司規定向公司融資。融資款原則上不低於激勵股權,融資款按照_____%計付月利息。

三、股權激勵對象

首先由公司員工自行申請認購股份,經公司股東會研究後確定可以認購併明確認購數額的員工為激勵對象。股東不屬於激勵對象。

經董事會同意的員工,自行申報認購股份數額。

四、股權激勵條件

1、激勵對象按照______元一股,自行出資購買公司股份;

2、激勵對象認購的股權以一萬股為起點,最高認購數額不超過______萬股;

3、激勵對象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即喪失激勵條件,不享有股權激勵權利,不承擔激勵股權產生的風險。

五、股權激勵標準

1、每位員工可認購股權不超過五十萬股(______萬股),員工的認購股權數額由股東會決定;

2、經公司股東會討論通過,可以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增加員工激勵股權的認購數額。

六、激勵股權的風險承擔和收益分配

1、入股後,激勵對象的股份與公司股東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2、激勵對象對入股前的公司經營、公司資產、公司負債不享受權益,不承擔風險。

七、激勵股權的收益分配

公司所有出資(含股東的出資和激勵對象的出資)所產生的收益,每年度結算一次。每年的.利潤在扣除公司經營管理成本、5%的法定公積金、___%的呆壞賬準備金之後按照出資比例(包含股東的出資以及激勵對象的出資)進行分配。

八、激勵股權轉讓、退出

1、激勵對象出現辭職、辭退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終止時,其所持激勵股權只能轉讓給公司內部員工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員工比股東享有優先受讓權。轉讓方與受讓方自行結算股權受讓費用。員工受讓他人的股權後,其所持激勵股權總額不能超過100萬股。

2、激勵對象勞動合同終止後將其股權轉讓給公司股東,受讓激勵股權的股東的表決權仍按照公司章程辦理。

3、公司股東和員工均不願意受讓勞動合同終止後的激勵股權,激勵對象有權請求公司按照實際經營情況進行結算,公司應在勞動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與激勵對象完成結算。結算按照本辦法確定的原則進行。結算後公司分兩次平均退還出資,第一次為結算後的第______天,第二次為結算後的第______天。期間不計息。

九、股權激勵的規範化

在條件成熟的時候,公司股東會可考慮激勵股權實行股權代理或委託制,由激勵對象委託他人代為持股,進入工商登記,真實行使股東權益。具體期限和實施細則由股東會決定。

十、實施日期和試行期限

本辦法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試行;

本辦法試行期限暫定一年。期滿後由股東會討論決定是否延續。

十一、解釋權

本辦法的修改權、解釋權歸公司股東會。

員工股權激勵方案4

為實現對企業高管人員和業務骨幹的激勵與約束,獎勵和留住企業需要的核心、優秀人才,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持續推動企業員工為公司創造更大價值,依法保障公司股東和員工共享公司成長收益,經xxx有限公司(下稱公司)股東會討論通過,現發佈本辦法供遵照執行。

一、股權激勵原則

1、對入股前的公司經營不享受權益,不承擔風險;入股後與公司股東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2、激勵股權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給公司股東和公司員工以外的人,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以後其所持股權可內部轉讓。

3、股權激勵員工(以下簡稱激勵對象)不參與公司股東會,不參與公司經營管理,不享有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權力。

4、在工商登記中,並不進行註冊資本和股東的變更登記,股權激勵不影響股東結構改變,不影響公司註冊資本改變。

二、股權激勵方案

1、經員工認可,公司從現有的收入和業務中調劑部分現金以及挑選部分業務,合計xxxx萬元。該部分業務和現金與激勵對象的出資融合一起,從xx年xxx月xxx日起共同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公司此前的.融資款形成的業務一併劃轉過來,與激勵對象的出資融合一起共同經營。

2、前款融合一起的資金,由財務單獨建賬,單獨核算,與未劃轉過來的業務和資金不發生法律關係。未劃轉過來的業務和資金由公司原有股東承擔收益和風險。

3、公司分配給激勵對象的股權暫定為xx萬股。經公司股東會討論通過,可以根據公司發展情況增加激勵股權。

4、激勵對象在認購激勵股權的同時,應按照公司規定向公司融資。融資款原則上不低於激勵股權,融資款按照xx%計付月利息。

三、股權激勵對象

首先由公司員工自行申請認購股份,經公司股東會研究後確定可以認購併明確認購數額的員工為激勵對象。股東不屬於激勵對象。

經董事會同意的員工,自行申報認購股份數額。

四、股權激勵條件

1、激勵對象按照xxx元一股,自行出資購買公司股份;

2、激勵對象認購的股權以一萬股為起點,最高認購數額不超過xxx萬股;

3、激勵對象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即喪失激勵條件,不享有股權激勵權利,不承擔激勵股權產生的風險。

五、股權激勵標準

1、每位員工可認購股權不超過五十萬股(xxx萬股),員工的認購股權數額由股東會決定;

2、經公司股東會討論通過,可以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增加員工激勵股權的認購數額。

六、激勵股權的風險承擔和收益分配

1、入股後,激勵對象的股份與公司股東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2、激勵對象對入股前的公司經營、公司資產、公司負債不享受權益,不承擔風險。

七、激勵股權的收益分配

公司所有出資(含股東的出資和激勵對象的出資)所產生的收益,每年度結算一次。每年的利潤在扣除公司經營管理成本、5%的法定公積金、xxx%的呆壞賬準備金之後按照出資比例(包含股東的出資以及激勵對象的出資)進行分配。

八、激勵股權轉讓、退出

1、激勵對象出現辭職、辭退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終止時,其所持激勵股權只能轉讓給公司內部員工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員工比股東享有優先受讓權。轉讓方與受讓方自行結算股權受讓費用。員工受讓他人的股權後,其所持激勵股權總額不能超過100萬股。

2、激勵對象勞動合同終止後將其股權轉讓給公司股東,受讓激勵股權的股東的表決權仍按照公司章程辦理。

3、公司股東和員工均不願意受讓勞動合同終止後的激勵股權,激勵對象有權請求公司按照實際經營情況進行結算,公司應在勞動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與激勵對象完成結算。結算按照本辦法確定的原則進行。結算後公司分兩次平均退還出資,第一次為結算後的第xxx天,第二次為結算後的第xxx天。期間不計息。

九、股權激勵的規範化

在條件成熟的時候,公司股東會可考慮激勵股權實行股權代理或委託制,由激勵對象委託他人代為持股,進入工商登記,真實行使股東權益。具體期限和實施細則由股東會決定。

十、實施日期和試行期限

本辦法自xx年xxx月xxx日起試行;

本辦法試行期限暫定一年。期滿後由股東會討論決定是否延續。

十一、解釋權

本辦法的修改權、解釋權歸公司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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