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企業經營合同彙編五篇

來源:文萃谷 2.12W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企業經營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企業經營合同彙編五篇
企業經營合同 篇1

( )××字第××號

證明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與承租方代表×××(承租經營者)〔或承租方×××〕於××××年×月×日在××(簽約地點或本公證處),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經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業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和《××××》(相應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 (簽名)

××××年×月×日

注:1.此格式適用於《全民所有制小型工業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規定的企業租賃合同;

2.有擔保人的,擔保人應在證詞中列明;

3.如合同並非在公證員面前簽訂,證詞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寫;

4.其它類型的企業租賃經營合同公證參照此格式出具。

頒佈單位:國家工商管理

頒佈日期:xxxx 來源:公開選撥領導考試

企業經營合同 篇2

1、 提升企業運作效率。通過對合同生命週期管理,監控合同交付狀態、交付及時性,完善標準、流程,及時提醒、督進,可有效保障交付信息在各交付環節傳遞,提高各環節交付及時率,從而提升合同整體交付及時性。

2、 使合同信息、交付信息透明,實時掌握交付進展。通過合同台賬的完善、可視系統建設、數據倉庫建立,可將企業的財務賬拓展到合同賬,使經營者實時瞭解多少合同已簽訂,多少待交付,多少待收款,根據實時情況快速做出經營調整。

3、 減少不增值變更、執行損失。通過對合同變更監控,修正流程,發佈指導,可有效減少不增值變更。同時,覆盤分析經驗,改善合同簽訂質量,提升執行能力,減少執行損失。

4、 在合同賬、合同狀態、變更等合同管理工作的同時,對合同整體運作流程上的標準規範,賬實一致情況進行整理、檢查,通過稽查、改善流程、建立控制點,可有效提升合同管理相關流程的合規性。

企業經營合同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租賃經營後,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税、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租金定為____元,為____年繳納。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税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税、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 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税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租賃期滿後,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企業經營合同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及保證人: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為增強企業活力,提高經濟效益,出租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決定對寧津縣曉龍道路運輸中心進行租賃經營,通過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承租方租賃經營寧津縣曉龍道路運輸中心後,該企業性質的不變,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業。

第四條 承租方租賃經營後,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必須依法經營。

第五條 承租方的經營範圍和經營方向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必須在出租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六條 承租方租賃經營後,應獨立核算、依法納税、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七條 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條 本運輸中心經清產核資確定現有資產為 其中固定為 ,流動資金為元

第九條 本合同租金定為每年____元,承租方必須於每年的 月日前交納。

第十條 本運輸中心租賃經營前的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等由出租人負責,與承租人無關;租賃經營後的債權債務由承租人負責。

第十一條 承租人承租後用個人所得進行的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出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中心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並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中心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中心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工人的權利。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中心納税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權。

7.承租人有權使用出租人的企業名稱、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企業組織機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有效資格證

8.承租方有權使用出租方的公章、、合同章、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9.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和資產。

第十三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税費和統籌基金。

2.承租人必須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3.承租方不經出租方的同意不得將運輸中心轉租、轉包他人經營。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不受損失。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承租方的監督,保證依法經營。

5.承租人必須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必須提供價值____元的財產現金作抵押,另外,承租人還應該依法提供兩名有相應資產的保證人提供擔保。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7.承租人應當在交付租金和支付各種税費及工人工資後的利潤中留存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企業的風險保證金。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對本中心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4.有權維護本中心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重大變化時,且足以影響雙方合同的繼續履行,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中心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應當將本中心的固定資產、流動資金、債權、債務等情況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退出租賃。

第二十二條 租賃期滿後,本中心仍繼續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企業經營合同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立協議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協議。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後,應具有獨立核算、照章納税、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元。 第十條 租金定為____元,為____年繳納。

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税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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