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務合同新版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介服務合同新版,歡迎閲讀與收藏。
中介服務合同新版1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委託甲方提供快遞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選擇甲方作為其快遞公司。
2.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或相關證明材料一份。
3.甲方應在乙方規定的時間內將乙方的資料,物件完好無損地交給收件人。
4.每項快遞業務,甲方須開具業務委託單,註明委託時間和收件時間。
5.乙方對甲方送件速度的一般要求為:
_________公里以內_________分鐘內取件並送達;
_________— _________公里_________小時內取件並送達;
_________— _________公里_________小時內取件並送達;
超過_________公里面議;
特殊急件另行安排。
6.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重要單證,如提貨單,手冊,税單等進行簽收並妥善保管。
7.若甲方送件人在途中遇突發事件,不能在規定時間抵達,須在10分鐘內通知乙方。
8.甲方送抵目的地後應立即致電乙方,並由收件人簽收並註明日期。
9.甲方的快遞價格不應超過市場平均價。
10.乙方應按約定方式及時付清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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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違約責任
甲方若出現延時或遺失單證,現金,損壞物件等現象,所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
若乙方所委託的物件違反國家規定,所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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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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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有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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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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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服務合同新版2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付款:
受託人:
公司註冊號碼:
註冊國家: 新加坡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 委託人申請赴新加坡 院校外文名稱, (院校中文名稱)留學.
第二條 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諮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 當申請學生簽證成功後,委託人向受託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 元,或者是等值新元。如果在申請學生簽證成功後,委託人需要取消留學,需繳納委託人40%的中介服務費用。
第四條 受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
1 替委託人在指定的學校報名
2 替委託人申請學生簽證
3 幫助委託人在新加坡找好住所
4 在委託人來新加坡的時候接飛機
5 幫助委託人熟悉學校環境
6 幫助委託人辦理銀行卡,易通卡
二、受託人義務
第五條 提供信息
1.受託人承諾向委託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4.受託人應當告知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六條 申請入學
1.受託人代為委託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2.受託人指導或為委託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3受託人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七條 辦理簽證
1.受託人指導委託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託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
第八條 其他
1.如受託人為委託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如受託人代委託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託人應向委託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3.受託人對委託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託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託人義務
第九條 委託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十條 委託人向受託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一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託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四、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受託人和委託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受託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應向委託人收取中介服務費,並協助追回委託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四條 受託人未能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託人。
第十五條 委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託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 由於委託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 受託人因自身原因,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合同,委託人已向受託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託人可以自行銷燬。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十八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 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説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並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 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由委託人及受託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託人與受託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三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後,合同終止。
委託人(簽字):
受託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中介服務合同新版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經濟信息服務項目,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受甲方委託就__________________ 進行經濟信息(中介)服務。服務內容、形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甲方應提供給乙方的文件,期限及其他應予協作的事項:_________
三、乙方應提供給甲方的文件,期限及其他應予協作的事項:_________
四、乙方履行服務的期限、地點及方式:____________
五、乙方提供服務的標準和驗收方法:____________
六、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給乙方報酬為____________ 元。
2.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
(1)一次總付:____________ 元 時間:___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___ 元 時間: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元 時間: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
七、保密內容: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
服務人(乙方)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