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房屋租賃合同模版(標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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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人):

公司用房屋租賃合同模版(標準版)

乙方(承租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

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 區 (以下簡稱

該房屋)。房屋用途為寫字樓 ,出租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該房屋附屬設施 :地板、吊頂、水、電、空調錶。

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至 年前的使用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

關係。

二、出租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 寫字樓 使用,並遵守國

家、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乙方在該房屋內的一切活 動均由自己承擔後果。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

該房屋,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金。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年租金按 萬元計算(該房屋

2 租金在 年前保持不變)。

2、乙方支付租金方式如下:本合同簽定後十五天內乙方支付甲方房租 萬元。

3、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日租金 雙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對租金收取給乙方負責開具正式發票,乙方同意租金可開具裝修發票。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1、租賃期內,乙方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空調、通訊、設備、有線電視、物業管理、停車費、再裝修費用及其保證金等費用由 乙方 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 甲方承擔。

2、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時間和方式:按大廈物業管理規定自行交納。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非乙方責任)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五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如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甲方可代修,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合同期滿三十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該房屋,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日租金雙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承擔的費用。

3、乙方雖通過甲方認可的再裝修設施及費用,甲方不予折算任何費用。

八、解除本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約定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房屋因社會公眾利益被依法徵用或城市建設需要拆遷的;

(3)該房屋損毀、滅失或被鑑定為危房的。

2、甲、乙雙方約定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雙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1)甲方未按時交付房屋,經乙方催告7日內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或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4)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超過一個月的。

九、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雙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2、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提前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雙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可從乙方交納的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十、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定日期:

附:

交付前水錶讀數:

電錶讀數:

空調錶讀數: 年 月 日

公司用房屋租賃合同模版(標準版) [篇2]

説 明 事 項

一、簽訂本合同前,請詳細閲讀本合同的各部分內容,逐條逐款理解後再行簽訂。

二、請用鋼筆、簽字筆、毛筆等不易退變色且不易擦除的書寫工具填寫。

三、本合同的任何塗改,均應由甲乙雙方在塗改處簽章確認。

四、在“口”中打“√”表示選中,打“×”表示不選中。

五、本合同條款空白處由甲、乙雙方商定填寫。

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和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自願將合法擁有處分權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出租房屋坐落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現用途 。

二、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2、租期屆滿後,乙方要求續租的,應當於租期滿前 日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承租。

三、租賃用途

3-1、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作 用途使用。

3-2、乙方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由甲方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乙方保證改變的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環保、衞生等規定。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租金為每月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4-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

五、其他費用

5-1、租賃期間下列費用中的第 項由甲方支付,第 項由乙方支付;

①房屋租賃税、費;②水費;③電費;④煤氣費;⑤電話費;⑥有線電視費;

⑦物業管理費。

5-2、甲方於簽約時收取乙方人民幣(大寫) 元作為租貨保證金,為房屋裝潢、附屬設施、家電及乙方應承擔有關費用的擔保。租賃期屆滿後,如乙方使用沒有造成房屋或設施的損壞,且不欠有關費用,則甲方應全額退還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費用後將餘額退還給乙方。

六、修繕責任

6-1、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於出租時,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的安全標準。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

6-2、乙方在房屋使用中,房屋及附屬設施出現或者發生妨礙安全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繕,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日內進行維修,如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不維修的,可由乙方自行修繕,修繕費用按下列約定處理:

口乙方可用修繕費抵消租金;

口 。

6-3、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附屬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由乙方負責維修或賠償。

6-4、使用中乙方需要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租賃期屆滿,乙方所增加的設施和裝修的剩餘價值按下列約定處理:

口乙方恢復房屋原狀,並不得損壞房屋結構;

口附屬設施、裝潢及設備的剩餘價值歸甲方所有,由甲方支付乙方(大寫) 元補償金;

口 。

6-5、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7-1、乙方轉租該房屋的,轉租合同內容應經甲方書面認可,並由乙方會同轉租的承租人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7-2、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將此房屋所有權的部分或全部轉讓的,應提前 個月通知乙方,乙方的優先購買權按下列約定處理:

口保留優先購買權。

口放棄優先購買權。

八、合同終止

8-1、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1)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房屋無法使用的。

(2)徵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的。

8-2、一方因故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的,需提前 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

九、違約責任

9-1、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損壞房屋結構及設備的;

(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

(4)拖欠租金 月以上的; (5) 。 9_2、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乙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房屋;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維修義務,致使房屋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甲方拒絕向乙方提供税務部門統一印製的《房屋租賃專用發票》; (4) 。 9-3、租賃期限內乙方未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 天按月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

9-4、租賃期限內,乙方未按本合同5-1條的約定交納有關費用,導致逾期交納而增加費用的,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9-5、租賃期屆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不歸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原月租 %的違約金。

9-6、租賃期限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其它約定的,由違約方支付違約

金(大寫) 元,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相應損失。

十、其他條款

10-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按以下約定(兩者選一,在口中打“√”):

口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口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30天內,持房屋所有權證明、雙方身份證明和本合同,一共同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10-3、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10-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用房屋租賃合同模版(標準版)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代表人):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 户型為 室 廳 衞,總面積約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居住。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租賃期間,如因市場變化或物價上漲等因素確需調整租金的,甲方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該房屋優先承租權。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整(大寫: )。租金按季度結算,由乙方於每季度前 日前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發生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管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如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管護,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日常管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

第十條 房屋租賃期間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水、電、有線電視、寬帶、煤氣、物業及水電公攤等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將該房屋租賃給乙方,並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的;

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條 合同終止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2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10%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五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如有未盡事宜經協商可簽訂合同附件。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房屋內的所有設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對以上家居用品,乙方應予愛惜,如有損壞,需予以賠償(均有購物發票)。

第二十一條 補充説明:5#1602每個月的物業費加水電公攤合計45元/月,電費每個月使用200度以內的,收費0.60元/月,201度-400度的,收費0.80元/月,401度以上的,收費1.00元/度。5#1602的水費每個月使用30度以內的`,收費3.00元/度,31度以上的,收費4.50元/度。5#1502每個月的物業費加水電公攤合計95元/月。應交水電費為總表水電費扣除5#1602水電費用其餘的部分。

甲方每月中旬收取以上費用,乙方須按時足額交給甲方,由甲方交給水電公司和物業公司。乙方逾期未交給乙方,造成停水停電和滯納金由乙方承擔;若甲方收取以上費用以後未按時繳交上述公司,造成的滯納金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2份,甲、雙方各執1份,自簽字(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手機號碼: 手機號碼:

年 月 日

公司用房屋租賃合同模版(標準版) [篇4]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包括車庫(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户型為 室 廳 衞,總面積約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及租賃期限

該房屋用途為居住。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房屋交付

該房屋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 大寫 ),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付。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四條 在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和室內設施損壞的,有乙方承擔賠償費用。

第五條

1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不得擅自轉租、轉借他人使用,不得改變合同約定的用途,否則要恢復原狀或賠償全部損失;不得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否則後果自擔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房屋租賃期間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水、電、煤氣、供暖、物業等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七條 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每人各執1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名並按手印):

乙 方(簽名並按手印):

年 月 日

2

公司用房屋租賃合同模版(標準版)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代表人):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 户型為 室 廳 衞,總面積約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居住。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如因市場變化或物價上漲等因素確需調整租金的,甲方應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該房屋優先承租權。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年租金(人民幣) 元整。

第六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發生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管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管護,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日常管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

和裝修或設臵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房屋租賃期間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水、電、煤氣、供暖等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將該房屋租賃給乙方,並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計達2個月;

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條 合同終止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2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有關房屋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50%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10%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

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3份,甲、雙方各執1份,房屋管理部門備案1份,自簽字(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代表人:

方(蓋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

公司用房屋租賃合同模版(標準版)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代表人):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 户型為 室 廳 衞,總面積約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居住。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如因市場變化或物價上漲等因素確需調整租金的,甲方應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該房屋優先承租權。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於每月 日前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發生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管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管護,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日常管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

和裝修或設臵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房屋租賃期間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水、電、煤氣、供暖等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將該房屋租賃給乙方,並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計達2個月;

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條 合同終止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2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有關房屋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50%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10%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

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3份,甲、雙方各執1份,房屋管理部門備案1份,自簽字(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代表人:

方(蓋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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