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標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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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房屋租賃合同(標準版)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租金總計:人民幣 ,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供暖費和物業管理費 由甲方承擔,水電費、燃氣費和上網費

由甲乙雙方承擔。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

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貳 份,其中甲方執 壹 份,份,乙方執 壹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標準版) [篇2]

出租人(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

甲方將位於 樓房以 形式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用途

1.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租賃期滿後是否續租或解除租賃關係通知對方。

3.該處房屋僅作乙方經營學生託管學校使用,如果乙方要改變使用用途,需徵得甲方同意。

第三條、租金、保證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年租金人民幣 貳萬元整(小寫: 元),按年支付,首年應在 支付,次年在上次所繳租金期滿前五日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

2.租賃期間因乙方使用該房屋而產生的物管、水、電、氣、閉路、網絡、電話、垃圾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條、房屋安全管理

1.在租賃期內,除房屋結構包括牆、頂等大修項目由甲方負責外(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如房屋門、窗、水、電等附屬設施及乙方裝修裝飾部分等均由乙方負責維修,並由乙方自行承擔修繕費用。

2.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盜竊、火災等事故自行承擔損失,如對甲方的房屋及設備造成損害的,應對甲方進行賠償。

3.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屋內設備。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備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

4.乙方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飾的,在租賃期滿或因其他原因終止後可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補償。

5.租賃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該房屋部分和全部轉租、轉借給第三人使用,不得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與第三人合營合作,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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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和終止本合同而不對乙方進行任何賠償。

第五條、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權屬明晰,同時保證乙方租賃期間內對該房屋的使用權,若因產權糾紛或債務原因影響乙方對該房屋的使用,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行為。

3.租賃期屆滿時,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續租權。

4.合同終止後(含合同租賃期滿或被解除等)10日內,乙方應將該房屋騰空並恢復原狀交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自行或委託他人騰空並收回該房屋,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如甲方擅自終止合同,應向乙方支付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擅自終止合同,甲方收到的當期租金不予退還。

3、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納相關費用(含租金、保證金等),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為:相關費用×1%×逾期天數。乙方未按規定時間、金額繳納相關費用超過15天的,除收取乙方滯納金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房屋若遇拆遷或政府規劃調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甲方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一個月後搬出,甲方將已交的租金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甲方不向乙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5、房屋及其設備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且雙方債權債務結清完畢之日失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2 頁 共 2 頁

房屋租賃合同(標準版)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 ;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 ; 甲、乙雙方通過商議,對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房屋地址(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坐落於 市 路 小區 號樓 單元 樓 房。

第二條、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房屋租金: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 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乙方按(半年)支付租金給甲方,乙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半年的租金費用,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下半年租金費用,如超過付款時間甲方有權對房屋另行出租,並由乙方承擔因此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養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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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私自對房屋進行整改,若確實有需要必須提前徵求甲方同意後才能進行整改,否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2、乙方在房屋使用過程當中應愛護房屋中的所有設備及牆面和地面,保持牆面的整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關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第七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天然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5、有線收視費

第八條、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 元為押金。

第九條、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如遇房價調整,甲方有權對房屋租金進行適當的調整,若乙方不同意,甲方有權與乙方終止繼續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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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在租賃期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在租賃期滿後由甲方對房屋進行驗收,如乙方未對房屋造成任何損壞,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押金;如果乙方在使用期內對房屋內的設備和牆面、地面造成損壞的,甲方有權用乙方支付的押金首先對房屋損壞部門進行修繕,若修繕費用超出押金金額,乙方必須在修繕結束後三個自然日內向甲方支付超出的修繕費,如因修繕時間影響房屋的再次出租,由乙方按期限內的租賃價格承擔期間的租金。

第十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甲方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櫥櫃、燃氣灶、油煙機、房間內燈飾、衞生間坐便、洗漱櫃、淋浴頭、燃氣熱水器、鑰匙5把。乙方應妥善使用,若損壞照價賠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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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頁無正文)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4

房屋租賃合同(標準版)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出租給乙方作為生活住房使用。

2、甲方的出租房屋為簡裝,廚房和衞生間具備正常使用條件,水管、電線路和設施完好無損。傢俱及設備以現有為準,甲方不再為滿足乙方要求而改變任何東西。(傢俱及設備情況見附表)。

乙方入住後應愛護各種傢俱、設施、設備;保持牆壁清潔,不亂塗鴉;不亂在牆壁上或地板上釘釘子、打孔,以免破壞房屋的水、電線路。

3、入住時甲方暫收乙方傢俱及設備押金人民幣承租期滿,經甲乙雙方共同檢查傢俱及設備完好無損後,甲方退回乙方全部押金。

4、房屋租賃期共從 年月日止,租賃期滿乙方應及時把房屋交還甲方。

5、乙方把房屋交還甲方時,甲乙雙方共同檢查傢俱,設備和設施的情況。

6、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此房屋,在租賃條件同等的情況下,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7、甲乙雙方議定房屋年租為人民幣乙方先交款後用房,甲方收款後開具收據給乙方。

8、水費、電費由乙方自己每月20號以前到相關部門繳納,首次交費時甲方可引導乙方到先關部門辦理。若因乙方未按時繳納相關費用造成的斷水斷電及滯納金、違約金由乙方全部承擔。

乙方入住前的水、電用量由甲方承擔費用,乙方入住後的水、電用量由乙方承擔費用,入住時水錶底數是 噸,電錶底數是 度。

9、小區物業管理費由乙方繳納。

10、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傢俱作不定期檢查(一般為每三個月檢查一次),如出現自然損壞問題由甲方修復,如人為損壞則由乙方修復或賠償,甲乙雙應積極配合,以保障安全,正常使用。

11、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甲方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介入。

1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並收回出租房且不退還乙方

任何費用。

(1)擅自將承租房轉租,分租,轉讓,轉借或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不能按時交納房屋或其他費用的;

(4)干擾鄰居,造成矛盾或產生不良影響的;

(5)擅自改變城鎮房屋結構或設備安放地點,造成重大破壞的;

13、租賃的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14、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否則,違約者處以年租金的50%作為罰款。

15、租賃期將滿時,乙方是否續租,應提前壹個月通知甲方,乙方合同期滿應提前壹個月支付甲方續租租金。

16、租賃期滿,乙方必須按時搬走,不得故意拖延時間,未經甲方同意,過期三天仍未搬走,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並收回房屋。

17、若乙方要更換外門門鎖換鎖芯必須將原鑰匙及鎖芯歸還甲方。

18、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動作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20 年 月 日

後有附件兩份:

1、甲方移交該住房時的傢俱及設備情況

2、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移交該住房時的傢俱及設備情況

甲方移交該住宅單元門門禁卡 張,外門鑰匙 把,內門鑰匙各 把。

一、電器類:

1、29寸長虹彩電一台(五成新)

2、80升電熱水器1台(全新)

3、抽油煙機一台(全新)

4、不鏽鋼煤氣灶1台、氣罐一個(五成新);

二傢俱類:

1、“1.8m寬雙人牀”1張(全新)

2、3梭門衣櫃4組(全新)

3、電視櫃1組(全新)

4、文件櫃5組(全新)

5、茶几1個(全新)

6、餐桌1套(包含6把椅子)(全新)

7、沙發一套(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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