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租賃合同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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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租賃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租賃合同8篇

租賃合同 篇1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衝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姓名:承租方(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單位: 住址單位: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二、每年租金為元,乙方第一次付年租金,合計 元,第二次付款應在前次租金期滿前 個月即 年 月 日支付 年租金元,如逾期不交,乙方應主動搬出。

三、承租期內甲方保證出租房屋無任何抵押、債務或其它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居住,

租賃合同 篇3

原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案由:買賣合同欠款糾紛

訴訟請求:

1、原告請求依法判令被告給付原告貨款元

2、請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元

3、本案訴訟費用及其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與理由:

年月日原告與被告簽訂《購銷合同》,原告為供方,被告為需方,供方為需方提供 型號的,合同約定,貨物的品名、規格、價格數量 總貨款

結款方式: ;需方如逾期未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應收貨款的支付滯納金給供方。合同簽訂後,被告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從 年月份開始拖欠原告的貨款,原告為了雙方能繼續保持友好的合作關係,仍然按被告的訂單如期將貨物送至被告公司。從 年月份至 年 月份被告拖欠原告貨款如下: 年 月份,人民幣 元; 年 月份,人民幣元;年 月份,人民幣 元, 年 月份,人民幣;以上合計人民幣 元。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支付上述貨款,但被告均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 綜上所述,原、被告簽訂的.《租賃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拖欠原告貨款共計 元,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足以認定;雙方的債權債務關係清楚,合法有效,應受法律的保護。《合同法》第六十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被告拖欠貨款不還的行為是嚴重的違約行為,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應承擔違約責任。被告應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共計元。原告的訴訟請求既有事實證據又有法律依據理由充分,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原告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查明事實後,給予支持。

此致

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現因乙方有意租用甲方醫師執業證,資格證,辦理審批診所執業許可證,甲方

資格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後,達成如下協議:

1、合同生效從執業醫師資格證、執業證,變更結束起開始計算租金。

2、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租金________元/年,乙方每年租金在下一年合同日前一次性按時付清,合同期滿後可另行商定。

3、甲方不得隨意藉故終止本合同,如強行終止需賠償乙方的包括裝修等在內的相關損失費用。

4、乙方在執業活動中的一切風險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利用本證從事違法違紀活動,產生後果與甲方無關。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應對相關主管部門的檢查,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滿足乙方優先租賃原則。

6、甲方負責將該證按時完成變更,註冊,由此產生費用由乙方負擔。

7、本協議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各方妥善保管,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月 日

租賃合同 篇5

XXX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正確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縣、鎮兩級政府政策,明確鎮政府與承租(經營)者的權利和義務,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制定租賃經營合同條款如下:

一、乙方自願租賃甲方的畝土地(水面),具體區域位置落在 ,該地塊四至為:東: ,西: ,南:,北: 。

二、土地(水面)使用年限為 年,即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相關費用實行一次性交齊的方式,乙方承租甲方1500畝灘塗進行開發養殖,承租年限20年,每年每畝租金10元,合計租金額30萬元,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必須一次性交齊。

四、乙方租賃經營期間在控制面積內的各種土方工程(含清淤工程)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五、甲方對乙方實行宏觀管理和提供社會化服務,乙方承租期內如遇國家實施相關優惠政策,乙方可以享受該政策。

六、在承租期內,乙方必須嚴格服從鎮以上政府建設用地和國家整體規劃建設的需要,在徵用土地時,由甲方出面與徵地部門協商,將按相關政策給予適當補償,但未滿期限內的受益部分不予考慮。

七、乙方不得私自轉讓承租經營的土地,如需轉讓時,必須經甲方批准,實行有償轉讓,否則甲方將視同

乙方違約終止合同,收回土地。

八、在土地承租經營期內,乙方向甲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必須按照XXX鎮政府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由公證處公證後既生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一方違反給守約方造成損失時,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十一、本合同如與上級政府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並按上級文件執行。

十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由法院裁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甲方單位(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甲方單位(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租賃的房屋為位於 甲方公司A棟二樓辦公室(共2間,其中辦公室1間,大會議室1間)。

第二條 房屋用途

乙方用作其公司辦公場所。 第三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甲方出租的以上房屋租期暫定年,即從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租金為每月伍仟元人民幣(¥20xx.00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

租金按每滿半年(即6個月)為一個週期結算一次,由乙方於每個週期未的10日前支付下一週期的租金給甲方。

第五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因甲方以上房屋屬新裝修而未使用過,所以乙方使用時要特別愛護,不得隨意損壞屋內設施或損壞牆面,如乙方需要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設臵對於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租賃期間,屬乙方使用的水費、電費以及按縣文件規定交納的衞生費等費用由均乙方自理,並按時交納。

第七條 租賃期滿

本合同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並續簽租賃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房屋租賃期間,如乙方不按期支付租金給甲方,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將房屋收回。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已付的租金不退回;如在乙方正常履約情況下,甲方單方收回房屋,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中未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第十條 合同生效時限及份數目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其它需要説明的問題

甲方大院內僅允許乙方停放小型汽車,其它大型車輛、工程車輛、工程機械等都不得進入院內停放。 乙方所停放車輛不得佔用甲方車位(B棟一樓為甲方車位)。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本合同簽訂時間

聯繫電話:

年月日

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本市弄號出租給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

二、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三、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為年年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 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的月租金為萬仟租金以

2、雙方議定首期付月,另付月結算一次,提前 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變,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後,必須開具收據予乙方)。

五、押金與其它費用

1、租賃期滿後,乙方遷空、清點、交還房屋及設施,並付清所應付費用後,經甲方確認後應立即將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2、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電、煤氣、電話、清潔、治安、有線電視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如期按單據複印件交於甲方。預期不付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把已繳納過的單據複印件交於甲方。

六、甲方義務

1、甲方在租賃期內需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見設備清單)交付乙方使用,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2、房屋及附屬設施如非乙方的過失或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並承擔相關的費用。

3、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七、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項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 該地點管理規定、不作任何違法行為,不得防礙和侵犯鄰居,如果乙方違法,則視為違約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拖欠,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和屋內設施。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變所租賃房屋的結構、裝修,並愛護使用租賃的房屋,乙方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分租,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使房屋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

4、乙方在租房期間,物品遺失由自己負責。應注意防水、防盜、煤氣中毒、觸電等一切意外事故將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甲方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以及相關費用。

5、乙方在租賃期內,如房屋裏所住人員人數與實際(有清單)不符,則視為乙方違約。

6、乙方在租賃期內應注意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自負。

7、乙方在租賃期內在使用甲方提供的設備受到損壞時,所產生的修復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八、合同終止

租賃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下而致合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A、該房屋佔用範圍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

B、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被依法徵用的。

C、該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毀損、災失或被鑑定為危房的。

九、違約處理

1、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等對方同意後,方可辦理退房手續,如違約,則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押金外,還須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押金。

2、凡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採取以下二種方式解決:

(一)申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共有頁,一式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8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並於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那麼租房合同到期該怎樣續租?遇到合同糾紛又有哪些常見的解決方法?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可按以下標準掌握:

一、原承租人要求續租時的處理。

1.租約到期,承租人要求續租,而出租人則要求合理變更原租約條件的。如原租金過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國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標準,或者在國家沒有規定標準的地區,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參照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實際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棄優先承租權,出租人即可與別人建立租賃關係;如果原承租人同意這些合法的條件,應另訂租賃合同;將新條件寫進去,將原已屆滿的期限換寫為新約定的期限,並向鑑證機關登記(城市私房應報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備案)。

新租賃合同成立後,當任何一方有過失或故意侵害了對方的正當權益時,就有可能影響新合同的效力。如在完成租賃合同的登記(備案)手續後,出租人提出收取押租或其他額外費用,妨礙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規定交租(拒交或拖欠),則對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賃合同,並要求違約人支付引起的費用和賠償失去的合法權益。

2.租約到期後,如果出租人沒有提出新的條件,承租人按原租約繼續交租又被其接受,則視為租賃關係延續,並且是不定期的租賃關係,出租人沒有正當理由時,不得終止。

3.租約到期後,如果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願意繼續出租,未訂立續租合同,則承租人就應將房屋返還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當地政府規定的或雙方約定的時期內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給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時間,酌情延長租賃期限,並有道義協助承租人找房。承租人也應按期騰房。如果承租人不積極找房和按期騰房,出租人有權在當地政府許可範圍內提高房租。當承租人有房可遷而拒不騰房時,出租人可申謂法院強制其搬遷並令其交占房期間的房租。

二、出租人要求按原租約條件繼續出租,承租人不同意時的處理。

1.如果承租人在租約期滿後,不同意出租人按原租賃合同的條件續租,而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對房屋維修改建、要求准予變動房屋用途才續租,即作原租約終止或按新租約不成立處理。承租人應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找房搬遷,出租人也有道義幫助找房。承租人搬遷前佔用原房的,應照前租約交房租。

2.出租人以原租約期滿為由隨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許,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當承租人不積極找房或找到了房逾期不遷時,出租人可以抬高租金標準;如這時雙方爭執不下,應按照可加租的精神,由房管機關作出仲裁,或由法院作出裁決。

三、出租人外出未歸,租賃合同屆滿,而出租人又無任何續租的明確表示時(包括書面的或口頭的或行動的)的處理。

1.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親屬、單位或簽證部門按到期日搬遷的,作原租約未延續不再交租金處理。

2.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來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確表態前,按續租處理,可按原租約補交租金,也可按月將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據轉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續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續租處理。

3.承租人在租約期滿後又續住該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確表態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貸款金的,原則上不允許,只有在出租人自願的情況下,才可免收這段超期佔用的租金。

4.承租人在租約生效期間如擅自把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或與人交換、出賣、贈與等,按侵權行為處理。出租人回來後可追回原房並要求賠償損失和返還非法所得,有關部門可予罰款或對非法所得予以沒收。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不服從以上適當處理,出租人有權就受到的損失向承租人索賠,並申請房屋所在地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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