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轉讓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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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礦山轉讓合同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礦山轉讓合同範本

礦山轉讓合同範本1

出讓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受讓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商,現就甲方林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稱小地名為李子坪楊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鎮下東村獨田小組。東:山約坡單腰進小橫路下樑子到兩交水;南:兩交水順楊柳凹對小樑子單腰楠木樹樁轉窩子上三鍋腔Y口;西:三鍋腔順總樑子到深溝交路口;北:深溝叉路口順窩子下楊柳凹上樑子到李連九墳順樑子下山約坡單腰。面積為35.8畝,林權證號為潞林證子(20xx)第5114號0533103010902GDYMSY01008.

第二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為14360元。

2、付款方式:

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將全部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林地轉讓後,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2、林地轉讓後,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

4、乙方按林業政策辦理生產採伐指標等手續時,甲方應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組織生產中遇他人影響生產及發生火情、偷盜等行為,甲方應協助乙方要求村委會、村小組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及時配合處理,直至處理完畢。

6、乙方對受讓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權和處置林木及其它產品。

7、在承包期內附着於該林地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徵用、徵收、佔用的,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爭議解決: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訴法院為潞西市人民法院,勝訴方與訴訟相關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根據敗訴比列為對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期限為3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月1日止。

4、本協議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協議簽定後,若乙方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並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可從已支付的轉讓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除全額退還轉讓款外,還應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並按農村信用社最高貸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轉讓費的利息。

2、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該損失。

第七條、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

2、林權證附圖。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礦山轉讓合同範本2

本股權轉讓合同由以下雙方在友好協商、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於xx年8月14日在瀋陽簽署。

合同雙方: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職務

受讓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職務:

鑑於:

1.______公司是一家於 年___月 日在______合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___”),註冊號為:___

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經營範圍為:

法定代表人:

註冊資本:

2. 出讓方在簽訂合同之日為___的合法股東,其出資額為___元,佔 註冊資本總額的 %。

3. 現出讓方與受讓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一致同意出讓方將其所擁有的 的 %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而簽署本《股權轉讓合同》。

定義: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規定或約定外,本合同中詞語及名稱的定義及含義以下列解釋為準:

1.股權:出讓方因其繳付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並具有公司股東資格而享有的中國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賦予的任何和所有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對於公司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合同生效日:指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在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日期。

3.合同簽署之日:指合同雙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蓋公章、本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

4.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5.合同標的:指出讓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___%股權。

6.法律、法規:於本合同生效日及之前頒佈並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其各部門頒佈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章、辦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規範性文件。

第一章股權的`轉讓

1.1 合同標的

出讓方將其所持有的 公司___%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

1.2 轉讓基準日

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為___年 月 日。

1.3 轉讓價款

本合同標的為註冊股本按1:1轉讓,轉讓總價款為___ 元(大寫: 整)。該股權轉讓價值與相應的企業資產價值對等,以資產及股權對待價值評估報告為轉讓的價值依據。如企業資產價值超過註冊資本價值,對超出股權價值部分,由受讓方向出讓方補償投資價值。

1.4 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受讓方應向出讓方支付全部轉讓價款。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後 個工作日內向受讓方開具發票,並將該發票送達受讓方。

1.5 税費承擔

本次股權轉讓依照法律規定應該交納的税費由 方承擔。(營、城、教、個人所得費等)

第二章聲明和保證

2.1出讓方向受讓方聲明和保證:

2.1.1 出讓方為出讓企業股權的唯一合法擁有者,其享有對出讓股權的完全處分權。

2.1.2本合同簽署日前之任何時候,出讓方未與任何第三方設定對本合同轉讓股權的轉讓、質押、委託管理、讓渡附屬於合同標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如出讓方隱瞞了本條款約定的任何事項,都構成合同欺詐並願意承擔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責任和賠償義務。

2.1.3 本合同簽署之後,出讓方保證不與任何第三方簽訂任何形式的涉及有關本合同轉讓股權處置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質押、委託管理、讓渡附屬於合同標的的部分權利。

2.1.4 在本合同簽署日前及簽署日後之任何時候,出讓方保證本合同轉讓的股權,不會因出讓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響股權轉讓法律程序的正常進行,該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法院依法對本合同標的採取凍結措施等。如發生此條款約定的情形,由出讓方承擔違約責任。

2.1.5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向受讓方轉讓的股權已徵得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轉讓方出讓的個人在企業全部股權,必須提交家庭財產共有人同意轉讓的承諾書或聲明,並提交財產共有人的身份證明

7.5在本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出讓方未能協助受讓方共同完成股權轉讓及探礦手續變更的全部法律手續,受讓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後,出讓方應向受讓方退還已支付的所有款項,並賠償受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見7.1約定)。

7.6根據本協議第3.5條規定,企業所負債務以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截止日期的債務為準。並按5.1.2條約定執行。

如有遺漏負債,按3.5條規定執行。如屬於出讓方隱瞞的債務,按照7.2條約定執行

第八章其他

8.1合同修訂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內容,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8.2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有管轄權的法院、仲裁機構認定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效力的,其他條款繼續有效。

8.3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的全部陳述和協議,並取代雙方於合同簽字日前就本合同項下的內容所作的任何口頭或者書面的陳述、保證、諒解及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本合同中未訂明的任何陳述或承諾不屬於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8.4通知

本合同規定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以書寫,並以郵寄、圖文傳真或者其他電子通訊方式送達。通知到達收件方的聯繫地址方為送達。如以郵寄方式發送,以郵寄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使用圖文傳真時,收到傳真機發出的確認信息後,視為送達。

8.5爭議的解決

雙方應首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因本合同引起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以協商方式解決爭議,則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有合同簽訂地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8.6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於年月日出具的公司的審計報告; 公司於年月日出具的公司資產負債表; 公司的採礦權許可證複印件及地理位置圖。

8.7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存檔一份,交有關機關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雙方簽字蓋章:

出讓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

年月日

礦山轉讓合同範本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受讓採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採礦權名稱

第1.2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許可證號

第1.3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發證機關

第1.4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地理座標(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面積是

第1.6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權屬情況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甲方應將採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採礦區塊的採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後,共同向申報。

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採礦權轉讓金。

該採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幣,總價款為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經審批部門批准後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採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准後日內,支付完全部採礦權轉讓金。

第2.4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內。銀行名稱:銀行分行,帳號為。

第2.5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因本合同採礦權轉讓所發生的税、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不可抗力

第3.1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

第4.1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的違約金。

第五條通知

第5.1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電傳電傳

傳真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6.1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附則

第7.1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第7.2條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第7.3條本合同於年月日有中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7.4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注:本合同範本僅就採礦權轉讓制定。因礦業企業改制、重組、併購、分立、合併、增資擴股等原因需轉讓採礦權的,本合同範本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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