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品買賣合同(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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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樣品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樣品買賣合同(合集15篇)

樣品買賣合同1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數量、價格 數量:自行車總數(含雙人車)總數為 輛。 價格:合計總額為元(大寫: 萬仟佰拾元整)。

第二條: 交貨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方式執行: 合同簽訂後,甲方於XXX____月____日在某某地點交車(包括現車、車鎖、維修工具) 乙方於_XXX____月____日某地。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方式執行: 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元;甲方交貨後,乙方於XXX____月____日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乙方付款後,甲方應當開具收款憑證。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一方遲延交(提)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__2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爭議解決 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調解;或選擇以下幾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___兩__份,甲方___一___份,乙方___一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甲方)__________ __________ 地 址(住址)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 _____ 地址(住址) : 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樣品買賣合同2

甲方(賣方):北京XX公司

乙方(買方):

一、基本情況:

二、 質量標準:每件藝術品樣式、材質、規格等均要與在甲方店內 觀看實物為同一物品。

三、 付款方式:現金或銀行卡轉帳

四、 運送:甲方負責運送,運送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交貨時 督促乙方對物品的各項指標進行核對,如乙方發現問題需當場提出,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運送過程中發生的損壞由甲方承擔。

五、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乙方規定的時間規格交貨(交貨時間 以全部貨款到賬的`____日內為準),每延誤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額3%的違約金。

六、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 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 同執行期間雙方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樣品買賣合同3

甲方:aaaaaaaa 乙方:ccccccc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理》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參照《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根據甲方施工生產需要,為確保工程質量,加快工程進度,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得到落實的同時,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業的綜合經濟效益。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共同擬定以下條文,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況:(詳見勞務承包合同) 二、承包形式、內容、結算單價:

1、承包形式:本工程採用建築面積包乾形式結算,建築面積計算規則按[GB/T50353—20xx]規範執行。

2、承包合同和承包單價包乾範圍:

(1)工程所需週轉材料(鋼管、扣件、架板、各種型號的模板、密目網、兜網、U型卡、蝴蝶卡等)的租賃、運輸以及損耗,木板、木枋、層板等所有模板的費用。具體詳見《項目材料管理協議》。

(2)現場所有發生的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所有臨邊洞口防護、防砸棚、圍牆內地坪硬化、綠化以及達到省標準化文明工地的其他工作人工費);因現場需要臨時設施的多次搭拆,根據規劃和甲方要求乙方負責搭建的臨時用房人工費。

(包括圍牆內的所有臨設,除原有兩棟辦公樓、食堂、衞生間外的所有臨設)。 (3)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現場及辦公區、生活區及施工場地周邊環境設專職保潔員不得少於3人,負責清潔衞生、車輛進出沖洗,並設置保衞。安全帽、牀上用品服飾同一。每車次設6-8名工人負責材料進出場上下車、轉運、堆碼整齊、標化工地的'創建等全部工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甲、乙雙方每天專人檢查文明施工,達不到工完場清、工完料盡的處200元—20xx元/次的處罰。

(4)凡需文明施工用工性質,均包括在文明施工費內,不另計算。 (5)乙方所有人員的住宿包括食堂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包括修建臨設的所有材料費和人工費)。其宿舍和食堂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符合公司、項目的宿舍管理制度。

(6)除塔吊、施工電梯整體提升架以外的所有小型機械(包括門字架、攪拌機、澆砼用布料機等所有小型機械)。

(7)所有進出場材料的裝卸費用,如鋼材用汽車吊卸料,汽車吊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8)所有工護具及低值易耗材料(凡不構成工程實體的所有易耗材料,包括塑料導管、拉片、對拉螺桿、鋼絲網、鋼板網)。

(9)二級配電箱以外的所有用電線路及照明設施由乙方承擔。用電線路均採用膠導線或電纜,地下室採用36V以下的低壓線路,採用三相五線制。 (10)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造成的停工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現場整體停工(無任何工作面),周材(包括架管、扣件、架板)按實際租賃數量×租賃單價×停工天數計算賠償,其它損失由乙方自行解決。甲乙雙方必須盡全力處理停工後的各種工作,儘量減少損失。

(11)構造柱、牆拉筋植筋,以及所有的工程措施植筋,植筋費用包括在合同內。

3、結算單價:

按建築面積包乾單價執行,總價: 元/m2。

4、付款方式:

三、勞務公司每次收取費用應出具正規發票(材料費可開材料發票、機械費可開機械發票)。

四、其它事項詳《住宅樓勞務承包合同》和《材料管理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甲方駐現場負責人: 乙方指定收料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

二OO七年月

樣品買賣合同4

合同編號:____

出賣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應封存樣品,並對樣品質量予以説明。乙方向甲方訂購產品,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產品。

第二條乙方不知道樣品有隱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產品與樣品相同,甲方交付的產品質量仍然應當符合種物的通常標準。

第三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

第四條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第五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交貨期限、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產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

4.運輸方式:_____

5.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第六條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元,共人民幣________元

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為付清的,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並約定相當期間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於一日前通知甲方延展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於__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

第九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驗收方法

第十一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乙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與樣品不相同時,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乙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______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樣品。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是否是甲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乙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十二條甲方所交付產品,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者,可以請求賠償。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方不得主張增減,或藉故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鞍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其它第十五條本合同自______年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賣方: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

買方: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

電話: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樣品買賣合同5

合同編號: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第一條產品名稱、型號、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品質量

1.產品質量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準確表明產品品質,乙方在確認訂購前,應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產品樣品,並將樣品封存,以作為交易標的物的品質標準。樣品質量説明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包裝的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產品後________日內提出確有證據的書面異議並通知甲方;逾期不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產品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產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視為甲方產品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

第三條產品價款

1.產品的單價與總價:單價:_______元/件;總價:_______元。上述貨物的含税價為:_______,總價款為:_______。

2.甲方產品的包裝費用、運輸費用、保險費用等按下列約定承擔:

甲方產品的包裝物由_______提供,包裝費用由_______承擔。

甲方產品的運輸由_______辦理,運輸費用由_______承擔。

甲方產品的保險由_______辦理,保險費用由_______承擔。

第四條產品交付

甲方產品交付方式為: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託運(注:三選一)。

產品交付地點為_______,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若乙方對甲方產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供相關確認文件後_______日內交貨。但乙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甲方有權拒絕交貨,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應文件的,甲方有權延期交貨。

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產品交付後或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拒絕交貨、延期交貨的,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價款結算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_______日內向甲方預付貨款_______元,甲方交付前給付價款_______元,餘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產品之日起_______日內付清。

乙方應當以現金、支票或即期銀行承兑匯票方式支付甲方價款。

雙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價款之前,甲方產品的所有權仍屬於甲方所有。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第七條商業祕密

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均為甲方的商業祕密。

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_______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第九條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後,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

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於事件發生後_______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並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聯繫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確認,乙方對甲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3.乙方聯繫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繫方式無法與乙方聯繫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樣品買賣合同6

上訴人(原審原告)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棗強縣富強北路167號。

法定代表人李英寬,董事長兼總經理。

委託代理人湯濤,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職員。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北京日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今榮街69號。

法定代表人吳山永,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安亞利,北京日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職員。

上訴人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力空調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北京日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月房地產公司)憑樣品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XX)豐民初字第2045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於XX年12月29日受理後,依法組成由法官周荊擔任審判長,法官蘆超、鄭亞軍參加的合議庭,於XX年1月12日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詢問。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科力空調公司在一審中起訴稱:XX年9月13日,科力空調公司同日月房地產公司簽訂1份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價款為: 21 000元。當時雙方約定:科力空調公司送貨到日月房地產公司開發建設的位於北京市豐台區芳古園一區16號樓。日月房地產公司預付定金30%、安裝調試後付40%、運行3個月後付35%、餘款1年付清。科力空調公司按約定及要求履行了全部的供貨安裝義務。但是日月房地產公司卻以各種理由拖欠未付。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21 000元和債務利息9525.6元,並承擔訴訟費。

日月房地產公司在一審中答辯稱:日月房地產公司先後付給科力空調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科力空調公司的貨款,科力空調公司也給日月房地產公司開具了發票。儘管科力空調公司對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16 800元存有異議,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16 800元貨款是科力空調公司拿走的。但是,科力空調公司現在起訴要求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 16 800元的訴訟請求已過訴訟時效,請求法院駁回科力空調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XX年9月13日,科力空調公司與日月房地產公司簽訂了《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約定:日月房地產公司購買科力空調公司的排煙補風機和風機,合計價款21 000元。有效期限:自XX年9月6日至XX年9月16日。第七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設備到現場後進行安裝,後即試運行(1個月)達到使用要求後方認。第九條結算方式及期限:付定金20%,到現場通過合同第七條標準付40%,運行3月後付35%,餘下滿1年付清。合同簽訂後,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科力空調公司4200元。XX年底,科力空調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供貨及安裝義務。

一審法院判決認定:科力空調公司、日月房地產公司在XX年9月13日簽訂的《工業品買賣合同》是科力空調公司、日月房地產公司自願協商達成,不違反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應認定為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對雙方當事人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科力空調公司、日月房地產公司均應依照合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日月房地產公司提出“先後付給科力空調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科力空調公司的貨款”的答辯意見,對於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科力空調公司4200元,科力空調公司予以認可。對於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科力空調公司16 800元,科力空調公司予以否認,且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日月房地產公司已給付科力空調公司16 800元貨款,對此該院不予採信。關於訴訟時效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按照雙方合同約定和科力空調公司供貨時間,日月房地產公司向科力空調公司付清餘款的最遲時間是XX年4月底。此時,科力空調公司應該知道自己的權益遭到了侵害,而科力空調公司於XX年9月23日方提起訴訟。科力空調公司提出“合同有效期到XX年9月16日,XX年9月23日提起訴訟未超過訴訟時效”的主張,該院不予採納。理由是:合同有效期限實質約定的是科力空調公司供貨的期限,也可以説是在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可依據該合同維持買賣合同關係。實際上,雙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只存在XX年底科力空調公司向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並安裝價值21 000元風機這1筆買賣,此後雙方就再沒有過依據該合同的買賣關係。而科力空調公司向日月房地產公司供應的價值21 000元風機在XX年底已安裝完畢。故日月房地產公司關於科力空調公司的主張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抗辯理由成立。科力空調公司未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存在訴訟時效中斷或重新起算的事由,故其訴訟請求依據不足,該院不予支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判決:駁回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科力空調公司不服一審法院上述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其主要上訴理由是:一、科力空調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內要求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合法合理。二、一審判決錯誤理解和適用了2年訴訟時效的規定。三、雙方簽訂的合同是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若有不同理解,應從不利於日月房地產公司方面解釋。科力空調公司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

日月房地產公司服從一審法院判決。其未向本院提交書面答辯意見,但其在本院庭審中口頭答辯稱:一審判決對合同有效期的認定是合理的,認定訴訟時效已過是合理合法的。合同文本是科力空調公司提供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訴訟時效制度的解釋,也超過了訴訟時效。

本院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法院查明的事實一致。

上述事實,有科力空調公司提供的《工業品買賣合同》及雙方當事人陳述在案佐證。

本院認為,科力空調公司與日月房地產公司簽訂的《工業品買賣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其內容未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雙方均應依約履行。日月房地產公司提出其已付清21 000元貨款,但科力空調公司只認可收到4200元,否認收到16 800元,日月房地產公司未能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其已付清貨款,故對此主張本院不予採信。依據該合同約定的付款比例及時間,日月房地產公司最遲的付款時間應在XX年4月,科力空調公司XX年提起要求日月房地產公司支付貨款的訴訟已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科力空調公司關於其在合同有效期內主張權利,並未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上訴主張,因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實質是科力空調公司供貨的期限,即在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可依據該合同維持買賣合同關係。該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內,雙方只在XX年底發生了1筆科力空調公司向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價值21 000元設備的買賣,且已安裝完畢。故科力空調公司關於其主張未超過訴訟時效的上訴意見不成立,應予駁回。綜上,一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處理並無不當,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審案件受理費二百八十一元,由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負擔(已交納)。

二審案件受理費五百六十三元,由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負擔(已交納)。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樣品買賣合同7

出賣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茲為_________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訂購_________貨物,如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貨物_________件,甲方應於___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於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三條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為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___元,共人民幣_________元於甲方,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為付清的,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並定相當期間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第五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於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付賠償之責。第六條

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甲方無異議。因此乙方致受有損害者,更得請求賠償。第七條

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不得主張增減,或藉故解除合同等情況。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為憑。出賣人(甲方)(簽章):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樣品買賣合同8

上訴人(原審原告)xxxx空調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棗強縣富強北路167號。

法定代表人李xx,董事長兼總經理。

委託代理人湯x,xxxx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職員。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今榮街69號。

法定代表人吳xx,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安x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職員。

上訴人xxxx空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空調公司)因與被上訴人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x房地產公司)憑樣品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XX)豐民初字第2045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於XX年12月29日受理後,依法組成由法官周荊擔任審判長,法官蘆超、鄭亞軍參加的合議庭,於XX年1月12日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詢問。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xx空調公司在一審中起訴稱:XX年9月13日,xx空調公司同xxx房地產公司簽訂1份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價款為: 21 000元。當時雙方約定:xx空調公司送貨到xxx房地產公司開發建設的位於北京市豐台區芳古園一區16號樓。xxx房地產公司預付定金30%、安裝調試後付40%、運行3個月後付35%、餘款1年付清。xx空調公司按約定及要求履行了全部的供貨安裝義務。但是xxx房地產公司卻以各種理由拖欠未付。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xxx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21 000元和債務利息9525.6元,並承擔訴訟費。

xxx房地產公司在一審中答辯稱:xxx房地產公司先後付給xx空調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xx空調公司的貨款,xx空調公司也給xxx房地產公司開具了發票。儘管xx空調公司對xxx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16 800元存有異議,xxx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16 800元貨款是xx空調公司拿走的。但是,xx空調公司現在起訴要求xxx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 16 800元的訴訟請求已過訴訟時效,請求法院駁回xx空調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XX年9月13日,xx空調公司與xxx房地產公司簽訂了《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約定:xxx房地產公司購買xx空調公司的排煙補風機和風機,合計價款21 000元。有效期限:自XX年9月6日至XX年9月16日。第七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設備到現場後進行安裝,後即試運行(1個月)達到使用要求後方認。第九條結算方式及期限:付定金20%,到現場通過合同第七條標準付40%,運行3月後付35%,餘下滿1年付清。合同簽訂後,xxx房地產公司給付xx空調公司4200元。XX年底,xx空調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供貨及安裝義務。

一審法院判決認定:xx空調公司、xxx房地產公司在XX年9月13日簽訂的《工業品買賣合同》是xx空調公司、xxx房地產公司自願協商達成,不違反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應認定為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對雙方當事人即具有法律約束力,xx空調公司、xxx房地產公司均應依照合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xxx房地產公司提出“先後付給xx空調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xx空調公司的貨款”的答辯意見,對於xxx房地產公司給付xx空調公司4200元,xx空調公司予以認可。對於xxx房地產公司給付xx空調公司16 800元,xx空調公司予以否認,且xxx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xxx房地產公司已給付xx空調公司16 800元貨款,對此該院不予採信。關於訴訟時效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按照雙方合同約定和xx空調公司供貨時間,xxx房地產公司向xx空調公司付清餘款的最遲時間是XX年4月底。此時,xx空調公司應該知道自己的權益遭到了侵害,而xx空調公司於XX年9月23日方提起訴訟。xx空調公司提出“合同有效期到XX年9月16日,XX年9月23日提起訴訟未超過訴訟時效”的主張,該院不予採納。理由是:合同有效期限實質約定的是xx空調公司供貨的期限,也可以説是在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可依據該合同維持買賣合同關係。實際上,雙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只存在XX年底xx空調公司向xxx房地產公司提供並安裝價值21 000元風機這1筆買賣,此後雙方就再沒有過依據該合同的買賣關係。而xx空調公司向xxx房地產公司供應的價值21 000元風機在XX年底已安裝完畢。故xxx房地產公司關於xx空調公司的主張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抗辯理由成立。xx空調公司未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存在訴訟時效中斷或重新起算的事由,故其訴訟請求依據不足,該院不予支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判決:駁回xxxx空調工程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xx空調公司不服一審法院上述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其主要上訴理由是:一、xx空調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內要求xxx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合法合理。二、一審判決錯誤理解和適用了2年訴訟時效的規定。三、雙方簽訂的合同是xxx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若有不同理解,應從不利於xxx房地產公司方面解釋。xx空調公司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

xxx房地產公司服從一審法院判決。其未向本院提交書面答辯意見,但其在本院庭審中口頭答辯稱:一審判決對合同有效期的認定是合理的,認定訴訟時效已過是合理合法的。合同文本是xx空調公司提供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訴訟時效制度的解釋,也超過了訴訟時效。

本院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法院查明的事實一致。

上述事實,有xx空調公司提供的《工業品買賣合同》及雙方當事人陳述在案佐證。

本院認為,xx空調公司與xxx房地產公司簽訂的《工業品買賣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其內容未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雙方均應依約履行。xxx房地產公司提出其已付清21 000元貨款,但xx空調公司只認可收到4200元,否認收到16 800元,xxx房地產公司未能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其已付清貨款,故對此主張本院不予採信。依據該合同約定的付款比例及時間,xxx房地產公司最遲的付款時間應在XX年4月,xx空調公司XX年提起要求xxx房地產公司支付貨款的訴訟已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xx空調公司關於其在合同有效期內主張權利,並未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上訴主張,因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實質是xx空調公司供貨的期限,即在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可依據該合同維持買賣合同關係。該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內,雙方只在XX年底發生了1筆xx空調公司向xxx房地產公司提供價值21 000元設備的買賣,且已安裝完畢。故xx空調公司關於其主張未超過訴訟時效的上訴意見不成立,應予駁回。綜上,一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處理並無不當,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審案件受理費二百八十一元,由xxxx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負擔(已交納)。

二審案件受理費五百六十三元,由xxxx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負擔(已交納)。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樣品買賣合同9

賣方: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茲為設備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________設備,於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設備________件,甲方應於__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於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有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

第三條 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為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期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 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__元,共人民幣________元,於甲方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付清,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並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於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盡賠償之責。

第六條 甲方所交付設備,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乙方有損害者,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 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方不得主張增減,或藉故解除合同。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樣品買賣合同10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特此同意以下商品的銷售: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訂購貨物。在合同訂立之日,甲方將交付與樣品相同類型,相同質量的貨物。甲方應在____天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僅部分交貨,則乙方應通知乙方在____天之前推遲交貨日期;但是,如果乙方不同意,則可以終止合同。

因此,如果乙方受損,乙方可以要求賠償,甲方無異議。

第三條:由於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甲方不能按時交付或不能全額交付的,可以推遲期限。但是,延遲天數應由雙方共同決定。

第四條:約定每次購買應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時全額交納交貨價。如果乙方未能全額付款,則甲方可以停止交付貨物並同意敦促他在一定時間內付款。如果交貨沒有逾期,則甲方可以終止合同。甲方還必須要求賠償所遭受的損失。

第五條乙方預見到不能在該期限內付款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在______天前延長交貨期。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可以終止合同。損害對方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甲方交付的貨物與樣品不同的,乙方可以要求更換或解除銷售合同。甲方無異議。因此,那些遭受乙方損害的.人必須要求賠償。

第七條貨物價格有變動的,當事人不得主張漲價,跌價或因故終止合同。

第八條____相同的副本,甲,乙雙方各持有____副本作為證據。

賣方(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方(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樣品買賣合同11

賣方(甲方):________買方(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數量、價格數量:自行車總數(含雙人車)總數為輛。價格:合計總額為________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第二條:交貨方式及期限選擇下列方式執行:合同簽訂後,甲方於____月____日在某某地點交車(包括現車、車鎖、維修工具)乙方於____月____日某地。

第三條:付款方式及期限選擇下列方式執行: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元;甲方交貨後,乙方於____月____日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乙方付款後,甲方應當開具收款憑證。

第四條:違約責任1.一方遲延交(提)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爭議解決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調解;或選擇以下幾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___兩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甲方)_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樣品買賣合同12

甲方(賣方):

合同編號:G-0502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上海

第一條 紅木傢俱基本情況 (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説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後填寫)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B2385-20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後,乙方於____日內付清全額貨款,甲方將於收到貨款3天內發貨。

第四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甲方應在交貨時督促乙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乙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 1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 7 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 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樣品買賣合同13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風險提示:標的物信息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標的物的類型,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

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______貨物,合同成立後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貨物____件,甲方應於____日內交付乙方。雙方確認已於年____月____日共同封存樣品(雙方各持一份)風險提示: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明確,履行方式是送貨還是自行提貨這不僅涉及運輸費用的承擔,而且還將涉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問題;履行期限約定不明將會嚴重影響到合同內容的順利履行、實施,產生逾期交貨等糾紛。同樣的合同履行地點不明也會容易引發爭議。

如:有的合同對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約定,如一個月內履行完畢,但從何時起算一個月沒有約定,這就容易使雙方產生歧義,都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如果將期限明確化,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畢則就避免了歧義的產生。

第二條 質量標準乙方所購甲方產品屬於:

定製產品。定製產品質量標準按照雙方約定封樣的產品質量指標執行。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風險提示:

交貨地點

對於交貨地點應當明確約定,因為它涉及雙方的利益實現和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承擔問題。一般情況下,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風險承擔隨之轉移。如:在合同中約定交貨地點為賣方的倉庫,則意味着該貨物一旦出庫,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則轉移到買方處,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對於交貨地點的選擇上,應慎重對待。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產品送至乙方指定的交貨地________。

第四條 收貨與驗貨乙方指定的.收貨人

1: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收貨人2: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乙方指定收貨人代表乙方收貨驗貨並簽發《收貨單》給甲方,作為雙方交貨和雙方結算貨款的依據。乙方在收貨後____日內自行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並向甲方提出書面質量異議,逾期無書面質量異議,視為質量合格。如乙方在質量異議期內提出書面質量異議,乙方應對貨物進行封存,甲乙雙方派員按約定的樣品質量標準委託乙方所在地質監部門進行質檢,按質檢提供報告結論解決。如檢驗質量不合格,乙方有權無條件退貨。

第五條 付款時間、方式風險提示:

價款支付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於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這一漏洞將為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藉口。

另外,需方應儘量採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儘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為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乙方應在收貨後____天內通過甲方提供的銀行帳號用電匯或轉賬的方式付清貨款。

第六條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風險提示: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在出現違約情形時,能有效執行,避免糾紛。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1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實務中很難操作。

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量不符、未按時足額付款、未及時交貨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額要具體化、數字化,以便於向違約方主張。

1、甲方如未按約定的交貨期限和質量交付貨物,每逾期____日,按應交付貨物價款的千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天未交付貨物,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2、乙方如未按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貨款,每逾期____日,按應交付貨款金額的千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天未支付貨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風險提示:

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只能求助於仲裁機構或法院。那麼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

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法院,而約定法院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甲、乙方如發生爭議糾紛,均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八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於____日前通知甲方延長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第九條 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甲方無異議。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者,更得請求賠償。

第十條 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方不得主張增減,或藉故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風險提示:

證據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補充協議、送貨單、購銷憑證、發票簽收記錄、雙方的來往函件、備忘錄、會議紀要、傳真件,交通票據、運輸單、電話記錄、電子郵件等等書面、視頻、錄音資料,一旦發生糾紛,這些證據都將有可能成為有力的事實證據。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雙方在本合同以及相關憑證上的簽名和代表人,均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託人,傳真件與正本一致,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樣品買賣合同14

甲方(買受人):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乙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顏色:

車輛成交單價:元,大寫。(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税發票)。數量: 台。其他費用: ,由 方承擔。運費 元,由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方承擔。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付款方式甲方一次性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説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

□ 甲方自提;

□ 乙方送車上門;

□其他約定: 。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

(1)100公里 □,

甲方:

乙方:

日期:

樣品買賣合同15

發包人(甲方):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電話:_____

工程設計師:_____

電話: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居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工程概況

第1條、工程地點:___________

第2條、工程內容及做法

(詳見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及報價單)。

第3條、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以下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詳見報價單),發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詳見報價説明);

(2)承包人要求發包人提供的材料數量應符合實際施工的要求,與工程實際使用量的誤差應在+-8%以內。

(3)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如因承包人提供了不合格材料而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由承包人承擔責任,且不受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限制。

第4條、工程期限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元,為不含税報價(詳見裝修工程報價單)。

第二部分:施工圖紙

____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支付(此費用包括/不包括在工程價款內)。

第三部分:發包人義務

第1條、開工前三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第2條、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第3條、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及相關裝修手續(物管等),並承擔相關費用;

第4條、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第5條、施工期間發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衞及消防等項工作;

第6條、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階段驗收、竣工驗收。

第四部分:承包人義務

第1條、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第2條、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第3條、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五部分:工程變更

第1條、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裝修工程變更單)。

第六部分:材料的提供

第1條、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發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人,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需要保管的,發包人應作好密封標誌,並交由現場管理人員保管;

第2條、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並接受發包人檢驗。

第三條,所提供材料保證_____年內不掉色。

第七部分:工期延誤

第1條、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3)發包人五金件(不含門鎖、潔具等)安裝;

第2條、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第3條、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第八部分:質量標準

第1條、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為現行家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

第2條、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發包人指定擁有質量認證資質的有關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九部分:工程驗收和保修

第1條、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隱蔽工程驗收;

(2)水電工程完工;

(3)中期驗收(木作工程完工),並作好工作量統計決算;

(4)ICI漆工程完工。

承包人應提前兩天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工程驗收單)。

第2條、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否則視同工程合格),填寫工程驗收單(見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見工程結算單)。

第3條、工程竣工後,承包人負責採購裝飾裝修材料及設備的,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説明書、保修單和環保説明書。

第4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本工程保修期為_____月,保修期自住家居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驗收合格簽字後,填寫工程保修單(見工程保修單)。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衞生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工程,保修期為______月。

第5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工程應在一定時期內保證合格的質量標準,不應出現嚴重、大面積和多處質量問題。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超過2次(處)嚴重質量問題的,承包人除提供保修之外,另須根據實際情況賠償發包人由於此質量問題造成的相關損失,並向發包人支付工程質量違約賠償,金額為發生嚴重質量問題的工程的造價(根據附工程報價單)。

嚴重工程質量問題是指在正常使用條件下:防水工程出現3處以上滲漏;

暖氣、煤氣、給排水改動工程出現斷裂、漏水、漏氣(材料質量問題除外);

牆面、吊頂等塗料工程出現0.5M2以上的塗料表層脱落;

吊頂、吊櫃、五金件、燈具等吊裝、安裝工程出現斷裂、脱落(材料質量問題除外);

牆磚超過5處(塊)以上鬆動、脱落;

地磚、地板工程出現5處(塊)以上顯著隆起、凹陷、移位,或鬆動、脱落(材料質量問題除外);木工工程出現開裂、脱膠(榫)、鬆動、變形(材料質量問題除外)。

第十部分: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1條、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2條、工程中期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人。發包人接到資料後2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見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發包人應在簽字時向承包人結清工程款。每項工程增加項目結算應在每次付款時結清。

第十一部分:違約責任

第1條、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2條、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發包人負責。

第3條、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終止方應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部分: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1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部分:幾項具體規定

第1條、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

第2條、施工期間,承包人應儘量確保工程不對鄰里、社區和公眾利益產生影響。承包人應對工程噪音、污水、廢料、異味、光污染、高空墜落物等有害因素有足夠的預計和有效的管理。由於承包人管理不善,違規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承包人負責。

第3條、施工期間,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_______點_______分至_______點_______分;下午_______點_______分至_______點_______分。承包人應按時開工、停工,並不在施工現場從事與工程無關的活動。

第十四部分:附則

第1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第2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

第3條、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備註:

(1)從竣工驗收之日計算,保修期為______年。

(2)保修期內由於承包人施工不當造成質量問題,承包人無條件地進行維修,並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對發包人進行賠償;

(3)保修期內如屬發包人使用不當造成裝飾面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承包人酌情收費。

(4)本保修單在發包人簽字、承包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發包人簽字:_____

承包人簽字(蓋章):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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