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貨物運輸合同集錦15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最新貨物運輸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1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
第2條 本細則所指鐵路貨物運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公佈的營業鐵路貨物運輸。
本細則適用於鐵路運輸部門與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
個體經營户、個人與鐵路運輸部門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
軍事運輸、國際聯運,鐵路與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3條 託運人利用鐵路運輸貨物,應與承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應按照優先運輸國家指令性計劃產品,兼顧指導性計劃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產品調撥計劃、鐵路運輸計劃和鐵路運輸能力簽訂。在簽訂國家指令產品運輸合同中,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逐級報請雙方上級主管綜合部門處理。其他貨物運輸,由託運人與承運人協商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4條 大宗物資的運輸,有條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簽訂貨物運輸合同,也可以簽訂更長期限的運輸合同;其他整車貨物運輸,應按月簽訂運輸合同。按月度簽訂的運輸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車計劃表代替。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第5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經雙方在合同上籤認後,合同即告成立。託運人在交運貨物時,還應向承運人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的運輸合同,以承運人在託運人提出的貨物運單上加蓋車站日期戳後,合同即告成立。
第6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載明下列基本內容:
一、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二、發站和到站;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重量;
五、車種和車數;
六、違約責任;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7條 貨物運單應載明下列內容:
一、託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
二、發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鐵路局;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包裝、標誌;
五、件數和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
六、承運日期;
七、運到期限;
八、運輸費用;
九、貨車類型和車號;
十、施封貨車和集裝箱的施封號碼;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8條 託運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運人交付託運的貨物;
二、需要包裝的貨物,應當按照國家包裝標準或部包裝標準(專業包裝標準)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要根據貨物性質,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並按國家規定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笨重貨物還應在每件貨物包裝上標明貨物重量;
三、按規定需要憑證運輸的貨物,應出示有關證件;
四、對整車貨物,提供裝載貨物所需的貨車裝備物品和貨物加固材料;
五、託運人組織裝車的貨物,裝車前應對車廂完整和清潔狀態進行檢查,並按規定的裝載技術要求進行裝載,在規定的裝車時間內將貨物裝載完畢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六、在運輸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須派人押運;
七、向承運人交付規定的運輸費用;
八、將領取貨物憑證及時交給收貨人並通知其向到站領取貨物;
九、貨物按保價運輸辦理時,須提出貨物聲明價格清單,支付貨物保價費;
十、國家規定必須保險的貨物,託運人應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對於每件價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貨物或每噸價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貨物,實行保險與負責運輸相結合的補償制度,託運人可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9條 承運人應當承擔以下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量、車種,撥調狀態良好、清掃乾淨的貨車;
二、在車站公共裝卸場所裝卸的貨物,除特定者外,負責組織裝卸;
三、將承運的貨物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無損地交給收貨人;
四、對託運人或收貨人組織裝車或卸車的貨物,將貨車調到裝、卸地點或商定的交接地點;
五、由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向收貨人發出到貨催領通知;
六、發現多收運輸費用,及時退還託運人或收貨人。
第10條 收貨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繳清託運人在發站未交或少交以及運送期間發生的運輸費用和託運人責任發生的墊款;
二、及時領取貨物,並在規定的免費暫存期限內,將貨物搬出車站;
三、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應當在規定的卸車時間內將貨物卸完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四、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卸車完畢後,應將貨車清掃乾淨並關好門窗、端側板(特種車為蓋、閥),規定需要洗刷消毒的應進行洗刷消毒,
第11條 託運人託運個人搬家貨物、行李每十千克價值三十元以上者,可聲明價格,要求保價運輸。承運人按保價運輸辦理時,按規定核收貨物保價費。
第12條 託運人向承運人託運貨物和承運人向收貨人交付貨物的時候,都應進行交接驗收。如果發現貨物(託運人組織裝車的為封印、貨物裝載狀態、篷布苫蓋狀態或規定標記)有異狀或與貨物運單記載不符,在承運時,應由託運人改善後接收;在交付時,收貨人應即向承運人提出異議。收貨人在驗收貨物的時候,沒有提出異議,即認為運輸合同履行完畢。
由承運人組織裝車並在專用線、專用鐵道內裝車的貨物,按承運人同收貨人商定的辦法,辦理交接驗收。
第13條 承運人在查找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除不宜於長期保管的貨物外,從發出催領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內或從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起三日內通知託運人。託運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內提出處理辦法答覆承運人。超過期限,運輸合同仍無法履行時,承運人有權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的時候,應當出具書面説明。
第14條 因自然災害,貨物運輸發生阻礙,承運人應當採取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措施。因貨物性質特殊,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會造成貨物損失時,承運人應聯繫託運人或收貨人在要求的時間內提出處理辦法。超過期限未答覆時,承運人可比照本細則第十三條規定處理。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15條 貨物運輸合同必須經雙方同意,並在規定的變更範圍內辦理變更。
第16條 託運人或收貨人由於特殊原因,經承運人同意,對承運後的貨物可以按批在貨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辦理變更到站、變更收貨人,但屬於下列情況,不得辦理變更:
一、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物資流向或運輸限制;
二、變更後的貨物運輸期限,大於貨物容許運送期限;
三、變更一批貨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變更到站。
第17條 貨物運輸合同在貨物發送前,經雙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18條 承運人的責任
一、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託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間日曆裝車計劃及商定的車種、車型配夠車輛,但當月補足或改變車種、車型經託運人同意裝運者除外;
(二)對託運人自裝的貨車,未按約定的時間送到裝車地點,致使不能在當月裝完;
(三)撥調車輛的完整和清掃狀態,不適合所運貨物的要求;
(四)由於承運人的責任停止裝車或使託運人無法按計劃將貨物搬入車站裝車地點。
二、從承運貨物起,至貨物交付收貨人或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完畢時止,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按下列規定賠償:
(一)已投保貨物運輸險的貨物,由承運人和保險公司按規定賠償;
(二)保價運輸的貨物,由承運人按聲明價格賠償,但貨物實際損失低於聲明價格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三)除上述一、二兩項外,均由承運人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由鐵道部、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規定。
三、由於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不可抗力;
(二)貨物本身性質引起的碎裂、生鏽、減量、變質或自燃等;
(三)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貨物合理損耗;
(四)託運人、收貨人或所派押運人的過錯。
四、由於承運人的過錯將貨物誤運到站或誤交收貨人,應免費運至合同規定的到站,並交給收貨人。
五、未按規定的運到期限,將貨物運至到站,向收貨人償付該批貨物所收運費5%至20%的違約金。
六、如果託運人或收貨人證明損失的發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則承運人除按規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管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至50%的罰款。
第19條 託運人的責任
一、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承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旬間日曆裝車計劃,致使承運人未撥貨車(當月補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間日曆裝車計劃的安排,提出日要車計劃;
(二)收貨人組織卸車的,由於收貨人的責任卸車遲延,線路被佔用,影響向裝車地點配送空車或對指定使用本單位自卸的空車裝貨,而未完成裝車計劃;
(三)承運前取消運輸;
(四)臨時計劃外運輸致使承運人違約造成其他運輸合同落空者。
二、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招致運輸工具或設備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壞,按實際損失賠償:
(一)匿報或錯報貨物品名或貨物重量的;
(二)貨物包裝有缺陷,無法從外部發現,或未按國家規定在貨物包裝上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
(三)託運人組織裝車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或違反裝載規定,在交接時無法發現的;
(四)由於押運人過錯的。
第20條 由於託運人原因招致運輸工具、設備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失,由收貨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21條 貨物運輸合同遇有下列情況,承運人或託運人免除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鐵路發生重大事故影響排空送車,企業發生重大事故以及停電影響裝車,超過二十四小時時;
二、根據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主管行政機關的書面要求停止裝車時;
三、由於組織輕重配裝或已完成貨物噸數而未完成車數時;
四、由於海運港口、國境口岸站車輛積壓堵塞,不能按計劃接車而少裝時。
第22條 承運人同託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要求賠償或退補費用的時效期限為一百八十日(要求鐵路支付運到期限違約金為六十日)。
託運人或收貨人向承運人要求賠償或退還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為車站交給貨運記錄的次日;
二、貨物全部滅失未編有貨運記錄,為運到期限滿期的第十六日,但鮮活貨物為運到期限滿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貨物運到期限違約金,為交付貨物的次日;
四、多收運輸費用,為核收該項費用的次日。
承運人向託運人或收貨人要求賠償或補收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發生該項損失或少收運輸費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條 承運人與託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提出的賠償要求,應自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內(跨及兩個鐵路局以上運輸的貨物為六十日內)進行處理,答覆賠償要求人。
索賠的一方收到對方的答覆後,如有不同意見,應在接到答覆的次日起六十日內提出。
第24條 對貨物運輸合同的糾紛,承運人和託運人或收貨人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章 附 則
第25條 本細則由鐵道部負責解釋。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範文三
委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於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託書中明確提出並隨附相關文件。如果委託書內容未註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需於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託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於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協議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佣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後生效。乙方為甲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1.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託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乾貨箱包乾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20箱人民幣_________元/40箱貨物運輸合同報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票
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每票限一張報關單。如因報關內容較多需增加報關單,每張報關單增收電腦預錄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報關後退關收人民幣_________元。)
2.海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運費按雙方確認運價(甲方可以在委託書上標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確認價(應隨附優惠協議號或確認件)執行,但仍應履行本協議第十一條之規定。
八、費用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a.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交付提單。
b.甲方於船開後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c.採用月結的形式,甲方墊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結清上月乙方已墊付的費用。
2.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現金的付款方式;
b.電匯,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複印件送交給乙方;
c.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佣金給甲方,確認或協議淨價的除外。
4.甲方應當及時確認乙方之結算清單,若於收到結算單後七日內未予書面回覆確認的,視為對於費用之確認。
九、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税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十、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 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有權於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註;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甲方對於拖欠之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權乙方代領提單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憑證,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憑證出質於乙方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具有合同的出質權利。由於甲方出質不當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信息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根據不同貨物的性質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或檢驗規定,應提供所必需的有關文件,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三、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並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七、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本協 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蓋章):_____乙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2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為止。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繫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3
包機人(姓名) (以下簡稱包機人)為包用飛機與中國民用航空的售票服務處(以下簡稱承運人)簽訂協議書,雙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1.包機人於 月 日起包用 型飛機 架次擔任(旅客,貨物,客貨)包機運輸,其航程如下:
月 日自 至 ,停留 日;
月 日自 至 ,停留 日;
月 日自 至 ,停留 日;
包機費總共____元.
2.根據包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包機人使用的最大載量為____公斤(內含客座).如因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3.包機噸位如包機人未充分利用時,空餘噸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機人不能利用空餘噸位載運非本單位的客貨.
4.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5.包機人簽訂本協議書後要求取消包機,應交付退包費50元.如在包機人退包前,承運人為執行本協議書已發生調機等費用時,應由包機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6.在執行協議書的飛行途中,包機人要求停留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7.其他未盡事項按承運人客貨運輸規則辦理.
包機人: 承運人: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開户行: 開户行: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4
____(簡稱甲方)委託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託運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經濟合同法》和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港運至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貨物於__天內集中於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方負擔。
第六條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____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運輸費用
按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全船運費為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
甲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户銀行:______帳號:______乙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户銀行:______帳號:________年__月__日訂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託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後傳真給乙方,並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 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並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 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26噸/40’),否則, 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後,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並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 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 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後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 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後,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並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 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後,乙方可為甲方代辦運單及相關單證並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 船舶開航後,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並在貨物抵港後根據《貨物託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並徵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 費用結算:
1. 費用結算方式:
(1)□半月結:每月5號前付清上月16號—上月最後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號—15號的所有費用。
(2)□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 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於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户,如該客户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並對其採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 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 結算採取先收款後開發票的原則。
四、 保險條款
(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 )。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為1000元或定損金額的 5%,兩者以高者為準。發生貨損時,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並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場查證並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後,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2)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6)因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動所間接引起的損失;(7)因任何不法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託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2. 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後執行。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 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5
託運方: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
承運方詳細地址: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瀝青拌合站規格數量:詳見貨運清單貨運價值
第二條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一、貨物丟失,承擔賠償義務;
二、貨物損壞功能喪失,承擔賠償義務。
第六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憑聯繫電話確認收貨人,憑貨物清單驗收。聯繫人:
第七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人民幣____元整,貨物到達雙方清點無誤後,甲方將運費轉至乙方公司賬户,賬號名稱:
開户行:
賬號:
第八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要費用。
2、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出現貨物的滅失,貨損、短缺、或雨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貨損的實際價值賠償。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負責安排人員將貨物裝上車並提供貨物的名稱,數量、重量、單據及運輸途中的檢測憑證。
2、配合乙方做好交接手續,貨物裝好車後,雙方認可貨物的安全責任,已移交給乙方負責。
3、甲方貨物的包裝應符合貨物屬性的運輸規定包裝,包裝內不能夾帶國家禁運物品。否則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4、提供收貨方的詳細地址,聯繫方式,收貨人,並安排收貨人與乙方的送貨人做好交接手續。
5、按約定向乙方交付運輸費,總費用:如有違約應負擔違約金。
三、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檢查甲方的包裝是否完好,如包裝完好,乙方不負擔包裝內容問題,並要求甲方提供準確的貨物名稱、數量、重量、送貨地址、收貨方單位、聯繫方式、方法。
2、向甲方收取運輸費;如有違約收取違約金。
3、付款方式:貨物到達清點夠數後運費打至乙方公司帳號。
賬號名稱:
開户行:
四、乙方的義務
1、配合甲方裝車是做好交接手續,做好防雨,防潮,防壓的安全工作。
2、對承運的貨物要負安全責任,保證貨物無短缺,損壞,裝車時須加蓋雨布如出現入庫虧損,短缺,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貨物賠償義務。
3、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將貨物安全運到指定地點,並及時通知收貨方做好卸車的交接手續。
4、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
第九條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當付清運費。
4、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或貨物滅失,損壞或誤時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不在乙方賠償之內,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雙方協調。
5、整個運輸過程中,允許有貨物價值總價千分之二的貨損,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超出貨損部分,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調解,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權威部門及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附下貨運清單,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備註/運輸司機信息:
車號:
電話:
司機:
身份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6
( )海運計字第 號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需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
注: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7
委託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户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户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8
甲方(託運方)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手機: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電話(傳真):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手機: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電話(傳真):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託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基本情況
貨物名稱
規格
型號
包裝狀況
數量
重量
體積
體積
貨物價值
備註
二、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貨物送達提貨方式:送貨上門 □ 收貨人自提 □
五、運輸費用
送達地
每立方價
每公斤價
送達時限
送達地
六、運輸雜費: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貨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貨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叉車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裝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發貨後付款(現付)□ 貨到後付款(提付)□
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 天結算一次)
八、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十、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一、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後,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十二、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在收貨人簽收前承擔安全責任。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污染由乙方按貨物出廠價向甲方賠償。
十三、乙方承運的貨物,外包完好無損,乙方不承擔包裝內貨物的任何損失。收貨人簽收將貨物提走後,乙方對甲方貨物安全責任中止。
十四、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貨物滅失、毀損,乙方不承擔違約的責任,按成本價賠償甲方損失。
十五、甲方每次發貨應實提供下列資料,如因不相符、不真實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貨物名稱、數量、立方數或重量數、收貨人姓名、電話、詳細地址)
十六、其他約定: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9
託運人(姓名)______與中國民用航空______航空公司(以下簡稱承運人)協商空運______(貨物名稱)到______(到達地點),特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託運人於__月__日起需用__型飛機__架次運送____(貨物名稱),其航程如下: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同上,略)
運輸費用總計人民幣____元.
第二條 根據飛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託運人使用的載量為____公斤(內含客座).如因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第三條 飛機噸位如託運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噸位.
第四條 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第五條 託運人簽訂本合同後要求取消飛機班次,應交付退機費____元.如託運人退機前承運人為執行本合同已發生調機費用,應由託運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第六條 託運方負責所運貨物的包裝.運輸中如因包裝不善造成貨物損毀,由託運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運輸貨物的保險費由承運方負擔.貨物因承運方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賠償.
第八條 在執行合同的飛行途中,託運人如要求停留,應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涉及航空運輸規則規定的問題,按運輸規則辦理.
託運人: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訂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10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户(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訂立合同雙方:
____(簡稱甲方)委託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託運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經濟合同法》和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港運至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貨物於__天內集中於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____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__元,一次計收。
---
港口裝船費用,按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 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
甲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户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乙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户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__年__月__日訂立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此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按雙方約定的運輸價格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
2. 甲方按照規定的標準對貨物包裝。
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詳細的收貨人、收貨地點、電話、收貨單位名稱。
4. 甲方委託運輸油漆屬危險品,乙方應採用國家規定的運輸車輛進行運輸。
5. 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地點、收貨人、收貨單位及約定的時間將貨物運到目的地。
6. 甲方因情況變化,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和收貨單位或取消託運時,乙方應給予配合,避免貨物損失。
7. 甲方對在乙方運輸途中發生的各種貨物數量缺少,貨物質量人為變質、變形,有權向乙 方提出索賠。
8. 乙方應積極參加各種保險,如果運輸途中發生事故導致的貨物短少滅失,無論乙方是否 全責或主要責任,乙方均應向甲方承擔足額賠償責任,並在30天內進行賠償,若乙方向他人追償損失需由甲方進行協助時,甲方有義務提供書面證據進行協助。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運輸價格向甲方收取運輸費用。
2. 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地點、收貨人按時將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3. 如甲方提供的地點和收貨人查不到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繫,在規定的期限內負責保管所運貨物。對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乙方有權按照國家規定收取保管費。
4. 乙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時,應及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通知。
5. 乙方負責運輸的貨物,保證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變形。
6. 乙方在運輸甲方貨物之前,如發現貨物包裝不符合要求,有權拒絕運輸或向甲方提出進行重新更換包裝或加固。
7. 乙方在甲方交貨時,應清點運輸貨物數量、包裝情況,避免出現問題造成糾紛。
三、 雙方約定,甲方在收到貨物並複核後,按實收重量付款。
四、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協調解決。
五、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託運方): 乙 方(承運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指定GEP(上海)貨物委託乙方代理收貨進保税區及港口代辦轉運等一系列報關、報檢、運輸、代運分撥等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在每批貨物到港前一天向乙方提供已由收貨人簽章好的正確、完整的船運單證(即B/L海運提單及報關單證),雙方確定專人交接並紀錄時間。
2.甲方委託乙方清關,應提供正確、完整的報關單據,內容包括與船運單證相符的貨物中文品名、税則號碼、數量、金額、重量等。如有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立即解決。
3.甲方應協助乙方及時解決換取港區提單過程中所有發生的問題。
4.甲方委託乙方代辦商檢,應提供正確的'外商投資財產價值鑑定申請單及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進口物資審批表等文件,以利於乙方及時辦理商檢並進行報關。
5.甲方所委託的貨物應以出口標準妥善包裝,應適應長途海運和內陸運輸,任何由於甲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任何由於乙方操作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原則上,甲方對每批貨物的操作要求中,運輸計劃需在作業前一天12小時前,收發貨指令至少在作業前2個小時以書面傳真形式通知乙方落實,特殊情況下,乙方應盡力配合處理。
二、乙方職責
1.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正本海運提單後到船公司(或代理)調換港區提貨單,如遇到問題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並解決。
2.遇到貨物必須商檢時,乙方在接到甲方合格的申報單等單證後代理甲方申報商檢。
3.乙方在接到甲方齊全的報關材料後繕制報關單並負責報關,如遇到倉單錯誤並負責解決。
4.對於甲方委託的保税區海關報關業務,乙方在正常情況下非法檢貨物在船到後四天內予以完成清關、送貨等服務,對法檢進口設備在船到後五天內予以完成清關、送貨等服務,如有特殊情況發生,甲乙雙方應積極協調及時解決。
5.乙方負責報關後辦理有關港區提貨手續,同時安排集卡到港區提箱至甲方指定地點。
6.乙方負責對海關事物提供必要的詳盡諮詢服務。
7.乙方原則上不負責墊付操作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墊付FOB條款海運費。
8.若貨物至乙方倉庫後應通知甲方派人到現場驗收並拆箱入庫(貨物的外包裝、件數等以上海外輪代理理貨公司出具的證明為準)。
9.貨物經甲方驗收入庫後應有乙方負責妥善保管,不得損壞、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開包或開箱,在保管期內,如果……
三、作業確認規定
1.書面確認是雙方公司具體操作人員所具有的權利,也是應盡的義務,無論哪一方提出對某項操作要求書面確認時,另一方都必須相應,否則提出方有權停止相關操作進程,直到獲得書面確認。
2.新發展物流公司客户服務部在每月____號、____號(逢雙休日或節假日往後順延)開兩次賬單到CRCShipping部門。CRC相關部門在十天內核對完賬單後,每月月底書面通知新發展物流公司開發票,在核對過程中,CRC相關部門有權對賬單中的任何一個費用項目提出查詢,新發展物流公司必須無條件配合,如新發展物流公司無充分證據證明任何一個費用項目的正確性,CRC有權對此項目拒付,但不影響其他費用的正常確認。費用賬單一經CRC確認,新發展物流公司將不再承擔查詢賬單及其相關單據的義務。
3.對於超期費的事宜,新發展物流公司必須先行向CRC進行書面確認,否則CRC有權拒付。CRC在收到新發展物流公司確認單____個工作日內必須給於明確的答覆,否則新發展物流公司視為CRC自動確認。至於目前還存在一些超期費用的問題,只要是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超期,客觀事實清楚的,CRC必須全部確認。
4.為了在今後核對帳單中提高效率,以及單證的準確性,經徵詢新發展物流公司財務部以及新發展物流公司供應商意見和可操作性,決定代收代付的費用今後一律開“新發展物流代GE”或“新發展物流代CRC”,新發展物流公司憑複印件向CRC報銷。
5.關於費用超期問題,只要在整票業務操作完畢後(尤指PC粉落箱)____個月內結算,都應是合理正常。但如有意外情況逾期,則需雙方書面確認為準,憑確認單結算。
6.在今後具體操作過程中,凡是合同中沒有列明的費用項目,當以雙方經辦人員書面確認為準,憑確認單結算。
四、費用結算程序
1.乙方負責每週對已完成作業的項目按提單號開具發票,並分別列明海運進、出口或空運進、出口發票清單每週五交於甲方專人核對,每月____日前將前一月操作費用清單交甲方,額外費用(指超期費,修箱費等)另計,甲方核對後乙方開具發票。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發票的一個月內付清發票所列款項,付款時應傳真乙方付款憑證。
2.對乙方開具操作費用如由實報實銷部分需附有關發票並註明費用標準。甲方審核時如有異議,應及時與乙方專人聯繫解決,如乙方發票開具錯誤,應由乙方立即到甲方領取該發票並保證在第二天將正確發票送至甲方專人。
3.對乙方應甲方要求支付的費用則按第二條的七款執行。
4.由於甲、乙雙方的一方未能執行以上費用結算規定,責任方按發生額每月度以____%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滯納金以示公允。
五、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政策因素髮生費用變化,雙方本着友好協作精神妥善處理。
六、本協議的任何修正須經雙方書面以備忘錄形式同意方為有效,修正部分作為本協議的補充。
七、附件一、二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一式兩份,效力相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有效期一年,到期後甲乙雙方若無異議則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樣本三
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承運甲方木材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性質
雙方約定本合同為承攬合同,由乙方自備運輸工具、人員,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將甲方砍伐並堆放好的木材裝車運送至指定的木材廠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方。
二、具體工作內容
1、木材起運地點: 由甲方指定
2、木材到達地點:由甲方指定
3、木材承運日期:由甲方指定
4、木材運到期限:由甲方指定
5、木材裝卸:①填裝,木材填裝所需人工、機械設備由乙方配齊。②卸車,乙方將木材運送至指定木材廠後根據廠方人員的安排卸車。
三、運輸費用結算方式:運輸費用的結算方式為 。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把木材運輸到目的地。木材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的,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
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者乙方僱傭的司乘人員在起運前出示必要的證件(包括但不限於駕駛證、行駛證、貨物營運證明等);若乙方或者乙方僱用人員拒絕提供,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絕起運。
③、甲方或者甲方授權人員有權視情況跟車押運,需要改變運輸路線的,必須經甲方協商同意;乙方擅自改變運輸路線的,所產生的費用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④、甲方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的權利義務
①、乙方有權在按質、按量完成運輸後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運費。若甲方不支付或不按時支付規定的運費,乙方有權扣壓木材。
②、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木材,乙方有義務及時與甲方聯繫,在合理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
③、乙方有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木材運到指定的地點,並聽從廠方人員的指示卸裝木材。
④、乙方有義務託運的木材負責安全。在託運過程中如因乙方及乙方僱用人員違反交通安全法規,駕駛不當致使木材脱落:a造成木材損失的,甲方有權從運費中扣除;b造成第三人損傷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⑤、乙方因裝載不當或者違反交通安全法規行駛被行政部門攔截,所產生的各種罰款由乙方承擔;所載木材遭到扣留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從運費中扣除;需要卸載部門木材的,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對於卸載的部分,乙方仍有義務重新安排車輛運輸。
五、違約責任
任何違反本合同所約定內容的行為都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違約方應當對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爭議解決
1、任何因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應協商解決,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協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12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事項
1、運輸線路及方式:
運輸線路:
(1)從______始發______各地;
(2)從______始發______各地。
運輸方式:公路汽車運輸。
2、包裝情況:袋裝貨物。
3、運輸價格:甲乙雙方根據不同線路洽談運輸價格。
4、運輸時限:甲方需要運輸時,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派車,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派出合格車輛到甲方公司裝貨,不得拖延,裝好貨後及時向甲方提供車號和司機手機號碼,按甲方指令要求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安全到達目的地卸貨。
5、其他:由於國家政策調控導致乙方的直接經營成本(如過路、過橋費、油價等)變動幅度超過5%,則雙方可以協商調整新運價。
第二條:費用結算方式、期限和憑證:
1、結算運費的方式為月結(如有匯票應不超過50%),乙方須提供正式運輸發票和貨物簽收單。
2、其他:結算時僅以乙方的運輸簽單為結算依據,發生破損、丟失等情況應在回單上簽收、註明,若回單無異常簽收,則視該票貨物完整到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費用。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通知發貨時應向乙方同時提供其貨運計劃,計劃內容包括:貨物名稱、件數/箱數、體積/重量、產品規格、收貨單位、收貨人地址及裝車地點及時間。
2、甲方應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繫並協調貨物的運輸及其他相關事宜。
3、甲方所託運的貨物應符合法律規定:貨物的包裝要符合行業標準,不得在所託運貨物中夾帶易燃、易爆、易碎品、有腐蝕性物品、現金、匯票等。
4、甲方有權指派專人監督、指導乙方對貨物的運輸活動,以確保乙方正確無誤地運輸貨物。
5、甲方有權選擇貨物保險貨報價運輸(易碎品、包裝不合行業要求標準、無包裝的貨物除外)。
6、貨物託運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貨物、中止運輸、變更到達地、收貨人,但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費用。
7、在運輸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損失的,甲方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應當自提貨之日起壹個月內行使,逾期則視為甲方自願放棄要求賠償的權利。
8、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三個月(甲方提供索賠函之日起)時間內結算賠償費用或補償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應付費用0.1%/天的滯納金,直到付清為止。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規定的時間裏結算運費,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應付費用0.1%/天的滯納金,直到付清為止。
2、乙方在接收貨物時對託運貨物的包裝違反有關包裝規定的,乙方有權拒絕運輸。
3、乙方應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性、及時性、準確性。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貨物產生的滅失、損毀等情況,由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向公眾透漏甲方要求保密的商業機密,否則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任何損失(如名譽損失、經濟受損等),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6、在運輸過程中,由於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的滅失、損毀等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減損措施。
7、乙方的工作人員不得對甲方及相關客户收取本合同規定外的任何費用。
8、由於乙方責任導致甲方的產品損毀、滅失,乙方應按甲方產品牌價的標準賠償承擔全額損失責任,理賠金額巨大(超過10萬元)時,雙方友好協商按照出廠價賠付,如因不可抗因素原因造成甲方的貨物滅失的,除保險公司承擔相應賠償部分損失外,其他損失部分由甲方承擔50%,乙方承擔50%。
第四條:合同時效
1、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傳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合同期限壹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合同期滿前30天,甲、乙雙方應協商是否辦理續簽或重籤,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簽的優先權。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異常情況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造成的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時間延誤,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爭議及其處理
本合同若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1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甲方因貨物運輸之需要,委託乙方使用相關設備和運輸工具提供運輸服務;乙方願意並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務。乙方與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託運輸的貨物均為一般普通貨物,即不超長、超大、非危險品貨物。
2、甲方交貨時根據運單的件數,應與乙方核對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
3、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盡甲方所知的、詳盡的並由甲方授權人簽署的書面提貨和發貨指示,包括具體的提貨和發貨日期及時間、貨物的名稱、重量、件數、體積、必要的產品説明、提貨地點、要求走貨方式或到達時限、收貨人的姓名、電話(手機)、收貨單位、詳細地址。
4、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付約定數量的貨物,並對乙方人員和車輛提供適宜的工作條件並配合乙方做好發貨的交接。(場地租賃合同)
5、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的運輸地點及收貨人錯誤,甲方須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新增加的費用。
6、甲方如發現乙方外勤人工作態度不認真或車輛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員及車輛。
7、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國內貨物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8、甲方保證貨物的包裝完全符合長途運輸基本要求(如:運輸時的摩擦、正常剎車時的碰撞、搬運裝卸承受力及標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接貨時與甲方就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進行核對,如發現貨物的外包裝有明顯破損、如發貨資料和件數不符應立即指出並在交接單上註明。除非另有規定。
2、對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並與甲方協商解決問題。
3、乙方在提貨時發現貨物品質不良或屬於危險物品的貨物有權拒絕運輸。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國內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5、乙方必須提供一名專員對甲方的貨物進行相關受理,並確保貨物的定時定點到達。工作內容包括嚴格按要求安排提貨、外包裝處理、運輸、送貨,每日跟蹤貨物送達情況並隨時接受甲方負責人查詢。
6、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並按時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乙方應取得收貨人在貨物簽收單上的簽收證明。
7、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應及時安排提貨及運輸的車輛,以及如有要求的裝卸工具,並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到甲方的發貨部門提貨。
三、費用與結算
1、甲方應對每一次委託內容、要求的服務範圍以填寫乙方託運書的方式告知乙方,託運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生效,雙方應同時約定費用。(費用標準詳見附件一)
2、由乙方每月底製作“運輸費用結算單”經甲方確認無誤後開據運輸發票。
3、結算方式為月結。以每月30日或末日為結算日,每月10日前結算上月費用。如逾期結算,每日加收5‰的滯納金。
四、保密條款
1、於本合同終止之日,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或銷燬其所有提供的資料。
2、商業機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客户名稱、經辦人、甲方貨物重量價值等。
3、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須嚴格保守雙方當事人經適當保密措施保密的商業祕密,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於散發、傳播、披露、自制、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未經他方當事人允許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險及賠償責任約定
1、甲方沒有委託乙方代辦保險,貨物損失時,乙方只負責乙方人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災害、公安證明的盜搶、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貨物的丟失、摔打、雨淋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損貨物清單及購入成本證明(加發票)為準,甲方必須確保文件的真實性,如發現有虛假部分,乙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保護自己利益並提出雙倍賠償要求。
2、甲方對託運貨物的品質不良、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負責貨物到達收貨人處簽收前的貨物安全,收貨人確認收貨件數無誤及外包裝完好無損簽收後的一切問題與乙方無關。
4、甲方貨物聲明價值,並委託乙方代辦保險業務,貨物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免負條款除外)
5、乙方負責代為甲方委託運輸之貨物辦理運輸保險。保價費甲方按每單聲明(普通貨物)貨值的5‰、(貴重貨物)貨值的1%支付給乙方,普通貨物指單件物品低於20xx元人民幣的貨物、貴重貨物指單件物品高於20xx元人民幣的貨物。
六、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簽署、生效、解釋、執行、修改和終止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
2、對於實施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七、修改與補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並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前,本協議的條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時如甲乙雙方無書面終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順延一年。
3、當甲乙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出現異議,阻礙了彼此間的合作,一方須提前兩週向另一方提出書面通知,可終止合同。雙方經濟問題在終止合同後十天內處理完畢。
4本協議終止後,雙方應繼續履行協議終止前未完成協議規定的雙方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和義務。
九、其它
1、甲乙雙方為每次委託事項達成的約定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之間任何委託、承諾及確認事項應以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時應加蓋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14
託運人: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承運人: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第一條 託運人於月日起需用型飛機架次運送(貨物名稱),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運輸費用總計人民幣元。
第二條 根據飛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託運人使用的載量為______公斤(內含客座)。如因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第三條 飛機噸位如託運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噸位。
第四條 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第五條 託運人簽訂本合同後要求取消飛機班次,應交付退機費______元。如託運人退機前承運人為執行本合同已發生調機費用,應由託運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第六條 託運方負責所運貨物的包裝。運輸中如因包裝不善造成貨物損毀,由託運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運輸貨物的保險費由承運方負擔。貨物因承運方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賠償。
第八條 在執行合同的飛行途中,託運人如要求停留,應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第九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人不承擔責任:
1. 不可抗力;
2. 貨物本身性質所引起的變質、減量、破損或滅失;
3. 包裝方法或容器質量不良,但從外部無法發現;
4. 包裝完整,封志無異狀而內件短少;
5. 貨物的合理損耗;
6. 託運人或收貨人的過錯。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涉及航空運輸規則規定的問題,按運輸規則辦理。
託運人: 承運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15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並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間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符合裝載要求,貨箱應保持清潔,裝載後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託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為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 )、貨到付款( )、月結、( )
五、違約責任:
a)甲方委託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為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b)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濕、及其損壞等情況應在確認後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c)乙方承運貨物必須準時到達目的地,並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間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d)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至**按元/件、**至**按元/件。(此處*填地名)
七、乙方至**到達時間為天、特殊情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為準)。
八、甲方必須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範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後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簽約地: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