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買賣合同範文7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賣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買賣合同 篇1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日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標的、數量、價款及税率
物料名稱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元/噸) 總金額(元) 產地 税率% 途耗% 運費 備註
煙煤 噸 內蒙 17
1、此價格為現金一票到廠價
2、此儲量為暫定量;
3、市場如有變化,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另立補充協議。
合計:(人民幣):(具有結算金額以實際發貨量為準);
第二條、質量標準及結算辦法:1、質量標準:灰份:≤9%、揮發份≤34%、s≤0.5%、H2O≤15%、發熱量≥6800大卡。2、結算辦法:①灰份>9%時,灰份以9%為基數,每高0.1個百分點,扣2元/噸;②、揮發份>34%時,揮發份以34%為基數,每高0.1個百分點,扣2元/噸;③、S>0.5%時,S以0.5%為基數,每高0.01個百分點,扣2元/噸;④、H2O>15%時,超出15%部分從總重量重扣除;⑤6600大卡≤發熱量<6800大卡時,每降低1大卡扣0.3元/噸,加權平均。發熱量<6400大卡時,每降低1大卡扣0.8元/噸,單獨結算。
第三條、包裝標準:散裝
第四條、檢驗標準、方法及地點:以買受人過磅檢斤、化驗為準,出賣人人員與貨物應同時到場,與買受人共同取樣,如貨物到時,出賣人無人到場,則以買受人單方取樣檢驗為準,僅限取樣一次。如出賣人對買受人檢驗結果有異議,應當在收到買受人檢驗結果出後48小時內提出質量複驗,可以到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質量複驗,以標樣為複驗依據,48小時內不提出複驗的視為認可買受人的檢驗結果。如單車煤中出現下部或中部劣質煤灰高於上部優質煤灰份6個百分點以上視為違約,出賣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本合同第八條執行。
第五條、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由出賣人承擔到買受人公司內的一切運雜費用。
第六條、結算方式、時間:批量加權平均結算,貨到驗收合格後,付款。
第七條、交貨地點及時間:出賣人按買受人通知的時間、地點交貨。
第八條、違約責任:違約方承擔違約金1萬元/車(按違約車輛計算)並退貨,不能退貨的按灰份高的進行結算。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批量加權平均結算,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日期:20xx年 月 日。雙方無異議,合同延續生效。
第十二條、此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傳真件有效。
出 賣 人
出賣人(章):
單 位 地 址:
法 定代表人:
委 託代理人:
電 話:
税 號:
開 户 銀 行:
賬 號:
郵 政 編 碼: 買 受 人
買受人(章):
單 位 地 址:
法 定代表人:
委 託代理人:
電 話:
税 號:
開 户 銀 行:
賬 號:
郵 政 編 碼: 籤(公)證意見:
經辦人:
籤(公)證機關(章)
買賣合同 篇2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
一、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車位(庫)位於_____第_____號單位。該車庫套內面積約為_____平方米。
二、計價方式與價款
雙方約定按套計算該車位(庫)總價款為(人民幣) 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即人民幣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按有關規定,該車庫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條件,交付買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如地震、水災等;
2、 遭遇非技術所能解決的問題,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3、 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觀原因,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4、 經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的變更導致延期,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五、出賣人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未能按規定時間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處理;
1、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 逾期不超過三十日,自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三十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三十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百分之二的總價款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六、交接
車庫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
買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內辦理結算和交房手續,否則按拖延天數按日向出賣人支付總房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和看管費。逾期三十天,出賣人有權按買受人違約而終止合同,買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該房另行出售。
七、其他
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庫)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車位(庫)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八、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貳份,買受人貳份。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二、附件:車庫平面圖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代表人】:_____
籤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 籤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3甲方(車庫出賣人):xx省xxxx房地產公司
電話:
乙方(車庫買受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xx小區 幢 號車庫,屬 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 (大寫: ),拍賣佣金 (大寫: )。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為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築面積xx元。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xx小區以外的住户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後,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後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對小區住户產生不良影響;
6、文明駕駛,安全行車。在小區內應緩行,並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户;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xx省房地產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買賣合同 篇4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20xx 甲方:
安裝地址: XX
乙方: 地址:
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購銷協議:
1、配電要求:需將空調電源配電到室內機1米處,由甲方負責;
2、本報價含税 %,如有其它要求則費用另計,安裝工程期限: ;
二、注意事項:
1、該批空調為乙方以工程價格銷售給甲方,如需增加購買空調數量,只能與乙方重新洽談,自合同簽訂日起24小時內確定,逾期無效,否則按照格力專買店零售價進行計算;
2、甲方必須提供真實的姓名,聯繫電話及固定電話,甲方安裝地址必須與合同一致,以保證我司的售後服務正常進行;
3、乙方應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完成安裝並交付甲方使用。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待空調全部安裝完畢,收到全額發票後,甲方即付空調總金額(即人民幣: )給乙方;空調款劃入乙方單位: ,開户行: ,賬號:
(2)支付方式:轉賬
(3)空調全部安裝完畢,自甲方提供開票資料即日起7天內乙方提供發票給甲方;
四、質量及安裝要求:
(1)乙方所交付及安裝的空調質量符合國家行業及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按廠方條例包修6年(包括壓縮機,各類風扇主機,電控板、接收頭、温按器及遙控器等空調所有零部件)。 售後服務電話: ,48小時內響應,超過48小時可撥打緊急服務電話 ,6小時內響應,如未能上門服務,乙方每次支付500元。
(2)按甲方要求定位安裝,乙方只能夠提供建議,安裝完畢後,若甲方認為不夠滿意,重新拆裝或遷移機時,需另加收安裝費。
(3)甲方應提供安裝環境,不得以裝修等相關原因延誤乙方安裝及驗收。
(4)該批空調規定必須由乙方進行安裝。乙方負責免費送貨,免費安裝。如甲方需加長銅管或其它輔助材料,按照以上價格結算。拆除的舊機,乙方負責搬運到倉庫。
(5)安裝時,甲方在聽取乙方提供諮詢意見後仍要求水泥樑鑽孔時,無論哪方付費,但開孔後對建築物產生影響或相關部門追究責任的,由甲方負責。
(6)乙方空調與安裝人員進場施工,需現場協調時,由甲方負責協調,產生費用由甲方負責,導致延誤工程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
(7)甲方使用的空調電源電壓及電線M2數要達到國家標準,若空調使用過程中發生多次的故障是由甲方原因導致電壓過低所造成,後果由甲方自負。空調配電由乙方負責,2P以上空調(包含2P)必須配備空氣開關。
(8)電源插座由甲方負責安裝到位。
(9)若乙方先布的銅管因甲方在裝修過程中打穿或電源線被損壞造成空調漏雪種不製冷等原因,由甲方負責;若甲方需乙方修復時,乙方需要收取一定維修費用。因此甲方在裝修過程中切記小心謹慎。乙方預裝的銅管及材料由甲方負責保管。
(10)乙方空調設備送達後,甲方派人清點數量,簽收送貨單,提供場地並負責保管貨物安全。
(11)乙方負責包安全施工。
(12)甲方無條件提供真實資料及配合乙方拍攝工程相片,以便乙方提交工程機資料及開展售後服務工作。
(13)自合同簽訂日起7日內安裝完畢。
(14)在施工前乙方需提前與甲方落實空調天花機室內機的安裝尺寸,確保天花裝修後,在不破壞天花裝修的前提下將空調安裝好。
(15)甲方在裝修期間未能提供營業執照的,或簽訂合同時未能蓋公章籤合同的,由甲方或甲方委託代理人簽名視為合同生效。
(16)安裝完畢,甲方清點設備數量,乙方應移交空調遙控器及使用説明書給甲方。
五、本合同所列的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 可向合同簽約地法院提起訴訟,一切責任由敗訴方承擔。
六、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簽訂之日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其它約定事項:以上空調均為甲方指定購買機型,指定安裝位置,日後由於甲方所使用空調面積過大或頂樓西曬等原因,而造成空調製冷效果不佳,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八、餘款付清合同自然終止,保修期繼續執行。
甲方(單位): 安裝地址: 傳真: 日期:
乙方(單位): 地址: 電話:
傳真:
經辦人(蓋章): 日期:
買賣合同 篇5買方:中國 公司 中國, (電報掛號: 電傳號: )
賣方:
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並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1. 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及單價:
┌────┬───────┬───┬───┬──┬──┐
│項目序號│商品名稱及規格│單 位│數 量│單價│總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總值 │
└──────────────────────────┘
2. 生產國別和製造廠:
3. 包裝:以新的,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並能防潮,防濕,防震,防鏽及防止粗暴裝卸,適合於遠程海運,郵包郵寄,空運運輸.由於採用不適當或不妥當的包裝而引起生鏽,損壞,丟失,其責任應由賣方承擔.
4. 嘜頭: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號,尺碼,毛重,淨重和諸如“勿倒置”,“小心輕放”,“防潮”等字樣,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嘜頭.
5. 裝船時間:
6. 裝船港口:
7. 目的港口:
8. 保險:裝船後由買方負擔.
9. 支付條件:
(1) 如以信用證支付:買方接到本合同11條規定的賣方裝船通知後在交貨期15~20天前,由 中國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裝貨總值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開户銀行開具的匯票和本合同第10條中所規定的裝船單據付款.
(2) 如以託收方式支付:交貨後,賣方經由賣方銀行通過中國銀行寄送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向買方收取貨款.
(3) 如以信匯或電匯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後於七天內付款.
10. 付款單據:
(1) 為了議付貨款,賣方應向支付銀行呈交下列單據:
1) 全套清潔無疵,註明“運費到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和通知目的港已“裝船”的海運提單.
2) 發票五份:註明合同號和嘜頭(一個以上嘜頭應分別開發票).
3) 裝箱單五份:註明發貨重量及相應發票的編號和日期.
4) 由製造廠出具的品質和數量證明書兩份,如14條第(1)項中所規定.
5) 通知買方已裝船的電報抄件一份.
(2) 裝船同時,賣方應將上述單據副本各一份(本條5項除外)寄送目的港.
11. 裝船條件:
(1) 賣方應於本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四十天,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港口備妥待運日期,以便買方洽訂艙位.
(2) 中國 公司(電報掛號: ),將作為買方的船代理洽訂艙位.
(3) 買方應於船隻預計抵港日期前十天,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船.賣方應與船代理保持密切聯繫.當必須換船或船提前或推遲到港時,買方或其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船隻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後三十天內到達港口,買方應擔負自三十一天起所帶來的倉租費和保險費.
(4) 如船隻按時抵達裝船港口後,而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由此產生的空倉費和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5) 貨物越過船舷和脱鈎前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賣方負擔;貨物越過船舷和脱鈎以後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買方承擔.
12. 裝船通知:賣方應於貨物裝船完畢後,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價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於賣方未及時以電報通知買方,而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時,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均應由賣方承擔.
13. 質量保證:賣方保證貨物採用最好的和未用過的全新材料,第一流製造工藝,其成品質量,規格和性能與本合同規定相符.貨物的保證期為貨物抵目的港後月,國際買賣合同樣本,合同範本《國際買賣合同樣本》。
14. 檢驗和索賠:
(1) 發貨前,製造廠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檢驗,並出具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本合同規定.質量證明書應附有製造廠試驗項目和結果的報告.
(2) 貨到目的港後,買方將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局)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重量進行初檢,並出具檢驗報告.如該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險公司或輪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後 日內拒收該貨物或向賣方提出索賠.
(3) 如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將申請商檢局進行檢驗,並憑檢驗報告有權向賣方索賠(包括換貨).所有費用(檢驗費,退貨和換貨的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和裝卸費等)均應由賣方承擔.
(4) 若買方提出索賠後三十天內賣方未予答覆,則認為賣方已接受上述索賠.
15. 人力不可抗拒:凡是製造或裝船運輸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賣方推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可不負責任.但發生上述事故時,賣方應立即通知買方,並在十四日內,給買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當局頒發的事故證明書.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貨.如事故延續十週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 遲交貨罰款:除本合同第15條規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同意在賣方支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可由支付銀行在議付貨款時扣除,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價的5%.罰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時以七天計算.如賣方延期交貨超過合同規定十週時,買方有權撤銷合同.此時,賣方仍應不遲延地按上述規定向買方支付罰款.
17. 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當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 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兩份,採用中,英文(略)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後即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買賣合同 篇6甲方(賣方):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位於 (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位於_______________的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 產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 商鋪座落在,結構為 磚混 ;
(3) 商鋪產權面積 平方米。
(4) 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 國有 ,國有土地使用權以 出讓 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包括但不限於抵押權、優先購買權等)。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甲方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與上述商鋪的承租人再訂立任何有關租賃性質的合同,原租賃合同在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展期、續租。否則導致商鋪遲延交付的,甲方應按每遲延一日 元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包乾價款共計人民幣萬元,小寫(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給定金人民幣 萬元,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後 日內將上述商鋪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商鋪完全具備過户至乙方的條件。(注意:解押資金為商鋪的現餘抵押貸款額:萬元+萬元借款)
甲方應在商鋪的抵押解除後 日內將此商鋪過户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辦妥上述商鋪過户手續的當日將價款 元一併支付。(注意:價款為付足上述商鋪的款項)。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上述時間辦理過户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向乙方承擔定金的擔保責任。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後 日內將商鋪過户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妥商鋪過户手續的當日將餘款元一併付清。
第三條 上述商鋪的過户費用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條 甲、乙雙方對商鋪的責任界定以過户為準,過户前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甲方承擔或享有;過户後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五條 甲方於商鋪過户至乙方後3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具體方式為:甲方以書面方式告知商鋪承租人——商鋪的出租人已變更為乙方,甲方須得到商鋪承租人的書面確認,並且將該書面確認交與乙方,甲方保證承租人從告知之日起開始向乙方繳納商鋪租金。
第六條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的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辦理過户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七、八號商鋪無法與甲方履行合同(即過户至乙方),視為乙方重大違約,
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第七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商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月 日 年 月日
買賣合同 篇7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訂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傢俱基本情況:
第二條 付款方式:簽定合同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20%)的定金,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三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四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