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房屋拆除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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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拆除合同4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實用】房屋拆除合同3篇

房屋拆除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招標,對位於建築物拆除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 標的

甲方將位於 路的 建築物,發包給乙方實施建(構)築物拆除、清運垃圾、平整場地等。

二、承包方式及單價

乙方採取全包乾方式,應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拆除及場地清理工作。 拆除磚混房屋單價 ;拆除磚木房屋單價 ;拆除圍牆單價。

拆除單價含垃圾清運、場地平整等所有費用。

三、拆除工程量結算

1、拆除磚混房屋 平方米;

2、拆除磚木房屋 平方米;

3、拆除圍牆 立方米;

四、拆除費用結算

1、磚混房屋拆除費: ;

2、磚木房屋拆除費: ;

3、拆除圍牆費:

拆除費用共計: (大寫)。

四、驗收

拆除完畢,要求現場垃圾清運乾淨,場地整潔,無任何遺留物。

五:付款方式

乙方拆除完畢,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款。

六:安全責任

乙方自行負責拆除安全工作,拆除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違約責任

如乙方未按照招標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拆除工作,每延長一日,扣除履約保證金 元,或直接從應支付價款總扣除;如乙方拆除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返工,並扣除10%―30%的應支付價款。

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拆除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拆除xx國小相關D級危房,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拆除範圍:

1、拆除伙房及生活用房。

2、房屋結構:土木結構

3、拆除範圍:拆除房屋門牆與隔牆、房屋後牆拆除到與操場隔牆一致為止,清除所有房屋垃圾。

二、拆除時間:20xx年8月21日8月24日。

三、質量要求:

1、0.00米以上,拆除場地平整,無房屋垃圾。

2、乙方在完成施工後,對所保留的後牆進行牆面修復,並對其及操場隔牆上加蓋磚帽。

四、結算方式:經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拆除所得的木料及門窗歸乙方所有,甲方並付乙方現金二百元。

五、雙方責任和義務:甲方負責指揮房屋拆除,四至界限,疏通完善,制定場地及垃圾處理方式。

六、乙方在拆除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施工規範》施工,認真執行《安全規範》和《安全條例》。紮實抓好現場安全管理,責任到人,聽從甲方安排。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施工過程中如遇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共同協商解決。

七、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施工中必須確保周圍道路、水電的暢通,保證學校水電等設施的完好。乙方對發生的安全傷亡事故負完全責任。

八、乙方必須在本協議生效後四日內完成拆遷範圍內的建築物及附屬物的拆除和場地清理工作。負責每推延一天罰款人民幣伍佰元(不可抗力及自然因素除外)。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一、甲乙雙方訂立此協議均系自願,並無反悔,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xxx

電話:xx

乙方:(簽字蓋章)xxx

電話:xx

20xx年8月21日

房屋拆除合同 篇3

發包人(全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下列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發包方式、合同價款及承包範圍

2.1發包方式:

2.2合同價款:

人民幣大寫: (¥ )

2.3承包範圍:

第三條: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並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合同價款支付:

4.1、工程款支付: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時間和方式:

4.2、工程結算:雙方約定的工程款結算支付時間和方式:

4.3、付款採用銀行匯票或電匯。

4.4、本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政策或市場或實際拆除物數量與乙方測算數量發生偏差等因素的變化而發生改變。

第五條工期

具體開工時間:日期:

第六條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

6.1 乙方將拆除範圍內建(構)築物全部拆除,並將建築垃圾運至指定的地點,拆除的材料全部運出廠外,拆除現場要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6.2 拆除過程中要保證拆除範圍外的其他生產設施等的安全。

6.3 拆除的整個過程的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嚴格相關質量技術規範書執行。

第七條施工安全

7.1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制定安全生產施工措施,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7.2 乙方必須設置足夠的專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工作。

7.3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造成的工傷等事故或其他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7.4 乙方應做好垃圾運輸過程中沿途的安全防護工作,嚴防附近農民在沿途卸車、哄搶建築垃圾,在堆放場地嚴防因堆放和防護不當而造成的塌方、滑坡等安全事故,如因此發生安全事故,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7.5 乙方在拆除過程中應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甲方的設備、人員的安全,如因乙方的安全防護措施不當,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6 拆除的整個過程的安全要求嚴格按本合同所附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執行。

第八條甲、乙雙方責任

8.1 甲方職責:

8.1.1提供拆除場地。

8.1.2負責審核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及進度網絡圖。

8.1.3負責現場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的檢查監督工作。

8.2 乙方職責

8.2.1乙方必須擁有相應的.資質,相關材料辦理施工手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8.2.2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必須統一着裝。

8.2.3負責地方關係及施工現場周邊環境的協調,如因地方關係等處理不當造成停工、窩工、工期拖延等,全部由乙方承擔責任。

8.2.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拆除的材料不得任意堆放,不得影響廠區交通和綠化景觀,其建築垃圾應集中堆放,及時外運至指定地點,在垃圾外運期間乙方應確保道路清潔、暢通,道路上灑落的建築垃圾應當每天及時清理乾淨。所有的垃圾清理乾淨後,方可驗收。

8.2.5負責施工現場、沿途及建築垃圾堆放場地的安全防護及消防工作。

8.2.6乙方在施工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能隨意更換現場代表。

8.2.7因拆除工作量大、時間緊、拆除場地狹小等,乙方應服從甲方現場的協調管理,嚴格按照甲方劃定的範圍和規定的拆除順序施工,確保不涉及拆除範圍外的其他生產設施的安全運行。

8.2.8乙方必須給其所有人員配置明顯的標識,乙方人員憑此標識進、出施工場地。

8.2.9拆除過程中要保證拆除範圍外的其他生產設施等的安全。否則,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的損失,乙方應負全額賠償責任。

8.2.10在每個單位工程拆除前,乙方應提前72 小時將拆除的措施、時間報甲方認可,未經甲方認可不得拆除。

8.2.11除由於法律或實際上不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外,乙方應嚴格按合同規定執行,達到使甲方滿意的程度。乙方應嚴格遵守與執行甲方的指令,應服服從甲方在施工現場的統一管理,按照甲方的部署進行拆除工作,不得野蠻施工。

8.2.12乙方應制訂施工措施、安全措施、進度計劃網絡圖報甲方審批。

8.2.13在開工前乙方應提供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有效證件。

8.2.14拆除中對甲方指定的水、暖、電、汽、煤氣、化學等地上地下設施及管線的隔離點,應採取專項防護隔離措施,並報甲方進行備案。否則,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全額賠償責任。

8.2.15施工時發現不明障礙物或者不明管線等,施工單位應當立即暫停施工,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並及時向甲方報告,經甲方處置完畢後方可恢復施工。否則,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的損失,乙方應負全額賠償責任。

第九條竣工驗收

9.1 乙方在竣工前七天內向甲方送交“竣工報告”(最終驗收證書)。

9.2 竣工前五天,由乙方組織預驗收,符合要求後,由甲方組織各相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並提供最終驗收證書,作為結算的依據。

9.3 驗收存在的工程質量問題及其它問題施工單位必須按要求進行整改,以最終符合驗收要求日期為竣工交工日期。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 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乙方應無條件返工,由此造成的工料損失由乙方承擔,或因乙方原因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0.2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應繼續履行合同。

10.3 雙方中某一方如不能按期付款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10.4 因乙方施工、保管不善造成的自有及拆除的設備和材料的丟失、毀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0.5 按照乙方的施工進度安排,如果甲方認為乙方的人員、機具配置不能完全勝任此進度安排工作,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時間內更換(補充)符合要求的人員或機具,否則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0.6 乙方不將建築垃圾運至指定地點,隨意傾卸或道路未及時清理的,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10.7 爭議解決辦法: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變更、中止和終止

11.1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該項建議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經雙方簽字確認。

11.2 如果乙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時,甲方將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3 天內確認無誤後應對違反或拒絕作出修正,如果認為在3 天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甲方將保留中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權利。對於這種中止,甲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乙方負擔。

11.3 如果乙方的違約行為在本合同其它條款中有明確規定,則按有關條款處理。

11.4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因國家計劃調整而引起本合同無法正常執行時,乙方或甲方可以向對方提出中止執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協商辦理。

11.5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開始生效。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颱風、洪水、地震、火災和爆炸等)、戰爭(不論是否宣戰)、叛亂、動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於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12.2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10 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閲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儘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後,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12.3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60 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三條其它

13.1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正文與附件有不一致或模糊時,以合同正文為準。如果不同時間的文件有不一致或模糊時,以時間後者為準。

13.2 合同雙方承擔的合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聲明、陳述、許諾或行動。

13.3 本合同列明瞭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13.4 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3.5 本合同項下雙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與“拆除物資”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13.6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另行商議。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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