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房屋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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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貴州房屋租賃合同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園亭路6號2單元附1號 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自 2015 年 6 月 12 日至 2018 年 6 月 12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1200 元,年 14400 元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 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 方總租金 2倍 的違約金;合同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享受優先承租權。

五、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 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 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八、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 訟,請求司法解決。

九、本合同連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15年 6 月 12 日

貴州房屋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__ 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電話:

乙方(承租方):_ 身份證:

地 址:_ 電話: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___廳,建築面積______平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住房,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付款方式。

該房屋月租金為(幣)____________(含税)。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整。租金按_______結算,由乙方於租金到期的_10 日前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 半 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修理費用由_甲_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_乙方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七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2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1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第十一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二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 )項解決(1)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頁,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一份、乙雙方執有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略)

附件二:房屋附着設施(略)

貴州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簡稱甲方):鄧小毛,男,1968年7月26日出生,湖南祁東縣人,現居住地: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槎溪大道1號12棟3301號,身份證號碼:430426196807267818。 出租方(簡稱甲方):莫曼君,女,1968年11月23日出生,貴州省荔波縣人,現居住地: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槎溪大道1號12棟3301號,身份證號碼:430426196811237822。 承租人(簡稱乙方):陳紹勇,男,1967年10月2日出生,貴州省獨山縣人,現住獨山縣城關鎮中華北路27號附6號,身份證號碼:522726196710020018。

甲方自有產權房屋1棟(含院壩停車場等物)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為了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與義務經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的房屋及範圍:地址駕歐鄉拉圭市場路99號,出租房的面積為1棟7屋,建築面積為2299.89平方米。房屋門口院壩以荔園用(2015)第014號的使用面積為準。

二、租賃時間一定為15年,自2012年6月1日起至2027年6月1日止,每年租金為15萬元,乙方每年一次性問甲方交付租金15萬元,匯入鄧小毛農行卡帳號6228451190005072016,甲方確認鄧小毛為全權代表人,其行人甲方認可。 1

三、甲方移交前的租房裝修即:水、電、冷熱、電視、房間配臵有牀桌椅等物。除按現有標準移交外,另增加配臵窗簾、地毯、貼牆紙、二樓地面地板磚。上述裝修及配臵約定由乙方承擔費用120萬元。(分兩次付清給甲方,第一次先付60萬元剩餘60萬元,兩名甲方都簽字後付清。)

乙方自負門口衞生間、廚房、廚具和餐具住宿的鋪蓋,房間空調等和其它所需的經營設施及配臵。甲方出租房移交時的設施、設備、硬件及以後乙方添臵更換在合同期滿時一律歸甲方所有,乙方不能拆除或搬走。

四、甲方必須儘快按照現有的要求裝修好房屋和辦理好該房的消防手續,定於2012年6月1日前順利移交給乙方經營使用。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負盈虧,租賃期間乙方所發生的有關直接責任和間接責任一概自負。需要甲方出面調處的甲方應積極配合,但有關費用支付概由乙方承擔。

五、本合同約定房租税費概由乙方承擔。

六、一方違約應承擔對方違約金120萬元。

七、未盡事宜的雙方協商解決,並製作文書作為合同附件。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雙方人簽字生效。

附:甲、乙雙方身份證和房屋所有權證複印件。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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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荷城花園一期的C—105室(建築面積52.16平

方米),D—103室(建築面積63.44平方米),B—206至209室(建築面積218.32平方米),C—201至210室(建築面積565.56平方米),D—201至203室(建築面積275.73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為1175.21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其他營業房。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 ,開業一個月內提供營業執照及消防、衞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供甲方審查。乙方如將該房屋用於經營電玩、娛樂,則應同時提供文化部門、公安部門及相關部門的相關許可手續供甲方審查,若經營餐飲則必須搞好排煙措施,不得影響周邊業主的正常生活,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該商用房。

第五條 房屋改善

甲方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不得改變房屋結構。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201 年 月 日至201年9 月 日,共 年(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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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第一年按 元每平方米每月,月租金為 元,年租金為 。以後每年租金標準為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礎上遞增%。即第二年租金為在第一年租金基礎上遞增%,月租金為元,年租金為 元。第三年租金為在第二年租金基礎上遞增%,月租金為元,年租金為元。第四年月租金為在第三年租金基礎上遞增%,月租金為元,年租金為。第五年月租金為在第四年租金基礎上遞增%,月租金為元,年租金為元。

(二)租金支付時間:乙方須先付租金後使用房屋,租金為每年支付一次,在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第一年的租金。以後每年的 8月 17 日前乙方向甲方交納下一年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由甲方直接收取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水費、 電費 、 電話費 、 電視收視費、 供暖費、 燃氣費、 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所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乙方同意甲方房屋在修建完成,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後交付乙方。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設備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保持原狀,乙方放棄。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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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該房屋只能由乙方使用,不允許乙方轉租、聯營、合夥或交給他人承包經營,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無需通知即可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30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10000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或與他人聯營、合夥或交給他人承包經營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經營活動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

(四)五年到期後雙方應重新協商是否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因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二)款約定及其他非甲方原因的情形,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15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

(二)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第2、3、4、5、6、7項約定的情形之一的,同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00元。

(三)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四)租賃期內,因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二)款約定情形,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

(五)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除應當支付租金外,還應按每天2000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解除合同後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甲方房屋被佔用的損失計算方法為:根據佔用時間,以上一年月租金的120%為標準賠償甲方因乙方佔用房屋產生的經濟損失。同時,乙方還應按佔用時間,每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合同到期後,甲方不同意乙方續租,乙方應按時返還房屋,如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未按期返還房屋的,甲方房屋被佔用的損失計算方法為:根據佔用時間,以第五年月租金的120%即 元/月為標準賠償甲方因乙方佔用房屋產生的經濟損失。同時,乙方還應按佔用時間,每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六)其他:甲、乙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50000元。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如乙方將該房屋用於經營電玩、娛樂等特許行業的,應在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提供文化部門、公安部門及相關部門的相關許可手續供甲方審查,逾期不提供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10萬元的違約金;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_如因乙方違約的,須承擔甲方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此產生追索費用、訴訟費用、保全費用、律師代理費用等費用。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陸份,其中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201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甲方所在地貴州省思南縣

貴州房屋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乙方(承租方):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產權證書編號為: ;房屋坐落:石家莊市 【 □ 區 □ 縣】 ;户型: 室 廳 衞;所在層數/房屋總層數: /______;建築(計租)面積: 平方米,□ 地下室 □ 小房: 平方米;設計用途: ;該房屋附屬設備設施詳見:《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

第二條 租賃用途

該房屋僅作【 □ 居住 □ 辦公 】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支付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租金按【 □ 月 □ 季 □ 半年 □ 年】結算。首次租金,乙方於本合同簽訂 日內交付給甲方;以後各期租金,乙方於當期租金用盡前 日交付給甲方。乙方若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以【 □ 現金 □ 銀行打款】向甲方付款。選擇以銀行打款方式付款的,甲方指定銀行賬號為(户名: ,開户行: 銀行賬號: )。

注:甲方開具收款憑證或乙方的銀行付款憑條作為乙方付款的依據。

第五條 租房押金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作為租房押金,合同依法終止時,若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應在合同終止當日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甲方義務

6.1 甲方保證出租房屋產權明晰並保證出租該房屋的行為符合國家及石家莊市的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

章的規定。

6.2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乙方義務

7.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在7日內退還該房屋,同時沒收本合同第

五條所述租房押金。

7.1.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7.1.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裝修、裝飾、拆改該房屋主體結構、損壞該房屋、或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7.1.3 拖欠租金累計達十五日;

7.1.4 利用該房屋從事非法活動或存放危險物品;

7.2 該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應支付以下費用:

【 □ 水費 □ 電費 □ 物業管理費 □ 電話費 □ 電視收視費 □ 供暖費 □ 燃氣費□ 寬帶網絡費□ 】。前述未列明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補充條款

第 1 頁 共 2 頁

第十條 合同效力

10.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一式二份,一份兩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

水錶數: 電錶數: 燃氣表數: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第 2 頁 共 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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