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貨物運輸合同

來源:文萃谷 1.08W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貨物運輸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薦】貨物運輸合同

貨物運輸合同1

甲方: XXXXXXXXXXXXXXX(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郵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經辦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聯繫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XX

傳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銀行帳户: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郵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經辦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聯繫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XX

傳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銀行帳户: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辦理甲方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數量、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於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於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於確實無法加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註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XXXXXX。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註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於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於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船舶在開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訂艙的,參照《海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8.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甲方應於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户支付運費。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甲方應在船舶開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9.對於其他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後期限。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户支付運費。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10.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户。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户。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費用之前,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3.乙方在辦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XXXXXXXX元人民幣或每公斤XXXXXXXX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4.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於《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6.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XXXX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引、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 XXXXX份。

甲方:XXXXXXXXXXXXXX

簽字蓋章:XXXXXXXXXX

XXXXXXX年XXXX月XXX日

乙方:XXXXXXXXXXXXXX

簽字蓋章:XXXXXXXXXX

XXXXXXX年XXXX月XXX日

貨物運輸合同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遼河石油勘探局築路工程公司濟東高速公路施工項目已經結束,根據工作的需要,計劃將瀝青拌和站設備回遷至遼寧盤錦築路公司本部(盤錦友誼)。就瀝青拌和站設備搬遷一事,甲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協議:

1、甲方託運的貨物應如實填寫,如有隱瞞貨物名稱,數量及性質,倘若乙方在運輸途中為此造成損失(包括車主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若不跟人押車,卸貨地址務必填清,貨物包裝必須完好。

3、乙方在運輸途中要確保貨物安全,精心保管貨物,如因乙方在車輛證件不全、事故、雨淋、丟失、損壞或其它原因造成經濟損失(不含自然性合理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按價賠償。

4、乙方必須保證司機的手機全程開啟,便於隨時聯繫。乙方不許無故耽擱交貨時間,由此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

5、在運輸途中過橋、過渡、過路和車輛罰款等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6、設備運輸車輛小車在28噸以下(長_________米),大車在40噸以下(長_________米),運輸綜合單價均為_________元/車。

7、設備運輸大約在35車左右,預計總價_________元,但運輸結束後按實際運輸數量進行結算。

8、乙方設備的運輸要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到達指定卸貨地點,並保證貨物完好無損。

9、結算方式,在每批次運輸車輛到達盤錦後,經驗收貨物完好無損返回回執單位後,通過銀行結算方式,彙總每批次運輸車輛數量、金額一次性付款。

10、乙方不負責提供運輸發票,但負責在甲方運輸發票上加蓋發票印章。

1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方收穫出據書面收條後,協議自行終止,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xx有限公司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以下貨物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運輸內容:

1、貨物名稱:____重量:____

2、到達地___:

3、運輸總價(含運輸貨物保險費):_______大寫:

二、付款方式:

1、按照運輸貨物的1%進行支付。

2、運完付3%為質保金,視收貨單位設備款支付情況按比例同步支付。

三、運輸要求:

1、每批貨物發運前,乙方至甲方開具產品發運單(一式五聯),後至甲方倉庫提貨,提貨完畢後在產品發運單第三聯(成品庫)簽收。

2、乙方隨車帶產品發運單前二聯,其中收貨單位聯交收貨單位驗收用,回單聯經收貨單位簽收後返回。本合同貨物全部運完後憑回單結算運費。

3、乙方接到甲方運輸通知後,須在半個工作日內到甲方開具產品發運單並最遲在兩天內到甲方指定的倉庫裝車發運,並及時通知收貨單位做好接貨卸車準備工作。若乙方逾期裝車發運,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需支付500元/天違約金給甲方,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延遲裝車發運,則乙方必須於次日裝車發運。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該批貨物的發運單,自行組織該批貨物的發運,所產生的運輸費用在乙方運輸總價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時發運而引起收貨單位投訴,造成甲方信譽損害及經濟損失,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責任,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甲方有權中止雙方的運輸合同。

4、運輸過程中的貨物滅失、損壞均有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在運輸前針對本合同承運設備向保險公司投保設備價格__萬元的100%的運輸一切險,保險區段為甲方倉庫到合同指定到達地交貨後10天止。

6、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乙方發生的環安事故均有乙方自負。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存二份,乙方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_年_月_日

貨物運輸合同4

甲方(託運人):

工商登記證號:xx法定代表人:

開户行:xx賬號:

地址:xx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承運人):

工商登記證號:xx法定代表人:

開户行:xx賬號:

地址:xx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集裝箱道路貨物運輸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1、託運人是指委託承運人運輸集裝箱貨物或集裝箱,並與承運人訂立集裝箱道路運輸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xx。

2、承運人是指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從事營業性集裝箱道路運輸,並與託運人訂立集裝箱道路運輸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xx。

3、收貨人是指集裝箱道路運輸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貨物的人或託運人指定的其他人。

4、集裝箱包括國內標準集裝箱、國際標準集裝箱和非標準集裝箱。

5、集裝箱貨物是指能裝入集裝箱內,進行道路運輸的貨物。集裝箱貨物分為整箱貨物和拼箱貨物。

6、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是指集裝箱道路貨物運輸合同的證明,是承運人已經接收貨物的收據。

7、集裝箱貨物裝箱單是指記載集裝箱箱內所裝貨物名稱、數量、尺碼、重量、標誌和箱內貨物積載情況等明細內容的單證。

8、承運人的責任期間是指從收到集裝箱整箱或拼箱貨物時起至運達目的地交付收貨人止的承運人掌管的全部期間。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法定自然災害、戰爭狀態,影響交通工具正常運營的氣象條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執法所引起的時間上的耽擱,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無法彌補的貽誤。

第二條貨物的基本情況:

1、貨物的性質:

□普通貨

□特種貨物

□危險貨物□貴重貨物□鮮活貨□大型特性笨重貨物

2、使用集裝箱的箱型和數量:

國內標準集裝箱:

□1噸箱□6噸箱□10噸箱

國際標準集裝箱:

箱型:□20英尺□40英尺□45英尺□53英尺□60英尺

箱類:□普通箱□冷藏箱□開頂箱□罐式箱□掛衣箱

□框架箱□平板箱□危險品箱□高箱

3、託運人保證xx年內向承運人至少提供xxxx箱量的貨物。

第三條運輸及相關服務:

1、服務區域

2、服務內容

□運輸□裝箱□拆箱□裝集裝箱□卸集裝箱

□其他服務

在雙方約定由承運人提供其他服務的情況下,承運人為代理人。託運人應當提交辦理該項服務的所有文件及委託書。

第四條運費及其他費用的支付:

運費及其他費用按照承運人的《運價表》(附件一)。承運人的《運價表》(附件一)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每月xx日前承運人繕制上月《費用清單》發給託運人確認,該清單應包括運費、其他費用、代墊費用等。

2、託運人收到《費用清單》後xx工作日內,審核後確認發回承運人,承運人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發票給託運人;

3、託運人按結算期(一個月)向承運人支付運費,即每月xx日前支付上月運費。

□油價每上漲或下跌xx%,xx運費相應上漲或下跌xx%。

□勞動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每上漲或下跌xx%,xx運費相應上漲或下跌xx%。

承運人應當將按照本合同計算得出的運費增加數額在《費用清單》中另行列明,託運人應當在收到書面通知後xx工作日內支付。

託運人應當將按照本合同計算得出的運費減少數額書面通知承運人。承運人已收取運費的,應當在收到書面通知後下一結算期的費用中扣減。

第五條貨物的保險與保價:

1、保險:□由託運人自行辦理

□由承運人代為辦理

□具體業務

具體協商選擇並在《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上註明

承運人代為辦理保險的,託運人應當出具書面委託書。所需費用由託運人另行支付給承運人,不計算在運費之中。若發生保險事故,承運人應提供相應的文件,協助託運人辦理理賠。

2、保價:□否

□是,單票貨物總價超過xx元,或毛重每公斤超過xx元時,必須保價。保價費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由託運人在貨物啟運前支付。

□具體業務具體協商選擇並在《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上註明。

第六條貨物的託運與承運:

託運方委託承運人託運貨物前,應提前xx小時遞交《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並提交與貨物及運輸有關的單證。如託運貨物不符合法定或約定運輸條件的,承運人可以在小時內要求託運人改正;託運人拒絕改正或無法改正的,承運人有權拒絕託運人的運輸要求。

第七條貨物的交接:

(一)拼箱貨

交接貨物時,交接雙方應當根據《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拼箱)》,核對品名、件數及包裝狀態和標誌標識,在交接單證上加以記載。

(二)整箱貨/空箱

交接雙方對整箱貨物/空箱進行交接時,應當根據《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整箱/空箱)》檢查箱體、核對箱號、檢查封志狀況,在交接單證上加以記載。

第八條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人的義務

1、託運人應當履行如實申報義務,託運的貨物的名稱、件數、重量、體積、包裝方式、識別標誌等應當與運輸合同的規定相符。

2、託運人應當及時辦理貨物運輸所需的各種手續,並將已辦理各項手續的單證送交承運人。

3、託運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包裝標準包裝貨物,沒有包裝標準的,貨物的包裝應當保證運輸安全和貨物的質量。託運人應當根據貨物的性質和安全儲運要求,按照相關規定,在貨物外包裝或者表面製作識別標誌和儲運指示標誌。識別標誌和儲運指示標誌應當字跡清楚可認、牢固。

4、託運特種貨物的,託運人應當與承運人另行約定運輸條件。託運冷藏貨物,託運人應當提出貨物的冷藏温度和在一定時間內的保持温度的要求;託運鮮活貨物,託運人應當提供最長運輸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宜的要求;託運大型特型笨重貨物,託運人應當提供貨物性質、重量、外廓、尺寸及對運輸的要求。

託運人對承運人運輸上述特殊貨物時有具體要求的,應當提交《託運人運輸要求説明書》。

5、託運人託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對危險物品妥善包裝,做出危險物標誌和標籤,並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承運人。

6、託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運費、其他費用及償還墊付費用。

7、託運人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給予書面通知,並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二)承運人的義務

1、承運人應當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運輸貨物的車輛應當具有相應資質的運輸證,其從業人員應當具有從業資格證,並具有其他法律法規規範要求的證書、證照或證明。

2、承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接收貨物,按照約定的路線或合理的路線,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或合理期限內,將貨物運送到目的地。

3、承運人應當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並能滿足所運貨物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車輛、容器應做到外觀整潔,車體、容器乾淨無污染物,無殘留物。承運人提供集裝箱的,集裝箱應該適合裝運約定貨物,集裝箱有國家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準。

4、承運人負責裝箱的,在裝箱前應當認真檢查箱體,發現集裝箱不適合裝運貨物時,應當通知託運人或直接更換合格的集裝箱。承運人應根據貨物的性質,嚴格按照裝箱積載的要求,並採用合適的方法對貨物進行固定、捆綁、襯墊。在裝箱過程中,如發現貨物包裝破損,應及時做好記錄,並通知託運方,更換合格的包裝後再裝箱。貨物裝箱後,承運人應繕制貨物裝箱單,按有關規定施加封志,並按貨物特殊要求在箱體外貼上運輸及有關標誌。

5、承運人負責拆箱時,拆箱前應當檢查箱體,核對箱號,檢查封志,並製作書面記錄。拆箱時,應做到以合適的方式拆卸,確保集裝箱貨物和集裝箱的安全,檢查貨物的包裝情況,並作書面記錄。

6、承運人應當及時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承運人發出到貨通知後,收貨人在規定期限內不提取或者承運人無法聯繫到收貨人的,承運人應當通知託運人,託運人應當毫不遲延地在小時內提出解決方案。

第九條責任的劃分:

(一)託運人的責任

1、託運人未按合同或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集裝箱或集裝箱貨物運達後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而造成車輛延滯的,延滯超過小時後,以xx元/小時/箱(車)為標準起算賠償金額;該賠償金額仍不足以彌補其他損失的,託運人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託運發生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設備的損壞、污染或人身傷亡的,由託運人承擔賠償責任:

(1)在整箱、拼箱託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貨物或其他違反危險貨物運輸規定的行為;

(2)錯報、匿報貨物的重量、規格、性質;

(3)貨物包裝質量不符合標準,而從外部無法發現;

(4)錯制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3、託運人錯報、誤填貨物名稱或裝卸地點,造成承運人錯運誤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由託運人承擔賠償責任。

4、在運輸集裝箱或集裝箱貨物時,承運人因行駛託運人指定路線或者必經路線而產生的額外費用,由託運人承擔,但能夠證明該額外費用因承運人責任而導致的除外。

5、託運人不按約定支付運費及其他費用、償還墊付費用的,除上述費用外,並須支付上述費用的xx‰/日的違約金,在工作日內,託運人仍不支付的,承運人有權留置相應貨物。

6、託運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額提供約定箱量的貨物時,應向承運人支付不足部分運費的xx%的違約金。

(二)承運人的責任

1、整箱貨物在承運責任期間內,保持箱體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運人原因導致箱內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負責裝、拆箱的除外。

2、拼箱貨物在承運責任期間內,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負賠償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的自然損耗和性質變化;

(3)託運人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它處理;

(4)託運人或收貨人的過錯;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承運人的免責的情況。

3、承運人自備集裝箱裝運貨物的,由於集裝箱隱性破損,造成貨物損壞,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4、由於承運人的責任,造成集裝箱或集裝箱貨物未按約定時間運達,承運人負違約責任;逾期運達的,超過xx小時後,以元/小時/箱(車)為標準起算賠償金額,該賠償金額仍不足以彌補其他損失的,承運人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錯運到達地或錯交收貨人,承運人應將集裝箱或貨物無償運到規定的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承運人未遵守承託雙方商定的運輸條件或特約事項,由此造成託運人損失的,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

1、集裝箱貨物起運前,託運人可以要求變更合同,並承擔因變更合同所發生的費用。

2、集裝箱貨物起運後,託運人可以變更貨物的到達地、收貨人,並承擔因變更合同所發生的費用。

3、任何一方變更合同,必須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保密事項: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不得將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文件、記錄、通訊、信息和交易披露給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規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機關的要求強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為xx,該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終止的影響。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選擇依法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請劃去前款內容)

第十三條合同的有效期間: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一個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續簽合同。如雙方未就延展期限進行協商並達成協議,則本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終止;但若雙方在合同期屆滿後仍實際發生承託業務關係的,則視為接受本合同約束,其約束力自然延展至最後一次的承託業務完成之日止。

第十四條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xx份,副本xx份,甲方執正本xx份,副本xx份;乙方執正本xx份,副本xx份,簽字或蓋章後正本與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xx授權代表(簽字):

職位:xx職位:

日期:xx日期:

貨物運輸合同5

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重__________公斤,價值: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市_____街_____號,貨物到達地點:_____市_____街_____號

第三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貨物運到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第四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無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

第五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貨物起運及到達後的裝卸均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應在託運人指定的地點完成貨物裝卸。

第六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後承運人應立即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指定卸貨地點,在卸貨地當場進行驗收,並對貨物是否完好等情況開具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承運人,一份交託運人存底)。

第七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本次運輸運費元,本合同簽訂後託運人預付定金元,貨物到達卸貨並收貨人確認貨物完好無損後7日內支付剩餘的費用。

第八條貨物託運後,託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承運人應在貨物到達以後,收貨人未驗收前妥善保管貨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託運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並且不能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貨物運到期限。如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承運人應償付託運人違約金元。

3、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任何情況,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並向託運人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條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託運人:____________(蓋章)承運人: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合同6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説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説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4、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5、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6、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户。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貨物運輸合同7

甲方(託運方)XXXXXXXXXXXXXX

聯繫人:XXXXXXXXXXXXXXXXXXXX

聯繫人手機:XXXXXXXXXXXXXXXX

聯繫人電話(傳真):XXXXXXXX

乙方(承運方)XXXXXXXXXXXXXX

聯繫人:XXXXXXXXXXXXXXXXXXXX

聯繫人手機:XXXXXXXXXXXXXXXX

聯繫人電話(傳真):XXXXXXXX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託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單次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XXXXXXXXXX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XXXXXXXXXX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XXXXXXXXXX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七、結算方式:發貨後付款(現付)□ 貨到後付款(提付)□

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 天結算一次)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XXXXXXXXXX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5、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單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後,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5、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XXXXXXXXXX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XXXXXXXXXX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XXXXXXXXXX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XXXXXXXXXX年XXXXXXXXXX月XXXXXXXXXX日起至XXXXXXXXXX年XXXXXXXXXX月XXXXXXXXXX日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XXXXXXXXXX 乙方名稱(蓋章):XXXXXXXXXX

甲方地址:XXXXXXXXXX 乙方地址:XXXXXXXXXX

外幣賬號:XXXXXXXXXX 外幣賬號:XXXXXXXXXX

人民幣賬號:XXXXXXXXXX 人民幣賬號:XXXXXXXXXX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貨物運輸合同8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

第2條 本細則所指鐵路貨物運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公佈的營業鐵路貨物運輸。

本細則適用於鐵路運輸部門與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

個體經營户、個人與鐵路運輸部門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

軍事運輸、國際聯運,鐵路與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3條 託運人利用鐵路運輸貨物,應與承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應按照優先運輸國家指令性計劃產品,兼顧指導性計劃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產品調撥計劃、鐵路運輸計劃和鐵路運輸能力簽訂。在簽訂國家指令產品運輸合同中,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逐級報請雙方上級主管綜合部門處理。其他貨物運輸,由託運人與承運人協商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4條 大宗物資的運輸,有條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簽訂貨物運輸合同,也可以簽訂更長期限的運輸合同;其他整車貨物運輸,應按月簽訂運輸合同。按月度簽訂的運輸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車計劃表代替。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第5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經雙方在合同上籤認後,合同即告成立。託運人在交運貨物時,還應向承運人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的運輸合同,以承運人在託運人提出的貨物運單上加蓋車站日期戳後,合同即告成立。

第6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載明下列基本內容:

一、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二、發站和到站;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重量;

五、車種和車數;

六、違約責任;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7條 貨物運單應載明下列內容:

一、託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

二、發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鐵路局;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包裝、標誌;

五、件數和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

六、承運日期;

七、運到期限;

八、運輸費用;

九、貨車類型和車號;

十、施封貨車和集裝箱的施封號碼;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8條 託運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運人交付託運的貨物;

二、需要包裝的貨物,應當按照國家包裝標準或部包裝標準(專業包裝標準)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要根據貨物性質,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並按國家規定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笨重貨物還應在每件貨物包裝上標明貨物重量;

三、按規定需要憑證運輸的貨物,應出示有關證件;

四、對整車貨物,提供裝載貨物所需的貨車裝備物品和貨物加固材料;

五、託運人組織裝車的貨物,裝車前應對車廂完整和清潔狀態進行檢查,並按規定的'裝載技術要求進行裝載,在規定的裝車時間內將貨物裝載完畢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六、在運輸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須派人押運;

七、向承運人交付規定的運輸費用;

八、將領取貨物憑證及時交給收貨人並通知其向到站領取貨物;

九、貨物按保價運輸辦理時,須提出貨物聲明價格清單,支付貨物保價費;

十、國家規定必須保險的貨物,託運人應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對於每件價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貨物或每噸價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貨物,實行保險與負責運輸相結合的補償制度,託運人可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9條 承運人應當承擔以下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量、車種,撥調狀態良好、清掃乾淨的貨車;

二、在車站公共裝卸場所裝卸的貨物,除特定者外,負責組織裝卸;

三、將承運的貨物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無損地交給收貨人;

四、對託運人或收貨人組織裝車或卸車的貨物,將貨車調到裝、卸地點或商定的交接地點;

五、由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向收貨人發出到貨催領通知;

六、發現多收運輸費用,及時退還託運人或收貨人。

第10條 收貨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繳清託運人在發站未交或少交以及運送期間發生的運輸費用和託運人責任發生的墊款;

二、及時領取貨物,並在規定的免費暫存期限內,將貨物搬出車站;

三、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應當在規定的卸車時間內將貨物卸完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四、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卸車完畢後,應將貨車清掃乾淨並關好門窗、端側板(特種車為蓋、閥),規定需要洗刷消毒的應進行洗刷消毒,

第11條 託運人託運個人搬家貨物、行李每十千克價值三十元以上者,可聲明價格,要求保價運輸。承運人按保價運輸辦理時,按規定核收貨物保價費。

第12條 託運人向承運人託運貨物和承運人向收貨人交付貨物的時候,都應進行交接驗收。如果發現貨物(託運人組織裝車的為封印、貨物裝載狀態、篷布苫蓋狀態或規定標記)有異狀或與貨物運單記載不符,在承運時,應由託運人改善後接收;在交付時,收貨人應即向承運人提出異議。收貨人在驗收貨物的時候,沒有提出異議,即認為運輸合同履行完畢。

由承運人組織裝車並在專用線、專用鐵道內裝車的貨物,按承運人同收貨人商定的辦法,辦理交接驗收。

第13條 承運人在查找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除不宜於長期保管的貨物外,從發出催領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內或從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起三日內通知託運人。託運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內提出處理辦法答覆承運人。超過期限,運輸合同仍無法履行時,承運人有權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的時候,應當出具書面説明。

第14條 因自然災害,貨物運輸發生阻礙,承運人應當採取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措施。因貨物性質特殊,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會造成貨物損失時,承運人應聯繫託運人或收貨人在要求的時間內提出處理辦法。超過期限未答覆時,承運人可比照本細則第十三條規定處理。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15條 貨物運輸合同必須經雙方同意,並在規定的變更範圍內辦理變更。

第16條 託運人或收貨人由於特殊原因,經承運人同意,對承運後的貨物可以按批在貨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辦理變更到站、變更收貨人,但屬於下列情況,不得辦理變更:

一、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物資流向或運輸限制;

二、變更後的貨物運輸期限,大於貨物容許運送期限;

三、變更一批貨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變更到站。

第17條 貨物運輸合同在貨物發送前,經雙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18條 承運人的責任

一、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託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間日曆裝車計劃及商定的車種、車型配夠車輛,但當月補足或改變車種、車型經託運人同意裝運者除外;

(二)對託運人自裝的貨車,未按約定的時間送到裝車地點,致使不能在當月裝完;

(三)撥調車輛的完整和清掃狀態,不適合所運貨物的要求;

(四)由於承運人的責任停止裝車或使託運人無法按計劃將貨物搬入車站裝車地點。

二、從承運貨物起,至貨物交付收貨人或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完畢時止,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按下列規定賠償:

(一)已投保貨物運輸險的貨物,由承運人和保險公司按規定賠償;

(二)保價運輸的貨物,由承運人按聲明價格賠償,但貨物實際損失低於聲明價格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三)除上述一、二兩項外,均由承運人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由鐵道部、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規定。

三、由於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不可抗力;

(二)貨物本身性質引起的碎裂、生鏽、減量、變質或自燃等;

(三)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貨物合理損耗;

(四)託運人、收貨人或所派押運人的過錯。

四、由於承運人的過錯將貨物誤運到站或誤交收貨人,應免費運至合同規定的到站,並交給收貨人。

五、未按規定的運到期限,將貨物運至到站,向收貨人償付該批貨物所收運費5%至20%的違約金。

六、如果託運人或收貨人證明損失的發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則承運人除按規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管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至50%的罰款。

第19條 託運人的責任

一、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承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旬間日曆裝車計劃,致使承運人未撥貨車(當月補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間日曆裝車計劃的安排,提出日要車計劃;

(二)收貨人組織卸車的,由於收貨人的責任卸車遲延,線路被佔用,影響向裝車地點配送空車或對指定使用本單位自卸的空車裝貨,而未完成裝車計劃;

(三)承運前取消運輸;

(四)臨時計劃外運輸致使承運人違約造成其他運輸合同落空者。

二、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招致運輸工具或設備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壞,按實際損失賠償:

(一)匿報或錯報貨物品名或貨物重量的;

(二)貨物包裝有缺陷,無法從外部發現,或未按國家規定在貨物包裝上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

(三)託運人組織裝車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或違反裝載規定,在交接時無法發現的;

(四)由於押運人過錯的。

第20條 由於託運人原因招致運輸工具、設備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失,由收貨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21條 貨物運輸合同遇有下列情況,承運人或託運人免除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鐵路發生重大事故影響排空送車,企業發生重大事故以及停電影響裝車,超過二十四小時時;

二、根據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主管行政機關的書面要求停止裝車時;

三、由於組織輕重配裝或已完成貨物噸數而未完成車數時;

四、由於海運港口、國境口岸站車輛積壓堵塞,不能按計劃接車而少裝時。

第22條 承運人同託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要求賠償或退補費用的時效期限為一百八十日(要求鐵路支付運到期限違約金為六十日)。

託運人或收貨人向承運人要求賠償或退還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為車站交給貨運記錄的次日;

二、貨物全部滅失未編有貨運記錄,為運到期限滿期的第十六日,但鮮活貨物為運到期限滿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貨物運到期限違約金,為交付貨物的次日;

四、多收運輸費用,為核收該項費用的次日。

承運人向託運人或收貨人要求賠償或補收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發生該項損失或少收運輸費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條 承運人與託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提出的賠償要求,應自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內(跨及兩個鐵路局以上運輸的貨物為六十日內)進行處理,答覆賠償要求人。

索賠的一方收到對方的答覆後,如有不同意見,應在接到答覆的次日起六十日內提出。

第24條 對貨物運輸合同的糾紛,承運人和託運人或收貨人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章 附 則

第25條 本細則由鐵道部負責解釋。

貨物運輸合同9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

|貨物編號|品名|規格|單位|單價|數量|金額(元)|

|------|---|----|----|----|----|-------|

||||||||

|------|---|----|----|----|----|-------|

||||||||

----------------------------------------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

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

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貨物運輸合同10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推薦合同範文 ·煤炭運輸合同 ·土石方運輸合同 ·垃圾運輸合同 ·公路運輸合同 ·內河運輸合同 ·航空運輸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 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貨物運輸合同11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為一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止。

二、運輸方式

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户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

七、糾紛處理方式

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出現合同第七點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點的規定。

八、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12

託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經濟合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為甲方貨物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運費結算要求及結算方式:

運費結算方式:,如為銀行轉賬方式結算乙方指定收款賬户為,賬號:,開户行:,如乙方賬號發生變更,乙方應及時以書面變更形式通知甲方。

二、派車要求,乙方在派車時應嚴格審核所派車輛信息的真實性,如發生乙方所派車輛信息虛假,造成貨物丟失及甲方其它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乙方在電話信息派車時,指定本部專用電話發送信息,甲方與乙方合作以指定電話派車為準,其它電話發送信息甲方不予接受,乙方指定電話為。

三、甲方給予乙方結算運費採取見磅單結算,乙方應及時收集已派車輛磅單,及時以快件或其它方式傳遞於甲方。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依約給付運輸費用。

2、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乙方非因不可抗力或自己過錯及自然性質而毀損、滅失時,甲方享有按貨物起運地市場價格獲得賠償的權利。

3、在貨物交付之前,有權終止運輸或變更收貨人。但因此給乙方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4、貨物需要檢驗時,應在乙方交付時檢驗,否則視為乙方已按運輸單證的記載交付。

5、甲方託運貨物如為危險物品,應按國家規定妥善包裝並提交乙方有關該貨物預防危險措施的材料。

6、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發生異常情況,未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依約將貨物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足額收取運輸費用。

2、非因不可抗力或甲方過錯及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而造成貨物損毀、滅失時,應按貨物起運地市場價格賠償甲方損失。

3、遇有與貨物有關事項時及時通知甲方。

五、違約責任:

運輸途中乙方非因保管而擅自拆啟甲方所貼封條或擅自打水、換貨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承擔完全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着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從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後附雙方資質複印件)

甲方:乙方:_______

負責人:_______負責人:_______

擔保人:_______

年月日

貨物運輸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計劃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噸位船舶_____艘(船舶吊裝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______貨物於_____天內集中於________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 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裝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貨物。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_____天內乙方負責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有關規定乙方需承擔__________元/天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乙方可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__________元/天,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作照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費用自理)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國家規定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_____%計__________元,全船運費為__________元, 一次計收。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14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

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方式

甲方調_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裝船時間

乙方於_______ 年 _____月____日將貨物集中於出發港,由甲方負責裝船(也可以由乙方裝船,甲方指導)。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日內裝完貨物。

第三條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船之______日起日運至到達港。逾期運到,甲方須向乙方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四條卸船時間

船舶到達後,乙方負責卸船。乙方應在______時內卸完貨物。因乙方責任遲延卸貨的,每遲______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五條運輸質量

甲方應當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損壞、滅失的,由甲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運輸費用

雙方約定,乙方按每噸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__元。港口裝卸費用按規定辦理。

第七條費用結算

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元。在卸貨後,雙方據實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同意由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處理。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承運人:____________託運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與託運人之間訂立的旨在明確海上貨物運輸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

(1)承運人、託運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2)貨物名稱、數量、重量、包裝等基本情況;

(3)裝船港、到達港、中轉港名稱;

(4)運費及其支付方式;

(5)違約責任。

簽訂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應當按照海商法的規定,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涉外海上貨物運輸,往往涉及第三國的法律規定,在合同中應明確法律適用及糾紛處理方式等問題。另外,運輸單證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承運人應當按照單證記載的要求,認真填寫,避免因填寫不清而導致糾紛。

貨物運輸合同15

託運方(交易市場交易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根據全國棉花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關於交易商將存放在_________內的棉花直接用於交割的通知》[全棉市管字(XX)26號]精神和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所指託運方即指通過交易市場商品棉電子撮合交易預售棉的出賣方。

 第二條 運輸棉花的品名、等級、數量、貨款金額 品名

 第三條 產地批號等級數量(噸)貨款金額(萬元)合計 第三條 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規定的棉花包裝標準進行包裝,非規定標準的,承運方拒絕承運。

 第四條 棉花起運地點為_________監管倉庫,發運車站為_________火車站;棉花到達倉庫為_________交割倉庫,到達站為_____火車站(如託運方無特定要求,到達交割倉庫及火車站名稱由承運方與交易市場協商確定)。託運方在棉花運達內地指定交割倉庫前,要及時向到達交割倉庫出具提貨委託書原件。

  第五條 託運方將棉花運抵交易市場_________監管庫的時間不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託運方將棉花按時運抵監管庫後,承運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棉花發運結束。

  第六條 託運方將棉花運抵監管庫後,雙方應對棉花的數量、包裝等是否符合交易市場交割規定進行入庫驗收,經驗收合格後由承運方辦理有關運輸手續,並在有關運輸手續辦理完畢後的_________日內將棉花起運相關事項通知託運方。承運方須對棉花運輸的質量和安全全程負責。

 第七條 承運方負責聯繫交易市場內地指定交割倉庫的接收、入庫等工作,交易市場負責協調。指定交割倉庫於貨物到達後的1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交易市場、承運方和託運方。

  第八條 本合同所指棉花僅限於鐵路運輸。棉花從運抵_________監管庫至運至內地指定交割倉庫所發生的費用實行包乾,包乾費用包括:棉花進入_________監管庫後發生的出入庫、短運、中轉裝車、鐵路運輸、保險以及進入交易市場內地交割倉庫後的鐵路入庫等費用,具體標準按交易市場[全棉市管字(XX)26號]通知附件3的規定執行。

上述費用由託運方承擔,交易市場代收代付。

實行費用包乾後,棉花從運至_________監管庫起到運抵內地指定交割庫過程中的保險由承運方負責代辦,保管過程中的保險價值按_________元/噸、運輸過程中的投保價值按_________元/車在包乾費用中列支。實行費用包乾後,託運方將這部分棉花用於交易市場商品棉電子撮合交易的交割時,如發生運費補償,由承運方承擔。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將約定的棉花運到交易市場內地指定交割倉庫。

2.託運方對要求承運的棉花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被運棉花。

二、承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通過交易市場向託運方收取運輸包乾等費用,包括在_________監管庫發生的入庫、保管、保險及運往內地的鐵路運輸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2.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棉花運到內地指定交割倉庫(內地指定交割倉庫按時向託運方和交易市場發出到貨通知)。承運方對委託運輸的棉花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毀損、滅失,無人為變質(包括但不限於運輸及裝卸過程中導致的包裝破損、棉包污染、雨淋、黴變等),如有上述問題,承運方應對託運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在貨物到達相關站點後,承運方負責聯繫內地指定交割倉庫,交易市場負責協調。

3.在運輸及裝卸期間,嚴禁吸煙和使用裸露燈具,嚴格控制火種,嚴禁裝運潮濕、油污和破損包件。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託運方不應超過協議規定的數量向承運方交運棉花,承運方不承諾超過協議規定數量的棉花的運輸。因託運方運至_________監管庫的棉花數量低於協議約定數量95%部分而造成承運方運能浪費的,託運方給予承運方每噸80元補償。

2.託運方應將交運棉花的原始碼單、質檢證書隨棉花一併交_________監管庫,棉花發運後由承運方及時寄往內地收貨指定交割倉庫,以便指定交割倉庫驗收和提供公檢使用。原始碼單、證書不全或沒有的,承運方不安排發運,由此而造成損失的,託運方自行承擔。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影響託運方在交易市場交割並造成損失的,承運方應按交易市場核定的標準償付託運方損失(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及鐵路部門限制運輸、編組等原因,造成運輸受到影響,承運方應在得知情況的當天,依據鐵路運輸部門出具的相關書面證明,以電話或傳真方式及時告知交易市場和託運方,以便交易市場及時調整運輸流向或通知交易商採取其他措施,避免違約)。

2.運輸過程中,造成棉花的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承運方應負責向鐵路部門申請開具貨損、貨差證明,並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承運方也可委託內地指定交割倉庫作為收貨人,負責協調、辦理險內理賠事宜,託運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十一條 準用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項或約定不明確的事項,準用交易市場《關於交易商將存放在_________區內的棉花直接用於交割的通知》的相關規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由託運方傳真至全國棉花交易市場備案。

託運方(蓋章):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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