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承包合同(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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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養殖承包合同(通用6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養殖承包合同(通用6篇)

  養殖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在目平湖外洲圍墾了一個養殖場地,所有設施一應俱全(以清單為準),現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制定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區域和麪積

承包區域位於南嘴鎮目平湖外洲,東臨赤山河溝左旭庭六九楊樹山,西至漢壽蘆葦基地,南抵袁述貴養殖基地,北靠嶽紙承包蘆葦山,水陸面積約700畝。

二、承包期限

暫定一年,從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元月1日止,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承包。

三、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每年承包金額為陸萬元。

四、生產設施交付管理辦法

1、甲方現存有生產設施以造表登記的方式移交給乙方,所造登記表雙方簽字確認。

2、甲方造表登記的財產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權,承包期滿後,乙方按原物歸還給甲方。甲方財產乙方必須妥善保管,愛惜使用,如有遺失損壞,乙方必須修復、賠償。

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但對由乙方保管使用的資產,甲方有權監督檢查權,如甲方第二年要自主經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否則,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2、乙方在承包期內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因經營需要所僱請的員工自行承擔費用。如第二年不願承包,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3、在承包期內因生產需要改造生產設施或改變圍墾設施,必須經甲方的同意後方可實施,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有承包費不予退還。

4、乙方只和甲方產生合同條款,甲方的一切債務和糾紛與乙方無關,如有問題甲方全權處理,乙方不負責任。

5、如在當年的(在乙方承包期內)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政府政策的變動所給予的養殖補償所有歸乙方享受。

6、甲方基地所載六九楊樹木,乙方應負責管理,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7、甲方養殖基地養殖的甲魚,乙方應負責管理,嚴防偷盜,如發現偷盜甲方甲魚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付承包租金即刻生效,如有違約,按合同法有關條款賠償對方所造成的損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養殖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依據____市推進畜牧發展文件,為完善土地承包政策,發展農村經濟,搞好產業結構調整,經村委會及全體村民同意,甲乙雙方自願達成以下協議,訂立土地畜牧養殖合同,以規範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承包地座落於村______,北至______,南至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東西長______米,南北寬______米,合計______畝。

二、租賃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期限________年

三、承包方式:公開承包,交款方式:現金,一次性付清。

四、承包期滿,乙方如繼續養殖,可用其它土地調換,如乙方不需再用,____日以內將地上附着物清理乾淨,每違約一天,需交違約金元。

五、本合同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更,在承包期間對每屆村委會均有法律效力。

六、承包用途:建養殖小區,養殖規模及設計應與申請書和附圖紙相吻合,承包期內如有轉讓或經營其他項目必須經村委會同意方可實施。

七、本合同雙方簽訂後,受法律保護,雙方必須履行不得違約。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持一份,鎮法律服務所、畜牧局、土管局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承包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羣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地點和麪積

甲方將位於__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____魚佔____%,____魚佔____%,____魚佔____%。上交時間均為每年____月____日(時間不超過前後10天)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羣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

甲方應積極協

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方法。

4.乙方每年捕魚後,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內不到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給乙方,乙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___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魚,應按總承包款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於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魚塘崩潰、乾涸,經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九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承包合同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現將位置於的新堰塘承包給乙方用於水產養殖及其它相關養殖,在合法、自願、公平的原則下籤定以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面積:

堰塘水產養殖面積約30畝。

二、承包時限:

承包期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

承包費為每年200元。

四、甲方權力和義務:

1、承包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但不得干涉其合法經營。

2、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自主經營及養殖行為。

3、承包期間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堰塘的合法養殖活動,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的問題導致乙方不能在堰塘水面及堰塘進行正常合法的養殖活動時,甲方應及時出面解決、如導致乙方不能繼續養殖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養殖損失。

五、乙方權力及義務:

1、乙方應按時合同約定時間及時繳納承包費用。

2、承包期間乙方有義務幫甲方看管甲方名下基礎設施不被損壞、偷盜。

3、養殖需要,可增設攔網,看守棚、網箱、雞舍、鴨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響堰塘工程設施安全和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

六、自然災害:

1、如遇天氣乾旱,於農業灌溉用水發生矛盾時,堰塘的中心垂直水位必須保持1米。

2、如遇天氣洪澇,乙方應及時開缺泄水,確保堤壩的安全。如堤壩垮塌,乙方產業損失自負。

七、如果對合同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不得違約。

甲方:

乙方:

日期:

  養殖承包合同5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生產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益,甲方經研究決定,將魚塘進行招標承包,乙方參加競投中標。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承包魚塘的土名:華容縣隆慶蓮場,魚塘面積:90畝。

第二條承包期限5年,即從___年2月2日至___年2月1日止。

第三條承包金額和繳交方法:魚塘承包總金額為叁拾捌萬柒仟元整(¥:______)。魚塘每年承包金額為_叁萬捌仟柒佰,每年的承包金應於當年2月5日前一次性繳交完畢。

第四條在承包期內,乙方所承包的魚塘需要用電必須服從電管站的管理,並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裝上電錶和漏電開關,才能用電,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電費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甲方提供魚塘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不允許隨意改變其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期滿後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包括塘基修復)。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第六條在承包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築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後應拆除搬遷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願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僱請民工強制拆除,所需一切費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條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或者鄉鎮需要徵用土地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同時解除。徵地單位按徵用土地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有關青苗補償費歸乙方,土地補償費和其他補償費歸甲方。

第八條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1.8米。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九條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1、乙方擅自將承包的魚塘轉讓、轉租、轉包、轉借、或者以合作,聯營為名,實質是改變承包經營者的(若遇特殊情況經甲方批准並辦妥手續者除外);

2、乙方丟荒、丟耕、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承包魚塘的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造成地力、生產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魚塘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30天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有關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條風險責任: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均由乙方負責。有關農業税、水產税、特產税均由乙方方負責,與甲方方無關。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規定繳交,但由於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承包金。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繳交的承包金

第十二條糾紛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會計入帳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乙方(簽章):

日期:

  養殖承包合同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管好水庫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水產養殖,做到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三兼顧,經村委充分討論並經甲乙雙方認真協商,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承包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村的黃塘水庫,水庫水產養殖面積約20餘畝,承包給乙方水產養殖,水庫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用及付款方式

承包費為______元/年。年的承包費共計______元(______元),於合同簽定之日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若今後物價上下浮動互不補償對方差額。如合同簽定後7日內乙方未付清承包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水庫屬甲方所有,乙方有經營使用權和收益權,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於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經營活動實施正當的監督和管理,但是不得干涉其合法經營。在屆期內,甲方不得增加承包費用或變象收取其他費用。

2、甲方負責辦理該水庫對外的所有手續(不含乙方在經營中所需辦的手續);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前做好通車路、通三相電到水庫大壩上。協助乙方辦理經營用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承包期內,甲方應承擔水庫工程的維護、建設等費用。因國家建設對水庫進行維修,應儘量考慮乙方利益,本着雙贏原則與乙方充分協商,應儘量定於農曆10月份進行維修,如確實需要提前施工,儘量在二個月內完工,如確實對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要優先保證農業用水,乙方不得阻攔。但甲方應儘量保證乙方養魚所需最低用水,以水位線低於下水口為限,放不出水為止。如特殊情況下需抽水,抽水時須得乙方同意,且甲方必須保證乙方保魚水位最低不低於1.5米。如抽水影響到乙方的養魚生產,由甲方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5、在承包期內、乙方為了養殖需要,可增設攔網,看守棚、網箱、雞舍、鴨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響水庫工程設施和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築物、種植農作物、樹木,期滿後應拆除搬遷、停止耕作、自行砍伐,若新承包者願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強制拆除。

6、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做好防盜工作,如造成水庫發生偷盜現象,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偷魚,炸魚等治安案件。

7、甲方現有水庫底漁無償歸乙方所有,乙方在捕撈庫區漁時,只能用網,不得將庫區水資源抽乾,合同期滿後,雙方如不再續包,則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後,將庫區水資源抽乾清理底漁完畢後,歸還水庫給甲方。

第五條、風險責任

1、甲方承擔水庫工程設施因自然災害、他人破壞、自身老化等引起的風險,乙方承擔因自然災害、管理不善、技術偏差等對養殖經營造成的風險。

2、乙方必須服從上級下達的防汛的規定。蓄水、排水必須經過甲方同意。蓄水、排水當水位高出水庫高排水口時,自動排放,如遇特大洪水造成村民責任田被淹沒,乙方概不負責。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更變;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甲方自義務: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名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3、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應重新簽訂合同。

4、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原有關本水庫的承包合同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失效,一切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單位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鑑證單位(簽章):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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