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勞動合同集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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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北京勞動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北京勞動合同集錦15篇

北京勞動合同1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 固定期限 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項目負責人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

第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工作時間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不定時 工時制度。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乙方自行調換安排。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 25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養老保險。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公司管理制度》

2、《公司員工手冊》

3、《公司保密協議》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公 章) 乙 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勞動合同2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崗位設置

第三章 人員聘用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五章 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

第六章 考勤及考核

第七章 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九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勞動合同制職工的管理,明確學校、用人單位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的權利、義務關係,引導用人單位依法用工,促進學校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各項工作協調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勞動合同制職工,是指不納入學校事業編制及企業編制管理與學校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用人單位,是指具有獨立人事户頭的學校二級單位,包括院系(所、中心)、黨政職能部門、後勤單位、直屬附屬機構等。

第四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是北京大學職工的組成部分,其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則是:按需設崗、公開招聘、依法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條 校人事部為勞動合同制職工的管理機構,負責審核用人單位的崗位設置、人員聘用、合同管理、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以及相關政策諮詢與培訓。

第六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統一納入用人單位人事管理,由人事幹部負責日常事務。

第二章 崗位設置

第七條 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勞動合同制崗位。用人單位制定勞動合同制崗位設置年度計劃報校人事部審核,並依據校人事部核定的崗位聘用勞動合同制職工。

第八條 設置勞動合同制崗位的用人單位必須具有足夠經費,確保合同期內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經濟補償等費用。

第三章 人員聘用

第九條 用人單位成立聘任小組,負責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聘用事宜。用人單位的下屬機構、掛靠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聘用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制職工的招聘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

第十條 用人單位負責辦理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聘用手續並報人事部備案。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合同制職工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日起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人事主管負責人作為北京大學的委託代理人,具體負責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須參照北京大學制定的勞動合同範本,結合本單位實際,補充或細化有關條款。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應報校人事部備案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續簽勞動合同,必須在本次勞動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報校人事部審核批准。用人單位需要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須在本次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報校人事部審核批准。未經審批而簽訂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學校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用人單位承擔,並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第五章 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應依法為勞動合同制職工支付工資、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納部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由勞動合同制職工自行承擔。

第十七條 學校人事部不定期發佈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的指導意見,作為用人單位制定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標準的依據。

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工作任務、崗位職責、經費預算制定科學合理的工資標準及管理辦法。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實行實名發放制,校人事部每月制定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發放單,由校財務部通過銀行代發系統按月統一發放。

對於未在校人事部備案的勞動合同制職工不得發放工資。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由學校統一發放工作證件。圖書借閲、食堂就餐可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黨團組織關係、工會組織關係按國家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符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報條件的勞動合同制職工,學校協助申報。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原則上實行社會化評審,按照其人事檔案所在單位的相關規定辦理。若所申報系列不在社會化評審範圍內,在北京大學連續工作三年(含)以上的勞動合同制職工經用人單位同意及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委託,可申請參加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代評。

第二十四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依法享受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第六章 考勤及考核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考勤考核具體辦法,並報校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對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做好考勤記錄工作。考勤記錄應按實際上班時間進行記錄,能反映正常上班時間的小時數,如安排加班的,能反映當天加班的小時數。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試用期滿和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應當依據本單位考核辦法對勞動合同制職工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記錄在工作檔案。

第七章 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八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學校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海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海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海澱區人民法院起訴。勞動爭議處理過程中,雙方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將爭議發生的原因及處理結果報校人事部。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三十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人事檔案原則上應存放於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由本人辦理個人存檔手續。符合集體存檔條件的,可將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在北京市人才服務機構的北京大學集體户。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合同制職工建立工作檔案,工作檔案包括勞動合同、日常考勤、年度考核材料、獎懲記錄材料、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等。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工作檔案在其離開用人單位後還應保存2-3年,工作檔案需要歸入本人檔案的,應即時歸入本人檔案。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人事主管及人事幹部應當實時關注國家、北京市及學校的勞動用工政策,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勞動政策培訓。

學校鼓勵用人單位聘請專業機構為本單位制定科學合理、嚴格規範的勞動用工制度提供服務。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北京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以及本辦法的,或因疏於管理造成嚴重後果的,學校將予通報批評,並對有關人員予以行政處分。

第三十四條 隸屬北京大學的獨立法人單位參照本辦法負責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的管理,同時接受校人事部的監督;如需通過學校辦理相關事務,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按時向學校繳納勞動合同制職工管理費。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經20xx年7月9日第749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自發布之日起

執行,《北京大學流動編制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北人發20xx[10]號)、《北京大學聘用各類非正式編制人員暫行管理辦法》(校發20xx[66]號)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校人事部負責解釋。

北京勞動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快________工程施工進度,補充甲方勞動力不足,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管理段內________提供勞務一事訂立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概況:

1、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務方式:

在甲方組織,乙方按照施工要求提供能夠保證施工安全、質量、進度的具有專業技能的勞務人員以及必需的機具設備,整編為甲方所轄的'序列組織形式,遵守和服從甲方的管理規程及施工規範,實施本合同約定工程項目的施工,甲方按照乙方所完成的工作任務支付進度款。

合同試用期15天,如在試用期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技術要求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試用期滿後,經考核,乙方能達到甲方的要求,機械設備、生產能力能等均滿足甲方要求。由甲方通知乙方終止試用期,按正式合同執行,反之將清退乙方出場,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負。

三、範圍:

工程數量以實際施工為準,但均不超出設計數量。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完成工作的進度或質量情況調整協議範圍內的項目和數量,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

四、勞務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北京勞動合同4

北京宏大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於年月日,就招聘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工作部門:職務:

二、試用期:乙方被甲方錄用後,要經過兩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問,任何一方有權提前15天通知對方終止合同。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可成為甲方正式聘用的合同制職工。

三、工作安排:甲方有權根據上作薰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等,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問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四、勞動報酬及獎懲: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規定的工資形式和考核辦法,確定並以現金人民幣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乞方笑勵(從完成定額指標中提成)。乙方如違反甲方的各項有關規定,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譽告、記過甚至開除的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以開除。乙方病、率假酌情扣除獎金。

五、勞動保險待遇:根據職員的表現,在合同期內,為每位職員上醫療保險。

六、勞動紀律;乙方應逆寧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現章制度及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規定。

七、終止合同:在合同期內,乙方如因故不能或不願繼續為甲方工作,有權向甲方提出辭職,但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遞交辭職中請書,甲方應准予辭職,經甲方培訓過的職員,辭職時應賠償甲方的培訓費用,培訓費賠償辦法按實際所花費用計算。搜自離職者,甲方有權要求白方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予以除名。因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辭退多餘的職員時,或因其他原因辭退乙方時,須在辭退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本人。一個月期滿根據表現支付乙方本月工資,乙方離開以後,甲方對乙方一切概不負貴。

八、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於年月日到期。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雙方續簽。九、合同變更: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寧,任何一方不得單

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時,須經甲、乞雙方同意。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主管部門留一份備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19X X年XX月XX日19X X年x月x日

北京勞動合同5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__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區(縣) __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 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期限合同,

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終止。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年 月 日附:

北京勞動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__街道

第三條本合同於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生效。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後,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週期不得超過____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教育和職業培訓,併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於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北京勞動合同7

發佈部門:___________局

發佈文號:___________號

各區、縣勞動局,各局、總公司(企業集團)勞動處,計劃單列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_____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若干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我們制定了《___________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___________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和《___________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若干規定》(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___________年第___________號令,以下簡稱《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一條用人單位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時,應制定實施方案,包括起草勞動合同書、實施辦法及有關規章制度等,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第二條企業廠長(經理)應與聘用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公司制的企業廠長(經理)和有關經營管理人員與董事會簽訂勞動合同。企業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與其他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第三條精神病患者,經專科醫院確診無行為能力期間,以及出國人員在約定的期限內和正在服兵役的人員,暫緩簽訂勞動合同,維持原勞動關係。

第四條勞動者連續工齡十年以上(含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用人單位初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第五條用人單位被兼併、合併、分立後,勞動者在原單位工作的時間,視作在同一單位工作時間,與現單位的工作時間合併計算。

第六條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及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分配工作,本人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上述人員初次參加工作並已簽訂了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變更勞動合同期限。

第七條用人單位出資培訓、進修(包括出國培訓、進修)和(接)收的'人員,按有關規定簽訂的服務合同或其它協議,只要未到期仍然有效。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得短於服務合同或其它協議尚未履行的期限。

第八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還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或《聘任協議書》,約定其崗位(工種)、工作數量、質量標準和勞動報酬等。勞動者因患病等原因長期脱離生產(工作)崗位的,應簽訂《專項協議書》,約定其在特定條件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權利和義務暫時中止執行。各項《協議書》是勞動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第十條為避免出現無效勞動合同,提倡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初次簽訂勞動合同時,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合同鑑證部門予以鑑證。

第十一條簽訂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應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當事人有一方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

2、完成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的;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4、勞動者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的。

第十三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已簽訂了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規定》發佈之日,勞動合同尚未解除的,勞動者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符合本《細則》第四條規定條件的,勞動者要求改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人單位應當變更勞動合同期限。

第十四條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不得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關聯法規:

第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不得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條二十七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2、復員、轉業退伍軍人,退伍後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3、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關聯法規: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中有關工資、保險、福利等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得收取或約定各種形式的抵押金;經濟合同、承包合同不得代替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賠償以及醫療期問題,按勞動部和_______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企業工會組織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完善,管理基礎較好,職工和企業有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要求的,可按有關規定簽訂集體合同。

第二十條自《規定》發佈之日起,___________市勞動局、___________市人事局《關於企業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京勞企發字[1990]327號)、《<關於企業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補充意見》(京勞企發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一條本《細則》由市勞動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發佈部門:___________局

發佈文號:___________號

北京勞動合同8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xx年3月23日至20xx年3月23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20xx年3月23日至20xx年6月23日止。試用期內,如乙方未達到甲方的聘用條件則甲方有權予以辭退,本合同自行解除。

乙方需取得原僱主徹底終止僱用的證明,否則工廠有權重新考慮有關聘用的乙方開始上班的日期。工廠沒有責任為乙方原來的工作支付任何賠償。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職責

1.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從事

網絡維護與辦公文員崗位,並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2.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表現或專長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或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調整並盡其最大努力勤奮地履行其職責。

3.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4.乙方應不斷學習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條

工作時間

1.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

2.

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合理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假日期間加班工作,但不得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並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3.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8小時,不含吃飯和休息時間。

4.

乙方有權享有我國法定節假日、年假等假期,具體參見甲方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方應在每月10日以貨幣形式將勞動報酬發放給乙方。

2.試用期內乙方每月税前工資為人民幣

元。試用期結束時如已滿足工廠對其崗位的'要求,則試用期後乙方每月税前工資為人民幣

元。

3.乙方須自行負擔其所得薪酬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個人承擔部分及對乙方報酬所徵收的任何其他收費或税金。甲方將從乙方薪資中扣除其個人承擔的各項費用後代為繳交給有關部門。

4.乙方必須提供合法的手續和相關資料,依法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並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社會保險及福利費的繳納情況。

5.如果發生本合同第2條第2款的情況,則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税前工資作相應的調整。

第五條

勞動紀律

1.

甲方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有關勞動人事的勞動法規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

2.

乙方必須遵守符合國家規定的各項工廠規章制度。

3.

如果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工作程序、未達到工作崗位要求或對工廠(或他人)造成傷害,則甲方可對乙方進行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時,甲方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和本合同有關條款解除本合同。

4.

乙方必須簽署並遵守甲方的“行為準則“。

第六條

培訓、相應要求和服務期

1.

內部培訓

或無相應工作經歷的員工,其在工廠的服務期限至少兩年。如果此類員工在合同期未滿時要解除勞動合同,則須向工廠支付賠償費,一年為人民幣壹仟元。

北京勞動合同9

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勞動者姓名:聯繫電話: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緊急聯繫人:聯繫電話: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________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1、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_____小時。

2、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六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元或按執行任務的數量和質量而定。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元或按執行。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第九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____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____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五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可複製,請直接

北京勞動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户、私營企業僱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___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寫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衞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___%。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

鑑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個體工商户與僱工簽訂勞動合同之用。

二、個體工商户與僱工利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的,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空格內;需要告知的事項,在空欄內填寫清楚告知乙方。

三、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在本合同書第二十三條一欄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條某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本欄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以下條款”,並在下面逐條寫清。

四、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塗改。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六、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北京勞動合同11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

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北京勞動合同12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職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並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為甲方職工。

二、本合同為期限合同,合同自 20xx年xx月xx日起至 20xx年xx月xx日止。其中試用期x月。

三、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在本單位從事xx工作,並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甲方應合理確定勞動定額。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和甲方集體合同條款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安全教育,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對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乙方有義務遵守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

甲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制度,即xx工作制。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按照國家規定,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按月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實行計件工資時,甲方應根據國家或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工資標準。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六、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手續。

七、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執行甲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和各種經營規範,服從組織安排,搞好本職工作,保證完成任務。

八、乙方履行合同期間發生的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死亡、患職業病等,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享受有關待遇。

九、乙方在合同期內和在終止、解除合同後xxx個月內必須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不得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為甲方競爭對手效力的工作。乙方公開涉及甲方利益的商業祕密之前均須徵得甲方同意。

十、乙方由甲方出資招用、培訓、深造的,應按甲方規定簽訂《培訓協議》,並遵守《培訓協議》中約定的服務年限及有關約定賠償。

十一、本合同終止、解除後,所有屬於甲方但由乙方保管、使用的`物品和文件資料均應交還甲方,如有物品遺失、損壞應當賠償。

十二、在履行合同期間,乙方因家庭住址更改,應主動通知甲方。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按乙方以前説明的住址發送有關文件應視為送達。

十三、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要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十四、履行合同期間,若需變更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對所需修改的內容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合同的內容。

十五、甲乙雙方還約定共同遵守本合同約定事項為本合同變更、終止、解除、賠償等方面的規定。

十六、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即辦理續訂手續。如甲方不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勞動合同。

十七、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須承擔違約責任,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雙方約定賠償。

十八、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平等協商解決,也可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xxx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xxx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執行。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x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勞動合同13

編號: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勞 動 合 同 書 北京三陽通盛(北京)貨運有限公司 田玉軍 20xx 年 7 月 3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

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北京三陽通盛(北京)貨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趙國會

註冊地址: 北京市豐台區豐管路甲一號A座301室

第二條 乙方: 田玉軍 性別 男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110224196710163416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駕駛證 證件號碼:110224196710163416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20xx 年 7 月 4 日

家庭住址 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南化各莊東三條11號

在京居住地址 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南化各莊東三條11號

户口所在地 北京 省(市) 大興 區(市) 榆垡鎮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20xx 年 7 月 3 日生效,本合同於 20xx 年 7 月 2 日終止。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協商續簽合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貨 物 運 輸 的 駕 駛 員 崗

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北

京市內及周邊地區

第六條 (1)乙方工作應達到應定時保養車輛,如換機油、檢查輪子等,保

持車輛安全性能,車內外之整潔,若因乙方未盡以上職責,造成車輛損壞,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聘用期間須服從公司安排出車,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絕及拖延之情形,如有違反,公司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罰款或開除處理。

(3)乙方關於安全駕駛等管理之規定,按照國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辦理。乙方因證照不全或交通違章被處罰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法定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2天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 在假期休完的第二天必須歸隊上崗,如

若不能歸隊上崗的按每天基本工資扣除。不休假的給予按天數補給乙方基本工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乙方在不到發放工資之日前借支工資的,甲方在

乙方不超過月工資總額的80%給予借支。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20xx 元或按每月50%發放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法定節假日給予帶薪休假,發放生活油品,甲方如需乙方法定節假日內加班的給予3倍工資發放。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疾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疾病防治的管理,提高疾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北京市勞動合同書範本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20xx年 7 月 3 日

北京勞動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經營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經雙方友好協商,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該勞動合同,雙方之前的勞動關係終止。

第二條:乙方完成以下工作交接手續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1、交接程序及內容:

(1)乙方已經受理的業務尚未完成的`內容應當交接給甲方工作人員。

(2)乙方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

(3)編制移交清單,列明移交的資料和物品等內容,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4)以上交接工作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內完成。

2、乙方及時完整的進行工作交接後,甲方按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二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未在以上時間內交接工作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損失。

甲方(簽章):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勞動合同15

甲方(僱用單位):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僱職工):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省(直轄市)地區: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縣(街道辦事處)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月。本合同至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_元。

四、_____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徵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_____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衞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_____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_____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_____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_____費。

第九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_____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在國家和北京市職工工作_____規定未出台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_____,_____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_____金額為_______________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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