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土地租賃合同範文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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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土地租賃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華】土地租賃合同範文合集五篇

土地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將首輪承包楊靜、楊永成、龍文、王楚平的位於連山境內“炎帝山莊”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物業

1、飯店概況:

指甲方根據合同條款出租給乙方的是位於209國道旁林城鎮大橋村與連山大坪村相鄰的原“炎帝山莊”。山莊內除“大堂”上的二樓和五樓的三間辦公室以外。賓館、茶樓、大廳、餐飲廚房整體租賃給乙方,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2、配套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以原“炎帝山莊”經營相同,可以滿足對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消防安全設施、通訊設施、空調設施、環保設施(排水、排污、排煙等)等由乙方確認原“山莊”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經營設備。

第二條 期限定義

1、合同期限 租賃共10年,即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 日止。

2、物業交付日期

甲方在20xx年7月1日前,將現有的物業交付乙方。如果原山莊飲食用的餐具、冰箱、大園桌、外移,必須及時歸位移交給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6個月的,雙倍賠償。

第三條 租金及增幅

1、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每年的全年租賃費人民幣陸萬捌仟元整(¥68000.00),款項分一次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甲方收款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以後每年的七月一日支付當年租費。

第四條、租賃時間: 租賃期10年,即自**年7月1日起至**年6月30 日止。

如遇甲方不按規定時間交付物業或物業不符合乙方經營的要求,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法律規定返還雙倍保證金並承擔相應損失。

第六條 租賃

甲方將第三方所建的“炎帝山莊”整體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並特聲明轉租給乙方的一切財產均已取得炎帝山莊原所有權人即全體股東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權不清,或因甲方原因中止與原出租方股東的首合同。發生有關糾紛,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轉租給乙方的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提請原始出租方股東負責與設備供應商聯繫維修,甲方在接到設施、設備故障報告應立即組織維修,甲方未及時實施上述行為,乙方有權自行聯繫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保修期過後因設施,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設備應不低於現有設施、設備的標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設備的年檢和物業內正常的維修、維護。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從第三方承擔給乙方承包所有標的物的的物業使用權,並徵的原始承包股東同意交給乙方經營。

2、甲方需保證所提供的物業完全是原“炎帝山莊”的物業。

3、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條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賃費發票未能達到當地税務局或政府其它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交税款、罰款或遭受其它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可以從應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損失。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其房產税、土地使用費、租賃登記管理費、如增加建築面積需補交的地價和應當支付訴其它費用,當地有關部門規定收取涉及房產的相關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5、甲方確保設施、設備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後簽字確認。如原山莊移交的物資被2甲方,遺失或轉移的或被他人佔用的,由甲方負責追回交給乙方。否則視甲方違約。

6、甲方應從第三方獲取並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食品衞生、營業執照等複印件給乙方備案或到按要求提交給有關行政部門,否則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

7、甲乙雙方所用的水、電費由各自負責。乙方承包前,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外樓電源所使用的電費由甲方負責收取。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照章納税,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税收及各種費用。

2、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並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後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3、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承擔財物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衞生等費用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税費。

5、乙方可以根據經營上的需要,進行適當、必須的改造。甲方及甲方的上線出租方不得干涉,合同終止後乙方有權拆除自己投入的設施或協商折舊後作價給乙方。如協商無果,乙方可以折除或轉移屬乙方承包經營添置的一切財物(包括所栽樹木、水、電、餐飲設備等)。

第十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設備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致使房產、設施損壞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繕、更換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使其恢復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已付租賃費,並要求賠償損失。

2、酒店經營屬於主體結構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維修;若引起乙方財產損壞,甲方負責其損壞財產部分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導致該物業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後7天內甲方不進行重建復原工程,乙方有權進行以下行為:

A、乙方可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失之後30天仍未動工,嚴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保證如實提供場地和建築物有無任何的抵押情況及有無被執法部門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內,如甲方將其土地使用權或其建築物的.所有權抵押予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為而受影響和改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影響正常營運,否則視為違約。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於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及相關規定或造成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即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50萬元的違約金及補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3、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經甲方催討,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0.2‰每天向甲方繳交滯納金,超過60天則屬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甲方對租賃物的權利出現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業出現質量問題,給乙方帶來損失,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5、如因甲方與其它單位的糾紛致使乙方正常營運受到影響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通知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須由專人傳遞。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必須答覆好的,文件要在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瞭解的對方關於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內容。

第十六條 其他

1、如因與甲方有關的其他特殊約定,導致停水、停電、停業;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2、由於乙方經營所產生的矛盾,由乙方解決,但乙方未能解決的,甲方必須向“炎帝山莊”董事會捉出申請,提請出面解決。

3、該飯店出租前發生的一切債務和其它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和承擔。

第十八條 附則

1、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賃合同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並互不追究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期滿終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工商部門存檔一份。

簽署: 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有限職責公司

乙方:××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新洲洲灘地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畝的,以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20xx)第000671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新洲洲灘地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畝土地承包期限為二00九年元月一日起至二0三四年月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元,其中;

(1)年至年,四年的承包金額為萬元(元/畝畝×年)

(2)年至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為元(元/畝×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新洲洲灘地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萬元,其中,中熟林暫按m3計算,作價萬元(元/m3),中幼林按株計算,作價萬元(元/株)。中熟林實際蓄積量由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後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m3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餘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年至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萬元,該款乙方於甲方負責將新洲洲灘地的《林權證》變更並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萬元,餘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應於當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係;

3、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務必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承包期限內,如遇自然災害,上級或發包方給甲方核減或免除相應土地承包費義務和核發的抗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8、甲方應在年月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年月日前辦理過户。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構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徵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承包期間,如遇自然災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緩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權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税費減免及申請核發救災款項;

9、承包期間,為了充分發揮土地的使用率,乙方能夠在進行林業開發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並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11、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採伐許可證進行轉讓並收取轉讓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徵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職責;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直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協議,甲方應予以協助;

5、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七、違約職責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若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擔違約金。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八、湖北華林公司所租賃的土地到期後(年月底),甲方於年月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並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鄂州市林業局、鄂城區林業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有限職責公司

代表簽字:

乙方:××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公證機關:

簽訂日期:年月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坡地租賃給租賃方農業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租賃土地狀況:

1:地名:________

2:面積:________畝(見附圖勾圖紅線範圍)

二、租賃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________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可延續本合同。

三、租賃用途:用於農業及相關產業的開發使用。

四、交款方式及時間:

1.年租金:年租金________元。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土地上修路進入種植基地,修路的費用由乙方支付,公里約一公里,摺合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公路修好可以通行後,視為乙方已支付甲方十年租金。

六、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a、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b、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c、確保乙方和甲方在道路、水源等資源的共享,創造條件為租賃方提供正常生產經營服務。

七、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a、乙方有經營自主權。

b、乙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c、嚴禁將租賃地用於違法經營。

d、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國家徵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徵用後,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八、租賃期間其他情形:

1:若發生他人主張權利或阻礙影響乙方在租賃範圍正常經營,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種植或經營的,應由發包方負責處理,造成乙方當年種植面積損失的,由甲方按時間損失面積每年每畝八百元的收益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並且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2:承租期間若是發生土地使用權屬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九、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萬(¥:________)元。

十、雙方若有爭議: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二、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十三、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甲方)簽字:________租賃方(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4

為了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位置、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 土地約 畝出租給乙方作為 經營使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大寫) 年。

三、租金計算標準及交付方法:

①租金計算標準: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

②租金交付方法: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對乙方租賃的土地擁有所有權;

②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

③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對租賃土地享有使用權、收益權;

②對租賃土地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

③租賃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甲方違約,必須賠償違約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特殊規定: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事宜;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或徵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當事人可以採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解除,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土地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路____號的____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

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衞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為____元,由乙方於每年____月____日交納給甲方。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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