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轉讓合同範文錦集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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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轉讓合同7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轉讓合同範文錦集七篇

轉讓合同 篇1

甲方(原股份所有人):

乙方(新股份所有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汽車股份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1、甲方將車牌號:,廠牌型號: 原車主:,發動機號: 車架號: 的車輛股份轉讓給乙方。

2、該車股份轉讓總價為人民幣 。 已付車款 欠余車款,餘欠款付款方式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月____日前付現金壹萬元和利息(利息按所欠餘款每萬元每月付壹佰伍拾元計算)。

3、甲方付給乙方證件有:行駛證、登記證書。 其它證 。

4、甲方要保證車輛股份的合法來源,一切手續及行駛證件與車管所檔案相符合。

5、交車前該車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以及車輛所發生的違章、交通事故等由甲方負責,交車給乙方以後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以及車輛所發生的違章、交通事故等由乙方負責。

6、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有關過户手續,過户手續費用全部由乙方交付。到出代理證或車輛檔案為止。

7、交車時間:

8、本協議屬雙方完全自願,如有到期不付清所欠款的事情出現,則由乙方 負責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並一次性賠償甲方 違約金 元整。

9、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當事人同意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

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乙方簽名:

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甲方):曾清華(身份證號碼: )

王俊(身份證號碼: )

受讓方(乙方):秦永平(身份證號碼: )

甲方經營的“老北京餃子王”(原名叫“老北京餃子王”)各種有效證件以及與華聯簽訂的合同均為此名,此餐廳原系甲方中曾清華與李曉雲合夥經營,後因李曉雲懷孕將其股份轉讓給現甲方中的王俊,實際現本店的現甲方中的兩個人經營,此因果關係已告知乙方知曉。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為了保護甲乙雙方的利益,就“老北京餃子王”快餐廳轉讓達成本協議。本協議共4頁。

一、甲方自願將位於重慶市沙坪壩三峽廣場華聯超市的“老北京餃子王”快餐廳(法人代表:李曉雲: )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的範圍:餐廳的內外裝修、餐廳內全部的設備及經營用品、餐廳使用的空調、辦公室及辦公用品、庫存貨物,並保證其完好性、可用性。(其中一個刨冰機、一個封口機和一個三星冰箱不在其中)。

三、轉讓價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轉讓協議中條款的前提下,經雙方協商轉讓價格為人民幣15萬元(拾伍萬元整),此轉讓金包括甲方交給房屋出租方的租房保證金2.2萬元(貳點貳萬元)。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在該地點經營快餐廳的合法性,並出具該餐廳相關證明文件。

2、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完衞生、工商、税務等證照、手續。乙方協助辦理。

3、未完成交接前,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跟出租方飛關係。

4、甲方在XX年10月至11月向華聯申請降低房屋租金,如房屋租金降為1.9萬元/月(壹點玖萬元/月),此租金租賃合同的月租金為2.0萬元(貳萬元),則轉讓金為14.5萬元/月(拾肆點伍萬元/月),如果租賃合同的`月租金為2.2萬元(貳點貳萬元),則轉讓金降為12.5萬元(拾貳點伍萬元),如果租金超過2.2萬元/月,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該賠償乙方違約金3萬元(叁萬元),雙方對轉讓事宜重新進行協商。(XX年10月份乙方按2.2萬元/月支付房租)。

5、乙方在XX年9月27日正式接手餐廳的經營管理,交接日之前的租賃合同相關費用(租金、衞生費、水電氣費等)、工商管理費用、電話費、員工工資、供貨貨款等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甲方債務影響乙方正常經營和收益,乙方有權停止支付轉讓金並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6、“老北京餃子王”快餐廳XX年9月27日以前的債務均由甲方承擔。

7、甲方負責與出租房協調辦理户外廣告位事宜。

8、甲方轉讓的範圍為:餐廳的內外裝修、餐廳內全部的設備及經營用品、辦公室及辦公用品、庫存貨物、各種證照、消防合格證書、交給出租方的保證金等。甲方保證辦公室、庫房、大門門鎖的完好,不存在事故安全隱患,對有問題的設備甲方應在轉讓前進行修復,廚房達到消防、衞生標準。同時移交該餐廳完整的裝修工程、水電安裝工程等相關的圖紙和資料。

10、甲方在清償債務時,應將清償債務單交乙方審核,並由乙方派員監督支付。

五、轉讓費的付款方式:

1、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訂生效後,乙方向甲方支付7萬元(柒萬元),若因甲方未履行上述第四款第二條、第三條協議約定或其它原因轉讓不能順利完成時,應立即退還給乙方。

2、乙方有義務在2XX年1月30日前支付甲方2萬元,其餘部分在XX年4月30日之前,按照雙方核定的實際數額結清剩餘的轉讓費。在乙方按合同付清轉讓費的同時,甲乙雙方按華聯的要求辦理退、入場手續完成租賃轉換手續。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遵守本協議規定,因甲方不遵守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乙方兩萬元的賠償,造成重大損失的,要退還全部轉讓款。

2、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權利受到損害的,乙方應該支付甲方兩萬元的賠償金。

七、從XX年9月27日起至甲乙雙方辦理完與華聯過户手續時止。乙方在辦餐廳的一切債權、債務、工商等全部由乙方負責。乙方在經營期間(在未完成過户之前)必須按時向華聯繳納水電氣、房租費(每月22日之前)。如未按時繳納造成停業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此時間內不能無故停業(裝修除外)。如停業超過3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重新接手經營,期間乙方所繳納的費用概不退還。

八、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除並做出補充。因本協議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應提交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判決。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壹式伍份。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電話: 電話:

轉讓合同 篇3

甲方(出讓方) 乙方(承接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友好協商,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簽定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

合同協議如下:

甲方自願將現於三十里鋪大市場酒店轉讓給乙方,酒店店名:潘佳驢肉,經雙方協商轉讓總價為人民幣陸萬伍仟元。

乙方從 年 月 日開始接手,從接手即日起飯店所發生任何問題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從轉讓即日起甲方負責付清在乙方接手前的所有費用(包括水、電、房費)

房租到期後乙方和房東協商費用,甲方不參與。

以上幾條,甲乙雙方如有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4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1、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嘉興市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結構為

____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車庫面積_____平方米。

2、該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共有權證號為_____)。土地使用權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

3、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的附屬設備、設施:_______________。

4、該房屋租賃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轉讓價格

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套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幣]

總金額(小寫)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億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時間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_項以(現金、支票、其他)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鑑定之日起_____天內,乙方一次性將購房款支付給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幾天內,房屋及相關權屬證明交付時,權屬證明過户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房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_____種方式交房:

(1)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天內,甲方將房屋及房屋鑰匙、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權屬證明一併交付給乙方。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累計應付款向乙方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最後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息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付款超過_____天,甲方有權按下述第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共計_____元整,合同限期繼續履行。若乙方在天內仍未繼續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條處理。

(2)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共計_____元整,合同終止,乙方將房屋退還給甲方。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交房的,乙方有權按累計已付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按計算。逾期交付超過_____天,乙方有權按下述第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共計_____元整,合同繼續限制履行。若甲方在天內仍未繼續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條處理。

(2)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共計_____元整,合同終止。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甲方保證該房屋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拖欠任何費用(如水電、煤氣、有線電話、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保證已清除該房屋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轉讓該房屋之前,確認該房屋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並取得房屋權共有人同意。(乙方對該房屋的各項基本情況均做了充分了解。該房屋轉讓後,如發生破漏、開裂等問題由乙方承擔維修責任。)

第八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三個月內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手續,甲方積極給予協助。如因甲方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退房。甲方必須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天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整。

第九條該房屋轉讓交易發生的各項税費由甲乙雙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轉讓後該房屋所屬土地使用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讓。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由[嘉興仲裁委員會][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________之日起生效。

1、甲、乙雙方簽字。

2、經__________公證(涉外房屋轉讓必須公證)。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房屋權屬登記部門及契税部門各執一份。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

(簽章)(簽章)

簽定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簽定地點:

轉讓合同 篇5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於大連市 區 街(路)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就該店鋪,甲方與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為 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向房東履行該租賃合同,按時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 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附件二 )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 本合同總金額為 萬元(包含:轉讓金、超市現有貨品、現有設備及正在履行中的房屋租賃費用等),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風險抵押金 萬元的前提下,需從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按月計算,以分期付款形式將本合同總金額於每月的8號向甲方支付不低於兩千元人民幣,如乙方資金充足,可酌情增加分期付款的當月應付金額。本合同規定的最後分期付款日為 年 乙方需在本合同總金額全部支付甲方。等乙方應支付甲方的本合同總金額剩餘部分等於或小於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支付風險抵押金時,該風險抵押金可自動用於抵消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剩餘金額。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履行相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且乙方交納給甲方的風險抵押金不予退還。

五、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或甲方指定有效人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六、 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方同意甲方轉讓店鋪,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店鋪的裝修損失費,並支付轉讓費的10%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後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費,並支付轉讓費的10%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轉讓合同 篇6

【案情簡介】

A公司與B公司於20xx年3月簽訂《混凝土買賣合同》,雙方約定:1、A公司向B公司購買混凝土500噸,總價款人民幣100萬元;2、A公司預付貨款人民幣80萬元,如B公司不能按時交貨,應當全額退款,如不能退款,則以其擁有的C公司300萬股股權抵償。《買賣合同》簽訂後,A公司按約支付了預付款,但B公司未能交付貨物,也無力退還預付款。5月底,B公司股東會決議同意按照買賣合同的約定以C公司股權抵償欠款,並與A公司簽訂了《股權抵債協議》,約定B公司以其擁有的C公司15%的股權抵償所欠A公司80萬元的貨款,雙方於20xx年10月8日辦理股權變更手續。後B公司認為根據《公司法》(20xx年修訂之前)第147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的規定,其與B公司簽訂的股權抵債協議無效,拒絕辦理股權過户手續。A公司為此訴至法院,要求判令B公司按約辦理股權過户。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後查明:C公司成立於20xx年8月,B公司是其發起人之一,佔有15%(300萬股)的股權,B公司與A公司簽訂《股權抵債協議》時C公司成立未滿三年。

法院判決:根據《合同法》以及《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判決B公司持有的C公司15%的股份歸A公司所有,B公司須在10日內配合A公司辦理股權過户手續。

【律師評析】

本案之爭議焦點在於A、B公司間的《股權抵債協議》是否因違反《公司法》的禁止性規定而當然無效?深圳知名經濟糾紛團馬成律師認為該協議有效,並結合本案分析如下:

雖然A公司與B公司《股權抵債協議》簽訂的時間是在法律規定的禁止轉讓期內,但協議同時約定雙方於20xx年10月8日,即C公司成立滿三年之後,才開始辦理股權交割過户的正式手續。也就是説在法律規定的禁止轉讓期內只有當事人關於股權轉讓的合意,並沒有股權轉讓的實際行為。而我國《公司法》第147條規定的“不得轉讓”從字面解釋、立法目的解釋和立法趨勢來看,其禁止的都只是股權轉讓的實際行為,而並不是股權轉讓的合意。

據此,從字面上看,“不得轉讓”中的“轉讓”所指向的實際轉讓行為,那麼對於普通動產來説,轉讓行為是“交付”,對於普通不動產來説,轉讓行為是辦理“登記”。就本案涉及的股份來説,轉讓行為是“股東背書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並且由公司將受讓人記載於股東名冊”,故若當事人僅達成股份轉讓的合意而沒有背書、變更股東名冊等實際轉讓行為,並不構成《公司法》第147條禁止的對象;其次,從立法目的上看,原《公司法》規定發起人股份三年內不得轉讓,主要是為了加強發起人的責任,避免發起人以設立公司為名,行資本炒作之實,損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東及受讓人的利益。而若當事人之間只有股份轉讓的合意,沒有股權轉讓的行為,則不能導致股份所有權人的改變,也就不能導致發起人股東身份的變化,發起人的`責任也並不會減輕,所以也就不會違反《公司法》上述規定的立法目的;最後,從立法趨勢上看,20xx年修訂的《公司法》將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股權的禁止轉讓期縮短至1年,説明立法者有意放寬發起人責任、放寬對發起人股權流轉的限制。所以認定本案股權轉讓有效也符合這一立法趨勢。

此外,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達成附條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對於法律有禁止性、強制性規定的,當事人可以事先預約,待條件成熟時履行合同權利義務,在法律禁止性條款失效之前,合同處於履行待定狀態,只得在條件成就時,才發生合同的具體履行行為。本案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禁止轉讓期內達成股權轉讓的合意,並約定在禁止轉讓期屆滿後進行實際轉讓,不違反《公司法》的禁止性規定,符合《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此應當認定為有效。

轉讓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合同法有關規定,本着明確和維護各自正當利益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以本人的名義購買陽光小區一套105平米全額集資房,並將集資房名額指標轉讓給乙方(樓層、房號以及具體位置未定)。

二、乙方同意一次性付清房款 元,日後房屋相關費用(含過户費)均由乙方支付,與甲方無關。

三、按本單位集資房建房進展所需費用及集資款,由乙方及時如實支付甲方轉交給單位,每次甲方要出具相應收款證明給乙方。由甲方取回單位收費憑據交乙方保管。

四、因不可抗拒原因,此集資房不能建成使用時,甲方應無償退還乙方所支出的`全部各種費用,即集資款和乙方支付甲方經濟補償金(以乙方手中各項收費憑據為準)。

五、房子建好後,交乙方入住使用。甲方取得房產證時,此房產證歸乙方保管。

六、甲方應無條件地將房屋過户給乙方,當允許辦理房產過户手續時,甲方要出具各項證明,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房產轉讓過程中,繳納的税金及各項手續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七、如有違約,將支付所有費用雙倍違約金。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日起生效,有未盡事宜雙方儘可協商解決。

甲方簽名: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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