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5篇(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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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5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房屋租賃合同5篇(精)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室;房型規格___________;居住面積平方___________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電話 沐浴 空調 冰箱 彩電 洗衣機 微波爐 吊扇 音響 vcd b:傢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___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_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計___________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衞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收回、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___________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___________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五、其它説明:

(如:入住時的水電煤字數。)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在審判實踐中,能不能確認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對房屋進行的裝修在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解除後如何處理以及違章建築的租賃糾紛如何處理等問題是當前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審理的難點。

合同必須嚴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當事人可依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而享有解除權,以便從合同的束縛中解脱出來。

在房屋租賃合同關係中,除當事人約定外,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權:

1.承租人的解除權。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於物的瑕疵,而且限於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於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對於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於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係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於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於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於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權。包括:(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於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於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雙方均有的解除權。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因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發生的糾紛也比較多。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注意: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並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為必要。這裏需要區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為必要;後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為起訴本身可以視為一種通知。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中裝飾裝修的處理,一直是司法審判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吸收各級人民法院和學術界意見基礎上,確立了處理此類糾紛的規則:

1、承租人擅自進行裝飾裝修,構成侵權,承擔侵權責任;

2、承租人經同意裝飾裝修,區分情況適用不同的處理原則:

一是對附合和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分別適用不同的處理規則。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承租人作為所有權人享有處分權;已形成附合的裝

飾裝修物區分合同無效、合同有效解除、合同履行期限屆滿情形,適用不同的處理規則。

二是出租人是否對承租人的裝飾裝修進行補償,如何補償,要區分不同情況:

⑴合同無效時,出租人同意利用的裝飾裝修,基於不當得利對承租人進行補償;不同意利用的,裝飾裝修的現值損失作為無效合同的損失,由雙方按照過錯承擔;

⑵合同解除時,由導致合同解除的違約方承擔裝飾裝修殘值損失。在雙方均無過錯情形下,由雙方依照公平原則分擔裝飾裝修殘值損失。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解除時,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承租人裝飾裝修的,仍需基於不當得利對承租人予以補償;合同履行期間屆滿,出租人取得附合裝飾裝修物無需補償。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寧波市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1條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享有房屋它項權利。

第2條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 ,身份證號碼: ;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 ;

5、房屋的使用面積: ;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

第3條出租房屋概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省 市 區 ,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 ;

2、出租用途:網吧經營。

第二部分 租賃期限。

第4條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況應順延:

1) 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無法居住的;

4) 經雙方協商一致並書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租金條款。

第5條 租金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整)。

第6條租金按年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1年的租金;以後應在每年最後一個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年的租金。

第7條租金支付地點: ;

第8條租金支付方式:

第四部分 相關費用。

第9條 房屋在生產經營期間產生的一切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10條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等由乙方承擔。

第11條租賃期間,房屋的使用權歸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房屋外牆、屋頂、地下空間、及房屋的附屬配套設施(如自行車位、汽車車位)等。

第12條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購買你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3條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和承擔原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部分 甲方權利與義務。

第14條甲方保證如實向乙方解釋和説明房屋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房屋權屬、房屋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乙方的相關諮詢,否則視為欺詐行為。

第15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第16條甲方保證乙方租賃該房屋能夠進行網吧經營,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開展網吧經營,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金以及乙方基於信賴為開展網吧經營已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

第17條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序審批的拆遷行為,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因此產生產權補償費用歸甲方所有,經營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

第六部分 乙方權利與義務。

第18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並且出具書面通知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19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主體結構,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准方能施工。

第20條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應提出異議或與乙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甲方不予以書面答覆,則視為默認同意乙方續租。

第21條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七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22條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第23條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10日內將情況告之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第24條不可抗力影響如持續2個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25條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則自然終止,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7天內返還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關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第八部分爭議解決。

第26條對於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訴訟。

第九部分合同生效。

第27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28條甲方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備案登記、治安許可證等國家規定應辦理的各項手續,保證乙方正常開展網吧經營。如果甲方在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30天內,仍然沒有辦理上述手續,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部分違約責任。

第29條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第30條違約方應一次性支付守約方違約金為人民幣 元。

第十一部分賠償。

第31條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返回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交付的、乙方的來回搬遷費用、乙方已經支付和雖未支付但將要產生的裝修費用、乙方為正常經營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設備安裝費用(如:電話安裝費、電器安裝費用、電線電錶安裝費、中央空調通道安裝費、網絡安裝費等)。

第十二部分附則。

第32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存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3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

第34條本協議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訂頒佈的條文;"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訂的規章。

甲方簽字:(出租人)

時間:

乙方簽字:(承租人)

時間: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合同簽訂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於********************門面租乙方用於從事商業之用,面積45平方米;租賃時間自20xx年3月10日起至20xx年3月9日止,共五年。

二、房屋租金約定

1、房屋租賃租金: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五年價格不變。

2、合同履行期間,所有水、電、氣等因乙方使用該房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合同履行期間所產生的租賃税費均由乙方承擔。

三、房屋租金支付方式:房租按年計算,一年一付,提前一週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四、甲方保證乙方承租的房屋、門窗完好,給排水管道暢通,水、電、氣表計量準確。在乙方承租期間如有損壞,其費用由乙方負責,租賃期滿後乙方應保證所有設施完好,並與甲方辦理好退房手續。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自覺接受行業管理的檢查,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並承擔相關的`費用和責任。

六、安全責任:乙方在租賃期間要加強水、電、氣和操作安全管理,防止發生一切事故。如發生一切事故,責任全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而不承擔違約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改造,不得改變房屋結構;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用途;不得將該房屋租賃給第三方。如有該情況發生,乙方將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2、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租賃給第三方或終止本合同,要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告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執行。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並按租金的5%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違約金。

2、乙方在租賃期間向甲方交2000元作為違約保證金,在合同終止時,辦完交接手續後退還給乙方。如乙方違約,保證金不再退還乙方。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簽字生效,租賃期滿,結清所有租賃費用和其它費用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5

轉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房 主: 以下簡稱丙方

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法律,達成協議約定如下:

一、甲方將所承租座落於 補拉塔移民區和諧雅苑 的商鋪轉租給乙方。

二、房屋轉租費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註明:轉租費包括從 年 月 日至 年 _月 日的房租和室內設備】

三、當房租到期的前一個月,需續租房屋

四、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另行租給他人。

五、在承租期間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改變房屋面貌結構,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抵押、典當、變賣等有越權違法活動。

六、在承租期間乙方裝修房屋要得到甲方同意且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取暖費、衞生、水、電費及店面經營所產生的税費均由乙方承擔。

八、在承租期間,乙方要愛護甲方房屋及設施,如有損壞乙方必須照價賠償。

九、乙方如果不能按期交納承租房屋應交費用,甲方有權以乙方違約收回租賃房屋,並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十、在承租期間,乙方要注意電器、煤、煙、液化汽等使用安全,做到防火、防盜、防煤氣中毒,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後果,經濟損失以及第三方的損失責任等都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乙方租賃期間,不違反上述約定的條件下,甲方不得再承租給第三方,否則退還乙方全年房租費用。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從雙方簽字起生效,以甲方收據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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