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轉讓合同集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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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轉讓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薦】轉讓合同集合6篇

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__甲方):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受讓方:__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以誠信,互利為原則,經友好協商後製訂本協議,願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將甲方代理的移動業務及甲方開展業務所獲得的業務酬金一併轉讓給乙方、乙方向甲方繳納轉讓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整。

(二)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與中國移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公司簽訂的業務代理協議開展相關業務,並對自己所展開的業務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承諾:協議簽訂後,不干涉與插手乙方的各項業務。

2,甲方有義務承擔協議簽訂前的各項債務,並妥善處理,以保證不影響乙方業務發展和利益。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需在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全額支付轉讓費、如到期未支付,需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有義務承擔協議簽訂後的各項債務債權,與甲方無關。

2,甲方原開展業務所獲得的業務酬金將由乙方開具有效發票。

(五)違約責任:

1,如甲乙雙方有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承擔相關損失。

2,如甲乙雙方有糾紛,雙方將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將上訴法院裁決。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約之日生效。

轉讓方蓋章:受讓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_______乾洗店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乾洗店轉讓給乙方,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三、乾洗店轉讓後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與乾洗店經營相關的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與乾洗店經營無關及甲方個人物品甲方全部帶走,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房東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四、轉讓費共計元(大寫),乙方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先交納轉讓費(大寫)),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轉讓後3個月之內,乙方繼續使用甲方的乾洗店名稱及個人名稱,但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3個月之後乙方應及時辦理乾洗店一切相關手續的名稱變更,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再退還乙方已向甲方交納的轉讓金。

七、在甲方營業期間所辦理的會員卡全部折價轉讓給乙方,乙方必須保證原有的所有會員享有轉讓前同等的待遇,如乙方不履行此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會員卡所剩餘的費用,並向顧客賠禮道歉。

七、店內現有的衣物由甲、乙雙方現場清點清楚,轉讓後發生的丟失、損壞等一切後果有乙方負責。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按手印後即生效。

甲方:

乙方:

轉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與乙方於年月日簽訂關於**工程的《合作協議》,現因乙方無力履行該協議,經甲乙丙三方就乙方概括轉讓合同權利義務予丙方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予丙方,甲方同意乙方之轉讓行為。

二、三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後,合同項下乙方的全部義務和權利均由丙方承繼,丙方作為合同主體繼續履行合同;乙方不再是合同主體,不再享有任何權利和承擔任何義務。

三、三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前乙方在履行《合作協議》中所引發的一切權利和義務均由丙方享有和承擔。

四、其他三方認為需要明確的事項,如乙方已經收取的款項是否應向丙方轉移,工作的移交(包括文檔資料的移交)和確認等等。

五、轉讓費用:丙方應於年月日之前支付乙方**元,該費用與甲方無關。

六、如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發生爭議,首先由三方友好協商解

決,如無法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轉讓合同 篇4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丙方:(商鋪出租方)

根據《合同法》,就甲方將位於 的商鋪,轉讓給乙方一事,甲、乙、丙三方經好友協商,就店面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與 年 月 日前將位於 商鋪{面積 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商鋪轉讓合同範本。

第二條 該店鋪所有權證號碼為 ,產權為丙方,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合同到期時間為 ,月租為 人民幣,店面交給乙方使用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賃合同,每月交納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方交納的押金,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設備{包括

}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該合同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其它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 乙方在 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元},上述費用包括甲方交給乙方再轉付給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 ,租用期內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前,該店鋪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乙方逾期未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還需向甲方交付轉讓費的 的違約金,逾期3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的同意轉讓店鋪,如由甲方原因導至丙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遇國家徵用店鋪,有關賠償歸乙方。

第八條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下令撤遷店鋪,甲方退還全部轉讓費。如果合同簽訂後國家命令撤除店鋪,使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蓋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 元,並支付轉讓費的` 的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維護出租方經營場所櫃枱的正常租賃經營,明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櫃枱

1.1 所租賃櫃枱為位於 號攤位的 節櫃枱(詳細位置見附圖);

1.2 櫃枱的使用面積為 ;

1.3 櫃枱的裝修及設施

1.3.1 本租賃櫃枱在交付乙方時應當可以正常使用;

1.3.2 乙方在承租後,必須愛護甲方的櫃枱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有損壞租賃櫃枱設備,必須承擔修復、賠償責任;

1.3.3 乙方不得隨意改變營業攤位的結構和佈局,也不得私自亂接用電設備;

1.3.4 乙方如因經營需要對租賃櫃枱拆改結構或重新裝修的,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但裝修費用及設施由乙方自行承擔;

1.3.5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續租,乙方在甲方租賃櫃枱上所添附的財產按下列原則進行處理:

(1) 屬於乙方的動產,由乙方帶走;

(2) 乙方投資進行的裝修,能拆除的,由乙方拆除後帶走;

(3) 屬於乙方的設施和裝修,無法移動、拆除,或雖能移動、拆除但會對租賃櫃枱造成損害的,乙方應無償留歸甲方所有。

1.4如甲方進行佈局調整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調整。

二、 經營範圍與經營活動

2.1 乙方將所承租的櫃枱用於經營 ;

2.2 在本合同租賃期間內,乙方應按上述約定範圍進行經營,在經營範圍內所從事的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3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文明經營,禮貌待客,遵

守營業時間,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衞生。乙方商品擺放不得超出其所租賃櫃枱貨架範圍;

2.4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2.5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提出的所有吃、拿、卡、要等一切不合理要求;

2.6 乙方改變櫃枱租賃用途的,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發生法律效力;

2.7 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經營,承擔全部權利義務:

2.7.1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經營活動;

2.7.2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宣傳,招攬客户;

2.7.3 如因經營活動與第三人發生糾紛,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承擔民事義務。

2.8 乙方的經營範圍如需特殊許可,乙方應自行辦理所有申請、批准事項,費用自理;

2.9 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從事任何非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制止,並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2.10 如乙方在租賃期間從事非法經營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 租賃期限

3.1 乙方承租櫃枱的租賃期限為:壹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2 租賃期限屆滿前一個月,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續租的要求。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甲方不得惡意的提出不合理的條件,以使乙方放棄續租要求;

3.3 租賃期限屆滿,乙方不續租的,應在期限屆滿之日十日內將櫃枱清理完畢交還甲方。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內不能完成清理工作的,可以延期交還,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天。乙方每延期一天,須按本協議規定的租金日標準向甲方支付櫃枱佔用費。

四、 租金、費用及質押金

4.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標準為每租賃年度 元;

4.2 在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必須至少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其餘租金乙方應於下半個租賃年度開始之前支付;

4.3 乙方租賃櫃枱發生的水費、電費、曖氣費包括在租賃費當中,其他税費等所有實際發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4 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上述實際發生的各項税費;

4.5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 元人民幣的質押金,作為本租賃合同的擔保。合同期滿後,如乙方未實施違約行為,質押金全部退還,但不計息。

五、 櫃枱修繕責任

5.1 櫃枱的正常修繕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的費用支出,但因可歸責於乙方行為的修繕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

5.2 發生按前款規定應由甲方承擔的修繕責任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修繕要求,甲方須在乙方提出要求之日起七日內予以修繕,以使其達到或滿足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

5.3 甲方未按前款規定履行義務的,乙方可自行修繕,修繕費用乙方有權從租金中扣除或要求甲方支付。因甲方不履行該項義務,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須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 轉租、轉讓、調換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櫃枱轉租、轉借他人或與他人調換使用。

七、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7.1 除法律或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7.2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櫃枱,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 將租賃櫃枱擅自轉租、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2) 擅自改變櫃枱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3) 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拆改結構的;

(4) 未按本協議的規定交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後一個月內仍未交付的;

(5) 故意破壞租賃櫃枱的;

(6) 乙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和甲方制定的約束所有租賃户及業主的規章制度的。

八、 違約責任

8.1 甲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收回櫃枱,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經濟損失。賠償額為兩個月的租金;

8.2 甲方有其他違約行為或妨礙乙方經營活動行為,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排除妨礙;

8.3 乙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交付租金或其他費用的,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協議外,乙方還須向甲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實際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8.4 乙方在租賃期間要求提前解除租賃協議的,已交付的租金不予退還。

8.5 乙方有其他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九、 財產保險

9.1 甲乙方自行負責辦理租賃經營的財產保險事宜,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保險受益人亦為乙方;

9.2 乙方如拒絕參加保險,甲方對不能歸責於甲方過錯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十、 文本及生效

9.1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其餘由有關部門備案使用;

9.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且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質押金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9.3 甲方所制訂的商户手冊、商廈規章制度及雙方簽字認可的交接清單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樣的法律效力。簽署:

甲 方:

授權代表人:

乙 方:

授權代表人: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6

轉讓方(甲方):陳立叁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位於永嘉縣甌北鎮陽光大道公園管理房一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200平方米。

二、租期為三年,XX年3月10日至20xx年3月9日止,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租金為35萬元人民幣(大寫:叁拾伍萬元)。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東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甲方所有,任何東西不得破壞。如房屋需要裝修,房屋外不得有任何改動,如進行改動造成所有損失全面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在租賃期內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五、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店鋪轉讓給他人。發現轉讓給他人,甲方立即收回,造成的損失有乙方承擔。

六、由於該店鋪產權屬於甌北鎮人民政府這以特殊產權的原因,乙方租賃後對外不得講該店由甲方轉讓使用,要講乙方與甲方共同經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解釋。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甲方退還實際租賃天數的租金,其它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乙方必須如實向甲方講明經營項目,如超經營項目或經營過程中出現違法行為或造成不良後果,政府部分出面要求停止經營的,甲方立即收回經營權,造成的損失全部有乙方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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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契約書人趙錢即興國商行(以下簡稱甲方)孫李(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營業轉讓事宜,訂立本契約,條件如下:

一、 轉讓標的:甲方願將獨資設立,坐落x x市x路x號的興國商行,轉讓予乙方經營。

二、 本件轉讓價格及其計算標準:

(一) 興國商行全部生財器具,存貨作價為人民幣x x萬元。生財器具及存貨另列清冊交分別標明價格。

(二) 上列生財器具,存貨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清冊所記載價格,增減給付現金。

(三) 甲方應收未收款約計x萬元(詳移交清冊),悉數由乙方承受,不另計價。惟乙方應承受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詳移交清冊)。

三、 付款辦法:於簽訂本契約的同時,乙方交付甲方x萬元;其餘款於點交完訖之日一次付清。

四、 點交日期及地點:雙方訂定x x x x年x月x日為點交日期,並定於商行現場為點交地點。

五、 特約事項:

(一) 本件點交以前,所有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概由乙方承受教育,並由乙方將營業承受承擔債務的情況通知各債權人。點交前所積欠一切税捐、水電費用、房租、員工薪資亦同。

(二) 商號名稱或延用原名稱,或變更名稱,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並應協同乙方辦理商號變更登記手續,不得藉故推辭。

(三) 商號現承租坐落x x市x路x號的租賃權,由甲方讓與乙方,並由甲方負責出租人與乙方辦理續租x年,與乙方另行換立租約,如出租人不允許續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條件,致乙方受害時,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 違約處罰:任何一方違反本契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違約論,對方有權解除契約。如系乙方違約,願將已付款項,任由甲方沒收;若系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的款項加倍返還以為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七、 甲乙雙方應各覓保證人,對甲乙雙方的違約對他方應負賠償責任,願各負連帶賠償之責,並均拋棄先訴抗辯權。

八、 本契約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甲方:趙錢

保證人:

乙方:孫李

保證人:

x x 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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