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服務合同(15篇)

來源:文萃谷 2.14W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專項服務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專項服務合同(15篇)

專項服務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事務所甲、乙雙方就企業勞資專項法律服務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師乙方應指派工作勤勉,認真負責,並對所提供法律服務具有相當經驗之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經與甲方協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律師組成工作小組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2、服務事項在甲方支付了規定費用後,乙方應在下列事項範圍內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1)對甲方目前勞資狀況進行分析,出具《企業目前勞資狀況分析報告》;

(2)針對甲方的實際情況,為甲方出具《企業用工制度策劃書》;

(3)審閲甲方與員工訂閲的勞動合同,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提供規範的勞動合同。對於尚未簽訂的員工,提供新的勞動合同;

(4)審閲甲方現有的規章制度,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擬定規範的規章制度;

(5)根據甲方的運作流程,擬定商業保護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勞資糾紛預警機制》;

(7)對甲方的有關人員進行勞動法方面的專業培訓。

3、乙方的保密義務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務實施過程中及完畢之後,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觸到的甲方未公佈、保密或專有性質的資訊,並將維護其保密性。

4、甲方的責任甲方同意與乙方真誠合作,如實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資料,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確保乙方工作的順利開展。切實履行本合同條款,按時支付費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

5、付費方式

6、合同的解除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有權不予退還已經收取的法律服務費。

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況下也可解除合同。

前述的正當理由包括:甲方的違約或在實質問題上甲方拒絕與乙方合作或接受乙方的建議,以致乙方隨後的工作無法開展。

任何一方擬依據本款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兩週通知對方。

當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應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費用。

7、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將另行協商;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日期:

專項服務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事務所

鑑於甲方現與__________有限公司因合同糾紛產生訴訟(以下簡稱該訴訟),目前案件已進入二審階段,甲方擬通過法院依法審判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之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就聘請乙方為其提供對上述案件提供法律諮詢之服務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1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範圍和內容

雙方確認,乙方律師已經提供下列法律服務:_________________

(1)解答法律諮詢;

(2)提供法律意見;

(3)參加相關的案件討論,對案件庭審中發現的問題予以説明並提出解決意見;

(4)該訴訟二審協助出庭工作。

第2條:_________________費用支付

2.1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依據市場調節價,就乙方為其提供的法律服務內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拾萬元整。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該等法律服務費用。

2.2乙方開户行及賬號信息: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事務所

賬號:______________

2.3代理過程中因當事人雙達成和解,調解、撤訴等視為律師完成委託事項,委託人應當支付所有代理費用。

第3條:_________________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均必須嚴格遵守。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要求變更或解除的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後方可變更或解除協議。

第4條:_________________爭議的解決

如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南京仲裁委員會,由該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5條:_________________生效及終止

本合同自甲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案件經人民法院審理作出生效判決、裁定或調解書之日終止。

第6條:_________________協議文本的數量和持有

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專項服務合同3

鑑於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資設立、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託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託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範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 、公司設立法律服務

(1 )提供公司投資形式、投資可行性相關的法律諮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 )提供策劃公司、集團公司股權構架方案;

(3 )起草、審查、修改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公司章程、股東協議等各項法律文件;

(4 )提供公司投資設立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

(5 )分析説明投資設立公司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6 )對於投資設立中的有關知識產權、商業祕密及其他高新技術的有關法律問題,提供專業法律處理意見;

(7 )進行投資設立公司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8 )協助辦理公司登記設立登記手續;

(9 )協助辦理投資設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2 、公司經營管理法律服務:

(1 )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結構、董、監事會及管理層設置相關的法律諮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 )為公司提供管理層持股及其他期權獎勵計劃的方案設計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 )為公司與他方之間的合同和/ 或協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4 )為公司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合同範本;

(5 )為公司審閲、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6 )為公司審核、修改員工手冊等內部規章制度;

(7 )協助公司處理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有關的事項;

(8 )參與公司與他方的商務談判;

(9 )當公司與他方發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助公司對外交涉、談判;

(10)為公司提供並解釋與公司日常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各項政策;

(11)提供與公司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信息;

(12)對將由公司開展的重大商業活動出具法律建議;

(13)應公司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

(14)經公司授權發表律師聲明;

(15)應公司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

(16)代理公司進行各類訴訟、仲裁、行政複議案件;

(17)為公司辦理對外重大文件簽署等事件的律師見證事項;

(18)其他委託事項。

3 、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專項法律服務

(1 )提供公司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 )提供有關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法律諮詢,提供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3 )分析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 )進行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5 )起草、審查、修改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6 )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程序;

(7 )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其他法律事務。

4 、公司改制專項法律服務

(1 )提供與公司改制相關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2 )協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體實施方案;

(3 )起草、審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種法律文件;

(4 )協助辦理公司改制的各種審批登記程序;

(5 )協助處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5 、公司對外投資法律服務

(1 )為公司進行對外投資項目的推薦;

(2 )參與各類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轉製程序諮詢、法律文件起草、相關手續代辦;

(3 )參與公司兼併與收購、資產重組,包括參加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件;

(4 )參與公司股權轉讓與受讓,包括參加談判、代為起草《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

(5 )公司以無形資產、人力資本對外投資的方案設計;

(6 )為公司增資、減資、分立、合併提供法律服務。

6 、為公司提供對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審慎及資信調查服務

(1 )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股權結構、主要負責人、住所地等;

(2 )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經營一般現狀及歷史狀況;

(3 )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若干年度的財務報表;

(4 )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帳號、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線索;

(5 )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是否被工商部門行政處罰、是否存續;

(6 )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其他資料,包括相關資質證書。

7 、重大項目參與專項法律服務

(1 )就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的法律政策依據以及相關案例;

(2 )就所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法律諮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 )對項目的有關方案,進行法律審查;

(4 )協助起草、審查和修改與項目有關的協議及其他各種法律文件;

(5 )根據項目需要,進行有關商務調查;

(6 )協助處理項目中所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8 、公司解散與清算專項法律服務

(1 )提供公司股份結算與清算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 )提供有關公司結算與清算的各項法律諮詢,提供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3 )分析結算與清算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 )協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註銷進行清算的具體實施方案;

(5 )為投資者進行結算與清算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6 )為投資者起草、審查、修改解散、註銷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7 )協助辦理公司解散、註銷各種審批登記程序;

(8 )協助處理公司解散、註銷中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式

甲方安排_________ 與乙方聯絡,並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並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乙方指派_________ 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甲方填報工作記錄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師處理後交回甲方存檔。

四、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 、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 元人民幣。

2 、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 日內支付_________ 元;在委託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 日內支付其餘律師費。乙方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名稱: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3 、如果委託事項未能完成,甲方應按照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後適當支付律師費。

五、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 、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鑑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 、_________ (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 、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六、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 、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並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 、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 、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 、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 、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 、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諮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覆。

7 、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8 、由於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 、甲方委託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範。

10、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七、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 、乙方應當指派熟知公司運作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 、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並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 、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 、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 、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 、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8 、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 、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繫約定。

10、乙方律師有權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11、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12、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瞭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守祕密的義務。

八、合同的解除

1 、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 、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 、甲方逾期_________ 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後,仍不改正的;

5 、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6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 、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8 、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9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10、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 年。

十、通知

1 、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 年,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 份,雙方各執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專項服務合同4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郵編:聯繫人:聯繫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河南華浩律師事務所。住所地:鄭州市金水區農業路72號國際企業中心b座605/606/607室,郵編:450002,電話:65995111/66335222/66956777/66253888,傳真:66253888

法定代表人:席慶超,主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因辦理事宜的需要,委託乙方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律師的代理服務範圍如下:

第二條:乙方接受委託並應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師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

乙方指派的承辦律師為二人時,至少有一名律師親自出庭。承辦律師可以將部分事務性工作交由律師助理辦理,律師助理對承辦律師負責。

第三條:乙方承辦律師應當客觀地告知委託人擬委託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委託的事項合法並將乙方的工作成果用於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將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於本合同約定的使用範圍和使用目的,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該成果泄露給與本案範圍和目的無關的其他第三人。

第五條: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據材料,對乙方的詢問、瞭解作客觀的陳述。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提供虛假證據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交真實的證據,並對虛假陳述作真實澄清。甲方拒絕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六條: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與甲方的代理關係,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協助,如簽署有關協議、法律文書、證實委託關係等。

第七條:乙方應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託範圍內依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故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甲方可終止委託。

第八條: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在甲方同意後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第九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背景資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接觸、知悉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第十條:甲方隨時可向乙方瞭解委託事務處理的進展情況,確有必要的,乙方應應甲方要求出具階段進展報告。

第十一條:交通費、行政收費、通訊費、傳真費以及文件郵寄費用的處理:

乙方辦理委託事務過程中發生的交通費、行政機關收取的有關費用、通訊費、傳真費以及文件郵寄費用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甲方預付人民幣元,乙方按實際支出和有效憑證核銷,多退少補。

(2)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實行包乾制,不退不補,乙方亦毋須出具差旅費票據作為報銷憑據。

(3)亦包括在律師服務費中。

第十二條:律師服務費的支付按以下方式處理:

1、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日付清,如甲方需委託乙方處理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之外的其他事務,將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另行支付。

2、律師收取律師費,應出具本合同項下的法定結算憑證發票。

第十三條:本合同生效後,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代理;但如果委託事項違法或違背律師職業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後,合同雙方無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約,若甲方中途解約,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乙方不予退還;若乙方中途解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乙方所在地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並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託事項之日止。

第十七條:關於本合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河南華浩律師事務所

代表:律師:

專項服務合同5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因事宜,現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律師從事以下事宜: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作為上述事務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5、乙方律師及助理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律師做出的風險提示和法律意見,進行獨立地判斷及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時,填寫的郵寄地址和聯繫電話,均可以取得有效的聯繫和送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郵寄地址、聯繫電話不真實、填寫錯誤或者未及時通知,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法律服務費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發生的差旅費、調查費、翻譯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的過錯提出終止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過錯,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甲方按合同約定將代理費款項支付給乙方時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為止。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以另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_代表(簽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專項服務合同6

一、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律師作為的見證人。

二、根據《上海市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應向乙方繳納律師費人民幣_____元。

三、如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取得另一方同意。

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時生效,有效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見證工作完成時止。

五、本文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承辦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專項服務合同7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提前瞭解合作對象基本情況(個人則需記錄其身份證號碼、地址、電話);審查合作方的簽約資格;商業信譽和履約能力,可以使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企業信息。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__________項目(“項目”)進行__________的專項技術服務,並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

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技術服務的內容如下:

1技術服務的目標:______________。

2技術服務的內容:______________。

3技術服務的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1技術服務地點:______________。

2技術服務期限:______________。

3技術服務進度:______________。

4技術服務質量要求:__________。

5技術服務質量期限要求:___________。

第三條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__________。

2提供工作條件:__________。

3其他配合協作事項:__________。

4甲方提供上述技術資料、工作條件和配合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技術服務費總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

該等費用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報酬和所需的全部費用。

除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就本合同項下委託事項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費用。

2甲方憑乙方開具的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支付技術服務費,並按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乙方完成技術服務工作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費。

風險告知:委託合同中採用銀行轉賬方式來支付委託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體銀行賬號。

如果採用現金支付方式,應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憑證。

(2)分期支付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費:__________。

3乙方銀行賬户信息如下:

開户行: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4若根據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和/或承擔賠償責任,則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筆付款中直接扣除相應金額。

第五條保密條款

1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資料以及在本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所接觸到的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客户信息等資料和信息(統稱“保密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將保密資料的部分或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事項以外的其他用途。

乙方有義務對保密資料採取不低於對其本身商業祕密所採取的保護手段予以保護。

乙方可僅為本合同目的向其內部有知悉保密資料必要的僱員披露保密資料,但同時須指示其僱員遵守本條規定的保密及不披露義務。

2乙方僅得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對保密資料進行復制。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軟硬盤、圖紙、彩樣、照片、菲林、光盤等)留存保密資料。

乙方應當在完成委託事項或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將保密資料原件全部返還甲方,並銷燬所有複製件。

乙方應當妥善保管保密資料,並對保密資料在乙方期間發生的被盜、泄露或其他有損保密資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擔全部責任,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當出現下述情況時,本條對保密資料的限制不適用。

當保密資料:

(1)並非乙方的過錯而已經進入公有領域的。

(2)已通過該方的有關記錄證明是由乙方獨立開發的。

(3)由乙方從沒有違反對甲方的保密義務的人合法取得的。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應在合理的時間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採取其認為必要的保護措施。

4如乙方違反本合同關於保密的約定,乙方應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本保密條款自保密資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__________年內持續有效。

第六條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書面請求,另一方應當在收到書面請求後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服務工作轉由第三人承擔。

第八條雙方確定以下列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乙方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形式:__________。

2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__________。

3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__________。

4驗收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

第九條侵權處理

1乙方應當保證,其依本合同為甲方提供技術服務過程中和/或其為甲方提供的服務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稱“侵權指控”),聲稱甲方侵犯了其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的,乙方應當負責解決,並賠償甲方就此所承擔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上述侵權指控中所產生的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調查費用、和解金額或生效法律文書中規定的賠償金額。

2如果在侵權指控的審理過程中有關機關禁止甲方繼續使用技術服務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應當採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免費獲得使用上述技術服務成果的權利,或

(2)免費更換或改造上述技術服務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繼續使用技術服務成果。

(3)其它使甲方對技術服務成果擁有合法使用權,或其它彌補甲方受損利益、實現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採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進行賠償的義務。

第十條項目服務成果的權利歸屬

1雙方確定,乙方所完成的服務成果的所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知識產權、專利申請權和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2雙方確定,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務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的所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知識產權、專利申請權和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第十一條雙方確定,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務過程中,根據甲方要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

1技術指導和培訓內容:__________。

2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

3費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雙方確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均構成違約。

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提供技術服務的,每逾期__________日,乙方應當按照技術服務費總額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如違約金數額累計達到技術服務費總額的__________%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仍應支付上述違約金、退還甲方已支付款項並按照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計付利息,同時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

3乙方提供技術服務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應當退還甲方已支付款項並按照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計付利息,並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

風險告知:技術服務合同的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支付。

技術服務合同的受託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承擔免收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____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__________為乙方項目聯繫人。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四條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發生不可抗力。

風險告知: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

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所謂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訂立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將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的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均可採取下述第__________種爭議解決方式:

(1)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在__________進行。

仲裁語言為中文。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2)向__________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仲裁或訴訟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訴訟的其它部分。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在約定管轄時注意,約定了法院管轄就不能在約定仲裁管轄,兩者只能選擇其一。

第十六條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不可抗力”: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2__________。

第十七條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__________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___。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____。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___。

4技術標準和規範:__________。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

第十八條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1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簽訂及其內容。

甲方向其關聯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

2任何與本合同相關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確規定的事項將由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

對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與其補充合同或補充協議衝突時,以補充合同或補充協議為準。

3未得到對方的書面許可,一方均不得以廣告或在公共場合使用或摹仿對方的商業名稱、商標、圖案、服務標誌、符號、代碼、型號或縮寫,任何一方均不得聲稱對對方的商業名稱、商標、圖案、服務標誌、符號、代碼、型號或縮寫擁有所有權。

4本合同的任何內容不應被視為或解釋為雙方之間具有合資、合夥、代理關係。

5本合同替代此前雙方所有關於本合同事項的口頭或書面的紀要、備忘錄、合同和協議。

6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

採用信函形式的應使用掛號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譽的特快專遞送達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並以郵戳為準。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為準。

本合同附件為:_________

委託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受託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專項服務合同8

第一條本協議在下述兩方當事人之間簽訂,即:

1.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2.四川啟道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是依法設立的公司;乙方系依法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律師事務所,併合法取得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產權界定法律業務、企業改制法律業務、招標投標法律業務等資格。

第三條根據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此次發行的有關法律事務,委託乙方辦理;乙方同意接受此項委託,指派有相關業務經驗的律師組成專門工作小組,負責甲方發行債券工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專項服務合同9

(以下簡稱甲方)因一事,委託湖北楓園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助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向律師提供真實的證據和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服務範圍及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應於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及時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港幣/美金元。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所支出的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

出差補貼、交通費、鑑定費、翻譯費、資料費、複印費、通訊費及其他必要開支

的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雙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發生爭議,由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代理法律事務完成時止。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湖北楓園律師事務所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w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w

--------

第一條委託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與糾紛一案,特聘請乙方律師胡文林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現經甲乙雙方按照平等、互利與互助原則充分協商,自願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特別授權代理,即代為接收法律文書,代為出具律師函,代為和解,參加調解,代為提出、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上訴等。

條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代理律師敍述受託事項具體情況,及時提供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代理律師進行盡職調查以及處理代理事項的各項工作;

3.甲方應當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和決策,及時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對乙方代理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具體、合理;

4.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完成甲方委託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委託事項承辦行政機關的要求,及時、全面報送各種符合行政機關要求的材料,準時參加各項代理活動;

4.乙方律師應當與甲方保持密切聯繫,及時轉達和解決承辦行政機關對當事人的各項要求,及時通報代理事項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應當嚴格保守獲知的甲方資料的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以上是對專項法律服務委託合同的相關做答,希望滿意

專項服務合同10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鑑於:甲方因購買房屋,需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購房專項法律服務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為甲方購買房屋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每項服務按次收費,每次不超過半個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辦公地為甲方審查購房合同,並提出法律意見,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_________元/次;

2.乙方與甲方共同參與購房合同談判,視談判結果出具法律意見,供甲方參考,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_________元/次;

3.乙方應甲方要求,調查買房所涉房產公司主體資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_________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務: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必須認真依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四條 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提供辦理專項法律事務的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若甲方不積極提供相關材料,或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服務,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六條 根據甲乙雙方協議,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總額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其中差旅費_________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項服務合同11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中國法律批准,並經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二.是一家依中國法律設立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

三.甲方為使自己的企業行為合乎中國法律的規定,使自身的合法權益獲得中國法律的保護,自願聘請______的律師為其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經協商雙方達成合同如下:

1、服務期限

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師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後乙方為甲方提供該專項法律服務之日起,至該項目經乙方論證可行並提供相應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並出具相關法律文書時止,但服務期限最長不超過_個月。

2、委託事由

甲方因“ ”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3、工作內容

①就該項目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

②應甲方要求起草與該項目有關的各類法律文書,就該項目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見書。

③應甲方要求審查與該項目有關的各類法律文書,提供修改意見。

④應甲方要求參與與該項目有關的談判。

4、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向其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②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真實資料,不得虛假陳述;乙方亦有權要求甲方對其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提供真實、全面的情況及材料。

③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以及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活動。

④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過錯除外。

⑤乙方律師應當誠實信用,恪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嚴密審慎,盡職盡責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應選派具備相應業務能力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⑥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間所接觸的甲方商業機密、技術祕密,並不得利用甲方商業機密和技術祕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⑦乙方不得向甲方作無事實根據及法律依據的虛假承諾。

⑧乙方必須在甲方授權範圍內進行代理活動,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⑨乙方不得拒絕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委託辦理法律事務的要求。但甲方為謀取非法利益、提供虛假材料的除外。

專項服務合同12

甲方:___乙方:___

地址:___地址:___

電話:___電話:___

郵箱:___郵箱:___

甲方因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並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現依據我國《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服務,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託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電話:_____為乙方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採用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 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元人民幣。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託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託事項的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結為止。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 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

簽約日期:_年_月_日簽約日期:_年_月_日

專項服務合同13

甲方(委託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乙方(受託人):律師事務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鑑於甲方因購買房屋,需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為甲方購買房屋提供法律服務。

二、服務費用

1.本次服務具體項目與費用如下:

服務項目

收費標準

服務次數

費用合計

審查購房合同

元/份

共同參與購房合同談判

元/次

調查買房所涉房產公司主體資格的合法性

元/次

上述服務費用合計:人民幣(大寫)(¥元)

2.差旅費用:

在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所需的辦案費用(包括資料、交通、通訊、文印、差旅、食宿等費用)按如下第種方式支付:

(1)乙方墊付,甲方實報實銷;

(2)元包乾;

(3)免收辦案費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市外發生的差旅費用由甲方據實報銷。

3.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交清服務費用,並支付差旅費用(採取差旅費用包乾模式時)。

4.如甲方要求提供乙方提供約定項目以外的服務時,應另行協商支付費用。

5.乙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户行:

户名:

三、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認真依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2.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提供辦理專項法律事務的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若甲方不積極提供相關材料,或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服務,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所收取費用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合同聯繫方式

1.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提供如下聯繫方式:

(1)甲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

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

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2.雙方通過上述聯繫方式之任何一種(包括電子郵箱),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發送相關通知等,均視為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閲。

3.雙方確認上述聯繫方式同時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4.一方變更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時間:年月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時間:年月日

專項服務合同14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技術服務合同

委託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受託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

聯 系 方 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 項目進行 的專項技術服務,並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技術服務的內容如下:

1.技術服務的目標: 。

2.技術服務的內容: 。

3.技術服務的方式: 委託有償服務 。

第二條 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1.技術服務地點: ;

2.技術服務進度: ;

3.技術服務質量要求: 按時、保質,最終得到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批覆;

4.技術服務質量期限要求: 。

第三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

(1)項目水保方案委託書 ;

(2)該項目的立項批覆 ;

(3)該項目的項目的可研報告或初設文件 ;

(4)與項目有關資料及光盤 。

2.提供工作條件:

(1) ;

(2) ;

(3) ;

(4) ;

3.其他: 。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本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編制費參照國家計委、建設部《計價格【20__】10號》和有關收費規定,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經雙方商定,水土保持方案編制費和評審費總包乾價為人民幣 萬元(含評審費及會務費)。方負責協助,會務費和評審費等費由乙方支付。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送審結算時,一次性送齊結算資料,後補資料不計取任何費用。

2、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貳萬元的編制服務費作為預付款;方案通過有關部門審定並下達批覆(或審定意見),結算經甲方審定後,甲方在 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完費用。

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五條 結算時間和報審約定及資料要求

1、結算時間:工作成果得到行政主管部門批覆。

2、資料要求:結算單(由評估單位編制蓋章、甲方審核蓋章)、合同、評估報告行政主管部門的批覆文件(複印件)。

第六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

2.涉密人員範圍: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責任: 。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須對甲方提交的工程文件保密,如因乙方泄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責任。

2.涉密人員範圍: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責任: 。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 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1. ;

2. 。

第八條 雙方確定以下列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乙方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形式: 向業主提交合格的《報告書》。

2.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 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及規定。

3.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達到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評審要求。乙方對其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如因乙方的工作成果錯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確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方所有。

第十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完整報告,費用結算時減收編制服務費 萬元,報告深度未達到評審要求,除無條件在約定時間內返工完畢並達到評審要求外,費用結算時還應減收編制服務費 萬元。逾期交付工作成果超過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供工作用基礎資料,交付工作成果時間相應延長,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相應款項,每日按應付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項目聯繫人。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

1. 協商處理合同約定事項 ;

2. 。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二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發生不可抗力;

2. 。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1 種方式處理:

1.提交南寧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 ;

2. 。

第十五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 書面 方式確定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

2.可行性論證報告: ;

3.技術評價報告: ;

4.技術標準和規範: ;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 ;

6.其他: 。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 (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專項服務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向______公司出具併發送律師函(以下簡稱“項目”)中的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項目概況

甲方向______公司提供網絡技術服務,現約定的付款期限已到,______公司並沒有付款的意思,已經違約,目前經甲方核算欠款總額為96100元,特此委託乙方出具併發送律師函。

第二條: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出具併發出律師函一份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對應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合同、對賬單等);

2、甲方需要提供______公司準確的地址、電話、聯繫人等可供郵寄到達的聯繫信息。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及時完成律師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確認後方可寄出;

2、甲方對其獲悉的行業祕密應當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價格:二仟元(¥:20xx元);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現金或者轉賬的方式將上述律師費支付至如下賬户,乙方收款後應當出具正式發票。

乙方户名:

開户行:

賬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之內完成該項工作,逾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支付費用;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逾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的情況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務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辦案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

1、乙方是根據甲方的陳述及提供的資料出具律師函,不對本次服務的結果做任何承諾,乙方不承擔甲方決策的結果或責任,甲方也不得將律師函用於非法目的;

2、乙方在簽訂合同籤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全部閲讀並知曉合同內容,本合同自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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