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項目土地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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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光伏項目土地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光伏項目土地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

鑑於:

甲方是_______鎮的開發主體單位,乙方是一家以太陽能光伏發電為經營方的有限公司,為推進清潔能源建設,進一步落實節能措施,甲方同意乙方利用甲方區內空地建造光伏電站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土地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標的物

1.1本合同項下的租賃土地位於蘭溪市梅江鎮,詳見本合同附件(租賃土地紅線圖)。

1.2本合同項下的租賃土地性質為未利用農地,面積約為400畝(具體以甲方實際出具的紅線圖為準),乙方計劃用於建設光伏電站項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乙方需要提前退租的,應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條 租金約定

租賃使用期間土地租金每年按每畝600元計算(不含税),即每年租金24萬元,前十年租金240萬元一次性支付。

第四條 土地交接要求

4.1租賃土地以淨土交接,該土塊上的地面附着物由甲方負責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租期滿後,須乙方恢復原狀歸還甲方,否則,電站上建築物歸梅江鎮及村裏所有。

4.2土地交接時間為本合同簽定之日起壹個月內,面積規劃紅線圖為準。如超過土地交接時間,甲方須支付乙方已付租金的3倍作為違約金。

第五條合同期滿時土地處理約定

如租賃合同到期,甲乙雙方定協商可以續租,如不續租,乙方應於60日內恢復原狀將租賃土地歸還甲方。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a)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且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土地租賃的登記、審批及備案手續。

(b)監督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的,甲方有權收回相關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並不做任何補償。

(c)本合同期滿不再延續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d)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該土地使用權按合同約定的正常使用。

(e)甲方應允許乙方在獲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後,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設臨時性生產配套用房。

(f)租賃期間,甲方對該土地相鄰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行使正當權利。

(g)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光伏發電設施、附着物的所有權,包括佔用、使用、處分及收益的權利和利益。

(h)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

(i)根據有關規定,甲方負責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的租賃登記。

(j)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工程建設中有關土地使用中的所有矛盾,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6.2 乙方權利和義務:

(a)乙方須向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租金。

(b)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並按國家光伏地面電站標準要求建造,並接受甲方監督。

(c)乙方應在合同期滿之日12個月之前確定是否續租。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7.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7.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且不再續租。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損害賠償

(a)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b)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1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年租金總額每天萬分之六支付逾期違約金。

第九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9.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a)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甲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b)甲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9.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有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乙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乙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十 不可抗力

10.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於終止。

10.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通過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0.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試用本合同7.2(c)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十一條 其他規定

11.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1.2 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合同,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1.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1.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11.5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十二條 使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2.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2.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

13.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協議,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承擔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3.2本合同一式四份,每方各執兩份。

13.3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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