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轉讓合同範本3篇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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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廠轉讓合同範本3篇最新,歡迎閲讀與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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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轉讓合同範本3篇最新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廠房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況:

1、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瑞安市 的廠房,使用權面積平方米。

2、 以上廠房系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拍賣所得,至今無法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

二、房地產轉讓價格:

總價(含土地價格)人民幣 _____元(大寫)。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廠房總價分 次付清,201 年 月 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餘款 萬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廠房騰空,供乙方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並無權干涉。

五、其他約定:乙方已悉知以上廠房無法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甲方不負有協助乙方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義務。以後如確需甲方協助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應無條件予以協助。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廠轉讓合同範本3篇最新2

轉讓方:(以下稱轉讓方):

受讓方(以上稱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現就轉讓廠房及設備相關事宜,經過充份協商,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以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轉讓內容和費用】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現甲方決定將其現有的廠房(包括裝潢、配置、辦公及生產設備等設施)依照《轉讓清單》如數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價款為人民幣貳佰叁捌萬元整(小寫:238萬元)。

二、【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約定,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或當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定金(轉讓價值的10%),即人民幣貳拾叁萬捌仟元(小寫:23.8萬元)。甲方在收取乙方的定金後,即到工商或其它主管機關辦理公司註銷或改遷手續。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本條所規定之權利義務,若乙方違約,不繼續履行支付剩餘轉讓費義務,無權要求返還該定金;若甲方違約,不繼續履行註銷或改遷義務,雙倍返還收取乙方的定金。

2、乙方在支付剩餘轉讓費前,甲方必須先行開具轉讓標的所涉相關機器及辦公設備的購物發票給乙方,對此機器及辦公設備所涉6%的税金由乙方負擔。

三、【標的物交付時間】

1、甲方先行將本協議所涉廠房、宿舍、機器和辦公設備及相關購物發票等按照所列《轉讓清單》一併交付給乙方後,乙方即應履行其剩餘轉讓費支付義務,任何一方擅自違約(即甲方不履行其交付轉讓物的義務;乙方不履行支付剩餘轉讓費義務。),雙方在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的同時,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要向對方賠償給對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乙雙方的轉租手續正式辦妥後,對涉及乙方與原出租方(即工業園)權利與義務,甲方負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出租等相關事宜的義務。乙方與原出租方(即工業園)辦妥相關手續後,乙方即取代甲方的原承租人地位,直接與原出租方(即工業園)發生法律關係,甲方就此終止了與原出租方(即工業園)的租賃關係。

四、【交接與驗收】

1、甲方在收取乙方的定金後,甲乙雙方組織相關人員對甲方按照所列《轉讓清單》所涉標的物,在第三人的見證下進清點,經雙方確認無異議後簽字確認。乙方並可以要求甲方對所清點物品在原地方進行封存,在乙方沒有正式入駐工廠前,甲方負有妥善保管該標的物的義務,若該封存標的物在乙方沒入駐前遺失的,甲方負有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確保具有危害人身生命財產安的機器設備沒有隱蔽質量瑕疵,若甲方有意隱瞞該事實而不履行如實告之義務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技術監督機關鑑定的確屬於甲方責任的,乙方日後有向甲方要求賠償的權利。若乙方明知道轉讓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而不提出異議或在合理的期限內不向對方提出提出異議的,視為該轉讓標的物符合質量要求。

3、對於甲方交給原出租方(即工業園)的宿舍抵押金,具體事宜由甲方與原出租方(即工業園)協商處理。若原出租方願意把抵押金退還給甲方,則乙方就不用再交抵押金給甲方;若原出租房不願意把宿舍抵押金退還給甲方,可協商乙方將此宿舍抵押金支付給甲方,但甲方須向乙方保證在乙方向其支付宿舍抵押金後,原出租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宿舍抵押金。

4、甲方辦理完畢其工商註銷或改遷手續後,在乙方支付其剩餘轉讓費前,甲方應先行向乙方開具相關發票單證,當乙方向其支付完畢剩餘轉讓費後,該廠房的使用權及相關機器和辦公設備的所有權即轉歸給乙方。

五、【保證承諾條款】

一、『甲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甲方必須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保證在法律上享有對其轉讓設備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對其轉讓的標的物,應當屬於甲方所有或其有權處分,並對該轉讓標的物,且已經按照其公司章程規定召開股東會議或經董事會符合法定人數的董事作出同意轉讓的決議。

2、甲方保證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所轉讓的機器及辦公設備擁有合法的所有權、知識產權及其它相關任何權益,並保證在乙方在受讓該標的物前或後,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權、知識產權及其他任何權益。

3、甲方必須保證對其所轉讓的機器及辦公設備,沒有設定任何對第三人的擔保物權,若甲方不如實履行告知義務,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受讓該機器及辦公設備的,由此引起第三人與乙方的所有權、知識產權、擔保物權、債權債務等任何法律糾紛均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概與乙方無關。

4、甲方應當如實履行告知義務,保證對其轉讓設備狀況(包括設備的質量、外觀、產地、性能、操作維修方法、重大或隱蔽瑕疵等)向乙方作出充分陳述、説明,不得隱瞞事實作虛假陳述。若甲方以欺詐等手段,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從而使自己受的損害的,乙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對該轉讓協議予以撤銷或變更。

5、甲方明確知悉乙方受讓該機器及辦公設備是為開展生產所用。為此,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轉讓機器及辦公設備的同時,應當保留廠房的機器設備的原始狀況,並向乙方保證該機器設備具有符合生產目的通常性能。當乙方據此設備須辦理政府部門登記註冊、審批手續時,甲方應當屆時提供便利,並給予積極協助。

二、『乙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乙方具有法律上受讓設備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並保證該機器設備生產用於符和法定用途的產品。

2、乙方對該合同所涉標的物的受讓決意,是在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自願一致的願則下達成的,且乙方對該標的物已經作了充分了解,不存在協議是在違背意思自治的原則下籤訂的。

3、乙方必須保證甲方在辦理完畢註銷或改遷手續且交付發票單證手續時,有能力支付全部剩餘轉讓價款,並認真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

4、乙方受讓甲方的廠房、機器及辦公設備後,以其自身另行註冊的公司名義與第三方發生業務往來,若乙方未徵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有損於甲方聲譽的活動。

六、【費用承擔】

1、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對轉讓廠房、機器及辦公設備所涉6%的税金由乙方承擔。

2、甲方將標的物轉讓給乙方後,因乙方根據自身生產情況另行裝修、拆卸、運輸安裝、調試機器設備等,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對於變更海關監管對象及撤消監管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起,應當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認真履行各自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因一方過錯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由過錯一方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八、【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履行合同所涉的商業祕密、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其他技術文檔以及按照雙方的約定可以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的相關細節等資料,除本次轉讓廠房、機器及辦公設備需要之特定目的外,其他事項甲乙雙方都要履行保密義務。任可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對其知悉的對方的商業技術祕密等相關需要保密的資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為了本合同之目的而向有關中介機構、金融機構及監管機構披露有關本合同的資料的,則不受此限。

九、【不可抗力條款】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十、【合同生效及修改條款】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公章並由乙方交付定金後方可生效,保證金的交付時間以現金收訖收具開具日期為準。本合同的修改須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只能採用書面形式,並由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蓋章。

十一、【法律適用】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詞句、合同的有關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

十二、【爭議解決】

1、因履行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深圳市內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經雙方同意也可以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2、甲乙雙方在爭議解決期間,不影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三、【其它補充事項】

1、本協議以中文製作,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乙雙方所執轉讓清單為本協議附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份,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廠轉讓合同範本3篇最新3

甲方(供應商):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銷商): 簽訂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就廠房轉讓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供雙方共同執行。

第一條 工業用地及廠房產權基本情況

本合同轉讓的工業用地原屬於_____,位於_____,土地權屬性質為集體,用途為工業,土地面積約為_____平方米,目前土地及地上房產產權為屬甲方所有,房地產證權證號_____。

第二條 轉讓範圍,價款及標的物的交付

1、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上述土地(第一條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築及設備。

2、土地使用權和廠房建築物及設備轉讓共計_____元整(金額大寫_____元)。

3、由甲方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及廠房建築物轉讓登記到乙方名下,有關契税及相關費用由____負擔。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_____月內由甲方負責辦理好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權證的變更手續。

5、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甲方將該標的交付給乙方使用(在不損壞原有物品的基礎上)。

第三條 轉讓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轉讓合同書經甲乙雙方簽定後,乙方應首付甲方人民幣_____元整(金額大寫_____元),餘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證及房產權證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結清。

2、轉讓款由甲方開具收據。

第四條 甲方違約責任

1、如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未能辦妥房產證及土地證過户手續,則乙方有權選擇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歸還乙方已付款項。

2、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_____天內將首付款返還與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於首付款數額的違約金。

3、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產,每逾期一日,由甲方向乙方給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___的違約金。

第五條 乙方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轉讓款,則按逾期一日應賠償甲方未收款項的百分之_____賠償金。

2、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 每逾期一日,由乙方向甲方給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___的違約金。

第六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 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 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廠房轉讓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與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為已同意。

2、任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另一方守約方所造成的損失由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負責。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三條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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