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房屋合同彙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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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商用房屋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商用房屋合同彙編五篇

商用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面積及狀況

出租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一年,出租方從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月日止。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出租方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1、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經營,損害國家和公共利益的或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娛樂活動的;

2、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違犯國家法律、法規的;

3、承租方擅自改變或擴大房屋原狀及結構的;

4、承租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交換使用的;

6、承租方拖欠租金達一個月的';

7、影響出租方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及管理秩序的;

8、承租方未按時繳納水、電等費用,影響出租方利益的。

合同期滿後一個星期內,承租人將房屋返還出租方。需延續租賃的,承租方提前一個月與出租方協商,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享有優先全)。

第四條租金及付款方式

1、年租金為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萬元。

2、承租方應在合同簽定生效後日內足額繳納租金。

第五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水、電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支付,並由承租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承租方支付。

第六條雙方責任

(一)出租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提供出租房屋。

2、委託勝利實驗國小對出租房屋進行日常管理。

(二)承租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按時交納租金及水、電等費用;

2、不得擅自改變承租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交換使用;

3、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或擴大承租房屋和附屬設施的原狀。如有違犯,承租方應負責無償恢復原狀;如確屬必須時,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方可實施。承租方經出租方批准對承租房屋改建、擴建或裝飾,其一切費用由承租方自負;改建或擴建增加的面積,產權歸出租方所有,合同終止時,承租方在承租房屋中的裝飾或擴建及新建設施,無償歸出租方;

4、對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並注意安全;

5、在租賃期間,防火安全、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工作,承租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承租方發生的一切安全問題及人身傷害,均由其承擔全部責任,出租方不負擔連帶責任;若造成房屋損壞,由承租方負責恢復或賠償;

6、必須合法經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否則,由於違法而造成的一切責任後果,由承租方自負,出租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7、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外部關係均由承租方自行處理,出租方不負連帶責任;

8、在租賃期間,出租房屋的日常修繕和維護由承租方負責;

9、承租方應遵循出租方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要求;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必須按時提供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否則每逾一天,按年租金總額的0.1%交納違約金。

2、承租方必須按時繳納租金,否則每逾一天,按年租金總額的0.1%交納違約金。

3、承租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交換使用;擅自改變承租房屋用途;或擅自改變或擴大承租房屋原狀的,除出租方終止合同外,承租方已交納的租金,出租方不予退還,承租方還應按年租金的0.1%交納違約金。

第八條合同變更或終止

1、簽訂後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終止合同,如需變更或終止合同的,須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變更或終止協議,否則,變更或終止無效,並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責任。

2、承租方承租的房屋因政策原因必須騰讓時,出租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承租方,租金按實際租期按日收取,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自然終止,租金按實際租期按日收取,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東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全部義務時終止。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兩份,出租方與承租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貳份。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 _____月_____ 日

商用房屋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求租方)

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及其他情況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 廣州市增城荔城街御景路首層111號。

第二條:房屋內部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設備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需要寫明內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設備設備情況:房屋為簡易裝修,其內設備為不鏽鋼防盜門,鋼板樓梯,房屋樓梯下的隔斷。)

第三條:房屋租賃的期限

租賃期限為5年。從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9月1日。租賃期限屆滿前30天,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其交納方式

每月租金3000元,租金按年交付。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年的租金。

第五條:押金

押金5000元,該押金用於保障房屋內的設備完好,如出現設備損壞的.現象,甲方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扣除相應的賠償款。

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房屋內的設備,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

第六條:房屋出賣

租賃期間如甲方出賣房屋,乙方又不願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第八條:優先承租權

租賃期間屆滿後,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租賃期間屆滿後,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甲方應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的房租與約定的房租一樣。

第十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補承擔責任。實際租金按入住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規定具體情況可以協商)

第九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房屋產權證複印件、甲乙方雙方身份證的複印件為本合同附件。附隨合同之後。

第十一條:合同一式兩份各持一份.

出租方: 求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用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 (面積: ㎡)租賃給乙方作為 之用。

第二條:租賃期為拾年即從 _____年 _____月_____ 日至_____年 _____月_____ 日止。

第三條:租金、費用的數額及交納

1、 租金為每年人民幣五萬元,第一年免收租金,後九年每年分兩次交納,每年的公曆_____年 _____月_____ 日和 _____年 _____月_____ 日各交納當年租金的'一半。

2、 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乙方應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雙方另籤物業管理合同予以明確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將水、電接至進户水錶、電錶箱,乙方逾期交納水、電費超過45天,甲方有權停水、停電。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用電、消防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後,有權提出整改意見:

3、乙方應按照工商、税務、衞生、公安消防部門的管理規定,領取合法證照。

4、乙方應注意用電、防火、衞生安全,保持周圍環境衞生,不得在公共場地亂放、亂丟垃圾或雜物,或晾曬衣物、毛巾等有損周邊環境的整體美觀行為。

第五條:乙方提出裝修方案的設計,方案應經甲方審核同意(甲方審核範圍包括:設計風格、色調、材料、預算等),乙方按審核同意後的設計方案負責施工;裝修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工程結算由甲方參與並經甲方認可,甲方在乙方領取營業執照開業20天內按認可的結算書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不論因何種原因乙方停業超過30天;或乙方不按甲方用電、消防整改意見進行整改;或乙方非法經營被政府有關部門查封,或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分租給他人;或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乙方遲延交納租金超過一個月,不按期交納各項費用超過70天,甲方都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租賃期間,乙方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乙方因不注意用電、防火安全給甲方和他伯財產、人身造成損害;或不注意衞生安全,出現 食物中毒、疫病流行等給他人造成人身傷害,乙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和各項費用,甲方有權按同期一年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計收利息,並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提前終止合同,除應向甲方賠償第一年免收的五萬元租金外,還應支付未履行合同租金部分100%的違約金。

3、甲方按第六條規定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甲方支付的裝修費用按拾年平均折舊計算將已使用年限的折舊費賠償給甲方。萬元租金外,還應支付未履行合同租金部分100%的違約金。

3、甲方按第六條規定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甲方支付的裝修費用按拾年平均折舊計算將已使用年限的折舊費賠償給甲方。

第九條:租金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應在期滿後三十日內,將房屋騰空交還給甲方,故意損壞房屋結構,乙方要負賠償責任。租賃期滿後乙方需繼續租賃,應在期滿前三十日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第十條:租賃期內若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 ________代表: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 _____月_____ 日

商用房屋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期限

1、甲方將位於郵政局對面農家飯莊旁邊過道的第一間門面租給乙方使用。

2、租賃期為壹年,從20xx年11月13日起至20xx年11月12日止。

3、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乙方如要求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1個月之前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二、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該門面房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壹萬壹仟伍元整,押金為壹仟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以現金形式給甲方支付租金和押金,簽定合同之時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費用。

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壹仟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時甲方退還給乙方。

三、乙方必須按時交付租金和押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1%的違約金。

四、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恢復原貌。

五、合同期內,水、電費按月按表由乙方自行到相關部門繳納,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相關部門的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相關部門的管理辦法處理。水、電設施出現問題,甲方可協調解決,其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租賃期間乙方應愛護好所有的設施(含水、電、門、窗和下水道)及周圍環境,如有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房屋主體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七、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出售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壹萬元;如乙方違約則不返回押金,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壹萬元。

八、乙方應給甲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證原件(查看)和複印件(備檔)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名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家庭地址: 家庭地址: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商用房屋合同 篇5

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房地產市場不斷髮展,與此相應,商用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也呈逐年上升的趨勢;據徐匯法院房產庭統計,商用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約佔該庭受理的房地產案件的三分之一,與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和建築裝潢工程糾紛案件基本呈三足鼎立之勢。分析商用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基本情況、爭議焦點和重點環節,有助於促進正確審判該類房地產糾紛案件,促進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和完善。

一、商用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基本情況

1.從訴訟主體看,原告為出租人、被告為承粗人的佔大多數;原告為承租人、被告為出租人的較少;部分案件因存在轉租等情況而需要追加第三人。

2.從訴訟請求看,以給付欠租最為普遍,一般還伴有給付水、電、煤等其他費用、終止合同、收回房屋、支付違約金等其他訴訟請求,此種情況與原告為出租人的居多這一情況吻合;原告為承租人的,訴訟請求則以要求賠償損失的居多。

3.從合同形式看,普遍為非標準合同,合同內容較為簡單、不規範,有的缺乏必要條款,有的合同名稱為合作合同、聯營合同,租金則以補償金、淨利潤等名義,合同普遍未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4.從合同效力看,無效房屋租賃合同佔有相當比例,無效的原因主要是租賃房屋為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出租的房屋,其中以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佔多數。

5.從審理期限看,不少案件審理期限較長,造成審理期限較長的原因主要有涉及轉租的需要追加第三人,涉及裝潢費處理的需要進行審計,或者被告下落不明或拒不應訴。與其他房地產案件相比,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告下落不明或拒不應訴的比例較高。

二、商用房屋租賃台同糾紛案件的爭議焦點

1.租賃房屋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此類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一種觀點認為,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而建設的房屋,不同於違法建築,其建設是合法的,是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方式之一。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對建設房屋取得所有權的進一步確認.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以前,建設者對房屋仍然是具有財產所有權的。民法通則第七十一條規定“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而出租則是收益的主要方式。故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租賃合同是有效的。

另一種觀點認為,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而建設的房屋,儘管建設是合法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以前可以認為具有房屋所有權。但是具有房屋所有權並不等於可以出租房屋,根據《上海市城鎮公有房屋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出租公有房屋必須具有租賃房屋所有權證。”《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可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是出租房屋的必要條件,民法通則第七十一條規定的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這一規定中有“依法”的限制詞。故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租賃合同是無效的。

2.判決收回房屋的,當事人未在訴訟中提出要求處理裝潢費的.,法院應否對裝潢費一併處理?

一種觀點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八十七條規定“非產權人在使用他人的財產上增添附屬物,財產所有人同意增添,並就財產退還時附屬物如何處理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能夠拆除的,可以責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價歸財產所有人;造成財產所有人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法院對裝潢費用應一併處理;而且,如果法院對裝潢費用不予一併處理在收回房屋後,出租人成其他使用人對裝潢可能有拆改,承租人另行起訴,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另一種觀點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八十七條規定的是對裝潢費用的處理原則,而法院對裝潢費用處理的前提是當事人在訴訟中提出主張,如果當事人未在訴訟中提出主張,根據不告不理原則,不應處理,法院進行處理則超越了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法院如判決收回房屋並處理裝潢費用後,至判決生效和執行完畢的一段時間承租人仍在使用房屋,裝潢仍需要進行折舊,這樣出租人的權益就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3.房屋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後,是否只能採取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追繳財產的方式處理財產?

一種觀點認為,根據民法通則第六十一條“民事行為被確認為無效或者撤銷後,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雙方惡意串通,實施民事行為損害國家的、集體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應當追繳雙方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集體所有或者返還第三人。”房屋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只能採取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追繳財產的方式處理財產。

另一種觀點認為,民法通則第四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房屋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後,除採取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追繳財產的方式處理財產外,如果承租人無過錯且實際使用房屋和水、電、煤、電話等設施和接受服務的還應當根據公平、等價有償原則以補償或其他形式處理財產爭議。

三、商用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重點環節

商用房屋租賃同合同糾紛案件的審判,應當遵循合同自由、鼓勵交易、尊重當事人訴權、法院有限干預等原則,注重以下幾個重點環節:

1.審查合同效力。審查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完全具備民法通則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條件,是否屬於民法通則和經濟合同法規定的無效的民事行為,租賃房屋是否屬於《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的不得出租的房屋。一般情況下,可以認定有效的,不應認定無效;可以認定部分無效的,不應認定全部無效。

2.審查過錯責任。審查當事人對房屋租賃合同無效或者違約有無過錯,是一方過錯還是混合過錯,是重大過錯還是輕微過錯,以及過錯對繼續履行、財產處理,賠償損失等方面的影響程度。

3.審查合同應否繼續履行。對於無效房屋租賃合同,當然不再繼續履行,對於有效房屋租賃合同,應當鼓勵當事人繼續履行,如一方因過錯而造成違約,另一方堅持終止合同,雙方確實沒有繼續履行的誠意和可能的,應當判決合同終止履行。

4.審查裝潢費處理。如果合同終止履行,當事人對裝潢費處理提出主張的,應當要求一方當事人提交裝潢工程的決算書和原始單據,並由雙方當事人根據合同約定、折舊因素等協商報價。如果協商報價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應當委託審計。

5.審查租費處理。對於房屋租金和水、電、煤、電話、服務、押金等其他費用,當事人提出主張的,應予一併處理。

6.審查約定違約金處理。當事人約定違約金的,應當依照約定違約金處理;如果約定違約金顯失公平的,可以判決變更。

7.審查是否需要追加第三人。如果涉及轉租的,可能終止合同的,應當將房屋使用人追加為第三人。對於產權人和房屋使用人願意直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可引導雙方另行簽訂附條件的房屋租賃合同。在判決終止原房屋租賃合同的判決生效後新的房屋租賃合同生效,以鼓勵交易,減輕當事人的損失。

8.擴大審判的社會效果。對於未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有效繼續履行的,應責令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對於房屋租賃合同不規範的,可引導當事人採用標準合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對於房屋租賃合同無效且嚴重損害國家的、集體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應當追繳當事人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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