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土地轉讓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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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土地轉讓合同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土地轉讓合同4篇

土地轉讓合同 篇1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指定土地概況

土地座落:肈XX___區(該土地權屬人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

土地面積:畝。

土地用途:。

第二條委託事項

就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居間服務,並協助甲方完成對該土地使用權的受讓。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及居間費用事宜

1.在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過程中,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簽訂、轉讓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等事項。

2.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轉讓款為元畝,合共人民幣元(大寫:圓整)。土地使用權轉讓依法應履行的審批手續等各項事宜,由買賣雙方各自完成,與乙方無關;依法應繳納的各種税費,由買賣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繳納,與乙方無關。

3.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甲方有義務按約定的標準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乙方有權按該標準及方式收取居間服務費。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間服務費標準為5萬元畝,總數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5.支付方式: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甲方將乙方應收取的上述居間服務費人民幣元無條件劃付到乙方指定的`專用銀行帳户(開户行:;賬號:)。

6.履行本協議所支出的各項合理費用,由甲、乙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協議

第三條第3款和第5款的約定,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第五條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否具備法定轉讓條件,以及因此而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依法應由甲方自行評估、認定及承擔,與乙方無關。

2.對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履行情況、違約責任等,除貨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事項外,與乙方無關,應由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若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轉讓合同約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手續的,責任不在乙方,應由有過錯方承擔相關責任。

3.甲、乙雙方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獲知的屬於對方、以及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商業祕密。

4.若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fae1578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提起訴訟。

5.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 篇2

甲方:興園公司(法人代表:劉宏潭)

乙方:英鬆予制構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來喜)

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將**縣***鄉半坡村東11.6畝土地所種果園轉讓給乙方。該地塊位於**至***東,東至半坡村六組地界,西至***線,南至半坡村三組地界,北至半坡村六組地界。

二、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一次性付給甲方轉讓費拾叁萬元整(13萬元)。

三、甲方將協議原件交乙方。

四、乙方履行興園公司和半坡村委會所籤協議的義務,享有原協議的一切權力。

五、本着友好協商精神簽訂此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附興園公司和**鄉半坡村村委會協議。

七、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貳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土地轉讓合同 篇3

甲方(轉讓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受讓人): 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在自願、民主、公平、公開、公證、平等合法的基礎上轉讓給乙方,就房屋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 的古房(四合院) ,(計 平方)房屋土地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願意以 整(¥: 元)的房屋土地購買甲方上述的房屋土地。甲方應證件齊全(如無房產證等證件需鎮辦公室。村部作證簽字、保證無他人有爭執。

三、乙方購買甲方的房屋土地將房產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隨房產轉讓,房產土地使用,建築面積以實際測量的為準。乙方付清房款後,房屋土地歸乙方所有。

四、甲方在協同辦理好房屋土地轉户登記手續後,乙方在取得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時房款一次付清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屋土地交易管理部門辦理轉户登記手續,辦理登記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轉讓房屋土地時,房屋內的固定生活設施一併轉讓給乙方,其它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七、日後若乙方要加、改建房屋應與相鄰方洽商進行,甲方應協調好相鄰雙方關係,避免糾紛發生。

八、乙方購得房屋土地後,有使用、管理、處分的權利,甲方無權干涉。房屋土地轉讓後,甲、乙雙方不得另有爭執。

九、本合同是雙方自願簽訂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村部門各備存檔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補充:

甲方(轉讓人): 乙方(受讓人):

甲方鎮辦公室證明(蓋章):

甲方村部證明(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 篇4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新洲洲灘地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 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 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 畝的,以 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xx)第000671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新洲洲灘地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 %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畝土地承包期限為xx年元月一日起至二0三四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額為 萬元( 元/畝 畝×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為 元( 元/畝× 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新洲洲灘地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 萬元,其中,中熟林暫按 m3計算,作價 萬元( 元/m3),中幼林按 株計算,作價 萬元( 元/株)。中熟林實際蓄積量由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後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 m3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餘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 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土地轉讓承包合同樣本)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 萬元,該款乙方於甲方負責將新洲洲灘地的《林權證》變更並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 萬元,餘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應於當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係;

3、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承包期限內,如遇自然災害,上級或發包方給甲方核減或免除相應土地承包費義務和核發的抗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8、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 年 月 日前辦理過户。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徵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承包期間,如遇自然災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緩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權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税費減免及申請核發救災款項;

9、承包期間,為了充分發揮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進行林業開發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並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11、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採伐許可證進行轉讓並收取轉讓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 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徵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直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協議,甲方應予以協助;

5、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土地轉讓承包合同樣本)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若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擔違約金。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八、湖北華林公司所租賃的土地到期後( 年 月底),甲方於 年 月 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並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鄂州市林業局、鄂城區林業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簽字:

乙方:××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公證機關: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財產清單、甲方《林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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