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進口協議集合15篇

來源:文萃谷 1.11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代理進口協議,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代理進口協議集合15篇

代理進口協議1

甲方(受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議,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貨物事宜。簽定以下協議:

一、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託,以甲方的名義與國外出口商簽定進口貨物合同。乙方承諾承擔該進口合同下賣方的權利義務及其法律責任。

二、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應於提貨前5個工作日將貨款、銀行費用、關税、報關費用、代理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支付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款項到帳後,開始辦理清關手續。

三、 以L/C方式付款,乙方應於開證前一星期內將貨款的30%作為保證金支付給甲方。餘款以及代理費應於提貨前2個工作日或信用證到期前一週支付到甲方帳户,甲方確認款項到帳後開始辦理清關手續,否則由此時間上產生的滯港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果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乙方餘款沒有支付給甲方,甲方有權扣留貨物,並且可以做出拍賣貨物的決定以填補貿易上餘款的空缺。

四、 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成交, 由甲方對外付匯, 結匯方式是信用證或T/T,甲方收取進口發票金額的1.0%作為代理費,如是遠期信用證, 30天遠期甲方收取乙方發票金額的1.2%; 6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4%; 9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6%計算作為代理費。

五、 甲、乙雙方約定,貨物到港後,甲方負責準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辦理貨物的進口手續,其間所產生的清關費用、包括相應的關税、增值税、報關雜費、運輸費、倉儲費等由乙方承擔。如乙方需甲方代辦託運,其運輸費用也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運輸途中的損失責任。

六、 代理貨物進口過程中,甲方只負責辦理進口相關手續,貨物的金額、品質、數量、交貨期限等方面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如果因貨值、貨物的品名、數量等原因造成報關的延滯,其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清關結束後,甲方及時將提單或提貨單據轉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貨。

七、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 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糾紛。

八、 甲方有義務在每筆合同履行結束後,將費用支出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乙方,並根據乙方需要傳真相關付款憑證。雙方對支出款項無異議後,甲方將於提貨後一個月後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從簽定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十、 本協議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代理進口協議2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進口項目事宜,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之規定,於 年 月 日在北京簽訂協議條款如下,以資信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進口項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對外簽訂和執行該項目進口合同。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項目。詳細情況如下:

賣方:

地址:

電話:傳真:

商品名稱及規格:

單價:

數量:

總價:

價格條款:

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

交貨時間及運輸方式:

製造商及原產地:

[如上述情況不足以詳盡説明,可設附件]

三、甲方義務:

1.負責按規定辦理

□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免税證明,□進口許可證,□進口所需的衞生或食品部門的有關文件,□。

2.甲方對外所做的承諾或約定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並承擔有關責任。同時,負責確保所進商品和商品進價的真實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貨通關時發生問題,其責任和直接損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託要求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和損失都由甲方承擔。

3.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於 年 月 日將貨款總額的 %計人民幣 元給付乙方,支付方式為。

4.甲方須在貨到港前個工作日內,將進口税款(關税、增值税)和乙方進口代理手續費(為合同金額的%)等款項給付乙方。如因款項未到,而造成滯報金、滯納金及倉儲費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如貨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對所到貨物行使留置權。

5.通關提貨後,

□貨存乙方倉庫內。甲方提貨時需按商品進價向乙方支付相應貨款,直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貨款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貨物所有權屬乙方。到貨超過個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貨款,乙方有權單方面處置貨物。

□到貨確須運至甲方處的,甲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前,向乙方提供銀行保函[或向乙方辦理有關資產/有價證券的抵押/質押手續,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業的擔保]。遠期信用證到期承付前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應付未付的貨款(貨款總額的%)計人民幣 元和銀行費用計人民幣 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絕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向出具保函的銀行追索所欠款項[或按法律程序處置抵押物/質押物,或向擔保企業追索所欠款項]。

[6.所進商品為法檢商品,甲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按規定辦理:□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進口許可證等進口批文。

2.乙方負責按本協議“二、”款內容對外簽約,確保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乙方負責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4.乙方負責辦理購付匯和核銷手續,匯率為付款當日銀行賣出價。

5.乙方負責按規定自理報關或委託經海關批准註冊的報關行報關;如海關驗貨,乙方應在海關驗貨前日內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負責按實際支出與甲方結算(多退少補),並向甲方開具結算單據。

五、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如發現數量和質量問題,由甲方請有關部門出具商檢證明並及時與乙方聯繫,由乙方對外提出索賠。甲乙雙方須積極配合。國外供貨商或保險公司賠付後,乙方立即將賠付金額撥付甲方。

六、[對於甲方對外協商確定的、且須對外預付%貨款的合同,甲方應對外方資信情況負責,並承擔乙方按合同規定對外預付貨款的風險。]

七、乙方依據本協議對外簽訂進口合同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進口合同內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並不增加乙方風險,且乙方和國外供貨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絕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而導致乙方不能履行對外的進口合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協議進口總額%的違約金。如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違約方應就其不足部分對守約方進行賠償。

甲乙雙方在此特別約定,如果甲方違反本協議中其對乙方支付義務的任何規定,則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額,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等逾期未付金額萬分之x(0.0x%)的違約金。

九、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代理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本代理協議的管轄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協商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代理進口協議3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外貿代理甲方直接進口_________(採用包乾費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一、包乾費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項目如下:

1、品名:_________(新技術新機器);備件一套(清單附後);商標:_________(_________牌);型號:_________;原產地:_________;

2、起運港_________至中國_________;外方交貨到_________港口的時間,應由買方提前________天通知乙方;

3、價格中已包括貨物成本、國外海運費和海運保險費;

4、外方來華人員(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國際機票等)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

5、進口關税和增值税,按海關實際徵收數額繳納。外貿進口代理手續費、商檢費、銀行費用、保險費、港口費、運雜費、國內短途運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均包括在總額_________元人民幣包乾費之內。

二、付款條件

1、簽訂進口代理協議書後(貨到_________前________天)買方應預付每台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支付進口關税、增值税和國內運費。

2、接着,貨到_________後____日內,由外貿支付有關進口關税清關提貨給買方;

3、當買方收到機器一週內,外方來華人員負責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在機器運行正常________天后,由買方支付給乙方每台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外方來華人員的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和國際往返機票等費用;

4、當安裝調試、正常運行________天內,且經買方驗收合格後,買方應將貨款餘額一次付清。

三、其他説明

1、_________型號_________產量:_________。

2、_________文字軟件系統:中文英文

3、有關備件一套清單:_________。

4、_________由買方在安裝調試_________前自理購置。

5、外方________人在華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期間(約________天)的食宿費用,由買方承擔。

6、如果機器出現故障,經外方培訓的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無法修復時,機器將由外方負責終身維修,來回路費由外方自負。甲方也可以退貨給乙方。對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負責對外交涉協商索賠。若協商無效,可提交簽約地法院解決。

7、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_________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代理進口協議4

委託代理進口協議書

協議編號:

日期:

委託方: 代理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委託方與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代理進口商品訂立如下協議:

一. 委託進口貨物內容

二.委託方對代理方的授權範圍:

1. 授權代理方根據雙方確定的進口合同主要條款與外商簽約;

2. 授權代理方在委託方違約時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貨物(詳細內容見本合同第五條);

3. 授權代理方特別權限,包括履行、變更、中止、解除進口合同及其他相關事項;

4. 委託方怠於行使索賠、起訴或提交仲裁權利侵犯代理方利益時,代理方有權代為行使。

三.雙方責任

(一)委託方責任

1.確保委託事項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對代理方與外商簽訂的進口合同履行義務;

2.不得利用代理方享有的條件和政策進行不正當違法活動,並對代理方在授權範圍內依

本協議規定所做的一切代理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3. 外商由委託方指定(或提供),委託方應自行對該外商資信和產品質量負責,無條件

接受代理方根據代理協議進口的貨物,並保證貨單相符、單單相符、單證齊備;

4. 自行承擔進口關税、產品增值税和進口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5. 委託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和/或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

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條件的,委託方無權要求代理方退還已經支付的開證保證金。與此同時,委託方還應償付代理方為其墊付的所有費用(含以月息%的標準計算的利息等),支付違約金等,並承擔代理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6. 委託方除按銀行要求支付%開證保證金外,還應為代理方開證信用額度的%部

份提供擔保。

7.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可以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

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委託方應該和代理方一起與外商共同交涉,免除代理方對外商的責任。如因此造成代理方損失,委託方應承擔代理方的相關費用以及其它損失。

8. 當外商違約時,如委託方提出索賠的,應在索賠期內向代理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件,

預支付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委託方不承擔索賠費用或不提供必要協助的,均視為委託方放棄索賠。

(二)代理方責任

1. 依據本協議的規定與外商洽談、簽訂、履行合同;

2. 在收到委託方%保證金後開出即期信用證(或者其它方式的付款);

3. 若因外商或承運人原因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或無法全面履行的,代理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或按本協議規定代表委託方對外索賠,並實時向委託方通報相關情況。

四.結算方式及期限

1. 委託方須在信用證付款日到期日前五日內將其餘%貨款以付匯當日銀行外匯牌價計算將貨款轉入代理方指定賬户,在此之前物權屬於代理方;

2. 在貨物進口報關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報關費、批文費、報檢費、倉儲費、銀行費用等均由委託方自行承擔並即時支付。如實際由代理方代墊的,委託方須在報關完畢後立即付還代理方;

3. 代理費按海關認可總金額的 %計算,委託方應在報關完畢立即支付。

五.違約責任

若委託方無法及時付款或不付款(含關税、增值税)而發生糾紛,或貨物滯留碼頭(倉

庫)產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委託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支付一切費用及賠償一切損失)。

六.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籤

訂之日起生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七.因執行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雙方均可以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方:代理方:

時間: 時間:

代理進口協議5

協議書編號:

簽約日期: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原外經貿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一致:

一、 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具體內容如下:

(1)品名:詳見對外合同

(2)數量:詳見對外合同

(3)金額:詳見對外合同

(4)包裝:詳見對外合同

(5)總金額:詳見對外合同

(6)裝運地:詳見對外合同

(7)裝船期限:詳見對外合同

(8)以上條款如有變動,以進口合同及經雙方認可的修改文件為準。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同意以自己名義代理以下工作:

(1)對外簽約; (2)對外開證、議付;(3)進口報關;(4)代辦機電證; (5)代理對外索賠理、賠訴(含對外仲裁、訴訟)。

三、 交貨方式: 通關後,乙方自提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

四、進口來源國及客户由乙方自行指定。

五、費用及結算:

甲方以代理進口商品的CIF價格實際付彙總金額(按實際付匯日外匯牌價折成人民幣計算),向乙方收取1%的代理手續費,銀行手續費實報實銷。

甲方在本協議書籤訂後開證前一個月內,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與原外經貿部的有關規定,按照以下辦法向乙方收取代理進口保證金。

(A)協議書籤定後,乙方先支付甲方30%貨款保證金;(B)貨物抵上海港前7天,乙方應將關税、增值税匯入甲方帳户。如乙方逾期匯付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C)另70%貨款,由乙方在提單簽發日後5個工作日內付清,甲方收到此款項後,向銀行贖單報關。

(B) 對外付款方式為T/T,在甲方對外付匯之前,乙方需將全額貨款劃入甲方帳户。

外匯結算標準: 按甲方實際對外付款日外匯賣出價結算。

在進口合同執行中發生的關税,增值税以及報關、商檢、銀行、保險、港務、港監、衞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快遞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實承擔。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應將進口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經乙方簽字認可。乙方如有異議應於收到進口合同副本後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

凡經乙方認可的進口合同條款,乙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甲方要求補償。 甲方負責開證、購匯、付匯、收單、審單、並將信用證副本或者對外付款期限、到貨情況等及時通知乙方。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書規定如期付清貨款及代理手續費,甲方可視情況暫時不交付貨物,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必要時甲方可依法申請處分貨物,以所得款項及代理進口保證金抵扣進口貨款、税金及有關費用、利息等,尚不足抵扣上列費用,乙方仍應償付。

由於非甲方的原因或過錯而未能簽訂進口合同的,本協議書自行終止,甲方免除責任。

因不可抗力、外商違約或詐騙以及運輸、郵電等非甲方的原因或過錯造成的風險使進口合同或本協議書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免除責任。但外商違約時,甲方應根據乙方的書面委託及有效證據對外索賠,將進程及時通報乙方,並向乙方轉付委託索賠所得款項。索賠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出國費用、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願就外商違約造成的損失對外索賠或在進口合同規定的索賠期限內不提供費用及必要協助,甲方可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對外索賠,由此產生的損益由甲方自行承擔或享受。

(二)乙方權力和義務:

乙方對簽字認可的進口合同承擔履約責任。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清貨款、代理手續費並及時付清進口合同履行中應由乙方承擔的税費。 乙方自行提貨的,應簽收提單等貨物單證,貨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發生索賠與理賠時,乙方應在索賠期內及時書面委託甲方處理,並提供有效證據及預支有關費用(包括出國費用、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等,並承擔索賠理賠結果以及因不作為(包括不委託、不預付費用、不提供證據等)造成的一切後果。

乙方不按本協議書及進口合同履行義務,造成對外違約時應償付甲方墊付的一切費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續費及進口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責任。

如進口合同的賣方由乙方自行確定,一旦該外商違約或有任何欺詐行為,應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七、本協議書系雙方根據我國外貿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在任何情況下雙方之間不產生外貿代理進口之外的任何國內購銷合同關係、國內加工承攬合同關係或其它合同關係。

八、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書過程中如遇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任何一方都可將爭議提交甲方註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九、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進口合同及補充協議,為本協議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原外經貿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辦理。

十一、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進口協議6

代理方:

委託方: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以下商品達成協議如下:

一、商品名稱、品質、規格、數量:

二、乙方保證於訂貨前將全部貨款的%(約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匯到甲方帳户。其餘的貨款,乙方在收到裝船通知後,在三日內,將貨款匯到甲方帳户上。若在付款日前,乙方貨款未及時付給甲方,影響甲方對外支付貨款,乙方保證承擔甲方對內對外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貨物所有權和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即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保留進一步的索賠權利。

三、甲方收取進口貨物代理手續費為1%,銀行費按實收。

四、甲方代理乙方對外簽訂進口合同、辦理對外付匯、報關、報驗。

五、乙方在貨船抵達目的港後三日內,將保險費、關税和增值税、報關報驗費、卸貨費、港雜費等的大約款付到甲方帳面,結算時多退少補。由於滯報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代乙方對外支付貨款時,按當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折算。

七、如乙方發現貨物質量不合格、數量短缺(除合同規定溢短裝的百分比外),自貨物抵港之日起30天內,向甲方提出並提供國際公認有關當局的檢驗證明書,以便甲方辦理對外索賠事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本協議對外代理合同號:。乙方應對貿易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屆時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或辦法視為本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

十、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先友好解決。如協商不妥,請求法律解決。

十一、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一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本協議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印章)

(印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代理進口協議7

甲方(受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議,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貨物事宜.簽定以下協議: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託,以甲方的名義與國外出口商簽定進口貨物合同.乙方承諾承擔該進口合同下賣方的權利義務及其法律責任.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應於提貨前5個工作日將貨款、銀行費用、關税、報關費用、代理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支付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款項到帳後,開始辦理清關手續。

以L/C方式付款,乙方應於開證前一星期內將貨款的30%作為保證金支付給甲方。餘款以及代理費應於提貨前2個工作日或信用證到期前一週支付到甲方帳户,甲方確認款項到帳後開始辦理清關手續,否則由此時間上產生的滯港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果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乙方餘款沒有支付給甲方,甲方有權扣留貨物,並且可以做出拍賣貨物的決定以填補貿易上餘款的空缺。

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成交, 由甲方對外付匯, 結匯方式是信用證或T/T,甲方收取進口發票金額的1.0%作為代理費,如是遠期信用證, 30天遠期甲方收取乙方發票金額的1.2%; 6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4%; 9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6%計算作為代理費.

甲、乙雙方約定,貨物到港後,甲方負責準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辦理貨物的進口手續,其間所產生的清關費用、包括相應的關税、增值税、報關雜費、運輸費、倉儲費等由乙方承擔。如乙方需甲方代辦託運,其運輸費用也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運輸途中的損失責任。

代理貨物進口過程中,甲方只負責辦理進口相關手續,貨物的金額、品質、數量、交貨期限等方面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如果因貨值、貨物的品名、數量等原因造成報關的延滯,其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清關結束後,甲方及時將提單或提貨單據轉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貨。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糾紛。

甲方有義務在每筆合同履行結束後,將費用支出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乙方,並根據乙方需要傳真相關付款憑證。雙方對支出款項無異議後,甲方將於提貨後一個月後向乙方支付佣金。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從簽定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本協議有效期自二OO五年 月 日至二OO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代理進口協議8

甲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願意共同遵守:

一、委託範圍

乙方委託甲方,甲方同意作為乙方的代理人為乙方代理進口如下商品供應商:

商品名稱:MIXEDAROMATICS(混合芳烴)

產地:以進口合同為準(進口合同編號:5727834,以下簡稱“進口合同”)數量:49,000MT(+/—10%)AtSeller’sOptio

單價:CIF中國東莞,USD1135.00/MT

交貨時間:以進口合同為準

滯期費率:按實際租船合同規定

裝運港:JEBELALI,UAE

卸貨港:廣東東莞

付款條件:提單日後90天付款,提單日計為0。

貨物的品質和數量以裝港檢驗證書為準

上述合同原則條款及商品質量均以具體執行的進口合同內容為準。進口合同已經過乙方審核,乙方同意授權甲方以甲方名義與國外供應商簽訂進口合同。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據本協議委託範圍的規定,甲方按受乙方委託以甲方的名義,及時跟國外供應商簽訂進口合同;

2、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辦理進口商品的報批手續,甲方負責提供通關材料並協助乙方辦理通關手續;

3、在國外供應商不履行進口合同項下的義務時,甲方不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任何責任;

4、甲方依據進口合同之規定負責辦理本協議委託範圍所規定的商品的進口手續;

5、本協議及進口合同所規定的應由甲方享有的其他權利和承擔的其他義務;

6、甲方不承擔任何經營風險和責任,在乙方已購買國內運輸保險的情況下,在取得乙方書面授權後,甲方可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7、因進口合同產生的數量、質量、發運和滯期費等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本協議第三條的規定,乙方及時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

2、乙方所進口的商品就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包括但不限於海關法規等);

3、本協議及進口合同所規定的應由乙方享有的其他權利和承擔的其他義務;

4、乙方承諾承擔委託採購商品的所有經營風險和責任,並對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補償責任;

5、乙方保證所委託的代理商品及報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所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6、若進口合同發生糾紛,需要委託甲方通過司法途徑過外進行交涉處理,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因乙方逾期支付上述款項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後果由乙方承擔;

7、乙方負責承擔進口貨物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代理採購商品的全

部貨款及因此產生的進口關税、增值税、保險費、報關費、碼頭靠泊費、裝卸費、商檢費、倉儲費、代理費等所需一切税費。乙方支付費用的方式可以採用銀行轉賬、信用證、銀行承兑匯票及雙方認可的其他方式。

三、價款結算

(一)代理費、保險費和銀行手續費、報關費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總貨值金額的作為代理費(代理費率以對外付匯的實際匯率為準)。

2、甲方收到海關關税和增值税税票15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開具全額的增值税票給乙方。

3、在進口報關過程中所有費用(包括關税、增值税、港雜費、清關行政性規費、商檢費、倉儲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二)外匯

進口合同對外結算的貨幣為 美元(USD),一切與進口合同有關的外匯事宜,由甲方根據我國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結、售匯,結、售匯所需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支付,開證費、改證費由甲方承擔。若乙方申請銀行押匯,押匯所產生的利息由乙方承擔,另外再簽訂補充協議。

(三)付款

1、在簽訂本協議後3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進口合同貨款總金額等值人民幣(匯率暫約定為6。3)10%的保證金,甲方在確認全額收到乙方的貨款保證金(用銀行承兑匯票支付的,須扣除甲方支付的貼現利息)後3個工作日內按進口合同開出信用證(以下簡稱“信用證”)。

2、貨物到達卸貨港前3個工作日內,乙方接到甲方開出的支付税款通知書當天向甲方追加支付第二筆進口合同貨款總金額等值人民幣(匯率暫約定為6。3)11%的保證金作為關税、增值税税款。

3、置廣東東莞九豐油庫),甲方擁有全部貨權。貨物入庫時,乙方經驗收後向甲方開具書面接貨證明,確認貨物數量及質量。貨物入庫後貨物風險即由甲方轉移至乙方,貨物倉儲期間的一切變質、短損滅失風險均由乙方承擔。貨物倉儲期間

自貨物入庫時始至乙方向甲方支付完畢全部貨款、代理費、税費時止。

4、貨物在乙方倉庫存儲期間,乙方可分批付款提貨,但乙方須按照本協議約定先付款後提貨,甲方確認在收到乙方貨款後一個工作日內辦理等貨值貨物的貨權轉移手續,在提單日(提單計為0)後80天內,乙方需付清進口合同項下所有貨款、税款、代理手續費,開證保證金和税款保證金作為貨款一併結算,在甲方確認收到全部貨款後,由甲方辦理對外付匯手續,結匯、購匯按銀行實際付匯的匯率。

5、如乙方未能如期支付貨款,必須在信用證議付前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延期付款申請,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延期,因延遲付款或延期提貨所產生的相應銀行利息、銀行費用、滯期費、倉儲費及其他費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在收到男方發出的付款通知書後三日內付到甲方指定帳户。如甲方不同意延期付款的,乙方必須按時付清全部貨款,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代理進口貨物,若甲方自行處置貨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彌補甲方實際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在乙方支付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6、因甲方原因延期付款,由此所產生的銀行利息由甲方承擔。

7、在乙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因為市行情變化導致國內市場價格低於進口合同所約定的貨物單價的10%以上時,或由於匯率變化導致甲方進口成本比市場價格增加10%以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把市場價格與本合同價格的差額作為增加的保證金補交給甲方,並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賬户。否則,甲方有權處置和出售該批貨物,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全陪承擔責任。

四、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當事人訂立協議時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意外事故,從而導致協議的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遇上不可抗力的任何一方,應在72小時內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5日內,提供相關部門證明文件、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書面材料,雙方協商後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或延遲履行合同、終此合同。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應全額支付甲方為乙方代理進口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進口代理費,並支付甲方相當於總貨值金額3%的違約金;

2、如甲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則進口該批貨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

3、因進口合同供應商的原因導致本代理協議不能執行,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甲方全額代理費。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以方均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一致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協議文本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書補充協議;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合同/公章後生效。

八、其他

1、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02月17日至20xx年07月31日;

2、本協議相關的所有通知均應收書面形式作出。緊急事項可用電話聯繫,但事後須採用書面方式確認。一方以郵寄方式向對方寄送通知的,以一方按本協議列明的對方地址向郵寄機構寄交後第7日視為已向對方送達。

3、若甲乙任一方如更改其名稱、地址、開户銀行、銀行帳號時均應通知對方,若因未通知造成對方損害的,責任方需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進口協議9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進口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金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商品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元。

第二條 商品細節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商品的細節詳見具體的每一單進口代理合同。

第三條 購貨合同

購貨合同全部條款經甲方確認後,再由乙方向國外供貨方(即乙方與外商購貨合同的賣方)確認。

第四條 手續費

乙方按甲方要求對外簽訂合同,向甲方收取實際交貨金額的_____%作為手續費,並開具服務性發票。

第五條 信用證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的產品,甲方需要乙方以其信譽,向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以支付供貨商的貨款。

第六條 不動產抵押

1.為保證乙方的債權實現,甲方提供位於_____的房產(產權人:)作抵押,作為甲方向乙方履行本總代理合同及其附屬合同項下有關義務的擔保。

2.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產抵押登記事項,直至乙方獲得他項權證。

3.甲方未依約定的期限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4.乙方對約定的主債權、利息及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七條 甲方保證

甲方應保證所委託進口業務及手續符合國家法律和有關進口管理規定,所委託進口的貨物應與進口批文所規定的完全相符。

第八條 補充和變更

1.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和購貨合同簽訂後,甲方對購貨合同項下所裝貨物的細節作出變更應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按甲方的委託對外作出變更。變更不成,乙方不承擔責任。

3.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九條 最終責任

甲方對自己或購貨合同國外供貨商違反我國法律、法規的行為承擔經濟和法律上的最終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本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及律師費均由敗訴的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四條 通知_____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税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合同期滿,若雙方未提出異議,本合同自動順延。若雙方有異議,則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合同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抵押登記部門備案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進口協議10

協議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進口項目事宜,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之規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協議條款如下,以資信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進口項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對外簽訂和執行該項目進口合同。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項目。詳細情況如下: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商品名稱及規格: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

價格條款:_________

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_________

交貨時間及運輸方式:_________

製造商及原產地:_________

(如上述情況不足以詳盡説明,可設附件)

三、甲方義務:

1.負責按規定辦理:□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免税證明,□進口許可證,□進口所需的衞生或食品部門的有關文件。

2.甲方對外所做的承諾或約定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並承擔有關責任。同時,負責確保所進商品和商品進價的真實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貨通關時發生問題,其責任和直接損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託要求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和損失都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貨款和手續費如下(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進口貨物所需的全部貨款人民幣_________元;

(2)銀行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

(3)進口税款(關税、增值税)人民幣_________元;

(4)港雜、運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5)進口代理手續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為合同金額的_________%)。

上述款項為預估數,其中(1)、(2)款項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3)、(4)、(5)等款項於貨到港前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分別支付,支付方式為_________。與乙方結算時,以實際發生數為準。

4.所進商品為法檢商品,甲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按規定辦理:□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進口許可證等進口批文。

2.乙方負責按本協議二、款內容對外簽約,確保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乙方負責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4.乙方負責辦理購付匯和核銷手續,匯率為付款當日銀行賣出價。

5.乙方負責按規定自理報關或委託經海關批准註冊的報關行報關;如海關驗貨,乙方應在海關驗貨前日內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負責按實際支出與甲方結算(多退少補),並向甲方開具結算單據。

五、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如發現數量和質量問題,由甲方請有關部門出具商檢證明並及時與乙方聯繫,由乙方對外提出索賠。甲乙雙方須積極配合。國外供貨商或保險公司賠付後,乙方立即將賠付金額撥付甲方。

六、對於甲方對外協商確定的、且須對外預付_________%貨款的合同,甲方應對外方資信情況負責,並承擔乙方按合同規定對外預付貨款的風險。

七、乙方依據本協議對外簽訂進口合同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進口合同內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並不增加乙方風險,且乙方和國外供貨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絕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而導致乙方不能履行對外的進口合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協議進口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如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違約方應就其不足部分對守約方進行賠償。

甲乙雙方在此特別約定,如果甲方違反本協議中其對乙方支付義務的任何規定,則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額,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等逾期未付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九、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代理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本代理協議的管轄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協商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理進口協議11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説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説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税單、報關單等文件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辦理:A.先付款,後退單;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户、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理進口協議12

協議書編號:

簽約日期:20xx-4-18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原外經貿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一致:

一、 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具體內容如下:

(1)品名:詳見對外合同

(2)數量:詳見對外合同

(3)金額:詳見對外合同

(4)包裝:詳見對外合同

(5)總金額:詳見對外合同

(6)裝運地:詳見對外合同

(7)裝船期限:詳見對外合同

(8)以上條款如有變動,以進口合同及經雙方認可的修改文件為準。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同意以自己名義代理以下工作:

(1)對外簽約;

(2)對外開證、議付;

(3)進口報關;

(4)代辦機電證;

(5)代理對外索賠理、賠訴(含對外仲裁、訴訟)。

三、 交貨方式: 通關後,乙方自提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

四、進口來源國及客户由乙方自行指定。

五、費用及結算:

5.1甲方以代理進口商品的CIF價格實際付彙總金額(按實際付匯日外匯牌價折成人民幣計算),向乙方收取1%的代理手續費,銀行手續費實報實銷。

5.2甲方在本協議書籤訂後開證前一個月內,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與原外經貿部的有關規定,按照以下辦法向乙方收取代理進口保證金。

(A)協議書籤定後,乙方先支付甲方30%貨款保證金;(B)貨物抵上海港前7天,乙方應將關税、增值税匯入甲方帳户。如乙方逾期匯付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C)另70%貨款,由乙方在提單簽發日後5個工作日內付清,甲方收到此款項後,向銀行贖單報關。

(B) 對外付款方式為T/T,在甲方對外付匯之前,乙方需將全額貨款劃入甲方帳户。

5.3外匯結算標準: 按甲方實際對外付款日外匯賣出價結算。

5.4在進口合同執行中發生的關税,增值税以及報關、商檢、銀行、保險、港務、港監、衞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快遞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實承擔。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6.1甲方應將進口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經乙方簽字認可。乙方如有異議應於收到進口合同副本後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

凡經乙方認可的進口合同條款,乙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甲方要求補償。

6.2甲方負責開證、購匯、付匯、收單、審單、並將信用證副本或者對外付款期限、到貨情況等及時通知乙方。

6.3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書規定如期付清貨款及代理手續費,甲方可視情況暫時不交付貨物,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必要時甲方可依法申請處分貨物,以所得款項及代理進口保證金抵扣進口貨款、税金及有關費用、利息等,尚不足抵扣上列費用,乙方仍應償付。

6.4由於非甲方的原因或過錯而未能簽訂進口合同的,本協議書自行終止,甲方免除責任。

6.5因不可抗力、外商違約或詐騙以及運輸、郵電等非甲方的原因或過錯造成的風險使進口合同或本協議書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免除責任。但外商違約時,甲方應根據乙方的書面委託及有效證據對外索賠,將進程及時通報乙方,並向乙方轉付委託索賠所得款項。索賠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出國費用、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願就外商違約造成的損失對外索賠或在進口合同規定的索賠期限內不提供費用及必要協助,甲方可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對外索賠,由此產生的損益由甲方自行承擔或享受。

(二)乙方權力和義務:

6.6乙方對簽字認可的進口合同承擔履約責任。

6.7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清貨款、代理手續費並及時付清進口合同履行中應由乙方承擔的税費。 6.8乙方自行提貨的,應簽收提單等貨物單證,貨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9發生索賠與理賠時,乙方應在索賠期內及時書面委託甲方處理,並提供有效證據及預支有關費用(包括出國費用、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等,並承擔索賠理賠結果以及因不作為(包括不委託、不預付費用、不提供證據等)造成的一切後果。

6.10乙方不按本協議書及進口合同履行義務,造成對外違約時應償付甲方墊付的一切費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續費及進口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責任。

6.11如進口合同的賣方由乙方自行確定,一旦該外商違約或有任何欺詐行為,應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七、本協議書系雙方根據我國外貿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在任何情況下雙方之間不產生外貿代理進口之外的任何國內購銷合同關係、國內加工承攬合同關係或其它合同關係。

八、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書過程中如遇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任何一方都可將爭議提交甲方註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九、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進口合同及補充協議,為本協議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原外經貿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辦理。

十一、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進口協議13

代理進口協議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為甲方進口業務的唯一代理人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 代理進口商品

產品名稱:

英文名稱:

二. 合作方式及責任義務

(一)合作方式

1、 甲方自行與出口方(外方)協商確定甲方所需進口貨物的品種,規格, 質

量標準,價格和交貨期以及違約責任等問題。

2、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簽訂進口合同所需的各種相關資料及甲方認可的貿易

條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方簽訂進口合同。

3、 進口商品到貨後,乙方負責辦理清關的各種手續。經乙方授權, 甲方也可

以乙方的名義自行辦理上述手續。

4、 甲方自行提貨。

5、 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税發票。

(二)雙方責任義務

1. 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在貨物進口之前應將必要的信息提供給乙方, 以便乙方對外簽訂進口合同。

(2)甲方應在進口商品到貨後及時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提單,發票,裝箱單,產地證,檢驗檢疫等相關報關文件,以便乙方及時辦理進口通關手續。

(3)甲方負責所進口商品的品種,質量和數量的核查驗收。

(4)甲方承擔繳納進口關税,增值税及其它通關費用。

(5)甲方承擔銀行手續費,產生乙方代為支付的費用,甲方亦應承擔。

(6)甲方須在 進口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將進口所需付的全部貨款,銀行手續費等款項劃入乙方賬户。

(7)甲方應在進口貨物通關之前將所需的各種通關費用劃入乙方賬户,以備辦理通關之用。

(8)貨物通關後,甲方應及時提貨。如發生滯港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9)甲方應自覺遵守海關等有關部門的規定,貨物品名、數量、價值等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生海關對貨物歸類和申報價值重新核定而導致增加的進口關税和增值税由甲方承擔,即使貨物通關放行後,如海關事後發現缺證、少證或漏徵税收等情況,海關依法補徵税收或補證,甲方仍須依法補税或補證。

2.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資料後應及時準確的與外方簽訂貨物進口合同,並將合同副本給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貨通知後應及時通知甲方,在接到進口通關所需全套單據後

應及時辦理通關手續。

(3)進口商品屬於法定商檢、檢疫產品的,乙方應及時向商檢、檢疫部門辦理有關手續,不得延誤。

(4)甲方將通關所需費用匯入乙方賬户後,乙方應及時繳納進口關税、增值税及其它各項費用。

(5)如需開具銀行信用證,乙方應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準確的辦理開證事宜。

(6)乙方向甲方開具的增值税發票必須合法、有效。

三. 甲乙雙方的結算

(1) 甲方應隨貨款同時向乙方支付進口總貨值百分之一的代理費,代理費不足RMB1000元按RMB1000元計。

(2) 支付貨款金額依照實際支付當日的銀行匯率牌價核算。

四. 其它約定條款

1. 進口合同一經簽訂,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進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也不能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進口合同。

2. 凡甲方同意的進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3. 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已支付的各項費用並應承擔代理方因此發生的一切損失。

4. 因外商不履行合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5. 當外商違約時,如甲方提出索賠,應在索賠期內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據,承擔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6.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於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你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為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7. 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合同必須執行完畢。

8. 甲乙雙方若發生單方違反本協議或產生爭議和分歧,應本着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

9.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制定補充協議。

11.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委託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

日期:

代理進口協議14

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20xx年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貨物是以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數量、金額等資料,由乙方對外付匯。

2、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向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3、 在貨物裝運前甲方應提前通告乙方,以便乙方辦理貨物進口手續。

4、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貨物品質或數量與甲方訂貨不符,一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5、 進口口岸:以實際訂單為準。

6、 貨物運至進口口岸後由乙方負責安排貨物的清關、報檢等事宜,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7、 貨物到達進口口岸,辦理完所有清關手續放行後,乙方應將貨物完全原封不動的交與甲方。

8、 關於索賠:如外商不履行合同或不按期履行合同,延遲交貨,交付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則甲方應於收貨後三十日內向乙方提交索賠證據,並授權乙方向外商提出索賠,進行和解;和解不成,由乙方代理甲方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切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甲方不履行進口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導致外商提出索賠,則乙方對外所承擔的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對外交涉提供依據,並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9、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進口協議15

委託方:

聯繫方式:

地址:

代理方:

聯繫方式:

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委託方與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代理進口_____________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委託進口貨的品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批具體數量和金額以進口合同為準。

二、委託方對代理方的授權範圍

授權代理方以自己的名義與委託方指定(提供)的外商簽訂並履行進口合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並收取費用。

三、雙方責任

1、委託方責任:

(1)確保委託進口事項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並按本協議及代理方與外商簽訂的進口合同履行義務。

(2)外商由委託方指定,委託方對該外商的資信及有關進口貨物的一切問題負完全責任,承擔本協議規定的全部責任,並保證貨單相符,單單相符,單證齊備。

(3)及時向代理方提供進口所需的資金,並向代理方支付手續費,承擔貨物進口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4)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或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委託方應在進口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提出,通過代理方對外索賠,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或應裁,但委託方應無條件協助,並承擔應訴或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5)委託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或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委託方應償付代理方為其墊付的費用,支付手續費和違約金,並承擔代理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2、代理方責任:

(1)在委託方授權範圍內依本協議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並履行進口合同。

(2)辦理進口合同所需的各種手續,辦理貨到目的口岸後的報關、報驗的手續。

(3)貨到目的口岸後,由於進口手續不齊全或貨物與單證不符合造成壓車及其他費用的,代理方無責任,與代理方無關。

(4)載貨車輛當天不能報關報檢而產生費用的,代理方不負任何責任;載貨車輛當天由於代理方原因造成貨物和車輛不能出關,所產生的費用由代理方負責。

(5)載貨車輛駛出保税區,代理方交付運輸許可證給委託方指定的運輸車輛後,本協議的責任已完成,到此車輛運輸到貨物落廠等所發生的一切責任與代理方無關。

(3)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或按本協議規定代委託方對外索賠。

四、進口貨款的結算方式及期限

1、進口貨款由委託方支付。

2、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五、進口税、費與代理手續費的結算方式及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進口關税,產品增值税和代理手續費、裝卸費、中國車輛、人入邊境園區所產生的費用,由委託方以________元/噸包乾給代理方,委託方應在貨物報關前三天內將所有款項轉入代理方賬户,由代理方據實結算。

風險提示:

建議違約責任具體明確,比如: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怎樣之類的條款,儘量要避免籠統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並且,可以根據際情況來規定違約賠償金的數額。此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或過低,過高可能面臨着違約訴求不被支持的風險,過低則不利於守約方,因此,建議諮詢專業律師進行商榷。

六、違約責任

1、如因委託方原因造成本協議項下的貨物不能及時通關提貨或委託方逾期支付進口貨款、税款及手續費,則視為違約。委託方除必須償還代理方為其墊付的款項及相關費用外,還必須按代理方所墊付資金以銀行同期存款利率______倍賠償其損失。同時代理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協議,並自行處置貨物,追究委託方違約責任,由此引起的後果由委託方承擔。

2、在代理方辦理對外索賠、仲裁或訴訟時,委託方應事先提供與此相關的費用並書面承諾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否則,代理方有權拒絕對外索賠、仲裁或訴訟。

七、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適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

2、在本協議履行中或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於進口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委託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

代理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