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招標代理合同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項目招標代理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項目招標代理合同1
委託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 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於20xx年 2 月 28 日在成都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招標人名稱:光大銀行成都分行
2、項目名稱: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3、建設地點: 成都市小天竺街7號
4、招標範圍: 室內裝飾裝修
5、招標規模:900平方米
6、招標方式:邀請招標
7、指定聯繫人:
姓名: 路傑 職務: 技術職稱: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四川精正建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2、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劉華娟 技術職稱: 工程師
身份證號:
(2)姓名: 金文技術職稱: 工程師
身份證號:
(3)姓名: 技術職稱:
身份證號:
三、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人,承擔工程的招標工作。
四、委託範圍
委託範圍如下□中劃√者:
其他事項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招標代理服務費:按中標價的0.8%取費。
2、支付方式
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後 5 日內預付合同價的 50 %,中標通知書發出後 5 日內按中標金額結算,餘款一次付清。
六、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1) 按合同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託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准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託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
(4)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持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後 15 日內,向委託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8)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託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後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金額退還委託人。委託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金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則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招標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招標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____總則
1、甲方委託乙方作為本項目的招標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
2、雙方應認真貫徹國家的各項方針和政策,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商業慣例。
3、雙方應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做好本項目的招標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為乙方開展代理業務提供方便。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以其專業知識和商務經驗做好本項目的招標代理工作,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____委託招標項目的工程概況、總投資額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點:
3、總投資額:
4、計劃採購金額:
第三條、____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對招標項目的真實性及合法性、資金落實情況負責。在招標工作開始前,向乙方提交委託招標項目的批准文件(項目審批、核准和/或備案文件),確定招標方式並落實資金來源,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資金來源的相關證明文件。
如確定本次招標採用邀請招標方式,需向乙方提供潛在投標人名單。(適用於邀請招標的情形)
2、根據項目實施進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體招標任務和計劃。如需要,負責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完成註冊手續。
3、組織編寫並向乙方提供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的技術部分(包括並不限於採購標的、投標人資質要求、設備選型、工藝流程、技術規格、技術指標等詳細具體的技術要求。下同)並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總體編制質量負責;審定乙方提交的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的彙總稿。
4、在資格預審公告和/或招標公告發布前30天,負責向乙方提供公告所需要的資料。
5、負責答覆或澄清投標人提出的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的問題;如需要,負責對文件技術部分進行修改並將修改文件交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
6、負責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或以其他方式選定評標專家,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並承擔相關費用。
7、參加組織開標工作。負責組織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評標工作;如需要,負責澄清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評標過程中所發現的技術問題。審定資格預審和/或評標結果並負責編寫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技術部分。
8、如需要,參加國家評標委員會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審定會議,並向國家評標委員會詳細介紹資格預審和/或評標情況。(適用於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情形)
9、就國家主管部門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提出的技術問題作出答覆。
10、根據中標結果與中標人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____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確定的招標方式,在甲方委託的招標範圍內組織招標工作,編制招標計劃和進度。
根據甲方要求,向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適用於邀請招標的情況)
2、負責編寫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的商務部分,並負責彙總成完整的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交由甲方審定。
3、負責聯繫刊登資格預審公告和/或招標公告,印刷、裝訂、發售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
4、如需要,負責答覆或澄清投標人就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商務部分提出的問題。如需要,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商務部分進行修改並負責將修改部分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
5、接收投標人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或投標文件。
6、負責組織和主持開標工作,參加組織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評標工作;如需要,負責邀請有關投標人進行書面澄清。負責編寫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商務部分並彙總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交甲方核定。
7、如需要,負責通知投標人延長投標和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
8、如需要,聯繫召開國家評標委員會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審定會議(適用於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情形)。將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報送國家主管部門。
9、對於國家主管部門就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提出的問題,負責與甲方商定意見並作出答覆。
10、根據甲方確定的評審結果和/或評標結果,向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發出資審合格通知,邀請資審合格的申請人購買招標文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
11、如需要,負責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完成招標項目的建檔、招標文件備案、招標公告發布、評標結果公示、質疑處理等相關程序。
12、負責整理招標、評標過程的有關文件,並向甲方移交有關文件。
第五條、____代理報酬
1、本合同規定的代理報酬不包括處理招標階段的訴訟所需的費用。
選擇一(適用於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情形)
甲方同意在乙方向中標商發出中標通知書後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中標金額的_____%作為乙方辦理前述事項的代理報酬。
選擇二(適用於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情形)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甲乙雙方同意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約定,乙方有權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後____天內向中標人收取中標金額__%作為乙方辦理前述事項的代理報酬。
如果中標人沒有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報酬,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中標人應支付的代理報酬。
2、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本合同解除或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相應的代理報酬。因辦理委託事項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____違約和索賠
甲乙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應根據法律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一方因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受損失方可向違約方提出索賠。
第七條、____爭議的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條、____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至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本合同的終止不影響甲乙雙方之間對未了債務的追償和清算。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須經雙方授權代表協商一致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甲乙雙方對訂立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得的另一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4、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稱、地址、開户銀行、銀行賬號時均應及時通知
對方。
第九條、____乙方項目負責人情況
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可自行更換項目負責人,但需及時通知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項目招標代理合同3
委託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資質等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託人委託代理人代理 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它)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於200 年 月 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以下工程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
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
4、單項合同估算價:
5、招標範圍:
6、招標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二、委託範圍(在□中打√)
□提供招標前期諮詢,擬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
□辦理招標申請
□起草招標公告/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編制招標文件
□審查投標人資格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標底
□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並草擬答疑紀要
□組織/□協助招標人開標、評標;□協助定標
□編制評標報告
□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 其它事項
三、委託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的權利
(1)對委託項目的招標程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閲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給代理人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2、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向代理人提供實施委託業務的全部真實、可靠的有關資料;
(3)參與委託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條中未委託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四、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範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2、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範、有效;
(2)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在發出前告知委託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對代理事項保守祕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向委託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託人存檔(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7)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工作轉讓第三方;
(8)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用委託人的'資料應全部歸還委託人;
(9)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序號 費用名稱計費基數 (萬元)計算代理費 (元)浮動率 (%)合同代理費 (元) 備註
1招標代理費 按計費基的 %
2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按計費基的 %
3 合計
2、支付方式
(1)招標人代理費: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招標代理費的60%,餘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2)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本合同簽定後五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的70%,餘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六、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託業務;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後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 元整。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託方。委託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全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七、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後,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五份,委託人貳份,代理人貳份,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招標代理合同4
xx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託合同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為規範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託行為,明確建設單位和代理機構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託人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他)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於xxxx年xx 月xx 日,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潯陽區金雞坡 3﹑工程規模: 總工程規模:佔地面積約200畝。建築面積約11萬㎡。分期實施。 4﹑單向合同估算價: 5﹑結構及層次:
第二條 招 標
1﹑招標方式:
2﹑招標範圍: 施工圖紙以內的土建、水電安裝工程項目
第三條 招標代理合同天數
1﹑開始時間: 2﹑完成時間: 3﹑合同完成總日曆天數 天.
第四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按 項內容
一﹑確認請在標題前打√反之打×.
1. 提供招標前期的諮詢工作及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2. 申報及填寫有關的招標資料及表格;
3. 起草招標公告或邀請書;
4. 對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5. 入圍投標單位的確定;
6. 編制招標文件及備案;
7. 招標有效期內授權乙方簽章認可有關招標事宜;
8. 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並將答疑會內容形成書面文字 解答送給各投標單位;
9. 編制標底;
10. 編制工程量清單;
11. 組織開標﹑評標﹑協助定標;
12. 編制評標報告;
13. 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14. 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15. 協助招標人調查,瞭解有關招標活動的投訴,處理糾紛工作;
16. 其他委託內容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的權利
1. 對委託項目的程序有知情權;
2. 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閲權;
3. 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完全的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為原始資料;
4. 收回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給乙方的全部資料;
5. 有權要求乙方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二.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 遵守招標活動的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章程;
2. 及時完整的提供項目施工圖紙﹑招標人的招標要求﹑期望及其他有關招標資料;
3. 招標人應按合同,規定配合招標代理機構開展代理業務,對代理機構編制的'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有關技
術資料及填寫的有關招標表格等按要求審查後蓋章.
同時將蓋章審查後的有關文件﹑表格及有關技術資料及時送招標監督機構備案(可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審定招標程序及對有關招標過程中的一切合法行為和活動予以認可;
4. 參與委託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5. 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費;
6. 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7. 招標人對應保密內容負有保密職責,不得泄密.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和職責
一.乙方的權利
1. 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 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範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 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二.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 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過程的真實﹑合法﹑規範﹑有效,並在其資格規定範圍內依法從事招標代理業務;
2.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託的範圍內依法開展代理活動.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當在發出前告知委託人.
3. 完成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 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對代理事項保密;
5. 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 向委託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託人存檔;
7. 負責本次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責任人 (簽字).電話 .
8. 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轉讓第三方;
9. 由於招標代理機構在代理過程中的違法違規,造成代理人工作嚴重失誤或泄漏標底及其他保密內容,使招
標人收到重大損失的,招標人可依法扣減代理費用,
對造成的經濟損失有權依法提出責任賠償;
10. 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費用的約定及標準
招標代理費、標底編制費依據國家計委關於印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xx】1980號或按《關於頒佈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收費項目與標準的通知》贛價房字【20xx】1號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收費標準按辦法附件規定執行,上下浮動 幅度不超過20%.
項目招標代理合同5
委託人:
受託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地點:
規模:
招標範圍:
總投資額: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為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具體工作內容以委託人實際委託內容為準。
三、合同價款
1.代理報酬費用為。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xx年x月x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此下無正文。
委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帳號:
受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帳號: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託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託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託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託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於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
1.4委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託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託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託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託人和受託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範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託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託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説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於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人將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託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繫,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託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範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取得經濟效益,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託人負有對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5、受託人的義務
5.1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範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技術職稱、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諮詢服務;
(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託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託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託招標範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5.5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託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託人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託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託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託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託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受託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託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8.2受託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託人同意後,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所發生的其它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中標單位支付。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不少於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甲方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託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託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9.2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的招標代理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託代理報酬應由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託人支付;或受託人按照約定直接向甲方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
(3)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人賠償受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税金)。
10.2受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託人賠償委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託人造成損失,受託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託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委託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託人收到受託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於7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受託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託人在收到受託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7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受託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委託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託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得受託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及時通知受託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託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後,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於任何後續新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全部委託招標代理業務,且委託人或甲方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後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託人應付給受託人己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肆份,其中:委託人肆份,受託人貳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執行通用條款第2.1條,但2.1條文件如內容存在衝突的,以簽訂時間在後的為準,如無法確定簽署時間的,以2.1條所列文件排序在前的為準。
2、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2.1語言文字
本合同採用的文字為:中文
2.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的規定、津政令第30號《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規定》、《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等與招標投標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及天津市相關規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3、委託人的義務
3.1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
3.2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無約定;
(4)指定的與受託人聯繫的人員
姓名:
職務:
職稱: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無約定;
(7)應盡的其他義務:無約定;
4、受託人的義務
4.1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
電話號碼:
4.2受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照委託人認可的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招標工作。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同時下列服務由受託人組織實施:
1、根據委託方提供的資料編制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評標辦法、招標程序;
2、發佈招標公告;出售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收取投標保證金;
3、組織踏勘現場、召開答疑會議和編寫答疑紀要,完成備案及發放工作;
4、按照《招標代理管理辦法》的規定,組建評標委員會;
5、接收投標文件、主持開標會議;
6、組織評標會議,編寫招標情況報告;
7、刊登中標公示,填寫、發放中標通知書;
(3)應盡的其他義務:。
5、委託人的權利
5.1委託人擁有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利確定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等招標過程文件中的全部條款,如項目名稱、工程承包方式、標段劃分;委託人指定分包的項目;項目的開竣工時間和工期;圖紙押金金額及返還時間;評標辦法的確定;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及時間,保脩金數額;結算方式;投標保證金的金額;履約保函的金額;工期獎罰規定;招標組織機構成員組成,評標專家的確定等。
(2)委託人有權利要求受託人在招標代理前對其所要進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包括
①招標工作的組織;
②招標工作的人員安排;
③招標工作的進度安排;
④招標工作階段性會議、向委託人應作的階段性彙報以及里程碑時點的安排;
⑤招標工作的風險管理等等,並有權要求受託人嚴格按計劃進行招標代理活動。
(3)委託人有權利要求受託人在出現非正常情況或重大問題時及時向委託人彙報,而不是自行決定等。其他內容執行通用條款第6.1條第(1)款至第(7)款的約定。
5.2委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無約定。
6、受託人的權利
6.1受託人擁有的權利:執行通用條款第7.1條第(1)款至第(6)款。
6.2受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受託人可向投標人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工本費,則不得再要求委託人無償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費用。受託人收取工本費的,應向投標人開具相應收據或發票。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7、委託代理報酬
7.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服務費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代理報酬的幣種:人民幣匯率: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由中標單位支付;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中標通知書發放完畢後三十日內由中標單位一次性付清招標代理報酬。
8、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8.1預付委託代理費用為x/元整
8.2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雙方無約定。
8.3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雙方無約定。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9、違約
9.1本合同關於委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2)委託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3)雙方約定的委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無約定;
9.2本合同關於受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因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的有關招標諮詢服務有誤而造成委託人損失,並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
(2)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受託人須承擔因未告知委託人其經營的或參與經營的諮詢公司或者下屬諮詢公司,委託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委託該諮詢公司承擔相關諮詢業務造成的相關責任,均由受託人全部承擔,並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應支付代理報酬的7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且承擔委託人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4)雙方約定的受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受託人未按委託人要求完成本協議項下相關代理工作,造成招標工作中斷、暫停、終止,或者因受託人過錯,造成本工程招標工作出現瑕疵,受託人應賠償委託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2、受託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包括投標單位)所提出的問題不能按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託人應承擔責任,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由於受託人不當代理或無權代理而使委託人遭受損失的,受託人應當予以賠償;
4、受託人因違反國家及天津市相關規定超額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工本費、圖紙押金等費用造成的投訴、違規等損失,受託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其他受託方違約責任,受託方應賠償委託人相應損失的情形。
10、爭議
10.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1、合同份數
11.1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肆份,其中:委託人肆份,受託人貳份。
12、補充條款:
12.1該項目招標代理期間不得更換投標文件中的招標工程師,項目招標代理過程中,如連續兩次不能及時響應委託人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更換招標代理公司。
12.2本合同未明確約定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委託人:
受託人:
簽約日期:
項目招標代理合同6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招標範圍:_________________
3、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_________________
2、計價方式:_________________
3、評標辦法:_________________
四、代理業務範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受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繫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_________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託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本協議簽訂後,委託人先預付_________%餘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委託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一週內付清:
十、委託方指定聯繫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諮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招標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
2、________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項目招標代理合同7
本合同雙方:
委託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方將 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範圍: 施工圖紙 內容。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形式:邀請招標
二、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1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 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3、 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 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 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 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帳,全部費用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據乙方完成工作情況選擇一次性支付 元或僅支付 元,乙方均無異議。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招標代理合同8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
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
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受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
項目招標代理合同9
川建發[XX]142號
四川省建設廳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訂
XX年11月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委託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 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招標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招標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標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指定聯繫人:
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格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人,承擔本工程的________招標工作。
四、委託範圍
委託範圍如下口中劃√者:
口起草招標公告
口代擬投標邀請書
口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口協助招標人評審投標資格預審文件
口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
口編制工程量清單或標底
口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答疑、草擬答疑紀要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託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託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會
口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口編制招標報告
口辦理招標的備案手續和有關事項的公示手續
口代擬合同
口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1)招標代理服務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中標金額計算結算價,累進計取,浮動______%,合同價為¥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為¥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標底(或招標控制價)計算結算價,合同價為¥
_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預付合同價的_____%,中標通知書發出後 日內按中標金額結
算,餘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後_____日內預付_____%,餘款在乙方遞交成果報告同時一次付清。
(2)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後_____日內預付______%,餘款在標底(或招標控制價)公佈後_____日內按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結算,餘款一次付清。
六、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託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准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託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
(4)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持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後 日內,向委託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8)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託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後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託人。委託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全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則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例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失效。
十一、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項目招標代理合同10
甲方:(委託人)
乙方:(被委託人)
甲方作為石家莊市橋西區南花園商貿區“金世界”項目的開發建設單位,乙方作為具有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代理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委託代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1.工程建設項目概況如下:
項目名稱:石家莊市橋西區南花園商貿區“金世界”項目拆遷B區。
項目地點:石家莊市橋西區南小街以西,木利街以東,裕園廣場規劃路以北,永安街以南。
項目內容:商品樓及回遷樓。
項目規模:建築面積約10萬平方米。
總投資:約30000萬元。
2.委託範圍
2.1委託代理招(議)標範圍:
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重點設備和材料採購。
2.2委託代理的工作內容:
(1) 代擬發包方案,辦理項目登記;
(2) 編制工程招標方案,發佈招標公告;
(3) 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並負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4) 對投標人有關資質證件,社會信譽及工作質量、能力和其他
(5) 組織評審機構,按評審標準和辦法確定資格預審合格單位,
(6) 編制招標文件,並辦理招標文件的備案工作;
(7) 編制工程量清單;
(8) 根據甲方委託編制標底並負責保密;
(9) 組織投標人現場踏勘、對招標文件答疑及補充。並做好會議
(10)組織開標、評標;
(11)協助甲方組織召開定標會議,發放中標及未中標通知書;
(12)草擬工程合同,可參與承包合同的簽訂,根據招標文件及
(13)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將代理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種
(14)將所有備案資料在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通過,完成承
(15)與發包有關的其他事宜;
3.代理費用的負擔及支付方式
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依據,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4.甲方的權利
4.1甲方有權確定招(議)標形式及方式。
4.2甲方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有權確定乙方的具體工作內容。
4.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交招(議)標代理工作階段性的工作報告,及招標備案資料。
4.4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招(議)標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不稱職的工作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5甲方可自行編制標底,也可委託乙方負責編制標底。
4.6甲方有權審閲乙方編制的招(議)標文件,並提出修改意見。
4.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招(議)標代理前對其所要進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包括:招(議)標工作的組織、招(議)標工作的人員安排、招(議)標工作的進度安排、招(議)標工作的階段性會議、向甲方應作的階段性彙報,並有權要求乙方嚴格按計劃進行招標代理活動。
4.8在出現非正常情況或重大問題時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彙報,而不是自行決定。
4.9在代理業務中,乙方應充分聽取甲方的意見和要求,並且將甲方意見和要求深入地貫徹到招(議)標文件及代理工作中,以確保完全實現甲方的委託意願。乙方同時保證代理工作的合法有效。
4.10如果乙方的工作成果未實現甲方在本合同4.9中的合同目的,或者是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以及泄露招標的祕
4.11自擬定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必須經甲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5.甲方義務
5.1項目招標前甲方根據招標工作的實際需要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確的基礎資料、相關文件及便利條件(包括:資金來源、報建手續、場地條件等)。
5.2甲方授權熟悉本項目情況的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繫。
6.甲方的責任
6.1甲方按雙方商定的內容、時間向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相關文件和要求,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和時限性負責。
6.2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導致乙方不能收到應得代理費,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索賠。
7.乙方權利
7.1在審查投標人資質中,遵照招(議)標文件的規定及甲方的授權,有權提出對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進行確認與否的建議。
7.2對甲方要求的投資、質量、工期目標內容有進行改進的建議權。
7.3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8.乙方義務
8.1針對甲方的委託,乙方應成立專門的招標代理項目組,並
8.2在代理招標中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宣傳解釋國家、省、市有關招標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證招標投標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合法性。
8.3在履行甲方委託工作期內,乙方應運用合理的專業技能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嚴格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關於招標人的各項義務,公正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4乙方應積極協調甲方做好招(議)標前期的準備工作,提供有關諮詢服務,並嚴格履行招(議)標工作的全部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議)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8.5乙方應對招(議)標工程的各種數據、資料嚴格保密,不得接受與此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
8.6乙方不得與被代理招(議)標工程的投標人有隸屬關係或着其他利益關係。乙方的工作人員如與本項目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乙方不得參與任何可能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9.乙方的責任
9.1按時完成甲方委託的招(議)標工作內容,對招(議)標有關的各項數據、技術經濟分析結論等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9.2在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要求終止代理工作,或解除合同,
9.3乙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因乙方過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當事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甲方及其他當事人進行賠償。
9.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標單位的回扣,不得接受投標單位的任何禮品及宴請。
10.招標代理業務時限
自勘察設計招標至拆遷B區整體工程驗收投入使用。
11.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其他
12.1投標擔保要求
乙方需在招(議)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擔保,投標擔保可採用投標保函或者投標保證金的方式,具體方式和數額由甲方在招(議)標工作開展前確定。
12.2完成招標代理工作中費用承擔的約定:
合同生效期間發生的通知費、打字複印費、會務費、專家評審費(包括外埠專家的差旅費、住宿費)及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3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自身過錯而導致的工程項目不可實施,或本合同無法執行時,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有權終止合同。
12.4根據《招標投標法》之規定須重新開展招(議)標代理工作時,乙方不再重複收取代理費。
12.5補充條款: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