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代理合同彙總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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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推薦】代理合同彙總五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

乙:

甲方為處理與 公司(以下簡稱債務人)合同債務糾紛事宜,委託乙方進行相關工作。現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為甲方代理人。

二、代理事項包括:通過發律師函向債務人主張債權、與債務人談判和解、申請並參加調解、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代理法院民事一審階段訴訟、代理法院二審階段訴訟、代理申請強制執行、代理執行和解、代理執行調解、代為簽收相關款項等程序,以及其他任何可以合法收回相應款項的事項。

三、代理權限:特別授權代理,詳見雙方簽署的委託書。

四、承辦律師在代理過程中,應遵守律師道德規範和執業標準,勤勉盡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併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五、乙方嚴重違反職業道德規範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六、乙方或者是承辦律師非法使用或者非法披露在代理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機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該損失。

七、乙方在代理案件過程中,如果發現與案件有關的情況發生變化,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但是甲方已經明確乙方全權代理且不須通知甲方的除外。

八、承辦律師因客觀原因不能代理的,乙方應指定其他律師接替,並應於事前或事後徵得甲方同意。

但是,乙方指派其他律師或者是律師助理處理文件送達、調查、文件製作、文件複印、相關法律調研等程序性工作或者是一般工作不需要徵得甲方同意,也無需通知甲方。

九、因情況緊急,為維護甲方利益,乙方指定其他律師接替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後需及時通知甲方。

這裏的緊急情況,是指因為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疾病、交通或者通訊中斷客觀原因等導致乙方無法處理相關業務,而不處理該相關業務會可能影響整個案件的最後結果的情形。

緊急情況消除的,乙方根據具體情況,既可以指定原來的承辦律師恢復代理,也可以指定新承辦律師繼續代理。

十、乙方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案件,其他律師為新承辦律師。乙方應及時將新承辦律師聯繫方式通知甲方。

十一、乙方指派其他律師承辦案件,不影響約定的律師費。

十二、為維護甲方利益,在徵得甲方同意以後,乙方或者承辦律師可以將案件轉委託為他人辦理。除甲方同意以外,轉委託不得加重甲方的負擔。

十三、因情況緊急,為維護甲方利益,乙方或者承辦律師律師將案件轉委託為他人辦理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後需及時通知甲方。這裏的緊急情況,同第九條約定含義一致。緊急情況解除的,乙方應該及時解除轉委託,或者取得甲方同意後繼續轉委託。

十四、因緊急情況轉委託則由甲方承擔費用。

甲方承擔費用過於不合理的,則乙方也可以承擔部分費用,但是乙方承擔的部分費用不得超過總轉委託費用的30%,也不得高於乙方最後律師費的總額。

十五、甲方須真實地向承辦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本案所涉及的相關資料。

對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線索而導致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要承擔該賠償責任。

如果與案件有關的情況發生變化,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在本案件代理期內變更聯繫方式,必須及時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案件不能按時辦理或者是轉交款項的的,乙方不能擔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要承擔該賠償責任。

十六、乙方接受委託後,若發現甲方弄虛作假,捏造事實,隱瞞情況,提供偽證,則有權解除本合同終止代理,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如果甲方弄虛作假,捏造事實,隱瞞情況,提供偽證,導致案件敗訴的,則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

十七、甲方已得到乙方明確提醒:乙方不能保證談判後債務人付款、到法院起訴可能敗訴、即使勝訴也可能執行階段不能令甲方滿意。

承辦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意見,均不代表承辦律師就案件做出了成功或者是勝訴的保證。

十八、乙方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按照案的實際情況建議甲方採取適當的措施,建議甲方及時起訴或者申請仲裁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證債權的實現。

如果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內甲方拒絕採用起訴或者仲裁或者其他合理方式保障權利的實現,則視為乙方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須得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

甲方未及時繳納訴訟費等有關費用為拒絕採用合理的方式實現權利的表現之一。

十九、非歸於甲方或者乙方主觀原因導致債權無法最後實現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喪失債權,乙方喪失律師費。

非歸於甲方或者是乙方主觀原因導致的債權無法最後實現,包括但是不限於:債務人無支付能力、債務人破產且無剩餘財產、法院的判決、債務已過訴訟時效、無法找到債務人、債務人被註銷、債務人移居境外等等。

但是因為甲方或者乙方的主觀原因導致上述結果的,按照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處理。

二十、經向甲方介紹上海市有關律師服務收費的規定後,甲方選擇乙方的律師服務費按風險代理的方式收取,具體收費比例、繳費時間等按照第二十一到二十六條約定辦理。

二十一、甲方同意簽約當日先支付乙方人民幣叁仟元整,作為乙方承辦律師來往的交通、差旅費用包乾。

二十二、如果甲方收到債務人的相應款項,在收到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30%給乙方作為律師服務費。

甲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的,則每日按照未付律師費的0。5%支付違約金。

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及時將相關款項轉交的',甲方可以將相應款項提存;提存後甲方不再承擔責任;提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十三、如果乙方代為收取相應款項,在收到後三個工作日內,在扣除30%作為律師費以後,將剩餘款項及時轉交甲方。

乙方未按照約定及時轉交的,則每日按照未付款項的0。5%支付違約金。

乙方也可根據客觀需要,可以直接將全部款項轉交甲方,甲方按照前項的規定支付律師費。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及時將相關款項轉交的,乙方可以將相應款項提存;提存後乙方不再承擔責任;提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十四、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外,承辦律師在代理過程中所支出由司法部門、行政機關和其他專業機構收取的訴訟費(包括但是不限於案件受理費、保全費、保全保證金、執行費)、申請費、查詢費、資料複印費、材料打印費、鑑定費、公證費等辦案費用,由甲方負擔。

若乙方墊付的,由乙方憑票據向甲方據實結算。甲方拒絕結算的,自拒絕之次日起,每日按照未結算總額的0。5%支付違約金。

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及時結算轉交的,甲方可以將相應款項提存;提存後甲方不再承擔責任;提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代為收取相應款項的,可以按照前項的規定扣除相應費用後再將剩餘款項轉交甲方。

二十五、除前項規定的費用以外,乙方在本案代理過程中,無論通過何種方式解決本案,只要是乙方指派的律師或者乙方的其他人員所做的工作和勞動,都不再增加或者是減少收費。

二十六、因客觀或者主觀原因導致以非貨幣財物抵債的,則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條約定的日期為甲方取得財物所有權之日。

上述財物通過拍賣等方式變現的,則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條約定的日期為財物變現之日。

二十七、如甲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返還;如乙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律師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

二十八、鑑於甲乙雙方之間採用風險代理的方式代理該案件,因此,乙方也承擔了更大的風險。為了公平起見,在整個案件辦理結束之前,甲方不能變更代理人。

如果甲方變更代理人,則推定為乙方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必須按請求的標的額和合同約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費。

但是乙方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是律師職業道德的情形的,甲方有權更換代理人並不支付費用;乙方已收的代理費必須予以返還。

二十九、鑑於甲乙雙方之間採用風險代理的方式代理該案件,因此,雙方也承擔了更大的風險。為了維護雙方的利益,甲乙雙方必須按照雙方一致同意的原則處理該案件。

甲方未經過乙方同意而私自和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放棄或者部分放棄標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該債權的。應該按照請求的標的額及合同約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費用。

乙方未經過甲方同意而私自和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放棄或者部分放棄標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該債權的。應該按照請求的標的額及合同約定的比例,向乙方賠償損失。

在甲方授權的範圍內,乙方與對方達成的調解協議或者和解協議,為雙方一致同意;甲乙雙方在調解協議或者是和解協議上共同簽字的,為雙方一致同意;在律師的書面建議書建議的範圍內,當事人和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或者和解的,為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或者是乙方通過電話、手機短信息、電子郵件、傳真、信件等方式與對方協商並得到同意以後,為雙方一致同意;甲乙雙方通過會談協商等方式達成一致並簽署的,為為雙方一致同意;其他能證明雙方意思一致的,為一致同意。

三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相應款項執行到位之日止。

三十一、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之間正式合同,取代之前雙方之間作出的口頭或者書面的約定。

三十二、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或者補充。

本合同如有任何附件,除非另有約定,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三十三、雙方因委託代理或相關事宜發生的任何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上海市律師協會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三十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協議項目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_________網絡代理體系和管理規範》(以下簡稱規範)的有關規定(即 _________網絡代理商申請資格規範),甲方申請成為_________網絡機構代理商,並完全接受乙方的規範,經乙方初步審核符合規範中規定的該級_________網絡機構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授權給甲方“_________網絡代理商”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簡稱客户)在乙方處進行域名註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項目依據《_________網絡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 《_________網絡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範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_________網絡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共擔風險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甲乙雙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內容的規定執行。

一、代理委託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約定地區範圍內,代理推廣由甲方生產的產品。

2、合同約定的推廣區域為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合同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3、雙方可根據各自意願另行商討續約事宜並簽訂新的代理合同書。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屆滿時沒有續簽,則視為雙方自動放棄繼續合作,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二、代理資格

1、市級代理商入盟條件

有市場意識,人脈關係網覆蓋面廣,有經濟實力,營銷理念超前,學習力強,懂得市場的基礎運作,年齡範圍在_______至_______歲之間。

2、首批一次性購買_______件產品,即可獲得該區域的代理資格,簽訂代理合同並享受區域保護。

3、在正式簽訂代理合同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代理商指派相關人員到我司學習相關知識及實際操作訓練。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協助乙方制定並安排乙方代理區域內的營銷戰略、銷售形式、管理運作等銷售事宜。

2、負責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品知識培訓、經銷商營業資料。

3、負責向乙方提供用於產品銷售、促銷、推廣、廣告所需的文件資料及所需相關證明手續。

4、根據乙方要求,為乙方開具普通發票。

5、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區域內享有獨家代理權。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代理區域內直接銷售或授權他人銷售乙方代理的產品。出現以上行為,甲方賠償在乙方地區銷售的等價產品。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本區域內進行產品推廣行為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相關法規,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負責所代理產品在代理區域內的招商、銷售及與之相關的一切事宜。

3、乙方在業務活動中進行產品宣傳時,必須嚴格遵守產品廣告批件所核實的療效範圍。

4、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權區域範圍外以任何名義進行相關銷售活動,如欲擴大代理推廣區域可根據實際銷售情況提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推廣工作。

5、乙方必須應甲方要求,隨時向甲方報告業務進展及產品流向實際情況。

五、倉儲及運輸

1、甲方負責將乙方訂購的產品發往乙方指定的地點,所發生的運輸費、運輸保險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2、由於運輸不當引起質量問題或包裝破損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須在到貨之日起三日內提出異議,並提供運輸部門出具的貨物損壞或丟失證明,甲方負責更換補償等量貨物。

3、乙方保證所收到的產品在符合標準的倉儲條件下存放,否則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

六、結算方式

1、款到發貨。

2、乙方向客户結算所需發票,須由乙方填製表格後傳真給甲方,甲方在收到傳真後,方可開發票並寄往乙方指定收票人,高出結算底價部分的差價税款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發生提貨業務後三個月內不開發票甲方將不予以開票。

七、退貨政策

1、甲方為降低乙方的經營風險,甲方實行退貨制度,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貨物退給甲方。

2、甲方在收到退貨產品並核查無誤後,即日將退貨產品的貨款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同時扣除甲方的相應損失。

3、如退貨產品受潮或包裝有所損壞,則甲方有權拒絕此部分產品的退貨請求。

八、市場保護

1、甲方確保乙方的代理區域不受到惡意衝貨,若出現惡意衝貨,甲方賠償乙方衝貨等價產品。

2、乙方承諾不策劃及運作超出乙方經銷範圍的任何跨區域銷售產品的行為,如出現此種行為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九、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1、雙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如有違約(不可抗拒力除外)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解決。

2、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從雙方簽字之日起(加蓋紅章後)生效。如有異議經雙方協商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條款,補充合同或條款加蓋紅章後方可生效且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內容共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合同 篇4

委託方(簡稱甲方):

住所郵政編碼

代理方(簡稱乙方):

辦公地址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訂約各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轉讓(銷售)的標的為:轉讓底價:人民幣萬元整。根據實際情況,必要時經甲方同意,轉讓價格可適當下調。

第二條委託代理轉讓期間: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月。

第三條乙方義務:

1、為轉讓標的尋找意向買方,向意向買方詳細介紹標的情況,帶領意向客户實地看樣;

2、居間撮合甲方與買方成交,代理甲方與買方前期談判,為房地產轉讓合同簽約提供協助;

3、代擬項目轉讓合同及相關文件、文書等。

第四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保證對轉讓標的擁有無可爭議的處分權,如實詳盡地説明轉讓標的情況及瑕疵,並向丙方提供有關的權屬登記證件、資料、建設文件、物品清單等,及時解答丙方的諮詢。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和諮詢解答不真實或無效的,丙方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在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委託代理轉讓期間,甲方不得委託其他單位或個人代理轉讓本標的,亦不得直接與買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甲方應將承接的購買客户及時交由丙方統一洽談交易事項。

3、按約支付代理服務費。

第五條代理服務報酬:

1、甲方應按轉讓成交價款的%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2、若轉讓成交價大於轉讓底價,則對於超出底價部分甲方還應給予丙方的獎勵金。以上款項支付時間:在甲方與買方訂立項目轉讓合同並收到買方定金或第一筆交易價款後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凡在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委託代理轉讓期間甲方與買方訂立房產轉讓合同,均視為乙方完成代理居間義務,甲方應依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支付報酬。凡在本合同代理轉讓期限屆滿之日起個月內,甲方與乙方推介的客户(包括該客户所控股或作為實際控制人的企業)訂立房產轉讓合同,均視為乙方完成代理居間義務,甲方應依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支付報酬。

第七條關於標的交付的約定

1、甲方應依照房地產轉讓合同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買方辦理房屋交接、證照變更、產權過户手續。

2、轉讓標的實物移交時間:轉讓價款全部付至乙方代收賬户之日起個工作日(具體以房地產轉讓合同約定為準)。

3、權屬過户變更登記時間:以房地產轉讓合同約定為準

4、交付(轉移)的方式:甲方與買方辦理產權過户及標的實物移交。

5、標的在證照變更、產權過户過程中需支付的各種税、費,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由房產交易雙方各自承擔。

6、標的在移交前如存在欠費,則由甲方承擔並及時結清。

第八條關於轉讓價款的相關約定

轉讓成交後,買方應於成交之日起月內分期付清全部成交款:此付款方式如有變動,以甲方與買方的項目轉讓合同為準。

第九條轉讓標的:

合計轉讓底價:萬元整。根據實際情況,必要時經甲方同意,轉讓價格可適當下調。

第十條委託代理轉讓期間: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方辦公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5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 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仲裁)事宜,律師代理合同範本。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

第一審的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託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案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情況和本案的進展情況。本案本審終結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報告案件的最終結果。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本案而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參加訴訟(仲裁),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3、代為答辯和辯論;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經甲方另行書面特別授權後,有權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

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和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參照《**省律師服務收費臨時標準》的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涉案金額、所需時間、同行業收費標準及乙方指派律師的專業水平,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合同範本《律師代理合同範本》。依案件的處理結果作為收費依據的,另行訂立收費協議。

六、甲方未按期交納或者未完全交納律師費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暫停

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費後,恢復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七、乙方律師辦理委託事務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複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

3、經甲方同意後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本案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按約定支付律師費,且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乙方為了甲方的利益,需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利益需要轉委託的除外。

九、乙方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本案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法律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聲明。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本案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信息資料。

十一、對乙方律師在承辦案件中的意見和建議,甲方有權向乙方反映。乙方應當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核實,並及時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意見反饋給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終結包括:判決、裁定、調解、庭外和解及撤銷訴訟)。二審、再審、執行程序中甲方繼續委託乙方律師代理的,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和支付費用。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二OO 年 月 日 二OO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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