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通知書

來源:文萃谷 3.03W

從12-14起,港龍、國泰航班開始運單預審工作,各代理公司可在任何時候前來三期單證櫃枱進行單證預審,預審內容包括(品名、運單內容等)。
(一)來預審前代理需準備以下文件:
 正本運單
 一份運單複印件(上面需留聯繫人姓名和手機號碼)+報關單或無紙報關的查驗放行通知書+鑑定書複印件(如需)+廠家保函(如需)+CONSOL貨清單(如有),按此順序訂在一起,作為PACTL預留文件。
(二)對品名合格的運單:
 有放行章:單證人員會在放行章聯或無紙報關的查驗放行通知書上敲預審章。
 無放行章:單證人員會在正本運單上敲預審章。
(三)對品名不合格的.運單:
 單證人員不敲預審章,口頭告知代理品名不符的原因,退回更正後重新審單。
(四)備註:
 無論運單品名是否合格,只要有放行章,VCT仍照打
 敲好預審章後,單證人員會將運單正本、隨機文件、鑑定書正本還代理,待稱重完畢後連同交航空公司資料、稱重條來單證櫃枱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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