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管理合同範文6篇

來源:文萃谷 1.18W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經營管理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6篇

經營管理合同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下,方經營管理,雙方就相關事宜協商一致並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經營項目情況:

項目類型:□多層□高層□小高層□商業並簽訂合同。

三、承包方式:本小區所有物業管理收入和支出均由乙方負責,在獨立承包期間,乙方不需要向甲方繳納管理費用,甲方每年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支付管理補助費用。實行獨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負盈虧方式即實行費用包乾制;

1、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物業辦公用房、門衞用房、商鋪店面以及公共電氣管理設備並辦理使用移交手續。用於本小區物業管理。

2、乙方以甲方設置的“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香域加州項目部”的名義,並經甲方授權的方式,從事香域加州全部業態物業管理。

3、全部業態所收取的物業管理和內外建築體廣告收入及其它物業管理收益均由歸乙方收取並支配。

4、乙方從事XXX州物業管理所需費用(包括:人員工資、社保、工傷事故以及從事物業管理所需設備、設施、工具等購(添)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承包人押金:為了加強小區的物業管理,提升小區服務品質,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降低市場經濟衝擊帶了的風險,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由乙方向甲方繳納承包押金8萬元整(總經理4萬元,副總經理2萬元,部門經理1萬元)。

1、為了形成良好的監督機制,實現共贏,甲方將對財務狀況實施監督,委派財務會計,由財務會計向總公司上報每月財務報表。

2、由於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連續虧損超過30萬元,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將乙方的承包押金充抵虧損,不再歸還承包押金。

五、承包經營的權利義務:

1、在授權範圍內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不受干涉。增加經營項目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2、按照與物業買受人的約定和相關部門的規定收取各項費用,不得亂收、超收。

3、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因經營管理等原因產生的與承租商户、企業及其他第三者的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和承擔責任。因處置不當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4、本小區房屋及配套設施,在國家規定的報修期內如有破壞,或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需要維修的事項,由乙方負責代表甲方通知承建方免費維修。如承建方不能按時維修或經承建方同意,先由乙方墊付費用進行維修。事後乙方將維修單報送承建方,經承建方簽字認可後再將維修單報送甲方,由甲方從承建方的質保金中扣除後再付給乙方。

5、本小區房屋及配套設施,在保修期結束後,由乙方負責維修。甲方有權監督、監管乙方日常的物業管理工作。乙方服從監督、監管,提高服務質量。

6、乙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將項目物業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六、承包期間重大管理失誤的處理:

1、業主裝修必須經審核按規定進行,如出現亂搭、亂建、亂拆未及時制止,經查實,主要經理負責人扣除人民幣3000元,副經理20xx元,分管部門經理1000元,具體負責人500元。如產生嚴重後果除終止合同外,承包方還應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平時應加強物業管理,認真、仔細、周到的為業主服務,如管理出現重大失誤,造成業主鬧事、上訪,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扣除違約金乙方人民幣10000元。

3、乙方應加強車庫、地下室的巡邏檢查,確保車庫、地下室車輛財產的安全,如疏忽管理,發生車庫、地下室進水,造成業主損失,乙方除賠償業主全部損失外,還應扣除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

4、乙方應加強小區白天和晚上的巡邏,嚴格盤查外來進出人員,如管理不善,造成小區失竊,乙方應及時與失竊人員協調處理,除此之外,還要扣除違約金人民幣3000元。

七、違約責任:合同履行期間,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另一方經濟損失。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搞好學校商店經營管理,特簽訂以下合同:

1、甲方負責提供乙方超市用房100平方米,用於倉儲倉庫。貨架必須接受學校現有貨,冰櫃等設施自備。

2、乙方主要經營範圍:學習文化用品、日常生活用品、飲料、小包裝食品等。未經學校允許,乙方不得對外轉讓或承包。

3、在合同期內,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人民幣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的押金,乙方在學校範圍內享有獨家經營權利。甲方為乙方提供水電設施,費用乙方自理。

4、經營所需的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健康證、衞生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一個月之內由乙方自行自費辦理。

5、學校有權對超市出售的商品進行抽查並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發現乙方出售不符合要求的商品,學校有權給予沒收並處以一定金額罰款(罰款將從押金中扣除)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

6、乙方不得經營上級工商、衞生、教育、安全等部門規定禁止售賣的商品,不得售賣有任何問題和“三無”產品、煙酒、玩具和其他學校不允許經營的商品。如發生事故將追究承包人的相關責任。承包期內除合法經營外,還要認真打掃超市內外的衞生。

7、甲方對乙方經營的商品在衞生、質量、價格、服務態度等方面有檢查監督的權力,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8、承包期內,甲方嚴格執行上級及國家規定的節假日製度,不因節假日而延長承包期或引起其他爭議。

9、承包期:自20xx年10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14日止,乙方必須在20xx年10月15日前一次性交清33000元(叁萬叁仟元整)承包費。

10、乙方所聘用工作人員必須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無傳染病,持健康證上崗。依法經營,主動接受有關職能部門和甲方的監管,熱情為師生服務。

11、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做任何有損學校形象的事。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經營管理合同 篇3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本項目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託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商鋪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項目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户的共贏局面。

第二條 委託經營管理商鋪概況

2.1 商鋪名稱:

2.2 商鋪地理位置:

2.3 商鋪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第三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3.1委託經營管理的期限為 年,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

下一頁更多精彩商鋪委託經營管理合同範本

第四條 委託權限

4.1 委託期間,乙方應使用甲方最終確認的《商鋪租賃合同》以甲方名義與小商户簽訂租賃合同。

4.2 委託期間,乙方負責小商户的招商、續租、管理等事宜,並協調處理各方之間的關係。

4.3 委託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鋪的整體市場形象。

4.4 委託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等由乙方收取,甲方無權干涉。

第五條 商鋪管理費用

1、委託管理期間,乙方負責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範圍內的商鋪及外立面經行整體裝修,並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層範圍內的商鋪進行整體運營,同時乙方承擔委託期間內的管理費、水電及其他的運營費。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甲方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24%的裝修費,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委託管理期間,乙方每年以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8%作為裝修折舊費返還給甲方。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委託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甲方因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等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6.2委託管理期間,出租方如需轉讓或變更該商鋪所有權的,應提前30日以書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同時向受讓人披露本合同內容,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約定義務。

6.3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或撤銷本合同,若甲方作出任何不利於乙方如約使用該商鋪的行為,或干涉乙方就該商鋪獲得的使用權的處分的,甲方須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承租方對該商鋪的裝修費用、宣傳推廣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和承擔相關責任。

6.4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該商鋪經營所需的租賃、工商、税務、消防、環保、衞生、治安、城管、防疫、電信等事務、手續和申辦有關證照,辦理上述手續所涉及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6.5、甲方同意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範圍內的屋面、樓頂、外牆的使用權歸乙方,所得收益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放棄。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為提高該商鋪商業價值,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對該商鋪及該商鋪所在樓宇範圍內的商鋪進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整體規劃、招商、整合運營。

7.2乙方有權通過關、停、並、分立、裝修、與第三方聯營、合作、合夥、承包、轉租、分租、出租櫃枱等形式對該商鋪進行經營,由此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亦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7.3乙方根據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無須經過甲方同意,可以對商鋪進行整體規劃、裝修,乙方有權對該商鋪的結構進行調整,出租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議。

7.4為優化整體運營,甲方有權對其管理範圍內的公共通道等公共部分進行合理使用。

7.5 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商鋪定位、業種業態劃分、商品大類結構、佈局規劃、招商組貨、商業培訓、機構設置、開業籌備策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6 乙方負責審核招商對象的品牌,審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審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註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託書(適用於批發代理商)、品牌代理委託書(適用於專賣代理商)、税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託書等。

7.7 乙方有權收取租金、廣告費、促銷費及其它來源於該商鋪的合法、附屬收益。

7.8 乙方協調解決小商户、消費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間的衝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信息。

7.9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10在委託管理期限內,有關商鋪的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車位使用費等由乙方向物業公司繳納。

7.11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所有協議都應交一份給甲方保留備查。

7.12乙方有義務要求、監督小商户進行合法經營。

7.13 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甲方負有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範圍內的商鋪按約定的裝修標準進行整體裝修的責任,租賃期限屆滿後,如雙方決定不再續約,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約定的裝修標準(裝修標準如下約定),將該商鋪交付甲方使用。該商鋪交還甲方後,雙方就本協議形成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裝修標準如下:

商鋪裝修標準:

商鋪地面:

供 電:

間 隔:

門 面:

公用設備、設施及公共區域

地 面:

供電供水:

照 明:

消防設備:

通風設備:

乙方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上述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照下述方式處理:

1、乙方以裝飾、設備差價為標準,雙倍賠償;

2、在商鋪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其他

9.1、 因該商鋪的租賃所產生的有關税費承擔,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由承租方承擔。

9.2、 雙方均有義務配合與協助該商鋪實際經營者辦理相關經營所涉及的工商、税務、消防、環保、衞生、治安、城管、防疫等事務、手續和證照申辦。

9.3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該商鋪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4、 乙方以本協議甲方所填寫的題述通訊地址發出的書面文件,在發出之日起第3日即視為合法有效送達。

9.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商鋪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9.6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本協議壹式肆份,經雙方共同簽署後即時生效,出租方執壹份,承租方執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營管理合同 篇4

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市……路……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 法律註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鑑於: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 義

經雙方接受後,下列之各措辭,用於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 時,有以下之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為建築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築物包括傢俬、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後,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於____市___路___號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

“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築物”。

1.3 建築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 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户外及户內之標誌,升降機等等。

1.4 傢俬,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傢俬、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牆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 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 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於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枱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 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採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 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註冊的中國註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税後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於“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 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 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 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 產生的差額。

1.10 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 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 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税項。

經營管理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_________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後,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範圍:____樓以下(含____樓)全部建築,共________________間客房,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開業後________________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________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鑑於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________酒店____樓約________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____樓全部約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後________天內辦理完畢;並不受本條第________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層約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於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於______%的年回報額,並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後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 篇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就乙方承包經營“沙灣市場”的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有效期內,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以及沙灣市場建設、經營相關部門批准文件,等所有相關文件,均成為規範甲乙雙方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承包經營行為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第一條定義

1.1甲方:根據甲方擁有位於的使用權,有權按照法律的規定和自己的要求和條件,為沙灣市場的所有商鋪、攤位及所有附屬設施提供給第三人從事承包經營活動,並取得相應的效益

1.2乙方願與甲方簽定承包經營合同,成為承包經營沙灣市場的經營者,乙方同意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在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條件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1.3承包金:乙方承包沙灣市場範圍內的商鋪、攤位及附屬設施、設備而按約定數額、方式、時間向甲方交納的款項。

1.4營業總額:指乙方在承包的商鋪、攤位、附屬設施及設備從事的任何經營及利用攤位或其附屬設施、設備,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收益。

1.5附件和特別約定:本合同的所有附件部分都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做的特別約定若與本合同條款有不一致處,以特別約定為準。

1.6本合同中關於期限的計算,按年計算的,從當年1月1日起算至該年12月31日為滿一年;跨年計算的,至下一年對日的前一日為滿一年;按月計算的,從月份的第一日起計算,至該月最後一天為滿一個月;跨月計算的,至下一月對日的前一日為滿一月,無對日的,月末日為到期日。

1.7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説明或者就特定情況達成共識,本合同所約定的期限、日期均指公曆年、月、日,均包含中國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

本合同所指“以上”包含本數。除非特別説明,本合同內容涉及的金額幣種,均為人民

第二條承包經營範圍

2.1甲方將沙灣市場的經營、物業管理、市場範圍內的商鋪、攤位、附屬設施及其設備交由乙方承包經營。(該商鋪、攤位位置以及交付時的已有的附屬設施、設備,見本合同附件;現有商鋪482間11568平方米、攤位446個之平面圖,市場測量總面積:69000平方米均屬乙方承包範圍。)

2.2根據甲方營業執照許可的經營範圍,乙方按照自己的整體規劃,自主從事經營活動,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三條承包經營方式

3.1乙方按照甲方原有的經營範圍(含物業管理)在內的自主經營、自負贏虧,自行收益和承擔因其自身的經營行為所產生的利潤和虧損。

3.2在承包期內,乙方自行承擔除房屋出租税(房屋出租税由甲方承擔)以外的所有經營所需各項費用。如因乙方行為導致被有關單位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3.3證照責任:乙方從事經營所需許可證件由甲方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申領。(見本合同附件:證照交接清單)。

第四條承包期限及承包金

4.1承包期限為:貮拾年,從貮零壹肆年壹月壹日至貮零叁叁年拾貮月叁拾壹日。

4.2若乙方希望於承包期滿後續經營的,應於距期滿日至少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就承包條件重新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五條承包金、税金及其他費用

5.1乙方承包經營的承包金採用以甲方20_年的原應收租金標準為本合同二十年的承包金基數;每五年為一個增長率調整週期;逐週期遞增的方法,先繳納後經營的原則。

5.2承包金基數:(20_年甲方應收租金標準)萬元人民幣。

5.3調整週期

5.3.1第一週期: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

5.3.2第二週期: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

5.3.3第三週期: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

5.3.4第四周期:20_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5.4增長率

5.4.1第一週期總增長率為10%,但20_年度租金按20_年甲方應收租金標準不變。

5.4.2第二週期總增長率為20%

5.4.3第三週期總增長率為30%

5.4.4第四周期總增長率為40%

5.5承包金的計算:年度承包金=承包金基數×對應週期總增長率。

5.6承包金繳納時間:乙方於當年1月31日前向甲方足額繳納當年度承包金。

5.6乙方應當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繳納除房屋出租税以外的(房屋出租税由甲方承擔)各類税,並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或要求繳納相關費用。

第六條保證金

6.1乙方須於簽定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萬元人民幣,作為乙方忠實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和條件的保證金。

6.2承包期內,保證金交由甲方委託的代表人保管,交付之日起二年內,如乙方忠實地履行了本合同各項條款及乙方向甲方提供市場改造、新建方案的,甲方將其保證金全額無息奉還乙方,亦可折抵乙方20_年度承包金。

第七條裝修、改建和新建

7.1乙方在使用甲方各項設施、裝置時,如發生故障,應及時修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7.2甲乙雙方同意遵循“來添走棄”的原則,甲方同意乙方對承包經營範圍內的商鋪、攤位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改造、裝修、新建,在解除承包關係時,乙方新建或改造的固定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7.3乙方改造、新建方案應當事先徵得甲方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7.4甲乙雙方都不得因新建、改造而增加或減少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

第八條逾期支付

8.1乙方若未能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甲方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所欠甲方承包金的千分之三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該逾期付款金自應付之日起算,直至實際付款日止,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9.1甲方有權按約定收取承包金。

9.2甲方保證對所發包的標的物具有合法使用權。

9.3對乙方所承包的房屋裝修、改造或新建的方案及時審查並提出修改意見。

9.4本協議簽定後甲方應及時將沙灣市場移交給乙方經營管理,乙方在確認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等處於適用狀態,能夠滿足乙方正常承包經營需要時預以接收。

9.5甲方將沙灣市場設備設施管道等線路圖及相關資料提供給乙方。

9.6甲方負責沙灣市場統一證照的辦理、換證和年檢後提供給乙方。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0.1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承包金。

10.2乙方應當合法經營。

10.3乙方應當愛護沙灣市場設備設施及環境衞生,及時維修和清理,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乙方負責向使用人統一收取並開支,乙方自負盈虧。

10.4乙方確需改建或新建市場內結構設施的,方案應當事先徵得甲方或甲方授權代理人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10.5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有關政策和法律,否則後果與經濟責任自負。乙方與第三方之間簽定的任何協議與甲方無關,涉及甲方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10.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對此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10.7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對外經營活動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收益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10.8承包經營期內,遵守政府有關防水、防火、防盜、及人身安全的規定及要求,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壞,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承包經營標的物交還

11.1本承包經營合同屆滿或因乙方承包期內造成本合同提前終止,並須在30日內完整地將承包標的物交給甲方,乙方在撤離後承包經營區儲存的所有物品視作乙方的遺棄物,甲方有權進行騰空或甲方認為適當的處理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責任的免除

12.1若因甲方無法控制或不可歸責於甲方之原因造成的地震、火災、風災、水災、等自然災害,其它不可抗力及其他事故或者由於國家、地方政策變化、政府相關部門的行為以及其他非甲乙雙方原因致使市場不能正常營業或致使乙方及其人員的財產、人身遭受損害或損失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應免除乙方在此期間不能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及其他費用,如果由於上述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本合同自動終止,自終止之日起十日內,甲方應無息返還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未到期承包金及保證金,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13.1甲方主體的變更:合同有效期間,如甲方將沙灣市場轉移給第三方或者權屬發生變更時,應提前三個月明確告知乙方權屬變更的情況,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讓的權利。乙方明確放棄優先購買權時,本承包經營合同對新業主及乙方繼續有效,新業主及乙方均必須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條款,甲方主體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經營履行,甲方也不承擔違約責任,唯甲方應與新業主辦妥交辦手續。

第十四條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4.1合約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申請,經雙方簽定合同解除協議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14.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中途撤離沙灣市場,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乙方交納的承包金不退還乙方,同時乙方還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剩餘承包期基本承包金總額的三倍金額作為違約金,如仍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14.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擅自終止本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已交納的全部承包金,同時甲方還應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剩餘承包期乙方營業總額及改建、新建投資總額的三倍金額作為違約金,如仍不足彌補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5.1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之規定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合同的任何義務均須向受損方賠償損失,賠償金額為受損方的可證明之實際損失的金額的一倍,違約方應在受損方提出書面要求後的7個工作日內向對方支付該等損失賠償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

16.1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17.1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效力。

17.2雙方聲明

17.2.1雙方聲明:本合同系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共同確定,在鑑定本合同過程中,雙方已對涉及到各自權利義務的條款進行了充分的協商和告知,並達成了共識,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認為本合同符合公平原則,且願意接受合同條款及附件內容約束。

17.2.2乙方特此聲明:本合同內容及附件內容已經完全明瞭和統一,並且瞭解沙灣市場現狀。

17.2.3甲方特此聲明:在簽定本合同時沒有任何隱瞞和欺詐行為,並且已就乙方共享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義務、責任進行了充分説明。

17.3條款標題:各條款的標題為方便參閲而設,所起的作用僅為提示和説明,以利於理解、並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釋或者描述各具體條款的範圍和限度。

17.4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所有條款的解釋或者描述有爭議時,應當做出有利於乙方的解釋。

第十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見證人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