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房屋買賣合同五篇

來源:文萃谷 2.59W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買賣合同5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房屋買賣合同五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授權人:

性別:____ 出生於____ 年____月____日

現住址: ____省____市/縣____鎮/區 ____街道/小區____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系受託人的。

受託人: 性別:____

出生於____ 年____月____日

現住址:____省____市/縣____鎮/區 ____街道/小區____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系授權人的。

本人於____年____ 月____日出售的位於 ,因委託人外地上班無法親自辦理相關事宜,特委託代理人代辦《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事宜。

委託人: 受託人:

(簽名/蓋章)(簽名/蓋章) 時 間: 年 月 日時 間: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1、 農村集體土地不可擅自用於商品房開發

[案例]:某開發公司同某鄉合作開發了一塊屬於鄉級所有的農村集體土地,公司出錢、鄉政府出地,開發了100多棟帶大棚的二層“洋房”公開銷售,吸引了許多城市居民前去購買。集體土地可以進行“商品房”開發公開銷售嗎?

[分析]:這種“商品房”的開發及銷售均系違法行為,不具有法律效力,其房屋銷售合同為無效合同。其理由:(1)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建設佔用土地,如是農用土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必須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2)農用地的轉用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已批准的農用地轉用範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應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並依法辦理土地徵用、補償手續;(3)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集體所有土地經依法徵用轉為國有土地後方可有償出讓,即交納入地出讓金;(4)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項目嚴禁市場銷售,城市居民購買農民房不受法律保護。

[王富利律師提醒]:(1)購房商品房一定要查詢該項目是否具有《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有了此證,表明國有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等四證齊全,此房可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2)事先可到房地產交易所官方網上查詢,若網上未登記備案,則最好不要購買。

2、工業用地上建住宅最好別買

[案例]:前不久,王先生看中了市郊某工業園區內一棟獨門獨院“公寓式”小樓,價格低、環境好、距離市區又近,可一瞭解,此房

土地性質為工業用地,房屋產權證是“辦公用房產權證”,不能按揭貸款,還無法遷入户口。是買還是不買,王先生陷入了兩難之中。 ”的房屋,最好不要購買。第一,此房屋的土地性質為工業用地,國家規定嚴禁在工業用地上開發建設除工業廠房、工業辦公用房、工業配套用房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公寓住房”出售。第二,雖然工業用地上可以建造不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可以辦出辦公用房的產權證,但和普通住宅產權證書完全兩樣,一旦消費者購買了此類房屋,日後將面臨諸多問題,如:銀行一般不予按揭貸款,無法公證、小孩上學,使用水、電、煤、暖氣等配套將全部按照工業用房的標準繳納,要比生活用房貴不少。

[王富利律師提醒]:購買商品住房土地用地性質不可忽視。工業用地國家規定使用期限為50年,居住用地使用期限為70年。此類房屋不享受住宅用地使用70年期滿自動續期的權利。

3、“鄉產權”房屋不受法律保護

[案例]:幾年前,劉女士在旅順北路購買了一棟180平方米帶大棚的兩層“小洋房”。最近,因生意需要,想貸點款,銀行卻以該房屋產權證不是國家法律認可、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房屋產權證為由,不予以貸款。劉女士這才知道自己購買的樓房的產權證是鄉一級政府頒發的所謂“地產小產權證”的“鄉產權”。

[分析]:諸如此類的“大棚房”、“生態房”、“農業園”一般都是打着農業項目的旗號,在農村集體土地上開發建設的房屋,由於此類房屋所用土地沒有變性為國有土地,沒有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

地出讓金,沒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因而無法辦出國家法律認可的、享有房屋所有、轉讓、處分、收益等權利,並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房地產交易所)正式頒發、國家建設部統一印製的《房屋所有權證》。一是從法律角度講,“鄉產權”房屋不受法律保護。二是從日常生活講,“鄉產權”房屋不能公證、不能貸款、無法體現個人財產。三是周邊的配套設施不完善。

[王富利律師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房屋前要弄清楚土地性質,分清居住用地、工業用地和出讓土地、劃撥土地的界限,要弄清房屋所有土地性質是不是國有出讓土地,是不是商品住宅項目,有沒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不可聽信開發商諸如“可變更為國有土地”、“可變更為產權房”的承諾,因為補辦土地出讓手續要通過國土資源部門的層層審核,有些集體土地變性國有土地還要經過省國土部門或國家國土部門審批,商品房經營用地還要經過招、拍、掛環節,所以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

4、購買“合作房”、“聯建房”要慎重

[案例]:賀女士通過“中介”,相中了位於郊區附近一棟合作聯建二手“別墅房”,此樓獨門獨院、價格便宜、環境好,很快賀女士就同“中介”簽訂了“居間合同”。可與賣主一接洽,才知此房賣主僅有一份當初同開發商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和一張購房發票。 [分析]:(1)購買“合作聯建房”,特別是農村集體土地上合作開發的聯建房尤為注意,我國《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的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建設

佔用土地,如涉及農用土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2)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司法解釋規定:集體所有土地,經依法徵用轉為國有土地後方可有償出讓。集體土地的所有者違反規定擅自與他人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應當認定合同無效;(3)該房屋是某開發商與村裏合作開發聯建,其性質為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特殊形式。該村在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過程中未辦理法定的手續,不具有法律效力,其土地上開發建設的房屋無法進行辦理有關房屋權屬方面的證明即房屋所有權證書。

[提醒]:通過“中介”購房,首先要了解此房屋的土地性質是國有出讓土地還是集體土地,若是後者,最好不要購買;購買二手房,還要查詢賣方有無此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書,若僅只有一份合同和一張發票,再便宜的房屋也不宜購買。

5、海景“地產房”買不得

[案例]:葉先生在海邊看中了某“生態小區”觀海房——一棟兩家連體二層小樓房,有地下室、有車庫、有私家花園,一、二層居住用房,每平方米4980元,一套250平方米樓房125萬人民幣。經瞭解,此樓房屬於集體土地上開發的“地產房”,土地使用期只有50年,不僅辦不了房屋所有權證書,而且購房時還要繳納總房價的4——8%的土地使用費。

[分析]:(1)在集體土地上開發建設的“海景房”等“商品房”,辦不了法律認可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因為它所佔有的土地是集體土地,國家法律明確規定,集體土地不能用於商品房開發建設銷售;(2)

由於是集體土地,沒有辦理土地徵用和集體土地變性國有出讓土地手續,沒有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出讓金,沒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也就無法辦理國家法律認可的、國家建設部統一印製編號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房地產交易所)登記備案並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3)這些房屋所佔土地往往是開發商從村或鄉鎮租用集體土地(一般為50年),葉先生除了購房款外,還要向開發商繳納購房款4%的土地使用費。而國家法律規定商品房居住用地為70年,土地出讓金包含在每平方米的房價中,由開發此商品房的開發商一次性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

[王富利律師提醒]:(1)購買此類集體土地上開發的、辦不了房屋所有權證的“地產房”風險比較大,最好不要購買;(2)購買此類房屋最好的辦法是看其開發的小區是否具有《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有了此證則證明此房所佔土地必定是出讓的國有土地,可以辦理法律認可的房屋所有權證;(3)必要時,可到房地產交易所查詢該樓盤是否已登記備案,若登記備案的,則可放心購買。

6、購買“尾房”要留神

“[案例]:前不久,小王購買了某小區一套開發商剩下的“尾房”,按規定的日期和開發商提供的有關手續到交易所辦理房屋產權證書,可一瞭解,此套房早在一年前就被開發商抵押給了銀行,非要等抵押解除後,再辦理產權證。

[分析]:“尾房”產生的原因大致有三大類:一是“問題尾房”,如土地開發規劃等必備手續不齊或未交開發土地出讓金、户型不合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賣方):***,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買方):***,公民身份號碼:****************。

甲方擁有位於**號的房屋一套、柴間,產權面積分別為1*3.88平方米、*.76平方米(包括公攤在內)。現甲方將該房屋賣給乙方。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及產權情況

1、甲方房屋座落於*****的房屋一套、柴間,產權面積分別為1*3.88平方米、*.76平方米(包括公攤在內),房屋結構為框架,用途為住宅。

2、甲方房屋在出讓前不存在任何抵押、債權債務等權利瑕疵。如有出現任何權利瑕疵,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甲方為房屋的所有權人,甲方應確保有權出讓該房屋。

第二條交易價格及付款方式

1、房屋售價為人民幣元。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元給甲方,甲方應出具收款憑證。

3、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日內,再付購房款人民幣。

4、在房屋不動產權證書變更登記為乙方之日,乙方付清剩餘購房款人民幣元。

第三條房屋交付

1、甲方應在乙方付清款項時,立即將該房屋的房產證、門牌證等有關權利證書交付乙方,並將房屋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四條產權變更登記

1、該房屋變更登記到乙方名下所需繳納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水電過户等手續。如甲方故意拖延的,甲方按每日人民幣**0元,賠償乙方的損失。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支付款項的,逾期達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定金;甲方在收到定金後,不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2、甲方拒絕履行交付義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退還全部已支付的款項,並按月利率1%計算已支付款項的利息作為違約金。

3、如出現本合同第一條第2項情形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已支付款項的三倍賠償乙方的損失。

第六條其他事項

1、從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對該房屋進行處置,包括贈與、轉讓、出租、或從事商業活動。

2、當房屋因城市規劃再次面臨拆遷安置時,拆遷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3、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生效及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2、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附件是合同重要組成部分,附件一為甲方身份證複印件,附件二為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另行約定。

甲方:簽名(蓋章)乙方:簽名(蓋章)

日期:日期: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合同雙方當事人(須由本人親自填寫,並確保所填聯繫方式真實可靠,以便能及時取得聯繫;如聯繫方式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對方):

出賣人(甲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且其對該房屋的處分已徵得該房屋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2、甲方願意將房屋出賣給乙方;

3、乙方願意購買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5000元整;

5、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尚未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情況。

1、本合同所稱標的房屋是指位於長沙市雨花區鄉村組棟單元房及該棟底層東頭南向第二間雜屋。

2、該房屋102房套內面積為_____平方米,雜屋套內面積為_____平方米。

3、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隨房屋一併轉讓。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房屋的交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款,乙方還應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 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已包含在交易總價中。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不再另行計價。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

2、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於乙方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____天內支付。

第五條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的約定。

1、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將本合同項下房屋全部交付給乙方,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2、甲方應當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開始辦理產權登記後日內(最遲不超過房屋所在地其他所有權人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之日),及時辦理權屬登記(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

3、甲方應當在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日內,及時將房屋權屬登記過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條税費分擔約定

1、甲方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所需要的税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等一切税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將房地產過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費的交易税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等一切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3、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的約定,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處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甲方,並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乙方房屋損失,同時按乙方投入房屋裝修的費用賠償乙方的裝修的損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 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特別約定

房屋交付後,如發生房屋徵收或拆遷等對房屋及相應土地的補償,由乙方所有。

第十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一條陳述和承諾條款

1、甲方承諾:甲方擁有對本合同項下房屋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承諾:真實地願意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房屋。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湖南君安達律師事務所見證。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律師事務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權利人書面同意聲明:

見證人: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一)座落於___,建築平面或物體表面的大___平方米;

(二)房屋的佔有權證號為___,國有地盤使用權證號為___;

該房屋佔用規模內的地盤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第二條上面所説的房產的生意業務價格為:單價:羣眾幣___元/平方米,總價:羣眾幣___元整(大寫: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第三條乙方在___前應向甲方給付定金羣眾幣___元整(大寫: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上面所説的定金在乙方___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付款時間及方式乙方應於本合約發生效力之日起___日內將該購房合約範本房屋全部價款給付甲方。具體付款方式為:

第五條甲方承諾在本合約發生效力之日起___日將房屋交給給乙方,並在交給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甲方應在___前將其落户居住於該房屋的户籍關係遷出。

第六條甲方承諾幷包管,依法享有本合約所售房屋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給乙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約發生效力之日起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掛號構造申請管理房屋佔有權變更掛號手續,依法取得房屋掛號在乙方名下的《房屋佔有權證》;並在乙方領取《房屋佔有權證》後,按有關劃定向地盤治理部門申請管理當房屋地盤使用權變更掛號手續。

該房屋地盤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管理:

□該房屋地盤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地盤使用權證所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約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地盤使用權為劃撥材料購銷合約範本取得,根據有關劃定,其轉讓需繳納地盤出讓金或地盤收入金的,雙方約定,該用度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除本條已有約定外,管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度劃定各自承擔□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第八條房屋毀損、滅失的危害自□房屋正式交給之日□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九條該房屋正式交給時,物業治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信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置懲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包管已如實陳述本合約所售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包管該房屋在生意業務時沒有產權糾紛或影響雙方生意業務的不論什麼法令障礙,有關按揭

、抵押、租賃、税項等,甲方均在合約發生效力前辦妥。發生效力後如有上面所説的未清事變,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10月1日條乙方未按本合約的約定支付房價款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過期支付房價款的,每一過期裝備購銷合約範本一天,按應付未付房價款的極其之___支付違約金。乙方過期支付房價款超過___日,甲方有權排除本合約,甲方在排除合約之日起___日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謎底增補

第十二條甲方未按本合約的約定履行義務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過期交給房屋的,每一過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極其之___支付違約金。甲方過期交給房屋超過___日,乙方有權排除本合約。甲方應在乙方排除本合約之日起___日內將已收房價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並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___支付違約金。2、如因甲方的存心或不韙造成乙方不克不及在本合約約定的時間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___支購銷合約範本大全付違約金。

謎底增補

第十三條本合約未央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增補條款或增補和談。增補條款或增補和談和本合約的附件均為本合約不成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效力。

第十五條因本合約或與本合約有關的不論什麼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處理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依法由羣眾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六條本合約一式___份。此中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份,提交處理房屋權屬掛號構造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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