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服務合同7篇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區物業服務合同,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________市物業管理條例》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名稱:_________;
2、物業類型: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3、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分別為別墅_________平方米、複式別墅_________平方米、高層_________平方米、多層_________平方米);
商業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服務樓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含首層停車庫);
其它面積(配電房、地下室等)_________平方米。
6、住宅户數:_________户(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業主入夥户數_________户,_________户未入夥)。
第二條委託管理事項
1、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供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籃球場、兒童遊樂園、康樂設施、中心廣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本住宅區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消殺;公共區域綠化等。
6、本住宅區交通、車輛行駛、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區的安全管理,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安全監控和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做好小區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區的社區文化的開展建設。
9、本住宅區物業、業主、管理服務檔案、資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關法規和行業政策規定的,和在本合同簽訂後新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a、無償使用;
b 、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a、_________。
b、_________。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條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______%。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元;支付期限:____;方式: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____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元,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或甲方承租人違反本協議及該物業管理文件的規定屬違約,若因甲方或甲方承租人違約而造成該物業管理失當或乙方的損失,甲方或相應責任人應予賠償,賠償以實際損失額為限。甲方或甲方承租人因違反管理公約等文件,構成的違約行為,責任方還應按該等文件規定向乙方交納違約金。
2、若因乙方管理不當、疏於管理而造成甲方的物業的損失,乙方應負責修復。若因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物業所有權的業主聯名投訴或聯名提議要求撤換乙方,乙方自願終止本合同,將物業完整地移交甲方。
第八條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2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地 址:
郵 編: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地 址: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郵 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家、省、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為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一) 小區:
物業名稱: ;
物業類型: ;
坐落位置: ;
建築面積: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通過竣工驗收合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風道、共用照明、配電系統、電梯、二次供水加壓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等)的日常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不含法規規定的大中修理及改造更新)。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護管工作,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補充:甲方在乙方正式進駐前應完成如下基礎工作
1)管道疏通,清理垃圾,化糞池清掏完畢(甲方監督完成)。
2)地上停車棚改造增設完畢(為止甲方執行確定,日期待定),地下車庫非機動車停車位選址完畢。
3)圍欄上增設鐵絲網,缺損圍欄及照明修復,
4)監控設備(包括地下車庫的監控設備)維修完畢。
5)各單元門禁對講系統、閉門器和樓道維修完畢。
6)小區公共照明及其他公用設施設備維護完畢(車道閘、刷卡機、起落杆、(RF或藍牙)車輛感應器、任性門禁翼閘系統、水泵、變頻櫃等)
7)小區道路缺損及沉降地面修復工作。
8)給排水管網檢修完畢後移交。
9)小區全部消防設施有甲方負責協調高聳房地產開發公司,進行完善和通過消防竣工驗收合格的工作,乙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10)物業費及相關費用(電梯、水泵房、照明、空調等全部公共能源費用)由甲方與上任物業公司結算完畢後在小區公司兩週,並準確核算後移交乙方。
11)因本小區代為管理運行,熱力貴公司不負責本小區供暖。小區供暖由乙方代為管理運行,供暖產生所有費用和收取的哦個年暖費
12)甲方應協調衞生所和酒店,與本小區連接部位採取封閉措施,以保障本小區業主財產和人身安全不受外來侵害,乙方不對通過上述2處場所進入本小區的外來侵害事件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率計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不定期檢查乙方物業服務質量,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綜合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屬實的,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甲方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勸阻、仲裁等相關合法催繳催改措施;甲方並對上述事宜負有協助配合義務。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不低於200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起一月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承租户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屆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乙方利用共用部位開展多種經營收入扣除必要的費用後,歸屬全體業主所有。該款項專項列支,除開展各種社區活動和節假日活動的經費支出外,優先用於補充小區公共應急搶修費用,結餘部分轉作專項維修資金。
7、負責協調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一般採取聯合下文(蓋公章)方式,特殊情況甲方應乙方要求給予必要協助。
9、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0、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務不到位、不及時,不盡責等消極怠工行為及產生的不良後果,按照合同約定的合格標準進行一次性(100—500元)罰款,該款項專項列支,由甲方決定使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定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助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以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明細。
8.對本物業的公用部位和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建完善配套項目或開展多種經營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按照《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第六條 管理目標及達標約定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甲方提供的共用設施設備和共用部位通過竣工驗
第七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服務收費選擇包乾方式收取,按照一年一交的時間標準收取;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按業主擁有的物業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1)高層住宅: 元/月﹒㎡,電梯電費和二次加壓供水電費按照實際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攤收取。
(2)、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商業物業電梯電費和二次加壓供水電費,按實際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攤收取。
(3)、住宅空置房(已上房業主長期未住)的物業費由甲方通知業主及時繳納,3個月不交的,甲方應協調業主繳納,協調無效的情況下,乙方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催繳。
(4)、地下車庫售車輛車位服務費,按 元/個/月,一次性按照全年 元/個支付給乙方。
(5)、辦公樓由乙方承擔的維修養護工作,甲方承擔維修養護產生的人工費和配件更換費。
(6)、甲方負責承擔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急更換及改造、搶修費用,上述事宜乙方應配合甲方工作,甲方有權對上述費用及方案進行審核。
(7)、合同期內本小區垃圾清理清運費用由乙方負責,並不受外因變化影響。
(8)、在保活期內,草坪補植及開春後木本植物補種費用,由甲方負責。
2、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固定資產折舊 與低值易耗品攤銷;
(9)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0)法定税費;
(11)物業管理企業利潤。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3、為保證物業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順利進行,乙方為項目配備必要的物業管理辦公設施。
4、為保證小區物業服務正常開展,甲方應按照約定對部分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進行必要的改進。改造標準應不低於創建市級優秀住宅小區的標準執行。具體施工改造工程應於本合同簽訂日內完
5、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6、房屋建築(本體)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小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濟寧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乙方進行施工,協調業主配合維護。沒有交存維修基金的維修改造費用,由相關受益業主分攤。
7、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一年一次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 前履行交納義務。
8、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9、利用儲藏室和車庫改作住宅或者經營用途的,按住宅或商業物業標準收取服務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佔用小區和樓道內共用部位存放雜物的,應立即清理。佔有共用部位經營活動的,需按照物業公司劃定區域範圍有序經營,並交納物業服務費補充小區排污、維修等支出。
10、對違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規定的物業使用人、業主,乙方可根據《__省物業管理條例》、《__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業主管理公約等規定進行處理。
11、禁止個人在小區內私自從事收費的房屋中介業務,及房屋租賃諮詢和廣告代理業務。上述業務由物業公司統一管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負責追究相關責任方責任。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期限,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
2、本合同期滿前 個月,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3、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4、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
5、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6、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侵害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8、本合同內容與國家政府部門相關法律法規衝突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9、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物業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備註:以下情況,甲方應配合乙方聯合下文和提供必要的協助。
1、違規佔用公共區域擺放雜物。
2、公共區域亂張貼宣傳廣告問題,户外廣告牌亂放,建議統一更換鋁塑板廣告牌。
3、擅自改變住宅用途及的拒交相關物業費問題。
4、創建文明居住環境中,部分生活陋習問題(大聲喧譁、車輛亂鳴笛、亂撞杆、居民隨手扔垃圾等)。
5、違規飼養寵物及家禽家畜的問題。
6、建築物共用部位違規使用及侵犯共用權人相鄰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的問題。
7、如對本合同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有異議,可對本合同所計費的物業類型按__市物價局、__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3
20xx年7月15日,XX業委會收到貴公司關於物業服務合同到期的告知函,鑑於貴物業公司的發展已決定不續簽合同,在此XX業委會深表遺憾,同時也感謝貴物業一直兢兢業業的工作精神。希望貴公司能站好最後一班崗,一如既往地認真對待小區的管理工作,XX業委會也將盡快選聘新的物業公司進駐小區進行管理。
為了有序辦理移交手續,請貴公司在8月15日前向業委會提交以下幾方面的資料:
一、關於物業服務合同附件四(改造資金項目)中,請向業委會提供合同三年內整改資金的投入明細表、以及剩餘改造項目資金的使用計劃。
二、小區內公共區域的六年(20xx年-20xx年)廣告費收益的分配方案和分配結果報告。
三、關於本體維修金帳户,合同規定每月15日前須準時將上月所收本體維修金打入共管帳户。從7月份開始,每月向業委會提供相應對帳單。
四、提供20xx年所有電梯檢測報告。
五、提供20xx年小區消防檢查合格報告。
六、將小區所有的圖紙檔案,編號後明細造冊,上交業委會
複印件。
七、提供XX小區客服中心20xx年1-7月的財務報表。
八、其他未詳盡文件,請貴公司補充。
注:所有提供材料請加蓋公章或財務章。
XX花園業委會
20xx年7月18日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4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第五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九條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的___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5
代表人: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怡清園業主公約》、《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及有關法律、法規,怡清園業主委員會委託________公司為怡清園小區提供物業服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受託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遵守本合同約定。
第二條委託服務的事項
受託方應提供以下服務: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2、共用設施、設備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運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門禁、電梯等;
3、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4、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處理等;
5、小區內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維護;
6、用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手段維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進入本小區,將在本小區內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辦;
7、保管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8、按北京市的政府有關規定代收、代繳水電等費用;
9、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根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限於緊急狀態且不得使用器械)向業主委員會報告、向法院起訴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應當由物業服務公司提供的小區公共服務,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受託方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或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嫁給第三方。
受託方不履行上述某項義務或提前終止合同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三條服務收費標準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向受託方交納以下費用:
1、保潔費(含化糞池清掏費和垃圾清運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
2、保安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
3、小區綠化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
4、門禁、監控、消防系統運行費公共照明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
5、水泵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無水泵的二、三號樓不收;
6、電梯費(含電梯檢驗費與電梯用電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元收取,無電梯的二、三號樓不收;
7、公共設施維修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____元收取;
8、管理費(含營業税與物業服務公司的利潤),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__元收取;
9、供暖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個供暖年度____元收取;
10、停車管理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_________元、地下每車每季_________元收取;停車場地使用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_________元、地下每車每季_________元收取;臨時停車,每次逗留時間不超過______小時的來客免收,超過____小時的按地上每車每小時______元、地下每車半小時______元收取管理費,超過半小時算一小時,不足半小時不算,大型車輛加倍。
商鋪的管理費、暖氣費按套內面積收取。第1-6項收費按每100平米套內面積折算為一户,電梯費暫不收取。如商鋪需要經常性地使用電梯,須事先與業主委員會商定電梯費價格。
第四條交費辦法
上述第1-7項收費及第9項供暖費、第10項車輛管理費應與受託方完成相關任務的支出(含提供相關勞務的工人工資)相符,多餘部分受託方應交給業主委員會,歸全體業主共有。停車場地使用費應於收費後按季交給產權人或共同產權人(由業主委員會代表)受託方的利潤與受託方管理層的`工資只能從管理費中提取。
管理費於提供服務後按季交納,暖氣費按供暖年度預交,其他費用均按季預交交。相關服務開始提供滿一月後尚未交納的,受託方可以在公告欄公示催交。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費或由物業代收、代交的費用逾期的,從享受服務滿一月之日起受託方可以加收滯納金:逾期的第一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的第二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從逾期的第三個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五條家庭服務
受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一週內製定各種家庭維修服務的收費標準(維修輔助材料如螺絲、釘子、凝結劑等包括在維修服務費內)與保證修理質量的時間,報業主委員會備案後公佈。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出委託時,受託方必須接受委託並按公佈的標準收費;在保質時間內出現修理質量問題的,受託方應當免費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購買,如需受託方提供則應先跟用户就材料價格達成一致意見。
第六條服務標準
受託方的服務質量應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建立維修服務回訪制度,每年進行年檢並保存大、中、小修的相關記錄,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2、保潔服務:居住區域的道路、樓梯每天清掃一次,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及時清理居住區內公共場所的廢棄物,及時清掃積水和積雪,及時組織清理亂堆放的物品、亂張貼的宣傳品。
3、保安服務:24小時專人值守,進行日常巡查,對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緊急情況有處理預案並於事發時及時處理,配合派出所處理區內的違法現象,不得對業主及其家屬使用暴力,對來犯外人使用暴力時不得超出正當防衞限度。
4、綠化管理:綠地無雜物,基本無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時,無明顯枯枝及病蟲害現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責任制,定期進行消防訓練,定期巡查、檢修消防設備,保證消防設備完好並有明顯標誌。
6、車輛管理:車輛停放有序,設有專人負責看管,對區內停放車輛的人為損傷與區內停放車輛的失竊負補充責任(就侵權人或保險公司賠償後剩餘的損失負責)
7、裝修管理:監督業主和施工單位遵照有關規定進行裝修並對裝修過程進行監控。
8、檔案資料管理:設專人管理,建立檔案資料管理辦法,並對物業基礎資料和業主入住後的相關資料統一管理。
9、急修:_________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_______%以上;小修:_________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______%以上。
10、供暖:保證門窗長時間關閉的情況下頂樓北向房間氣温不低於15度。
第七條保障措施
為保證以上約定達到目的,委託方享有下列權利:
1、審定受託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及需要業主與物業使用人遵守的各項規章制度;
2、檢查受託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執行情況;
3、審查受託方的費用支出情況(管理費除外)並在小區內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羣眾意見的強烈程度而定)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工作的滿意程度進行民意測驗,民意測驗的樣本數不得低於_________人。
委託方在享有上述權利的同時應履行如下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向受託方無償提供套內面積____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託方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這些材料已由開發商交給受託方);
3、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受託方催交;
4、協助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服務與收費遺留問題。
第八條獎懲
受託方提供服務或進行管理應儘量做到服務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使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的服務與管理滿意。民意測驗將對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條規定的委託事項分別按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四個指標打分後取平均值。民意測驗對受託方的平均滿意率達到_________%為受託方取得全部管理費的條件。平均滿意率每降低_________個百分點,應扣減測驗前一季度和測驗後一季度的管理費各_________%.平均滿意率不足_________%,委託方可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並免除負違約責任。平均滿意率超過_________%,或平均滿意率超過_________%且有明顯的通貨膨脹(_________%以上),委託方應建議業主大會適當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費標準。
第九條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
1、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到期時,任何一方不願續約的,應當提前_________天告知對方,否則視為同意本合同自動順延一年。但因服務質量太差導致業主與物業使用人抽樣調查平均滿意率低於_________%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條款限制。
3、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受託方必須於_________日內向委託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委託方應當採用公告催交、出具證明材料、出庭作證等方式協助受託方追收欠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當交納的費用。
第十條附則
1、本合同草簽後需依《____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進行公示,公示_________天后無異議或異議者不足規定人數的,加蓋業主委員會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2、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對合同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補充協議實質性地修改了合同條款的,需要完成《____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公示程序。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向海澱區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區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區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於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________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一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並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審核,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於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_________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7
委託方XX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及配套設施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區永泰莊北路甲19號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第一條 根據《怡清園業主公約》、《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及有關法律、法規,怡清園業主委員會委託________公司為怡清園小區提供物業服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受託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遵守本合同約定。
第二條 委託服務的事項
受託方應提供以下服務: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2、共用設施、設備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運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門禁、電梯等;
3、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4、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處理等;
5、小區內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維護;
6、用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手段維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進入本小區,將在本小區內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辦;
7、保管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8、按xx有關規定代收、代繳水電等費用;
9、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根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限於緊急狀態且不得使用器械)向業主委員會報告、向法院起訴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應當由物業服務公司提供的小區公共服務,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受託方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或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嫁給第三方。
受託方不履行上述某項義務或提前終止合同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三條 服務收費標準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向受託方交納以下費用:
1、保潔費(含化糞池清掏費和垃圾清運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2、保安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3、小區綠化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4、門禁、監控、消防系統運行費公共照明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5、水泵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無水泵的二、三號樓不收;
6、電梯費(含電梯檢驗費與電梯用電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無電梯的二、三號樓不收;
7、公共設施維修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XX元收取;
8、管理費(含營業税與物業服務公司的利潤),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 X元收取;
9、供暖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個供暖年度 XX 元收取;
10、停車管理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 XX元、地下每車每季 XX元收取;停車場地使用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XX元、地下每車每季 XX元收取;臨時停車,每次逗留時間不超過2小時的來客免收,超過2小時的按地上每車每小時 1 元、地下每車半小時 1元收取管理費,超過半小時算一小時,不足半小時不算,大型車輛加倍。
商鋪的管理費、暖氣費按套內面積收取。第1-6項收費按每100平米套內面積折算為一户,電梯費暫不收取。如商鋪需要經常性地使用電梯,須事先與業主委員會商定電梯費價格。
第四條 交費辦法
上述第1-7項收費及第9項供暖費、第10項車輛管理費應與受託方完成相關任務的支出(含提供相關勞務的工人工資)相符,多餘部分受託方應交給業主委員會,歸全體業主共有。停車場地使用費應於收費後按季交給產權人或共同產權人(由業主委員會代表)受託方的利潤與受託方管理層的工資只能從管理費中提取。
管理費於提供服務後按季交納,暖氣費按供暖年度預交,其他費用均按季預交交。相關服務開始提供滿一月後尚未交納的,受託方可以在公告欄公示催交。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費或由物業代收、代交的費用逾期的,從享受服務滿一月之日起受託方可以加收滯納金:逾期的第一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的第二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從逾期的第三個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五條 家庭服務
受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一週內製定各種家庭維修服務的收費標準(維修輔助材料如螺絲、釘子、凝結劑等包括在維修服務費內)與保證修理質量的時間,報業主委員會備案後公佈。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出委託時,受託方必須接受委託並按公佈的標準收費;在保質時間內出現修理質量問題的,受託方應當免費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購買,如需受託方提供則應先跟用户就材料價格達成一致意見。
第六條 服務標準
受託方的服務質量應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建立維修服務回訪制度,每年進行年檢並保存大、中、小修的相關記錄,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2、保潔服務:居住區域的道路、樓梯每天清掃一次,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及時清理居住區內公共場所的廢棄物,及時清掃積水和積雪,及時組織清理亂堆放的物品、亂張貼的宣傳品。
3、保安服務:24小時專人值守,進行日常巡查,對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緊急情況有處理預案並於事發時及時處理,配合派出所處理區內的違法現象,不得對業主及其家屬使用暴力,對來犯外人使用暴力時不得超出正當防衞限度。
4、綠化管理:綠地無雜物,基本無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時,無明顯枯枝及病蟲害現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責任制,定期進行消防訓練,定期巡查、檢修消防設備,保證消防設備完好並有明顯標誌。
6、車輛管理:車輛停放有序,設有專人負責看管,對區內停放車輛的人為損傷與區內停放車輛的失竊負補充責任(就侵權人或保險公司賠償後剩餘的損失負責)
7、裝修管理:監督業主和施工單位遵照有關規定進行裝修並對裝修過程進行監控。
8、檔案資料管理:設專人管理,建立檔案資料管理辦法,並對物業基礎資料和業主入住後的相關資料統一管理。
9、急修:1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95%以上;小修:7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80%以上。
10、供暖:保證門窗長時間關閉的情況下頂樓北向房間氣温不低於15度。
第七條 保障措施
為保證以上約定達到目的,委託方享有下列權利:
1、審定受託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及需要業主與物業使用人遵守的各項規章制度;
2、檢查受託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執行情況;
3、審查受託方的費用支出情況(管理費除外)並在小區內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羣眾意見的強烈程度而定)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工作的滿意程度進行民意測驗,民意測驗的樣本數不得低於100人。
委託方在享有上述權利的同時應履行如下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向受託方無償提供套內面積____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託方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這些材料已由開發商交給受託方);
3、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受託方催交;
4、協助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服務與收費遺留問題。
第八條 獎懲
受託方提供服務或進行管理應儘量做到服務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使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的服務與管理滿意。民意測驗將對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條規定的委託事項分別按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四個指標打分後取平均值。民意測驗對受託方的平均滿意率達到60%為受託方取得全部管理費的條件。平均滿意率每降低5個百分點,應扣減測驗前一季度和測驗後一季度的管理費各5%.平均滿意率不足40%,委託方可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並免除負違約責任。平均滿意率超過80%,或平均滿意率超過70%且有明顯的通貨膨脹(10%以上),委託方應建議業主大會適當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費標準。
第九條 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時,任何一方不願續約的,應當提前30天告知對方,否則視為同意本合同自動順延一年。但因服務質量太差導致業主與物業使用人抽樣調查平均滿意率低於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條款限制。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受託方必須於10日內向委託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委託方應當採用公告催交、出具證明材料、出庭作證等方式協助受託方追收欠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當交納的費用。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草簽後需依《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進行公示,公示15天后無異議或異議者不足規定人數的,加蓋業主委員會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對合同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補充協議實質性地修改了合同條款的,需要完成《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向海澱區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方簽章: 受託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