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購買合同範例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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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購買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房屋購買合同範例14篇

房屋購買合同 篇1

第1部分合同背景

第1條合同原則:鑑於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文字定義:

(1)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係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係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係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於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係指房屋所處於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解除購房合同的行為。

第3條合同標的:本房屋位於市區(縣)路號,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第4條合同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係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後,除作為住宅使用外,還可以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註冊登記許可。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協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市區(縣)路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市區(縣)路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刊登在報第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説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佈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7條土地權利: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准立項,項目的批准文號為:____;批准文件的主要內容為:____。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____,原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____;土地使用證號碼為:____,土地使用權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____(商業或住宅)。

第8條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雖然同意退房卻未自同意之日起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條規劃許可:用地規劃批准部門為: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____。

第10條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____,房屋銷售許可證:____;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並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條施工許可:施工許可部門:____,施工許可證:____開工證:____。建築企業:____總設計單位:____,建築師姓名:____,註冊建築師號碼:____,總施工單位:____,總監理單位:____。

第12條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築標準。商品房驗收:由負責驗收;由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房屋質量

第13條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應當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並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4條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牆體平直:房屋的牆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於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並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條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條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温層牆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鬆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於北京政府頒佈的最高要求,並對於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於裂縫、漏水、滲水、牆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8條質量文件: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衞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19條文件交付:

(1)全部質量文件上述文件應當於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文件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於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佈的最有利於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後所列明的各項規範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於各項規範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2條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託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3部分户型空間

第23條商品房户型:室廳衞浴廁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第24條起居室尺寸:長度:____寬度:____高度:____其他:____(毫米);

第25條書房尺寸:長度:____寬度:____高度:____其他:____(毫米);

第26條卧室尺寸:長度:____寬度:____高度:____其他:____(毫米);

第27條衞生間尺寸:長度:____寬度:____高度:____其他:____(毫米);

第28條廚房尺寸:長度:____寬度:____高度:____其他:____(毫米);

第29條陽台尺寸:長度:____寬度:____高度:____其他:____(毫米);

第30條過道尺寸:長度:____寬度:____高度:____其他:____(毫米);

第31條套內樓梯:長度:____寬度:____高度:____其他:____(毫米);

第32條重要門窗:長度:____寬度:____高度:____其他:____(毫米);

第33條貯藏空間:長度:____寬度:____高度:____其他:____(毫米);

第34條房屋層高:____毫米;室內淨高:____毫米。

第35條立平面圖: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説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説明均為淨高度。

第4部分房屋面積

第36條建築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築面積為套內建築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陽台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另室內牆體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37條建築面積變化: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至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於,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鑑於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税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税率更高的税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税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於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38條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築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於與本樓內部並與本樓建築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並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築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範圍大、操作過程複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範》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39條套內建築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築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和陽台建築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至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後,套內建築面積、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築面積增加的比例大於套內建築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後,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小於套內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於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40條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卧室、起居室等)牆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卧室面積:平方米、書房面積平方米,客廳面積:平方米、衞生間面積各為: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1條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至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2條露台面積:鑑於露台面積並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平方米的露台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台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3條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註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範》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4條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託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5條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複雜的測量工具,僅憑於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

第46條面積自測: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後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7條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户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並且根據最有益於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8條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買受人接到通知後應當到場;出賣人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49條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並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0條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後,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建築設備

第51條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温度為;價格。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2條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個,分佈在衞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3條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並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傢俱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倍裝修傢俱款額或者每人每日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4條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並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5條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部且不得少於兩部,型號為,額定載重量不得低於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户數量不得超過户,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並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7條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並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電氣部分

第58條電力供應:負荷kva,計費設備為,插座位置,數量,供電平面圖,可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9條通訊設施:線路數量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供暖與燃氣

第61條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名稱型號為:生產企業::適用標準:。

第62條設備安全: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温不低於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於300立方米,温度:濕度:暖氣片數量。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於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及價格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條使用時間:出賣人承諾應當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66條燃氣品質:燃氣設備:計量設備:計費方式及價格:;燃氣安全裝置為。

第67條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裝修標準

第68條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標準,出賣人提供的附標標準包括裝修部位、工程量、裝修標準。

第69條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價格,出賣人提供的附件價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單價與總價。

第70條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於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製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傢俱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築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71條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並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部分室內環境

第72條日照時間:考慮到採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3條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於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4條室內保温:考慮到房屋保温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温不低於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5條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牆隔熱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6條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牆體隔聲情況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7條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78條周邊建築:本商品房周圍米外無其他建築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户、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

第79條採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築物之間的距離,並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採光;其間距係數不得少於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採光。

第80條環境綠化:本商品房米範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於房屋以外,種植於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於50釐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於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並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於10年。

第82條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於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築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於30%,交付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3條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84條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於60分貝,夜晚不高於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5條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台發射台、移動電話發射台、廣播電視轉發台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社區及設施

第86條社區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本小區屬於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考慮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於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87條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元,且在買受人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8條用地面積: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總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平方米,公用建築面積為米,重要指標:容積率:。

第89條建築總量:社區共有樓房幢,其中一期工程幢,二期工程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和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0條設施使用: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係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當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築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1條參考標準: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2條公共設施:幼兒園個,面積為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學校個,其中國小個,中學個,面積為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醫院(級等)個,面積為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停車場個,面積為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郵局個,交付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娛樂設施:交付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電話接通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3條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為:公路寬度:道路質量:;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於6米,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94條居住安全: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築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築物或者構築物。

第95條商品房標識:社區內的所有建築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於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於《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範,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範,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價格付款

第99條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大寫:____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於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範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並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第100條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於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房屋主體竣工後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後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後支付。

(5)第五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於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後支付。

第101條工期證明: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銀行貸款: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買受人原因: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房屋交付

第104條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佔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並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06條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入住費用: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強行入住: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後,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09條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後,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並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築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後,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佔有權、出租權、收益權,並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文件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説明書,其內容不得低於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初步驗收:鑑於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後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築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責任承擔:如果入住後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並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保修期間: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低於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於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故障排除: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後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部分權屬證明

第118條房屋所有權:

(1)取得標誌: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標誌。

(2)取得時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最後期限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出賣人不能在此最後期限前使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則確認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後,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並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產權證後,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退房,如果買受人同意延長,則可向出賣人發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過審查後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憑藉出賣人提供的文件能夠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權登記機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及他項權利證書,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出賣人應當在1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並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銀行的貸款利息、銀行罰息、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誤工費用、無法居住而租賃房屋的租賃費用、交通費用、因重新購買房屋而產生價格上漲的損失及其他損失。

(6)費用分擔: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雙方平均承擔税款費用。

第119條所有權證的辦理:

(1)出賣人有義務為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證書,在買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買受人支付辦理產權證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買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後60日內出賣人將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包括出賣人的全部資料)交付給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機構,並且出賣人承諾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房屋所有權證;如買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買受人自己辦理所有權證的,則自入住後60天內,最遲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賣人將全部相關手續交付北京市區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備案,並將備案情況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憑此備案可以獨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如果北京市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在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認為出賣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儘管買受人可能無法就此取得證據,但仍視為出賣人違約;出賣人只有通過取得權屬機構出具的'證明出賣人手續完備的證明後才能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此時出賣人應當根據北京市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買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資料,如果自前述要求發出之日起6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0條轉移效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證書後,即取得與房屋相關的全部權利,涉及房屋的風險同時發生轉移,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對房屋的所有權。

第121條土地使用權:考慮到我國目前實行的土地使用權制度,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保證上面載有買受人的姓名與權利,此項證明應當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部分前期物業管理

第122條物管公司:

(1)考慮到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

(2)如果出賣人希望買受人選擇物業公司,則應當將物業管理公司的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正確選擇,在買受人眾多的情況下,可以在某個約定的時間內,根據多數人的選擇進行決定。

第123條服務期限: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不超過1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屆滿後,由小區或者本樓業主管理委員會另行決定。

第124條物管費用:物業公司的收費範圍與標準不得超過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其中保潔費: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費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費:____元/每噸;電費:____元/每度;燃氣費:____元/每平方米;其他費用:____元。

第125條管理責任: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如果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出賣人選擇的物業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

第126條社區安靜: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持續噪聲不高於60分貝,每小時持續時間不超過5分鐘,每月僅能有1天可產生噪聲,以保證買受人生活舒適不受影響。

第127條服務時間: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128條新公司選擇:當買受人成立業主委員會後,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此等選擇過程不應當受到出賣人及其所選擇的初期物業公司的阻撓。

第129條交接責任:出賣人應當保證初期物業公司將如下物品交付給新物業公司:

(1)圖紙:供水、排水、電信、暖通、建築平面圖、結構圖、強電圖、弱電圖、電梯、消防、公供區域的照明裝修衞生間、各門窗系統;

(2)大修基金:屬於買受人所有的用於維護房屋的大修基金;

(3)保險單據:原始物業公司向保險公司支付的各項財產、人身保險單據。

(4)預收費用:初期物業公司已經收取的但沒有使用的各項物業管理費用。

(5)對外合同:保安合同、户外綠地維護合同、保潔公司的合同、系統設備的維護合同等其他合同;

(6)保修單據:與初期物業公司購買的設備相關的全部保修單據,以使業主選擇物業公司能夠有效地對上述設備進行維護。

第130條交接驗收:

(1)中央空調:空調機組、水泵、配電櫃、消防控制櫃、煙感控制系統、噴灑系統、電話系統、有線電視系統、避雷系統、電梯;

(2)故障記錄:初期物業公司應當對設備或者其他部分存有的各項故障進行提示,沒有提示的,則在業主選擇物業公司進入後,三個月內發現的故障,均視為初期物業公司有維護義務,不能及時維護的,則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第131條交接責任:新物業公司及買受人組織有權對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的物品進行追償,因為出賣人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不僅需要交付外,還應當承擔沒有及時交付給設備維護造成的損失,並承擔將設備復原所支付的費用。

第132條證明責任:物業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為出賣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服務。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部分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133條姓名知情:為方便買受人組織小區委員會或其他業主維權組織,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主的姓名及聯繫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買受人,以利於買受人與其他業主進行溝通;但考慮到不影響其他業主的權利,他們書面拒絕的除外。

第134條知情權利:出賣人提供的各項證據和資料,如有相反證據足以説明與事實不符,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5條組織權利:買受人有權組織業主管理委員會,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為組織業主委員會提供有利證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時在相關管理機構處獲得批評或登記。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6條通知權利: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主發佈信息或者通告,並就質量或者物業管理問題與其他業主進行協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鑑於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出賣人對於買受人在業主管理委員會籌建或運行中的言行,不應向買受人提出任何侵權責任要求。

第137條財物交付:出賣人應當將相關財產,在業主管理委員會成立後3日內開始辦理交接手續,每天工作時間不低於8小時,並且在30日將全部財產交付完畢,對於其中有損壞的財產應當修復或者以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8部分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38條身份權利:買受人作為商品房的消費者,其知情權利及其他權利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買受人有權就組織業主維權機構在所居住區內或者新聞媒介發佈維權信息,出賣人及聘請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不應阻礙買受人行使上述權利。

第139條知情內容:買受人有權獲知與房屋相關的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理、測量、物業管理機構的資格等信息,有權取得與本商品房相關的設計文件、與本商品房所有權相關的法律文件複印件,並有權獲得與房屋相關的訴訟信息。

第140條施工進度:出賣人將根據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41條工程監督:鑑於建築工程完工後,房屋質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時間內無法發現,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當出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由完成建築工程時,或者承建人沒有按照政府的強制性規定進行施工時,或者監理人不能履行質量監督義務時,除非出賣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後交房日期;買受人暫時不退房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42條參與爭議:如出賣人可能與房屋相關的權利與其他第三方進入訴訟或者仲裁,例如設計施工監理擔保抵押等爭議,應當及時就法律文件、開庭等事項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對於此事情對未來權利的影響做出正確的判斷,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

第143條房屋驗收:買受人有權就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環境質量、環境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可能影響商品房質量及居住質量的全部方面進行單項或者綜合驗收。

第144條驗收方式:買受人有權查閲相關文件原件,並有權複印;買受人有權聘請相關專家進入商品房內部進行鑑定;買受人進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安排人員協助鑑定,如出賣人或現場管理人員拒絕買受人進行鑑定,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145條驗收文件:出賣人應在商品房項目竣工後90天內,提交市建築質量管理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6條欺詐責任:出賣人不能證明自己向買受人提供的許可文件複印件與真實的許可文件系相同內容的,視為對買受人的欺詐;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第147條撤銷權:鑑於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及房屋質量瑕疵顯示的長期性,及買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過程中,可能將遭受來自各方的脅迫,因此雙方均認為構成買受人行使撤銷權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簽字或房屋所有權證取得3年後出現,買受人有權在取得相關機構提供的評估、評價或監測報告後1年內(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就合同條款依法行使撤銷請求權,買受人承諾不以時效作為責任免除的理由。

第148條消費者組織: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後,即有權組織其他消費者對出賣人的施工或者管理進行監督,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各項權利,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此項權利。

第149條權利行使:買受人有權查看原件,並有權保留複印件,出賣人應當書面回答買受人提出的各項質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部分抵押擔保

第150條抵押登記:鑑於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後即將支付大部分款項,而房屋在短期內尚不能交付,此等情況可能使買受人在未來面臨巨大風險;為此出賣人承諾將與買受人所購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及在建工程抵押給買受人,並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到不動產抵押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手續,並且應當在30天內將此程序辦理完畢,以使買受人在出賣人面臨破產風險時能夠優先得到受償,從而減小買受人可能產生的損失;如不能按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1條定金情況:本合同簽訂之前,買受人已經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出賣人支付定金元,如出賣人不能按時交房,則除承擔買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外,還承擔不能交付的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如無法同時取得定金與違約金,則買受人有權從中選擇。

第152條土地抵押:出賣人保證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土地使用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3條抵押知情:買受人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出賣人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賣人在買受人發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不能提供的,則視為出賣人違約。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4條禁止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轉移所有權以前未經過任何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向買受人轉移所有權過程中不會進行任何形式抵押;同時保證房屋竣工前的在建工程、施工原材料等未經過任何方式的抵押;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5條權利擔保:出賣人保證在商品房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買受人所購的房屋提出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抵押權、留置權等)要求,不會要求買受人支付任何價款以達到取得所有權的目的。如發生此等情況,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6條無效擔保:出賣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無效則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由出賣人賠償本合同所列的買受人之各項損失。

第20部分合同變更

第157條基礎變更:當出現買受人婚姻變化、買受人生理變化、買受人行為能力變化、買受人支付能力變化、買受人經營情況變化時,雙方應對合同進行變更。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8條買受人變更:如果買受人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家庭成員發生變化,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對本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當離婚時,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或者調解書,將合同的買受人變更為買受人指定的人。

第159條設計變更:考慮到本合同簽訂後,商品房尚未竣工,期間出賣人可能會對房屋的户型(包括門窗的位置與大小尺寸)、面積、質量、社區設施等進行變動性修改,為此出賣人承諾此等修改在設計完畢後首先應當徵得買受人的書面同意及簽字,未經過此等認可程序,即使變更設計經過行政管理機構的許可,仍然視為違約;此時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購買合同 篇2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現有甲方在敦厚村委修形村一宅基地,面積約200平方米的一塊土地上建房造屋後轉讓於乙方,該塊地為集體土地,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房屋為七層,乙方購買的房屋為該單元的'西半個單元,從地起第二層,住房加樓梯間的面積為125平方米,樓上為趙厚芳,樓下為車庫,東面為劉傳燕房屋,南面為劉傳燕房屋,西面為敦厚村房屋,北面為縣婦幼保健院。柴間為該棟樓的北面,樓梯間起第二間,面積為 平方米,東面為 ,南面為 ,西面為 ,北面為 。總面積為 平方米,總計人民幣為壹拾柒萬元整。

二、該房屋為磚混結構,甲方必須達到國家建築標準(乙方有權請質檢人員檢查質量),若有質量問題,必須由甲方維修,維修由甲方負責。

三、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將該房和柴間的使用、出租、買賣、佔有、公攤面積等權利一轉讓給乙方,永遠有乙方所有,如以後可以辦理集體轉國有土地的手續,則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所涉税收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該房屋轉讓後,如政府規劃需要拆遷,所得補償款按本棟樓各户購房所佔面積統一分攤。

五、甲方負責水、電到户(開房費由乙方負責)負責安裝室內鋁合金門窗和進户門。

六、乙方必須預付購房金計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剩下的在辦好土地證和房產證後全部付清。

七、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望雙方自覺遵守,否則,出現問題由造成方負全部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購買合同 篇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於上海市XX小區幢室房屋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商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即人民幣小寫。

三、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人民幣元。

四、甲方保證擁有該房產完全、合法的產權,同時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五、從甲方名下直接辦理房產證到乙方名下的手續所產生有關税費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應在國家限制的交易期結束後30天內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屋產權過户手續。待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元。

七、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保證該房產至甲、乙交易結束(產權過户)期間無任何擔保、抵押、户口及房屋質量瑕疵,同時交付之前該房屋的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八、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未在國家規定的`交易限制期結束後30天內積極配合乙方辦理過户手續則視為違約。同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時房屋總價款的20%即元作為違約金。

九、交付該房產時甲方應當將本房屋所屬的維修基金等專屬款項所有權一併轉為乙方所有,同時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十、本合同一期款人民幣元,已在合同簽訂時當場支付給甲方,同時甲方應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一週之內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有逾期則每天按照合同總價款的2%支付違約金。

十一、甲、乙雙方均認真閲讀本合同條款並承諾自願遵守本合同。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成立,待交易限制期結束後,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完成產權過户。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購買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退還已購買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20 年 月 日購買的 國際公寓 號和 號房屋退還給甲方。

二、乙方和其愛人有義務配合甲方同房地產管理局、 分行及其他部門辦理房屋退房的相關手續。

三、因辦理退房手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在乙方辦理好退房手續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的.首付款 萬元退還給乙方,將購房貸款 萬元退還給 分行,歸還銀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負責償還。

五、違約金:違約方需支付違約金 萬元。

六、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

七、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之前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乙方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房屋購買合同 篇5

甲乙雙方為購銷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經洽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座落在____渡假村____組團內____樓房____棟。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面積以____省《建築面積計算規則》為準。

二、商品房售價為人民幣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電室、臨時鍋爐房、道路、綠化等工程設施的'費用,但不包括建築税和公證費。

三、付款辦法:

預購房屋按房屋暫定價先付購房款40%,計人民幣____元,(其中10%為定金)。待房屋建設工作量完成一半時再預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時按實際售價結清尾款。房屋建築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繳。

四、交房時間:

甲方應於一九__年__月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後的十天內將購房款結清。屆時乙方若不能驗收接管時,須委託甲方代管,並付甲方代管費(按房價的萬分之一/日計取)。

六、乙方從接管所購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對房屋質量問題實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電半年,暖氣一個採暖期)。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則應雙倍退還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購房屋時(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擔應交房屋售價萬分之一的罰金。甲方通過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時,以同等條件由乙方付給甲方作為獎勵。

八、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對所購房屋享有所有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房屋管理規定及渡假村管理辦法。

十、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應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兩本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佔用土地範圍圖(略)

2.____渡假村別墅暫行管理方法(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地址及電話:地址及電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年月日

售房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屋購買合同 篇6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的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在 市 縣 小區 棟 單元 室的集資住房、鋪面及車位一套的購房權轉讓給乙方,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該購房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支付給甲方購房權轉讓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 ),同時支付甲方為該房屋先行墊付的住宅、鋪面及車位首付款共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 )。 甲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購房權轉讓費和首付款總計 萬元(大寫: )。

二、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向甲方交清購房權轉讓費及首付款之後,擁有以甲方名義集資住房以及房屋所附帶的車庫、鋪面等附屬設施的購買權利;

2、在房屋過户登記完成前,甲方應協助乙方以甲方名義向開發商交納購房後期款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在確認款項繳納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條;

3、甲方起得房產證當日,甲方應告知乙方,並及時與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

4、房屋過户登記完成後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衞生費等與房屋使用相關的費用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三、雙方約定,甲方單位給予甲方該套住房的房款補助及其它優惠均由乙方享有,但由市場價格的漲跌引起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保證其具備出售該集資房屋的權利,保證本協議簽訂後,不得再以任何名義、方式將甲方房屋集資認購資格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贖回該房的認購資格。

五、違約責任

1、雙方約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雙方以外的原因導致單位集資住房活動取消,乙方將有權解除本協議。因按本條解除協議時,甲方應退還乙方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購房權轉讓費、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首付款和乙方以甲方名義支出的購房後期款等其他相關費用,並按乙方已向甲方交付的全部款項的總計金額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2、因甲方轉讓購房權利的瑕疵,或以甲方自己名義取得該集資房所有權的.,以及違反本協議約定,擅自將集資房資格轉讓給第三人的,造成乙方無法取得本協議約定的房屋所有權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還乙方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購房權轉讓費、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首付款和乙方以甲方名義支出的購房後期款等其他相關所有費用,並按乙方已向甲方交付的全部款項的合計金額5%的月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未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集資房資格轉讓費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原因未及時足額向開發商以甲方名義交納購房後期款款,造成甲方無法取得集資房的及過户登記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交納的集資房資格轉讓款應予退還。

六、雙方均為自願達成此轉讓協議,雙方均不得反悔。如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即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

見證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購買合同 篇7

賣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地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合法擁有的座落在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一套,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面積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此房交易價格為甲方淨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第三條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乙方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在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首付款。

2、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元整)乙方申請銀行按揭,待乙方申請的貸款獲准後,甲方即可為乙方辦理房產過户手續,並將過户後的房產證交付乙方用作貸款抵押,申請的貸款由銀行直接劃撥給甲方(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剩餘房款,乙方應在繳交房產交易税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如乙方____日內未能補齊差額,視為違約)。

第四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出售的`房產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規定,並保證產權清晰,無抵押、查封、貸款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有效,若違反上述約定,視為違約,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該房產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所有相關費用結清,交接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經甲乙雙方協商,在交房時,室內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房屋交接贈送給乙方。

4、該房屋的相關權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公共維修基金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5、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將購房款全部繳納給甲方,如乙方超出此交款期限未能交完購房款,此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房屋,產生的所有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予退還乙方定金。

6、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户口遷出。

7、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內容,由擔保人負責承擔乙方所有責任與義務。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產權人一份,乙方一份,擔保人一份,申請貸款銀行一份,黑河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字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房屋購買合同 篇8

合同編號:73017

買方(受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賣方(轉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體情況:

1.位置: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棟_____單元______號。

2.2.房屋套型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結構________樓層________,用途________。

3.3.該房屋的銷售價格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總計房價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4.二、乙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

三、房屋四界:東:________西:________南:________北:________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交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後,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計________元的.定金或________元的預付款,其餘________%,計________元價款則交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代存,代辦完房屋產權過户手續乙方將房屋騰空並連同該房屋有關圖紙、資料、房屋鑰匙等交給甲方後,甲、乙雙方同時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由乙方憑甲方出具的書面證明領取售房餘款。

五、甲、乙雙方互相監督,不得隱瞞買賣成交價額。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其税費按規定各自交納。

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章並由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雙方均不得違約。如甲簽章違約,乙方不退還定金;乙方違約,則雙倍退還甲方定金;違約方還應承擔產權轉回已繳和應繳納的税費和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乙方賣給甲方的房屋,在辦理過户手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進行交易的,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時,乙方應當同意,並如數退還甲方定金。

八、其他決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方執存________份,乙方執存________份,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執存________份。

十、買賣雙方情況

買方

姓名(簽章):________________

現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

登記人: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賣方

登記人: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購買合同 篇9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願將自己購置的位於的 小區 號樓 層 號房的購房權及所有權轉讓給乙方,具體達成如下轉讓協議。

一、房屋位置及產權

以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為準,甲方購房時享有的`全部權利無償全部轉讓給乙方。

二、房屋價格

甲方購房價格以購房合同為準,房屋總面積為 平方米,每平方米為 元,總價值為: ;甲方以原價轉讓給乙方,中間不收任何利息和費用。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之日時,乙方付給甲方已交房款的首付款: 元和已還按揭貸款 元。

2、合同簽訂之後,按揭貸款由乙方自己負責月供,因乙方不按時還款帶來的糾紛及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3、乙方承擔與開發商交接房時應交的一切費用,如天然氣、供暖、有限電視等費用和大修基金、房產交易税等,辦理交房手續時若出現有關問題甲方應積極予以協調解決。

四、雙方其他協議

1、合同簽訂後,房屋產權即歸乙方所有,若乙方需辦理過户產權證手續,辦證一切費用和税金均由乙方承擔。

2、房屋產權證若不遇特殊情況則不辦理房產證,若要辦理則先以甲方户主姓名辦理,雙方協商,房產證由中介人保管。

3、簽訂合同後,甲方應將原購房合同及繳款票據等一切購房資料全部交給乙方保管。

4、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會同中介人共同協商解決。

五、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中介人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中介人:

20 年6月20日

房屋購買合同 篇10

甲方: 證件號碼:

乙方: 證件號碼:

鑑於:

1、甲方擁有該內蒙古財經學院團購住房名額一個,並自願將該住房名額及購買權利出讓給乙方;

2、乙方擬購買住房一套,同意受讓甲方購買單位團購房屋的權利,併購買該房屋。

一、甲方同意將團購住房(預建房坐落於--、本住房面積--、每平米均價為--元,户型未定)的購房權轉讓給乙方,購房資格轉讓價格為四萬元(大寫:--萬元),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選房、交費、房屋產權證辦理等相關手續。

二、付款方式:甲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房屋認購資格轉讓款肆萬元,甲方在確認該款到賬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條。

三、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取代甲方取得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房屋團購資格,甲方在參加團購住房簽訂正式合同的條件成就時,應當通知乙方簽訂合同;乙方應按照開發商要求的時間和數額及時交納購房款,甲方不承擔任何購房款。

四、甲方保證乙方在交納開發商要求的全部款項的前提下,必須協助乙方簽訂正式合同,並在乙方支付開發商全部房款後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等相關證件。

五、雙方約定,學校給於甲方該套住房的房款補助及其它優惠均有乙方享有,但由市場價格的漲跌引起的資金浮動及風險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保證其具備出售該團購房屋的權利,就其轉讓團購房資格事宜已取得其所在單位及開發商的`同意,並保證本協議簽訂後,不得再以任何名義、方式將甲方房屋團購資格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贖回該房的認購資格。

七、違約責任

1、雙方約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單位團購住房活動取消,乙方將有權解除本協議。因按本條解除協議時,甲方應退還乙方四萬元"房號轉讓費",並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和協助乙方取回甲方參加團購住房時交納的所

2、因甲方轉讓購房權利的瑕疵,或以自己名義取得該團購房所有權的,以及違反本協議約定,擅自將團購房資格轉讓給第三人的,造成乙方無法取得本協議約定的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還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全部轉讓價格,並按乙方已向開發商支付的全部房款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約定,未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團購房資格轉讓費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原因未及時足額向開發商交納購房款,造成乙方無法取得團購房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交納的團購房資格轉讓款不予退還。

七、特別約定:因開發商的原因造成團購房最終未能交付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取代甲方向開發商主張違約責任的權利。

八、在辦理完該套住房房產證過户手續後,乙方應按其與後期所購買房屋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的正式合同履行支付剩餘購房款以及其他義務。

九、雙方均為自願達成此轉讓協議,雙方均不得反悔。如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約定由甲方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即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購買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經過友好協商,自願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個單元,坐落在市第座樓單元,合計面積平方米。現自願將該房產賣給買方。售價為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原樓價為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四、雙方買賣成交後,即攜帶房產權證書到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交付房產價款後,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並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向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後經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頁,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買方(簽章):_________賣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購買合同 篇12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根據《民法典》、《房地產管理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丙方的中介促成下和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但未辦理分户土地證。如該房屋確需辦理土地轉讓使用手續,甲方需提供協助並按國家政策執行。

第三條價格按計算,該房屋售價為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付款方式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第五條交付期限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時或不付清房款。甲方有權按下述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於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同時適用定金條款處罰。甲方未按時或不交付房屋及產權證書按上述條款對等原則承擔違約責任。丙方應對甲、乙雙方交易起配合和協助義務並督促雙方履行合同否則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___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保證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如有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税費的`交納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契税和房產證登記費由乙方向國家交納;房屋交易如有其它税費均按政府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費用交接時間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補充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購買合同 篇13

甲方(賣 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 方):

身份證號: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下列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所有房屋,座落於武漢市 區 ,為 結構、建築面積 平方米、樓層 、房型 、權屬 、裝修狀況

2、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晰,甲方房屋產權現狀為 ,經甲、乙雙方核實,同意交易該房屋。

3、甲方房屋主要轉讓設施有:

4、甲方房屋產權有效證件有:

二、房屋買賣價格

該房屋買賣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三、房屋買賣税費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税費由 方負擔。

四、付款方式

五、辦理過户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此協議簽定後 日內,在房地產交易所辦理過房登記手續。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購買合同 篇1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願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

房屋座落:

建築面積:平方方米

用途:住宅

2、房屋所有權證號:

3、土地使用權證號: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xxx元,(大寫)乙方在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字後先付定金xxx元,在甲方交乙方房屋時再付清剩餘價款。

三、甲方在年月末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以前,出賣的房屋如存在任何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畫押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本合同所產生的'全部税費及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税務部門、房管部門各一份。

甲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中證人:(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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