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房屋買賣合同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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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門】房屋買賣合同六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 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乙方的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中介方):梅州房產網商務信息諮詢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房地產基本情況

經丙方居間促成,甲方將其所有的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給乙方。該房地產基本情況如下:

(一)該房屋位於 ,房屋類型,結構 ,樓層,建築面積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面積 平方米,附帶車庫約 平方米,閣樓約 平方米,裝飾裝修情況為 。

(二)該房屋所有權證號: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 ,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出讓/劃撥/其它】,土地使用權證號: 。

(三)附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的設施、設備包括:(名稱、品牌、型號、數量) 。

第二條 甲方擔保

(一)權利擔保。甲方對轉讓房地產的權屬提供如下擔保:

1、保證該房地產是符合國家及本市關於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否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該房地產的權利被限制情況為:□A.甲方承諾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交易時不存在被查封、抵押及共有權人不同意出售等權利瑕疵和負擔,保證乙方不受第三人合法追索;□B.該房地產在交易前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甲方應於 前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3、若該房地產在交易前已存在有關税費及設施安裝費等債務糾紛,甲方應在申請辦理房屋產權過户前辦妥結清,如有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4、因該房地產存在權利負擔或債務糾紛而引發訴訟等爭議處理程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質量擔保。甲方保證所出售的房屋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具有通常的居住使用功能,交易之前鄰里之間無公用面積糾紛等矛盾,否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在保修期內出現內在結構和質量問題的,甲方應當積極協助乙方向責任第三方主張權利。

第三條 成交價格

該房地產按套計價,成交總價為人民幣 元整【¥】(以下均以人民幣結算),該成交價款包括: 【□A僅指該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本身價格;□B還包含附隨房屋一併轉讓的設施、設備價格】

第四條 付款方式和期限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作為購房擔保。在申請辦理房屋產權過户前,甲方毀約的,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毀約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完成房屋產權過户申請手續簽字後,定金抵作購房款。

(二)為督促甲方及時履約,乙方可以預留 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此款在甲方實際交付房屋、結清應付費用、房地產權全部過户至乙方名下之日結清。

(三)除定金、保證金之外的剩餘房款元整【¥】,甲乙雙方約定採取以下第種付款方式:

□A.乙方應於甲乙雙方完成房屋產權交易過户申請手續簽字之日一次性付清。 □B.乙方採取貸款方式付款

1、乙方應於給付甲方首付款 元整,剩餘房款元整申請貸款。

2、乙方應於 向貸款機構提交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並配合貸款機構進行貸款調查、審查和審批等手續,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貸款手續。貸款部分的房款應於貸款機構放款的當日直接給付甲方。

3、如貸款機構實際審批貸款額不足以支付房款餘額或貸款未獲批准的,雙方約定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a.乙方應於貸款機構出具貸款承諾函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補足應交款。

b.合同終止,甲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已付所有款項,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C.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第五條 房屋交付

(一)甲方應於 騰出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佔有、使用,並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作為房屋轉移佔有的標誌。

(二)該房屋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對附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的設施、設備及裝飾裝修情況進行清點查驗,並辦理書面交接手續。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本合同記載的各項設施、設備及裝飾裝修被損壞、拆除的,甲方應按購置同等設施、設備的市場新品價格或修復同類工程的市場價值承擔賠償責任。

(三)交付日前,房屋所產生的水、電、有線電視、通訊、物業等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應在房屋交付前結清;以上費用的付訖憑證交乙方查驗,如有未清事項,乙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欠費。交付日後所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房屋風險責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承擔。

(五)甲方應於 前將落户於該房屋的户籍關係遷出。

第六條 產權過户

(一)甲乙雙方同意於,共同應攜帶相關資料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按照規定的期限和條件及時、全面地履行相關手續和提供完備資料;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7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二)房產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三)辦理產權交易過户手續所發生的税費按以下第種方式承擔: □A.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的相關規定各自承擔;

□B. 。

(四)甲方應及時協助乙方辦理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等房屋附屬事項過户手續。

(五)在房地產權過户未辦理完畢前,如遇規劃拆遷,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拆遷手續,有關拆遷安置補償的權利和義務均歸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除貸款機構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未付款的向甲方加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按該房地產成交總價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税費。甲方應自解約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除違約金和應付税費之外的已付款。

(二)除不可抗力影響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交付房屋或遷出户籍關係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 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逾期交房超過日的,乙方有權退房;甲方應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計算),並按該房地產成交總價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税費。

(三)甲方或乙方未如約履行義務,造成交易過户延期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違約金,直至實際履行完畢之日止。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完全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乙方有權退房。甲方應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計算),並按該房地產成交總價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税費。

(四)本合同簽訂時甲方故意隱瞞該房屋已出賣給第三人或已抵押的事實,或者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又將該房屋出賣或抵押給第三人,導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乙方有權退房。甲方應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計算),並按照乙方已付購房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五)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其它約定或違背誠信原則,導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本合同被解除的,參照本條第1、2款執行。

第八條 中介服務

(一)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以下服務:提供真實有效的訂約信息;充當訂約介紹人和撮合人;提供法律諮詢,擬定合同文本並協助、指導訂立合同;協助辦理或代辦交房、過户及貸款等手續;為雙方簽訂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創造便利。丙方在辦理委託事務中需繳納的手續費、工本費、材料費及印刷費等費用概由委託方承擔。

(二)中介服務費按房屋成交總價的2%收取,共計 元整

【¥ 】,由 承擔,應於付清。

甲乙雙方未能交易成功的.,中介費不予減免;甲乙雙方自願解除合同的,雙方各承擔50%;若甲方或乙方違約或違背誠信原則導致未能交易成功的,由違約方或過錯方承擔全部中介費。

(三)甲方或乙方不按時支付中介費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未付費用的3%向丙方加付違約金;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不付清中介費而私下交易或通過其他居間方成交的,應共同向丙方承擔雙倍中介費。

(四)丙方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甲方或乙方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中介費,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五)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將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原購房合同書及房款(含車庫)交付憑證、契税發票以及其它一切交易過户所需的資料交給丙方暫時代為保管,丙方出具收到憑證。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時,丙方及時提供。若以上證件不能交給丙方保管,甲乙雙方商定,將定金交給丙方代為保管,待房屋產權過户至乙方名下後,丙方將定金交付給甲方抵作購房款,若甲方或乙方毀約,適用定金罰則。

第九條 補充或變更約定事項(對以上條款的變更約定,效力優先於原約定) 。

第十條 其他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當事方另行議定,簽訂補充協議。

(二)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法起訴。

(三)為辦理貸款或產權過户手續,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房屋轉讓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四)本合同自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丙方代表: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出售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就位於的房屋買賣事項,經充分、平等協商一致、自願達成本合同。

一、房屋情況

1、本合同交易的房屋位於_____市_____區/鎮___________村_____組_______號

2、房屋結構為大門朝南落地式帶院子,房屋總佔地面積約為_________㎡,其中房屋佔地約為___________㎡,院子佔地面積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該交易房屋由出售人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村_____組集體土地,並徵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佔有、使用。該房屋在交易前為出售人完整所有、佔有、使用ゲ⒖梢猿鍪圩讓該房屋。

二、為保證本合同切實履行以及房屋的交付使用,出售人保證並承諾如下:

出售人自願根據本合同條款將本合同項下房屋售予購買人,對此不反悔,本合同項下房屋質量符合居住需要不存在任何質量瑕疵,本合同項下房屋與他人及村集體不存在經濟糾紛。出售人僅將該房屋售予購買人該房屋售予購買人後,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購買人。例如可以獲取的徵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出售人願意積極配合購買人辦理房屋產權的相關手續以及願意積極配合購買人爭取和維護對該房屋的權益。

三、房屋價格

1、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為固定不變價格。該價格包括了該房屋使用所佔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税費。

2、購買人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天內一次性將____萬元支付給出售人,支付方式為存入出售人以下銀行賬户: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購買人存入購房款後並通知出售人後,出售人立即給購買人開具收款收據。

四、購買人根據第四條支付價款之日,出售人交付本合同項下房屋以及相關資料,購買人支付價款後不能正常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出售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五、甲、乙雙方同意上述協議,各無異議,不得反悔。如果雙方就本合同事項發生爭議,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應當首先請求本村村委會、所在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並持續有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中證人(簽字)________中證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並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徵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徵,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徵。這主要表現為:(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2)房屋買賣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3)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4)房屋買賣合同屬於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合同形式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築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儘管法律法規並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採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範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並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製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於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

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並不限於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並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據電文"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摺疊主要條款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如果有委託代理人的話,那麼還包括委託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註明實得建築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房屋是現房,還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準。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交房期限。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或者由賣方代理買方進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時或一段時間後將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人為買方)交付買方,由買方支付有關的費用。

5、權利擔保。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後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的規定為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地履行合同,保護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能避免日後雙方互相扯皮的情況。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不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7、合同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房屋的保修責任、物業管理以及小區內公用配套設施等。

摺疊手續費用

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户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以下登記手續和費用作為參考,具體手續和費率等根據當地政策規定確定。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一、 本合同為示範文本主要用於房屋出賣方(甲方)、購買方(乙方)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丙方)三方就存量房屋買賣中介事宜達成協議時籤用;

如因客觀情況,甲、乙方不能同時與丙方簽約時,也可用於甲方與丙方或乙方與丙方雙方簽約。但乙方在申領房屋所有權證時,必須提供該房屋甲方與丙方所籤合同。

二、 本合同所稱存量房屋是指國有土地上已經交付使用且已申領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預(銷)售的商品房,不屬存量房屋。

三、 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商品房委託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出售的,可直接套用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推廣使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四、 方括號""內以斜槓"/"區分的不同內容,供簽訂合同時據實選用的,未被選用的應以橫線刪去。有的斜槓後有留空部分,是供簽訂合同時根據實際需要另外可以添加註明的。

五、 簽訂合同時,未採用的內容可不填寫,但應劃上斜槓"/"或註上"此處空白"字樣。

六、 簽訂合同之前,委託人有權查看房地產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機構資質證書和經辦人的經紀人資格證書等證件材料。

七、 所籤一式多份合同,印刷編號號碼必須相連。

八、 本合同條款由寧波市房地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合同編號: 甬 (縣、市、區) --- 中介 年第 號

存量房屋買賣中介合同

賣方(甲方):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原告:

被告:

案由: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履行《房屋買賣合同》義務,將北京市朝陽區的房屋所有權過户給原告;

2、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逾期辦理房屋過户事宜的違約賠償人民幣200000元;

3、本案訴訟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7月25日,原告經北京市嘉禾家美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介紹,與被告簽訂了關於北京市朝陽區廣渠路28號210號樓16層1908A的《房屋買賣合同》,並於當日交付了購房定金人民幣50000元。

雙方同意,被告應配合原告在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即20xx年8月25日前)辦理完畢該房屋過户事宜,原告亦多次催促被告履行合同義務,進行網籤及後續房屋過户事宜,被告均以各種藉口予以拖延,導致該房屋至今未辦理任何過户手續。按照約定,被告拖延逾期辦理過户手續視為違約,被告應支付原告逾期辦理房屋過户事宜的違約賠償人民幣200000元.

原告購買本房屋是為年底結婚作為婚房使用,被告遲遲不履行房屋過户義務已經給原告造成了諸多損失,無奈之下訴至法院,請求法庭依法判決被告按照合同履行義務,將房屋過户給原告,並賠償原告損失,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房: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白雲區麥架鄉下堰村陰陽寨皂角旁(劉家門口),房屋佔地面積約為211.2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為100平方米,房屋為三屋樓,一樓為4個門面,2、3樓為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為700平方米,一樓門面為框架結構,二、三樓住房為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壹佰壹拾萬元整(¥1100000);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 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簽印):____________

住 址(工作單位):

聯 系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簽印):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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