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房屋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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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證號碼:

合夥房屋買賣合同

住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就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投資,購買位於 的房子 。房產總價款 元,大寫: 元

二、出資金額、出資比例

甲方出資 元,大寫: 元。

乙方出資

即:甲方、乙方各出資50% ,具體出資方式依照第 九 條約定。

三、 產權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 50% 的產權。

乙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 50% 的產權。

四、物業考察、購買

甲乙雙方共同對擬購房產進行了充足的實際考察、瞭解,願共同購買,共擔風險。

五、購置物業法律文件簽署,購房手續辦理及費用承擔及委託授權

甲、乙雙方應共同簽署房產買賣合同等法律文件,在購買房屋過程的各項事務相互監督和予以配合,如:房產交接、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户等所有購房相關手續。

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正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税費、產權登記税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户費、中介費(委託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税費等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並以現金支付。

所購房產的佔有、出租、使用、收益等非涉及房屋產權完整的權利,如有

一方依法書面明確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為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共同辦理。

六、房地產權證署名、辦理、保管

所購物業的所有權憑證要載明甲乙雙方的基礎上,依法載明共有比例情況,即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 方妥善保管。

七、房產裝飾裝修、管理、出租、使用及收益分配比例

所購房產的管護、維護、使用、出租、經營過程中的物業管理、使用、收益分配等事務應由雙方共同決定、承擔、分享;收取的房屋租金等收益應及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本息或餘額由甲乙雙方各分享50%。

八、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並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各自享有或承擔50%。在同等條件(市場價或評估價)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

如果一方需要出售房產,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產,應書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應按公平價格(市場價或評估價)購買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產份額。如果接到出售房產通知後30日內不予書面答覆則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如果不同意出售房產又不願意購買或30日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為同意出售房產,並應給預積極配合。

九、甲乙按方式出資購買物業

(一) 雙方各出資50%現金,一次性全額付款購買。

(二) 甲乙雙方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購買物業,具體約定如下:

1、購房首付款 元(包括定金)人民幣由甲乙雙方各付50%,並以現金支付;

2、主貸人為 方;

3、按揭貸款的期限為;

4、由甲乙雙方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各自承擔50%;房產經營收益應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後,再進行分配;如不足以支付按揭由甲乙雙方各自支付50%。

特別約定:如按第(二)種方式出資購買,在首付、按揭履行過程中,一方如出現違約,不予支付自身應承擔的首付、按揭的全部或者部分的,則房屋的所有權份額按照各實際出資比例分配。

十、乙雙方所購房產的實際產權由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共有,所有權由雙方共同行使。

十一、 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符合本協議相關條款約定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3、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十二、 爭議解決辦法

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而產生的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 協商無果,雙方均可向淳安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和執行。

十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文件。

十五、本協議正本一式各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按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見證人:

合夥房屋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丙方: 住址:

茲有甲、乙、丙三方多年合夥做生意,現三方共同出資購買位於 ,現三方就合夥買房事宜約定如下:

一、位於房產,是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甲方名下,但實際為甲、乙、丙按份共有,甲方佔產權,乙方佔產權%,丙方佔產權 二、房屋出租收益、增值貶值後買賣、拆遷補償等盈虧權益均屬於三方共有共擔,且要經三方協商同意方可行使上述處分房產行為。

三、如甲方未經乙、丙兩方同意,有第二條處分房產的行為,即使甲方處分房產行為形式上有效,那麼乙、丙兩方也可以向甲方主張房產實際市場評估價值所佔份額的權益,且甲方要承擔違約賠償責任,按房產實際市場價值的%予以賠償乙、丙方。

四、甲、乙、丙任何一方在其房產做生意不得收取其租金。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合夥房屋買賣合同 [篇3]

甲方:----------,女,住址------------------------------------,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男,住址----------------------------,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茲有甲方和乙方是多年朋友,現雙方共同出資購買位於

-----------------------------------------

房產一套,面積-----------,現雙方就合夥買房事宜約定如下:

一、位於-----------------------------房產一套(房產證號為-------------)是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甲方名下,但實際為甲乙方按份共有,各佔產權50%。

二、房屋出租收益、增值貶值後買賣、拆遷補償等盈虧權益均屬於雙方共有共擔,且要經雙方協商同意方可行使上述處分房產行為。

三、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有第二條處分房產的行為,即使甲方處分房產行為形式上有效,那麼乙方也可以向甲方主張房產實際市場評估價值50%的權益,且甲方要承擔違約賠償責任,按房產實際市場總價值的10%予以賠償甲方。

四、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有第二條處分房產的行為,即使乙方處分房產行為形式上有效,那麼甲方也可以向乙方主張房產實際市場評估價值50%的權益,且乙方要承擔違約賠償責任,按房產實際市場總價值的10%予以賠償甲方。

四、如一方中途不願意合夥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對方房產份額的權利,具體價值按照退夥時的市場實際評估價值。如另一方也不願意購買,則共同委託中介機構進行出售該房產,並平分房產出售款項。

五、如一方要求自住,那麼應按租賃市場價格每月付一半的房租給另一方。自住一方的裝修費用自行負擔。因自住而產生的物業管理、水電等費用,由自住一方承擔。

七、在此房產存在期間,如甲方出現意外(如病故),甲方所擁有此套房屋的50%產權歸母親或女兒所有。

八、在此房產存在期間,如乙方出現意外(如病故),乙方所擁有此套房屋的50%產權歸兒子所有。

七、雙方如因合夥產生糾紛無法協商處理時,應由一方向房屋所在地法院進行起訴,由法院判決處理。

七、合夥未盡事宜,雙方再友好協商。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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