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土地租賃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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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土地租賃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土地租賃合同5篇

土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為發展養殖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位於 的土地 畝出租於乙方,由乙方作養殖事業使用。

二。租賃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為每年每畝地小麥、玉子各 公斤,在每年農作物收穫後於出租方要求給付時以市場價格摺合人民幣給付。(乙方應於甲方提出給付請求後15日以內給付)

四、土地交付時間: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若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若因為甲方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租合同,由乙方繼續經營。若乙方不願續訂,應恢復土地原狀或在甲方自願的情況下對有關建築物予以合理作價,由甲方在支付給乙方對價的情況下取得有關建築物的所有權。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的效力優先於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由乙方報本村村委會本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證機關: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

乙方(承租方): 有限公司,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土地 租賃 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租標的情況

1、位置、面積、範圍:

出租地塊位於 市 區 ,面積約三千平方米(不包括地上現存房屋臨時建築一棟,約100平方米),具體範圍以本 合同 附件一之“地籍圖”為準;

2、自然狀況:該地塊為空地,已辦理臨時建築審批手續;

3、法律權屬狀況:出租地塊土地由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使用權類型 ,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地號 ,地籍圖號 ,出租地塊屬於該土地證部分土地,整體土地已向銀行抵押;

本 合同 出租地塊原出租給第三方,再該地塊上建有臨時建築約100平方米,乙方已知悉原 租賃合同 存在,甲方與原 租賃 人因本地塊 租賃合同 糾紛正在訴訟中商未結案,因此雙方暫不處理地上建築物,乙方僅在空地範圍內使用土地,甲方與原 租賃 人的有關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

4、附屬設施狀況:已通水電,工業用三相電源( V),用户名 ,水錶用户名 ,其他設施: ;

第二條 租賃 用途及期限

1、用途: , 租賃 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2、期限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免租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計收租金。

3、 租賃 期滿如乙方有意續租,乙方應在期滿前一個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雙方重新協商訂立新 合同 ,如雙方在期滿前未就續租達成新協議,則 合同 自動終止,乙方應當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搬遷,並交回土地及建築物,逾期按照三倍租金計算。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實行分段計算:

前三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每平方米4元,每月租金一萬二千元;

第四年至第六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每平方米5元,每月租金一萬五千元;

第七年至第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每平方米 元,每月租金 元。

2、租金支付時間:每月5日前支付當月租金,逾期按照每日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加收滯納金,如乙方連續三個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兩個月,甲方可以單方解除 合同 。

3、租金支付方式:A、現金,由乙方交到甲方,同時開具收據;

B、轉帳或乙方直接存款,甲方指定帳號為:

C、如以支票或其他方式付款,需事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須確保當月5日前到帳,款到帳才視為支付,甲方開具收據。【土地租賃合同樣本】土地租賃合同樣本。

如果沒有書面委託,乙方不得將租金交給其他人,否則甲方不予認可。

第四條 租賃 押金

1、本 合同 簽定之日起五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作為乙方履行本 合同 之保證金;

2、 租賃 期滿或 合同 解除後,上述押金扣除乙方未付的租金、費用、滯納金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金等款項後返還乙方。

3、如乙方有違反本 合同 的違約行為,或乙方提前解除 合同 的甲方有權沒收全部押金,乙方須在甲方沒收押金後十日內補交同等數額的押金,逾期拒不補交的甲方可解除 合同 。

第五條 税費負擔

1、土地增殖税、出租土地的營業税、所得税由甲方向税務部門申報交納,其他税費不論是向甲方還是乙方徵收均由乙方負擔,乙方在該土地上進行生產經營或經甲方同意轉租經營所產生的任何税費均由乙方負擔;

2、乙方負責交納 租賃 期間所有的水、電、電話、網絡、電視、燃氣、物業管理、治安等設施安裝、維護、使用費用,以及因此而產生的違約金、賠償金等相關費用亦由乙方負擔;

3、乙方利用該土地搭建臨時或永久性建築、開辦工廠、倉庫、轉租或其他經營行為,以及因存在消防、安全等問題而被有關部門罰款、徵收費用,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上述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如被有關第三方或政府部門向甲方徵收,乙方應全額向甲方返還,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地上建築及其他設施

租賃 期間如需新建或改建房屋、蓬架或其他固定設施,必須首先取得甲方同意,並按照甲方同意的設計方案施工,如需經政府部門批准的乙方必須符合相關規定並辦理審批手續,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法律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經營需要申請新裝或改裝水、電、電話、網絡、電視、燃氣等附屬設施,應當提前通知甲方,將有關文件報甲方備案,甲方對有關手續辦理給予必要的協助;

3、 合同 終止或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後,地上添附之建築物及固定的附屬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搬遷時不得拆除,甲方亦無須補償乙方。

4、乙方應當確保 租賃 期間建築物及設施符合消防、安全、環保等強制性要求,甲方有權檢查監督,如乙方不符合有關規定被政府部門責令整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 合同 。

5、在合同期內,如發生政府徵地、拆遷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建築物滅失,對於乙方建造的建築物的補償金、賠償金,按照未到期的時間除以合同期的比例歸乙方,其餘歸甲方。土地補償及其他補償、賠償均歸甲方。

6、如甲方單方違約解除 合同 或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 合同 ,根據乙方建造的建築物的原造價,按照未到期的`時間除以合同期的比例甲方向乙方支付補償金,建築物歸甲方。文章土地租賃合同樣本出自期間有關建築物及設施的維護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第七條 土地轉讓、轉租

1、 租賃 期間甲方轉讓土地及地上附屬建築、設施的,乙方無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轉讓後本 租賃合同 在乙方和新所有權人之間繼續有效。

2、 租賃 期間乙方如需轉租給第三人應經甲方同意,本 合同 繼續有效,如因第三人的行為或轉租 合同 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3、即使甲方同意轉租,乙方給予第三人的權利不得超過乙方在本 合同 中的權利,租期不得超過乙方租期。

4、接受轉租的第三人的行為視為乙方的履行行為,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不得以第三人的原因作為其違約的抗辯理由。

第八條 租賃物的交付

1、乙方支付全部押金後,甲方開具押金收據,乙方可以使用 租賃 土地。

2、本 合同 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當在五日內向甲方移交,如乙方拒不搬遷,則每拖延一日按月租金的10%加收租金,甲方亦有權強制乙方搬遷。乙方可以取回辦公、生產設備,但不得拆除建築物及固定於建築物的設施,對建築物造成損害的須賠償甲方損失。

第九條 合同 的解除與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合同 , 合同 解除後有關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確定。

2、如發生政府徵收、拆遷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 合同 無法履行的,本 合同 終止,乙方須按照甲方通知立即辦理搬遷、交接手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違約行為雙方互不追究。 3、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解除 合同 :

A、乙方連續三個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兩個月;

B、乙方未按照第四條第3項規定補交押金;

C、建築物及設施不符合消防、安全、環保等規定被政府部門責令整改,乙方經通知仍不改正的;

D、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私自新建或改建建築物及附屬設施;

E、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或私自轉租的;

F、乙方超過期限一個月仍未交納押金。

解除 合同 的通知送達乙方時生效。【土地租賃合同樣本】合同範本:因甲方原因該土地被第三方強行侵佔或被法院、行政機關查封,導致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土地。

合同 解除後按照本 合同 其他條款的約定處理, 合同 未約定的適用《合同法》等法律規定。

第十條 爭議解決辦法

對本 合同 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 合同 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 合同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證》複印件一份,作為本 合同 附件。

雙方確認本 合同 履行過程中有關文書的送達地址為:

甲方:

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電話: 電話:

"

土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護土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租賃位置和麪積

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土地位於山東省東營市河口區總面積約 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東起: , 西至: , 南至: 。 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二條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動物養殖。 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20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租賃期限內土地經營使用權屬乙方,所有權屬甲方。土地租賃期

限內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如需續租,甲乙雙方應重新商定續租事宜。

第四條 租賃費用和支付方式

該土地的租賃費用為人民幣元(大寫: ),分 次支付,首次元由乙方於20xx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其餘租賃費用由乙方於上一費用到期日前 日內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所租土地擁有所有權,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有權對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實施的嚴重損害土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5、甲方有權依據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賃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租賃費用。

6、甲方有權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應保證乙方生產生活用水、用電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電費用價格不應高於本村村民用水用電的價格,並保證在村內無償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間內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業合法的經營管理自主權,包括在該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築物、植被設施的使用等。

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內重複發包該地塊, 在租賃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10、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法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對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有權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合同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費用。

4、乙方有權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土地進行基本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置權。

5、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租賃的土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6、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租賃費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產生影響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應保護自然資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條 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

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3、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如乙方不按時足額支付租賃費用且經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以上之約定,即視為違約。

2、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用;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解除此合同。因雙方當事人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籤蓋): 乙方(籤蓋):

簽訂時間:年 月 日簽訂時間:年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1.1甲方根據合同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所屬之土地位於長沙縣經開區(螺絲塘路5號),長沙廣海電磁線有限公司院內甲方未建三號廠房空地(約16畝)由乙方帶資新建標準鋼結構廠房及廠房內配電行吊等由乙方使用20_年,其產權歸甲方所有。

1.2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所在原設計未建地址上投資新建廠房,建築面積5400m2左右。

1.3乙方必須按國家標準要求新建鋼結構行車廠房,由正規設計院出具設計圖紙,設計方案與施工均按建設部門要求組織施工,建築質量嚴格按照國家標準施工並由建設部門組織的專業驗收,以及環保、消防及其它部門組織的驗收,均由乙方全部負責並承擔上述各項費用。新建廠房以甲方名義辦理房產權證書,從設計至工程驗收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驗收後辦理產權證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1.4甲方承諾協助乙方以甲方名義辦理相關報建手續,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租賃期限與租金

2.1甲方承諾由乙方投資新建廠房,由乙方使用年,計時自約定建設期到期之日起開始。在乙方使用時間 拾年到期後,所建廠房如甲方自身不作其他使用,則優先乙方續租使用,同時租金按當時市場價收取。

2.2 乙方投入資金在上述租賃土地上所建建築物及廠房內的配電、行車,其產權歸甲方所有,自合同簽訂之日至計時之日起 拾年內屬乙方擁有使用權,拾年後歸甲方收回使用權。

2.3建設期:新建廠房為壹層,廠房內的配電、行車及其它設置由乙方自行設計並投資,建設期為4個月,(建設期自乙方施工人員進場之日計起)。乙方保證建設期不超過5個月,天氣自然災害除外。

2.4租賃使用年限內,乙方共支付甲方土地租金叁佰陸拾萬元整(3600000.00)元,平均每年一次性支付叁拾陸萬元(360000.00)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付清第一年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從計時之日開始,計算租金,計租期滿一年後,提前15天支付第二次租金,以次類推。租金不含税金,如需開具税票,乙方需另行支付税金。

2.5在租賃期內,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甲方的土地租金,不得延期支付約定的租金,逾期不支付約定租金,超過十五日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的土地租賃使用權,並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賃土地的交付使用

4.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4個月左右將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並做好三通一平交與乙方。

4.2乙方在甲方將該土地使用權交付之日起,必須依照土地使用權規定的土地用途實施相關的經營、管理、使用。

第四條 税費

營業期間所產生的税費由乙方按照國家税務法納税。營業期間的税費,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的使用權及配合乙方辦理報建手續和三通一平等。

(2)所建建築物及土地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如需要,將土地轉讓,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乙方不受讓的,甲方須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務義務同時轉讓給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合同。如因轉讓土地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提前終止解除的,甲方承擔賠償乙方一切損失的責任。

(3)新建鋼結構廠房驗收合格後乙方改建臨時性建築物、構建物需與甲方協商並恰當補償甲方一定的租金,其產權歸甲方所有,所有建設資金歸乙方承擔。

(4)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任何建築物、附着物的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處分及收益的權利和利益。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上的附着物和建築物,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6)如遇政府政策規定要拆遷或土地變性等變化時,土地值補償歸甲方所有。如乙方租賃時間未滿,甲方按地面建築物所得補償按乙方實際未滿年限補償給乙方。

(7)租賃期間,使用權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的合作經營主權。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

(2)租賃使用權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全部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地上所有建築物及建築物內的配電、行車需保持完好。但乙方的機械設備及所有私有物品可自行有權撤離帶走。

(3)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但建築物出租、轉讓乙方的使用權除外。

(4)如遇政府政策規定要拆遷或土地變性等變化時,在 拾 年內土地上建築物的補償,按實際未滿年限補償給乙方。

(5)租賃期間,使用權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的合作經營主權。

(6)租賃使用權期內,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任何管理費用,政府規定除外。

(7)租賃使用權期內和建設期間,乙方的水電、煤氣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8)乙方在租賃使用期內,必須守法經營,按章納税,乙方在經營活動中不得將債權債務、帶資糾紛以及其經濟、司法糾紛轉嫁於甲方。

(9)乙方在生產經營期內需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特別是做好消防工作,如因乙方責任火災造成損失,除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外,乙方還應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7.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為了避免岐義,乙方按合同要求延長租期或終止租賃,應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

7.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1)本合同期滿後。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3)本合同任何一方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損害賠償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償措施。

2、任何一方中途擅自中止合同,應當賠償對方全部損失。

第九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9.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甲方簽署本合同是甲方的有效授權代表。

9.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乙方租用土地保證是合法經營。乙方保證其經營活動中心盈虧不影響甲方。

(2)乙方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

第十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0.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10.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通過法律解決。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1.2未盡事宜,可補充附頁協議內容,雙方簽字生效。

11.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各執一份。雙方授權代表簽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繁華市場經濟,共同發展,遵循平等、自願、合法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地址:

1、甲方願意將位於韓城市西莊鎮政府對面兩座樓東邊、南邊剩餘土地承包給南方人做超市。總面積約為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2、租金第一年到第五年每年租金為每畝地3000元人民幣;第六年到第十年每年租金為每畝地3500元人民幣;第十一年到第十五年每年租金每畝地4000元人民幣;第十六年到第二十年每年租金每畝地4500元人民幣。

3、租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4、交款方式:因每五年為一個價格,所以每五年寧一次性交請五年租金。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水、電到户,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土地,在租賃期間,乙方能正常使用、裝修和建築,如遇相鄰糾紛,甲方有義務協助調解。

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工商、衞生、税務等證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遵守法律法規,合法經營,對該土地不得整體轉租。

5、乙方在經營期間招聘員工時,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招聘本組村民。

三、其它約定:

1、合同到期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續租,如不續租,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告知甲方,且將該土地上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水、電設施、其它建築物等等)連同土地無條件交還給甲方。

2、如遇政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則雙方協商解除合同。

3、乙方因基建裝修,甲方減免乙方個3月租金。

四、違約責任:

乙方如果利用該土地從事非法經營或向甲方遲延支付租金超過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無條件收回該土地及該土地上的全部固定資產。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西莊村委會、西莊鎮政府各備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小組村民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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