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範文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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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範文合集五篇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鑑於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符合下列第項規定的轉讓條件:

(1)系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甲方已按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對土地進行了投資開發、利用。

(2)系以租賃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業經土地管理部門同意,(或原租賃合同規定,甲方可將承租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三條下列文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原始合同複印件(可以約定進行公證);

2、甲方提供的轉讓地塊界址圖和約定地塊地理位置圖;

3、甲方提供的房地產權證複印件;

4、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條件説明;

5、乙方提供的項目建設安排及進度表。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轉讓位於地塊的使用權,作為乙方的用地。地塊面積共計平方米,其地塊形狀和位置詳見地塊位置圖和界址圖。

第五條該地塊用地性質原為用地。

第六條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地塊土地使用期限為年,自土地交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具體以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給乙方的權屬證明標明的使用年限為準。

第七條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內,乙方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國家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權時,乙方有權依照政府規定就其在該地塊使用方面的損失得到合理的補償。

第八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為單價元/平方米,總額為元。

第九條前條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計算以土地交接時土地部門勘察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每平方米的價格的乘積為準,並實行多退少補。

第十條合同簽字後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計元;待土地驗收交接後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剩餘的%,計元。至此,乙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共計元。

第十一條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完成交付地塊的通一平,具體指的是。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土地驗收交接時間不遲於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後個工作日內。

第十三條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後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就土地通一平進行驗收交接,雙方在《土地交接單》上簽字蓋章以示土地交接完畢。甲方具體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等手續,乙方予以配合,並負擔相關手續費、税費等費用。

第十四條甲方承諾第三人不擁有該地塊的抵押權、土地使用權等權利。

第十五條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內,乙方有權將地上建築物、其他地上附着物連同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一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省有關法律規定辦理,並不得與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所指的合同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牴觸。

第十六條在土地使用權轉讓有效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七條該地塊在土地使用權轉讓期屆滿日前,乙方要繼續擁有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申請續期。申請續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不續期的,乙方應根據國家的規定將該地塊完整交還給國家,該地塊的建築物及附着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九條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供土地;

2、所提供的土地條件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

3、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對該地塊的使用和處置,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牴觸;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未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

3、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二十一條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量按照本合同地塊總價的萬分之計。

第二十二條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由雙方共同委託履約地具有專業權威的有關部門核定。

第二十三條違約事實發生後,違約方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和賠償金的,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四條違約金、賠償金最遲應於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償付。

第二十五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金額千分之的比例追加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的時間超過天,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不再為乙方保留本合同所定地塊的使用權,並在扣除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後,退回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費(不計息)。

第二十六條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並在30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證明文件。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如下第項規定的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和附件共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於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2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以下簡稱甲方) 轉讓方:xxxxxxx

法定住址:xxxxxxxxxxxxxxx;郵政編號: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

受 讓 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xxx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暫行條例〉辦法》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將座落為,面積(號碼:XXXXXXXXXXXX)及界址圖劃定範圍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作商業用地。

第三條 本合同轉讓的土地是在原XXXXXXXXXX出讓合同規定條件下的轉讓,該地塊使用期限約40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轉讓地價(評估地價)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地價款總額

第五條 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後十天內半地價款總額50%即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作履行合同定金,逾期不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減半返還。甲方收到全部款項後,將從《國有土地使用證》和轉讓地塊移交給乙方。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備查,送(市)縣地產交易所一份,餘下送有關部門。

第七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通訊和付款,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自行收到起生效。雙方的`地址和銀行帳號應為: 。

甲 方:

乙 方:

法定名稱:XXXXX有限公司 法定名稱:

法定地址:

電 話:

郵政編號:

開户銀行:

帳 號:

任何一方若變更以上通訊地址和帳號,在變更後3天內應將新的地址和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XXXXXX簽訂。

甲方(章):

甲方法定代表(簽字):

乙方(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帳 號: 開户銀行: 郵政編號: 電 話: 法定地址: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土地使用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所轉讓土地的基本情況

該宗土地座落於山東省新泰市汶南鎮巖莊村,宗地編號為新國用(xx)第0187號,面積為6024㎡。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及現狀的具體情況如土地使用權證種“付佃明宗地圖”所示。

轉讓地塊的土地用途為倉儲用地,土地使用權終止期限至20xx年7月 22日。地塊範圍內現有的建築物及附着物的所有權隨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第二條:該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包括該宗土地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 轉讓金總額為___ 元人民幣(大寫)。

第三條:土地轉讓金支付方式為下列第( )項: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後,甲方負責提供該宗土地使用權現有的一切有關文件,負責提供辦理土地過户中所需的文字材料和其他資料;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土地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過户手續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本合同,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本合同簽訂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解除或變更本合同,否則,賠償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字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佔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

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

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

第二條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並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了設計並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准證書(複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第五條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

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准開工後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户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户手續。

第九條税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户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税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後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5、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

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5

合同編號:12554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海南經濟特區土地轉讓條例》規定,經雙方自願、友好充分協商,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 字第 號,轉讓給甲方。

二、乙方對上述土地使用性質為商住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行確認,對土地證載明的內容無任何異議。

三、土地轉讓使用期限為上述土地使用權證所載明的.剩餘期限。

四、上述土地畝數為18畝,土地轉讓價款每畝人民幣155萬元,轉讓總價為2800萬元。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四方共管 萬元。待土地證辦到乙方名下解付給甲方充當土地款。

六、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商住用地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辦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三天內,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證(容積率2.65,以土地證為準)交付乙方,雙方簽署交付手續。

甲方接到土地管理部門新土地證並交到乙方的當天,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的一切受讓金。

七、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承諾對本協議約定項下標的物擁有合法權益,沒有任何顯性或潛在的權益爭議;

2、負責辦理以上標的物的過户手續;

3、支付該八宗地轉讓(除乙方支付契税以外)的所有税費。

4、乙方付清受讓金之日起5天內,甲方清理該土地上的所有隨着物。

(二)乙方責任

1、配合甲方辦理土地過户手續;

2、依約按時支付受讓土地定金及土地轉讓款;

3、支付受讓該八宗土地的契税。

八、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甲方沒有將上述商住地土地使用權過户到乙方指定名下,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解除共管賬户。並賠償乙方 萬元人民幣違約金。乙方在接到轉讓的商住土地證後三個工作日未付清一切受讓金視為乙方違約,則甲方不退還乙方 萬元。並立即收回國有土地證使用權。

九、其他:

2、本協議自甲、乙方簽字蓋章,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丁X: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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