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勞動合同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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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正式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正式勞動合同11篇

正式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年。

本協議於_____年__月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月__日終止。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工作。甲方因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必須服從。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

第四條 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祕密主要包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工作有關或因工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客户、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六條 按甲方現行的商鋪工資管理制度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發薪每月日期為次月10日。合同期間若甲方對乙方工作進行調整或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則作相應調整。

第七條 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提前終止:

1、發生甲方或乙方不可抗拒的因數,造成一方或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3、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按甲方員工守則及獎懲辦法規定可以辭退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宣告破產、不再從事原經營行業。

第十條 乙方有以下行為,甲方有權立即通報開除乙方並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

1、虛報帳目,帳目不清,弄虛作假,貨款。

2、偷盜財物,散佈影響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謠言。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且自願放棄各項社保福利。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二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説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繼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繫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繫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就此合同內容向第三方保密。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正式勞動合同 篇2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本合同必須用黑色碳素筆或簽字筆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 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聲明如下:

甲方聲明如下:

甲方為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乙方工資,並儘可能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甲方盡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並儘可能為乙方提供相關培訓,以提高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

乙方聲明如下:

乙方願意加入甲方的團隊,成為甲方團隊中的一員,並爭取和甲方一起發展。

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承諾其應聘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其他關係,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此支付的律師費)的,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保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及因商業祕密的泄漏而產生的不能投產或減產的損失等)。

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甲方告知事項:

乙方在甲方的

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

職業危害:

正式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脱離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小時,每週工作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顧客服務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小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採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元,試用期間工資元。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元,試用期間工資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日。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衞生,食品安全衞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應詳細閲讀並瞭解甲方提供的員工手冊並願意執行並遵守員工手冊的相關規定,在簽定本合同後,視為乙方已經瞭解員工手冊相關內容並同意遵守。

2、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包括但不限於培訓費、服裝費等相關費用)。

3、乙方自願要求不交納社會保險的,甲方將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打入其工資中,因此所出現的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正式勞動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為期 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 元(大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帶給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職責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願放下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正式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聘用乙方____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1.甲方公司總部;

2.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3.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4.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週5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七條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為乙方投保。

第八條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第九條乙方的工作報酬: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等,並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變換情況;

3.甲方盈利狀況;

4.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十條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 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十二條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一個月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正式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全額事業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XXXX學校制

勞動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簽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①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②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③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辦公室幹事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五條 甲方每月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月工資按其畢業時間套專技人員工資,按所聘專技崗位執行相應工資,月工資(含社保金)為 元。試用期期間,不享受學校福利待遇。試用期後與在職職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與在校正式職工享受同等待遇,請事假、病假與在校正式職工同等標準扣除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婚假、產假、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第八條 暑假期間根據學校需要安排乙方上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安排上班的按月工資標準計發實際工作時間工資,未安排上班的`,不計發工資。

第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社保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或以貨幣形式按月發放。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後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時,甲方應當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從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在工作考核中不合格者;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懷化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或與今後國家和懷化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懷化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日期:

正式勞動合同 篇7

正式勞動合同範用人單位名稱(甲方):

性品質: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力:

工人(乙方)姓名:

性別:

文化進程的程度:

Id號:

帳户位置:

當前地址:

德陽市廬山南路71號德陽洪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0838—222680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本合同為一年期合同,合同期限為__年3月2日至__年3月1日,其中試用期為0個月。乙方在合同期內為甲方員工。

二、乙方願意在甲方德陽移動(所在地)網絡部車間(部門)工作、、合同期內,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崗位,並根據相應崗位落實相應工資,乙方予以配合。甲方應合理確定勞動定額。乙方應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本崗位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1200元,試用期每月工資為元。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也不得低於集體合同中的約定。此外,乙方工資應根據單位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工資每月15日發放,遇節假日或特殊情況可適當順延。

四、甲方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並予以公示或書面告知乙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安全生產和各項規章制度教育,提供職業技能培訓。乙方應執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業務規範,遵守職業道德。

五、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制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法律法規。如果乙方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甲方應;其他協議。告知乙方可能患職業病的危害程度;甲方採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勞動保護用品;甲方應對乙方從事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工作給予特殊處理。

乙方因工傷亡、患職業病或非因工傷亡或患病時,甲方應按國家、省、市有關法律和政策處理。

不及物動詞乙方在本崗位實行8小時工作制。除不定時工作制外,甲方在安排乙方加班時,應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乙方知道並同意按照甲方的工作時間表每週工作六天,甲方支付的工資已經包含乙方每週一天的固定加班工資。

七、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社會保險金。其中,乙方支付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方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經濟補償。

(2)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可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予經濟補償。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不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如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依法賠償全部損失。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二)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失20xx元以上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本單位工作任務完成的,或者甲方提出並拒不改正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拒絕或未書面通知的,視為甲方已按本合同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郵寄送達,因乙方提供的地址不正確而未能送達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安排的其他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內部經營體系或模式發生變化,或市場因素等原因導致裁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商業祕密和競業禁止條款

1、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主要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和經營信息而產生的科技成果、工程宣傳圖紙、技術祕密、營銷渠道、方法或客户信息等其他商業祕密的知識產權屬於甲方保密範圍。甲方在給乙方的報酬會考慮了乙方離職後的`保密義務,因此甲方離職時無需支付額外的保密費或賠償金。

2、甲方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及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再在生產經營類似經營活動和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和顧問。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在兩年內不得獲得與本單位生產、經營類似產品或者從事類似業務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主創業生產、經營類似產品或者從事類似業務。否則,乙方取得的全部收入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造成甲方合法利益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離開甲方,兩年內(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至勞動關係終止後次日)不得設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或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企業,也不得在上述企業中擔任任何職務。

十、教育和培訓

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和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並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應在培訓前與乙方簽訂相應協議,約定勞動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協議的,應當在甲方支付的培訓費額度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XI。乙方鄭重承諾:

自願受聘於甲方,並向甲方提供真實的背景資料。乙方已與其他單位或機構妥善解決勞動關係。如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與其他單位或機構發生勞動爭議,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場景及其後果。

十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2、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訂立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2)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違反本合同約定事項,違反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被公司辭退,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乙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違反甲方規定或違約行為有具體規定的,乙方應按具體規定承擔責任,本合同有明確規定。

十三、特別協議

雙方同意,甲方現有的所有規章制度及今後將實施的規章制度將自動成為本合同的附件,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經雙方協商,如果乙方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誠信履行本協議,甲方將在當年年底根據公司各崗位的具體相關標準對乙方進行單獨獎勵,該獎金將根據當年年底的考核結果與年終獎一起一次性獎勵給乙方。如乙方不誠信履行本協議,或有其他違反公司制度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乙方不得享受本條約定的獎金。(本文為對價條款)

十四、勞動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按照規定向德陽市旌陽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五、其他協議

1、本合同終止和解除後,所有屬於甲方但由乙方保管和使用的物品、圖表和其他文件應歸還給甲方、、所有屬於乙方並由甲方保管或使用的個人文件應歸還給乙方、、乙方完成工作交接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依法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及其他費用。

2、乙方應主動通知甲方地址的變更。如乙方未通知甲方,甲方按乙方原地址發送的相關文件視為已送達。

3、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5、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證書頒發機構(印章):

正式勞動合同 篇8

甲 方聘用企業名稱:

公 司 地 址 :

企 業 性 質 :

乙 方受聘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備註:

1、合同內容應使用藍、黑墨水筆填寫,不得采用複寫或複印。

2、合同須由當事人簽字,代簽或冒籤無效;劃改處應經當事人按印認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的有關事項,乙方已認真閲讀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受聘崗位説明書,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或 個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並同意甲方按照公司崗位聘任制的有關規定和生產(工作)需要,對乙方進行崗位聘任和工作地點的變更。

2、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和標準,並自覺接受甲方的績效管理考核。

第三條 工作時間

1、每週工作天,星期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2、乙方在合同期限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節假日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3、甲方因公司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規定調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乙方未按《加班管理制度》自行加班的,不作加班計算。

第四條 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甲方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年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按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五條薪酬

1、乙方試用期工資待遇為基本工資/月,崗位工資/月,績效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後,根據乙方試用期考核結果(工作能力、職業道德、勞動態度和工作績效)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確定乙方薪酬標準。

2、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每月10日以貨幣或者銀行轉帳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3、乙方的勞動報酬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資時代扣代繳。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執行。

第六條 保險福利

1、甲方應按國家和本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凡按規定由乙方承擔的部分,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資時代扣代繳。

2、乙方為已婚女工的,享有孕期、產期、哺乳期及計劃生育等假期和基本工資待遇。

3、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所需費用按國家和省、市規定執行。因工死亡者,其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卹金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國家和省、市規定執行。

4、乙方在職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規定給予醫療期。醫療期滿仍未治癒的,經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約定延長醫療期,醫療期內的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法定節假日及婚、喪假及國家規定的所有帶薪休假為有薪假期。

第七條 職業培訓

1、甲方應建立職業培訓制度,負責組織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乙方應自覺參加。

2、甲、乙雙方都應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各種《培訓協議》及公司相關規定。

1、乙方應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等各項規章制度及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公司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4、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有權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第2款的規定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10、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本合同終止。

第九條 經濟補償與賠償

1、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招收錄用費和其他費用等;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自行調解;調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合同下所需或所確定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訊應以書面形式通過親自派送或以掛號信函方式或電話、傳真方式按下列對方指定(此後如有變更,應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告知對方))的電話號碼、傳真號碼或地址傳送。任何通知、要求或通訊若以電話、傳真方式傳送視為立即送達,若以郵寄方式傳送,在寄出的7天后視為送達日期。各方指定的最初傳真號碼、聯繫電話及通訊地址如下:

甲 方: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乙 方: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2、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份。乙方已認可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並自覺遵守。

3、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在其他企業兼職;不得為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有損本公司利益的活動;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訂立合同或進行交易。

4、合同終止,乙方向甲方移交工作和所有的辦公設備、檔案資料(含電子版),同時承擔不向外泄露甲方祕密的義務。其中與甲方簽定了《競業限制協議》的,應嚴格履行協議;保證在兩年內不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工作,不得在同類競爭企業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5、甲方固有的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創建的經營渠道、業務客户、經濟合同等經濟信息或情報和經營業務、管理技術方面的業績或聘用期間所產生的職務作品,其知識產權,根據勞資雙方有償服務原則,均權屬於甲方所有的企業資產和機密。乙方必須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祕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利,違反本規定乙方需承擔法律責任並向甲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6、對甲方的企業資產和機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職工作範圍之外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包括採取轉讓、授權他人、泄密等形式的非法使用,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和其他方面的損失,甲方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要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7、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必須將本人到本公司任職以前依法取得的專業任職資格證書、個人學歷證、身份證的複印件和個人簡歷、相片、與第三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及公司指定醫院的體檢資料交到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8、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本合同若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相牴觸,按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9、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正式勞動合同 篇9

在我國,很多企業在勞動合同的簽訂方面存在着不規範的行為,很少有企業和員工簽訂較長期的合同,《勞動合同法》從法律的角度,限制了勞動合同短期化。勞務派遣在我國已經有了一定的發展,現在我國的勞務派遣形式多樣,但是仍然存在着種種不規範。《勞動合同法》首次從法律的角度對勞務派遣進行了規制。隨着經濟的多元化發展,非全日制用工成為當前一種靈活僱傭的形式,《勞動合同法》對非全日制用工做了明確定義和規範。

有關勞務派遣的規定

目前我國勞務派遣發展迅速,但侵害勞動者權益的情形較為普遍。考慮到勞務派遣涉及到三方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法》設專節進行了規範。

第一,規定設立勞務派遣公司註冊資金不得少於50萬元,資金應當一次到位。同時明確勞務派遣單位必須與被派遣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並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且必須簽訂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工作期間支付最低工資等,加大勞務派遣單位的責任,促使勞務派遣市場的合理化和規範化。

第二,針對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責任不清的問題,《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幾項措施:

一是規定用工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包括提供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告知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福利待遇,進行崗位培訓,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二是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應訂立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違約責任等。

三是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四是規定了被派遣勞動者一些權利,包括要求同工同酬的權利、工資正常調整的權利、對勞務派遣協議的知情權、工資不被剋扣的權利、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的權利等。

勞動合同法中規定了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的條款。這説明勞務派遣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時候,應該在合同中寫明工作地點工作內容等,那麼就意味着勞務派遣單位應該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之前就與企業簽訂了協議。但是卻沒有指出現在存在的先招募大量的勞動者後,再與企業簽訂用工合同的勞務派遣單位的行為是不是屬於勞務派遣。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在無工作期間需支付不得低於勞務派遣單位所在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也就是説勞務派遣單位很可能與企業簽訂的是一年的用工協議,但它卻需要與勞動者簽訂為期兩年的合同,當勞務派遣單位與企業的協議到期後,剩下一年的時間就需要勞務派遣單位向勞動者支付薪酬。可見國家出台勞動合同法的目的之一就是減少失業率,使得儘可能多的勞動者有最低工資。然而這有可能傷及勞務派遣單位的利益,所以其實施難度非常大。也許等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以後,勞務派遣單位就不復存在了。

同時勞動合同法還規定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續訂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這就意味着,勞務派遣機構與勞動者簽訂兩次兩年期限的合同後,就需要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那麼在勞動者的勞動生涯中,如果勞務派遣機構沒有派遣任務,他就需要支付勞動者的薪酬。由於勞務派遣規模較大,鉅額的薪酬它必然不會

承擔。也許將來勞務派遣單位會徹底的消失,但是非正式就業的普遍化需要中介機構,將來的勞務派遣將以外包機構等其他形式出現。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工企業需要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很多企業使用非正式員工的最大原因就是節約勞動力成本。勞動合同法的出台將促使企業僱傭正式員工以節約成本。這樣非正式員工利益不僅得不到保護,反而會導致失業率上升。又或者,這一個規定最終成為一紙空文,得不到有效實施。

有關短期契約工的規定

現在的研究一般將非正式員工分為三類,合同在一年以內、勞務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對於合同在一年以內的短期契約員工,《勞動合同法》並未有明確的規定。

在僱用短期契約形式的非正式員工方面最突出的一個問題時也經常採用勞動合同一年一簽的舊觀念,以往企業在管理中,為了實現勞動關係的短期效益,減少用人成本和避免用工管理的不便,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上一般採取一年一簽的方式。但《勞動合同法》於20xx年1月1日生效執行後,企業要慎重使用一年一簽的方式。 《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用人單位初次施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可以被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所以,企業在延用一年一簽勞動合同的管理方式,勢必在平衡角度上將企業置於被動。因此,改變勞動合同一年一簽的舊觀念,探索中長期用工思路是企業當前的戰略要求。

有關非全日制用工的規定

近年來,以小時工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發展較快。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傳統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適應了用人單位靈活用工和勞動者自主擇業的需要,成為促進就業的重要途徑。為了規範用人單位非全日制用工行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非全日制就業健康發展,勞動保障部於20xx年發佈了《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xx]12號)。《勞動合同法》在總結這一政策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從法律層面上對非全日制用工做出特別規範。

(一)非全日制用工定義

所謂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68條的規定,定義為: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這種方式主要是指鐘點工以及一些兼職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

(二)非全日制用工簽訂書面合同情況

對於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單位必須和勞動者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將會受到支付雙倍工資等嚴厲的懲罰。對於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勞動合同法第69條明確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這也是與其短期性、即時結清性以及相對簡單性的特點相符合的。在這種用工方式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主要是工資支付關係,權利義務較為簡單,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幾天的時間,因此,允許雙方訂立口頭協議,

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後,無須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從勞動者維權的角度講,如果條件許可,應儘量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在多家單位同時工作的.情況

對於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在其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未依法終止、解除之前,不得再和其他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這屬於工作關係的排他性。

但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則與此相反,享有和多家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權利,這個規定也是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特點相符合的。當然,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的上述權利也並非毫無限制的,其必須保證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規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下,主要是按照小時數計算工資,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按周、按月或按工作量計算工資。不論是小時工資還是計件工資,具體數額雙方協商確定,但按照勞動合同法第72條的規定,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按小時計算工資,可以類推出相應的小時工資加以比較。工資結算可以每天即時結清,也可以約定每週一結,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這一規定的提出解決了現實生活中有關在校大學生、離退休人員的用工,是否受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約束的問題。根據勞動部1995年制訂的《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一直以來認為大學生兼職不受勞動法調整,對於其報酬可以雙方約定,不受最低工資標準的約束。離退休人員在實踐中,也一直是按勞務關係處理。在新法實施後,上述情形用工,也應受到本法的約束和保障。

(五)非全日制用工試用期的規定

非全日制用工由於履行期限相對較短,因此,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試用期,即使雙方做了試用期的約定,也是無效的,一律按照正常用工期看待。

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勞動關係還處於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適合自己的要求進行了解的期限。一般而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勞動報酬往往低於勞動合同中約定對同一崗位的工資,以致於很多單位把試用人員當成廉價勞動力,甚至利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相對容易的特點,頻繁地更換試用人員,加重了勞動關係的不確定性,也增加了勞動者的經濟負擔。非全日制用工本來就屬於靈活用工形式,勞動關係的不確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強,而且非全日制勞動者的收入也往往低於全日制職工,所以更應該嚴格控制試用期來加強對非全日制勞動者的保護。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約定了試用期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試用期的期限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六)非全日制用工勞動關係的終止情況

非全日制用工具有靈活性,這也是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相對簡單的權利義務相對應的。非全日制用工雙

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無需提前通知。而且在非全日制用工狀態下用人單位提出終止的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這有別於全日制用工。

本法是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確定非全日制用工,較其他國家的定義,本法界定標準較嚴。非全日制用工是與全日制用工相對的概念,在我國出現的時間不長,但呈現出較快增長的趨勢,勞動合同法針對其特點設專節做了相應的規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提出終止用工,終止用工應該通知另一方。書面通知、口頭通知均可。任何一方提出終止用工都不用向對方支付經濟補償。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靈活性,從而促進就業,促進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勞動合同法對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為寬鬆的規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法所指的“終止用工”既包括因勞動合同期屆滿而導致的終止,也包括勞動合同期沒有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國家立法機構本着減少失業率,規範就業市場的目的,出台了《勞動合同法》,這是對我國立法制度的一個補充。但是國家立法機構還需要對其進行更好的補充解釋,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出台嚴密嚴格的實施細則來保證它的實施,執法機構應該進行嚴格的監管,同時這更離不開企業的配合。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開始實施,我們希望能夠看到這部法律很好的實施,真正的解決了非正式員工僱用中的許多不合理的現象,規範非正規就業,更好的保護非正式員工的權益。

正式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勞動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係。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四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六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七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四、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 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 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 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 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十七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 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十九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 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一)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二)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一)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二) 甲方經營的、乙方所在的店關閉;

(三)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四)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 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 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一)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二)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三)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四)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 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後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三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三十五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式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否則將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三、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四、勞動報酬及支付時間

乙方的'工資按月發放,工資是元。

甲方每月日左右發放上月工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求,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地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地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六、其他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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