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租賃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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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農村土地承包租賃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農村土地承包租賃合同(5篇)

農村土地承包租賃合同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租賃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 區 鄉(鎮) 村 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或租賃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租賃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一次性結清。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和租賃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幹據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

此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農村土地承包租賃合同2

甲方: xx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xx鄉xx村 組村民

為切實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促進經濟發展,經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xx鄉xx村 組村民 (以下簡稱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承包租賃乙方在xx村xx區範圍內水田面積 畝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租賃時間:共三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租賃費用: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畝的標準支付乙方,此後的承包租賃費用每間隔三年根據市場價格變化再協商並進行相應異動。

三、費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須在每年的 月 日前將土地承包租賃費用支付給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則視同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關注意事項:

1、在承包租賃期內,該土地的管理、使用權歸甲方所有,對於甲方正常的管理行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無理要求或干涉。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承包租賃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進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進行永久性建築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設的臨時建築及附屬設施在承包期滿後,甲方必須無條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賃期滿後,甲方必須將該土地按水田標準予以平整恢復,土中的葛種、巖石及其它雜質要清除乾淨,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經濟補償,以便恢復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xx鄉人民政府、xx村民委員會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農村土地承包租賃合同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承包方式

甲方經村民大會表決通過,以公開協商方式將__山(__村級用地老林場)以租賃經營方式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

二、租賃土地的用途

乙方將租賃轉的土地用於:在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三、土地租賃時限

土地租賃期限__年,從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更改土地租憑年限不足__年時,甲方應用另立合同的方式無條件向乙方補滿不足的年限。

四、土地租賃租金

1、租賃期限內,土地租賃總租金人民幣合計萬元。

2、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承租權。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土地租賃合同。

五、土地租賃租金支付方式

土地租賃租金已於20__年__月__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完畢。

六、租賃土地類型、面積和質量

租賃土地為__山(__村級用地老林場),面積畝,四至界限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類型為:荒山。

七、租賃土地交付

在20__年__月__日前,甲方應當將租賃土地交付給乙方。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租金;

②租賃期限屆滿,乙方不再續租時,按本合同約定收回租賃土地。

2、義務:

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的土地,幫助協調本村與乙方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佔用租賃給乙方的土地;

③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租賃租金。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①在租賃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無論種植、養殖、起土、建房,甲方不得干預;

②租賃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國家徵佔補償標準,有權獲得與乙方投入相應的補償;

③可以與他人合作經營,或出租或發包給他人經營。

2、義務:

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②加強,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對租賃土地,乙方有權重新進行規劃改造,規範經營。

十、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租賃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與此同時,應當足額賠償乙方的全部投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

3、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該土地的,應服從國家需要。租賃期內地上青苗、附着物基礎設施及土地改造投入等補償款,按照誰投資誰受益原則處理。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按乙方投入額的十倍予以賠償,造成其他損失的,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二、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合同終止或租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國家投資建設的農業基礎設施、設備屬土地發包方所有。

2、乙方對投資建設的農業基礎設施、建築物、附屬物、附屬設施、設備擁有所有權和處臵權,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委託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由甲方予以現金收購。

3、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種植的經濟作物、苗木、果樹等難以移植的,由有關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甲方予以現金收購。

4、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進行更新改造,由甲方對乙方予以合理補償(具體以審計評估機構評估價值為準)。

十四、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在不改變土地使用用途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3、如果乙方從事農業經營項目,爭取的國家政策扶持及有關資金歸乙方所有,同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4、雙方約定:本合同不因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動而變更,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解除。

5、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召開村民代表大會一致同意向乙方租賃本合同的土地。

6、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協助乙方申請縣人民政府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鑑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鑑證方:(簽章)

鑑證經辦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

農村土地承包租賃合同4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住所:聯繫電話: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租賃)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鄉(鎮)村組的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租賃)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並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

二、轉包(租賃)期限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後,因土地政策原因導致甲方不再擁有該地承包經營權,土地轉包(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20xx 年月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甲方應於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後,甲方繼續擁有該地的承包經營權,則土地轉包(租賃)期限為自年月日至下輪承包期最後一年的 月日。

三、轉包(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租賃)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公斤,共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共元(大寫:)。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轉包(租賃)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 逐年支付,即於每年月日之前支付%,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 一次性支付,即於年月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其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出租後,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向發包方承擔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有權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從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租賃)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租賃)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

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5、轉包(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租賃)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租賃)。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⑴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⑶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⑷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⑴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⑶逾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七、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其他需説明的事項:。

4、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 證 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租賃合同5

甲方:________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________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________以北、現________以西與________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________西邊;

南至:與________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________年不變,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________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________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____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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