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代理協議

來源:文萃谷 1.45W

在當下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運輸代理協議,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運輸代理協議

運輸代理協議1

合同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作 為甲方的代理商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資格

1.具有法人資格,固定的營業場所,有一定的付款能力。

2.與當地教育部門有良好的關係。

3.嚴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銷售策略及本協議有關規定。

4.具備以上條件,第一次定貨數量不少於_______套,以後每次定貨數量不少於_______套。簽定本協議,填寫_______________,即可取得相應代理資格。

二、代理產品、地區、期限

1.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地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期限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日止。

2.乙方為甲方_________軟件及_________系列產品的代理商,享受代理商代理價格。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在乙方提交訂貨計劃的前提下,甲方負責保證足夠的貨源。

2.甲方在一定範圍內為乙方提供一定數量的宣傳材料。

3.在協議期間,甲方根據乙方的銷售數量和實際情況,有權終止乙方代理資格。

4.乙方的合法銷售用户遞交的用户登記表經甲方確認後,即成為甲方的註冊用户,註冊用户可享受相應的網上服務和軟件升級服務

5.甲方對乙方的商業行為和法律行為及經營不善所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按實際情況填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代理區域內以合法方式銷售產品。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其他企業簽定經銷同類商品的合同。

3.乙方必須尊重甲方的知識產權。

4.乙方銷售的產品均須由甲方合法獲得,保證決不對甲方產品複製,拷貝。

5.乙方在代理銷售甲方產品時,應主動要求用户認真填寫用户登記表,並及時反饋給甲方。

6.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區域範圍內設立代理。

7.協議到期或其他原因終止協議,乙方未售出部分可返還甲方,甲方按本協議所定代理價格全額退還。但需扣除郵遞等中間費用

五、代理價格,銷售指標

1.甲方對乙方的供貨價格,乙方對客户的價格,均由另外的`銷售價格表確定。甲方因各種原因需變更價格,應於調整前一月通知乙方。

2.簽定本協議的代理商無銷售任務,可隨時按代理商價格到甲方訂貨。

六、訂貨、付款及貨運

1.乙方向甲方訂貨時,須提前一週填寫_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後,加蓋單位公章,傳真給甲方。甲方在收到定貨單和貨款後,於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發貨。

2.結算方式:按定貨單結算,款到發貨。

3.甲方承擔乙方所進代理商品到乙方所在地的鐵路費用。

4.乙方在收到貨物_________個工作日之內驗貨,如有商品破壞,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同一次驗收合格。

七、售後服務

商品的售後技術服務由乙方負責,如乙方確有困難,可請求甲方幫助,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條款,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2.甲乙雙方如發生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嚴重違背商業道 德和法律或損害對方利益,均可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協議的效力。

九、法律效力

1.協議內容的最終解釋權在於甲方。

2.變更本協議的條款中任何內容,需有雙方簽字的正式書面更改文件。

3.甲方對乙方的授權期滿後,本協議自行終止。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到期終止後可以續簽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協議2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説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乙方的免責

1.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説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2.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_____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税單、報關單等文件按先付款,後退單的方式辦理。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五條 糾紛的解決

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第六條 通知

1.甲乙雙方銀行賬户、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2.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3.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採用數據電文形式通知或通訊的,是指該數據電文進入被通訊人的收件系統。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該義務不受本協議履行終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規定的免責事由外,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代理協議3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説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説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税單、報關單等文件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辦理:A.先付款,後退單;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户、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運輸代理協議4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運輸代理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區開展危險品運輸業務洽談工作。

2、乙方直接調度經甲方審核並同意參加運輸的車輛從事危險品運輸。

3、代理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優惠條款

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費用,甲方批准給乙方______元每月的專業物流交易網會員資格。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公司宣傳資料。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在______地區的前期業務開展進行全面的指導,並給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積極宣傳推廣甲方業務,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業務接洽時必須以甲方員工身份來進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長期運輸業務或批量的運輸業務後,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給予審核,簽定合同時加蓋甲方合同章。具體的運輸由乙方實施,責任亦由乙方承擔。

6、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業務或單次運輸業務,乙方所承接的業務必須以甲方名義。

7、所有承運乙方業務的危險品車輛,必須經過甲方審核並與其簽定承運合同和責任狀,同時按照甲方規定辦理各種保險。乙方不得私自尋找車源,由此造成的後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8、____場地為乙方所有,租賃費用,裝潢,設計,辦公費用,人員工資,電費,各項税收等由乙方自行支付。

第四條 資金結算方式

1、甲方定期發放給乙方派車單。

2、甲方依據運輸合同和派車單與乙方結算。

3、乙方按照運費總額的______%上交利潤給甲方。

4、結算時間按月計算,每月的______號前結清上月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那個的違約責任

1、1甲方必須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協調所需危險品車輛,如因甲方故意行為有損乙方利益的,甲承擔賠償責任。

1、2甲方在接到乙方業務報審申請時,必須在一週內作出審核意見,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1、3客户運費採取匯至甲方賬户的,甲方必須按時按標準支付給乙方,不得無故截留或挪用,否則,甲方承擔______%賠償。

2、乙方的違約責任

2、1如乙方私自承接單次運輸業務,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並要求乙方給予本次運輸費用的______倍賠償。

2、2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權範圍開展業務,確因特殊情況的,乙方可在徵得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方可開展。否則,乙方承擔預接洽業務總額的______%的罰款。

2、3乙方必須加強人員及車輛的管理,確保安全規範操作,因違法違規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其他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在雙方認可的前提下,在雙方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運輸代理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

1、1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為;

1、2火災、水災、颱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1、3合同雙方認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該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對因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義務而使對方蒙受的任何損害以及增加的費用和損失承擔責任。

主張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採取適當方法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在合理期限內設法恢復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式_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代理協議5

甲方:

註冊地址:

營業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職務

電話:傳真:

聯繫人:電子郵件:

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職務:

電話:傳真:

聯繫人:電子郵件: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出口貨物的航空運輸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一)委託範圍:國內空運/國內陸運/國內水運/國際空運/倉儲/訂艙/報關/報驗/報檢/投保/代墊運輸費用等(據實列明)。

(二)甲方應在每次託運貨物前天向乙方提供甲方蓋章或其授權代表簽署的準確、詳盡的書面提貨/發貨信息。提貨/發貨信息應註明提貨/發貨時間、地點、貨物名稱、性質、件數、重量、體積,收貨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電話、聯繫人,貨物起運時間、運到期限、始發港、目的港等內容。

(三)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訂艙單及提貨/發貨信息,及時向航空公司訂艙。

二、報關、檢驗

(一)甲方如委託乙方報關、報驗,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貨物報關、報驗所必需的各種文件,並對其所提供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準確性負責。

(二)乙方應及時將海關、檢驗機構查驗貨物的要求通知甲方,但不承擔由於查驗所造成的外包裝破損、貨物短缺、損壞的責任及相應的延誤責任。

(三)甲方應按合同附件中規定的標準支付報關、報驗代理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報關、報驗費用。

三、貨物保險

(一)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託運的貨物進行保險。

(二)甲方如委託乙方辦理託運貨物的運輸保險,應向乙方出具委託書(見附件),並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用。

四、貨物交接

(一)甲方應對所託運的貨物進行妥善包裝,並保證該包裝完全符合航空運輸的要求及倉儲保管的要求。需乙方提供包裝服務的,應按乙方的收費標準支付包裝費。甲方如果託運超大、超重、易碎、易滲漏物品及危險品等特殊貨物,應事先向乙方説明,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倉儲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及必要的`政府批准文件。需特殊包裝、加固時,甲方應負擔相應費用。

(二)甲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提供所託運的貨物。

(三)甲方負責裝貨時應準備相應的勞力和裝卸設備,按約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裝貨。裝貨地點應具備乙方正常通車條件。

(四)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及時接收甲方委託的貨物,並準時發送。

(五)乙方對於其直接掌管下的貨物應謹慎、妥善地進行裝卸、搬運、倉儲,保證其安全。

(六)乙方對於甲方送貨到庫或由乙方到甲方指定地點處提運的貨物應當進行貨物驗收。驗收的項目包括,但不限於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外包裝情況及無需開箱或拆捆直觀可辨的質量情況。包裝內的貨物品名、規格、數量,以外包裝或貨物上的標記為準。散裝貨物按國家有關規定驗收。雙方根據驗收情況辦理交接手續。

(七)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後,及時將正本航空貨運單交給甲方。

五、信息通報

(一)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在運輸、倉儲過程中貨物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商議處理辦法。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可以自行採取有利於甲方的處理辦法,並將結果通知甲方。

(二)乙方每月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貨物運輸信息及乙方服務狀況的統計報表。

六、保密

雙方人員對實施本合同而接觸的對方的文件和信息資料予以妥善保管並承擔保密責任。

七、費用及結算

(一)乙方按照附件中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在運輸過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費用,乙方先行墊付的,甲方在結算中統一付清該費用及利息。

(二)乙方應在每月日以前將上一個月的結費清單交給甲方。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結費清單並審核無誤後,應在該月30日前向乙方以匯款形式付款。(單票貨物在發運前付款)

(四)乙方在甲方付款後為其開具正式發票(根據客户和業務情況也可定為先開票,憑票付款),如果甲方在發票中發現錯誤和不當之處,應在收到發票的3日內通知乙方。

(五)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內支付前述費用,則應按每遲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該費用1%的違約金。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因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污染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1、在託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

2、錯報超重貨物重量;

3、貨物包裝、標誌不符合規定。

(二)由於甲方提供的提貨/發貨信息有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由於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貨物處於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間,由於乙方過失造成甲方貨物損壞、短少或滅失的,由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進行賠償。

(五)對於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賠證據,積極協助甲方向責任人索賠。

(六)由於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誤,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5、搶劫、盜竊等人為因素造成的。

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當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一致同意(二者擇一):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依照其仲裁規則在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二)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十、修改與補充

(一)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需雙方達成書面協議,並於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

(二)在修改或補充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之前,仍應執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

十一、生效和終止

(一)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協議期滿後雙方有意繼續合作的,應辦理續簽手續。

(三)本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承擔協議終止前本協議規定的雙方應當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十二、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三、其它

(一)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協議由雙方於年月日在用文簽署,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日期:

運輸代理協議6

甲方(委託人):

地址:

聯繫人:

電話:傳真:

乙方(承運人):

地址:

聯繫人:

電話:傳真: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關進出口的貨物運輸工作,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協議。

一、業務範圍:

乙方受甲方委託辦理以下事務:

1.國際,國內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2.國際,國內內河或海上運輸業務;

3.辦理公路運輸業務;

4.辦理鐵路運輸業務;

5.辦理監管車,拖頭運輸,倉儲等業務;

6. 提供收,送貨物的服務;

7.辦理貨物進出口報關業務;

8. 提供代辦保險,產地證(co),普惠證(forma),燻蒸證書,貨物商檢等

9. 提供其他物流及貿易進出口服務。

二、雙方責任

1.甲方所託運之貨物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國際航運運輸管理條例及相關國際公約和慣例.屬國家非違禁品。

2.乙方應提供優惠合理的運價給甲方,並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物流服務。甲方委託乙方出運的貨物,須提前向乙方訂艙,甲方儘可能詳細地列明每票貨物的名稱、性質、件數、重量、體積,收貨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電話、聯繫人,貨物起運時間、運到期限、始發港、目的地及操作等要求。

3.乙方必須按booking所預訂的日期安排貨物出運,並如實告知甲方運輸安排的相關事宜,如航班資料,船名航次等,如需改變則要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若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私自改變航班或航次等安排,或由於乙方操作失誤導致貨物延遲到達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則乙方需對由此引起的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負責;若由於甲方責任導致貨物不能及時出運,客户提出索賠和折價等要求,甲方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經濟責任。

4.乙方應在貨物出運後的第一時間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提單給甲方,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對提單進行核對,乙方有責任保證提單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5.甲方對已交付的貨物有知情權,在貨物出運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若在運輸、倉儲過程中貨物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商議處理辦法。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可以自行採取有利於甲方的處理辦法,並將結果通知甲方。

6、雙方人員對實施本合同而接觸的對方的文件和信息資料予以妥善保管並承擔保密責任。

7.在收貨人沒有徵得甲方同意,或取得任何形式的提單或提貨證明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將貨物私自放給收貨人或收貨人以外的第三方,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將由乙方承擔。(收貨人辦理收貨手續時間超出當地法律規定的時間,或因當地法律不健全導致,或當地政府行為除外,但乙方有義務就相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8.乙方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報關資料(包括核銷單,裝箱單,發票,成交確認書,報關委託書等)連同甲方的貨物進行報關,並保證不將甲方的報關資料用作非甲方指定貨物的報關或未經甲方同意的其它用途,否則乙方需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上的一切責任。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取回甲方核銷退税所需的相關文件和資料,如核銷單,報關單核銷聯,退税聯,蓋有海關放行章的委託書或提單等。

9.貨物抵達目的地發現貨損,丟失等情況時,如不是由乙方造成的,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有關索賠的問題;如是乙方原因造成,乙方須承擔相關的經濟責任。

10.如雙方在運輸服務上發生糾紛,應積極尋求正當的解決方法,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甲方貨物。

11.關於賠付事宜:賠付應包括貨物的申報價值,出口費用,運費及甲方客人的索賠等,具體情況將以甲方的實際損失為準。

三、費用及結算

1.乙方按照雙方事前約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在運輸過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費用,乙方先行墊付的,甲方在結算中統一付清該費用。

2.甲乙雙方為月結單位,以人民幣結算。

3.乙方應在每月5日以前將上一個月的結費清單交給甲方。

4.甲方收到乙方的結費清單並審核無誤後,並於當月15日前將上月運費匯入甲方賬户,若涉及到外匯結算,匯率以匯款日中國銀行公佈匯率中間價為結算依據結算。(海運的匯率以雙方事先約定的為準)

5.乙方在甲方付款後為其開具正式發票(根據客户和業務情況也可定為先開票,憑票付款),如果甲方在發票中發現錯誤和不當之處,應在收到發票的3日內通知乙方。

6.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內支付前述費用,則應按每遲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該費用3%的違約金。

四、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污染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1)在託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

2)錯報超重貨物重量;

3)貨物包裝、標誌不符合規定。

2、由於甲方提供的提貨/發貨信息有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

任。

3、由於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4、貨物處於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間,由於乙方過失造成甲方貨物損壞、短少或滅失的,由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進行賠償。

5、對於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賠證據,積極協助甲方向責任人索賠。

6、由於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誤,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5、搶劫、盜竊等人為因素造成的。

五、終止協議,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並結清有關費用和交割相關文件。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及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

不成的,雙方均有權訴諸法律。

七、本協議書將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

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

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如有異議,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甲方:______乙方:__

授權代表:__授權代表: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運輸代理協議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貨物運輸代理有關事宜達成以一下協議。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户(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協議8

____________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航空貨物運輸業務的發展,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就國內航空貨物運輸銷售代理業務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業務範圍和職能

1.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地區從事甲方航班的國內航空貨物運輸銷售代理業務。

2.乙方應按甲方規定,承攬普通貨物和除危險物品以外特種貨物的國內航空運輸,但必須優先保障甲方的公務貨。

3.乙方應按甲方的規定領取、保管、使用和填開甲方指定的運輸憑證。

4.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預定貨物艙位,全面正確的向託運人講明有關運輸條件和要求,計收貨物運費、地面運費、貨物運輸保險費、航空貨物聲明價值附加費等費用。

5.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將收運的貨物連同貨運單和各種所需文件送交甲方指定的地點。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貨物運輸的規章、班期時刻表和運價通告以及其它必要的資料。上述各種業務資料如有修改、補充或作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7.甲乙雙方共同履行誠信經營職責,共同維護對方正當利益,未經任何一方授權許可,不得以對方名義或資質從事經營行為,不得公開雙方合作的商業信息、客户資料;任何一方違反,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追償經濟損失。

8.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等相關政策、規定,遵守航空公司和地面航空站的業務規範;如有一方違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二條航線、艙位及價格

1.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合理安排運力,乙方負責在相應航線上組織航空貨物。乙方組織銷售貨物,填開運單、交運操作,運輸收入計入乙方,並統一向甲方結算。

2.甲方同意始發航線確定後,及時通知乙方並按約定價格結算。具體價格、艙位,甲乙雙方以協議附件形式確定。

3.甲方空運價格包含始發地的貨站地面運輸費等費用。

4.貨物退運,已付代理手續費應退還甲方;運費更改,其手續費多退少補。

第三條財務結算

1.乙方領用新貨運憑證時,必須及時與甲方進行結算後方可申請領新的貨運憑證。

2.每次結算,乙方須將一式三份的銷售日報表,連同貨運單財務聯、作廢票證、當期銷售收入彙總表交甲方財務部門。

3.銷售日報表中的原件上須加蓋代理人公章或財務章。報表頁角的“製表人”等欄須填寫全名。

4.乙方在送交銷售日報表同時,必須附有與銷售收入總額相符的現金繳款單或銀行轉賬單回執。

5.乙方必須按協議規定,與甲方進行結算,如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結清運輸款,乙方應按所欠運輸款金額的0.5%/天,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6.有關財務結算和管理方面的未盡事宜,按本協議之附件有關條款執行。

第四條責任和保障

1.乙方應保證貨物符合承運條件,按____________機場貨站要求交貨,以保證甲方航班正常。

2.甲方負責解決始發貨站和到達貨站的貨物收取、安檢、地面裝卸、發貨事宜及費用支付,保證乙方貨物按時正常出運和提取。

3.甲方承運貨物發生破損、延誤等應及時出具相關證明並按規定償付損失。

4.如果乙方要求,甲方可在航班起飛後將所代理承運的貨物清單以傳真或e-mail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的查詢和對帳工作。

(上述“按規定”包括了按總局規定,不同意修改)

5.由於乙方填開運輸憑證差錯或執行規章和業務疏忽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6.乙方應對所填開運輸憑證上所列相應貨物價值及各項內容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7.其它運輸方面的`未盡事宜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職責轉讓

1.乙方在代理甲方航空貨物運輸業務時所用名稱和活動地區只能是本協議中確定的名稱和地區。

2.本協議所規定的代理權和其它職責,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授權給任何第三方。

第六條訴訟

關於本協議的範圍、含義、解釋和執行,如果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雙方將爭議提交給協議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協議簽訂所在地法律法規。

第七條關於附件

本協議之附件一《簽署協議所需提供的資料》、附件二《運輸憑證管理及使用》、附件三《貨物交接》、附件四《安全條款》、附件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它有關事項

1.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得到雙方書面確認,並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2.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本協議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對方接到通知後並表示無異議的第30天起,本協議即自行失效。

3.在協議終止之前,協議雙方都應承擔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和責任。上述終止不應解除締約任何一方在終止之日前根

據本協議規定所產生的一切義務和責任。

4.本協議有效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如甲乙任何一方欲續簽協議,應在本協議到期二個月前向對方提出續簽意思表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

5.本協議正本壹式陸份,乙方執貳份,甲方執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署《航空貨運代理安全責任書》亦作為協議附件,雙方各持壹份。

6.本協議在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負責向________快運航空有限公司________營業部提供擔保並承擔一切責任,並向我公司提供書面擔保。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簽署協議所需提供的資料

1.企業有效營業執照的複印件(在有效期內並已年檢)。

2.航空貨物運輸銷售代理經營批准證書(協議有效期不超出經營批准證書有效期,國內貨代提供二類經營批准證書)。

3.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4.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的授權委託書(如果此代理協議由非法定代表人簽訂)。

5.簽署協議的被授權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

6.提供擔保書原件,建議按我司後附的標準文本填寫。

7.擔保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有效期內)。

8.擔保單位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9.擔保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的授權委託書(如果此擔保由非法定代表人簽訂)。

附件二運輸憑證管理及使用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貨物運輸憑證為_________航空有限公司航空貨運單,乙方通過填開該貨運單代理銷售甲方的航空貨運艙位。

2.乙方向甲方領取貨物運輸憑證時,每份必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1000元整(大寫:壹仟元整)。

3.乙方領取貨物運輸憑證應具備以下條件:

在銀行有人民幣賬户;

提供乙方公章和業務章印模;

提供乙方領導簽字的字樣。

4.乙方應指定一名專人負責領取運輸憑證,並將其姓名及身份證複印件書面通知甲方。如人員改變也應書面通知甲方。

5.乙方指定的負責領取憑證人員向甲方領取憑證時應攜帶本公司領導簽字並加蓋公章的“空白票證領取單”到甲方領取。“空白票證領取單”上乙方領導的簽字應與在甲方備案的字樣相同。

6.每次領取空白貨運單按甲方財務管理規定辦理,最多不超過一個月的使用量。

7.乙方應按貨運單的編號順序使用,不得跳號。

8.乙方應妥善保管運輸憑證。運輸憑證在未銷售前,依然為甲方所有。甲方有權隨時檢查和收回尚未使用的運輸憑證。

9.運輸憑證遺失,乙方應立即書面報告甲方,如果遺失的貨運單一旦被冒用,乙方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10.運輸憑證的相關欄目必須由持有《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務崗位合格證書》的人員填開。

附件三貨物交接

1.乙方向甲方或機場當局貨運處送交收運貨物前須做好下列工作:

(1)按規定填制好貨運單;

(2)按甲方提供的業務規章檢查貨物的內容、包裝和發運標誌、標籤、標貼等;

(3)除掉或塗蓋原有的舊標誌,並書寫、粘貼或懸掛發運標誌和標籤、標貼;

(4)備齊運輸所需的一切文件。

2.上述工作乙方應在自己倉庫或營業場所完成。

3.乙方保證送交甲方的貨物不得有國家法律、法令規定的違禁物品和不準空運的物品及危險物品,否則後果由乙方負責。

4.甲方或承運航空公司或機場當局貨運處工作人員簽字接收貨物後,應在乙方的交接單上簽字。

5.未經甲方或承運航空公司或機場當局貨運處工作人員簽字接收的貨物,不得放在甲方或承運航空公司或機場當局貨運處倉庫內。

附件四安全條款

根據國內航空貨物運輸有關規定,為了保證航空貨物的運輸安全,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不以任何形式交運未經過規定的安全機構進行檢查的貨物;

2.保證在甲方的航班上不運輸任何形式的危險品;

3.不交運國家及甲方規定的禁止運輸的貨物;

4.對交運的貨物不偽報貨物品名、不瞞報貨物重量;

5.不在申報運輸的貨物中夾帶其它貨物;

6.保證貨物包裝符合規定的安全運輸條件。

7.對方均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自覺遵守有關的安全運輸規則。

附件五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有關規定,將危險物品或禁運物品混同與普通貨物,無論是否造成事故的,乙方均應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甲方遭受的被索賠損失、維修費用損失、行政處罰損失、停產損失(直接收入損失和相關可得利益收入損失)及商譽特別損失;雙方同意商譽特別損失為每一混裝事件為人民幣壹拾萬元,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2.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不真實地填制貨運單或對甲方的聲譽造成損害,乙方應承擔賠償甲方經濟損失或乙方應承擔每張貨運單人民幣xx~10000元的違約責任,具體金額由甲方根據乙方違約情節確定。

3.貨運單遺失,除按本規定協議附件二第九條處理外,乙方應對每張貨運單以人民幣4000元進行賠償。

4.甲方有權在應付乙方代理費或乙方保證金中直接扣除相關違約金。扣除保證金的,乙方應予以補足。

附件六擔保

根據各公司實際情況及我公司相關規定,我司提供如下幾種擔保形式,各簽約單位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其中一種或幾種:

擔保形式之一 擔保書

________航空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從事貴公司航空貨物運輸代理業務,經營狀況良好。我公司願意為_________________經營貴公司航空貨運代理業務作經濟和安全擔保,承擔經濟和安全連帶責任。擔保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該期限終止之日須約定為自代理業務終止之日起最少兩年)。

特此擔保。

擔保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工商執照複印件。

2.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如不是法人,需有授權人簽字的授權書及被受權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擔保形式之二押金

________航空有限公司:

我公司願意以押金形式,並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貴公司提供擔保,押金額度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形式之三抵押

________航空有限公司:

我方願以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車輛等)擔保本協議的履行,並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抵押登記的相關證明材料交貴司備案。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

1.以房產抵押的,須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進行抵押登記;

2.以車輛抵押的,須到車輛的登記部門進行抵押登記。

擔保形式之四質押

________航空有限公司:

我方願以_________________(動產/票據等)擔保本協議的履行,並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此財產移交貴公司。

擔保人: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代理協議9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貨及快件經____或_____口岸出口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代理其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和運輸業務,應保證安全及時地將貨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貨地點,並及時通知收件公司提貨。

二、除事先約定外,乙方應自行將貨物交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應按照公佈的班車發車時間和發車地點發車,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所有交運貨物,並有權拒收一切海關禁止出入境、來歷不明或不適於卡車運輸的貨物,以及需要有關報關文件報關而乙方無法提供該文件的貨物。

四、乙方應根據甲方對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資料及單證要求,準備齊全所需單證及商業發票,在明顯位置張貼規定的運輸標誌後與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户自備國家行政機關簽發的有效許可證或配額等正式報關文件,應通知甲方正確使用該文件向中國及貨物終到國海關報關。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確通知甲方使用該文件而造成該文件失效以至該文件項下的.貨物在中國海關或目的地海關無法報關、清關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海關的規定,對攬收的散貨及快件認真檢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貨清單,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單上寫明並加蓋到付章,貨物上張貼到付標籤。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產廠家授權書。甲方依據交貨清單製作報關清單。乙方須正確申報貨物品名、價值及數量,嚴禁謊報、夾帶或衝貨行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為造成海關對貨物進行扣倉及至沒收等處罰而產生的貨款、罰款、倉租及連帶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關行為、天氣及交通擁堵等)造成的貨物丟失、損壞或延誤,甲方可豁免責任;如因甲方未能盡忠職守而造成的貨物遺失或損壞,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貨物申報價值賠償,但每筆交接單快件最高賠償額不超過肆百元人民幣。

七、對於乙方交運的散貨及快件,甲方僅負責其獨立的外包裝的封閉狀態良好,而並不負責其內裝貨物數量的是否短少、類型是否相符、貨物是否損壞等狀況。

八、結算價格(見附表),特殊貨物根據類別另議。

a.運輸原則上以實際重量計費,但當輕泡貨物體積重量超過實重____%時,計費重量以該票貨物的實重加上體積重量之和除以____計算。

b.因貨物品類原因而產生的海關動植檢附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九、雙方簽定協議前,乙方根據貨量向甲方交納相應預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結算預付款不足時,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號前開具乙方上月交運散貨及快件的清單和運費發票給乙方。

十、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對協議內容及運費標準有改動,應在不少於____天前通知對方。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附表:(略)

運輸代理協議10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聯繫人: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進出境運輸報關手續及相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定本《代理報關協議書》,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甲方貨物進出境的運輸報關手續,以及提貨、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等有關事項。

第二條乙方代理權限

乙方的代理權限僅限於辦理清關或者轉關運輸、報關、報檢、驗放,將甲方貨物安全送達至甲方指定地點。

第三條代理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期限為壹年,自年月起至20xx年月止。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交報關時所需的有效合同、發票、提單、法律文件及授權委託書;

2、甲方向乙方提交發票時應同時附中文譯文;

3、甲方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等有關規定,委託乙方報關的貨物不存在偽報、低報、漏報等現象;

4、甲方委託乙方代辦報關手續,以及提貨、送貨所涉及貨物的所有權屬於甲方;

5、按照第六條的規定,按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五條乙方責任

1、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甲方辦理甲方貨物的進出口報關、檢驗、檢疫、提貨、送貨等手續;雙方約定在甲方提供單據及時及齊全情況下按時將貨物運輸到雙方約定地點。

如因海關及檢疫原因造成的清關及派送等延誤,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理解。

具體情況雙方另行協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辦理報關、檢驗、檢疫、提貨、送貨等手續過程中,有義務保證甲方貨物完整、安全,不得損壞或丟失(貨物由於進出境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破損除外);

3、乙方在代理報關過程中,應當為甲方保守祕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的技術資料、合同、協議書等法律文件和有關信息,也不得將該類信息用於與履行本協議無關的目的;

4、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文件和資料,乙方只有經過甲方書面授權後方可利用甲方的文件、資料或代理甲方行使權利;乙方應於履行完本協議項下服務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返還該文件和資料;

5、因第三方原因導致甲方貨物缺損或丟失,乙方有義務督促第三方出具書面證明;

6、乙方對所進口商品的質量等本身問題不承擔責任。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其的服務進行轉委託。

若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乙方應對其轉委託的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務向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報關費用

報關費用見一報價單。

第七條結算

乙方應將上月報關費用結算清單于次月五日前提供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結算清單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

經審核無誤後,乙方開正規發票給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正規發票後五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代理報關協議書》的各項規定,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有義務糾正其違約行為,並應賠償因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如甲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支付乙方相關費用將根據日千分之5的違約金向甲方收取。

直至甲方付清所有費用為止。

同時,乙方有權停止辦理甲方委託的`事項,或對甲方所交付的文件和貨物行使留置權,直至甲方付清所有欠款為止,由此產生的保管費、倉儲費、以及風險和損失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仲裁

本《代理報關協議書》中任一條款與《代理報關委託書》背面委託報關協議通用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委託報關協議通用條款為準。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代理報關協議書》而發生的分歧,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時,甲、乙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和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終止或變更

甲、乙任何一方終止或變更本《代理報關協議書》時,須提前三十日向對方發出終止或變更的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簽定書面終止或變更協議書後,本協議書即可終止或變更。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效力

1、本《代理報關協議書》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代理報關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其它事宜本《代理報關協議書》的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代理協議11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説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三、乙方的免責

1.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説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2.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四、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_____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税單、報關單等文件按先付款,後退單的方式辦理。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五、糾紛的解決

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六、 通知

1.甲乙雙方銀行賬户、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2.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3.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採用數據電文形式通知或通訊的,是指該數據電文進入被通訊人的收件系統。

七、保密

一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該義務不受本協議履行終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八、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規定的免責事由外,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十、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一、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代理協議12

協議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促進運輸及進出口貿易的發展,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海運出口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代理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海運出口業務代理人,具體代理承辦如下業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責任與範圍

2.1甲方責任

2.1.1甲方必須準確及時提供託運的貨物及相關單證,並保證單證相符,單貨相符。

2.1.2?訂艙時,甲方應及時傳真或送交乙方正確之託運單,並加蓋甲方“訂艙公章”或“公司業務章”。甲方對所提供指示、嘜頭、標籤及聯繫方式的正確性負責。

2.1.3甲方訂艙,亦應出具書面委託書。並應提供有關出口報關文件,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文件、主、被動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及國家規定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託運單內容應註明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價及特別要求。

2.1.4甲方委託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必須以書面等方式通知乙方,並與甲乙方操作人員電話確認,甲方承擔因變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後果。若情勢已發展至無法更改,或違反船公司、海關規定,乙方有權拒絕接受變更要求。

2.1.5甲方所提供的貨物必須時經妥善包裝且堅固適貨的,能經受正常裝卸及遠洋運輸。

2.1.6甲方託運貴重物品,怕擠壓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凍品、冷藏品、危險物品、活動物等必須事先向乙方提出書面聲明,明確指出貨物性質及其防護措施和裝卸、擺放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

2.1.7甲方所出運之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品和國家不允許出口的物品。

2.1.8甲方如因本協議第2.1.1至第2.1.7條款各方面責任之一存在缺陷造成的'貨物遺失,滅失或損壞,甲方負責;若因此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2.2乙方責任

2.2.1乙方負責代理甲方所委託之出運,包括:

2.2.2乙方依甲方要求安排出運,正常情形下,開航日起30-40天內乙方得按時將有關文件,單證歸還甲方。

2.2.3乙方對已簽收之甲方單證文件負有妥善保管責任,不得遺失。

2.2.4對於因乙方過錯造成貨物遺失,滅失,損壞或延遲,甲方作為託運人無權向乙方索賠。

乙方因其過錯確需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應於損害發生後七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乙方不負賠償責任。對於有保價的貨物,乙方按保價金額賠償;貨物沒有保價的,乙方按《海商法》關於承運人的賠償標準進行賠償。

三、結算條款

3.1費用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甲方收到乙方運費發票後,應立即核對金額。如在收到發票三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則視為甲方確認發票金額。乙方墊付的費用,甲方實報實銷。

3.3甲方在收到發票後三十日內結清費用。

3.4協議結算所涉及匯率按業務發生當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匯率中間價執行。

四、特別條款

4.1乙方遇船期更動、體積、重量、件數不符,應於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甲方,並與甲方電話通知確認,甲方亦得及時與乙方書面確認上述更動內容或要求退關,否則,乙方有權將貨物正常出運。

4.2拼箱貨物,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之情形,甲方付款暫以乙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待貨物運抵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確體積,重量為準,採取多退少補之方式雙方共同確認運價。

4.3甲方付費必須按時結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甲方之任意單證及貨物直至甲方結清應付費用。

4.4甲方目的港收貨人,經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後,逾時未提貨或放棄貨物,目的港所產生之額外費用及退運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五、在執行本協議中若發生爭議,應先行協商。經協商不成後,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日起一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執行一年。在協議期內,雙方從事得所有海運出口代理業務完全遵照本協議之規定,不再另簽單獨協議。

七、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付款帳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付款帳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運輸代理協議13

代運方:

地址:

客户:

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輸貨物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運輸內容

運輸貨物:天然氣。

運輸模式:甩掛方式運輸,主車由甲方提供,掛車及貨物由乙方提供。

運輸路線:紹興上虞--金華義烏、紹興上虞--寧海。

運輸時間:20xx年2月1日零時至20xx年2月15日零時。

二、雙方權力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3輛主車及每輛車配備1個或2個駕駛員、1個押運員,在協議期間以上車輛和人員歸乙方調度,甲方協助乙方負責監控車輛。

2、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駕駛員、押運員人員檔案及聯繫方式,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對人員的管理。

3、如遇車輛在運輸途中拋錨,則由甲方負責搶修,掛車在乙方廠區內出現任何問題,如輪胎、車況等,由乙方負責維修,出乙方廠區後,輪胎問題由甲方負責,其他掛車車況問題任由乙方負責。

4、責任劃分:在運輸過程中,如發生意外情況或事故,除保險賠付金額外由甲方承擔。

5、甲方車輛除固定2輛跑義烏外,剩餘1輛為機動,除運輸寧海外可作短駁車輛,具體短駁費用經雙方商議而定。

6、乙方在協議期內必須確保甲方義烏路線每日4車,寧海視具體情況而定。兩條路線運費均為 元/趟,運費在協議到期日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7、乙方有義務對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並對裝卸貨物進行技術指導。

8、在協議內乙方如要變更運輸路線,需與甲方商談,在甲方同意情況下,方可變更,否則甲方有權拒接協議以外的運輸任務。

三、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地方人民法院裁決。

四、其他約定

1、凡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災害、合理損耗等非甲方造成的損失或貨物延遲,甲方概不負責。

2、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友好協商,確保貨物運輸的順利完成。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代理協議14

協議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與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有關海運、空運、海運聯運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12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電話:_________

電話: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運輸代理協議15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財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有關出口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始發的國際海運貨物國際運輸業務及進出口報關等相關業務。

第二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向乙方訂艙,訂艙單上必須註明貨物的重量、體積、目的港、出運日期及經雙方確認的費用,並且加蓋公司公章/業務專用章。

(二)甲方應負責提供準確無誤、真實的所運貨物相符的加蓋公司印章的委託書(包括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等要素);委託書的效力將優於本協議;甲方還應根據所運貨物的貿易性質,提供真實、合法、有效、齊全的出口報關文件並及時將其交送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出口報關。

(三)甲方每次應按照規定的貨物交送方式、時間、地點將貨物交給乙方。對於化工產品及其他特殊貨物,根據國際貨物的運輸要求,甲方在交送貨物以前應向乙方明確相應貨物化學性質及運輸要求並提交相應的依據或材料。

(四)在貨物交接中發現貨物破損、受潮、嚴重變形等乙方有權拒收貨物並及時通知甲方。

(五)甲方如果未能按照約定時間交貨並因此給乙方造成相關損失,甲方應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甲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如實提供所運貨物的物理化學性質或違反貨物運輸相關法規,致使乙方遭受處罰或造成運輸工具損壞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六)甲方保證交運的貨物不夾帶國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及船舶公司規定不能接收的海運物品。具體事宜請參照船舶公司的'有關條例。

(七)甲方在貨物出運過程如要求更改運單上顯示的任何項目,需在船到達目的港前十小時前通知乙方,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成本費用。如貨物在目的港已被提取,乙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八)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工作。若因甲方過失或延誤,造成貨物損失或導致乙方無法履行應盡職責,由甲方單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對此不予負責。

(九)乙方有責任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運輸、船期、出運,目的港事務等信息。

(十)乙方負責代甲方辦理貨物交運手續,包括訂艙、制單、報關、報檢、裝板、裝箱交接等整套手續,應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訂妥航班航次並及時通知甲方已訂妥的航班航次信息及由運航班信息和運單號等;貨物出運後,乙方應將有關證明文件等及時返還給甲方。

(十一)從貨物交給乙方到貨物交給船公司的地面代理期間,如果由於船公司相關部門的責任造成貨物損失,應由船公司相關部門承擔責任,乙方將協助甲方解決問題;若因乙方責任造成貨物損失,乙方將根據相關規定承擔責任。

(十二)貨物交給船公司代理後,如果由於代理或者船公司的責任造成貨物損失,應由代理或船公司承擔責任,乙方將協助甲方解決問題。

(十三)在船運輸過程中發生貨損、滅失或延誤,乙方將接受甲方的書面委託在規定期限內向船公司索賠。但甲方應首先按時支付乙方的運費及相關雜費用。

(十四)收貨人逾期提貨或棄貨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包括倉儲費、提存費在內的全部費用。

(十五)由於其他不可抗力(如戰爭、自然災害等)造成損失或違約,雙方均可免除違約責任。並在不可抗力影響停止後在能力許可範圍內繼續履行未盡的義務。

(十六)在辦理國際貨運業務中,雙方必須遵守我國以及過境國(地區)、到達國(地區)政府的法令等有關規定。

第三條運費及雜費標準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不定期提供有關運價、船期、出運、目的港事務等信息,並保證向甲方提供最優質的操作服務,並經常進行客户回訪工作,努力解決甲方在運輸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問題。針對每一票貨物甲乙雙方需要書面確認運價和雜費。

第四條財務結算及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價格支付給乙方貨物的運費及相關雜費。

(二)乙方於貨物上船後將賬單傳真甲方,甲方如有異議,應於3個工作日內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是同甲方已認可乙方開具的賬單。

(三)甲方應在收到賬單5個工作日內結清當票發生的所有費用。

(四)若甲方未能按照上述條款支付有關款項,乙方將每天按拖欠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有權利停止辦理甲方所委託的事項或留置甲方的貨物,直至甲方付清有關款項後才予以恢復,由此所產生的倉儲/保管費、貨物的風險及相應的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最遲應在自上述約定的付款之日起二十五天內履行債務,甲方逾期不履行的,乙方扣押甲方的相關出貨單證,待甲方相關款項付清後,乙方應將甲方的相關出貨單證返還。

第五條法律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條例、慣例等。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協議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時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除雙方達成仲裁協議提交仲裁外,應提交乙方營業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生效、修改及終止

(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到期如果雙方無意終止協議,本協議將自動順延。

(三)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本協議的條款進行修改的書面確認後,並自雙方書面

形式通知另一方,修改及補充部分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後,並自雙方書面確認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四)在修改或補充為獲得雙方確認之前,仍按本協議原定條款執行。

(五)協議任何一方若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受通知方接到終

止協議通知書30日後,本協議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應承擔本協議所規定的雙方應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

一切權利和義務。

(七)如果甲方在協議執行期間有任何違背本協議的行為,乙方有權利終止本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解決辦法以補充協議的形式補充。

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簽字蓋章):____年__月__日(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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