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作經營合同集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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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作經營合同5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關於合作經營合同集錦5篇

合作經營合同 篇1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利用揚州新揚開關設備有限公司商務平台。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合作經營南京繞越高速公路東南段配電房設備供貨及安裝項目,特訂立本協議。

一、合作經營人的規範

甲乙雙方應尊重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維護揚州新揚開關設備有限公司對外形象及利益。甲乙雙方都應相互誠信,和公司及客户簽署的各項協議及各項開支,雙方都不可隱瞞。

二、合作經營項目:

南京繞越高速公路東南段配電房設備供貨及安裝項目。

三、甲乙雙方經商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

(1) 甲方負責本項目貨物的製造、設備安裝期間所需資金的注入。

(2)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有關本工程的各項工作

(3)乙方必需按計劃要求保質保量按照合同及甲方的供貨要求

2、乙方:

(1) 乙方負責本項目合同的跟蹤、購買標書、編制投標文件和業主簽訂合同協議書

(2) 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有關本工程的各項工作

(3) 乙方應根據工程要求進駐工地組建本工程項目部,及時完成項目部的各項工作。

四、利潤分配:

1:甲方按照新揚公司的報價8523150元,按5%的業務費用付給乙方。超出本合同範圍的款項,除去安裝費、供電局的開支、後公司增加的管理費1.3(原先投標前是1。5現為2.8以及公司一切按合同增加2%的個人所得税和其它用於本項目的開支後。甲、乙雙方利潤均分。

2:應收款項到達公司賬户內,先給所有現在單位的材料科後,甲方應負責按上述利潤分配約定及時付款給乙方。

五,解決合同方式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為本項目所有應收款項到賬,利潤分配完成。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浙江省×××公司

乙方:

公司系甲、乙雙方共同組建並經依法核准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該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項目合作經營合同,自年月日止,共計年。

二、承包期間,甲方必須保證每年交納承包款萬元,該承包款就體現在該公司的財務會計報表內,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由甲、乙雙方按法律規定進行分紅。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潤歸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間,甲方經營虧損,由甲方自負。承包期間,所有的債權債務關係均由甲方自行處理,由此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在承包期間,甲方享有充分的經營自主權和人事權。經營資金由甲方自籌(該公司的註冊資金也交由甲方用於經營),經營人員和所有的財會人員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經營人員的工資、獎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經營費用帳內。

五、承包期間,甲方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税務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送交會計報表並依法納税。

六、本協議生效三天內,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帳號及財務帳冊由雙方列清單移交給甲方,雙方確認。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九、本協議如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轄。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浙江省×××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發揮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江陰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入股合作經營公司

合作公司名稱

合夥公司地址

第二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三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的願望,採用先進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增強市場競爭力,提高業務量,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四條 合營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汽車維修、汽車保養、做漆、年審、保險等汽車有關業務。 。

第五條 生產經營的規模如下:

本公司現是屬於三類企業,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擴大,經營範圍可增加,具體的經營項目根據合營公司的發展和市場情況隨時進行調整和變更登記。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六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甲方均為人民幣出資。甲方現有固定資產評估

價值人民幣。

第七條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為 ,全部由甲方繳付。甲方同意本協議簽訂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將註冊資本金匯入合營公司的賬户。

第六章 股份佔有比例及利潤分配

第八條 雙方商定不計算雙方的投入比例,按照雙方商定的比例佔有合營公司股份和進行利潤分配。

經雙方協商確定:甲方佔有70%股份,乙方佔有30 %股份。此比例是以乙方一年完成業務十萬元產值為基準,乙方隨着業務量的上漲,有權提出股份的增加。

第九條 利潤分配:按國家有關規定,按月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獎勵基金和企業發展基金,並繳納企業所得税的税後利潤後,盈餘部份由甲、乙雙方按照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乙方在完成甲方所給的目標時應得到每月工資1500元底薪。

第七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條甲、乙方應各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 乙方責任:;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⑤積極發展業務,以發展業務為中心,配合公司日常經營。乙方一年須提供業務至少10萬元產值。

第八章 税務、財務、審計

第十一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20xx年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賬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用中文書寫。次年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合營公司儈計應做好每月甲乙雙方各自的業務記錄,以備查詢,核對。

合營公司儈計應在每個月月初將上個月的公司盈利狀況提供給甲乙雙方過目。

第九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十二條 對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第十三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標,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他方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合同解除後,除甲方現有的固定資產,在加合營後甲方在乙方的同意下自己出資購買的工具或設備外,如是在合營後用公款購買的固定資產應把固定資產合出價格按比例分給乙方。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任何一方違約,應按國際慣例賠償守約方總投資1%的違約金。守約一方有權終止合司,並要求違約方承擔因違約而造成的法律責任和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章 適用法律

第十五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第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六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七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工程協議、銷售協議、利潤分配協議等,均為

合作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號碼:

住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現就甲方產品入駐乙方場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入駐合作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產品以入駐方式進入乙方已有的場地,成為乙方合作商家。

2、乙方未經甲方授權,不得擅自將甲方產品經營權以任何形式轉讓或轉嫁等方式給第三方銷售。

3、本合同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關係,乙方店鋪自負盈虧,員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責任。

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入駐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年。合同有效期滿如雙方未發生重大違約責任,本合同自然延續。如雙方任何一方有意終止合同,需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作終止後沒有造成條款約定的產品損失,甲方負責將設備撤離乙方場地。

三、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需保證提供設備及產品符合國家相關質量安全標準,所播出的廣告不涉及黃賭毒及國家明令禁止的條款。

2、甲方提供合作所售產品所需的設備的正常使用、安裝和維修服務。

3、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銷售的產品進行相關售後及退換貨服務,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事故或工商罰款等產品或甲方原因引起的,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必須保持與甲方的發展、營銷戰略相一致,以負責的態度積極維護公司品牌與產品形象,避免任何有損品牌與產品形象的行為產生。

2、乙方需保證提供給甲方的場地及電源可以正常使用,不影響甲方設備的正常運行。

3、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代理、銷售與甲方產品相競爭的任何產品。

4、乙方有義務將甲方提供的產品要保管好,造成破損和丟失照價賠償。

第五條、條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以下列方式結算:

第六條、違約責任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雙方均應友好履行本協議所列事項;

2、如在協議期內單方違約的,若對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守約方有權依照本協議向法律申訴的權利。

3、若甲、乙方雙方如有一方倒閉、破產或出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遺留帳務一次性結清。

4、任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的守約方的損失包括守約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遭致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第七條、條保密

1、雙方對合作提供的所有公司相關的經營信息、需要保密的其他文件等,均屬於商業祕密,各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經營信息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户名單等銷售和經營信息。

2、甲、乙雙方都要對合作細節嚴格保密,如一方因泄露合作細節對守約方造成損失,需賠償對守約方造成的損失,並支付違約賠償金。

第八條、條其它約定

1、在合作過程中,若對本合同內容、條款進行的任何變更、修改、補充、終止等,均需以書面形式做出並加蓋雙方公章才有效。

2、除合同外,其它雙方間往來之商品報價資料,補充合同、訂單、確認書、對帳單等均應被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共同構成雙方具體權利義務之依據。

3、甲、乙雙方的通迅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以本合同書確定的為準,如一方變更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一方按本合同上的通迅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向對方發送文件、有關資料時視為已向對方送達。

4、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本合同引起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和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合同正文>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法人代表:

簽定日期:日 簽定日期:

合作經營合同 篇4

合作經營合同範本

第一章 總則

中國_____公司和______國(或地區)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省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合作經營合同範本。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省______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______國(或地區)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國(或地區)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注:若有兩個以上合作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同意在______省____市建立合作經營的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合作有限責任公司。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建築物等合作條件;乙方提供資金、設備、技術等合作條件。各方不折算投資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條件,確定利潤分享辦法,並各自承擔風險。

合作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獨立經營,統一核算。合作期限屆滿,公司的財產不作價歸甲方所有。(注:應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明)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產品;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

(二)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作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貨幣)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元。

其中:甲方以_____作為合作條件,佔註冊資本的__%。

乙方以_____作為合作條件,佔註冊資本的__%。

第十一條 合作公司註冊資本由甲方或者乙方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繳清。

第十二條 合作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的,需經其他方書面同意,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同時,其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三條 合作期間,合作公司不得減少註冊資本。

第六章 合作各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第十四條 甲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二)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三)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特區內的運輸;

(四)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五)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六)協助合作公司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七)協助合作公司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八)協助合作公司為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九)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條 乙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並負責將其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運至中國港口;

(二)辦理合作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四)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六)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合同範本《合作經營合同範本》。(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章 合作經營期限

第十六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期限為____年,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該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合作期限。

但必須在合作期滿六個月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提出申請批准。

第八章 收益的分配和虧損及風險的分擔

第十七條 合作各方在合作公司中分享利潤和承擔風險及虧損的比例為甲方__%,乙方__%。

第十八條 在合作期內,不論合作各方對合作公司利潤的分配比例和分得數額多少,各方均應共同承擔合作公司的風險和虧損,其中甲方__分擔%,乙方__分擔%。

第九章 董事會及監事

第十九條 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訂和修改;決定公司轉讓、合併、停業和解散;決定公司經營決策、財務預算和決算;決定公司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辦法;聘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公司職工工資和制定職工獎懲辦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董事__名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__名,由乙方委派。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任期三年,經各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董事會議時,可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三條 召開董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時,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出席和舉行表決。

第二十四條 董事長是合作公司的決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二十五條 合作公司設監事一名,(監事產生方式),任期三年。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六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投資方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投資方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投資方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投資方會議;

(五)向投資方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七條 合作公司設經理部,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經理部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人。總經理由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方推薦__人,另一方推薦__人,均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年。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決議,組織領導合作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二十九條 總經理必須每季度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的經營情況,半年向董事會作一次財務結算報告。

第三十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時;

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給予應得的處分直至解聘,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 勞動管理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招聘、解僱或辭職一律實行合同制。員工的聘請由公司做出計劃,報當地勞動部門核准後,由公司自行招聘,經考核擇優錄用。

第三十二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勞動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制訂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會與員工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按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 財務會計和審計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設總會計師和總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公司總的會計工作;厂部、商場和維修服務部分別建立帳目,每個部門分別設會計師和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各個部門的財務會計工作。

前款所列會計和出納員的人選,均由甲、乙方協商推薦,董事會聘請。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合作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税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設審計師一人,由甲方推薦,董事會聘請。審計師負責審查、稽核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三章 納税與保險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税法繳納各種税款。

第三十七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設在××特區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四章 合同的修改、補充、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補充,必須經甲、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

合作經營合同 篇5

訂立合同各合作人:

姓名:性別: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性別: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性別: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性別: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合作人各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內容

各方自願合作經營,該合作事業所有資產按投資份額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作名稱:,

經營地點為:。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四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滿可續訂合作合同。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佔總出資額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佔總出資額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佔總出資額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佔總出資額的%。

二、各合作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二、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經各合作人協商,盈餘分配按税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作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等),提取10%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三、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其他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加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加入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作人加入需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承認並簽訂合作協議;

3、除加入協議另有約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事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出

1、自願退出。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出: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出;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事業的事由。

退出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出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出: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事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事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作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出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出人按退出時的合作事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事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加入對待,否則以退出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事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事業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加入、退出、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合作事業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負責保管和收銀,負責記賬。當月盈餘於次月1至7日前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合作事業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銀行設立的賬户中流轉,開户銀行和銀行賬號由各方確定後,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合作事業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作人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第九條合作人分工

一、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管理財務開支;

5、。

二、其它合作人的權利:

1、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4、監督財務開支;

第十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監督權和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出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事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利益的活動。

五、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合作事業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六、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作事業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合作負責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合作經營的繼續

一、合作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作經營:

1、合作事業有贏餘;

2、合作事業有轉機;

3、合作人要求延續;

4、合作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出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合作事業名稱繼續經營原合作事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加入經營。

三、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作期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事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1、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或委託第三方擔任。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作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作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四條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一方可經退出程序退出,或可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對全體合作人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存一份。

全體合作人(簽名和按手印):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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