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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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集體土地協議書,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集體土地協議書

集體土地協議書1

甲方(徵用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被徵用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政府的有關規定,就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徵地補償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徵用土地數量及方位

1、甲方徵用乙方土地共_________畝,其中,稻田_________畝,水塘_________畝,菜地_________畝,坡地_________畝,宅基地_________畝,林木_________畝,共有樹木_________株。

2、所徵土地東起_________,南起_________,西起_________,北起_________。

第二條徵用土地的各類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1、根據_______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關於徵用土地的補償規定,各類耕地(包括菜地)按該地年產值的_________倍(一般為該耕地年產值的三至六倍)補償。徵用無收益的土地,不予補償。(徵用園地、魚塘、藕塘、葦塘、宅基地、林地、牧場草原等的補償標準,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制定的辦法執行;徵用城市郊區的菜地,還應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向國家繳納新菜地開發基金。)

2、根據_______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規定,所徵土地上的青苗按該地年產值的_________%補償,所徵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_______辦法補償。房屋的補償辦法另訂拆遷合同。乙方人員在開始協商徵地方案以後搶種的作物、樹木和搶建的設施,甲方一律不予補償。

3、各類耕地的年產值按耕地被徵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核定,稻田按平均畝產大米為_________公斤,每公斤計價_______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_______元;旱地按平均畝產玉米(或小麥)_________公斤,每公斤計價_______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_______元;菜地按平均畝產大白菜_________公斤計算,每公斤計價_______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_______元。

4、根據《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條例》的規定,乙方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徵地前農業人口和耕地面積的比例及徵地數量計算,共計_________人;甲方對乙方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按所徵耕地每畝產值的二至三倍計算(年產值按被徵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計算,但每畝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其年產值的十倍);徵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補助費(徵用園地、魚塘、藕塘、林地、牧場、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省、市、自治區政府的標準計算)。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實地勘驗徵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樁後_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於某段時期內幾次)支付全部各類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共_________元(其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被徵土地年產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過建設銀行轉帳託付。

第三條補償費用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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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區片│二級區片│三級區片│

│├───┬─────┼───┬─────┼───┬─────┤

│地類│面積(│補償標準│面積(│補償標準│面積(│補償標準│

││公頃)│(萬元/公│公頃)│(萬元/公│公頃)│(萬元/公│

│││頃)││頃)││頃)│

├──────┼───┼─────┼───┼─────┼───┼─────┤

│耕地、園地、│││││││

│農水、養殖用│││││││

│地、建設用地│││││││

├──────┼───┼─────┼───┼─────┼───┼─────┤

│林地、未利用│││││││

│地│││││││

├──────┼───┴─────┼───┴─────┼───┴─────┤

││四級區片│五級區片│合計│

│├───┬─────┼───┬─────┼───┬─────┤

│地類│面積(│補償標準│面積(│補償標準│面積(│補償標準│

││公頃)│(萬元/公│公頃)│(萬元/公│公頃)│(萬元)│

│││頃)││頃)│││

├──────┼───┼─────┼───┼─────┼───┼─────┤

│耕地、園地、│││││││

│農水、養殖用│││││││

│地、建設用地│││││││

├──────┼───┼─────┼───┼─────┼───┼─────┤

│林地、未利用│││││││

│地│││││││

└──────┴───┴─────┴───┴─────┴───┴─────┘

以上合計,甲方共應支付乙方徵地總費用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以上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四項。

第四條手續的辦理

乙方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辦理_________手續,並將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項目完整地交給甲方,甲方應派員驗收。驗收中如發現與所列項目不符時,對意外情況,乙方應向甲方如實説明情況;對因乙方過錯而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結算方式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結算,按照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繳使用管理辦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政府的有關規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甲方所在地辦理。

第六條減免公、餘糧交售任務

甲乙雙方按照_________人民政府的規定,根據被徵土地的畝數,向_________人民政府呈遞減免公、餘糧交售任務的申請報告。實際減免量,以_____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為準。

第七條安置辦法

乙方因被徵用土地造成農業剩餘勞力,甲方應向有關單位聯繫,採取以下第_________項辦法解決:

1、發展農業生產。

(1)甲方協助乙方改良土壤,興修水利,改善耕作條件;

(2)在可能和合理的條件下,經縣、市土地管理機關批准,適當開荒,擴大耕種面積;

(3)也可由甲方結合工程施工幫助造地,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2、發展社隊工副業生產。

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下,甲方幫助乙方因地制宜,興辦對國計民生有利的工副業和服務性事業,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3、遷隊或並隊。

(1)土地已被徵完或基本徵完的生產隊,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組織遷隊;

(2)也可按照自願互利的原則,與附近生產隊合併,甲方要積極為乙方遷隊或並隊創造條件。

乙方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興建生產生活設施所需建設物資,鄉村能夠解決的,由鄉村自行解決;鄉村不能解決的,由當地政府協助解決;地方無法解決的少數統配部管物資,經縣(或市)土地管理機關審查核實後,由甲方隨同建設項目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分配,物資價款由乙方支付。

第八條青苗的種植和收穫

1、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乙方有責任告知所屬村民不得在徵用土地內種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損壞其它附着物,有違反者,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損失。經甲方同意在徵地上種植作物的,乙方應統一安排,不得逾期。

2、甲方徵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應當等待乙方收穫,不得鏟毀;凡在當地一個耕種收穫期內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應當與乙方簽訂協議,允許乙方耕種。

第九條徵用土地的使用

1、乙方在本合同訂立後需在徵用土地上架設電線、興修溝渠等,應經甲方同意,乙方應在不影響建設工程的前提下動工,否則按侵犯公有財產報請有關機關處理。

2、甲方已徵用二年還不使用的土地(鐵路沿線以及因安全防護等特殊需要,符合國家規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視為徵而未用的土地),除經原批准徵地的機關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當地縣(或市)人民政府有權收回處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佔或處理。

第十條逾期支付補償的責任

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徵地的各種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乙方可憑本合同正本申請建設銀行從甲方銀行帳户內撥付,並可請求甲方按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償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工程臨時用地

1、甲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需要建設材料堆場、運輸通路和其它臨時設施的,應當儘量在徵地範圍內安排。

2、確實需要另行增加臨時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項目用地的主管機關提出臨時用地數量和期限的申請,經批准後,同乙方簽訂臨時用地協議,並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產值逐年給予補償。

3、甲方在臨時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

4、甲方使用期滿,應當恢復乙方土地的耕種條件,及時歸還乙方,或按恢復土地耕種條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

第十二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七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徵地方案的批准

甲方按本協議計算的徵地補償標準據實編制徵地方案,徵地方案和本協議經有權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後,本協議自動生效,由甲方根據實際批准徵用面積一次性支付乙方徵地費用。如徵地方案和本協議未獲批准,本協議自動失效,擬徵土地仍歸乙方所有並負責繼續耕種。

第二十條交地的保證

徵地方案和本協議批准後,並且徵地費用已全部支付,乙方應在_________日內無條件地交地,並做好被徵地農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交地。甲方接受土地後按規定用於擬建項目建設,但因規劃調整等因素,可以調整建設項目。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人民政府、計委、建委、建設銀行、農委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土地協議書2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負責人: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轉讓地

(一)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於至,總面積平方米/畝。(以下稱該土地)

(二)甲方保證對該土地在轉讓給乙方前沒有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沒有將其全部或部分出資或作價入股,甲方將此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已按法律規定的程序徵得了其集體組織內部成員的同意。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發包的荒山荒地屬本集體所有。

2、依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

3、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監督、指導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損害承包地的行為。

4、執行林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徵收、徵用、佔用的補償事宜。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未設定擔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及時向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權屬變更登記,並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維護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佔有、使用、收益權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後所種植的林木所有權;

4、承包期內,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幫助下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後,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經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維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業用途,未經有權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斷加大對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依約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地內開荒、採石、取土、建窯等,不進行破壞性、掠奪式開發、經營,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採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野外違章用火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服從、支持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甲方依法進行的監督和指導。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大寫:______);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四、協議

本協議定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有關管理機關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

年 月 日

集體土地協議書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土地租賃事宜,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土地及經營用途:

1、甲方同意把以下地塊出租給乙方。出租的地塊位於______,東至_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_,佔地____________平方米。(附地塊説明圖紙)

2、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用於_____________。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上述土地的經營用途,也不得將該土地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第三方。

3、租賃土地上的相關建設和經營辦證事項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二條:土地租賃期限:

本土地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

第三條:租金標準:

按每平方米土地每月人民幣_______元計(已含土地管理費),每月共__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租賃土地與經營的保證:

1、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建築報建及工商執照、税務登記等手續。

2、乙方在租賃土地期間應按時繳交租金,承擔自身經營所產生的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照協議約定日期交付土地給乙方,乙方有權拒繳甲方違約期間的相應租金。

2、乙方如不按時向甲方繳交租金,則逾期按所欠租金額每日加收1%的滯納金。

3、甲方需保證租賃土地的合法性,保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就租賃土地主張權利。若在乙方租賃期限內因甲方原因導致該土地被相關部門收回或產生其它糾紛,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六條:

1、本協議自期滿之日自動終止。若甲方續出租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2、如本協議未滿,甲方單方無故提前終止協議,須賠償由此造成的.乙方全部直接損失。該損失以雙方核定數額為準。

3、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須提前終止協議,甲、乙雙方均不得向對方要求賠償,應當由各自承擔自身損失。

4、如因政府徵地拆遷補償須提前終止協議,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其餘地面上的建築物補償和搬遷費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依法向租賃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協議生效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或按摸並經見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或須對本協議作補充修改,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共叁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

集體土地協議書4

第一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

1、 甲 方: 等 村 位農户(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代理人1: (村委會主任或村民組長),具體委託權限參見《授權委託書1》;

委託代理人2: (流轉農户中產生的代表),具體委託權限參見《授權委託書2》;

委託代理人3: (擔任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此代理人為可選代理人),具體委託權限參見《授權委託書3》

2、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法規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為充分合理開發利用土地資源,提高農業生產效益,建設新農村,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土地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流轉位置、面積、土地用途及流轉期限

1、流轉位置、範圍、面積:甲方同意將在鄉(鎮)

村 組承包經營的土地畝的經營權流轉給乙方經營(其中:耕地畝,林地(山地)畝、水面畝)具體面積和範圍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載明面積為準;如經甲、乙雙方實地測繪,實地測繪與承包經營權證載明面積不符,則以實地測繪面積為準。

2、流轉用途:乙方承租的土地經營除履行相關建設用地手續外,僅限於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業建設。合同雙方約定:。

3、流轉期限:

(1)耕地(含旱土)年,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以農村土地經營權證到期時限為上限)

(2)林地(山地)年,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以農村林地經營權證到期時限為上限)

(3)水面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 土地流轉方式 價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租賃。

二、土地流轉價款計算方式;流轉價款按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面積和流轉期限計算:

(1)耕地(含旱土)

經雙方協商,採取以下第—— 種價款計算方式執行。

價款計算方式1:合同簽訂後第一年,按每畝元/年的標準計算,之後每年遞增一次,遞增率為%.

價款計算方式2:按每年每畝公斤(某種實物)的標準摺合人民幣計算,其價格以當年國家掛牌收購價計算,如無國家掛牌價,則按當年當地市場價折算。

(2)林地(山地)

經雙方協商,採取以下第—— 種價款計算方式執行。

價款計算方式1:合同簽訂後第一年,按每畝元/年的標準計算,之後每年遞增一次,遞增率為%.

價款計算方式2:按每年每畝公斤(某種實物)的標準摺合人民幣計算,其價格以當年國家掛牌收購價計算,如無國家掛牌價,則按當年當地市場價折算。

林地(山地)流轉前,雙方約定地上林木處理方式。

(3)水面:

經雙方協商,採取以下第—— 種價款計算方式執行。

價款計算方式1:合同簽訂後第一年,按每畝元/年的標準計算,之後每年遞增一次,遞增率為%.

價款計算方式2:按每年每畝公斤(某種實物)的標準摺合人民幣計算,其價格以當年國家掛牌收購價計算,如無國家掛牌價,則按當年當地市場價折算。

水面流轉前,雙方約定水塘養殖物的處理方式。

三、土地流轉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為:

土地流轉租金支付採用人民幣直接支付或摺合人民幣支付的方式,由委託代理人2收取並分配租金,支付時間經過甲乙雙方商定為。

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時間及要求:

甲方在簽訂合同並收取第一年土地租金之日起日內,將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轉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後日內,在耕地確保水放得進、排得出、便於耕種為原則的前提下,將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無償移交給甲方。

第五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規劃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違反規定使用土地用於非農建設等行為;

(2)甲方享有按時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權利;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若該土地在流轉期間被依法徵用、佔有的,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地力造成永久性損害。保證在合同期屆滿後,土地仍能正常使用;

(3)按期向甲方支付約定的土地租金和相關款項;

(4)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如將土地再流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需經甲方同意,並另籤流轉合同;

(5)合同期滿後,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乙方如需繼續流轉,合同到期前一年,應及時向甲方協商繼續流轉事項,並重新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合同期滿,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和基礎設施除取得合法的產權手續外,應按來修去丟的原則,無償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不需要這些設施,乙方在三個月內清理完畢;如乙方繼續流轉,在與國家政策不相牴觸的前提下,同等條件,乙方享有優先流轉經營權;

(6)乙方生產經營必須符合環保相關規定;

(7)若該土地在流轉期間被依法徵用、佔有的,其徵收範圍內的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為原則。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徵收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甲方個人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個人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賠償相對方損失的責任;

2、甲、乙雙方簽訂正式合同後,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如期進場,造成土地閒置、荒蕪達3個月,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逾期3個月未進場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未及時繳納租金的違約責任;

3、乙方擅自改變耕地用途或對耕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合同期內,乙方不按時交納土地租金超過兩個月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5、由於第三方(農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乙方經兩次請求甲方出面制止,仍無法消除影響的,乙方有權退出。

第八條 其 他

1、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也可以請求當地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調解協調不成的,可以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2、國家補貼到農户“一卡通”的資金由甲方享有;如遇國家重大政策性調整,按國家政策實施;

3、在流轉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性徵收流轉範圍內的土地,被徵收部分的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4、在同等條件下,流出土地的農民具有勞動能力的給予優先安排就業;

5、本合同不得因雙方人事變動和單位名稱變更而影響合同效力;

6、本合同中的甲方系參與土地流轉的農户户主,經過授權委託書1(見附件)指定的委託代理人1與乙方共同簽訂。

7、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當地鄉鎮政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由委託代理人代為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集體土地協議書5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維護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增強村集體為羣眾辦事的物質保障,現經雙方協商同意,以互惠互利的原則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本鄉村土地等資產承包管理實際情況,同時嚴格按照 號文件規定擬定本承包合同書。

一、土地承包期限、承包費和付款方式

甲方將把集體 畝土地(機動地、紅棗園、其他果園、開墾地、或元)給乙方承包 年,合計 元(大寫: 元)乙方自願承包,承包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準。地上附着物:紅棗樹 株、楊樹 棵、胡楊樹 棵、沙棗樹 棵、其他 棵。(以現場盤點數為準)

土地坐落位置:

東:

南:

西:

北:

二、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後,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前提下,對承包地進行農業生產經營,乙方不得從事非農業性生產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其他土地)的使用權每畝 元,按照年承包費 元,(大寫: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按照法律有關規定,有土地使用、收益自行分配、經營等權利。

2、乙方應在每年1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本年度承包費。若乙方能夠提供正當理由並向村委會遞交書面申請的,村委會認為理由合理,可以適當延長交款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個月,乙方在延期的1個月之內仍不能交清承包費,甲方視為乙方無能力繼續承包經營,收回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並作為合同自動失效終止合同。若乙方不能提供正當理由並不按約定期限內交納承包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乙方收取當年的承包費外另收去當年承包費的50%作為合同違約金。

3、乙方做好承包地上的附着物的管護工作。在承包當年內需補栽的紅棗樹 株,由甲方提供紅棗苗,從第二年起需補栽的紅棗苗由乙方承擔負責補栽,補栽費用和管理費用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承包期限屆滿時無償交給甲方。

4、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種植、補栽紅棗樹、施油渣、施農家肥、嫁接、修剪、刷白灰、樹底下堆土、環割、環剝等所有的管理工作並按照科學管理要求進行,同時乙方保證樹苗成活率、嫁接、修剪、除草、澆水等工作的按時進行,病蟲害防治,防止農業機械、牲畜、人為損害、要保證留出隔離帶的100%。要保證對紅棗樹每年施肥,保證紅棗地無雜草,在以上管理工作的進行必須服從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若不服從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向甲方另交付承包費的50%作為合同違約金。

5、乙方承包土地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義務工和積累工、水費自行承擔,同時還要承擔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統一安排部署,對承包的土地村民小組排隊澆水,因乙方原因未澆水上的,村委會和村民小組不承擔責任。

6、在合同期間,國家法律法規有變動,此合同按國家新規定做調整。

7、在合同期間,若有國家重點項目為原因徵用承包土地,國家土地補償費、土地徵用費等補貼歸屬甲方,從中給乙方適當給於當年農業生產損失的'補償,若土地徵用事件發生農田閒空時發生,不再給承租方支付損失。同時合同自動解除。

8、在合同期間,若乙方在承包土地上要增設農田水利基本設施,必須爭得甲方的同意、指導。乙方自行增加的農田水利基本設施費用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合同期限屆滿時,無損無缺的無償交付甲方。

9、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將把土地包括地上附着物無損無缺的無償交付甲方,若出現附着物缺數、損害現象,乙方按照當時的市場價3賠償損失。

10、在合同期間乙方要接受甲方的監督,在合同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法律法規,村委會安排的義務勞動,衞生等集體活動,不能發生非法宗教活動,若發現一次甲方和鄉政府有關部門有權終止合同,同時處罰乙方並沒收當年的紅棗收益。

11、在合同期間,乙方無權將把承包土地轉包或者其他形式流轉。若發生此類現象,乙方與第三方所簽訂的合同書無效。並追究乙方的責任,並收回土地的承包權。

12、在合同期間,發生颳大風、暴雪、暴雨等自然災害,棗樹受到損失的,乙方不承擔棗樹損失責任,但要做好預防工作。

13、在合同期間乙方不能使用我縣規定禁用有害激素類的藥物,如920 和膨大素等,若使用上述激素類藥物經科技人員檢測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退還當年的承包費。乙方環割棗樹時,必須按照相關部門技術要求操作,違反技術要求的,甲方對乙方按每畝5000元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4、如在合同期中,乙方無力支付承包費用,前期所交承包費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縣鄉的農業生產統一規劃的要求,有權向乙方統一安排部署農業生產。

2、甲方保證補栽和嫁接的紅棗地按輪水程序排水。

3、在承包期間,若乙方積極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部署以及做好紅棗管理工作,甲方首先考慮承包期限屆滿後乙方的繼續承包經營。

4、在承包期內,國家的退耕還林等政策性補貼均歸屬甲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在合同期間,若甲方違約合同條款,向乙方支本合同總承包費的25%作為對甲方的違約賠償。

2、乙方的違約責任:在合同期間,若乙方違約合同條款,按照本合同總承包費的25%作為對甲方的違約賠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六、合同糾紛的處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理

七、其他事項:

1、在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土地不得進行任何方式的流轉土地,若乙方在承包期內因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承包經營,向甲方提前3個月提出書面申請,並付清當年承包費,甲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合同的繼續履行。

2、此合同的履行必須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和 的有關規定。

3、此合同經縣農經局鑑證之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鄉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鄉農經站)保存一份,合同鑑證單位(農經局)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土地協議書6

拆遷人情況: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已經取得拆遷人資格證,乙方承諾將依法與甲方就拆遷補償情況達成協議。

房屋補償:甲方目前所有房屋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包括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經過雙方共同委託具備房地產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的評估,此等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價格為 元/平方米,故甲方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合計價值為 元。

土地補償:甲方目前房屋所佔土地共有 平方米,其中甲方享有專有土地使用權的有 平方米,甲方與其他人共有土地使用權的有 平方米;經過雙方共同委託具備房地產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的評估,此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價格為 元/平方米,故甲方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合計價值為 元。

其他補償:考慮到甲方長期居住於此地,搬離家園將給甲方造成諸多不便,本着獎勵補償的原則,乙方承諾除房屋補償金與土地補償金以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以下補償金:

1、 電話號碼變更費用:

2、 有線電視安裝成本:

3、 交通運輸費用:

補償金支付方式:根據雙方之協議,乙方共計支付甲方補償金 元,乙方承諾將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將全部補償金支付到甲方所銀行帳户: 銀行帳號。

禁止行為:考慮到甲方的弱勢地位,乙方承諾在雙方沒有達成協議以前,絕對不會採取任何停水、停電、停暖等行為來影響甲方的正常生活,否則乙方將向甲方每天支付100元賠償金。

爭議解決:雙方如有爭議,將交由北京仲裁委員會解決。

其他:

本協議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乙方提交房屋行政管理機構壹份。

被拆遷人(以下簡稱甲方) 拆遷人(以下簡稱乙方)

年 月 日

集體土地協議書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萬州區小周鎮馬道村1組社員大會審議通過的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自願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發包方提供的土地。為明確土地承包關係,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承包土地的地類、面積和位置

本合同協議承包的土地為耕地和園地,共 塊,面積 畝。其中:田 塊,共 畝;土 塊,共 畝。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30年,從 1998年 07月01日起,至20xx年06月30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宗土地的用途為農業生產。

四、發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擁有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國家徵用土地時,青苗補償費歸土地耕種者享有,土地徵用補償費的其餘部分歸發包方所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使用。

(二)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三)承包方流轉承包地和因分户拆分承包地時,如果損害集體和其他社員的利益,發包方有權拒絕批准並制止實施。

(四)用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融資,必須經發包方同意。發包方將承包地流轉給第三方的,流轉合同書應予註明發包方的本項權利。

(五)承包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包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⑴ 承包方違約以致嚴重影響發包方和其他社員的經濟利益的;

⑵ 承包人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生產經營,經發包方勸阻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五、發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單方面以承包方家庭人口減少等理由非法變更和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執行區、鄉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四)國家徵用承包地時,合理分配安置補償費,幫助承包方獲取青苗補償。

(五)集體建設佔用承包地時,發包方要按承包方實際青苗損失給予合理賠償。對發包方被佔用的承包地,發包方要用其他土地補足。無法補足的,按現行土地租金水平和剩餘承包年限折算成現金一次性給予補償。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有權依法流轉土地經營權,自行決定流轉方式,取得流轉收入。

(三)承包方如果不願意繼續耕種承包地,可以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但要提前半年書面申請。

(四)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七、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保證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二)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更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承包方不得向本社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讓的形式將承包地流轉給本社農户,必須經發包方批准。以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流轉合同必須報發包方備案。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八、如果出現下列情況,發包方收回全部承包地,本合同終止執行。

⑴承包方退回全部承包地的;

⑵承包方全部農業人口遷入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並取得承包地;

⑶承包方所有的農業人口死亡;

⑷國家徵用全部承包地;

⑸集體生產公益設施建設需要佔用全部承包地;

⑹其他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發包方可以收回全部承包地的。

九、國家建設和集體生產公益設施建設需要徵佔用部分承包地以及承包方退回部分承包地時,本承包合同以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進行變更,對變化的合同標的等相關內容進行修訂。

十、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違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十一、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的,首先請求村(居)委會和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解;調解不成的,向萬州區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萬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須申請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鑑證,從鑑證之日起生效。

十四、其他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和合同鑑證機構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土地協議書8

甲方:

乙方:

經村委會研究決定並由村名代表大會通過及公示無異議,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規定,本着公平公正自願的同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甲方集體所有的廢棄閒置的石灰窯及周邊的土地和林地(除耕地外)轉讓給乙方使用。初期使用期限為50年,到期後乙方優先擁有使用權。

二、轉讓價款: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無經濟條件修村內東三條村裏(原是土路面),由乙方負責拉砂石料鋪墊三條路的路面,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後交付甲方,乙方完成本合同價款,今後路面在損壞與乙方無關,乙主並保證路邊溝暢通,經甲乙雙方確認此施工工程價款為五萬元整。

三、乙方在正常施工期間,如遇到村民阻擋,由甲方負責解決,如解決無效,視為乙方上述第二條約定履行完畢。

四、此轉讓的標的物在轉讓給乙方使用期間,出現任何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如解決不了,導致乙方無法使用此標的物,甲方按上述第二條、第五條內容及價款賠付給乙方,但必須經得乙方同意。

五、乙方在使用期間,乙方在標的物的投入,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標的物應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使用,甲方將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入原價賠償給乙方,並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的所有損失。

六、此標的物的所有合法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費用由甲方負責,如甲方無法辦理標的物的合法手續,按上述第二條、第五條的內容及價款賠付乙方。

七、如此標的物被國家徵用,所得的賠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及村民無關。

八、乙方在使用期間內,對轉讓標的'物任意使用及改動,(沙石廢土)乙方有權處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此地任何使用,(乙方非法使用除外)

九、如使用期到期後,甲方如將此標的物轉讓給第三方,則甲方將按價賠償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資。

十、乙方在使用期間內,有權合法轉讓標的物的使用權,合同附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二年 月 日

集體土地協議書9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竟價方式取得甲方所拍賣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_____以北、現______以西與______毗鄰的荒山(林地)拍賣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_______西邊;

南至:與_______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購買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購買的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購買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購買的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轉讓轉賣權和繼承權。在產權變更時,須通過甲方辦理相應變更手續。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購買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購買的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購買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山購買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退還乙方購買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購買荒山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__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______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_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_日

集體土地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村委會研究決定並由村名代表大會通過及公示無異議,甲乙雙方根據法律規定,

本着公平公正自願的同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甲方集體所有的廢棄閒置的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和林地(除耕地外)轉讓給乙方使用。

初期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到期後乙方優先擁有使用權。

(二)轉讓價款: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無經濟條件修村內__________________(原是土路面),乙負責拉砂石料鋪墊三條路的路面,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後交付甲方,乙方完成本合同價款,今後路面在損壞與乙方無關,乙主並保證路邊溝暢通,經甲乙雙方確認此施I工程價款為_________萬元整。

(五)乙方在使用期間,乙方在標的物的投入,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標的物應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使用,甲仿將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入原價賠償給乙方,並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的所有損失。

(七)如此標的物被國家徵用,所得的賠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及村民無關。

(八)乙方在使用期間內,對轉讓標的物任意使用及改動,(沙石廢士)乙方有權處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此地任何使用,(乙方非法使用除外)

(九)如使用期到期後,甲方如將此標的.物轉讓給第三方,則甲方將按價賠償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資。

(十)乙方在使用期間內,有權合法轉讓標的物的使用權,合同附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集體土地協議書11

出賣人: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鑑於:甲方擁有房屋性質為農村宅基地房屋,該房屋未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證,且甲方向________村民委員會購買該宅基地的建房配套款________萬元的發票現。乙方以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情況及風險作了充分的瞭解,願意購買該房產。

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家庭所有的位於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號共________層的.房屋及其附屬配套裝修和設施以人民幣________元整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為表示購買該房屋誠意,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日內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________元,該定金折抵購房款。如甲方反悔對本協議反悔,則雙倍向乙方返回;如乙方反悔,甲方則不予退還定金。

三、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房屋並配合協調乙方到________村村委會辦理相關轉移登記手續。甲方交付房屋的當日,乙方以銀行轉款方式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購房款,甲方向乙方出具相應的收據。

四、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對該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乙方購買該房屋後,因該房屋拆遷所得補償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拆遷補償手續事宜。

六、甲方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後應向村集體備案登記,協調村集體不干涉阻礙乙方買受該房屋,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該房屋,並將水電氣等户頭過到乙方名下。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乙方交付房屋,甲方如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萬分之________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2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解約時,甲方應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日期及支付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違約金支付給甲方。逾期超過1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實際損失費用。

3、如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或使用的,相應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4、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八、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九、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日

集體土地協議書12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鎮 村 (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範棄土場管理,快速推進簡**市又好又快發展,本着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充分考慮乙方利益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集體土地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本集體經濟組織集體耕地 畝出租給甲方用於簡**區建設項目建設開挖的棄土堆場(今後徵收該宗地時,徵收面積以國土管理部門測量確認的面積為準)。

二、租用時限:租期暫定為3年,從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租期到期後,因甲方需要,甲方將繼續租用該宗地,雙方完善續租手續,續租租金結合上級調整的.年產值標準作相應調整。

三、土地租金:

1、以市國土資源局批准的使用年限為支付依據,按耕地1870元/畝。年的標準支付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即 畝×1870/畝= 元(人民幣大寫: )。

2、租地範圍內的林果木及有關地面附作物,甲方按簡府發25號文件規定,據實清點後甲方直接分户補償到所有權人。

四、青苗補償:甲方按簡府發25號文件標準,首次租地時,甲方應支付1300元/畝青苗費,即 畝×1300元/畝=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簽訂3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青苗補償費及兩年的土地租金給乙方。

六、由於棄土場產生的安全及排水問題由施工單位採取相應的技術措施,保證農民生產生活及出行安全。相關問題和法律責任概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但必要時乙方須配合甲方處理解決。

七、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公平、合理原則商議。

八、本協議簽訂後,甲方補償資金到位,乙方將所租用的土地給甲方使用。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補償到位後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集體土地協議書13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試行辦法》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地塊位於______________(詳見《土地使用證》附件),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合_________畝),其宗地位置與四址範圍如甲,乙雙方確認的附圖所示。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出租地塊用途為_________.乙方承租後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變更用途,須經甲方及當地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同意,甲乙雙方協商調整年租金後,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用途變更手續。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的年租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應於每年 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按時繳納年租金。首次年租金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______天內繳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計收,超過半年的按全年計收。

乙方不按時支付年租金的,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付款額的______‰向甲方交納滯納金。超過六個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權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甲乙雙方應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甲方領取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

第六條 土地使用權租金的調整,每隔_________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幅度為百分之______.租金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乙方應按新的標準繳納年租金。

第七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租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轉租,抵押。如需轉租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雙方簽訂轉租合同後到_________國土資源局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 乙方在接受租賃場地移交手續後,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移動。界樁遭受損壞或移動應及時報告甲方重新埋設,測繪費和界樁費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 乙方在租賃場地上需要新建,擴建或翻建建築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規定辦理有關報批手續,雙方應簽訂土地租賃期滿後承租方新建建築物的處置協議。

第十條 土地租賃期滿,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交還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辦理土地使用權租賃註銷登記手續。對該地塊內乙方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着物,應按雙方簽訂的處置協議,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的60天內處置完畢,逾期未處置完畢的,由_________ 國土資源局向乙方發出書面處置通知。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的,須在期滿前六個月內向甲方提交續租申請,由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續租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因提前終止經營等原因,需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總額的違約賠償金。

第十二條 依據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體非農業建設用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因國家和農村集體社會公共利益需要,集體土地所有權者報經 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審核和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後,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者根據土地利用現狀,給予承租方相應的補償。

第十三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租賃地塊所屬轄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等,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報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一份交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存檔。

第十七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户名稱: ________________ 帳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集體土地協議書1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集體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權轉讓於乙方有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附着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甲方集體所有的閒置非農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經民主決議通過受讓於乙方使用。

第二條: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共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不予賠償。

2、如因乙方不按時交納轉讓費,經甲方向乙方書面催款通知30日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3、不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甲乙雙方可協議解除本合同,轉讓費據實結算,甲方不可單方無故解除合同。

第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需要在辦理相關許可證件後有權在受讓土地上搭建建築物及修建附屬設施,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搭建的建築物及修建的附屬設施由乙方佔有、使用、受益、處分,甲方無權干涉,合同期滿後,乙方同等條件下有續訂合同的`優先權。

3、乙方有權轉讓受讓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權

4、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徵用、甲方單方收回使用權、合同期滿後,乙方建築物或設施仍能夠使用,甲方應折價補償乙方經濟損失_________元。

5、乙方可與甲方協議解除合同,轉讓費據實結算,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書面通知60日後合同自動終止。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土地管理部門留檔備查一份。

第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

年月日

集體土地協議書15

甲方(出賣人):身份證號碼:乙方(買受人):身份證號碼:

現有甲方在敦厚村委修形村一宅基地,面積約200平方米的一塊土地上建房造屋後轉讓於乙方,該塊地為集體土地,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房屋為七層,乙方購買的房屋為該單元的西半個單元,從地起第二層,住房加樓梯間的面積為125平方米,樓上為趙____,樓下為車庫,東面為劉____房屋,南面為劉____房屋,西面為敦厚村房屋,北面為縣婦幼保健院。柴間為該棟樓的北面,樓梯間起第二間,面積為____平方米,東面為____,南面為____,西面為____,北面為____。總面積為____平方米,總計人民幣為壹拾柒萬元整。

二、該房屋為磚混結構,甲方必須達到國家建築標準(乙方有權請質檢人員檢查質量),若有質量問題,必須由甲方維修,維修由甲方負責。

三、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將該房和柴間的使用、出租、買賣、佔有、公攤面積等權利一轉讓給乙方,永遠有乙方所有,如以後可以辦理集體轉國有土地的`手續,則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所涉税收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該房屋轉讓後,如政府規劃需要拆遷,所得補償款按本棟樓各户購房所佔面積統一分攤。

五、甲方負責水、電到户(開房費由乙方負責)負責安裝室內鋁合金門窗和進户門。

六、乙方必須預付購房金計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剩下的在辦好土地證和房產證後全部付清。

七、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望雙方自覺遵守,否則,出現問題由造成方負全部責任。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證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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