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運輸合同集合5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運輸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運輸合同 篇1託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公路貨物運輸規定,經過柳州五菱汽車聯合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柳州五菱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友好協商,同意簽訂公路貨物運輸及相關工作合同條款如下,並承諾嚴格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和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同意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賠償損失。
第三條 承運貨物起運地點及到達地點
始發地:乙方位於廣西柳州市的指定庫房。
送達地: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甲方指定倉庫。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________________;貨物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甲方的義務
按約定向乙方交付運雜費。否則,乙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向甲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乙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乙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乙方的義務
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第七條 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
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
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八條 甲方責任
1、所託運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2、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資料及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繫人等有關資料。
3、準備好待運貨物並落實裝卸人力和工具,由乙方負責裝卸作業的除外。
4、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第九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所有車輛必須符合如下要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相關人員或車輛承運,因此而產生的誤時誤工,乙方必須承擔違約的責任。
2、所有車輛和駕駛員必須證照齊全,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國家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
3、所有車輛必須有保險部門核發的有效保險單據,同時提供相應資料的複印件。
4、乙方需向甲方交納運輸風險金人民幣五仟元整(5000元),甲方可以從乙方運費中扣除,乙方必須設立車輛調度機構,安排專職調度人員進行調度,協助甲方進行貨物的交接工作。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甲方應按其價值的___%償付給乙方違約金。
2、由於在這批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零配件重量等而導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甲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收貨人額損失。
5、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接到甲方發貨指令後,按要求合理準備車輛及確保車輛,嚴格按甲方的要求送貨。否則所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負責及甲方客户給予甲方的任何處罰結果。
2、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價格含保險、税費、裝車時,乙方必須仔細清點數量、型號與提貨單是否相符,如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將貨物送達交付完畢,必須取回有收貨人簽章並加蓋公章的有效回單,在10天內交給甲方,如單據遺失,乙方負責由此引起的相應損失賠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和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貨物的合理損耗;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1、經甲乙雙方商議確定,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承運的貨物所發生的運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統一按雙方協議的價格結算。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結算給乙方或以匯款方式將運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户。
第十二條 運輸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在乙方將貨物交給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終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
變更運輸時,應及時由甲方和乙方雙方協商處理,填制“運輸變更申請書”,所發生費用,需按有關規定處理,原則是要求變更方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身份證:
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訂立以下運輸合同
一、 乙方負責自備合格車輛將甲方開採的石塊,從巖口開採點安全運至甲方加工料口。
二、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後如繼續由乙方承運,雙方另行訂立書面合同。
三、 計量與運費:乙方承運的貨物重量以甲方磅房過磅數據為準,每噸運費為 元。
四、 結算:合同期每月26號結算運費一次。根據結算餘額,甲方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運費的60%,餘款在合同期滿一次性付清。
五、 其他約定
1、 乙方應當服從甲方作業區內的安全生產規定,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2、 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生產計劃及時運輸,保證甲方的生產原料供應。
3、
4、 乙方必須做好交接班安排,保證車輛24小時正常裝卸石塊。 甲方只根據本合同與乙方結算運費,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車輛購置、維修、油料、車輛和人員保險、人員生活等費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5、 乙方應當對自己從事運輸的車輛及人身的安全負責。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不得另行調整其他車輛和人員履行本合同。對於乙方僱用的其他人員發生的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甲方可從40%餘額中扣除。
6、 乙方承諾對於運輸合同期間可能發生的事故賠償,已購置相應的保險,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賠償。
六、從 年 月 日起每噸運費在原來運費的基礎上加壹角。
七、乙方必須不折不扣確保甲方xxx機組的塊石正常運輸,無條件服從甲方安排及指揮,確保工程正常完工,如中途乙方終止合同,乙方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
八、乙方如運輸不足必須增加車輛,確保正常運輸。
九、乙方不得以任何條件哄抬運價、罷工影響甲方正常生產,如因此影響甲方正常生產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承擔每班甲方5000元誤工費。(車輛機械故障除外)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結合成都現價及相關法規,就都江堰煤礦運輸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一:運輸物名稱:燃煤
二:運輸地點:又甲方指定裝料點__________和卸料點_______________
三:運輸車型:貨箱長為6米至6.5米這個範圍之內。
四:運輸線路:由甲方指定。
五:運輸工期:暫定一年。
六:用車數量暫定10輛,具體數量視情況而論在定。先上5輛車。
七:運輸價格及計算方式:
1、運輸距離在25公里以內,按每車1000元計算。(壹千元人民幣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條第一款摺合為1000除25等於40元人民幣/公里超過500米視為1公里。不足500米則不加公里數。每超過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幣。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點結清上一日的`運輸款。不得超過中午12點。如果這樣乙方有權停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並按照十一條款執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車輛進場的時間。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在3小時內必須安排車輛裝貨。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條執行。
十:其它條款
1、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負責辦理路上所需的各種證件和通行證。
2、在運輸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擋或是罰款、扣車扣證,一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耽誤乙方運輸按照十一款第4條執行)
3、乙方駕駛員酒後駕車。帶病駕車。如果發生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任何負責。
4、甲乙雙方經常溝通有問題及時處理。
5、24小時作業。
6、乙方車輛服從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為出現則賠償給甲方xx元人民幣作為損失。
十一:違約處罰
1、如因甲方施工條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2、乙方無故停工,甲方有權扣發停工車輛的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3、以上1、2都視為違約。
4、違約按照每車每天800元計算。
十二:車輛進場後,甲方馬上付給乙方每輛車1000元的進場費用。此費用在工程結束時退還給甲方。
十三:雙方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處理。
十四:協議簽訂後,從車輛進場之日自動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運輸合同 篇4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合同價款:暫定為: ,最終價款以實際拉運數量及託運方上級主管部門的審計金額為準結算。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
第三條 貨物承運日期:
第四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對貨物質量負責,嚴禁倒賣,途中發生的一切外部交通事故及人身傷亡事故,託運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承運方承擔。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由 方負責裝車, 方負責卸車。
第六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方法:承運方將貨物運到託運方指定施工地點,由託運方統一驗收,過磅計算數量及開票。否則,託運方不予驗收及計算。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按 元/噸〃公里計算費用(車輛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油材料、配件、修理、過路、過橋等費用能夠全部由承運方承擔)。工程竣工後,託運方按實際拉運數量一次性結算,承運方向託運方提供納税發票,承運方自行到甲方上級審計部門審計,審計金額為最終結算金額。
第八條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 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質量及數量,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 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但承運方必須完成合同標的物數量30%的任務。餘款待完成合同任務後,結算資料經審計後,託運方根據審計金額視資金情況分期付款。
二、承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輸費用;承運託運方指定的全部運輸任務,運輸車輛由承運方負責配車。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託運方經濟損失。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收貨人未驗收之前)負責保管。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託運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運,應按運輸合同價款3%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數量和要求配車發運貨物應償付託運方合同價款3%的違約金。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1000元/車次。
3.運輸過程中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條 除本合同外,託運方、承運方各自的債權債務自行負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託運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拾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運輸合同 篇5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各自經營業務,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優質低價服務要求,在互惠互利的願則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主管部門對公路運輸的相關法律,法規、管理條例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公路拖車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職責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內容詳實、準確的委託運輸資料,包括集裝箱箱號、提、送貨門點、箱量、箱型、時間要求、聯繫方式、特殊要求等內容。
2.甲方要嚴格按照協議規定的費率和結費時間及時與乙方結清費用,不得無故拖延。
第二條:乙方職責和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全套資質證明(如工商營業執照,公路運輸許可證等)。
2.應按甲方指令和要求在保質、保量、保時完成委託任務。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到達裝箱,應於裝卸箱時間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重新安排。
3.乙方在提取空重箱的時候,有責任和義務檢查所提集裝箱外觀是否完好、變形,箱體有無破損及異味,鉛封是否完好,如乙方在
不能認定好壞時及時通知甲方認定或者更換箱號。
4.乙方所提供服務的車輛必須向保險公司投保(必須含承運人責任險)。
5.如甲方超過期限未按時付運費,乙方有貨物留置權。
6.對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相關損失,但甲方有協助乙方向有關第三方解決索賠事宜的義務。
7.保證甲方用車的優先安排,尤其是節假日和法定假期。
第三條:風險責任
雙方各自承擔經營範圍內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和損失(包括效益虧損)。對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國家法律法規等)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免責。
第四條:運輸費率和標準
1.運雜費:按雙方簽署的運價表或運價確認書計收。
2.墊付費用:經甲方同意,乙方替甲方墊付的費用實報實銷但須提供原始發票和甲方對該費用的確認件。
3.本次協議從——,運價元/T,
4.其他地點運價由傳真件單票確定。
第五條:費用結算
1.費用結算期限為拖車運輸任務結束後30天內結清。
2.每月1日乙方提供實際發生的業務費用對賬單和相應金額的《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經甲方核對確認後,在一至兩週內安排付款手續。
3.如果發票抬頭和收款人不一致,甲方有權拒絕付款,除非乙方能提供有效的風險擔保。
第六條:協議的履行、約定事項
1.協議雙方應各自指定專人負責運價協調、業務管理,對賬工作。
2.本協議中所指甲、乙雙方應還包括各自下屬人員、僱傭人員。
3.任何當事人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因不可抗拒的作用,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時履行與協議有關的事項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處理善後事宜。
4.本協議如果發生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效力。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簽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各當事方同意,並在十五天的時間內協商辦理變更或終止手續。
2.變更或終止生效日期前發生的權利和義務不因此而受影響。
第八條:違約責任
當事人違反協議中的條款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當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本協議一經簽署,雙方原有的陸上集裝箱拖車運輸服務協議自行終止。
3.本協議自以下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以昭信守。
本協議經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署: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蓋章)(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
年月(簽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