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精)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註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合同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制定本協議:
一、協議內容
甲方將位於村南的土地共計 畝,地寬 米,發包給乙方生產經營,用於發展農作物種植。承包期為三年,從 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
本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每畝人民幣一千元(¥1000元/畝/年)。乙方以現金支付給甲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時間為每年的十二月底。
三、其他事宜
1.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但不能改變土地性質,只能用於農業用途,不能用於非農生產。
2.承包期內有其它集體用地,合同結束,地面農作物及大棚賠償歸乙方,其它權益歸甲方。
3.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及轉包。
4.合同期內承包地用井,除重新打新機井,僅限井眼費用由甲方承擔,其餘換新泵,日常維修等費用有乙方承擔。
5.合同期滿,是否延包,由甲乙雙方重新商議確定新的承包協議。 6,合同終止時,乙方在不影響甲方種植該季作物的情況下,及時清除地面大棚及建築物,平整好地面歸還甲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字日期: 年月日 證明人(簽字蓋章)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3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公開、公平、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 的承包經營權,簽訂此合同,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詳情
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以南、以東、以西毗鄰的 發包給乙方使用。
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合同期限
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十年不變,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有關金額及付款方式
乙方所承包的 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付款方式為: 。
四、土地的使用有關事宜
1)乙方承包 後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設施。
2)乙方對所承包的 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3)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 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五、有關使用土地爭議問題解決
1)乙方在所承包的 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2)乙方將 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3)、甲方保證該 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六、終止合同
1)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退還乙方承包 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2)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3)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4)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5)此合同發生糾紛由當地法院裁決。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4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承包給承包方種植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
面積:
界止:
二、承包形式:
家庭承包外其他方式承包
三、承包期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三年)
四、上交承包款:
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元。交款方式及時間:
五、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2、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合法使用承包土地。
3、發包方有義務維護承包者的合法權益。
4、創造條件,儘可能為承包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六、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包方有經營自主權。
2、承包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3、承包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承包款。
4、承包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築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承包地用於違法經營。
5、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直至合同期滿。
七、在合同承包期內,如遇承包範圍土地被徵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承包方必須服從。徵用後,承包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八、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如承包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一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並不退還承包方的承包費。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本合同一式份,發包方和承包方各執一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承包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公章):
承包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5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風險告知: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簽訂承包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_ 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風險告知:在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時,因儘量避免合同的實質內容不明確:一是標的不明確。如土地、果園、荒坡的四至不明,建房築路、添置灌溉設施、架設電路等權利義務關係未予明確。二是承包基數及交款辦法掌握不好。發包前未作充分的可行性論證,憑着少數人的.粗淺體會,或對市場的變化因素估量不足,合同中確定的基數往往過高或過低,高者可能影響承包者的生產積極性,導致合同難以全面履行;低者易引起“紅眼病”,總想提高基數或提前終止合同。三是違約條款約定不合法。如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不合法,常常為了避免風險強調責任,把它確定得高出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數倍甚至幾十倍,使此種違約金約定成為一紙空文。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6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為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為乙方)為了促進經濟發展,充分利用土地的經濟價值,增加集體和個人的收入,經村兩委會和村民代表會研究決定,甲方將一處土地有償承包給乙方管理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為_______年,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承包範圍:乙方承包的`土地位於_______處,東至_______,西至_______,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總面積為_______畝。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一)乙方每年每畝向甲方交納承包金_______元,總承包金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
(二)承包金交付方式:
四、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保證該土地界限、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二)該處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權、經營管理權、收益權等有關合法權益。
(三)乙方只准在承包範圍內種植農作物、經濟作物等,不準改變土地用途,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發包的土地另行發包。
(四)甲方有按時收取承包金的權利,乙方有義務按時交納承包金,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發包的土地。
(五)甲方有權監督檢查合同的履行情況,有權制止乙方的違法、違規和違約行為,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六)乙方在承包期內的一切生產經營投資均由乙方本人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七)在國家或集體徵用土地時,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土地的補償金歸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的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八)乙方不準在承包範圍內進行破壞性生產經營,否則乙方將承擔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
(九)在承包期內,乙方不準有違法、違規行為,否則乙方將承擔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發包的土地。
(十)乙方在生產經營該土地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報酬由乙方承擔。
(十一)合同到期後,甲方重新發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五、本合同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2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違約責任:本合同一經簽訂既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單方違約,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所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峨山司法所存檔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7
訂立合同雙方:
——————縣 ——————鄉 ————村————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 ————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 ————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 ———— ,東至 ————,西至 ———— ,南至————,北至 ————。其中,一等地————畝,二等地 ———— 畝,三等地 ———— 畝,四等地 ————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年,從———— 年 —— 月——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斤, ————, ———— 斤 ————, ————斤———— ,……。交售時間是————。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 ————元,納税時間是 ———— 。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元,公益金 ———— 元,管理費 ————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其它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 ————縣 ————鄉————村———— 組(公章)
代表人: ———— (蓋章)
乙方户主: ————(蓋章)
————年 ——月 —— 日訂
附件:
土地承包及負擔國家、集體義務表
承包户姓名
人口
勞動力 個,其中,全勞力 個,
半勞力 個
承包地段名稱
面積(畝)
土地級別(畝)
義務調整年度
應交售糧(斤)
其中
交售棉花
交售油料
交售烤煙
應上交金額
其中
一級
二級
三級
徵糧
購糧
加價糧
農業税
公積金
公益金
管理費
年
年
年
年
備註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8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承包方式取得甲方(田、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以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期五十年不變,即從月 月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田)地使用權及其地方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一年一付,按 元每年,五十年付清,以收據為準,首次付款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付清當年承包金,以後每年春節以前支付當年承包金,乙方不得拖欠。
四、乙方承包(土、田)地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的林土、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土、田)地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田)地的生產權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其開發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土、田)地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甲方保證該(土、田)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注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九、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五十萬元,退還乙方承包(土、田)地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還對乙方投入合理作價,作價
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該(土、田)地上所有投資歸甲方所有。
十、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他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土地徵用費歸甲方,土地上附作物歸乙方。
十一、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需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經濟投入合理評價,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二、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三、此合同發生糾紛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四、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簽字蓋章之日起即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9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xx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xx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xx以西與xx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xx西邊;
南至:與xx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xx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xxx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xxx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10
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具體要注意以下幾點: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與身份證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為農户現有人口;
3、“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與“承包方代表關係”要明確;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為簽訂合同的現時日期;
5、“承包方簽章”如無私章的`,應由承包方簽名並按手印確認;
6、“承包土地地塊情況”長、寬可以不填,面積一定要填,地塊“田界”必須準確具體,台賬登記不準確具體的應予糾正;
7、“地塊地類”只分水田、旱地兩類;
8、“承包地附着物情況”要實事求是,不能漏填錯填。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11
發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業,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續,企業註冊地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業,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續,企業註冊地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
(3)甲方擬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願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
(4)雙方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級管理部門或權力機構,本協議簽署後,各方應及時辦理其內部的審批、登記、備案等手續。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
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位於________ ,地塊編號為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或地籍圖)。
第二條 土地面積為十萬畝,其中不含荒坡、溝、路、渠、沿江沿堤內外平台、內灘外灘等純淨糧田面積不少於五萬畝。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座標圖紙界定,並於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三條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為 ________。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於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後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置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範圍內。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條 乙方於承包土地上建設速生豐產林基地、名特優種苗基地、牧草基地、種鵝基地、醫藥原料基地等。
第七條 乙方根據以上項目建設的規模和時間,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籌建木材加工企業、食品加工企業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關企業。
第八條 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徵得甲方同意, 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 乙方有權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條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體方式見本協議附件。
第十一條甲方未按協議附件確定的時間交付土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座標文件,並應於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交付起算期以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業用途的,承包期為五十年。
第十四條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第十五條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章 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條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標準為,成片良田80—100元/畝年,荒坡、荒溝、路、渠等承包費另行議定。具體土地承包費標準於雙方簽署土地交付文件時確定。
第十七條如國家政策低於雙方議定的標準時,以國家政策為準:如國家政策高於雙方議定時,以雙方議定為準。
第十八條 承包期內,土地承包費標準不變。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協商議定,雙方未達成協議時,以本協議及有關附件為準。
第十九條 承包費於具體土地建設期滿後開始計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設期根據具體土地不同為五至八年,具體細節以雙方簽署具體土地交付文件中確定。
第二十條 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年內分二次支付,首期不遲於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遲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條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費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章承包權
第二十二條 甲方尊重乙方以、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所指承包權範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座標圖內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間。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手續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擔。
第二十五條 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部分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時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及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第
二十六條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
第二十七條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設定抵押、質押,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實現抵押、質押權時,買受人僅得進行農業目的的使用,並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發生衝突。
第二十八條 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第六章 成果權
第二十九條 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條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穫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採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第三十三條 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穫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第三十四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築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第三十五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穫之時。
第三十六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穫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並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權在其建築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第三十八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祕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除依法屬國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長的野生動物,屬乙方所有。乙方收穫應當辦理狩獵手續的,甲方應參照本協議第三十二、三十三條辦理。
第七章 權利義務
第四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應當上交有關税費的權利義務:
(3) 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 甲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 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應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7) 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8) 甲方應當提供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保證乙方承包經營活動的順利實施,保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9) 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先行全額賠償,再申請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 甲方應當每年將承包費的15%返還給乙方,用於承包土地範圍內的福利基礎建設:
(11) 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12) 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林業,發生保險索賠事宜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索賠事宜:
(13) 甲方應當採取,防止乙方林業、農作物遭受病蟲害的侵害:
(14) 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採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於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15) 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 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 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 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6) 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費:
(7) 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收購、參股當地企業的權利:
(8) 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將土地發包給當地農民,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並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10) 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範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四十二條 本承包協議簽署後,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四十三條 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條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重大疾病蟲害、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他方,並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四十六條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而致減產減收,乙方可以請求減免因不可抗力影響期間的承包費。
第四十八條 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的`建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徵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四十九條 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 本協議簽署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五十一條 甲方拒絕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該損失計算標準為1000元/畝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二條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費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三條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費過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時,乙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前設定的承包費。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承包費時,甲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後設定的具體土地地塊。
第五十四條 任何一方的重大違約行為完全破壞雙方合作基礎的,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他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閲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第五十六條 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第五十七條 本協議簽署後雙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衝突或牴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衝突的,以後出具的文件優先於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條 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衝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五十九條 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條 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一條 發生爭議後,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着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着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六十二條 本協議雙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後成立,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____市____管理局應對本協議進行見證。本協議應由____市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後發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證機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
乙方:____市____林業發展有限公司
____年_月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公開、公平、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乙方通過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甲方農村耕地______畝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以茲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以南、以東、以西毗鄰的農村耕地____畝發包給乙方使用。
其四至為:
東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_____年不變,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農村耕地_____畝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小寫)__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
四、乙方承包農村耕地_____畝後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農村耕地_____畝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所承包土地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農村耕地_____畝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農村耕地_____畝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農村耕地_____畝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
八、乙方將農村耕地_____畝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農村耕地_____畝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退還乙方承包農村耕地_____畝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1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江蘇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保護條例》、農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及中央和省有關政策規定,為完善、規範土地二輪承包管理,保護農村土地承包權益,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標的和期限
甲方將本集體經濟組織第 村民組農村集體所有的 畝土地發包給乙方承包,從事農業生產。土地二輪承包期限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2、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及時規範辦理好因國家徵收、徵用、集體佔用土地及農户流轉土地的相關手續,搞好土地檔案管理。及時調處土地承包經營中發生的矛盾和糾紛,維持正常的生產秩序。
5、執行市、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生產設施建設。
6、負責申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承包地被國家依法徵收、徵用和集體道路、水利建設等公益事業佔用,應自覺服從,但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承包村鎮規劃區內耕地,因農户建房需要的,應當服從甲方的安排。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積極配合村集體經濟組織搞好項目農業園區建設、農業產業化經營。
4、採取轉讓、互換方式流轉土地的,須經甲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或其他方式流轉土地的,流轉合同報甲方備案。
四、違約責任
1、甲方干涉乙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2、乙方違法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的,由市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罰;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制止,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涉及國家徵收和徵用、集體佔用和規劃區內農户建房等需要,乙方不服從安排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乙方承包土地發生變化的,應於當年去甲方處辦理合同、清冊、證書等相應變更手續。乙方放棄辦理,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拒絕辦理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五、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後,頒發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原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同時作廢。
2、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姓名:
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立、合併的,應當變更土地承包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和鄉鎮經管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1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及《呼倫貝爾農墾集團有限公司關於進一步深化土地承包經營權改革的指導意見》,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基本信息。
二、乙方基本信息;乙方為自然人的應提供本人身份信息、相關附件及身份證複印件。
三、承租土地面積位置:甲方將呼倫貝爾農墾集團有限公司位於農牧場有限公司生產隊畝(耕地、草地、林地等)承租給乙方使用,具體位置見權屬勘界圖。
四、承租土地性質:承租土地所有權為國有;乙方承租土地的使用權人為----------。
五、承租土地使用用途:乙方必須嚴格按所承租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的性質、用途使用,必須嚴格依法實行用途管制,嚴禁改變原土地性質、用途。
六、乙方承租土地現狀:乙方承租土地為(耕地、草地、林地等),地上原有的構築物、建築物、農田基礎設施、農田水利設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供熱管網、通信網線等所有權人為。
七、承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承租金額:年租金為元/畝,承租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租金總額元。
九、租金支付方式: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支付採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由乙方與甲乙雙方簽訂承租協議時,由乙方一次性全額支付給甲方。
十、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承租土地必須依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租使用的土地,終止合同。
2、禁止乙方對其承租的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擅自轉租、抵押、擔保等。
3、甲方應保證所承租的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權;不存在與第三方爭議。
4、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過程中,如需要水、電、暖等配套服務的,由乙方與水、電、暖等提供服務方自行協商解決,費用由乙方負責;水、電、暖等提供服務方為甲方,甲乙雙方就相關服務具體事宜、費用、價格等依法、依規平等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協議。
5、乙方在承租期間,必須嚴格按承租原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用途、性質、使用,禁止改變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使用用途、性質。禁止超越承租土地面積、範圍越界使用。不得改變承租土地原現狀和地上建築物、構築物、農田基礎設施、農田水利設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供熱管管網、通信網線等設施;乙方在承租使用過程中對原有的地上建築物、構築物、農田基礎設施、農田水利設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供熱管網、通信網線等造成損壞的由乙方予以賠償並恢復原樣。
6、禁止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設任何建築物、構築物等;乙方因生產作業確需臨時建設相應的建築物、構築物的,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法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時自行拆除,恢復原樣。
7、乙方在承租土地期間,應嚴格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義務,禁止隨意安放、丟棄、傾倒使用過程中的農藥、糞肥及包裝物等;嚴禁使用長效農藥並嚴格按環保要求進行生產作業;雙方須簽訂環境保護協議,造成環境污染的.由乙方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8、乙方在承租土地期間,必須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雙方須簽訂安全生產協議,使用土地期間因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產生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及第三方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並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9、乙方在承租土地期間一切風險自行承擔,如需參加農業保險,由乙方自行到相關保險公司辦理,涉及賠償事宜按與保險公司的約定執行。
十一、不可抗力: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國家經濟建設等依法佔用土地,致使雙方無法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費用,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未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天數超過30日,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違約金外,不得要求返還已支付承包費用。
2、乙方擅自對其承租的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轉租、抵押、擔保等情形,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已支付承包費用,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總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承租土地用途約定或造成環境污染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承包費用,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總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行政處罰、第三方侵權費用、環境治理費、土地經營補償費、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差旅費、保全費、鑑定評估費等。
4、乙方要在承包期結束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之後10日內將承包土地內屬於乙方的材料、設備運出,所有垃圾清理乾淨後將承包土地交付甲方,費用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每延遲一日應當按照元支付違約金,直至清空所有垃圾、殘物為止。
5、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在承租土地上建設任何建築物、
構築物等情形,應及時恢復原狀,在甲方通知後拒不拆除或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除承擔損失費用外,並向甲方支付總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前述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行政處罰、第三方侵權費用、環境治理費、土地經營補償費、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差旅費、保全費、鑑定評估費等。
6、甲方未按約定提供承包土地,則按照總合同價款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其他約定
因國家經濟建設等徵用佔用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依法補償至法定的土地使用權人(呼倫貝爾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地上建築物、構築物、農田基礎設施、農田水利設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供熱管管網、通信網線等設施設備的賠償補助歸甲方(所有權人);本合同由乙方種植的青苗補償歸乙方所有;乙方所有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等的賠償補償歸乙方所有。上述賠償補償按照相應的承接主體分別與佔用土地一方簽訂賠償補償協議。
十四、乙方在承租甲方土地期間,涉及的國家相關原惠農、支農、產業扶持政策等相關補貼,享受標準和主體(單位、人員)按屬地國家相關原政策執行;在乙方承租土地使用期間國家新出台的相關惠農、支農、產業扶持政策等,按新政策執行。
十五、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甲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合同履行期間,各方應按照本合同填寫的單位地址,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催告其履行相關責任和義務等;本合同填寫的單位地址是所有法律文書的接收地址。如果地址發生變更,應向相對方發出正式通知,否則不影響正式送達效力。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乙方支付全部租金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呼倫貝爾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備案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下無正文,後接簽字蓋章頁及附件
甲方(蓋章簽字):乙方(蓋章或簽字):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地址:地址: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附件:
1、權屬勘界圖(承租土地位置圖)
2、土地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情況明細表
3、環境保護協議
4、安全生產協議
5、農業保險協議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15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農村經濟快速發展,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村支兩委協商,並經農村四議兩公開工作方法,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雙贏的原則,簽定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和位置
甲方經村民代表會議決定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大張村村口路北、面積平方米工業用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東西長米,南北長米。(以附圖紙為準)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開發、教育培訓,推廣、生產、服務,倉庫等等。
2、承包形式: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的承包經營期限為:年日至年日。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元,畝共計人民幣元。
2、乙方向甲方每年一次性交納當年承包費。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地雜樹補償費及原有附屬設施。
五、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為乙方投資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承包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合同約定合理利用。
2、在合同有效期內,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負責為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證,保障乙方正常經營,不侵犯乙方合法權益,需協助乙方辦理建築修建安裝相關手續。
4、按村民價格收取乙方水、暖、電、氣費。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5乙方經營需要擴大時,甲方應及時協調土地給乙方使用以保障乙方在經營上不受損失。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有權依法開發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興建權,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期內乙方自主經營獨立合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4、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5、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承包款給甲方,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以外的任何其它費用,甲方不得向乙方強行攤派。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乙方在用工方面,有義務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甲方村民。
七、合同的轉包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甲方與轉包方沒有任何關係,不得干涉轉包合同的'正常履行。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經濟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定,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受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而變更。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它原因)徵用該土地,徵用賠償費用和乙方所承包用地上建築物、樹木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乙方徵用土地的,甲方應當予以協助,並配合乙方完成徵地手續。甲方不得對乙方徵地行為設置阻礙。乙方徵用土地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徵地款,但地上物補償及其地附着物補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按規定應當予以返還。
5、如甲方擅自斷電、斷氣、斷暖、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及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如乙方繼續承包,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地上的投資建設的建築物和附屬設施,乙方在處置時,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上述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此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必須按市場評估價格支付乙方所有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違約,需向甲方支付所有直接和間接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期限支付承包費,如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支付承包費,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及國家範圍內的滯納金。
3、如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建築部分按市場價計算)
4、因為乙方為提高工業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建設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補償,同時對乙方承包地上的所有建築物按當前市場價進行計算,並按當前市場價格一次性賠付乙方。
十、本合同糾紛的解約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依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案一份,甲乙雙方各xxxxxxxxxx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xxxxxx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