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房屋租賃合同合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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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華】房屋租賃合同合集10篇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以下簡稱:屋主鄧現成為甲方

租賃者: 為乙方 租賃者身份證號碼:

在出租期間為確保甲方的權利,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保障國家法紀及公眾安全,經甲乙雙方 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大瀝鎮沙溪鄉共同路八街4號;出租範圍為底層第_壹_樓,包括底層天井、廚房、大廳及房間(不含壹樓樓梯房)。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以月為單位,租賃期限須滿壹年。

第四條 月租金

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萬 千 百 拾 元整。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日起,乙方須要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幣作為押金;同時交納租賃期第一個月的租金。到租賃期滿最後一天,甲方在檢查房內相關設施是否完好,若屋內設施出現損壞的,甲方有權在乙方押金中扣除相應維修費用後,再將剩餘押金返還乙方;

第四條 水電費

在租賃期內乙方須向甲方繳納其使用的水電費。水電費以當月實際抄表數為準。水電費收取標準:水費按4元/度; 電費按1.1元/度。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租賃期內乙方須按甲方規定的交租期間交納每月租金及上月水電費給甲方;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日起到次月5號須及時向甲方交納月租金及上月水電費。

如乙方到期不交時間超過10天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停止乙方的房屋使用權,並沒收其押金。 在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中途終止租賃合同的,乙方當月交納的月租金歸甲方所有,無須退還當月租金的餘款,並沒收其押金。

第六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房屋設施

房間設施有大門、門鎖、衞生間(內含洗手盆、燃氣熱水器、煤氣瓶、水龍頭、水管、電線、電插座、便器等設施)、廚房(內含排氣扇、燃氣灶、煤氣瓶)、大廳及房間(內含光燈、吊扇、插座開關)以及獨立水電錶各壹個,在房屋租賃期間須妥善維護上述屋內相關設施,不得損壞、盜竊、偷換上述屋內相關設施。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屋內設施損壞的,乙方須按時價賠償甲方工料費用。甲方負責租賃期間上述設施的維修工作。

第七條 房屋結構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維護出租屋的主體結構及屋內地面、地磚、牆面、屋頂、房門、門鎖、燃氣灶、燃氣熱水器、煤氣瓶、排氣扇、窗户及其玻璃等設施,不得不得損壞、盜竊、偷換換上述屋內相關設施。不得隨意在牆上釘孔及張貼;乙方須保持屋內環境的整潔。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屋內設施損壞或地面、門窗、牆面、屋頂出現嚴重污染受損的,乙方須按時價賠償甲方工料費用。

第八條 衞生管理

在租賃期間乙方須注意個人及公共環境衞生,不得隨意隨地傾倒垃圾,特別是不得將垃圾掉棄在屋外過道等公共空間,乙方嚴禁將剩飯剩菜、衞生巾、砂石硬物、塑料製品等物件倒入下水道及洗手間便兜內,因乙方原因導致管道阻塞的情況,由乙方自行疏通管道;如果乙方不疏通管道,則甲方待其清理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 治安管理

在租賃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當地相關治安管理規定,嚴禁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乙方如從事違法犯罪行為,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十條 物品管理

乙方須妥善保管自身物品,在租賃期內乙方物品出現損壞、遺失、被盜等情況皆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負任何民事及刑事責任。

租賃期結束前3天,乙方應及時全部搬走乙方物品;租賃期結束後,乙方遺留在該房屋內的物品出現損壞、遺失、被盜被搶等情況皆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沒有任何保管的義務,甲方不負任何民事及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壹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壹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沒收押金: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兩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 壹 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應提前_壹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甲 方:北京網娛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海淀區中關村大街20號智能大廈1008室

郵碼:100957 電話:66704385

法定代表人:劉心 職務:經理

乙 方:北京思創源信息諮詢服務部

地址:北京豐台區豐益苑小區332號

郵碼:100091 電話:67880205

法定代表人:李夢 職務:經理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太平路46號院內電腦培訓中心二樓第_206_電教室及室內電腦等教學設備,租用期2個月,租用時段為每日下午13:00-21:00,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條 甲方在不低於乙方提出的電腦基本配置要求及質量標準的前提下,提供

12台電腦設備租給乙方使用,設備在租賃期內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享有設備的使用權。

1.電腦基本配置:C800/10G/3D/集成聲卡/50X/標準鍵盤+鼠標/2.0音箱/15”數控。

2.質量標準:運行正常。

3.提供普通辦公桌椅3套,白板1個。

第三條 租賃期限內租金為 每月3500元 人民幣(含建築税)。乙方月七年級次性支付全款,費用內容包括房屋租金、12台電腦設備租金、水、電、空調、取暖、電話等各項費用。

第四條租賃期內,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產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所用的水、電、暖、電熱水、通訊、電腦設備維護、房屋修繕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所租用房屋及電腦設備,在乙方驗收合格並付清租金後使用。

第六條 在租用時段內,甲方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

第七條 甲方已聲明本合同所指標的樓房是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經營的,甲乙雙方在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法令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的。

第八條 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十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 方:北京網娛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乙 方:北京思創信息諮詢服務部

代表人:_________ _ 代表人:___ ____ 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房屋租賃合同(Housing leasing contracts)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並於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房屋租賃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內容應包含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個人信息,所租賃房屋的情況以及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間數、使用面積、房屋傢俱電器、層次佈局、裝飾設施、月租金額、租金繳納日期和方法、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租約等。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承租人與出租人就房屋租賃的相關權利義務達成一致合意,從而簽訂的協議。

 特徵

房屋租賃合同屬於財產租賃合同的一種重要形式,與一般財產租賃合同相比具有如下特徵:

1、房屋租賃合同是不動產租賃合同。以租賃物的種類為標準,租賃合同可以分為動產租賃合同和不動產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以房屋為標的物的合同,屬於不動產租賃合同。

2、合同的相對性會受到法律的一定限制。具體表現為:①“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對房屋受讓人的限制。為保護承租人的利益,法律確立了“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根據該原則,在租賃期限內,租賃房屋的所有權發生變動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房屋受讓人繼續有效。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②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3、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分類

根據不同的標準,可對房屋租賃合同作出不同的分類:

1、住宅用房租賃合同和生產經營用房租賃合同。

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的目的和用途不同,房屋租賃可分住宅用房屋租賃合同和生產經營用房租賃合同。

2、公房租賃合同和私房租賃合同。

根據租賃房屋所有權的性質不同,可將房屋租賃合同分為公房租賃合同和私房租賃合同。

3、定期租賃合同和不定期租賃合同。

根據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租賃期限,可以分為定期房屋租賃合同與不定期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署的 模塊局《房屋租賃合同》,雙方至目前為止履行情況良好。由於乙方光進銅退規劃原因,要求終止原《房屋租賃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原合同租賃期計至 年 月 日。

二、從 年 月 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三、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設備、管線等自行搬出,租賃房屋退回給甲方,依附於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違約金。

四、原合同終止後,乙方除應付租金外,同意補償三個月的原合同租金給甲方。

五、原合同終止後,雙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六、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

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乙方: 代表人: 聯繫電話:

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_____ 層 第_____ 層。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 千 ___ 百 ___ 拾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 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以下費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費;

2.物業管理費;

第十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一)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如下:

(1)

(2)

(3)

(4)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錶現為: 度;(2)電錶現為: 度;(3)煤氣表現為: 度。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房產證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房屋租賃合同 篇7

答辯人一:***,男,19**年**月**日出生,漢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辯人二:**,男,19**年**月**日出生,漢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辯人三:***,男,9**年**月**日出生,漢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辯人因上訴人福建****有限公司(下稱:****)不服20xx融民初字***判決提出上訴一案,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原審認定事實清楚,程序無誤,適用法律正確,請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關於一審法院程序錯誤

1、關於本案應依法中止審理的答辯。

⑴ 依據一審上訴人提交的證據二融消驗字97第074號建設工程竣工消防驗收意見書,説明訴爭店面所在的**大廈已由消防部門同意交付使用,不存在違反消防法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並未發生導致涉案租賃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對於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也不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而導致轉租合同被撤銷的情形。

⑵ 答辯人認為,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和上訴人與**之間的租賃合同以及上訴人與***之間的租賃合同,三份合同主體及客體均不相同,三份合同獨立存在且合法有效,三者者之間不存在主次合同關係。本案的租賃合同是承租人****與次承租人***等在自願合法的基礎上訂立的,內容並沒有違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法定情形,也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可撤銷的法定情形。基於合同的相對性規則,即使存在合同終止、可撤銷或無效的情形,本案的審理與否也不影響其他各方當事人據各自合同關係向合同相對一方主張權利的救濟,因此本案無需以其他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無需中止訴訟。

2、關於被上訴人二**、被上訴人三***不是本案適格原告的答辯。

被上訴人二**、被上訴人三***是否具有原告資格應適用民訴法及民訴法意見的相關規定。依據《民訴訟法意見》第47條“個人合夥的全體合夥人在訴訟中為共同訴訟人”,在本案中三被上訴人屬於合夥人,具體在本案中的身份即應屬於共同原告。作為一審法院有權依據當事人的申請或依據職權追加當事人,無需其他當事人的同意。因此一審法院認定被上訴人二**、被上訴人三***為共同原告無論是在事實上或程序上都是正確的。

二、關於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本案所涉房屋租賃合同應被認定為無效合同的答辯。

依據20xx年福清市公安消防大隊向承租人****發出《不同意投入使用、營業決定書》僅僅説明****所承租部分店面的二次消防裝修不合格導致其無法投入使用、營業,與訴爭店面所在的**大廈一次消防驗收無關也與本案訴爭店面能否使用、營業無關。事實上,在合同期內被上訴人的店面一直處於正常營業使用狀態,導致本案租賃合同終止,訴爭店面無法繼續營業使用的根本原因在於房東****對訴爭店面停電上鎖。而且從上訴人****因自營承租店面未通過消防驗收與房東***產生糾紛至原告被迫停止營業,中間時間有11個月,被告其實是有合理、充裕的時間來告知原告存在的風險,但上訴人從未告知實情即使在被上訴人進行二次裝修期間也未告知過風險,在房東***將訴爭店面停電上鎖後,上訴人也一直表示其能夠儘快解決糾紛,不會對營業有影響。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簽訂的租賃合同與上訴人與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之間不存在主次合同關係,兩份合同獨立存在且合法有效。退一步而言,即使上訴人與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因違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法定情形也只能説明上訴人與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效並不必然導致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效。上訴人如喪失轉租權的情況下,被上訴人可依據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向上訴人主張權利違約責任,要求賠償損失。況且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已於20xx年9月因上訴人違約而一終止履行,上訴人再主張雙方的租賃合同無效無任何法律及實際意義。

三、關於一審判決認定上訴人應當賠償的項目,上訴人認為缺乏事實、法律依據的答辯。

1、依據《合同法》第121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房東****在本案中屬於第三人的身份,訴爭店面被其停電上鎖導致被上訴人無法經營,仍應由上訴人來承擔違約責任。依據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第十五條規定:上訴人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由上訴人交納的各項費用,導致被上訴人停業1個月以上的,被上訴人有權終止合同,上訴人應向被上訴人支付30000元的違約金並承擔違約給原告造成的一切損失。因此,被上訴人有權向上訴人主張裝修損失、裝修設計損失、廣告費損失以及員工宿舍房租損失在內的一切損失。

2、關於裝修損失及裝修設計損失部分。訴中一審法院已委託評估公司對裝修損失進行評估,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中已説明委估的裝修具體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詳見《傢俱裝飾施工報價表》,在該份報價表中已明確未包含廚房設備、電器、廣告、辦公設備、餐具等,事實上對於可移動的`桌椅和設備等,被上訴人已在裝修損失外另行主張賠償,並未包含在評估值中。同樣裝修設計損失也未包含在裝修損失範圍內,被上訴人有權按實際損失另行向上訴人主張賠償。

3、關於廣告費用損失及員工宿舍房租損失。

20xx年8月被上訴人因經營需要重新裝修訴爭店面,同年9月22日房東****以上訴人未按時交納租金為為由將訴爭店面停電上鎖。被上訴人為經營訴爭店面租賃員工宿舍,進行廣告宣傳均系實際、必要的費用開支,為證明該項損失,被上訴人並已提供相應的合同及收費收據。因此一審法院判決上訴人承擔廣告費用、員工宿舍損失事實充分。

4、關於違約金。

依據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第十五條規定,上訴人應向被上訴人支付30000元的違約金並承擔違約給被上訴人造成的一切損失。上訴人、被上訴人簽訂的租賃合同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上訴人除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還應當賠償其他損失。

綜上所述,一審判決認定事實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正確無誤,上訴人提出的上訴理由與事實不符,於法無據,請二審法院依法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此致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代理答辯人:福建融成律師事務所 柳浩律師 20xx年8月6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XXXXXX,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XXXXXX,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XXXXXX市XXXXXX街XXXXXX巷XXXXXX號的房屋XXXXXX棟XXXXXX間,建築面積XXXXXX平方米、使用面積XXXXXX平方米,類型XXXXXX,結構等級XXXXXX,完損等級XXXXXX,主要裝修設備XXXXXX,出租給乙方作XXXXXX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XXXXXX個月,甲方從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XXXX個月或空置XXXX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税費和税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XXXXXX元,由乙方在XXXXXX月XXXXXX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税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税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税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XXXX款執行:

1.有關税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XXXXXX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XXXXXX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XXXXXX方承擔( );

所有權屬XXXXXX方( )。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XXXXXX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XXXXXX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XXXXXX%,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XXXXXX%,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XXXXXX%,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1.……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9

1.房屋名稱、規格、等級、間數、面積、單價、金額、地面質量

房屋名│規│等│間數│面積│平方│年租賃│門數│窗數│地面質

2.房屋租賃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租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和標準,將出租的房屋及時交給承租方使用居住。

3.租金交納時間:

有國家統一規定租金標準的,按國家統一規定簽訂,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合同代表人雙方協商議定。

4.房屋租賃規定: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合同對房產新的所有方繼續有效;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將租賃房產轉讓第三方時,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2)承租方有保護公共財產的義務,不得擅自亂開、亂改、亂建。

(3)承租方在租用房屋院內,建設廁所、廂房、平房、栽植樹木等必須做到不礙四鄰的通風、透光、人行、排水、修房、環境衞生等,否則要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4)承租方必須服從國家統一規劃,因國家建設需要搬遷時,必須立即搬遷,如若有意刁難,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5)任何一方如需調換房屋時,必須在一個月以前告知對方協商解決,在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6)承租方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5.承租方的責任:

(1)按規定時間,及時交納房租費。

(2)保護公共財產,不得擅自拆除和改建房屋,無故損壞房屋財產,負責修復或賠償。

(3)擅自將房產轉租或進行非法活動,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4)出現問題(漏雨、傾斜等)及時告知出租方,否則一切後果自行負責。

6.出租方的責任:

(1)每年春季對出租房屋普查一遍,對應該整修的必須及時全部整修,保證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居住。防止漏雨、倒塌事故的發生。

(2)必須按合同規定質量,提供出租房屋,內外牆皮整齊完整,不漏雨、不傾斜,如因出租房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因房屋失修,出租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3)對因國家建設需要搬遷的承租户,必須按國家搬遷規定妥善進行安排。

7.本合同正本兩份,出租、承租方各持一份,副本_________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出租、承租雙方協商同意修訂。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承租方: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下,就房屋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合肥市區(縣)該房屋為: 室 廳 衞,建築面積 平方米,裝修情況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過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用途 第三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 户口簿 等真實有效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 户口簿 等真實有效身份證明 第四條 房屋改善

(一)乙方須經甲方同意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者添置新物,裝飾 裝修 添置新物品的範圍: 費用乙方自行承擔,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第五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未簽訂合同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不定期,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季/□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

(二)租金支付時間: 甲方交房時乙方現場支付全部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 第七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者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外,剩餘部分如數歸還乙方。第八條:其他費用租賃期間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 □電費/ □電話費/ □電視收視費/□供暖費/ □燃氣費/ □物業管理費/ □其他應當由租方承擔的費用)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證。第九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與月日,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 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限滿或者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 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乙方需向甲方結清應承擔的房屋設施,設備損失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理。第十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使用不合理,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者故障,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乙方委託甲方維修或者購置新物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第十一條:轉租

(一)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限內將該房屋部分或者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 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

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2.欠交各項費用達元的。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7.其他: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 裝飾或者添置新物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二) 租賃期間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 50 %支付違約金

(三) 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月租金的 50 %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者申請向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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