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技術合同集合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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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技術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精華】技術合同集合四篇

技術合同 篇1

甲方: (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 言

鑑於乙方擁有××技術,並有能力製造合同設備,乙方有權利並願意許可給甲方;

鑑於甲方願意從乙方獲得製造合同設備的技術及合同設備,技術進口合同。

為此,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 義

1.1. 合同產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產品。

1.2. 技術資料:包括專利申請文件及實施與該專利有關的(產品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 藝流程以 及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1.3. 藍圖指乙方製造合同產品目前所使用的總圖、製造圖釺、材料規範及零件目錄等的複製件。

1.4. 標準指為製造合同產品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由乙方採用和制定的標難。

1.5. “淨銷售額”是指產品的市場銷售價扣除包裝費、保險費、倉儲費、運輸費、商業折扣、各種税 收等費用及扣除供方提供的零部件價格。

1.6.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開始生效的時間到本合同14.3條規定的本合同終止時間的期間。

第二章 合同內容

2.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製造———合同產品的書面及非書面專有技術。用該項技術所生產的合同產品的品種、規格、技術性能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略)。

2.2.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其他所有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資料的內容及有關事項詳見本合同附件二(略)。

2.3. 乙方負責安排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進行培訓,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員掌握製造合同產品的技術。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三(略)。

2.4. 乙方派稱職的技術人員赴甲方合同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略)。

2.5.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時,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備件。屆時雙方另籤協議。

2.6. 乙方有責任對本合同項目甲方需要的關鍵設備提供有關諮詢。

2.7.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樣機、鑄件和備件,具體內存詳見本合同附件五(略)。

2.8. 甲方銷售合同產品和使用乙方商標的規定,見本合同第八章。

第三章 價 格

3.1. 按本合同第一章規定的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費用規定如下:

3.1.1. 入門費為_________(幣種)(大寫)這是指合同產品有關的資料轉讓費和技術培訓費,包括技術 資料在交付時的一切費用,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1.2. 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甲方每銷售一台合同產品的提成費為淨銷售額的——%。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甲方和乙方均以________(幣種)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應通過中 國____銀行和______國銀行辦理。如果乙方向甲方償還金額,則此款項應通過_______銀行印中國_______銀行辦理。 所有發生在中國銀行的費用,由甲方負擔,發生在中國以外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合同範本《技術進口合同》。

4.2. 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合同費用,甲方按下列辦法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2.1. 甲方收到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入門費______(幣種)(大寫)。

(a)由乙方出具的保證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交付技術資料時,保證償還______(幣種)。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應支付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 元(大寫)。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階段產品技術資料、樣機、附件五規定的________己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 合同產品第一批樣機驗收合格後,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數據,並審查無誤後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驗收試驗延遲並是甲方的責任,將不遲於合同生效後(時間)支付。

4.3. 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在抽樣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按下述辦法和條件向乙方支付。

4.3.1. 甲方在每日曆年度結束後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曆年度的每種型號的產品 實際銷售量的報告。

4.3.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廠檢查和核實甲方合同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甲方將給予協助。 乙方來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彙總和或報告中所列的合同產品數量在檢查時發現出入很大,則甲乙雙方應 討論此差距並洽商採取的正確的措施。

4.3.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該年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4.3.4. 在合同期滿年度內,甲方在合同終止後______天內將提交一份最後銷售合同產品數量的報告,以便乙方計算提成費。

4.4.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術資料的交付

5.1. 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技術資料。

5.2. 乙方應在________機場或車站交付技術資料。________機場或車站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應在收到資料兩週內,確認資料收悉。

5.3. 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3.1. 在合同生效後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批交貨。

5.3.2. 在合同生效後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一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4. 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和樣機。

5.4.1. 第二階段開始日期後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二階段產品有關的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期交貨。

5.4.2. 第二階段開始後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儘快發出與第二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樣機、鑄件和備件。

5.5. 在每批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發運後的小時內,乙方應將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編號、合同號、件數和重量電告甲方,同時乙方應以航空信將下列單據寄給甲方:

(a)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

(b)所發運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5.6. 若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在運輸途中遺失或損壞,乙方在收到甲方關於遺失或損壞的書面通知書後,應儘快不遲於__________個月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

5.7. 交付技術資料應具有適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在每件包裝箱的內部與外表,都應以英文標明下列內容:

(a)合同號

(b)運輸標記

(c)收貨人

(d)技術資料目的地

(e)重量(千克)

(f)樣機、鑄件和備件目的地

5.8. 每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術資料的改進和修改

6.1. 為了適應中國的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和其他生產條件,在不改變乙方基本設計的條件下,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技術資料進行修改和變動。甲方必須將這些修改和變動通知乙方。乙方有責任在培訓或技術指導時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詳見附件六和附件七)(略)。

6.2. 甲方必須在型號後加注尾標,以示區別那些影響形狀、配合或功能的修改,並通知乙方。

6.3.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應相互免費將改進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

6.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改進、發展的一方。

第七章 質量驗收試驗

7.1。 為了驗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製造的合同產品可靠性,由甲、乙雙方共同在合同工廠對考核的 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和要求進行考核驗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廠進行試驗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員 驗證重複試驗,乙方負責重複試驗和乙方人員的費用,甲方負責甲方參加重複試驗的人員和翻譯的費用,具體辦法見本合同附件八。(附件中附考核的標準和幾次考核的期限(略))

7.2. 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應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標準規定,即通過鑑定。甲、乙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明”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3. 如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附件規定的技術參數,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後進行第二次考核驗收。

7.4. 如考核試驗產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責任,則乙方派人蔘加第二次考核驗收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則由甲方負擔。

7.5. 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二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如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參加第三次考核,費用由乙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

7.6. 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三次考核試驗不合格

技術合同 篇2

鑑於許可方是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持有者;許可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權被許可方;鑑於被許可方希望利用許可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信息,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

2.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_________。

3.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4.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5.淨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税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6.合同工廠:是指被許可方使用了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7.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運行和生產。

8.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9.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參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或修改。

10.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1.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合同附件。

2.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3.許可方負責向被許可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

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被許可方需要許可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許可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被許可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5.許可方同意被許可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許可方的許可製造的字??/P>

第三條 合同價格

一、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1)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4)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5)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上述各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税、違約金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二、適用於入門費加提成支付

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由一筆固定的入門費和連續的提成費組成的合同價,該款項以_________(幣種)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

2.被許可方支付給許可方固定的入門費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按下列方式和比例:

(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_________。

C.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在提成期間,被許可方以百分之_________的比例支付連續的提成費,計算基礎是已售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連續的提成費每六個月結算一次(以下簡稱“結算期”)。

(1)每一結算期到期限15天內,被許可方向許可方傳真一份銷售數量、淨銷售價和該結算期的提成費方面的書面報告,許可方成收到該報告後向被許可方發出一份確認傳真。

(2)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

A.許可方對到期支付的提成費的確認傳真;

B.簽發的標明要支付費用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税、違約金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5.被許可方應開設合同產品銷售的獨立帳户,許可方可經被許可方同意自費聘請中國註冊合計師審計與合同產品銷售有直接關係的帳目。

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1.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_________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付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

2.在技術文件發運後48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文件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航寄給甲方。

3.如技術文件在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不超過_________天內,補寄給甲方有關文件。

4.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5.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機場;

D.標記;

E.以公斤計算的手重;

F.箱號或件號。

6.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7.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許可方當面直接交給被許可方的,許可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被許可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第五條 技術改進

1.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不適用於甲方實際的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設備的生產條件及其他條件等),乙方將協助甲方對技術文件進行改編,以適應甲方的生產條件,並由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但這種改編必須從技術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產品的質量。

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在兩個月內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文件提供給對方。另一方有免費使用這種改進和發展了的資料的權利。

3.合同產品的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了這種技術的一方,對方如要求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徵得所有權方的同意。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1.許可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

2.被許可方應為許可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3.如果許可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為不稱職,許可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4.被許可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許可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許可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許可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

5.被許可方接受培訓人員在許可方國家期間應遵守許可方國家的法律和許可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七條 驗收考核

1.為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許可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核,考核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規定的程序進行。

2.如果經考核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核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核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3.如果經考核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許可方應在第一次考核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4.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許可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規定賠償被許可方違約金,被許可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許可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八條 保證與索賠

1.許可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被許可方使用。

2.許可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的規定予以開發。

3.許可方保證合同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4.許可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時交付。

5.許可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6.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為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保證期滿,被許可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許可方。

7.許可方保證不會發生被許可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8.如果許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承擔違約責任或索賠損失,或要求許可方賠償損失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如果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其已接受被許可方的要求。

  第九條 保密

1.被許可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許可方提供給被許可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許可方或第三方公佈,被許可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2.許可方應對被許可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被許可方的要求執行。

3.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信息:

(1)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2)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泄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3)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條 税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被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被許可方負擔。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許可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許可方徵收的預提税將由被許可方從本合同第三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許可方向中國税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税務當局出具的完税憑證正本一份提交許可方,許可方應繳納的其他税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税務當局辦理納税手續。

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許可方負擔。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_________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_________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_________,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5.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6.仲裁中的適用法為_________法律。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傳真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2.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3.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4.未經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將其合同項下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6.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雙方之間的聯繫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8.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合同 篇3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技術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

第三章 技術開發合同

第四章 技術轉讓合同

第五章 技術諮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

第六章 技術合同爭議的仲裁和訴訟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推動科學技術的發展,促進科學技術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保障技術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技術市場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法人之間、法人和公民之間、公民之間就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所訂立的確立民事權利與義務關係的合同。但是,當事人一方是外國的企業、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的合同除外。

第三條 訂立技術合同,必須遵守法律、法規,有利於科學技術的進步,加速科學成果的應用和推廣。

第四條 訂立技術合同,應當遵循自願平等、互利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技術合同的內容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職務技術成果。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單位,單位有權就該項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單位應當根據使用和轉讓該項職務技術成果所取得的收益,對完成該項職務技術成果的個人給予獎勵。

非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有權就該項非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就職務技術成果或者非職務技術成果申請專利和被授予專利權的,依照專利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自己是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七條 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對本系統或者管轄範圍內的全民所有制單位的具有重大意義的非專利技術成果,有權決定在指定的單位中推廣使用。使用單位對該項技術成果負有保密責任。使用單位應當按照雙方協議支付使用費;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作出決定的機關確定合理的使用費。集體所有制單位或者個人的非專利技術成果,對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需要推廣使用的,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報國務院批准後,參照上款規定辦理。

第八條 技術合同的管理機關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章 技術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

第九條 技術合同的訂立、變更和解除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條 技術合同自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後成立;按照國家規定需要經過有關機關批准的,自批准時起成立。

第十一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技術合同的擔保。由第三者作保證人的合同,自保證人和被保證人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後成立。

第十二條 技術合同中的價款或者報酬及其支付方式由當事人約定。

第十三條 當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技術合同。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出具委託書。代理人應當在委託人授權的範圍內,以委託人的名義訂立合同。

第十四條 為訂立技術合同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應當遵守本法有關規定,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可以收取合理的費用。

第十五條 技術合同的條款由當事人約定。一般應當包括:

一 項目名稱;

二 標的的內容、範圍和要求;

三 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四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五 風險責任的承擔;

六 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七 驗收標準和方法;

八 價款或者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九 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十 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圖紙、表格、數據和照片等,可以根據當事人的協議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六條 技術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第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技術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相當於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但是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損失。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反合同而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因另一方違反合同受到損失的當事人,應當及時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及時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無權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十八條 當事人都違反技術合同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由於上級機關的原因,不能履行技術合同義務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另一方賠償損失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再由上級機關對它因此受到的損失負責處理。

第二十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技術合同的,免除其不能履行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下列技術合同無效:

一 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 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的;

三 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四 採取欺詐或者脅迫手段訂立的無效的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的,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二條 訂立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技術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經當事人協商一致,技術合同可以變更或經過有關機關批准的合同,其變更或者解除應當徵得原批准機關的同意。

第二十四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致使技術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當事人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一 另一方違反合同;

二 發生不可抗力;

三 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

第二十五條 技術合同的變更、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在技術合同有效期內,當事人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將其權利和義務的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第三方。

  第三章 技術開發合同

第二十七條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

第二十八條 委託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進行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委託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二 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並完成協作事項;

三 按期接受研究開發成果。

研究開發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制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

二 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

三 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幫助委託方掌握研究開發成果。

第二十九條 委託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研究開發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除應當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應當返還全部或者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三十條 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各方就共同進行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合作開發各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

二 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

三 與其他各方協作配合。

第三十一條 合作開發各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三十二條 履行技術開發合同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歸屬分享原則是:

一 委託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研究開發方。研究開發方取得專利權的,委託方可以免費實施該項專利。研究開發方就其發明創造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方可以優先受讓專利申請權。

二 合作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合作開發各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項專利。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三 委託開發或者合作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當事人均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但是,委託開發的研究開發方不得在向委託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方。

第三十三條 在履行技術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合理分擔。

當事人一方發現前款所列可能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當事人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四章 技術轉讓合同

第三十四條 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非專利技術的轉讓所訂立的合同。

第三十五條 技術轉讓合同可以約定轉讓方和受讓方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但是,不得以合同條款限制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第三十六條 訂立專利權轉讓合同或者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應當遵守專利法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許可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實施專利;

二 交付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實施專利,並不得許可合同約定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二 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使用費。

第三十八條 技術轉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註明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申請日期、申請號、專利號以及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只在該項專利權的存續期間內有效。在專利權有效期限終止或者專利權被宣佈無效以後,專利權人不得就該項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第三十九條 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的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

二 保證技術的實用性、可靠性;

三 承擔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四十條 轉讓方違反合同的,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 未按照合同約定轉讓技術的,除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二 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三 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四十一條 受讓方違反合同的,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 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使用費用的,應當補交使用費並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必須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交還技術資料,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二 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三 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四十二條 受讓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專利、使用非專利技術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轉讓方承擔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則,在技術轉讓合同中約定實施專利、使用非專利技術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的分享辦法。合同沒有約定的,任何一方無權分享另一方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

  第五章 技術諮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

第四十四條 技術諮詢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為另一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

第四十五條 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闡明諮詢的問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數據;

二 按期接受顧問方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

技術諮詢合同的顧問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利用自己的技術知識,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完成諮詢報告或者解答委託方的問題;

二 提出的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第四十六條 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數據資料,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所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付的報酬應當如數支付。技術諮詢合同的顧問方未按期提出諮詢報告或者所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方按照顧問方符合合同的約定要求的諮詢報告和意見作出決策所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委託方承擔。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七條 技術服務合同指當事人的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安裝合同和加工承攬合同。

第四十八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委託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照合同約定為服務方提供工作條件,完成配合事項;

二 按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

技術服務合同的服務方的主要義務是:

一 按期完成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解決技術問題,保證工作質量;

二 傳授解決技術問題的知識。

第四十九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委託方違反合同,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技術服務合同的服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五十條 在履行技術諮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的過程中,顧問方或者服務方利用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顧問方或者服務方。委託方利用顧問方或者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委託方。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章 技術合同爭議的仲裁和訴訟

第五十一條 發生技術合同爭議的,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國家規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履行仲裁機構的仲裁決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 技術合同爭議的訴訟時效和申請仲裁的期限為1年,自當事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本法施行以後訂立的技術合同,不適用經濟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 國務院科學技術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法制定實施條例,報國務院批准施行。

第五十五條 本法自1987年11月1日起施行。

技術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業績表現,推薦乙方參加_________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經甲乙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取得正高或副高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後,甲方在乙方履行相應職責的前提下予以聘任。

2.保證乙方在聘任後享受甲方規定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有關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取得正高或副高專業技術職務後,必須在甲方工作5年以上,須與甲方簽訂聘用合同書。

2.被聘用後,享受甲方規定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有關待遇。

三、違約責任:

乙方在服務期內不得提出調離甲方,甲方有權不予批准。若乙方強行調離甲方,乙方需按所欠服務年限賠償違約金,正高每年承擔_________元違約金,並收回新評教授慰問金_________元,副高每年承擔_________元違約金。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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